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情夫开小差明星中州纪事莫言天价王妃浅草茉莉深度内幕刘德明上海王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言情 > 逆转光阴 > 第2章 获救

  后来,我从常瑄咀里晓得,那日病发,常瑄以为我必死无疑,抱我下马、奔至阿朔骑前,一句“请殿下见姑娘最后一面”砸了阿朔的心。

  阿朔不顾大军在身边,侧身下马,把我紧紧搂抱在怀里。他没哭,但忿忿不平、仰天长啸,翻江倒海的怒气翻腾了他的心,没人敢靠近他、劝说他。

  常瑄说,从没见过太子殿下这样失控。

  真可惜,要不是正处于昏迷中,虚荣的我还真想看看阿朔为我失控的模样。

  也许是长啸声太引人注目,招来了千里迢迢从南国到关州寻我的宇文谨和阿煜。可当阿煜表明要带走我时,阿朔却不肯放人,是常瑄冒着生命危险挺身相劝。

  他告诉阿朔,是宇文煜的药丸为我延缓毒发时间,否则我早就不在人世,如果世间还有人可以救我,那个人就是宇文煜了。他告诉阿朔,那日我整理行囊不是为了离开,而是要回南国把病治好,只是当时的他们,没人听进我的求救。

  这些话让阿朔气得用剑刃伤害自己,当时将军亲兵没人敢靠近他,连穆可楠也不敢。

  想来,穆可楠就是在那个时候下定决心非把我除去的吧!

  我获救后,阿朔把我们安排在这里,在穆可楠的劝说下,率大军先回京复命。他留下一队兵马和常瑄,并细细叮嘱,要天天派人飞马报告我的病况,还说我的身子一旦痊愈,就要立刻带我回京,片刻不得逗留。

  很强势对吧?我明白他在担心什么,因为我也和他一样担心。

  他担心我和宇文谨兄弟太接近,担心我的身份曝光,担心真相揭穿,我只能到南国报到。因此,他要常瑄分外小心,尽量不让我和宇文谨独处,可……他没想到穆可楠背着他做的事。

  想到这,我忍不住叹气。

  如果我决定不顾一切,固执认定阿朔是那个唯一的男人,那么,我还能够无害单纯、独善其身?我是不是非要收拾自己的老二心态,准备好斗争?当我的对手是这种能干精明的强势女人,我有权利柔弱吗?我真能一辈子躲在阿朔背后,让他为我挡去一切?

  而就算不去想穆可楠,光是从宇文谨身边走到阿朔面前,都已经困难重重了。辜负宇文谨很难,欺骗大周皇帝更难,九死一生已不足以形容我目前处境。

  我不得不怀疑起,自己真能凭恃爱情,无悔而坚定?

  在阿煜的妙手下,不到一个月时间,我的病好了九成。

  我不是太安分的女人(以古人标准而言),所以一旦能下床,作怪的细胞又在体内蠢蠢欲动。

  在二零一零年,我有满柜子小说、有pps、有网络,还有走几步就可以碰上的咖啡厅和百货公司,再不济也有7-Eleven,也许会寂寞,但无聊绝不会是生活的必备。

  但是在这里,不管是吃饭、睡觉,或到花园绕两绕,身边都会有一群人走来走去,你想要寂寞?对不起,这是奢侈品,不提供免费索取,但无聊……是的,非常非常多的无聊,有时,直逼得人要发疯。

  天天找人说话?我又不是名咀,能随时随地编出攻击人的好话题。去磨一磨我的琴棋书画?算了,我还不想逼王羲之去跳楼自杀。

  那么能做什么呢?

  最后,在我的要求下,常瑄替我糊了几张厚纸,再帮我把厚纸裁成纸杯,然后我做了组简易电话,让常瑄待在屋里,而我拉着长长的红线跑到屋外,用贝尔的精神,创造举世第一个人力电话。

  “喂喂喂,我是吴嘉仪,请问常瑄在不在?”

  我讲得很兴奋,但屋里的常瑄只简单应了句:“是我。”

  当然是你,不然还是鬼咧?跟一个沉默男人玩游戏很无聊,跟个没有科学精神的沉默男人玩,更是无聊的曾祖母。可我弄了半天的游戏,怎么可以让它无聊?于是,我开始找话题。

  “常瑄,你有没有注意,道台大人的三女儿很喜欢你?”

  沉默中……

  好吧,他不喜欢这种话题,再换一个。

  “常瑄,我的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要不要找一天出去走走?”

  沉默中……

  好吧,他领命要保护我,不能让我随便乱逛,再换一个话题。

  “常瑄,你有没有收到阿朔的信?”

  “常瑄有收到太子殿下的信。”

  哈,他终于闭口。原来要他说话,话题里非得有阿朔不行。咦?他和阿朔会不会有断袖之癖?想象一个娘娘腔的常瑄,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而电话那头,持续沉默中。

  他肯定在猜,我有没有被余毒伤了脑袋。

  阿朔回到京里后,每隔几日便给我写信,而大多数时候,他还没有收到回信,就又给我写新信,所以信的内容常常是他在重复发问,而我重复回答。

  确定的是,他的信里绝对不会有什么浪漫词句,他只会说“餐食进得好吗”、“睡几个时辰”、“没事可做的话,多写写信,我喜欢看”,再不就说些朝廷里发生的事,顺便问问我的看法意见。这种信如果叫做情书的话,那么天底下女人未免太委屈。

  为了弥补他的不够浪漫,我会在信里写下我记得起来的诗句或歌词。

  上一封,我在信中截录了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

  突然好想你

  你会在哪里

  过得快乐或委屈

  突然好想你

  突然锋利的回忆

  突然模糊的眼睛

  我们像一首最美丽的歌曲

  变成两部悲伤的电影

  为什么你带我走过最难忘的旅行

  然后留下最痛的纪念品

  我告诉他,什么时候我们再去旅行,我可以不买纪念品,但他要给我唱最美丽的歌曲。我告诉他,突然好想他,想得连最爱的绿豆汤都喝不下,突然好想他,想得圆圆的月亮里,出现他的脸。

  然后意外地,我在收到的回信里,读到他的甜言蜜语。

  他说,他想念我不是突然发生的事情,而是一天十二个时辰的持续;他说,如果以前的纪念品会疼痛我的心,就把它们统统丢掉,从现在起,他给我制造新记忆;他说,我唱的就是最美丽的歌曲,即使它们来自我残破不堪的声音。

  看到这里,我大笑,但当我看见连同信一起寄过来的书册后,我的笑成了深深的、深深的动容。

  书册左下角,每页都画了一个章幼沂,我快速翻过,一页一页接一页的章幼沂变成一部小小的电影,电影里,章幼沂不停笑着,笑得前俯后仰、笑得不可遏抑。

  在他眼中,我是一个爱笑的女生吗?不知道,但这本画册的确让我笑得很快乐,而且,他的丹青显然比名满京城的章幼沂要好得多。

  于是心平气和了,于是我清楚明白,他的人虽然随穆可楠离开,心却仍然留在这里。这不就是我要的吗?不要他的金银、名利、地位,我要的是他的心意,他爱我,在心底,就足够。

  上上上封信,阿朔告诉我,宫里收到消息,南国国君宇文谨要到京里拜会大周天子,所以他此番到中原,可能另有要务。他嘱咐我,千万不可以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我想了老半天,考虑要不要把身份已经曝光的事情讲给阿朔听,但想了又想,阿朔在那么远的地方根本帮不上忙,万一他心急,不理朝政、跑到这里接我,更不好。

  与其如此,不如自己想办法说服宇文谨,让他把我当成吴嘉仪、当成好朋友,毕竟,我送了个比自己美上十倍的橘儿给他,身为男人,他该感激我。

  所以回信里我没提这件事,但仍然满满地写了三大张纸,里面全是我从网络上看来的冷笑话,有的有点黄,不过……再黄的事我们都做过了,说点黄色的来听听,无伤大雅。

  我习惯用他给的玉佩在信封上盖蜡印,虽然玉佩让我摔出裂缝,而且用这样好的东西来烙记很可惜,但我不介意,我要他一遍遍记得他最好的东西,收在我这里。

  没错,即使玉佩已经出现裂缝,它仍是我最好的东西。就像我的爱情不是他的唯一,却仍然是他最美好的事情。

  上上封信,阿朔告诉我,靖睿王已经处里好边关的事,朝廷派出去接替他的官员也已经上路,若没有什么大意外的话,他近日就会回京。途中,他会绕到这里来看我,若是到时候,我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就和他一起上路,途中多个人照应,他也放心。

  其实,有常瑄和阿朔留下来的军队,哪里需要花美男来照应?即便不说破,我也明白,阿朔防的是哪个人,可他不知已东窗事发,花美男来不来都无所谓。

  然后上封信他告诉我,穆可楠有孕了,往后他们再不必行夫妻之事。

  我明白,他那样大张旗鼓地告诉我,是要我安心,但说不出的滋味搅在一起,搅出我想掉泪的莫名惆怅。

  我不知道是该因为阿朔从今而后将专属我一人而感到安慰,还是妒嫉穆可楠身子里有阿朔的骨血……我想试着乐观、试着微笑,可,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心中低言──

  吴嘉仪,妳未免太天真,就算穆可楠有孕,他也不会是妳一个人的阿朔。别忘记,除了穆可楠之外,还有个李凤书,基于公平原则,她也得有个孩子。再说,穆可楠要的是一个可以依靠终生的儿子,万一她从老大生到老八,每胎都生女儿,阿朔永远不会是哪个女人的……

  分享,是在阿朔身边的女人都该学会的课题,李凤书学了、穆可楠学了,独独我,非但不肯主动学习,还在扳手指计算着,谁谁谁生完小孩,我就可以成为唯一,很好笑吧?

  不管我想要用任何方式否认,阿朔、穆可楠、李凤书都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了,而我,仍然是在门外张望徘徊的路人,即便他的心为我保留了一片无瑕空间。

  猛甩头,我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排于脑外。

  握握手中的听筒,我对常瑄问:“既然阿朔有信,为什么你没拿给我?”

  “这封信……是殿下给常瑄的。”他犹豫半晌,回答。

  “我不能看吗?”

  他好似有难言之隐,停顿了老半天才回答:“不能。”

  “为什么不能?我的信还不是借你看。”

  “信里是殿下交给常瑄的任务。”

  “那更好,我看过信,知道是什么任务,就可以帮你啰!我是最热心助人的吴嘉仪耶!”

  “姑娘帮不了忙的。”

  “你又没让我帮过,说不定我比你想象中更能干。”什么忙不能帮呀?我可是吴嘉仪耶,去关州问问,女英雄三个字指的是谁!

  常瑄不说话了。

  每次都这样,说不过咀就闷不吭声,这种人的冷战功力很吓人,以后他的老婆有得辛苦。

  “常瑄,你忘记我们是最、最、最好的朋友,我们同甘共苦过,你帮过我、我帮过你,再大的秘密都可以跟对方讲,对不对?”我用怀柔政策,想融化他这块冰。

  他不应。

  “我们是生死之交耶!有什么话不能讲?”我拗了,他越是不说,我越是好奇。

  “你忘记你欠我一条命?要不是你拐我到关州,我不会差点死于非命;要不是你没把我的话认真听,我不会痛到想咬舌自尽……你看我,我这种人多么宽宏大量,不但没跟你算账,还想都没想就原谅你,我对你这么好,你居然连一封小小的信都不借我看……”

  好吧,我是小人,任性、固执而且爱讨人情的小人。

  然后,意外地,我听见话筒里传来小小的笑声。

  “妳啊,就会欺负常瑄,他上辈子欠妳多少?”突然,一个熟悉声音传来,一个轻轻的巴掌跟着当头打下。

  我猛地回头,看见一张丰神俊朗、俊美到会让人流口水的笑脸。

  “是你!”我尖叫一声。

  “对,是我。小丫头,别来无恙?”花美男眼底闪过一抹怜惜,摸摸我瘦削的脸颊,问:“常瑄不给妳饭吃吗?”

  我猛摇头,把话筒住地上一丢,扑进他胸口,用很热烈的方式欢迎他出现。“我好想、好想、好想念你。”

  他把我推出胸口,对着我的眼睛笑道:“我喜欢妳的想念,但……老实说,妳现在心底是喊我三爷还是花美男?”

  “花美男。”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很好,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以后都不说谎了?”他意有所指问。

  “是,不说谎了,再说下去都不知道要死几次才够。”

  可……最早叫我不能随意表真心的人是阿朔啊!是他说要戴好面具才能活得长久。看吧,做人真难。

  他压着我肩膀,把我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目光上上下下溜了几圈后,扳着我的身子转圈圈,轻声问:“我都听说了,身体怎么样,是真好还是只好一半?”

  “阿朔不相信我在信上写的话?”

  “谁要妳有说谎记录,他要我确定再确定。”

  “是真的好啦!不信,你去问阿煜,他现在正在帮我调十全大补丸,让我一天一服,一年后就能长成头好壮壮的大人物。”

  “那么爱当大人物?在关州风头还闹不够?”他溺爱地对我一笑。

  “我虚荣心重嘛!”

  常瑄发现我很久没传话过去,走出门,看见花美男,躬身退到旁边。

  一个爆栗赏上我的额头,他语重心长说:“该收拾收拾虚荣了,回京里后,妳得乖乖待在阿朔府里,不能到处惹事。”

  “你把我说成闯祸精了。”我皱皱鼻子不满道。我哪是那种到处点火的人物?

  “妳难道不是?”

  见第二个爆栗飞过来,我矮了矮身子,躲掉。“一见面就训人,没意思。”

  “妳啊,谁教妳让人放不下心。”

  他那声叹息重重敲上我的愧疚感,我抱歉地回看他,很想骂自己一顿。

  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怎会惹得一群好男人为我牵肠挂肚?我总是用“朋友”来区隔我和他们之间,但我又怎不明白,感情又岂能这么容易就理清?

  “我们一起回京吧!”

  “嗯。”我用力点头。

  “不急,等姑娘身子骨养好了再走。”

  常瑄突如其来的一句,让我满头雾水。

  “三爷!”常瑄又低声唤了花美男。

  我回头,发现他在对花美男使眼色。没错,他们肯定有事瞒我!

  我正要使出缠功,就见宇文谨正端着一盘热腾腾的“麦当劳”走来,远远地就闻到味道。

  “好香哦!”我冲向前,口馋眼也馋。

  好久没吃垃圾食物了,真教人怀念。上回,他允我醒来就能吃到麦当劳,但阿煜阻止,说我的病才好,不适合油腻食物,等啊等、盼啊盼,终于盼到阿煜解禁。

  “好可惜……”我看着盘里的美食说道。

  “可惜什么?”宇文谨问。

  “这不是炸鸡,是鸡米花。吃东西就该豪气一点嘛!切这么小块,哪能享受吮指回味的感觉。”我小声咕哝。

  “喂,不要得寸进尺,信不信我再让妳吃上三个月稀饭?”宇文谨恐吓我。

  他说得也对,做人是不该得寸进尺,反正鸡米花一样香甜美味。

  “来来来,大家来吃麦当劳,麦当劳都是为你。”我唱了麦当劳叔叔的广告歌曲,东拉西勾,笑咪咪地把一群男人带进屋里。

  我按下常瑄的肩膀,逼他入座。在我眼里,国君不比亲王大,亲王也不比将军大,我不是神,但强调众生平等。

  “阿煜呢?我去叫他一起来吃。”

  “他忙呢,得给妳做药丸。”宇文谨回话。

  我抓起一块鸡米花塞进咀里,含糊不清道:“真糟,阿煜对我那么好,我该怎么回报他?以身相许好了。”

  “妳在挑衅我吗?”宇文谨瞪我。

  从我招呼花美男和常瑄入座时,他就很不爽了,我的话无疑是火上添油。我知道,可并不想上心。

  “我哪敢!”我抓起鸡米花,一口一口吃得好爽快。

  三爷吃了、宇文谨吃了,就常瑄还在谨守分际。

  我看不过去,抓一大把塞进他手里,逼他放进咀巴,然后瞠大眼睛,看着他满咀油,笑逐颜开问:“好不好吃?”

  “泡面比较好吃。”花美男接在我后面挑衅。

  我看看花美男,再看看宇文谨,哇塞,把美洲狮和非洲豹放在一起,不知道会擦出什么火花?

  “我喜欢思乐冰。”常瑄也补止一句。

  不会吧,寡言的常瑄也决定加入战争?两票对一票,缺乏公平原则,虽然宇文谨不够温柔可爱,偶尔还有些霸道任性,但我决定站在他那边。

  “鸡米花比较营养。”我直接把整盘炸鸡搬到面前。

  “什么是泡面、思乐冰?”宇文谨问。

  “嘉仪的独门秘方。”花美男说。

  “味道好吗?”

  常瑄想开口,我先一步抢话:“没有炸鸡好。”

  宇文谨还想再问,我赶紧转移话题,不想把以前的事一一翻出来讨论。

  “宇文谨,你早上说要告诉我一件新鲜事儿,说说看,我很有兴趣。”我表现出兴致勃勃的样子。

  “有个告老还乡的大官想在城里建造新府邸,地基都已经筹划好了,可是有一家小饭馆插在中间,老板说那是他家传的土地,高低不卖。大官很头痛,请了许多人去找饭馆老板商量,谁知道饭馆老板把去说项的人一一赶出大门。

  于是大官在城墙上头贴红纸,悬赏能说服饭馆老板卖地的人,若成功可得赏银五百两,有计策者赏银三百两。最近城里有越来越多的人跃跃欲试,吵得饭馆老板在门前摆上一根大棍子,撂下狠话,谁敢开口要他卖地,他就要用大棍子把人打出去。”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字文谨,你去帮我把红单撕下来。”

  “妳有办法?”

  “当然,这很容易解决呀!”我说得自信满满。

  “真的假的?许多人都试过了,那个饭馆老板不是普通固执。”

  “你还不信我?我说成,准成。”

  “说说看。”

  每次宇文谨讲到“说说看”的时候,脸上总是流露出一种兴奋神色。我很明白,他爱上我的脑袋,而不是我的温柔或长相。

  “请那位大官先去造那三面的房子,开工后,让造房子的工人天天到饭馆吃饭,再到处宣扬饭馆的酒菜有多好多好,引来更多的客人。”

  “没事干嘛帮他们做生意?最好是让他们没客人上门,只能数苍蝇过日子,等日子过不下去了,只好卖地卖房子。”宇文谨说。

  “弄得两败俱伤会比较好吗?何况,不都说那是家传房子了,没有房租压力,卖饭没生意就改卖酒呗,卖酒不成还可以卖米、卖布、卖新衣,这样一拖二拖,拖到他们真过不下去,大官的房子早就盖好了。”

  宇文谨高举相手,投降。“好吧,当我没说,请继续妳的高谈阔论。”

  “大官要是肯帮帮忙,让饭馆的生意越做越大,等到每天涌进的客人挤得坐不下的时候,老板自然就会想换地方开间大饭馆了,而饭馆主人肯定会感激大官的相助之恩,把土地卖给大官的。”

  “难怪妳胖不起来,成天动脑筋、不休息,吃再多东西也没用。”花美男又赏我爆栗,这回我没躲过。

  “你打算把我脑袋弄笨吗?”我噘咀嘟嚷。

  “没错,把妳弄笨一点,才不会成天胡思乱想。”花美男用手指推了推我的额头。

  我挥开他的手,对宇文谨说:“你去告诉大官,赚他三百两,咱们一人一半。”

  “要不……我们两个一起去?”

  “那可不行。”我很作怪地挤眉弄眼。

  “为啥不行?”

  “因为我要学着不虚荣,学着低调,学着不当闯祸精,学着……”我笑了笑,向花美男瞄去。“学着当良家妇女。”

  “不当闯祸精已经够为难妳了,至于良家妇女,我们不敢对妳有这层指望。”宇文谨很没风度地指着我笑道。

  花美男也噗哧一声跟着笑出来。至于常瑄,他是没拉开咀巴,但很明显地在控制脸部的肌肉。

  “喂,你们没人相信我能改头换面吗?”

  我一嚷嚷,他们又笑了,笑是化解尴尬的最好方式,美洲狮和非洲豹少了剑拔弩张,气氛转为融洽。

  午后,我晃到阿煜制药的房里,见他弯着腰、满头大汗,对他很过意不去。

  他听见我的脚步声,抬眼,先送给我一个舒心的微笑。

  “这个药还要弄很久吗?”走进屋里,体质还是偏冷的我,觉得这屋子暖和舒服极了。

  “快弄好了,再过几个时辰就大功告成。”他说着,又搅搅锅子里那锅黑漆漆的黏稠东西。

  我坐到他身边,头微微靠着他的肩,真心实意地说:“阿煜,我真的很高兴能够认识你。”

  “我也是。”

  好奇怪,流这么多汗的男人,为什么还能带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他一定身怀异禀。

  “阿煜,接下来我们会变成怎样?”我叹气,简单的关系配上复杂的背景,我们之间想成为朋友,似乎没有想象中那般容易。

  “不想当朋友了吗?”他反问。

  “想,但是好怕,怕当不成。”

  “不管妳和大哥变成怎样,我们之间都不该受牵连。”

  “换句话说,是一辈子的朋友啰?”我扬起眉,笑问。

  “对,一辈子的朋友。”

  “阿煜,为什么我不先认识你呢?”

  如果我先认识他、爱上他,那么,所有的辛苦都不必经历,就可以快乐享受男女关系。谈一段爱情是幸福,谈一段简单的爱情是奢华的幸福,偏偏我爱上的男人太复杂,害我必须卯足全力往上爬。

  “是啊,为什么不让我们先认识?”阿煜附议。

  说完,他笑了,笑容里有疼惜、有释然。在知道我是章幼沂同时,他便明白,就算没有阿朔,我也是宇文谨的女人,阿煜是个谨守分际的男生,怎会和自己的亲哥哥相争?

  “像阿煜这么好的男子,一定会碰上比嘉仪好千百倍的女子,她会敬你、爱你,夫唱妇随、鹣鲽情深。”

  “但愿如姑娘金口。”他笑笑,分了神,去看锅子里那黑糊糊的药汁。

  “味道不好闻。”我凑近身子,闻闻锅子里的味道。

  “放心,吃起来没有想象中苦,待会儿我会和入蜂蜜,妳吞的时候,会有蜂蜜的甜香味儿。”

  他温和笑着,那样淡定温柔的笑脸从来没变过,不管我是章幼沂还是吴嘉仪。

  “阿煌,在穆可楠告诉你事实之前,你怀疑过我吗?”

  “怀疑妳是清沂公主?”

  “对。”

  “怀疑过,在妳杠上那个七品芝麻官的时候。”

  “我那时候是做婢女打扮,没穿帮啊!”

  “有几个婢女说话可以像妳那样充满自信?相形之下,那位公主看起来反而有些畏畏缩缩,少了公主气度。后来,我入宫见过『清沂公主』,她才是真正的婢女,对吧?”

  “是,可橘儿比我美上千百倍,宇文谨娶到她,半点不吃亏。”

  “话是这么说,但后宫美丽的女人多着呢!她并不特别突出。”

  “她温柔乖巧,安分听话。”我替橘儿说话。

  若不是生错时代,她晚生个千百年,光靠那张脸,就会红遍两岸三地,成为当红偶像女星。

  “当初我们探听到的是──清沂公主聪慧大方,智赛诸葛,琴棋书画样样行。我记得有个传到民间的圈叉游戏,据说就是清沂公主发明的。在我们的印象里,清沂公主聪颖可人,至于温柔乖巧,安分听话……没听说过。”

  “你们探听我?”

  “当然,我们还得从大周皇帝挑出来的和亲女子,来评估大周对南国的态度。”

  “因此你们对我相当满意?”

  “说实话,不是太满意,毕竟妳不是宫里正出的公主。尤其大婚后,几日相处下来,皇兄说,清沂公主不过尔尔,民间传闻过于夸张。”

  “你们那么会探听,怎么就没探听到这个假公主活不了多久?”

  “连妳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我们怎么可能探听得到?”

  “说得也是。”皇后娘娘啊,瞒得我够苦。

  “当穆可楠告诉皇兄,妳才是真正的清沂公主时,皇兄高兴得不得了,他要我赶紧把妳治好,带妳回南国。嘉仪,妳还想回南国吗?”

  “南国是个好地方,我曾经想过在南国待上一辈子,安安心心、平平顺顺活到老,直到天命足,说再见的时间到。可是见到阿朔那刻起,我明白,自己回不去了,即使我真的很向往安心平顺的日子……我想,我这种人注定要在泥泞里追逐爱情。”

  “周镛朔待妳很好。”

  “他懂我。”

  懂我的智慧、懂我的心,懂我的身世、懂我的过去,从第一次见面,看见那相似曾相识的眼睛,我就明白,这个男人……我躲不开。

  “真希望我也能懂妳,像他懂妳那么多。”

  “谁说你不懂我?和你在一起很舒心,见到你,所有的烦闷忧郁都会随风而去,你是我的定心丸、勇气绽,有了你,我就知道所有的困难都冲得过去。”

  “我很乐意当妳的定心丸、勇气绽。”他伸手,拍拍我的肩。

  “我很高兴你的乐意。”我也伸手,和他勾肩搭背。

  “所以妳已经下定决心,要回到周镛朔身边?”

  “对。”

  不是因为我已经成了他的女人,也不是因为他还需要我的帮助,而是他的泪水,他失控的咆哮声,让我决定再不要折磨爱我的男人。我爱上他,是前世因、今生果,是冥冥之中必有注定,是改变不了也不想改变的事实。

  “妳要有心理准备,皇兄不会那么容易放手。”他好意提醒。

  “你们到大周除了找我,还有其他的目的吗?”我问,出于关心,也是出自私心。

  “对,皇兄亲自出使,是想向大周借兵。”

  “南国要打仗?”

  “会不会打还不清楚,但先预备起来,有备无患。”

  “可以告诉我情况吗?”

  “南国左边有两个国家,魏国和钨国。魏国的军队、国力都比钨国好上一些,几个月前,密探从钨国那里得知,钨国有意思和魏国结盟,一举攻下南国,大事若成,钨可得到南国的五座城池。这次皇兄来大周,是希望大周能够借兵借粮,这样,南国就不怕他们连手了。”

  “宇文谨刚登基就碰到这种事,的确伤脑筋。”

  “是啊,说不定还需要周镛朔帮忙。”

  “知道了,回京后我会跟阿朔提这件事,让他尽全力帮忙。”我也得趁这段时间想想,有没有好法子帮帮宇文谨。

  “除了魏钨的问题之外,南国正在流行瘟疫,若不是为了指导宫里大夫配药、灭疫,我可以早几日到关州寻妳,就不会让妳凭白多痛了好几日。”

  “瘟疫?现在状况解除了吗?”

  “前几日的飞鸽传书带来南国消息,瘟疫已经控制住了。”

  阿煜口里的瘟疫让我想起大学时期选修的中医课,那时我对这个课颇感兴趣,还想毕业后去考中医特考呢!

  “阿煜,你还是用治伤寒的方子治瘟疫吗?”

  “妳懂医?”他反问。

  “不是太懂,只听过一些皮毛。先回答我,你是不是用桂桔、麻黄、葛根来治疗瘟疫?”

  “对,促使病患排汗、拉肚子,将疫疠排出体外,病情就会逐渐控制下来。”

  “阿煜,你认为瘟疫是怎么来的?”

  “瘟疫是天地间的疠气所造成,所以常在春夏交接、秋冬交接时出现,人体若是较为虚弱就容易得病。”

  果然,这个时代名医吴又可还没出现,他是第一个将瘟疫脱离伤寒论的医生,建立起瘟疫是类似现代A型流感加上肠胃炎的观念。公共医学传于西方,这个时代尚未被发现。

  “不对,瘟疫与气候无关,那是种传染病。”

  “传染病?”

  “对,是种人传人的疾病。假设我身上有病毒,很可能在我咳嗽或排便的时候,将这些病毒排出体外,而体力较差、免疫力不好的妇孺,往往在接触到唾液或排泄物时,就会被感染。因此,除了提高人们的免疫能力之外,还可以用达原饮、桑菊饮,从清热解毒、消炎镇定下手……”

  我还想多讲几句,但阿煜的眼光让我意识到应该适而可止。“阿煜……”我推推他的手臂,把他丢失的魂魄拉回来。

  他回神,笑问:“告诉我,又会打仗、又懂国政,连医药都理解,还有什么事是妳不知道的?”

  “多着呢!我不会琴棋书画、不会跳舞唱歌、不会针织女红、不会做菜、不会温柔撒娇,女人会的工作我都没学过。”

  我高中家政课缝了一块手帕,老师很不客气地拿给全班同学嘲笑,有同学说,那哪是手帕,根本是抹布!

  哇哩咧,不管是手帕或抹布,拿几十块钱就可以到全联、俗俗卖去买,何必欺负自己的十根手指头?当时初生之犊不畏虎,我还真的跟老师这么反应了。

  老师笑笑,很有风度说:“人吶,多学点技艺比较好,免得需要用时方恨少。”

  现在想来,心底有点毛,当时那个家政老师,是不是预先知道我会掉进一个没有超市的鬼地方?

  “看来,民间传闻不见得属实。”

  “同意,十句有九句半是假的。”我忙附和他。

  他笑,我也笑,暖暖的阳光从屋外照进来,金黄色的光芒落在阿煜身上。

  我看他,看得目不眨眼。这世,我欠爸妈、欠姊妹、欠兄弟、欠许多照护我的男人,可算到头来,我终是欠阿煜最多、最深。两条命吶,怎么还才能还得清?

  我想对他说,请待我修满九世浮屠,在第十个来世,再与你拈花而笑。但话到咀边,喊了暂停,因为那个第十世,我依然对阿朔贪心……

  于是我合掌,虔诚地向上苍乞求,盼老天爷送一个好女孩给阿煜,希望他的人生顺利,希望他心想事成,不要有半点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