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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逆转光阴 > 第9章 庆生辰

  住在太子府里,想要独善其身、不招惹他人,相当困难。

  李凤书对我非常友善,时不时差人给我送礼物过来,红枣、人蔘、当归、燕窝鲍片……炖品补药堆了我满柜,再不三天两头就会往我屋里跑,时不时嘘寒问暖,让我的“体弱多病”不得不提早恢复。

  这天,她又送了一盒香料过来,红红黄黄的粉末在匣子里面散播芳香。这个东西比我们那个时代的满庭香,要天然环保得多,至少对身体无害,很可惜我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要小福照例往柜子里收。

  小喜看了半天,叹道:“香料很名贵呢!如果不用就太可惜了。”

  我见她似乎挺喜欢的,就全转赠给她。

  收了人家的好意,自然得多少给点回馈,我送给她两本书,诗词歌赋之类的,是阿朔怕我无聊,特地让人找回来给我的。这叫二手礼物,在没有百货公司、在女人出门一趟不容易的年代里,送二手礼物很合理。

  李凤书对我很好奇,时常问我军营里面的事情,问我怎么遇见阿朔的、怎么会跟着回到京里。

  有些事不能说,怕拆穿身份,倒霉的不只有我,于是我对她编故事,用那年写小说的功力,唬得她一愣一愣。

  既然李凤书那么爱听故事,而我又很怕听她那些教条式的妇德浑话,也不爱听她说和穆可楠、施虞婷之间的事,于是抢下发言权,把韩剧、日剧、大陆剧、偶像剧全拿来改编,一个个讲给李凤书听。

  没想到,她一听上瘾,便时常拉着施虞婷到我屋里听我胡扯。

  对于这种状况,阿朔看在眼底,满意在心里,他觉得我正入佳境,相信早晚我会被李凤书同化,成为这个时代的好女性。

  我没有阿朔的信心,只是走一步算一步,在这里,我学会最多的事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事事并非操控在我。

  “林黛玉拿着题诗的旧帕子往火盆炭子一撂,绢子很快烧着了……”我说到“林黛玉焚稿断痴惰,薛宝钗出阁成大礼”那段,施虞婷已经为了宝玉的痴、黛玉的苦,哭成泪人见。

  “这是林黛玉咎由自取,有什么好哭的?”李凤书的话把我的故事打断。

  “对啦,她的个性是尖刻了点儿,爱往牛角尖里钻,可妳不觉得那是时代悲剧,倘或人人都可以照着自己的心意选择婚姻,或许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我忍不住替林黛玉说话。

  “我不是在批评林黛玉,我的意思是,反正她和薛宝钗之间的感情也不坏,本来就是姊姊妹妹的,就算薛宝钗先嫁给贾宝玉,等过一段时间,林黛玉再嫁进门,三人琴瑟合鸣,不也是美事一桩?”李凤书解释。

  她的话为难到我了,这是观念问题,我没办法告诉她男女平权的重要性,就像她没办法说服我,两女一男还能奏出完美的协奏曲。

  “可这薛宝钗也太会做人了,林黛玉嫁过去还不是只有处处挨闷棍的份?”施虞婷是拥林派。

  不过,她的话让我额间浮出几条黑线。

  那才不是重点,重点是,爱情眼底揉不进一颗沙粒,如果妳真爱他,会希望自己是他的唯一,希望他的手只牵着妳,希望自己是他人生的重要伴侣。

  “所以啰,我说林黛玉得改改脾气,学着容人、学着圆融,放开自己的小心眼,处处替宝玉的立场想事,不可以自私自利地只考虑自己,如果真挨薛宝钗闷棍了,也是她性格不好。”李凤书振振有词。

  千百年来,教育教会女人该为了婚姻牺牲,牺牲自己的喜好、厌恶,牺牲自己的快乐、想望,一心一意成就男人、孩子。

  而这样的思想教育在李凤书身上相当成功,我不能否认,李凤书的确是最适合阿朔的女人,假如阿朔所有的妻子都和她一样,肯定会合家平安、其乐融融。

  “林黛玉的性情是天生的,她有才情、心思敏感,就是在待人处世上少了那么点儿圆滑,哪有什么错?”施虞婷续道。

  “就算她性子真是那样,可嫁人后就不是千金大小姐了,多少要学会看人脸色吧?何况事情也没那么严重,我看薛宝钗这人宽容惯了,怎么会容不下一个林黛玉?嘉仪,妳说对吧?”李凤书拉起我的手,热切希盼我站在她那边。

  我尴尬一笑。我不认同施虞婷的看法,也一样不同意李凤书,这不是谁对谁错问题,而是不同成长背景造成的差异。

  “妳这故事是从哪里看来的,有书吗?借我读读。”施虞婷说。

  有了李凤书做润滑剂,施虞婷对我似乎没那么大的敌意了,但我也没乐观到相信我们会天长地久地和谐下去。

  “嗯,这是我闲来无事瞎编瞎想的。”我要到哪里去找这本未来影响文坛颇深的小说给她读?

  “之前妳告诉我们的所有故事,都是妳编的?”施虞婷眼里透露出佩服,她还真是个藏不住心事的女人。

  “是啊,没事做嘛!”我都可以和福禄寿喜玩起小学时期的大富翁了,自然是真的没事可做。

  李凤书两手握住我的右手,郑重说:“嘉仪,姊姊有话想对妳说,妳别嫌我唠叨,我是为妳好。”

  “呃,不会。”我想把手缩回来,可是她脸上满是诚恳,让我做不出这个无礼动作。

  “是妳说不会的哦?如果我说了不中听的话,可别往心里搁去。”

  “当然。”她越是郑重,我的心越发毛。

  “那好,妳细听。身为女子,妇德、妇容、妇红是挺重要的,这段时间,姊姊观察妳,发现妳够聪明,可惜不务正事。读书是好事,可也别老是读些闲书,有空多看看女诫、妇德之类的书,对妳会有帮助的。说到妇容,妳虽清秀,容貌却称不上姣美,既然如此,就得多花点时间在装扮上面,别总是任性随意……”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几眼后,续言:“除此之外,琴棋书画多少要学一点,妳不能仗恃着殿下喜欢妳就自满,要知道男人的心易变,妳得多些本钱,才能吸引丈夫的目光。至于妳的女红……”说到这里她重重叹气,而施虞婷掩着咀偷笑。

  其实她大可不必掩咀笑,我很清楚自己有几两重。

  “妳有时间天马行空想这些有的没的故事,不如让我来教教妳刺绣,反正一面说故事、一面绣花也不妨碍的,妳说是不?”李凤书说完,相眼望着我,大有征求我同意的意思。

  可是……我不想替自己找麻烦……

  看见我的表情,李凤书皱起眉头,一脸的受伤。“妳呕了?嫌我多事了?”

  “没有……我只是、只是……每个人擅长的东西不同,何况,我真的没想过成为太子殿下的什么人。”我真的没有欲望加入她们的行列,如果女红是成为阿朔妻妾的条件,嘿嘿,我一点都不在乎名分。

  她更受伤了,眼眶发红,咀唇微抖。“妳怎么可以这般辜负殿下?任谁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妳啊!”

  李凤书说得我无言以对。

  如果阿朔真的那么喜欢我,她应该躲在棉被里抱头痛哭、应该想尽办法弄药把我给毒死,或者买通杀手把我大卸八块,再不济也学学穆可楠,用暗招、耍阴狠才对,怎么会是求我变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好讨得她丈夫的欢喜?

  我搞不清楚她脑袋里装了什么大便,但我肯定她不正常。

  在我的认定中,虽然麻烦,但施虞婷的嫉妒、穆可楠的恶意挑衅,比较符合正常人性,至于她……不予置评。由此可知,女诫这种书无论如何都碰不得,碰上,就会让女人精神错乱。

  “呃,妳们要不要听听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之后发生什么大事?告诉妳哦,真正精彩的故事从现在才要真正开始,我们继续『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好不好?”我试着转开话题。

  “妳在敷衍我。”李凤书鼓起腮帮子,两眼哀怨地看住我。

  “不是敷衍,我只是……只是真的学不来琴棋书画、刺绣女红,我的手指头有微微的脑残现象。”

  “妳在说什么啊?”她听不懂我的术语。

  对啊,脑残是现代人说法,古时候应该叫做……十指残缺吗?

  我干笑两声道:“妳见识过我写字的,我的十根指头真的不管用。”

  “铁杆都能磨成绣花针了,只要下定决心,慢慢磨、慢慢练,自然就学得会了。”

  她不知道铁杆磨成绣花针是多么浪费能源的事,做不得的。就是古人这样浪费,教坏了下一代,才害得现代的能源股一天比一天翻涨。

  可李凤书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能反对什么?当家花努力要改造野花,使它能登得了台面,不千恩万谢就够对不起了,岂能辜负她的心意?

  “好吧,可妳千万不要有太大的期待。”

  “我信妳,我们家的吴姑娘最聪敏了。”她转了转眼珠子说:“就明日起吧!我开始教妳绣花,一天先一个时辰,慢慢再加长时间,刚开始先别太勉强妳。”

  一天两个小时、一百二十分钟、七千两百秒还叫做不勉强?真是见鬼了。可我不想再惹得她相目通红,只好硬着头皮答下:“呃,好啊。”

  就这样,她们辞了我、离开,而我,想起未来、我可怜的手指头,决定找一点甜食来安慰自己和……某个需要被恭喜的男人。

  于是我让小喜、小福替我弄来面粉、糖、鸡蛋、牛油,和能找得到的水果、干果,开始做蛋糕。器具不是太齐全,我也不确定成功率有几分,但先做再说,光是想,哪能想出结果?

  我忙了一整个下午,做了个水果蛋糕,看了看,像不像三分样。等待蛋糕烤好的时间,我让小禄子、小寿子帮我刻了二十三根蜡烛,小小的红蜡烛上面还得刻上螺旋纹路。

  我是个挑剔主子?对,我知道。

  弄好蛋糕,已经入夜,厨房里送来的饭菜已经慢慢冷却,可左等右等,阿朔没回来。

  近来朝廷事多,皇上把许多大事的决定权交给阿朔,他们在偏殿里成立了一个小东宫,里面人才济济,全是阿朔亲自挑选的人,花美男、镛晋自然在里面,毋庸置疑。

  皇帝有计划地训练继承人,而阿朔也争气,一次两次办成了大事情,这让朝中老臣心向着他,他的地位是越来越稳固了,若没其他状况,这个皇帝他当定了。

  我和福禄寿喜围在蛋糕旁边,他们一边闻着味道,一边流口水。我允过他们,等阿朔尝过,他们也可以分食,这让他们特别兴奋。

  “殿下什么时候才回来?”小寿子猛舔咀唇,那股子馋样逗得我们大笑。

  “殿下那么忙,会不会今儿个就不回来了?”小禄子问。

  “或许吧。”我随口应着。

  “那蛋糕会不会放坏了?多可惜啊!”

  “那也没办法呀!谁教殿下没口福,不如、不如咱们……”小寿子话没说完,门先一步被推开。

  我看着身穿紫袍的阿朔进门,笑容忍不住跃上颊边。这已经成了一种制约反应,狗看见肉会流口水,而吴嘉仪看见阿朔就会笑不停。

  如果没有肉,狗就不再流口水,那么哪天,阿朔不出现了,也许吴嘉仪也会忘记微笑的感觉。很可怕的联想,我连忙把这念头摇开。

  “今儿怎么那么晚?”我边迎向前去边问。

  小喜、小福先一步上前,接披风、递毛巾,服侍过后,四个人一起离开房间。

  “父皇替我贺生辰,留我在宫里用膳。”

  平心而论,大周的皇帝是个好皇帝,不奢华、不铺张,做什么事都低调,从不为了谁的生辰或节日大开国库,倒是时时听见他为哪一省的水旱灾减免当地税赋。因此阿朔今日生辰,也没听说宫里有什么庆祝活动,就是前几日,李凤书提议要在家里办几桌、宴请诸朋好友,也让阿朔拒绝了。

  “既然有人替你庆生过,那我就不忙了。”说着,我便端起桌上蛋糕,要赏给在外头等候多时的福禄寿喜。

  可他动作更快,压住我的手,细细看了看蛋糕,脸上笑意渐渐扩大。他对新东西一向感兴趣。“这是什么?”

  “生日蛋糕。”我勾起一团奶油涂在他咀边。

  他伸舌头舔了舔,点头,也学我的动作往蛋糕上挖奶油。

  “小心,别把蜡烛弄歪了,要排二十三根可不容易。”我仔细地把蛋糕放回桌上。

  “你们那个时候,生辰都吃这个?”

  “是啊,很难弄呢!我忙了一个下午。”

  “外面这层味道不错,里面能吃吗?”

  “怕被毒死,就忌口吧!”我挑挑眉,对他笑道。

  我听过一个道理,再美的女人,若是天天看、天天接触,久了就会觉得自然而普通,如果这话是真理,那么我看阿朔的次数一定还不够多、不够久,否则不会每回看他,仍旧怦然心动。

  看着他的眉眼鼻唇,我可以用一百种形容词来表达自己的喜悦,好像光是这样看着、看着,我的人生就会变得完美,靠近他,那种无声氛围就是会让我觉得幸福无比,彷佛全世界的风景都好不过在他身边。

  我喜欢他,并没有因为两个人的过度接近而变得浅淡,那杯名为爱情的咖啡,反而一天加入一点新元素,让咖啡变得更加芬芳多姿。

  很诡异吧?不相信爱情的现代女性掉回古代,认识了爱情。

  “我脸上有东西,怎地看得认真?”他放下蛋糕,把我的手握在他掌中。

  他回看我的眼神一样充满认真,认真男人VS认真女人,倘使这样的故事缺乏一个好结局,就太过分了。

  但坏就坏在,隔开我们的是时空、是环境,是两颗不同世代熏养出来的心。

  “阿朔。”

  “怎样?”

  “你为什么喜欢我?”

  “没有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

  “如果喜欢发生得太过莫名其妙,会不会也消失得莫名其妙?”

  “妳的脑袋瓜子里,能不能少装一些乱七八糟玩意儿,多填些正常东西?”

  “什么才算正常东西?”

  “比如多想想,怎地让丈夫更爱自己?”

  他和李凤书还真是同心夫妻,想的事一模一样。忍不住地,我呵呵笑开,乐和起来。

  “妳笑什么?”

  “我笑是因为……第一,本姑娘云英未嫁,哪来的丈夫?第二,我不必花什么心思,就让那么多男人喜欢我了,再花下心思,大周会不会出现暴乱啊?吴嘉仪只有一个,若人人都想抢,还得了?”

  听了,他也跟着大笑,难得的轻松自在。

  他把我拉在膝间,圈在怀里面,筑起一堵扎扎实实的围墙,把我围得好安全,让我忘记这里离我的家乡很遥远,忘记这个与我格格不入的世界里,充满着许多危险。

  “是啊,妳不必花心思就让我离不开妳了,若是再花心思,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要怎么过?”

  我推开他,愁眉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记不记得酲县那窝土匪?”

  “记得,他们又作乱吗?我记得九爷留在那里处理了,不是?”

  “你们误打误撞闯进大哥的巢穴,九弟肃清土匪窝后,抓到大哥,父皇要我亲自去押他回京。”

  “大哥?是端裕王吗?”那个在战场上被抓到叛国证据,然后转眼逃匿无踪的端裕王?

  “对,是他。”

  “我以为他逃跑了。”

  “他是个野心极大的男子,才不会逃跑,只是暂时藏匿。前一阵子有谣言在京城里四处散播……”

  “我听过,说什么西方有文曲星降世,将带领百姓走向繁华盛世,还说你的命格无法登上龙位,皇帝立你为太子是逆天作为。哼,谁会信这种谣言?”

  “偏有人信了,大臣们还把此事上奏给父皇知晓。”

  “那些大臣怕是端裕王自己安排的吧?”

  “对。”他眼底流露出一抹欣赏。“没错,那些人一直和端裕王暗中有勾结,他们以为这样可以帮端裕王东山再起……”他笑了笑,续道:“早个几年或许能吧!那时父皇的确是非常相信命数、佛学,可惜五弟死后,父皇再也不采信那些惑众妖言了。”

  阿朔口中的五弟我记得,他叫做周镛建,是个传奇人物,但十六岁那年被下毒害死。在那之前,所有卜算过他生辰八字的国师、术士,都预言他将会成为大周下一任皇帝。

  “所以皇上震怒,要人彻查?”

  “对,但谣言并没有因此止歇,直到九弟抓住大哥为止。事实与谣言相对照,那些与大哥有所勾结的臣子纷纷浮出台面。”

  “他们还不人人自危?”

  “撇清得可快了,才没几天,那些怎么都灭不了的谣言,一时间全没了声息,再没人传诵。嘉仪,知不知道妳又帮了我一回?”

  我挥挥耳边长发,很三八地说:“我天生有帮夫运嘛!”

  可他没理我的三八,反而郑重地拉起我的手,说:“以后,要继续帮下去哦!”

  “遵命,太子殿下。”话说完,想起阿朔要离家,把端裕王押解进京,这一来一往,至少得个把月,一颗心忍不住沉了下去。

  佛云,人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蕴炽盛苦。

  与阿朔未真正别离,光是想象着,我已先一步在舌根尝到苦涩。

  “为什么要你去?别人去不行吗?”

  “我猜,父皇希望借着这回我和大哥交手,让他对我心服口服,如果大哥能臣服于我,或许会成为我的臂膀。父皇疼惜子女,最痛恨兄弟阋墙。”

  我懂,上回禹和王使毒谋害皇后和阿朔,罪证确凿,也不过是轻判了个圈禁,他是不会对自己的子女下重手的,然这样的姑息只会让阿朔的路走得更加艰辛。

  “端裕王或许是个人才,可他犯下的是通敌叛国的大罪,这样也能没事吗?不都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阿朔抿唇笑笑,好像我说的是天大笑话。

  嘟咀,我闷声说:“我们那里,总统光是犯贪污罪,都得关起来判刑。”那还不牵涉到人命呢!

  “民主时代,听起来是件好事情。”

  “是啊,好得不得了。”

  “妳也赞成杀端裕王?”

  “不必杀,关他个一辈子,让他没机会危害国家、危害你就行了。”

  “妳也是在乎人命的。”

  “不好吗?”

  “不,好得很。别说这个,先来吃我的蛋糕。”他伸出食指,又要勾下一块奶油,我赶忙抓住他。

  “吃蛋糕要有仪式的。”

  “什么仪式?”

  “等等哦。”

  我扬声把福禄寿喜唤进来,点燃二十三根蜡烛,然后把灯火全数熄灭。在这个大好日子里,不适合用我的歌声荼毒寿星耳朵,因此由福禄寿喜代劳,连唱三次生日快乐歌后,我要他合掌许愿。

  一闪一闪的烛火把他的俊颜映入我眼帘,再次看他,看得我脸红心跳。他是个让人读过千遍、万遍都不厌倦的男人。

  “你可以许三个愿望,第一个、第二个愿望可以说出来,第三个愿望藏在肚子里,不能讲。”我把规则告诉他,他依言做了。

  “第一个愿望,但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朝廷无事,百官尽职。”

  他没到过现代,却学会了现代的虚与委蛇许愿法,真了不起!我想大笑,但看在他是寿星份上,我摀上咀。

  “第二个愿望呢?”

  “我希望合家平安,家人相处愉快。”

  这句话就是明示啰,他强烈希望我和他的妻妾们和平共处,别给他惹出事端。唉,他还真以为我是热爱处处点火的麻烦女人?冤枉大了。

  许完愿,他对我笑,我别过头不看他。我又不是圣诞老公公,何必替他完成愿望?

  第三个愿望他留在心底对自己讲,我不知道他许了什么。

  他一许完愿,福禄寿喜马上大声欢呼。我了解,他们才不是替寿星高兴,而是替自己的胃欢庆。

  蛋糕模样不好,但味道还不错,八吋蛋糕一下子就被我们分食光了。

  小寿子吃得不过瘾,说道:“明儿个,咱们再做一个。”

  明儿个……想到李凤书的好心意,我忍不住头痛起来。

  福禄寿喜整理完桌面离开后,阿朔勾起我的下巴,问道:“怎么了?这个脸,谁欠妳银子不还?”

  “没事,我在想该送你什么礼物。”我胡扯一通,不想在两人的话题中摆进李凤书。

  “想好了吗?”

  “我的东西都是你送的,再转送给你,太没诚意。”

  “有道理。”

  “通常这时代的女人,会缝个荷包、织件衣裳送给心爱的男人,但……这种礼物太平凡了,我不送。”我很骄傲地摇了摇头。

  阿朔听完开始笑,笑声不断、笑得让人很没面子。

  “笑什么啊?牙齿白吗?”我两手夹住他的脸颊,把他的咀变成鸟喙。

  “妳是怕把自己的十根手指头缝起来吧!”他拉下我的手,翻翻缠缠,和我十指交扣。

  有人说,十指连心,这一连,是不是把我的心和他的心全连到一块儿了?

  我抽开手,勾住他的脖子问:“爱上我这种不像女人的女人,堂堂的太子殿下会不会亏太多?”

  他环住我的腰,认真考虑后,回答:“不会,美丽能干的女子何其多,但能和我并肩的只有吴嘉仪一个。”

  “所以我不会跳舞、不懂弹琴、不会针织缝绣、歌喉坏得紧,都没关系?”

  “没关系。”他答得毫不犹豫。

  “就算我老是招蜂引蝶,老是给你惹麻烦,也无所谓?”

  “惹麻烦无所谓,至于那个招蜂引蝶……能改就改了吧。”他捏捏我的脸,不用力,只是亲昵。

  “阿朔,你有没有听过老鼠嫁女儿的故事?”

  “你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卡通?”

  在我的熏陶下,阿朔对二十一世纪越了解越多,他是个聪明积极的好学生,我这老师自然教得快活。

  “不算,应该算你们这个时代的民间故事。”

  “民间故事?那我肯定没听过。”

  “我来说给你听。”

  “好。”

  “老鼠爹爹生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总觉得这么美的女儿应该嫁给世界上最勇敢、什么都不害怕的人,于是他找上太阳,请他娶自己最骄傲的女儿。

  太阳告诉老鼠爹爹,他不是最勇敢的,其实他很害怕云,因为云会把他挡住;老鼠爸爸就去找云,云说他怕风,风一吹,他就身不由己四处飘;老鼠爹爹找上风,风说他怕墙,不管他怎么用力吹都吹不透墙;而墙告诉他,我最怕你们老鼠家族,因为你们的牙齿能够轻易地在我身上凿洞。绕了一大圈,到最后,老鼠爸爸还是把女儿嫁给老鼠先生。”

  “因此,妳绕了一大圈,还是决定我是最适合妳的男人?”

  “不对。”

  “不对!不然谁才适合妳?”他扬起语调,好看的眉毛拧了起来,火气隐隐窜升。

  “我这种人不爱拘束,宁可当平民百姓成天在外面乱逛,也不爱穿金戴银在家里等待丈夫归来,但跟了你,就得当金丝雀、就得关在家里等丈夫归来。所以,你不是最适合我的男人,但……”

  “但?”他催促我往下说。

  “但你是我最爱的,在最适合和最爱当中,我选了后者。即使日子难过,也得受,谁教我没办法逼自己不爱你。”我满足地叹一口气,偎进他怀里。明知道不适合还非选不可,不是自虐是什么?

  他眼底闪着感动,我的话打动了他的心。

  “我不会让妳后悔的。”他捧起我的脸,俯下身,封住我的唇,连同我的心一并封存。

  他的唇在我唇间辗转流连,一点点温存和很多点的热切,弥补了我的贪求。

  许久许久,他放开我,急促的呼吸在我耳边响亮,我知道自己勾动了什么,知道这个男人因我而陶醉。

  “吴嘉仪,妳是我的女人。”他用宣示口吻说。

  “我知道。”

  “妳永远不能离开我。”

  “我尽力。”

  “不能只是尽力,我要妳承诺一辈子。”

  “我哪有这么小气?一辈子太少,我一承诺就是今世来生,连未来的三百辈子都一并承诺下去的。”

  他咯咯笑着。“我真爱妳的大气。”

  “等哪一天,你连我的歌声都爱进去时,我就相信你是真爱我。”

  “哇,那是高难度挑战。”

  我故意别过脸,翘起咀巴,说:“我就知道,你爱我不如我爱你。”

  这话又逗得他大笑。谁说只有女人热爱这三个没创意的文字,男人也爱得很。

  圈住他的腰,把脸埋进他胸口,我在他怀里找到幸福。又学会了,幸福就是妳爱着的那个男人因妳而笑。

  “阿朔,你很开心吗?”

  “对,因为妳。”

  “我可以把这个开心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你吗?”

  “可以,这是我收过最珍贵的礼物。”

  “这样很好。阿朔,生日快乐。”然后,我唱了一遍生日快乐歌,再度创造了他的快乐。

  就在我们额头相抵、暧昧气氛越见浓烈时,门外管事的低唤声传来──

  “殿下,礼亲王派王鹤送礼过来。”

  送礼?不是已经宣布不办生辰、不收礼,怎么会有送礼的上门?

  他重重吐气,松开我。

  “怎么了?来人很重要,不能不见?”我问。

  “礼亲王是我的堂舅,即便年迈昏庸,我还是需要他的支持,他在礼部有一些势力。”

  “了解。”

  “不过,我倒是对他的一个谋士很有兴趣。”

  “说说好不?”他挑起我的兴趣了。

  “来送礼的王鹤和我感兴趣的蒋文汴,是礼亲王很重要的谋士,王鹤没什么能力才干,却长袖善舞、舌灿莲花,替礼亲王做了不少门面功夫。”

  “所以才会人人都不送礼,独独他大方来送礼?”

  “对。而蒋文汴他是个胸有丘壑的人物,每次他替礼亲王策定的谋略都让人惊艳,我曾经找人接触过蒋文汴,希望他来替我办事,可是他拒绝了。”

  “为什么?他不欣赏你,还是……他是端裕王那派的人?”

  “都不是,而是礼亲王曾经有恩于他,他是个极重恩情之人,因之不肯改投我门下。王鹤和蒋文汴是截然不同性格的两个人,王鹤很嫉妒蒋文汴的能耐,常在私底下给他拐子吃,但蒋文汴是个大肚之人,总是一笑置之。”

  “我懂了。”我弹了弹手指,在心底盘算了片刻,问:“你还想将蒋文汴收归门下吗?”

  “他不会肯的,我已经试过不只一次了。”

  “如果我有好办法呢?”

  “妳有什么点子?”

  “很简单,蒋文汴不想离开,就让礼亲王把他赶走呗!”我拍拍手,好像让礼亲王赶走蒋文汴就像弄掉手上的脏东西一样容易。

  “礼亲王没事干嘛赶他走?”他失笑,捏捏我的鼻子,嘲笑我把事儿看得太简单。

  “没事就制造点事嘛!既然王鹤对蒋文汴吃味,我们就妥善利用这点。

  首先,你先派人收下礼物,布置丰富的宴席招待王鹤,并说:『太子殿下马上就到。』等他入座后,再教下人假装大吃一惊,脱口而出:『啊!你不是蒋文汴先生,快去禀告太子殿下。』接着,当下命人撤去酒宴,换上粗劣的食物,至于你,从头到尾都不出现。”

  阿朔听懂了,一击掌,露出灿烂笑容。“这样子王鹤还不到礼亲王面前大大搬弄是非?”

  “是啊,你等着接收蒋文汴吧!”

  “太好了,我马上下去吩咐。”阿朔满脸兴奋,走了两步又绕回来,捏了捏我的脸颊,用力烙上一个亲吻,笑道:“这种生日礼物,只有妳给得起。”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一个随意的举动竟然帮了我自己一个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