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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长天与林星走进潭柘寺塔院时太阳正值当午。参天的松柏和茂密的银杏疏懒地闪动着厚厚的枝叶,把细碎的阳光在泥土上筛得眼花缭乱,荫庇着初夏湿润的潮气。很久以前,吴长天曾经在一次心力交瘁的时候,一个人悄悄来此散步。在这依山而建、深不见首尾的塔院里,几十座历代高僧的塔墓静静地守望了千百个春夏秋冬,泥土和松柏的芳香沁入大彻大悟的历史玄秘,使这里成为一处凝神养气和低头思过的佳境。

  儿子的负气出走不过是一时任性,若放在以前吴长天并不会挂在心上。可人一到五十岁,自然有了迟暮之感,对很多事情的反应开始有了老人的心态,过去一向不大理会的那些儿女情长的事,现在也会突然触动某根神经,引来一阵伤感。他觉得儿子是自己身上的一根骨头,被人猛地抽走了,心里老是感到塌了一块,有些疼痛难忍似的。

  儿子为情出走,在那天那种场面下,对梅启良一家当然是难以交待的。梅启良本人还好,毕竟是高层领导干部,笑笑也就过去了,甚至还说了些“孩子们的事,让他们自己处理去吧,我们不要为他们瞎操心”之类让吴长天下台阶的话。但梅珊和她母亲仿佛受了刺激,直到走时也依然一个泪痕未干,一个面带微愠。吴长天好事没有办好,也只能这样尴尬收场了。

  开始几天他心里确实有些生儿子的气,在匆匆赶回吉海开完了长天实业股份公司的董事会之后,他又忙于界定公司产权的一系列法律、财务的论证工作,这件事暂时抛到脑后去了。不记得哪一天的深夜不眠,他突然又想起了儿子,算不出有多少天杳无音讯。继而想起死去的妻子,想自己一生拼搏,到如今竟有点妻离子散的味道,让人心里酸酸的欲哭无泪。早上起来,他马上吩咐人去寻找儿子,到中午他就得到了不好的消息:那位年轻貌美的女记者,已经带了他的儿子离开她以前的住所,不知私奔到哪里去了。

  他本来想,找到儿子,告诉他,别再躲躲藏藏了,别再和爸爸赌气了。儿子执意要做的每件事,包括过去退学去吹萨克斯管,也包括现在找一个不合家里意的女朋友,做父亲的即使反对,也无能为力,他用不着再躲藏着不和父亲相见。但是,当他听了心腹干部李大功汇报的情况之后,他本来打算要对儿子表示的这个态度,一下子又变得犹豫了。

  李大功说:“吴总,这个女孩子现在得了重度的肾炎,已经在医院做上透析了。这是尿毒症的前奏啊,得了尿毒症一拖就得是多少年,就是最后不死,可能也生不了孩子啦。吴总,不信您可以找个医生来问问。”

  吴长天脸上有点变色。他是唯物主义者,年轻时共产主义的信念曾经那么牢不可破,但是人一老,内心里最真实最自然的念头,还是不想断子绝孙。吴家如果到他这一代就绝了根,好像对吴家的前人、对妻子,都没法交待;好像自己真的前世造了什么孽似的。

  李大功见他面色如土,就住口不说了,但在表情上,还分明留着不吐不快的痕迹。吴长天盯问:“还有什么?”李大功欲言又止,吴长天厉声再问,他才说:“吴总,这个女孩跟上吴晓,非把他带歪了不可,而且,传出去名声也不大好啊。”

  吴长天一怔:“什么名声?”

  “这女孩听说是常常泡在酒吧和夜总会那种地方的,我有些做生意的朋友在那些地方常见到她,我说句难听的话吧,搞不好她以前是个‘鸡’!”

  吴长天心里大惊,面上强忍着没有失色,他几乎像是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儿子在辩解:“不会吧,她是个大学生,是个记者嘛,不会是那种人的。”

  “老板,您大概看报纸从来不看那些社会新闻吧,现在有多少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干这种事啊,都不新鲜啦。”

  第一件事,吴长天可以从道德出发,不嫌弃一个患病在身甚至影响生育的儿媳走进他家;第二件事,吴长天可以当做李大功的道听途说,缺乏真凭实据,不足为信。但两件事加起来,吴长天对儿子的态度,再度变得强硬起来。

  此时,他和这位确实他不能接纳的女孩儿,走在这肃穆幽深的塔院里,揣摩着彼此的沉默。密密的树枝遮盖了蓝天,四面都笼罩着撩人魂魄的新绿。谁都知道绿色象征着生活和生命,总是能把许多不协调的色调统一起来,是一个和解的角色——至少此时,对吴长天的心情起了镇定的作用,使他在面对眼前这位身心据说都有些不那么健康的女孩时,保持了一种达观的敦厚和持重,语气谆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我们第五次见面了吧,我们应该算是彼此都很熟悉了,我们有什么话就直来直去地说,你说好不好啊?”

  女孩说:“好。”

  女孩大概认为他马上会说出什么尖锐的话来,所以面目显得有些紧张严肃。但他没有。他只是关心地询问了她的身体:“你的病,现在怎么样了?”

  女孩一愣:“您怎么知道我有病?”

  他看着她那张疑惑而又兼带惊讶的脸,说:“有病不是丑事。有病就要正视它。特别是这种病,搞不好……”他险些下意识地说出“搞不好会送命的”,但幸亏收住,调整为,“搞不好会很顽固,很麻烦的。”

  也许是因为说到病,也许是因为他的这个虽然婉转,但不无蓄意的告诫,女孩脸上显出几分激动,声音也有些发抖:“谢谢您关心了,我的病我会当心的,就是治不好,不过一死。您不用为我担心。”

  吴长天沉吟着,一时没想好该如何改善两人之间从一开始就有些不大对头的气氛。他说:“你这么年轻,就得了这种病,我听了以后还是很着急的。不管你需要不需要,我还是很希望能为你做点什么,你现在需要钱吗?另外我可以帮你转到一家好一点儿的医院去。”

  女孩站下了,仰着脸看他:“不必了,吴晓现在照顾我很好,有了他我觉得什么病都不可怕。”

  吴长天停顿了一会儿,有点接不上话。似乎仍未斟酌好该怎样把他要表达的意思,委婉地、明确地、不伤害对方地表达出来。关于肾病的一些知识,他来以前是问过医生的,于是他说:“你有乐观的精神这很好,但病总还是病。治这种病最重要的条件,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条件,就是钱。这个病再发展下去恐怕你每天都得去做透析的,不做就会呕吐,甚至昏厥,再下去就必须换肾,换了肾还要继续透析,还要吃各种药,没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钱押上去,是治不好这个病的。但只要有了这个钱,这个病是完全可以治好的,至少生命可以保住。像你这样一位年轻的女孩子,碰上这样一件生死大事,可真的要好好地对待它。”

  女孩儿低了头,像在想什么,片刻之后,抬头看他:“吴总,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吴长天点头:“问吧。”

  女孩说:“您现在为什么这么关心我?”

  吴长天环顾四周,目光从一个个斑驳残损的石塔看过去,然后答道:“没有为什么,佛教不是讲究‘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嘛。一个人有了不幸,所有人都应当同体慈悲,不一定和他非有什么缘由。难道你不相信人都是有慈悲心的吗?”

  女孩儿目光炯炯,毫不修饰地说:“我们都是凡夫俗子,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您的慈悲心,是为了您的儿子吧?”

  吴长天对这女孩的尖锐不无惊讶,他明智地点头,说:“你说得也对。咱们中国人虽然都喜欢拜佛,但骨子里,其实还是儒家的那一套伦理纲常:君臣父子,三从四德,爱和恨都是因为互相之间有某种关系。你分析得很对,符合人之常情。我关心你,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爱我的儿子。”

  女孩冷笑了一下,逼问了一句:“您不是不赞成吴晓跟我好吗,干吗还要因为他而关心我?”

  吴长天稍微犹豫,索性以同等的直率,说了那句最关键的话:“我关心你,是出于另一种关系。”

  “什么关系?”

  “交换的关系。”

  女孩的语言一下子哽住了,她逼着他直率,但他直率了她又难以承受。她半天才抖抖地问:“您要交换什么?”

  “你还给我儿子,我保你的生命。”

  女孩和他四目相视,几乎不敢相信他们之间正在进行的,是这样一场关于生死的严峻交易,她的泪水突然充满了眼眶,可脸上却笑了,笑得很惨,她一字一字地,含泪念道: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吴长天打断了她,他用一种理解的口气说完了自己的态度:“我知道,吴晓喜欢你,你也喜欢他,我不应该干预你们年轻人的自由。可我也请你谅解,吴晓的母亲去世以后,他是我唯一的亲人,唯一的后代。做父母的,都是为了孩子好,不光是希望他有爱情,也希望他今后一辈子都能幸福。爱情毕竟是很短暂的,而人的一生就太漫长了。希望你能谅解我这个做父亲的,用这种方式来和你做交换。以你现在的实际情况,确实不适合急着和人谈恋爱结婚,你第一位的任务应该是治病,你应该好好活下去,如果你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们也会赞成我这句话的。对一个人来说,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

  女孩的眼泪终于滚下来,她的声音却变得坚硬起来:“为了生存,就可以抛开爱情,抛开信念,抛开良心吗?”

  吴长天几乎无言以对,也许他是太残酷了,逼一个女孩用自己宝贵的生命,用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代替的生命,来交换一份说不定是刻骨铭心的爱情。也许是太残酷了,但一切都是合理的,他表面上的无情,本质上是一种理智。他们这样下去,对双方都不会有好处。可惜他没有心思来辩解女孩的质问,只能叹息着维护自己的立场:“这不是书本,这是生活,很现实的生活……很漫长的生活。”

  女孩泪如雨下,泣不成声:“我爱吴晓,我爱他,我死了也爱他……”

  她身心交瘁地掩面跑开,吴长天在她身后抬高声音:“你真爱他,就请为他考虑一下吧!”

  女孩没有停下来,脚步反而更快了,但从她踉跄的动作上,他知道最后的这句话,显然击中了她!

  吴长天是独自一人跨出这座空寂的塔院的,身后松柏和银杏的华盖细密地摩擦着,使得风声如泣。他目光冰冷地径直走向自己的汽车,甚至没有看到在车尾处正与两位时髦女孩聊天的李大功。随行的秘书为他拉开车门。李大功看到老板沉闷的脸色,未敢多问,也匆忙上车,两辆车一齐开动。吴长天这时才听到身后不知是哪个女孩略嫌粗俗的喊声:

  “嘿,我们那人上哪儿去啦?”

  …………

  这一天晚上,吴长天在钓鱼台饭店宴请由日本山田株式会社的代表山田一雄率领的江汉油气码头工程项目的谈判团。他正襟危坐于主位上,觥筹交错,谈笑有度,几个小时前在潭柘寺塔院里的心情,已不见半点痕迹。他完全懂得事业和成就是一个男人构筑自我的基石,个人感情和儿女之事则必须拿得起放得下,不可缠绵。盛宴之后,他又和日方的决策人物山田一雄小范围地会谈了一个多小时,将双方合作的基本条件互相交了交底。主宾分手离开饭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十一点钟了。集团的副总裁郑百祥说有事要谈谈,与他坐了一辆车同路回家。

  路上,他们先是继续聊了几句这个项目,然后郑百祥说到集团下属的特种材料公司的总工程师昨天患脑溢血去世,几个亲友闹着要求按因公死亡对待的事,问吴长天听说没有。吴长天表态说:听说那总工程师是下了班和几个同事一起喝酒的时候发病死的,家属非说他是利用喝酒吃饭的机会在做同事的思想工作,这样来算因公死亡太牵强了。这样算以后还会有连锁反应,而且肯定让人笑话。还是按普通死亡算,他的追悼会,我可以亲自去参加。郑百祥点头称是,说原来只安排人事部和工会的头头儿去的,如果集团的一把手亲自送葬,他的亲友也该知足了。

  说罢此事,郑百祥话锋一转,又关切到吴长天五十大寿的安排,说这个生日可要好好过过。他对吴长天表示:“吴总,这件事你就给个原则,具体的都由我来操办好了。”郑百祥的热心和诚恳,包含了很多意思,既有副将对主帅的尊敬,又有多年挚友的情分。吴长天是完全心领神会的。但是因为儿子的事,吴长天过寿的心情大减特减。在郑百祥的面前,他并不掩饰内心的沮丧。

  “算啦,现在公司的经营形势也不很景气,庆寿这类事不合时宜,等六十岁的时候再说吧。”

  郑百祥不以为然,还是极力怂恿:“半百之寿,绝不可省。你为长天集团呕心沥血这么多年,建功立业咱们都没怎么庆祝过,这回大家也是想借这个机会,热闹一下。既是你的吉利,也是我们大家的吉利,绝不能省,绝不能省。”

  吴长天沉默了一会儿,兴致依然没有。但郑百祥的意思,是把做寿当做一个象征,主旨是借此形式,将长天集团的重臣和元老集合起来,鼓舞士气和增加凝聚力,一举多得。要是过去悟到这层意义,吴长天自会当仁不让。可现在,他想,还是算了吧,总不能一辈子都把个人的生活心情去服从集体事业的需要啊。再说,长天集团的产权问题到现在悬而未决,今后还不知竟是谁家之天下呢。如果真有被扫地出门的那一天,还要今日这番虚荣做什么?

  但郑百祥下面的话又让他转了念:“吴总,梅启良下月就要到北京上党校学习了,可能是提职进省委常委的前奏吧。我们这次从吉海来的时候,他还问过你的生日是在北京过还是在吉海过,要是在北京过,让我们通知他。”

  吴长天思索一下,终于点了头,说:“那这样好了,我们小范围地聚一下。请上梅书记,你也参加,叫上集团最老的几个人。也不用到外边去,就在京西别墅里,我请大家吃顿饭,聊一聊,就可以了。”

  他的口气是决定式的,郑百祥也就点头赞成:“也好。”他说,“梅书记的夫人女儿要是不来的话,倒是可以让李大功找几个年轻的女同志来,陪梅书记跳跳舞。我知道你是誓死不跳舞的,梅书记可上瘾,请几个年轻小姐来气氛好。”

  吴长天无可无不可地笑了笑,说:“年轻女孩子,李大功认识得多。”

  提到李大功,吴长天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恶念,这几乎是他一生中从未有过的一念。李大功三教九流无人不识,他吴长天贵为工商巨子,与其暗自屈从一个小小的女记者的任性,默不作声地忍受这份夺子之痛,不如让李大功找几个社会上的朋友,用一点儿下层老百姓的手段,教训教训她,让她也知道知道世俗的道理,也为自己的自私行为付出一点儿代价。他这样想着不禁有几分出气的快意。可心里也知道只是想想而已。

  每个人都有赌气的时候。人兽同源,每个人在灵魂深处都有些下作的念头隐匿着,只有自己知道。吴长天不知道的是,假使有什么人或者什么事确实把他逼急了,逼到你死我活的那一步,他会不会也能变得冷酷无情、不择手段。

  从公开的女权主义者和潜在的独身主义者转变为爱情至上者,林星自己也难定义这究竟算是信念的弃守还是生活的觉醒。她可以肯定的,只是这个转变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一切——独立、毅力、信心——一一交出的过程。剩下的只有依赖,和对炽爱终将归于平淡的恐惧。

  在逃出潭柘寺塔院之后,她在山侧的一片深深的竹林中躲藏了很久,她不想见到任何人。艾丽和阿欣大声呼喊着找到她,并用出租车把她送回家时,已经是那一天的黄昏。客厅里被漆成淡黄色的墙面上,夕阳显得有些刺目,吴晓正在卫生间洗脸擦油地收拾自己,从那被发胶浆得极其有形的头发上,可以猜到他正准备外出。林星进门时他的眼睛甚至没有离开镜子,只是随意地问道:你见到那老中医了吗?怎么去了一天?林星坐在沙发上没有回答,仅仅欲言又止地应了一声。

  吴晓从卫生间出来了,说:“我们有几个朋友要聚一聚,我得赶快走了。”

  林星看他,她有很多话想在此刻对他说,可他行色匆匆。她已经很久没见到他如此精心地打扮自己了。以致让她无端地联想到他过去每晚都乐此不疲的那种要求,也有多日没再来过。由此她竟突然有了一个重大的醒悟,她其实早该意识到的:最有可能夺走他们现在的幸福的,不是吴晓的爸爸,而是他们自己。

  她压抑着不安,掩饰着怀疑,问:“你上哪儿去,和谁聚?”

  “几个过去的朋友,你不认识的。”

  吴晓像是想起要带什么东西,手忙脚乱地跑进卧室里翻找。他的口气那么敷衍,甚至对为什么不带她去不做一句解释。她坚持问:“你们去哪儿聚?”

  吴晓跑出来,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答非所问:“我得走了,你自己弄点东西吃吧。”

  林星叫住他,她并不想真不让他去,但作为一种测试,她说:“吴晓,我今天不舒服,你能不能在家陪我?”

  吴晓眉头马上皱起,“哎呀不行,我都跟人家约好了。”

  林星看着他,目光中没有妥协的意思。吴晓上来在她额头上形式主义地摸了一下,“你发烧吗?不烧。我真的得走了,我会早点儿回来的。”

  没有经过她点头,他竟真的走了。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显得很杂乱的屋子里,直到天色暗下来,都一动不动。他们的家近来很少这样杂乱无章的。乱得已经和吴晓没来同住之前静源里的样子差不多了。同时,她很久不曾体验的孤独也终于回来了,还带来一种陌生的心灵上的疼痛。这疼痛使她意识到自己已经离不开那种炽热的爱情,明明知道它会慢慢变得淡而无味,可还幻想着也许能打破常规。这个常规她不止一次地听人说过:男人不爱女人首先是从对双方的性生活感到厌倦开始的。而女人爱情的内容则是共度时光、彼此了解,以及互相之间的安慰和忠诚、欣赏和珍惜,宽泛而有诗意;男人的爱情呢,男人的爱情才讨厌呢,无论内容还是基础,男人的爱情都离不开性欲。

  她没有起来为自己弄吃的,她怀着深深的气恼、伤感和委屈,在那只简陋的沙发里蜷缩着身体。屋里没有开灯。很静。她听不到这个城市的夜晚固有的喧闹。她知道如果没有了吴晓,她会死得很快,因为吴晓即便离去她也不会用他父亲的一分钱。想到死她禁不住悲痛失声。她想她死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心情平静,因为她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她已经尝过了人生中最大的幸福,那就是吴晓的爱。哪怕如此短暂,也足够辉煌。即便吴晓以后移情别恋,她死时一定还会叫着他的名字,她一定要带走他的这个名字。她在九泉之下会一直感激他的,他曾经对她那么好,没有他她不知道什么才算得上美丽人生!

  因为想到死所以她哭了很久,哭过之后的心情竟然无意中有了一个重大的调整,她想也许自己真的不知何时就告别人世了,所以有生之年真应该好好去爱吴晓。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彼此惩罚,而应该是互相报答。于是她擦干眼泪,从沙发的陷窝中爬起来,走到卫生间,打开灯洗脸,重新化了妆。然后收拾好被吴晓刚刚翻乱的客厅和卧室,替他泡上该洗的内裤和袜子。然后充满幸福地,等他。

  晚上快十二点了,吴晓才满脸疲倦地回来了,很奇怪这么晚了她何以还那么容光熠熠。他问:“你好点了吗?”林星说:“好点了。”两人上床,吴晓问林星今天去潭柘寺看病的情况,林星一五一十地说,说着说着吴晓竟睡着了,林星也没有生气。平时吴晓不仅自己话语简单,听林星谈一件事,他也只急着听最后的结果。而林星则比较喜欢叙述过程和表达细节,她觉得那才是谈话的乐趣所在。

  这一夜就这么睡去了。无论如何,她毕竟还睡在自己爱人的身边,还能触到他的呼吸,听到他的翻动和梦呓。过去一切不求自来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那么珍贵,好像随时可能失去。天亮时她早早醒了,不敢叫醒吴晓,直到太阳投满了整个紫红色的窗帘,把屋里映照得五彩斑斓,她才弄醒他。她的动作轻柔细致,刻意表现出情欲的渴望,她很想让他感到满意,以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吴晓在她的抚弄下身体很快有了反应,他躺着享受了一会儿,然后却突然一骨碌爬起来,说:“我得起来了。”让林星都搞不清她是达到了目的还是一无所获。

  林星让他起来,两人默默地穿衣、洗漱。她叠被子,吴晓就在厨房里热昨天或许是前天的剩饭,谁也没有说点什么。原先他们在一起时,林星总能主动挑起一些话题的,她的话题有意无意地,多是对他俩初识和初恋的种种情形的回忆。比如她喜欢拉着吴晓在一起列数她和他之间第一个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什么。吴晓说是借钱,是他借她五十块钱付车费的那件事。而林星印象最深的是吴晓在京天娱乐城偷吃她的盒饭。“你是总老板的少爷怎么会连份职工的盒饭也要抢过来?”直到现在林星想起这件事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可吴晓像早忘了似的,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啊,我那天懒得下去吃了,让他们帮忙带个盒饭上来,后来一看领位台上放了一个盒饭,我还以为是他们给我带上来的呢。”

  除了对过去的回忆,林星比较过瘾的另一个话题,是预测未来。往远了看,等他们都老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还会在一起吗,还会像现在这样,一起做饭、一起上街、一起去酒吧吗?他们会有孩子吗?他们不指望孩子有多么孝顺,只要两人还能在一起就行。试想想,一种相濡以沫的厮守能日复一日地延续几十年,那是一个多么壮观多么感动人的情形啊。往近处说,马上就要降临的千年之交,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夜里二十四时,或者是二年一月一日凌晨零点,他们在哪儿,如何度过这个五十亿世界人民都不会睡觉的一刻?林星说,应该去中华世纪坛,那是专为庆典而造的。吴晓说:那是国家领导人去的地方,那天肯定戒严。林星又提了一个去处:长城,长城是中国的象征。可后来他们听说世界人民已经把长城当做了整个地球的象征,跨世纪那一天长城已经被外国人包了。吴晓说:还是去“天堂”酒吧得了,那天我们乐队肯定要在那里演出的。林星想:也好,“天堂”是人类理想的象征,而且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晓的地方,是她的爱情圣地。在跨越千年的一瞬,在“天堂”里重听一遍吴晓的《天堂之约》,既象征了他们的开始,又象征了他们的归宿。就这么定了。

  现在,两人之间诸如此类的话题越来越少了,也许是总说总说说得乏味了。她叠完被子又去帮吴晓热饭和往桌子上摆碗筷,吃饭时两人也只是吃饭。除了碗筷的叮当和嘴里的咀嚼,别无他言。

  吃完了饭,已经十一点了,这一顿也不知算是早饭还是午饭。林星在厨房里洗碗,突然对吴晓说道:

  “喂,昨天我见到你爸爸了。”

  吴晓正把擦桌子的抹布拿进厨房,他一听这话当然一愣。

  “你在哪儿见到的?”

  “在潭柘寺,你爸大概信佛吧。”

  “你们说话了吗?”

  “说了,他让你回去。”

  吴晓愣了一会儿,把抹布晾好,说:“要不,今天我回家看看他去……”

  林星几乎听不出他的口气是问号还是句号,是征求意见还是一个决定。她说:“你回去吧,我会照顾自己的。”

  吴晓说:“我回去就是看看他,你干吗这么说?”

  林星把手上的那只碗已经洗了又洗。她说:“你爸不会让你再回来了,他让我离开你。你爸是为你好,我毕竟有这个病,老是缠着你,也太自私了。”

  吴晓站在她的身后,不知是在弄抹布还是在收拾什么东西,默默地不答一语。突然,他抱住了她,她一下子靠进他又宽又暖的胸膛上,心里飘浮的一切都在刹那间归了位。她转过身来,也抱住吴晓,只哽咽了一句:“吴晓我离不开你。”

  吴晓终于没有回家去看他的父亲,林星一连几天既宽慰又揪心。吴晓和自己的家庭仍然保持了“私奔在外”的关系,固然是一个爱情的证明,但父子之情并不是林星可以掩灭的,林星也没有权力掩灭。后来她开始主动劝吴晓回家,刻意成全他的孝道。她一说让他回家他就警惕地看她,以为她口是心非,甚至是“引蛇出洞”,然后好以哭和闹情绪来反攻倒算。其实吴晓就是真回了家她也是完全能够承受的。迟早的事。后来有一天艾丽突然送来一只皮箱交给吴晓,说是吴晓的爸爸让那位行政部的李总带过来的,里面全是给吴晓买的崭新的时髦衣服和日常用具,以及他一向爱吃的几样东西,唯独没有钱。吴晓拿到父亲送来的东西马上喜形于色,林星看得出来的。尤其是衣服。那些名牌的衣服、皮带和鞋,大概每件都价值不菲。林星看着他对着镜子试个没完,在一边有百感而无一言。她真想把那堆“糖衣炮弹”全都扔出去。可她知道吴晓对吃无所谓,就喜欢穿。他已经很漂亮了可还是没完没了地打扮,像女人似的对衣服永远喜新厌旧。林星真想对这些不怀好意的“物质引诱”发泄几句鄙夷,可又张不开口。因为在他们共同生活的这半年中,吴晓是给她买过几件衣服的,自己却一件没买。林星至此才得以反省,没张罗着给吴晓买衣服是一项大大的失策,可吴晓喜欢的都是名牌,他们的那点钱,又能买什么!

  从那以后,隔几天艾丽就受那位李总的委托,把吴晓父亲对儿子的一些“物质关怀”送过来。这一下林星才把形势进一步看明白了。吴长天的做法,既是对儿子的感情拉拢,又是对林星的“精神冷战”。

  周日这天傍晚,林星在医院做完透析,回家时看到吴晓又要出门,厨房里也没有做饭。她疑心地问你去哪里,吴晓说电视台不是一直要给我们拍个MTV吗,今天我们请节目部的头头儿吃个饭。今天晚上你自己上街随便吃点吧,家里什么也没有了。林星没有多问。吴晓一走她也上了街,她上街并没有去“随便吃点什么”,而是伸手拦了一辆夏利出租车,悄悄尾随在刚刚载了吴晓的一辆黄色“面的”的后面。

  因为是周日,黄昏时的马路上,车流不大。她上车就付了司机五十元钱,请他跟定前方的黄色“面的”。夏利追踪“面的”,速度上当然有些优势,一直跟到国际俱乐部酒店,居然没被甩了梢。

  天色已暗,路灯燃起。她看见吴晓下了车,匆匆走进酒店,便也跟了进去,紧随他的背影穿过富丽堂皇的大堂,一直走到拐角的一个装饰古老的美式酒吧。她没有跟他走进去,而是沿着那酒吧一侧的落地玻璃格窗继续向前走,透过玻璃格窗她看到在那空荡荡的酒吧里,孤零零地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她看见吴晓走进去,那人就站起来,两人默默无语。接着那人用宽大的肩膀拥抱了她的吴晓。

  那个人不是什么电视台节目部的头头儿,而是他的父亲!

  父子秘密相见的一幕,让林星身心俱焚,她几乎要掉下眼泪,不是为了吴晓,而是为了自己。那场面仿佛已经预示了自己今后注定是个被抛弃的角色。她必须让他们父子团聚,否则在这场与吴长天的冷战中,失败的肯定是她自己。

  她一个人走出国际俱乐部酒店的大门,有点形单影只。这晚上她没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一点饥饿感。很晚的时候吴晓回来了。她帮他倒冷饮挂衣服,既没有提起国际俱乐部饭店的情景,也没故意问起电视台和MTV。上床以后,熄灯之前,她刚想说吴晓咱俩得谈谈,吴晓自己先开了口。

  “过两天,是我爸生日,我想我该回家看看。”

  吴晓自己先提出来了,让林星多少有点被动和狼狈。她马上明确表示:“好啊,你应该回去。”停一下又进一步主动表示,“咱们明天去买个生日礼物吧,送给你爸爸。可以用咱们俩的名义送。”说完,她又加上一句,“你爸要是不高兴,就用你一个人的名义送,也行。”

  她说这话的语气是很温和的,很事务性的,完全没有恶意和情绪。吴晓显然也很高兴,他问:

  “咱们送什么呀?”

  林星注意到,只要她心平气和地与他谈到他父亲,吴晓脸上必定是有光彩的,情绪必定是兴奋的,话也显得多和主动。她是渐渐才看出这一点的,渐渐才知道他其实是想念父亲的。她心里有几分失落,有几分烦乱,但她还是理性地问:

  “你爸喜欢什么?”

  他们躺在床上商量送什么生日礼物,商量了半天没有结果。林星主张送点补品,补品最能体现儿女的孝心。可吴晓说给他爸爸送补品的人太多了,他们家的补品一堆一堆的都处理不完。林星说那就送鲜花吧,中老年人都是喜欢花的。吴晓又反对:我们住的京西别墅常有专门的花工来,盆花、插花、地栽花,什么都有。林星说看来有一点权势地位的人一切都应有尽有了,你说你爸到底还缺什么?

  吴晓朝天叹口气:“我也不知道他还缺什么。”

  林星支起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吴晓,说:“我知道你爸还缺什么,他缺少别人对他的感情。他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他最怕的就是失去你,所以他才这么恨我。”

  吴晓说:“我爸才没那么儿女情长呢,他是个重事业的人,对我还不如对他的部下好呢,他和他们都很有感情。我在他心目中就是个小孩儿。”

  林星说:“我不否认上级与下级也能建立很深厚的同志感情,但是上下级之间毕竟包含了很多利害关系,有时候让人看不清楚真假。父亲和儿子就不一样,你爸爱你是天生的。而且越老越在乎你。”

  林星当然也怀疑自己说这种促进父子感情的话是否出于真心和本意。她作为真心爱吴晓的人,其实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如此说,应该有这样的态度而已。

  关于生日礼物的探讨,一直持续到吴晓父亲生日当天的下午,最后终于由林星决定,买一件真丝的睡衣。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那么,儿子就是爸爸的小睡衣吧,反正都是那种贴身暖心的意思。下午四点多钟,吴晓就带上这件礼物往京西别墅去了。他一走林星就显得很无聊,一个人坐在窗前的斜阳下,猜想着他今天晚上会不会回来,因为吴晓走时林星说过让他陪他爸住几天的。但吴晓假如真不回来了,林星也许该睡不着觉了,她还从未一个人在这间屋子里睡过。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BP机响了,明明知道不可能,可她还是满心希望是吴晓呼她。可惜不是,吴晓此时大概已经走进他父亲那间华丽的客厅了。现在呼她的,原来是那位她一直回避的吉海小伙子夏卫华。

  这次她回了电话。

  在电话里她才知道夏卫华已经到了北京。他已经拿到了前往芝加哥的单程机票,是来北京转机的,最多只能停留五个小时。晚上十点钟就要登机离境。她在电话里听不出夏卫华的语调是平静还是激动,他说他没想到她还能回电话,说他走以前无论如何要见见她。

  正好吴晓不在。与夏卫华毕竟相识一场,不能拒绝朋友的告别。她于是坐出租车赶往机场。半年不见,夏卫华显得更成熟了,穿着新的衣服,也有那么一点意气风发。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跟我走吧!”林星就笑笑,说:“好啊,有我的机票吗?”夏卫华说:“你等着我,我会很快回来接你的。”林星说:“算了吧,我可受不了天天吃‘麦当劳’。”夏卫华认真地说明着:“在美国有很多中餐馆的,唐人街里什么都买得到。”林星见他认真,就说:“你知道吗,我现在有病呢。”

  夏卫华一愣,他沉着脸听完林星对自己病情的略带夸大的描述,然后说:“那我就更不放心你了,你一个人在这儿谁能照顾你呢?”

  林星有点感动,想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她说:“你放心走吧,我有人照顾。”

  “谁?”

  “我男朋友。”

  “男朋友?”夏卫华半信半疑地冷笑一下,“总不会是那个吴晓吧。”

  林星也笑笑,说:“就是他。”

  夏卫华有点惊讶,也有点嘲讽:“他能照顾你?”

  林星也搞不清夏卫华这样说是出于对豪门子弟的偏见还是对吴晓个人的醋意,她半开玩笑地用手点点他,警告道:“你可别说他坏话。”

  夏卫华张开两手做投降状:“好好好,我不说他,就算看在他爸爸的面子上吧,我很佩服他爸爸的。你知道吗,上半年我们集团的长天实业股份公司的股市差点完了,是他爸爸进场护盘,一下子把天又翻过来了。长天实业不但没死,我们集团两个月内还净赚了七八个亿。全集团没有不服的。当然也有人说,这个神话全是吴晓他爸爸自己制造的,是他自己坐了一回狠庄,把成千上万散户全套进去了。不过,即使是这样,至少也说明他爸爸有这个本事,有这个气魄,把那么多人杀得片甲不留,自己还没露声色。”

  这场股海恶战,在林星耳朵里当然并不陌生,刘文庆就是在这场恶战中沉下去的一只小船。但她搞不懂这些商海风云的是非曲直,无法呼应夏卫华的赞叹。只有当夏卫华接下来问她对长天集团的那份调查采访发表了没有的时候,她才得以答道:“还没有呢,因为我还摸不准对吴长天这个社会主义的老板,到底该怎么评价。”

  夏卫华当然不会懂得她的惶惑,先是不解地问:“你不是采访了很多人吗?”继而恍然大悟,“噢,是不是觉得快成一家人了就不便再大肆吹捧了?那有什么,举贤不避亲嘛。”

  自听到林星与吴晓真的交了朋友之后,夏卫华言语的口气就多少带了些讥诮,讥诮中当然又有几分的妒意,林星看得出来的。他们在机场候机楼的一面巨形落地窗下站着聊了半个多小时,分手时夏卫华依然表示了希望保持联系,希望他还有机会的心情。他告诉林星自从他开始办理去美国留学的手续后,就恨不得立即登上飞机,但如今走到了机舱的门口,却发现值得留恋的东西实在太多。特别是你,他说:作为我唯一喜欢过的女孩,你是让我最想留下来的原因。

  她知道夏卫华此言是真情实意的,但他并不是吴晓那种冲动的人,接下来当然不会发生任何不计后果的浪漫故事。他们很正常地分了手,互相说了祝福的话,相约再见也都知道也许永远不会再见了。

  她离开机场,直接回了家。在她家的门口,站着一个男的。天已经黑了,她从那一头披肩的长发上,认出那人是吴晓乐队里的键盘手。那键盘手一见她便先开口:“哟,吴晓没跟你在一块儿吗?”

  “没有,他去他爸爸那儿了。”

  “你和他……你们还在一块儿吗?”

  林星差一点没听懂这话的意思,愣了半天才明白这年头男的和女的时聚时散已是最常见的事。她点头说:“还在一块儿。你找他有事?”

  “我们不是要拍MTV吗,今天晚上电视台的人来,要听听。可我们到现在也没找到吴晓呢,呼他也不回,大家都急坏了。你知道他爸爸那儿的电话吗?”

  林星摇头:“我不知道。”

  那键盘手又问她知道不知道吴晓爸爸公司的电话,林星又摇头。自从她和吴晓在一起生活以后,长天公司她就再也没有去过。键盘手一脸焦灼地走了,嘱咐她吴晓要回来一定叫他赶过去,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林星也知道这对吴晓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她无法找到他,爱莫能助。她走进家门还听到吴晓挂在床头的裤子里,发出BP机的鸣叫声——他换裤子把BP机忘在家里了。林星突然想到了艾丽和阿欣,她们知道吴晓父亲手下那位李总的电话,找到那姓李的大概就可以找到吴长天,就可以找到吴晓了。她于是跑到外面公用电话去呼艾丽和阿欣,呼了三遍不见回音。她站在公用电话的书报亭外,眼睛下意识地盯着那一片花花绿绿的书刊封面,心里犹豫着要不要亲自去一趟那个正在进行着奢华寿宴的京西别墅。

  京西别墅的寿宴此时刚刚结束。儿子吴晓在自己的房间里给他的那些狐朋狗友打了一通电话,就跑出来说要去和电视台的人谈什么MTV的事,匆匆忙忙和专程前来祝寿的梅叔叔告了别,坐了李大功替他安排的车子,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吴长天没有多问,他想,不管怎么说,这个生日也算一举多得:儿子就此归来;父子之间的龃龉就此化解;几个多年来一直追随左右的老部下在一起轻松地聚一聚,对集团未来的发展,做了集体展望;而梅启良的临幸,又使整个儿晚上的务虚气氛中,得以加进了一些务实的话题。

  梅启良是祝寿者中最后一个到的,他一看到吴晓,就悄悄附在吴长天的耳边,笑着说:“怎么,跟儿子和好啦?”吴长天也笑笑,几分安慰,几分尴尬,自嘲地说道:“我这个人,能带千军万马,管不了自己的儿子,教子无方啊。过几天我让他给梅珊认错去。哎,今天怎么没叫梅珊一起来,她不是还在北京吗?”

  梅启良淡淡地摇了下头,不做回答。这副表情,吴长天是看得懂的,那意思是这还不明白吗。吴长天也清楚,梅珊要是来了,万一吴晓不懂事再冷淡于她,两个大人岂不都没了面子。于是他也不再多说,转个弯把话题引到寿宴的菜品上去了。

  作为长天集团总裁的五十大寿,今天宴会上的派头远不像外人想象的那么奢华。除了头道的红烧鱼翅是从京天娱乐城调过来压席的之外,其余都是京西别墅的一位小厨师做的家常菜。大家喝了一点白酒,都没过量。饭后,几个老部下告辞走了,吴长天只留下郑百祥,让他陪着梅启良,和据说是李大功从下属单位请来的两位年轻女同志跳了跳三步四步。那两个女孩儿吴长天似曾见过,细一端详,则完全不熟。两人都生得人面桃花,顾盼之间百媚顿生。她们由李大功介绍,分别陪郑百祥和梅启良跳了几支曲子。陪梅启良跳的那个女孩他忘了叫什么名字,穿了一身黑衣黑裙,让吴长天觉得有些丧气。尽管他知道这些年女人的服饰似乎进入了一个尚黑的时代,但在吴长天看来,黑色无论怎样都给人一种死亡的隐示,颇不吉利。陪郑百祥跳舞的女孩儿则穿了一身时装化的中式外套,眉毛嘴唇画得也有点像古代的仕女,可人名却反其道而行之,取了洋文:艾丽,与服饰打扮驴唇不对马嘴。吴长天知道自己现在反正是看不懂这些年轻人了。

  他最熟悉的,还是梅启良这些人。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对梅启良工作上的脾气和生活中的爱好,都是了如指掌的。甚至他爱吃哪几道菜,爱喝哪几种酒,也可一一道来。跳舞,是梅启良从不隐讳的一大爱好。梅家祖上,在当年上海的十里洋场,也算是个有名有姓的民族工业家。梅启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虽未经历旧时代的西学教育、欧风陶冶,但毕竟世家出身,对吃西餐、打网球、跳交谊舞之类的海派嗜好,样样皆通。现在,也许是年龄渐长的缘故,几圈舞跳下来,他的额上就有了些微汗,嘴上也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了。吴长天见状,便示意停了音乐,然后和郑百祥一起请他到书房去喝茶。李大功则领着那两个姑娘到楼后的游泳池去游泳。他们一走,楼里静下来。主宾三人,喝着刚刚泡起的一壶当年的碧螺春,开始了书房里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