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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 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强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强一小时内回来。”

  “请你也不要客气。”他看着我。

  我只好又笑了,“从来没见过穿牛仔裤、破衬衫、梳辫子的主妇?”我摊摊两只手。

  “很好二他说:“很好。”他的杯子倾斜了,一块冰溜在地下,我弯下身去拣,它又滑在地上,结果他帮我拣起来了,放在烟灰缸里。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说:“那块冰,有点像爱情。”

  我猛地转过头来,我看着地,“你是科学家吗?”

  “你可以那样说。”他微笑。

  “可是你说一块冰像爱情?”我笑。

  “学科学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么你与我丈夫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说。

  “我知道自强。”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间,幸亏我把它收拾好了。”

  “这次来,一定增加了你们很多麻烦。”

  “并没有。女佣人很难请,地方小。这层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到我们八十岁的时候,恐怕可以付满了。”

  他笑:“这花是我的?”

  “是的,买给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好像是我的家一样。”

  “把它当你的家好了。”我说。

  他坐看看住我,“你为什么留长发?你应该把头发剪得很短,长发是属于男孩子的。”

  “我从前一度有过短发,”我也坐下来,“比你的短得多,自强痛恨短发,你明白?每夜我做梦都看到自己的头发又短了,不过除非跟他离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么?与一个陌生人谈论我自己的头发。

  我改变话题,“你是混血儿,王先生?”

  “是,我母亲是英国人。”他答:“我常以为一般人看不出来。”

  “看第二眼就看出来了。你要吃点心?”

  “不用了。我只从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来。

  “自强很快就回来了,我到厨房去看看,失陪一会儿。”

  “千万别客气。”他说。

  我走进厨房。

  一块冰像爱情。滑不溜手。

  他说我应该剪短发。

  我的力用歪了,切开了手指,血流出来,我肴着手指。曾经有一次,有一只粉蝶飞上我们的露台,绕着两盆茉莉转,我想到了那支民谣:“翩翩蝴蝶又飞来,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我问自强:“蝴蝶到底是什么变的呢?,”他头也不抬,拿看一张报纸,说:“毛虫。”

  他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我没想到他有一个朋友,会说一块冰能像爱情。

  我想放下菜刀去问他:蝴蝶最什么变的呢?当然我没有那么做。我把汤放在炉子上,自强就回来了。

  他见到我大叫:“丹朱,你看你穿得!”

  我看看他,我不出声,然后他的朋友王家明自房里出来,抱住了他,两个人开始攀谈起来。我重新回厨房,用抹布擦干了手指上的血,把菜下锅。

  我不知道他们俩在客厅说些什么,反正我今天做的,应该让自强满意──除了没有换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上了菜,请他们上座。

  王家明看了我一眼,鞠个躬,他说:“谢谢。”

  我笑了一笑。自强把店里送来的香烟汽水递过去。

  我给他一杯冰水。他点头为谢。他很客气,不像自强其他的同学,当然那些人也很虚伪,但他们是不同的。

  自强先与他谈了一点学校里的事情,然后话题就移转了,自强开始说到了我。

  他说:“丹朱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有点怪怪的。下楼去买菜,才到家,发觉忘了买姜,又跑一次,又回来,还是忘了看,怎么会忘的呢?她说在路上青一个小贩做棉花糖,看了半晌回来,忘了。去找朋友的地址,明明去过七八次了,还找不着,在街上打电话来公司问我。今天?今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换。”他摇着头笑了。

  自强毫无容清的批评着我。他声音里没有恶意,我知道,他只不过当一件新鲜的事来讲,表示他有一个这样神经质的妻子。

  “但是菜做得很好,是不是?”自强问王家明。

  “很好。”王家明看着我。

  我喝着汤,微笑。

  自强忽然叫起来,“家明,对不起,老兄,我想起来了,你也是那样的人啊!记不记得?为了舂一个女孩子的大腿,你走错了一整条街?在机场丢了三千美金?整串锁匙忘了放在哪里?永远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对了!还有一次,有一次为了一棵早开的樱花,你迟到了,记得吗?”自强兴奋的说:“因为你瞪看那棵树看了十五分钟,那次还考试呢!亏你的。”

  王家明。一个原子物理科学家。这样的科学家?

  我呆呆的看看他。

  他的脸微微有点红,他低着头。

  自强疑惑的问:“你们怎么会这样的?记性坏?”

  家明抬起头来,说:“不,”他的声音很轻柔,“因为这个世界美丽,我要多看几眼,免得错过了一切。”

  我的眼眶润湿了,莫名其妙的湿了。我急急的低下了头。

  自强说:“家明,你是原子物理专家,你又不是诗人。”

  “我是一个人。”

  “我不明白!”自强耸耸肩,“来,这咖喱鸡不错,多吃一块,不要客气。”

  王家明说:“丹朱,你手指还在流血。”

  我看到我的手,可不是,还在流血呢,竟然不痛。我说:“我去洗一洗。”我放下筷子,走到浴室去,掩上了门。

  自强还在说:“你看丹朱,神不守舍,但是她是一个好妻子,她身体不好,太瘦了。”

  我洗了一把睑,又洗了一个澡,舒服得多了,天气实在有点闷,我又很疲倦,毕竟做了一天了。在浴室的镜子里,我呆呆的看看自己的脸,看了很久,才推门出去。

  他们已经吃好了,我收拾碗筷。

  “让我来。”王家明说:“你的手伤了。”

  我说:“我戴橡皮手套好了,不要紧。”

  自强把他拉住坐下,强逼他谈下去。

  他问:“教授也可以留这么长的头发吗?倒是自由……”

  这是一夜。

  第二天我起得较迟。自强上班去了,太阳很好。太阳太好的时候,就有点不像真的世界,隔着灰尘,对面在盖房子,一下下开工的声音传过来,仿佛不能置信,我在这世界里是一份子。通常煮饭洗衣服可令我忘得快一点“,活得实在一点。我进厨房。

  王家明坐在厨房里吃他自己弄的早餐。他背着我坐,光着上身。下身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跟我的这一条一样。他找到了面包,烤得很香,也弄了咖啡,吃得很慢,注视看窗外,不知道看些什么。他的长发贴在颈后,我微笑的看着地的后影。我感到很快乐。

  有时候自强会说:“丹朱,你廿六岁了!多少个廿六的女子还像你这样天真?”他的语气,是很讽刺的。

  我肴着他一下一下的咀嚼着面包,轻轻的拿起咖啡杯,轻轻的放下。他有很纤细美丽的手指。

  他忽然笑了,“丹朱,我知道你在后面。”

  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我也笑。

  “你的影子投在地上。”他转头,拿过了T恤,套在身上。

  “你不必为我穿上衣,我不会介意的。”我连忙说。

  他笑了,他笑得真漂亮,“来吃点东西。”

  “昨天睡得好?”我问。

  “好。我们学科学的人,身上都有开关,不会失眠。”

  “是什么使你读了原子物理?”我笑问。

  “我父亲。”

  “你的志愿呢?”我问。

  “一个木匠,一个农夫。”他访:“耶稣也是木匠的儿子。”

  “还是原子物理学家找妻子比较容易。”我笑说。

  “不一定,我还没找到。”

  “要不就是花太多了,眼花探乱,要不就是你太挑剔。”

  “我不想结婚,除非我见到了一个……我要的女子。”

  “我们有一个表妹,或者……”我问。

  他缓缓吞下一口咖啡,“你表妹可像你?”

  我听了这话,呆了一呆,我拨翻了半杯咖啡,我连忙站起身来,怎么会呢?为了他一句话?人家只是问一声而已。我勉强的笑了,“自强说得我真没错。”我说,我找了擦布。

  他很镇静,我喜欢看他,他像一幅图画一样的好看。我微笑了,我太紧张了,我说过,遇见好看的男人,我总犯这个毛病。

  他抿着嘴肴我,“你们结婚有多久了?”

  “四年,差不多四年了。”我答。

  “你们是一见钟情的?抑或是慢慢培养感情的?”他问。

  “都不是。”我答。忽然之间我想讲真话了。

  他抬起了清澈的眼睛。我决定把真话告诉他。

  “你要听故事?”我问:“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子。他比我小八个月,我完完全全的爱上了他。他有那样广阔的额角,柔软的嘴唇,方正的下巴,我爱上了他。”

  他垂下了眼,“然后呢?”

  “他与一个比我幸运的女孩子走掉了。我嫁了自强。”我说:“就那样简单,然后四年就过去了。觉也不觉得,四年就过去了。这是我的生活。”我说。

  我说得很平静。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个故事,但是他是个陌生人,我却告诉了他,他应当明白,“你明白,是不是?”我问:“爱情,像一块冰。”

  “是的。”

  “在这个之前呢?你在哪里?”他柔声问。

  “在这里,在家里,在父母的家里。”我说。

  “我来迟了。”他说。

  我怔怔的坐着,太阳还早,但我也有一种迟了的感觉。

  “你应该剪掉头发,”他说:“像一只蝴蝶般自由。”

  “我不是一只蝴蝶。蝴蝶是自由的。”我微笑。

  “把翅膀补起来,你甚至不属于这间屋子。”─

  “你看高了我。”

  “没有。你不属于这间屋子,你不属于自强,你是自由的,你在这四年里失去了信心,把它找回来,剪掉头发,把一切都剪掉。”

  “没有束缚,我会害怕。”

  他笑了,“我实在是来迟了。”

  “是的。”

  “我从未想到会在此处看到你。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自强的妻子。但我看到了你,我不相信我的眼睛,自从十年前,我便一直在找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我背熟了我的要求,我太熟悉你了,你的睑容,你的举止,你的一切,我认识你已经有十年了,你明白吗?丹朱?我不是陌生人,我十年前就认识你了。”

  “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我肴着地。

  “你。”他简单的说。

  他的声音很温静,像一注水一样。

  我的眼泪掉下来。“你明白我?”

  “我明白。”

  我笑了,“那么至少我不是神经兮兮的一个人,像自强说的那样。”

  “他该娶任何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他低声的说。

  “我们都错了?”我问。

  “时间,时间不对。”他喃喃的说:“昨天你一开门!我几乎惊得昏过去。你终于出现了,却在一间这样的屋子里,一个我同学的妻子。但我终于见到了你,确实了你的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满足了。”

  我默然的坐着。

  “当然你也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我不是调戏你。”

  “当然不,家明。”我说:“我很快乐,你告诉了我。至少我知道也有男人会找我这样的女人,或者在自强眼中,我不算什么,但在另外一个人眼中,我是……重要的。”

  他低着头笑。

  我与他都笑。但是笑里没有欢愉。

  “今天晚上我决定走了。”他说:“我飞到日本去度假。我不能够在这里住一个星期,看住你。我会把你偷走。”他又笑了。

  “早了十年,我会让你偷走我。”

  “想想看,我迟了十年?”他说:“我不知道,有时候时间开的玩笑太大。丹朱,无论如何,看到了你,像一个美梦变真一样,只是头发长了点。”他还是笑。

  “想想看,我居然是你做梦想了十年的人。岂不可笑嘛?我是经常失恋的。”我也笑了。

  这一次的笑,是比较真的。

  “我们的年纪都大了。”他说。

  我点点头。

  “你相信我,是不是?我刚刚说的话?”他问。

  “相信,我太乐意相信了。”

  “你会画一点画,你会插花,你能煮菜,你会收拾,你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留短头发,穿凉鞋,夏天游泳,冬天睡觉。你常常笑,你瘦,你想得很多,你有虚荣,你要最好的──感情,不是钻戒。你是一家里唯一的女儿,你会说法文,当你恋爱的时候,你的话比谁都多。你喜欢梵高,你大概听卜狄伦,你看书,你讨厌电视……”

  我的眼泪一直流下来,我笑道:“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你的确已经认识我十年了。”

  这个早晨,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早晨。

  我凝视着地。

  他看着我。

  我说:“你给了我回忆。直到八十岁,我还会记得你。”

  “这是爱情故事吗?”

  “不,时间不对,不算爱情故事,只是一段回忆。”

  “我明天一早便离开这里。你跟自强说一声,我去买飞机票。”

  “慢着,我也要上街。”我说。

  我们在门口分手。

  我到一间理发店去,把我所有的头发都剪掉了。

  我回家的时候,家明还没有回来。自强倒随即进来了。

  “咦?家明呢?他上哪里去了?”

  “这小子,他明明说好要留在香港的,怎么又到日本去了呢?去日本干吗?这个人──”他忽然瞪大了眼睛,“丹朱!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呢?”

  “我吃了它们!”

  “丹朱,”他又沉下了他的睑,“你的头发怎么了?你剪了?是不是?”

  “是。”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自己从来未曾喜欢过长头发!你也知道的。”

  “但是我喜欢!”自强嚷。

  “马路上有上千上万的长头发女人,找一个,娶她做小老婆好了,我不介意,但是我自己喜欢短发,我就剪掉头发,我有这个自由。”

  “你疯了,丹朱,为了头发跟我吵架。”他吼道。

  “在我眼内,你也是疯子,是什么使你认为你很清醒?你的女秘书?”我的声音也提高了。

  “丹朱,我们家里有客人!”

  我沉默下来。

  我静默了四年,现在我不应该把声音提高。

  我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就应该满足了。我倒模着我的头发:除了凉快,我还快乐。我笑了。

  自强走过来。“我抱歉,丹朱,你一定累了,我们想个办法,下个决心,请一个女佣人回来。”

  我说:“不,自强,你不坏,你对我很好,只是……你不明白。”

  “是的,你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子。”他承认。

  王家明并没有回来。他在机场打电话给自强,叫自强把那些简单的行李送去,他买到了当夜的飞机票。

  自强挂上了电话口

  他嘟嘟喃喃的说:“这个怪人,我恐怕他还没拿到科学博士就变疯子了。不过丹朱,他说谢谢你,谢谢一切,特别是那些冰水──我的天,什么意思呢?冰水有什么好谢呢?我现在要赶去了,为他拿行李去。我一小时内就回来,丹朱!”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做匆匆忙忙的取了王家明的东西,就出了门……

  我并没有回头。

  露台外,暮色渐渐罩下来。天天都是这样,太阳升起来,过了没多久,暮色又合拢来,一天过去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这样的日子。

  我大概可以活多久呢?

  自强说:“你廿六岁了!丹朱。”他是一个快乐的人。

  他不会明白。但我此刻也是快乐的,王家明永远不会见到我的短发,但是我却知道他心目中的女孩子,曾经一度,是跟我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他来迟了。

  我真的快乐,我从未想到,这样的快乐,还有机会临在我的身上。跟许多许多年前,我爱上了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我心里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知道也有人如此的爱过我,只是我不知道,只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但他的的确确是爱过我的。

  直到自强回来,我还在笑。

  他摊在沙发上,他在说他的话:“你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累死我了,王家明这小子,搅什么鬼?相信我!丹朱,以后我们家,再也不招呼外国朋友来住了。你换一件衣服好不好?唉,你的头发……”

  在他眼里,我还是千疮百孔的值得挑剔。

  在王家明心中,我十全十美了十年。

  只是他……来何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