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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 热词:巧夺情人的浪君爱贤牧师五部曲1: 黑暗颂歌R·A·萨尔瓦多霸枪艳血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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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必须相信,垒山不止就是幸福。

    ——阿尔贝·加缪

    过了今天晚上,我就三十岁了。

    她走过来,坐在我的台灯底下。她说:“你的房间怎么这样冷?”我说:“漠河冷,今天暖气又断了,窗户里面开始结冰了,四处都开始结冰了。”她说:“我那边暖和一点,只不过我睡觉的时候老是把被子踢开。”我说:“这么多年你还是睡觉不老实。你怎么变得这样小了?”她说:“因为你快把我忘了。”我说:“我没有,我只是把你放在了更深的地方。”她说:“更深的地方是哪里?”我说:“是忘记的边缘,可永远忘不了,这就是最深的地方。”她笑了,变大了一点,坐在我的膝盖上,仰头看着我,说:“你倒说说,到底值不值得?”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在一场火灾中去世了。那是一场惨烈的大火,烧起来的时候我正蹲在另一条街上弹玻璃球,用纤细的手指把玻璃球弹进不远的土坑里,我甚至闻到了东西烧焦的味道,可我当时玩得专心致志,没有分心去想烧着的是什么东西。当我捧着满满一手赢的玻璃球回到家的时候,家已经烧成了灰烬,父母没能逃出来。我住到了叔叔家,只有他愿意接收我。作为一个孤儿,我变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很快学会了保护自己。所有妄图欺负我的人,不管对手多么强大,我都给予力所能及的回击,我从不商量,也从不忍让,我只想给对方留下足以令他们牢记的疼痛感,自己最后是不是还能站着,并不重要。不得不说,我给叔叔添了不少麻烦,他也很少对我手下留情,我吃过拳头,挨过皮带,也曾经在冬天的夜晚在院子站过一整夜,我不断地向他反击,不断地失败,但是这丝毫没有动摇我的信念,终于有一天,在我又一次伤人之后,他把我送进了工读学校。在这里,教官的行为方式和叔叔没什么区别,只是我没法再白吃白喝混下去,而是需要做工。我的第一份工作是给衣服的领子和袖口绣花,通常都是苍白的牡丹和僵硬的鲤鱼,眼睛和手指要经历严峻的考验。等我长大了一点,我便和伙伴一起走上街去铺路,把铁桶里的沥青舀到路上,然后看着压路机轰隆隆地从沥青和石子上滚过,造就一片平整的焦土。

    工读学校里大多是和我一样的孩子,也许不是孤儿,但是顽劣的程度不比我差,在几次突然爆发的斗殴中我都没占到什么便宜,这里的人对疼痛感的认识确实不大一样。教官们经常会在深夜突击检查,因为有些人喜欢在枕头底下放把刀子,可即便如此,在冲突升级或者说在一些必要的时刻,刀子还会在他们手中出现,像魔术师一样突然出现在袖子里,闪闪发亮。在被扎伤了几次之后,我也学会了巧妙地把刀子藏匿在床上的某处,然后逐渐学会刀子的用法,如何使刀锋准确切进身体的薄处,不要人的命,但是要让他倒下。

    终于在十六岁的时候,我完整地回到了叔叔那里,带着几处痊愈的伤痕,和几件换洗的衣服。当时叔叔正在看报纸,他抬眼看着我,看了半天,说:“你壮了一圈。”我说:“是,要干活。”他说:“可能现在我都不是你的对手。”我说:“有可能,但是没这个必要。”他想了想说:“你有什么打算?”我说:“到街上走走,看看有什么机会。”他点了点头说:“你还愿意住在这儿吗?”我说:“算了,我已经十六岁了,能自己照顾自己,只是需要一点本钱。”他说:“本钱我没有,但是你可以在我家里拿点东西,你看什么东西你能用得上就拿走,不用客气。”我在屋子转了转,发现厨房的菜板上放着一把切软骨的尖刀。事后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简陋的家里会有那么漂亮别致的一把尖刀,刀锋冷月一般发着光。我伸手拿过他手中的报纸,把刀包好,和从学校里带出的衣物放在一起,背在身后。他自始至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在我走出房门之后,我听见他站了起来,把门反锁上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查,我选择在这座城市里,只在两个地方活动。一个是火车站,白天我就在火车站里睡觉吃饭,候车大厅就是我的房间。我从来不偷东西,我曾经的伙伴指点过我,如果要偷东西就买一张站台票,上车的时候一定会有人把钱包撞在你的手上。我不偷东西的唯一理由是我不是小偷。所以火车站只是我生活的地方,在哪里也找不到这么美妙的家,被无数的人包围,可没有一个人烦你。另一个地方是我上班的所在。在这座城市的一角有一片新建的别墅区,也是唯一的一片别墅区,在别墅区和城市的主体之间,有一片人造的树林,树是真的,只不过是为了给别墅区的窗子们一个美好的风景栽上去的。树林里有一条宽阔的大路,路两旁是崭新的路灯,冬天五点整,夏天七点整,就会亮起。这条路上大部分时间经过的都是车子,各式各样的漂亮车子,不过也会偶尔有人走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确实会有人走过这里,就像是从富翁兜里掉出的硬币一样。我的工作就是在夜晚的时候把这些硬币捡起来。

    我捡到的第一枚硬币,是一个喝醉的中年男人。第一次工作选择一个比我还要高大的男人本来并不明智,可是他实在太醉了,走在路上就好像走在水里,而他腋下的皮包就像是浮在他周围的救生圈,他一次一次把皮包掉在地上,又一次一次游过去拾起来。路灯很亮,路上只有他一个行人,那时我两天一夜的时间里只喝了别人丢在候车大厅里的半瓶牛奶,饿得发昏。于是我鼓起勇气,从树林里跳出来,拽住了男人腋下的皮包,可他夹得这样紧,以至于我和他一起摔入了树丛里。因为恐惧,我没有感觉到脸上已经被树丛割出了口子,我从没有攻击过和我没有丝毫恩怨的人。可我没有松开手,我只想要那只皮包而已,可是如果我继续害怕下去,也许我会把刀捅进他的肚子里。这时他说:“朋友,今天是我请你喝酒,你不要和我抢。”我继续用力,可他的双手死死把皮包抱在怀里,捍卫着自己的尊严,他说:“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给你,你帮了我的大忙,不能让你请客。”我只好用另一只手把刀子拿出来,我准备像过去那样行动,然后我发现他倒在地上睡着了。那只皮包里面只有半瓶矿泉水。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累积,我逐渐能够排除饥饿的干扰,适当地选择自己的目标。我只拿现金,其他东西就算再昂贵,也只会把事情搞复杂,而我不喜欢复杂。我的刀子一直没有派上用场,大多数遇见我的人,身上的钱和他们实际拥有的比起来都不值一提,他们也许根本不知道我准备了刀子。我的手艺似乎介于乞讨和抢劫之间,好像还没有一个词能够准确地定义。我没有必要为自己辩解,反正每一次和他们见面我都表示了我的诚意,他们对于我来说无足轻重。

    遇见她的那天,她双肩背着书包,低着头从大路上走过,路灯突然亮起,吓了她一跳,她抬头看了看路灯的光芒,好像突然看见了寒冷,身上打了个寒战。冬天来了。虽然她穿着普通的校服,可她的神态告诉我,她一定有充足的零用钱。我从树丛里跃出,说:“给我一点钱。”她有点吃惊,可远比我想象的镇静,她说:“你是要买衣服穿吗?”我说:“给我一点钱。”她说:“你怎么穿得这样少?”从来没有人这么啰嗦,我只好从怀里掏出刀子,说:“我杀过人。”她眼睛里微弱的恐惧彻底消失了,她说:“吹牛吧。”她虽然说中了,可我怎么好意思承认,我说:“不要逼我再杀一个。”她说:“你的刀子怎么包着报纸?”然后伸手去摘背后的书包,我说:“别动。”她说:“钱在书包里。”我说:“把书包给我。”随时都会有人走过来,到时候我连一个书包都捞不着。她把书包扔给我,我差点被砸倒在地,这东西怎么这样沉。她说:“明天路灯亮的时候,我再拿点钱给你。”这时候我已经跳进树林里,背上书包跑了起来。

    她的书包里有五十二块钱,半块巧克力,一只巴掌大的玩具熊,一个文具盒,里面有三支圆珠笔两支蓝色一支红色和两支铅笔,还有一块香喷喷的粉色橡皮,橡皮的一角已经圆了。其余的是十七本书,囊括了各个科目的教材和习题册。我把玩具熊扔进垃圾箱,用七块钱买了一个夹着一丁点奶油的面包,一瓶矿泉水和一根烤香肠,然后躺在候车大厅的塑料椅上挑出一本书来读。是一本数学书,在三角形的定义底下,有人用红色的圆珠笔写着:对峙。在线段的图形底下,写着:人生。而在直线的底下写着:永恒。我觉得无聊,拿起一本语文书,书里面夹着一片树叶,是那树林里的树叶,在一张瘦削的人物插图底下,有人用同样的红色圆珠笔写着:他去偷书,是因为没有人给他洗衣服。只要是稍微大点的空白处,都有铅笔画,其中一张画了一个女孩儿站在一个高高的跳台上,底下是一个渺小的游泳池,游泳池里没有一滴水,而是放满了玩具熊。旁边有一行小字写着:你们会染上我的颜色。一定是看过了所有红色批注和铅笔画然后吃了那半块巧克力之后,我枕着书包睡着了。

    到了第二天傍晚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我到底应不应该去等她。她也许真的会带着钱来,然后身后跟着警察。我一直在椅子上躺到暮色降临,我看了看大厅墙上的大钟,离路灯亮起只有半个小时了,我忽然从椅子上跳起来,背上书包,拿掉刀子上的报纸,向着大路跑去。

    我在树林里就看见她了,背着一个新书包,就站在昨天那盏路灯底下。我放慢脚步,观察她的周围,也许警察或者她的父母就潜伏在对面的树林里。我盯着那片树林看,一阵风吹过,掀起地上的枯叶,好像和每天一样,没什么分别。我目测了大路的宽度,觉得即使是有埋伏,如果第一步我能恰到好处地跳到树的后面,然后飞跑起来,没有人能抓住我,毕竟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树林里的地形。路灯亮起来,她朝着树林看过来,我从树后面丢出一块石头到她的脚边,她几步走到我的身边,仰头看着我,说:“你背书包的样子好滑稽。”我说:“钱带来了吗?”她从书包里掏出钱,递给我,然后又掏出一件极厚的格子衬衫,说:“虽然有些旧,也大,不过你可以穿好多年,你还会长大的。”我把钱和衬衫接过来,又看了一眼对面的树林,风卷起的还是枯叶。我把书包递给她说:“还给你。”她说:“你留着吧,我买了新的。”我想了想,觉得可以留着当一个好枕头,就又背在了身上。她说:“把我的玩具熊还给我。”我说:“我扔了。”这时一辆轿车从大路上飞驰而过,吓了我一跳。我说:“从明天起,我就不来了,你不用害怕。”她说:“你不用害怕才对。你干吗扔我的熊?”我说:“我不害怕,你不了解我。”她说:“那你明天就来。”然后转身走了。

    我在垃圾箱里没有找到那只玩具熊,按理说是不会找到的,候车厅里的垃圾每天傍晚都要清理一回。第二天离路灯亮起还有四十分钟,我又像是被什么刺中了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跳起,跑到树林里。这次我早了一些,看见她远远地走过来,径直走到我的眼前,然后坐在地上,说:“坐。”我坐在她身边,她什么也不说,我们一起看着路灯逐个亮起,然后黑暗渐渐包围上来,把灯光挤成了一个个细条。寒气扫进了树林,我从书包里掏出她给我的衬衫,扔在她脚边,说:“穿上吧。”她说:“我不冷。我一直以为黑暗是从天而降,今天才知道,黑暗是从地上升起来的。”我说:“可能黑暗一直在,只不过光跑掉了。”她不说话了,继续看着前方,眼睛那样大,好像都没有眨过。过了好久,我感觉到自己就要睡着了,屁股也没了知觉,说:“你不用回家吗?”她说:“家里没有人,他们都很忙。”停了一下,她说:“你是自己一个人吗?”我说:“是,我一直是一个人。”她说:“辛苦吗?”我说:“还好,总有办法的。”她说:“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我从来没有被人夸奖过,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说:“你能想到办法。”我说:“亲人是什么样的?”她说:“和你很熟,但是和你不相干。”我说:“老师呢?”她说:“老师是只会重复的发条玩具。”我说:“朋友呢?”她说:“朋友是索取。但是你不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索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被算作了一个朋友。

    她说:“你那把刀子怎么用?”我说:“刺进胃里,那里的皮比较薄。”她说:“你试过吗?”我说:“那时候的刀子比这小,这把还没用过。”她说:“很疼吗?”我说:“应该是很疼,因为胃和肠子都很知道疼。”她说:“有不疼的吗?”我说:“脖子吧。”她说:“你确定吗?”我说:“我猜的,脖子比较致命。”她说:“你会杀死我吗?”我说:“当然不会,你这是什么意思?”她说:“我求你呢?”我说:“也不会。”她说:“我睡觉的时候常常会把被子踢开。”我说:“我不会杀死你。”她说:“然后我就在寒冷中醒来,身上什么也没有,我觉得人生就是这样,你以为世界在包裹着你,其实你什么也没有。”我说:“那不是你自己踢开的吗?”她说:“也许吧,被子里面太闷了,对不对?”我说:“我得走了,不会再来了。”她说:“就算你不杀死我,我也会想办法死掉的,现在是我最美的时候。”我说:“也许你以后会更美。”她说:“不会了,时光不会流逝,流逝的是我们。”我站起来,她把衬衫捡起来递给我,说:“你欠我一只玩具熊。”我说:“已经没了,除非你想要个新的。”她说:“那不一样,你还不了我,就答应我一件事。”我说:“我不会杀死你,我没杀过人。”她说:“你果然在吹牛。你答应我,把那把刀子扔掉,然后找个其他的工作干,你会做什么?”我想了想说:“我会铺路,很平的路。”她说:“那你就找个地方铺路。至少要活到三十岁。然后告诉我,到底值不值得一活。”我说:“我怎么能找到你?”她说:“你不用找我,我会来找你的。”我忽然说:“你真的会找到我吗?我是说说话算话。”她说:“我说话算话,但是那天你要穿着这件格子衬衫,我才能找到你,这是你的标记。”我说:“我会的。”她说:“走吧,别再回到这条路上。”

    我没有遵守诺言,我每天回去,坐在树林里等着。可她再也没有出现。那个喝醉的男人又从路上走过,一次次地把另一只皮包掉在路上,自言自语,可我没有打扰他。我曾经想走进别墅区里,挨家挨户地寻找,或者贴出一个告示,提醒他们,也许你们的家里有一个这样的小孩,但是我没有这样做。在第六十七天的夜里,我看见有救护车呼啸着向别墅区驶去,不一会又呼啸着驶出来,这回上面好像坐满了人。三天之后的清晨,一支送葬的队伍从别墅区中缓缓驶来,灵幡从车窗里伸出,有人向外撒着纸钱。我看见有人在副驾驶抱着一幅黑白照片,我看见了,看见那照片上的容颜。就在那天夜里,我穿上衬衫背着书包走到火车站的售票口,说:“我有八十六块钱,最远能够到哪里?”卖票的女人看了我一眼说:“到漠河。”我说:“那就是我要去的地方。”在上火车之前,我把刀子扔进了垃圾桶。我在漠河铺路,铺了很多条,通向不同的地方。我谨慎地对待每一条路,虽然很多路我铺好了之后自己再没有走过。漠河太冷,季节很少,愿意铺路的人不多,我的薪水不错,只是脸面经常被冻伤,伤口没有时间痊愈,所以我看起来比实际上老一点。我看见很多人虽然做着正常的工作,而实际上和我过去一样,生活在乞讨和抢劫之间,而我则在专心铺路。有时候我会看见北极光,我刚到漠河的时候,别人问我:“来过吗?”我说:“没有。”别人说:“哦,你是来看北极光的吧。”我说:“我是来铺路的,北极光是什么?”第一次看到北极光的时候,我呆住了。它就像一团没来由的火,在冷空气的核心静静燃烧,缓慢地释放五彩缤纷的光芒,绿、白、黄、蓝、紫,直到它燃尽了,世界又恢复了本来的样子。

    我看完了书包里的十七本书,用每个月剩下的薪水,我又买了一些书看,数学,化学,语文,历史,我按照那些教材的科目,分门别类看下去,看不懂的地方就记下,等到下个月剩下薪水,我再买其他的书,把上个月留下的疑问解释掉。我对此并无极大的热情,可是每天如果不做,就好像死掉了一天一样,只好一天天地坚持下去。我几乎忘掉了我曾经的样子,知道的越来越多,虽然从未让别人知道我知道,可是我还是知道我已经变成了另一副模样。我所相信的已经不再是果敢的行动,而是安静的思考,我渐渐抵达了某种东西的深处,那个地方于现在的世界毫无意义,可其本身,十分美好。我曾经把刀子和玩具熊丢在了垃圾箱里,我似乎逐渐把玩具熊找了回来。

    今天晚上,我穿上了那件格子衬衫,果然不大了,尺寸正好。我坐在台灯底下,把十四年前的十七本书摆在书桌上,一本本地看起来。她也许已经在我身边站了很久,我没有发现她,她只好坐到我的书桌上,坐到我的书页中来。

    她仰头看着我的台灯,就好像当年她看着路灯一样,打了一个寒战。

    “你倒说说,到底值不值得?”

    我把玩具熊放在她手上,说:“还给你。”

    她说:“你找到了?”

    我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

    她说:“那就是,值得?”

    我说:“我不知道,我没有为了答案而活着。”

    她把玩具熊抱在怀里,说:“那你为了什么?”

    我说:“我只是活着,然后看看会不会有有趣的事情发生。”

    她说:“你不怕流逝了吗?”

    我说:“我在流逝,不过这就是有趣的地方,至少我比时光本身有趣。”

    她说:“你说得对,你现在确实比当年有趣了一点。”

    我说:“你也没错,你现在确实和当年一样美丽。”

    她红了脸,摸了摸玩具熊,把它递给我,说:“送给你吧,我有整整一个游泳池的玩具熊。”

    我接过来说:“你什么时候再来找我?”

    她说:“在你死那天。记得要穿这件格子衬衫,这是你的标记。”

    我说:“我会的。”

    她跳起来吻了我的脸,然后变成了光,退出了黑暗。

    我抱着玩具熊钻进被窝,把被子紧紧地压在身上,我对自己说:“不要把被子踢开,让被子包裹住我,明天暖气就会修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