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神虎奇功田歌地下人罗斯·麦唐诺开心倪匡甜蜜爱人米朵拉不负责前妻明星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其它 > 虐文使我超强 > 第109章 仙侠文女主角(43)

    蓝危昼二十八岁之前,他最想做的事,就是干掉心腹重患红采真。

    红采真是红家的麒麟子,他天赋绝伦,却生来病弱,宛若细雨里的一丛纤细庭竹,不知何时就要被风雨夺走了性命。那从方丘来的神医断言,红采真活不过十六岁,然而他不但活了,还一边吐血,一边打压他蓝家。

    什么神医,那就是庸医!

    蓝危昼只想拧断神医的头,害他白期待了那么久!

    这一日,朝会结束,蓝家又被红家虎口夺食,他大哥铁板钉钉的京兆尹之职,吹了!

    他们运作多日,打点上下,只差临门一脚了,结果却被红家截胡,运筹帷幄的蓝大行台怎么忍得了这一口气?

    蓝大行台阴冷道,“去查,我允许你们调动死士,一定要查清楚,是谁的手脚!敢吃我蓝家的东西,我让他上吐下泻,求死不能!”红采真不过是区区一个太子少师,他就不信他还有通天之能,能令内外朝都为他开道!

    次日,属下给他递来一卷画轴,描绘一片宫殿春景。

    春宫,太子。

    蓝危昼将画轴投进火盆,任由上好画纸烧成一片猩红的灰,男人眼睛狭长幽深,“果然攀上了太子殿下,你们还探听到了什么?”

    僚属难以启齿,“太子,太子殿下与红少师交往过甚。”

    蓝危昼不耐烦道,“此事朝野上下都知道,你们就不能打听点新鲜的?”

    “不是啊,主子。”僚属低头,视死如归,“属下想说的是,太子殿下有龙阳之好!”

    蓝危昼慢慢转过脸,声音清寒,令人毛骨悚然。

    “你、说、什、么。”

    他虽然讨厌红采真,也曾因这个心头大患而寝食难安,可他也得承认,红采真那个病秧子,武不行,文却是冠绝当代的。

    红家入京畿之前,不过是一个小家族,权贵眼中的蝼蚁,但短短十年,便发展成与他蓝家抗衡的庞然大物,他蓝危昼的心腹大患,这其中红采真功不可没。

    他跟红采真年岁一致,曾在国子监一起读书。

    当时的红采真年满十六,出身寒门,却令得一众目下无尘的权贵子弟为他折服,他呼朋引友,众星捧月,很是风光。而这群人在后来,也成了红采真屹立朝廷的根基,唯他马首是瞻。

    圣人也倚重他,将红采真钦点为太子三师,给他无上荣宠,每日必问起他饮食起居,要他保重身体,为国继续效力。

    蓝危昼生而知之,锋芒一出,遮掩当代同辈,他自然见不惯这般夺他风头的人,处处与他争,与他斗,以致于如今的势同水火,不死不休。大约天底下再也找不出像他们这样奇怪的对手了,同岁,同窗,同年,同时入朝为官,种种巧合非但没能让他们成为知交,反而愈发势不两立。

    有红家,就没有他蓝家!

    而有他蓝危昼在,红采真绝对不能留!

    僚从被蓝大行台阴寒扫了一眼,后背冒出冷汗,连忙说,“是真的,主子,我看得清清楚楚,主子若不信,可去太子行宫,一探究竟!”

    蓝家在太子行宫设有秘密眼线,可知晓太子的部分行踪,蓝危昼原本不屑做这种事,但他实在太想扳倒红采真了,大哥官职被抢一事更让他心头恼火,于是思索再三,听从了僚属的意见,伪装成行宫侍卫,看能不能捉到红采真的把柄。

    谁知道真相当真如此刺激,把蓝大行台撂在了当场。

    当时少年太子正泡在温池里,红采真跪在太子身后,亲自为太子洗发。

    两人私语切切。

    “我为采真哥哥夺得了京兆尹之位,可把咱们那位心狠手辣的蓝大行台得罪狠了,那些老臣都把我骂死了呢,说我下注太草率了。”少年太子委屈抿着唇心,“哼,他们就是想要我当墙头草,风吹哪边就往哪边倒!”

    “采真永远都是太子殿下的臂膀。”红采真答非所问,但少年太子分外愉悦,“这可是采真哥哥说的,待我荣登大宝,采真哥哥要永远站在我的身后!”

    说着,水声哗哗响起,少年太子臂腕使劲,压住了清瘦男子的肩膀,强夺口舌关。

    少年太子方十八,个头却比红采真要高得许多,他弓马娴熟,腰腹也有劲,红采真挣扎一瞬,便被尽数镇压,宛如一丛春雨细竹被山岳倾覆。

    ——主子!快看!就是这样的!

    僚从趴在狗洞边,看到最刺激的一幕,忍不住想要提醒主子。

    却见他家主子死死盯着那面,脖颈竟横出了无数狰狞青筋,仿佛择人欲噬的凶兽。

    僚从缩了缩脖子,主子一向不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吗,这次反应会不会大了点?圣人从马背上夺得天下,最欣赏的便是文武双全的悍臣,譬如主子蓝危昼,年纪轻轻就能比肩亲王郡王,做了国中权柄最重的大行台之职。

    也因此,他们器国并不盛行龙阳之风,便是蓄养男宠,那也得是偷偷摸摸,免得被御史参上一本,招惹圣人的厌恶。

    上一任前途无限的大都护,就是养小倌的事情东窗事发了,被圣人撸了官职,丢到了荒凉之地,现在还在凄凄惨惨地吃风沙呢。

    僚从耳聪目明,听见了周围的声音,他脸色一变,小心拍了一下蓝危昼,这是示意他有人来了。

    蓝危昼透过狗洞,看了那对君臣的最后一眼。

    少年太子伸手要拉扯红采真的腰带,后者低声地说,“殿下不是答应采真了吗?待您登临那日,采真必奉上自己。”

    一丛郁火烧进了蓝危昼的胸腔。

    奉上自己?

    他冷笑,红采真啊红采真,枉我视你为一生之敌,却没想到,你为了往上爬,竟不择手段到把自己送给东宫!

    真是恶心至极!

    第二日朝会,蓝危昼在宫门前碰到了红采真,他正同回京述职的大将军聊得兴起,蓝危昼看他穿了一身深紫官服,腰佩金鱼袋,红墙金阙的琉璃瓦投射下一片灿光,将红采真的眉眼映得模糊失真,仿佛一尊虚幻的谪仙。

    什么谪仙,分明是虚伪小人。

    他冷漠地想,这大将军手握大权,红采真该不会也像拿下东宫太子那样,拿下大将军吧?呵,他当真以为满朝文武都是他的衣下之臣吗。

    蓝危昼神色冷厉,从他们中间直直穿过。

    大将军被他冷硬碰了一肩膀,力度之大,让武夫的脚步都打了下转,大将军顺势就在原地转了个圈儿,缓解了尴尬。

    大将军喊道,“蓝大人!蓝大人留步!”

    别说留步了,蓝大人一去不回头,连个眼锋都不给他。

    周围官员投来同情的目光。

    得罪圣人,兴许就是吃个沙子,得罪大行台尚书令,得了,沙子还没吃上,人头就先落地了。大行台是他们器国第一狠人,连宫内权势滔天的宦官,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称一声爷。大将军武夫一个,又不通人情世故,可怎么在蓝大人手下过活?

    大将军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蓝大行台是怎么了?我得罪他了?不是,我这刚回来,水都没喝上一口,怎么招他惹他了?采真,你跟蓝大行台是同年,你可得帮我说一句,我真的没有干过对不起蓝大人的事!”

    大将军对蓝大行台的狠名也是胆战心惊的,就怕他转身行军打仗,后头关卡给他闭上了。

    “这你可就求错人了。”

    绯红一掸衣摆,“我这位同年,怕是最想弄死我,我恐怕是求不了你的情,大将军。”

    系统忍不住发言:‘宿主,你是怎么能把仇恨拉得这么满的?’

    男主本来都对她很欣赏的,结果宿主硬是才高气傲,把人的帖子给撂了三天三夜,跟另一个小伙伴采莲泛舟去了。

    可不,俩人的梁子在国子监就结大了。

    绯红似笑非笑,‘你确定那是仇恨值?’

    系统:‘?’

    那不然呢?

    难道男主还会爱上一个病得快死的“男人”吗?

    朝堂之上,蓝危昼跟绯红仍是一副争锋相对的状态,起火到什么程度呢?圣人都要用手揉着额头,说,“两位爱卿言之有理,别吵,都别吵了!朕头疼!想哭!”

    而在朝堂之下,当官员们鱼贯而出,走出这座威势深重的皇庭之后,绯红被人抵在了假山上。

    “蓝大人这是何意?”

    绯红不慌不忙推他,反被男人擒住了腕骨,锁进了假山的洞眼里。

    蓝危昼居高临下望着她,“红大人真是当代枭雄,穿得了官袍,做得了兔儿爷,想来是把太子殿下伺候得舒舒服服的,才央求到了京兆尹之位,如今又勾搭上大将军了。啧啧,红大人能屈能伸,蓝某佩服得五体投地!”

    对方神色不变,“蓝大人许是说笑了……”

    “说笑?谁同你说笑?”

    蓝危昼剑眉生寒,俯首在她耳边吐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红采真,你为了权位,出卖自己,也该想到有此一日,反噬己身。”

    对方不再反驳,唇心苍白了些许。

    蓝危昼骤感快意。

    昔日你红采真,不是文采斐然,夺了状元之位吗?不是力压群雄,做了太子少师吗?不是自恃冰清玉洁,不屑与我这等豺狼为伴吗?现如今,你的把柄俱在我蓝危昼的手中,我要你活得像一条狗,你就不能衣冠楚楚俯视众生!你就得摇尾乞怜求我开恩!

    “此事,皆是采真一人所为,与我红家毫无关系,还请蓝大人高擡贵手。”

    蓝危昼狠毒道,“什么没关系,你挣来的浩荡皇恩,红家难道没享?一人犯事,就该当九族株连!”他似猎人玩弄着濒死的猎物,“不过,看在你我同窗,又是同年,放你一马未尝不可,就看红大人能做到什么程度了。”

    他脸色骤然煞白。

    蓝危昼就是要让他煎熬、后悔、惶恐,他说完之后,松开了人,扬长而去。

    蓝危昼等了数日,没等来红采真的低头,他耐心耗尽,故意在一次朝会中留到最后,做出与圣人私密交谈的姿态。

    他正要往宫中走,衣摆被人挟住了。

    对方垂着眉眼,“蓝大人,采真有事与你说,还请蓝大人移步府中。”

    蓝危昼心道,终于要露出狐貍尾巴了,看你怎么贿赂我,我再呈给圣人,治你一个结党营私之罪,到时候红采真魅惑东宫的事情一齐东窗事发,他蓝家就可不费吹灰之力,轻松除掉心腹大患!

    却没料到,红采真贿赂的,是一条红绫。

    “请大人系上。”他露出了有些灰败的神色,“采真自当让大人满意。”

    蓝危昼自恃拳脚不弱,料想这红采真也不是个蠢货,敢把他弄死在府上,因此很痛快缠上了红绫,视野霎时变得漆黑。一股清冷的体味扑进,他皱了下眉,又松开,红采真身上就是这股味道,他跟他同窗多年,早已熟识。

    可接下来的情况,便不是熟不熟识能辨别得了的。

    他的官服被人解开了,胸膛竟也被一个男子给亲了。

    “嘭!!!”

    蓝危昼拽开红绫,一脚踹开人,震怒不已。

    “红采真你发什么疯!”

    那清瘦孱弱的男子抚着被踹的胸口,剧烈地喘息,还咳出了一口血。

    “……”

    蓝危昼头一次被人冒犯,还说不出什么重话。

    “你活该!”

    他憋屈不已扔下一句话,离开了红府。

    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但蓝危昼却开始做起了相同的梦,梦中的脸是红采真的脸,眉毛很淡,唇色很浅,那腰也是细的,可他成了一个柔软的女人,漆黑的头发披了他一身,与他共赴巫山。

    同僚都道,蓝大行台最近脾气愈发古怪,他们能不靠近就不靠近。就是可怜了他们的红大人,日日被蓝大行台的目光凌迟,这一日还被蓝大行台抓住了肩膀,像拎小鸡仔似的,直接往轿子里扔,其手段之粗暴,令同僚都担心瘦弱的红大人活不过明天。

    “蓝大人这是做什么?当街行凶?”

    蓝危昼语气很淡,“做什么?自然是做那日没做完的事。”

    后者哑然,手指攥着官袍。

    许久,红采真轻声道,“蓝大人不是厌恶此事吗?又何必如此咄咄逼人。”

    蓝危昼盯着她,一字一顿地说,“我是厌恶此事,但要是听见仇人撕心裂肺地求饶,我很乐意。何况,你装什么清高,你能为太子奉上,也能为大将军奉上,怎么轮到我了,反倒是不行了?红大人为官多年,须知不患寡而患不均。”

    红采真脸庞血色尽失。

    蓝危昼双手捧着红绫,主动给自己蒙上了眼睛,他这次还被对方捆住了手脚,怕他一个不愿意,像上次那样,暴起伤人。

    大行台尚书令嘴角溢出一抹讥笑,“你放心,我蓝危昼不趁人之危——”

    他吻了上来,脸颊犹带着一丝冰凉的泪。

    蓝危昼起先心头恼怒,怎么,你伺候那个乳臭未干的太子心甘情愿,轮到本大人就要哭哭啼啼了?但他这一片憎恨很快消失在对方的温热里。

    庭院外来了一阵蝉时雨,忽快忽慢,忽柔忽猛,蓝危昼感觉心间开了芽苞,那么柔软纤细,既想要细心呵护,又想要疯狂摧毁。

    等他眼中的红绫落下,对方也已衣冠整齐。

    他低着头,替蓝危昼整理蝉衫麟带,声音掺杂着一股沙哑,“蓝大人,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当是一笔勾销了。”

    “一笔勾销?”

    蓝危昼沉沉凝视着他,忽然凶猛咬上他的脸。

    “红采真,这是个开始!”

    二十八岁之前,蓝危昼希望红采真原地暴毙,二十八岁之后,蓝危昼希望自己能死在红采真的身上。

    蓝危昼花了大代价,把那方丘的神医留了下来,只为给红采真治病。

    他不曾亲手触摸过他,却蒙着眼感受过这人炙热如火,知晓那身庄重端正的官袍之下,是怎样的春深似海。

    他们仍在交锋,一方扶持太子,一方站队亲王,随着圣人的龙体渐衰,不同阵营厮杀得天昏地暗。每次蓝危昼被红家坑得狠了,他也不说话,笑眯眯地拎住红采真的后颈皮子,把他扔到了自己的府上。

    红采真天生病弱,自然不能时时刻刻同他放纵行事,蓝危昼也害怕一不小心把他给弄死了,颇为克制小心地索取,偶尔气得狠了,他就先把自己关进书房,写上一千遍的红采真王八蛋之类的骂言,等郁火消得差不多了,再把人叫过来,咬上两三口,隔阂就彻底没了。

    隔天人们看见红大人领间一片青紫,纷纷提醒他要注意节制,毕竟他体弱多病,太贪女色容易暴毙。

    每到这一刻,蓝危昼就格外愉悦,连看不顺眼的大将军都看顺眼了。

    三十岁,圣人亲自赐婚,将郡王之女嫁给了红采真。

    那家伙竟然还答应了!

    蓝危昼只觉五脏六腑都烧着一片火,他蒙上红绫,几乎将她每一根骨头拆了,这才咬牙切齿道,“你什么意思?你还敢娶亲?”

    那他呢?他算得了什么?

    本来他们同为男子就是蓝危昼的一块心病,他备受折磨与愧疚,不能为蓝家延绵子嗣。纵然如此石破天惊之恋,他也做好了背负千古骂名的准备。

    可他没想到,当他豁出一切,他竟然要跟其他女人成亲!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是个男人,娶亲不很正常吗?”这屈居他身下的男人竟然还顶了他一句,“你又不能生,要你何用。”

    还要我何用!

    你用我时不是很高兴吗!

    蓝危昼气得狠狠收拾了绯红一顿。

    但婚期还是如期进行。

    蓝危昼进宫,想让圣人收回成命,圣人却嫌他多管闲事,人家当事人还没说什么呢,你上赶着做什么?遂赶了他出去。

    出禁城之前,蓝危昼回头望了一眼。

    年久日深,琉璃瓦都暗淡了些许光彩。

    他想,该换新的了。

    婚期当日,蓝危昼反了,鲜血流满了皇庭。与此同时,他也被包围了,心心念念的意中人正站在圣人的身边,微笑着道,“蓝大人,你急了,也完了。”

    他如坠冰窟。

    赐婚是假的,诱他造反是真的。

    “哈——”

    蓝危昼仰天大笑。

    红采真,红同年,你真是高招啊。

    为了除掉他这一颗眼中钉,竟然不惜以己身为诱饵,捕他入情网,再温柔溺死他!他几乎想要把那不堪的过往全部抖落,向世人描述他们之间石破天惊的情事,揭穿红采真那张玉面下的放浪形骸,让他背负骂名,背负圣人的厌弃!

    他刚张嘴,对方又咳了,掌心不着痕迹掩着嘴唇,淌出一抹血色。

    蓝危昼指骨捏紧。

    他为了他求遍诸国,求遍神医,都没有人能根治红采真,都说他快死了。为此,蓝危昼从一开始的痛快,到中间的惊慌,再到如今的耿耿于怀。

    “红采真,我先去地狱探路!”

    兵败被掳的蓝大行台仿若恶鬼,他语气幽冷地诅咒。

    “我等你来,等你来……哈哈!狡兔死,走狗烹,我今日下场,便是你明日结局……你不得好死!”

    可他心里却想——

    该死的病秧子!你最好活得久一点!再久一点!等我做了厉鬼,一定压你的床,啃噬你的骨髓,让你永世不宁!

    而随之涌来的,是锥心刺骨。

    他死之后,这个病秧子就要忘了他,同其他的女人生儿育女,他们举案齐眉,恩爱到老,连死也要葬在一起,是世人眼中名正言顺的夫妻。名正言顺……真好,真好。

    蓝危昼喃喃道,“真好啊。”

    他这半辈子,纵然交付了真心,都不曾与他在人前交握手心,不曾在人前吻过他鬓发,更不曾在人前喊他娘子。这份感情不见天日,亦是无名无分,没有谁知道,他曾爱上了一个男子,是他的同窗,亦是同年。

    他死之后,有谁知道,他为这个男子,如履薄冰,违背世俗伦常。

    可偏偏,行刑之际,她伏在他耳边轻道,“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本巾帼。”

    身穿囚服的男人因她这一句,眼睛猩红,当场失控。

    我本巾帼?

    红采真是女子之身……她是女的!她是女的!

    自从他蒙上红绫之后,便一直游走在背弃纲常伦理的边缘,他懊恼、后悔、纠结,每一夜都在辗转反侧。他想过带他远走高飞,隐居世外,也想过东窗事发,同他一起流放,他为了同他在一起,放弃曾经在意的权力与野心。

    可他告诉他,她是女的,一切都是骗他的!他蓝危昼自诩聪明,却被一个女人耍得团团转!

    所有的隐忍,所有的深情,都是笑话!

    蓝危昼爆发一阵狂笑,走火入魔般癫狂。

    “哈……哈哈!可笑!荒唐!!!”

    男主[帝昼]虐心值66.7%。

    第七世。

    “陛下,不好了,他们要攻进来了!”

    “噗嗤——”

    一颗头颅滚下。

    “错了,是已经攻进来了。”

    剑尖染血,她身后是破碎的宫阙、鲜红的天廓以及要将他们镇国撕裂的虎狼之师。

    宫内哭声一片。

    他们镇国强盛,昔日灭了一个小国,出兵的理由是那小国叫郑国,冲撞了他们上国的尊贵名讳。十二年之后,小国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竟然直捣黄龙,把他们逼得无处可逃,而刚刚继位的小镇帝眨眼沦为亡国之君。

    “昔日小镇帝率兵,灭我郑国,以我国臣下酒。”她慢条斯理道,“不知今日我称帝,可否以小镇帝下酒?”

    小镇帝神色漠然,“我技不如人,你想杀便杀。”

    女人轻笑,“杀?不,小镇帝如此年轻俊美,杀了倒是可惜,不如在这把染血龙椅上,让我好好玩上一会。”

    小镇帝被她的轻慢之语气得血液逆行,他冷冷道,“做梦!”

    而这女人杀人不眨眼,杀了一个又一个皇室中人,很快就轮到了小镇帝的血亲。

    “皇兄,皇兄救我!”

    “表哥!表哥我不想死!”

    绯红剑尖擡起一个面容与他相似的少年,对方痛哭流涕,“皇兄!皇兄救命啊!!!”

    小镇帝指骨捏得爆响。

    就在绯红动手之际,小镇帝终究是屈辱跪了下来,“……放过他们。”

    这一日,是小镇帝噩梦的开端,他被那女人摁在龙椅上,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被她赏玩了个遍,什么帝王风骨,什么帝王威严,都破得一干二净。世上有千万种仇恨,他跟那个名为郑泣红的女人是最万劫不复的一种。

    他成了女帝脚下最卑贱的奴隶,赐名玉镇奴。

    日久天长,他竟习惯她的掠夺与猖狂,吻她脚背竟也不觉屈辱。而每到夜晚,他的灵魂就分裂成两半,一边是国仇家恨个人荣辱,一边是红尘情孽难以自拔。

    那日,她要出征,他递上了一个香囊,驱虫的,里面还藏了一枚平安符,玉镇奴低声说,“愿圣上,平安归来。”旁人祈求大胜,他只求她安好无恙。

    可她看也不看,将香囊扔在他脚下,冷淡又绝情,“你一个奴,送什么脏玩意,晦气!”

    她转身就走。

    他低下脸,卑微恭顺,“是奴逾禁了,恭送圣上。”

    眼泪在手背砸出透明的水花。

    玉镇奴不敢擦泪,甚至不敢擡头看那片她所在的天光。

    等人没了脚步声,他才小心翼翼,拍去香囊上的灰尘,这是他一针一绣出来的,手指扎了无数遍,可他却不敢缠纱,怕坏了女帝的兴致。女帝从不在乎他这点小伤,问都不问。他将香囊贴在心口,自言自语,“我是不是太贱了?”

    他又低低道,“……不脏的。”

    不知是说他的香囊,还是说他的心意。

    后来,她得胜归来,又得了美人。

    后来,她好像把他忘了。

    再后来,他再也没绣过香囊了,那方平安符压在他的枕边,随着他一同暗淡发皱。

    奄奄一息之际,他又将香囊翻了出来,合着平安符,压在他的心端。

    他病了,很严重,他要死了。

    他想见她,很想。

    “圣上来了吗?圣上来了吗?圣上……来了吗?”

    他一遍遍问着,越问越轻,越问越慢,越问越绝望。

    圣上没来,她丢下一句,不过是奴隶,能治便治,不能治便算了。医师见这一幕,心中无限痛楚,为了吊这位小镇帝一口气,连忙道,“圣上来了!就在宫外!”

    苍白枯黄的脸庞泛起一丝笑意。

    “来了,来了便好,圣上要出征了,麻烦,咳,麻烦您,把这香囊交给她,我绣的,绣了很久很久,里面有平安符,让她平安,平安归来。”

    他缓缓闭上了眼。

    咽了气。

    他还是没能看到她最后一眼。

    男主[帝昼]虐心值74.5%。

    第八世,他是昆山公主的面首,伴她长大,教她人事,更为她出生入死。

    一次遇袭,为了脱身,公主让他假扮她的青梅竹马,引走敌人,公主还许诺,若他能平安归来,定让他做驸马。

    她会等他,无论多久。

    拂昼信了,他为公主杀出重围,却被敌人抓住,关进了暗牢。

    数年之后,他逃脱了敌人的囚困,可一双脚也废了,凭着一腔对公主的情意,他爬回了王京,爬回了公主府。

    而那日,公主府张灯结彩,迎了新驸马。

    他们看起来如此般配登对,而他,不过是街头一个蓬头垢面、双腿残废的乞儿。

    无人知他过往。

    亦无人知,他曾与公主定下灵犀之约,若他归来,他们必恩爱白首,生儿育女。

    经年妄想,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

    男主[帝昼]虐心值87.3%。

    第九世,他是行走江湖的侠客,误入了一处黑店,被风情万种的老板娘索要黄金万两,不然就要拿他这身皮肉做抵偿。

    迟不昼看了看左边一身肥膘能一屁股压死他的厨子,又看了看右边贼眉鼠眼拿着麻绳春药蜡烛一应俱全的小二,而在他们身后,还有跑腿的、洗碗的、劈柴的、喂马的,个个操着大家伙,恨不得将他剁之而后快。

    最中间则是唇边一点美人痣、妖娆托着烟杆吞云吐雾的老板娘。

    迟不昼:“……”

    今日他是要插翅难飞了吗。

    老板娘风骚又美艳,她吐出一口烟雾,“如何,要从此路过,留下美色来,客官想好用哪种姿势当我的压店夫人了吗?”

    迟不昼深吸一口气,故作放不开,“人、人太多了,在下第一次被劫色,有点紧张。”

    老板娘朝那群伙计使了眼色。

    “哗啦啦!”

    他们争先恐后跑出去,生怕误了掌柜万两黄金换来的春宵。

    那小二倒是机灵,把那些助兴的都留下了,还放在了最显眼的地方。

    老板娘:“做得好,给你加工钱!”

    小二:“老板娘客气了!嘿嘿,您慢用!”

    迟不昼眼角一抽,这黑店,可真行。

    经过一番殊死搏斗,迟不昼衣衫都还没拢好,带着满嘴的胭脂,头一次狼狈破窗逃跑。中途遇见了好友,笑他慌里慌张的,身上还染着一股女子香气,怕不是掉进了蜘蛛洞。

    迟不昼心想,哪里是蜘蛛洞,分明是比蜘蛛洞还可怕的黑店,他差点就交代在那里面了。

    江湖近日又多了一则趣谈:第一侠客迟不昼吃了白食,被艳名远扬的老板娘狂追上千里,要拿人抵债!

    他去江南,她跟着,还开了分店,店名很粗暴,就叫忘恩负义客栈。

    他去长安,她也跟着,对,分店又开了一家,叫负心薄幸客栈。

    迟不昼万万没想到,他都躲进大漠了,老板娘连店也不要了,带着一群伙计来追他这个压店夫人。

    真是天罗地网,插翅难逃。

    迟不昼慌不择路躲进了一个部落,结果他被部落族长的女儿看上了,给他下了情毒。

    迟不昼又慌不择路跑出去了,直直撞入老板娘的怀中。他心想,这可能就是天意,他逃了三年,还是逃不过这女人的掌心。

    老板娘眉眼风流,夺天地艳色,她的美人痣更是勾得他心魂动荡,她笑,“客官想开了?不逃了?打算怎么付钱?”

    他视死如归闭上眼,“迟某是第一次,还望老板娘轻点招呼。”

    大漠不比江南,有烟霞桃花,也不比长安,有京华烈酒,大漠只有西风黄沙,当这片金海熟睡之际,亦是最冷的时候,而他筋骨俱热,宛如一坛烧刀子,被她一口口饮下。

    次日天光大亮,他有些虚弱爬起来,映入眼帘是老板娘的雪背,那一对被他吻得发红的蝴蝶骨振翅欲飞,她单手托着烟杆,那一缕烟模糊了她面容情态,又飘向大漠那轮旭日。迟不昼捏起自己的衣衫,默默披在她后背。

    他说,“当压店夫人可以,不过你要随我回去一趟,见一见我的爹娘。”

    她笑着说,“好。”

    大漠之行是迟不昼最快活的一段日子,原来谈情说爱,也能如此欢愉。他迫不及待把人领回了生他养他的山庄。

    “爹,娘,我回来了,你们的儿媳妇也被我拐回来了。”

    下一刻,她烟杆刺穿他父母心脉。

    迟不昼与她日日相伴,亦染了至烈的毒,一旦发作,痛心蚀骨,连剑都拿不稳。

    他眼睁睁看着他在乎的人倒在血泊里,他嘶哑地问,“为什么?”

    “你好像总是要问为什么。”

    侠客愕然。

    她烟杆擡起他的下巴,“那我告诉你,你爹,他当着我爹的面,玷污了我娘,他把整个山庄的人都杀光了,只有我躲在床底,逃过了一劫。他冒充我爹的兄长,将我家的山庄据为己有,后来才有了你,第一侠客迟不昼。”

    “现在你还要问为什么吗?”

    他张了张嘴,茫然又颓然。

    最后,侠客迟不昼轻声地问,“那你,你在大漠中,说喜欢我,要同我到老,也是假的么?”

    老板娘往他面上唾了一口烟雾,妖妖娆娆,一如初见的风情万种。

    “灭我满门,还要老娘爱你?呵。”

    她轻蔑又猖狂。

    男主[帝昼]虐心值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