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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蔷薇泡沫 > 第八章

  他把我安排在酒店顶楼最好的套房中,B三在门外,不知是保护我抑或是监视我。

  我斜倚在床上看电视卡通,有人敲门,我顺口说:“进来。”我以为是B三。

  “马小姐。”

  我抬头,“你!”我跳起来,“B三,B三!”我大叫。是那个太阳报记者,穿着侍役的制服,他又混进来了。

  “你是怎么跟踪而来的?”我尖声说:“你简直象一只冤魂。”

  “嘘——”他趋向前来。

  “B三呢?你把他怎么了?”我退后一步。

  “马小姐,你听我说几句话好不好?”他哀求,“我已经走投无路了,你帮帮忙,行行好,我上有八十岁老娘,下有三岁孩儿,你总得听我说完这几句话。”

  我这个人一向吃软不吃硬,听他说得实在可怜,叹了一口气,摊开双手,我说:“我跟你说过一千次,我不能帮你。”

  他几乎要哭,“宝琳,”他说:“太阳报已给我下了最后哀的美敦书,如果我再没有成绩拿出来,他们要开除我。”

  我说:“那么是你不够运。”

  “马小姐,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他仿佛要跪下来,“你行行好。”

  “你想我怎么做呢?后天我也得回家了,你不会跟着我去香港吧?”

  “我们还有两天时间,马宝琳,你听着——”

  “我才不要听你的话,”我说:“你这人有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你可以见一见比亚翠斯。”

  “什么?”我几乎怀疑我没听清楚。

  “我可以代你约她出来,据我所知,她也非常想见到你。”他的眼睛发光。

  “我们为什么要受你利用?”我反问。

  他得意地说:“因为你们两个人都有好奇心,就少个中间人。”

  “你凭什么找到她?人家是女勋爵,又快做太子妃了。”我不相信他。

  “小姐,无论如何,她也是个女人,是不是?”

  “人家很聪明的,”我夷然道:“才不会受你骗。”

  “你要赌一记?”他问我。

  我端详他,他这个人,虽是无赖,但却尽忠职守。“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高尔基。”他说。

  “你还会不会寄律师信给我?”我问。

  “不寄了,我们握手言欢,马小姐,我们都是老朋友了。”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啼笑皆非,“谁是你的老朋友?你这个人,油腔滑调,简直是个混江湖客,告诉你,你这种态度,只能敷衍得一时,终久被人拆穿了,就不值一文。”

  高尔基坐下来,眼珠象是褪了色。“我能做什么呢?我父母是白俄,在中国哈尔滨住过一个时期。然后在上海坐船到欧洲,带着七个孩子混,我又不爱读书,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我觉得非常惭愧,但是我体内已充满败坏的细胞,不懂挣扎向上。”他的头越垂越低,他继续在我身上使软功。

  “呵高尔基,你真是……”我非常同情他。

  “进太阳报已一年了,”他用手托着头,“若不是拍得一张蒙纳可公主与新欢罗萨利尼的泳装照,早就卷了铺盖了。”他就快要把我说服了。

  “可怜的高尔基,你父亲何以为生?”我问。

  “父母是酒徒,我母亲还是女大公呢,贵族,哼,谁不是贵族?时代变迁,带着名衔逃难,又特别痛苦。”

  高尔基说:“母亲患肺病,在家也穿着以前的纱边跳舞衣,旧了破了臭了之后,仍然挂身上,看着不知多么难过。”

  我明白,我也听说过有这种人。

  “我的前半生就是这么过的。宝琳,如果你与比亚翠斯见面时,肯让我在一旁,我真的感激不尽,我就开始新生命,给我这个机会好不好?”

  “不可能,你这一写出去,我对不起他们一家。”我说。

  “可是他抛弃了你呀。”高尔基挑拨。

  “抛弃有很多定义,我不认为如此。”我微笑。

  “阿Q精神。”他蔑视我。

  “你怎么查到的?”我不怒反笑道:“我是阿Q指定的未来掌门人。”

  “你想不想见比亚翠斯?”他又言归正传。

  我点点头,“想到极。”

  “我给你引见。”

  “如果她会上你的当,我也不怕上你当。”我豁出去了。

  他翘起大拇指,“有肝胆的好女子。”

  我问:“什么时候?”

  “我现在马上去安排,”他兴奋的说:“这将是我事业上的转折点。”

  我根本不在乎,我不相信他办得到。

  他走了之后,B三来敲我房门,我责备他:“你走到什么地方去开小差的?”

  他答:“我……我去买足球奖券。”有愧于心的样子。

  “疏忽职守,开除你,”我骂:“你以为你会中奖?”

  他听得什么似的,呆站着,“我……我才离开十分钟。”

  “十分钟可以轰炸一个城市至灰烬,你知道吗?”

  我叹口气,“出去吧。”

  我不得一刻宁静,电话铃一下子又响起来。

  “宝琳?”

  “是。”我问:“是爱德华?”

  “宝琳,你不会相信,比亚翠斯来过,她请我陪着她来见你——怎么一回事,你约见她?”

  我“霍”地坐直了身子,看样子高尔基真有点办法。

  “是,我约见她。”

  “有这种必要吗?”爱德华很为难。

  “如果她愿意的话,为什么不呢?”我说。

  “也好,万一母亲责怪起来,我可以说是她逼我的。”

  “滑头小子。”不用看见也知道他在那里吐舌头装鬼脸。

  我说:“约在什么地方?”

  “你不是说在多萨路公园门口的长凳附近吗?”爱德华问。

  “好,半小时后在那里等。”我挂上电话。

  我正换衣服,电话铃又响。是太阳报的那二流子高尔基。

  “你真有一两度的。”我说:“但届时全个公园都是保镖,你当心一点。”

  “你放心,我有我的伎俩。”他说。

  “好,祝你一夜成名,高尔基。”我是由衷的。

  高尔基太兴奋了,“谢谢你,宝琳。”

  “是你自己的本事,何必谢我?再见。”

  “再见。”他挂上了电话。

  我披上外套下楼,B三随在我身后,我们走路到公园,我找到近门口的一张长凳坐下,B三站在我身后,他的神情警惕,象只虚有其表的猎犬,我不禁觉得好笑。

  我看看手表,时间到了,他们是出名准时的。

  公园中有雾,很重很湿,十来廿尺外就看不清楚。

  远处恐怕尚有一个池塘,因为我听见蛙鸣,整个地方象亚嘉姬斯蒂悬疑小说中的布景。

  在这当儿,幸亏有B三在身边陪着,否则也够恐怖的,万一自雾中冉冉升出一只身缠绷带的吸血僵尸……

  我有点寒意,问B三,“几点钟了?”

  B三忽然立正,他说:“小姐,他们来了。”

  我抬起头,果然,一行四人,两个恐怕也是保镖,左右散开,爱德华领着一个高大俊美的女郎向我走过来,为了礼貌,我站起来。

  爱德华向我点点头。

  我第一次看清楚我的情敌,她年纪非常的轻,相貌象摆在橱窗中的金发洋娃娃,体格却象美式足球手,直情与爱德华一般高大,肩膀打横量没有两尺也有一尺半,但她不失为是娇美的一个女孩子,脸上有一股很清纯的气质,高贵得一点不碍人,相信我在今日不会听到那著名的咕咕笑声,因为她沉着面孔。

  当我在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端详我。

  闻名不如见面,我感喟,往日大学中比她美的女同学也有的是,但这个小女孩,将来却要成为一位皇后,待做了皇后,过几年也俨然一位皇后模样,不容小觑,我相信给我同样的机会与训练,我会比她做得更好,但谁会相信呢。

  爱德华说:“让我们都坐下来。”

  比亚翠斯女勋爵并没有意思坐下来。

  他是邻国的公主,我的匕首是我与占姆士之间的秘闻,倘若把这一切都出卖给高尔基,我或许可以得回占姆士,但是我做不出来。

  我动动嘴唇,“你好。”我说。

  “你好。”她也说。

  爱德华说:“你们两个都非常好,现在大家可以坐下来了吧?”这个小子。

  我坐下,她也坐下,当中隔着爱德华,B三退得远远。

  爱德华说:“不是都有话要说吗?哑了?”他推推我俩。

  他对他未来大嫂,也有一种亲昵,我觉得好笑,爱德华对我们俩个,真能做到一视同仁,男人都是这样。

  为免使她尴尬,我终于开腔:“后天,就结婚了。”

  比亚翠斯没有抬头,她的大眼睛向我斜视,有种温婉无助的神态。

  她就是因为这样才被选中的吧。我胸中剩余的一点点母爱也被激发了,说她无辜,也并不算过分,两个并不相爱的人被安排在一起,必须在以后的岁月里养儿育女,简直如实验中为繁殖而被养育着的白鼠。

  我轻轻说:“在你们美好的生活环境中,很快可以培育出爱情,你们的将来是光明灿烂的。”

  “谢谢你。”她说。

  双手握在一起,手指非常粗壮,她的一双脚也大得出奇,并且她俱知道这些缺点,故此很少让肩膀平伸出来,她要尽量使自己的体积看上去比占姆士小一点。

  我看到她左手无名指上带着那只订婚戒指,忽然之间我变得非常同情她了。她还没有成长呢,连性别都不明显,给她换上水手装,她看上去就象个小男孩。

  我听到她说:“爱德华跟我说,你是出奇的美丽,我不相信,可是现在见到你,我想我明白为什么占姆士数次跟皇后剧烈争吵。”

  “占姆士还是你的,他永远是你的。”我说。

  “是的,本质上他是我的,”她仍然用那种平静的声音说:“坐在握对面,在沙发上就睡着了——睡王子。”她温和而体贴的说,她爱他。

  我诧异于她的幽默感,笑了。

  “他并不想与我结婚,”她嘘出一口气,“坦白说:我现在也有点怀疑,我是否一定要嫁给他。但怀疑归怀疑,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

  “那岂不是好,很多时候,因为没有选择的缘故,人们往往走对了路。”我说:“关于我与占姆士,不知你听到多少,很多时谣言是夸大的。”

  “你很仁慈。”她说:“男人为了巩固他们的地位,什么样的话都说得出来。”

  “你仿佛很了解男人。”她有点羡慕的意思。

  我微笑,“是的,男人……我见过很多的男人。”苍白得很。

  “……占姆士,他是一个好男人?”她忽然问。

  “他是一个安琪儿,你可以相信他,将来你们有莫大的幸福。”

  爱德华说:“十分钟到了。”

  我说:“比亚翠斯,你可以放心,我不会妨碍你们,后天我在人群中参观你们的婚礼,然后就回家了。”

  她大眼睛闪出依依不舍的神情,这个女孩子。她简直象条小狗般温驯,谁也不忍心伤害她,这朵温室里的花,姿色出众,注定可以芬芳到老——他是特为占姆士培养的。

  我叹口气,掠掠头发,找不到可以说的话。

  “爱德华,谢谢你。”我说:“时间不早了。”

  比亚翠斯淡色的眼睛仍然对准了我,使我觉得不自在,我避开她那种审判似的天真目光。

  我转头跟B三说:“我们走吧。”

  我缓缓走出公园门口。

  到了铁栅边,又怀疑刚才一切不太象真的,于是回身看,她与爱德华仍然站在那里。这时候我才看清楚,她穿着一件长的斗篷,在雾中别有风致。

  我终于走了。

  归途中经过超级市场,我平静地买了果汁牛奶,B三跟在我身后付帐。

  见过比亚翠斯,心中较为舒坦。虽败犹荣,这一仗败了也不相干,她是一个傻气未脱的女孩子,待她成长之后,应该早忘了这段不愉快的往事。

  回旅馆我洗了头,用大毛巾包着头。

  B三说:“有一位高尔基先生求见。”

  “请他进来。”我说。

  高尔基冲进来,抱着一大包东西,他怪叫:“太妙了,太妙了。”

  “请你控制自己,老高。”我瞪着他。

  “你与她为什么不多说话?”他问:“我还开了录音机呢。”

  “什么?”我呆住,“你在场?我们一行数人都没有发觉呢。”

  “嘿,”高尔基眉飞色舞,“我会叫你们发觉?这也太小觑我了,我是鸡鸣狗盗辈的佼佼者,看我拍的照片。”

  他打开大包小包,取出一大叠照片,有些放至台面大小。照片中的人物正是我、比亚翠斯与爱德华。

  “什么,都已经冲出来了?”我惊道。

  “可不是,”他兴奋地说:“宝琳,这下子我可以一举成名了。”

  “利欲熏心。”我骂:“没有人相信你,”我说:“照片可以伪造。”

  “我有底片为证,这一批照片可以为我俩带来财富,宝琳,配上你写的自白书,真的,”他搓着双手,“我们合作好不好?你考虑考虑。”

  “我才不会跟着你疯呢。”

  “有图欠文,宝琳,你仔细想想,多么可惜。”

  我用毛巾擦干头发。

  “你看这一张,比亚翠斯眼中尽是绝望的神色,还有这张,把你拍得多美。宝琳,你会得到全世界的同情。”

  我说:“你可以离去了。”

  “宝琳——”高尔基双眼中尽是狡猾。

  我说:“你‘事业’已经到达巅峰了,夫复何求,快走吧。”我瞪着高尔基。

  高尔基放下照片,看牢我问:“宝琳,你真的爱他?”

  我不答。

  “他不是噎嗝可爱的人呀,又不漂亮,两只眼睛斗在一起,一双招风耳,你是如何爱上他的?”

  我不悦:“不许这样说他。”

  他静默了。

  我扭开了电视,新闻片正在播映占姆士与比亚翠斯婚礼彩排的经过,我闲闲的说:“这两个人都不上照。”

  高尔基话不对题的说:“从来没人这样爱过我。”他呢喃着自言自语。

  我抢白他,“因为你也送来没有爱过人。”

  他不响,再坐一会儿,站起身拉开门走。

  我心中象是要炸开来似,再也控制不住,我想推开窗户,对准街道大声尖呼,把我的怨郁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我想大哭,哭至眼睛都睁不开来,哭至精神崩溃,到医院去渡过一生,但这么理想的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永远得不到杀身成仁的机会。

  我抽了一夜的烟,不能入睡,在套房中踱来踱去,我无法将自己的一颗心再纳入胸腔,它早已跳了出来,真恐怖,我可以看到自己的肉心,悬在天花板下,突突跳动滴血,在作垂死挣扎,吊着它的线,叫做占姆士。

  如果我再不眠不休,不需要很久,我就会发疯了,我已经看到各式各样的幻象,包括自己的心。自从在维多利亚号被占姆士接走,我整整瘦了一个圈,还不止。回到香港,我要大吃,如果吃得下,我要吃死为止,再也不想节食维持身材苗条。

  天亮了,我苦笑,按熄烟头。

  我推开窗门——就是这条路,届时新郎、新娘及所有皇室成员乘坐的九辆马车,六个步兵团及一队骑警队将沿此路过,浩浩荡荡向教堂出发。

  (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人鱼公主彻夜不眠,她的五个姐姐游泳前来,跟她说:“我们用长发与女巫换来这把匕首,快,快把王子刺杀,回到海中过永生的日子,否则到了第二天,你就会化为蔷薇色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呆呆的站在窗前。

  我筋疲力倦,倒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头晕,昏昏沉沉的跌进一个漩涡似的,一直转下无底洞,我睡着了,梦中不住落泪,哭成一条河。

  “宝琳,宝琳。”有人叫我。

  我却不愿走出梦境,只有在梦境中,我可以休息。

  “宝琳,醒一醒。”

  我睁开眼睛。

  伏在我身边的是占姆士,一头栗色头发已经被汗浸湿,他的声音非常呜咽,象是赶回来奔大人丧的孩子,我倒希望我已经可以死了。

  “占姆士,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你。”他的脸埋在我手中。

  我实在再也忍不住,两行眼泪落下来。

  他也不出声,只是握紧了我的手,我们相对哭了良久,象两个无助的小孩子,在森林中迷了路,除了导向吃人女巫的小径,没有第二条出口。

  我叹口气说:“在从前的童话中,女孩子只要遇见王子,一切都能起死回生,怎么现在情形不一样了呢?”

  他更抬不起头来。

  我挣扎着自沙发中坐起来,“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吧。”

  他点点头。

  我把他紧紧拥在怀里,“占姆士,占姆士。”他终于要离我而去了,早知道这一天会来到。

  面临最后关头,我却还震傈,天色都黯下来,浑身打战,我觉得这一刹象世界末日。

  渐渐我镇静下来,我跟他说:“占姆士,谢谢你来看我。”

  他不能再控制自己,“我不想回去,宝琳,我不想回去了。”

  “你一定要回去,我不能救你,占姆士,你这个包袱太重,我背不起。”

  他站起来,我与他再拥抱,“占姆士,我们来生再见。”

  他一头一额是汗,站着看牢我良久,然后说:“我走了,宝琳。”这真正是最后一次。

  “你自己多多保重。”

  “我走了以后,你还是你,宝琳,我则不会再一样了。”

  “这句话我也想说哩。”我抬起头凝视他,“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马宝琳了。”

  他自怀中掏出一只袋表,他说:“宝琳,我曾说过,我给你的纪念品,不要还给我。”

  我强笑,“袋表象一颗心,”我说:“滴答滴答的跳动。”我接过表,放进衬衫口袋,贴近我的心。

  “当你回到南中国,躺在洁白的沙滩上吃荔枝果的时候,我还在苍白的天空下剪彩握手。”他茫然的说。

  “当你一家欢聚的时候,我会在公寓独自喝威士忌加冰。”

  “你总会比我俩快乐。”他说。

  “我很怀疑,占姆士,你不必为这一点不甘心,我不会比你俩更不快乐的。”

  他吻我的手。

  “我们都瘦了,但愿这件事象梦一般快快过去。”

  他垂着头。大家纵有千言万语,都出不了口。

  “你走吧。”我说。

  “再见。”

  我知道永远不再才是真的。

  他离去。

  我回房再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呼出去,看看渺渺轻烟,我笑了。我们只有两个显著的表情,若不是哭,便是笑。

  我此刻的表情简直苦笑难分。

  我伏在桌子上,面孔贴着冰凉的桌面。

  不知多久,高尔基回来了,他坐在我对面,还要游说我,但他的声音有一股异样的温柔,他悄悄说:“怎么样?”

  我并没有改变姿势。

  (人鱼公主哭泣了一个晚上,她将匕首扔进海中,当太阳升起,她化为蔷薇色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摇摇头,“我不会出卖他,决不。”

  高尔基点点头,取出一大叠底片与一卷录音带,放进一只空花瓶中,划着一枝火柴,丢进瓶子里,冒起一阵青烟,接着是赛璐珞燃烧的臭味与火光。

  我不很信的看着他。

  他嗫嚅的说:“成名?我才不要成名,有了名气,心理负担太重太重。”

  我看着他。

  他又说:“我要占姆士太子一辈子内疚,生生世世忘不了你,因为你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

  “你这个天真的混混。”我笑。

  “我希望得到你的爱,宝琳——”

  “我非常非常爱你,高尔基,”我夸张的说:“我认识那么多男人,最仁慈是你了,高尔基。”

  他扭扭我的面颊,“我一个字也不相信。”

  我开怀的笑出来。

  “走吧。”他说。

  “哪里去?”

  “随便哪里,你还留在这里干什么?”他诧异的问:“你没有必要听他们摆布,你又不是可怜的比亚翠斯女勋爵。”

  “说的是。”我拾起箱子,“如何对付保镖B三呢?”

  “他并没带枪,我知道,你如何对我,便可以如何对他,赏他一拳好了。”高尔基说。

  我俩打开门,我伸手叫B三,“请你过来一会儿。”

  他迟疑一下走过来,高尔基挥出一拳,B三立刻倒在地上,动也不动,连最低限度的反抗都没有。

  高尔基睁大了眼睛,“该死,我是否一拳击毙了他?”

  我连忙蹲下去探B三的鼻息,他呼吸匀净,象个熟睡的孩子。

  我说:“可怜的B三,他没有事,他只是太累了,把他拖进房内让他好好睡一觉吧。”

  我与高尔基一人拖他一条腿,把他拉进房内,关上门。

  在旅馆门口,我与高尔基分手。

  “你到哪里去?”他问。

  “我想回家去。”

  “你的护照可在身旁?”他对我真正的关心起来。

  “一直在我手中。”我说。

  “你有钱吗?”

  我摇摇头。

  他心痛地说:“你这个傻子——”

  “他有给我珠宝,值好些钱。”我不服气的说。

  高尔基挥舞双手,大声疾呼,“你舍得卖掉它们吗?嗯?”

  “嘘——”我恳求。

  “真蠢,白长了一张漂亮面孔,真蠢,”他喃喃的骂,一边在口袋掏出一叠现款,“要多少?”

  “一千美金。”我说。

  “什么?我自己总共才得两千美金。”他肉痛死了。

  “那刚好,一人一半。”我说。

  “你今天睡在哪里?”他把钞票塞在我手里。

  “换一间酒店。”我把钞票收好。

  “什么?省一点吧,小姐,我的朋友有间公寓就在城内,将就一点,现在我先陪你去买机票。”没想到他真的照顾起我来。

  “好的,”我说:“跟你跑。”

  他看我一眼,深深叹口气。

  “妈的,这叫做偷鸡不着蚀把米。”高尔基说。

  我心中很慌,也忍不住笑了。

  买了第二天晚上的单程飞机票回香港,我搬到高尔基友人的房子去住。

  那时层破公寓,楼板随时会塌下来似的,脚踏上去支格支格的响,一只电冰箱响得象火车头,老实说,自从毕业以后还没住过这样的地方,我并不想省这种钱。

  “面色别那么难看好不好?”高尔基说:“告诉你,世上自由最可贵,穷点就穷点。”

  我说:“我听见有耗子跑来跑去。”

  “它们又不会伤你的心,怕什么?”他讽刺我。

  “这里怎么没电视机?”我问:“没电视机我怎么收看大婚典礼呢?”

  高尔基扬扬手,“听听这是什么腔调,她敢情还希望这里有三温暖浴池及桌球室呢。”他说:“你要看大婚典礼也容易呀,人家早替你留了位子,你去呀。”

  “你别吵好不好?”我瞪起双眼,“你话怎么那么多?”

  “我扼死你,”高尔基悻悻然,“为你这种每心肝的女人牺牲简直划不来。”

  我冷笑,“还没到一天就后悔了。”

  他心软了,“宝琳,我们明天就要分手了,何必再吵呢?”

  我说是,“高尔基,随时你到香港来,我拼了老命招呼你。”

  他说:“唷,你这个自身难保的蠢女人。”眼睛红了。

  仗义每多屠狗辈。我没有再提要搬出去住,才一晚而已。

  整夜担心有臭虫,把我的注意力转移不少。

  近天亮时也就不甘心的睡着了,觉得冷,将外套紧紧缠在身上,滑稽兼狼狈。

  我并没有做梦,中午高尔基把我推醒,他做了三文治当午餐。真料不到他的环境那么差,我非常的内疚。

  “五点半的飞机,”他说,“别误点。”

  “高尔基,”我说:“要不要到香港来混?白皮肤占便宜,真的,苏丝黄时代虽然一去不返,但你仍然随时可以找到一大把崇洋的妞儿,来吧。”

  他摇摇头。“我喜欢欧洲。”

  我留下地址电话,“随时找我。”

  “谢谢你,宝琳。”他说:“我送你去机场。”

  我洗了脸跟他说:“我到附近啤酒馆去看电视。”

  “我陪你去。”他叹口气,“你真死心不息。”

  我很苍白的笑。

  他看着我,“女人真奇怪,我在利维拉初见到你的时候,十分惊艳,自觉每见过这么靓的东方美人,可是此刻觉得你整个人落了形,不过如此。”

  “好啦好啦,别打落水狗啦。”我推他一把。

  我俩在啤酒馆,在电视机前霸了一个位子,七彩电视萤幕上的占姆士神色自若,我很震惊。

  高尔基坐在我一旁冷笑:“你以为他会让几亿观众看到他心事重重?人家是超级明星,演技一流。”

  我称是。比起他以后数十年的荣华富贵,我这一段插曲,算得是什么呢?我呆呆的伏在柜台上。

  “心碎了吧,牺牲了也是白牺牲。”高尔基冷笑说。

  “不是的,”我说:“他有他的难处。”

  “嘿!”高尔基自鼻子哼出来。

  我不去理睬他。

  电视上新娘子出现了,打扮得直情如神话中的仙子公主,一层层的白纱蕾丝,钻石皇冠,把一张脸衬得粉妆玉琢,真是人要衣妆,佛要金装。

  高尔基又冷笑,“新娘连这身衣裳一起上磅,足足一公吨重。块头那么大,还配件那么噜嗦的裙子。”

  我说:“我认为她很美,而且你看,她脸上没有一丝跋扈的神情,这个媳妇是选对了。”

  “人家是敢怒不敢言,宝琳,我看你是怒也不敢怒。”

  我说:“你挑拨什么呢,要我去放炸弹吗?”

  “走吧,你该上飞机了。”高尔基说。

  我叹口气。

  他陪我到飞机场,我与他道别。

  “你要当心自己,小女人。”他说。

  “得了。”我说。

  “在飞机上好好睡一觉,”他把杂志塞到我手中。“醒了看这些,一下子就到家了——有人接你吗?”

  “你口气听上去象个保姆。”我笑说。

  “再见,宝琳。”

  “再见。”我与他拥抱道别。

  在飞机上,我用杂志遮着脸,努力忘记过去,安排将来的岁月——去找一份工作,结交男朋友,参加舞会,再忙我那种毫无意义的生活——

  老史不知是否还在等我,或许,我俩还可以订婚呢。

  飞机上的噪音给我一种镇静的感觉,我已纳入正轨,一切趋于正常,过去三个月来发生的事……是不实在的。多谢香港这个钢筋水泥的社会,训练我成才,我不会活在空中楼阁里。

  侍应生莺声呖呖的问:“小姐,喝杯什么?茶或咖啡?牛奶果汁?”

  我拉下脸上的杂志,刚巧身边的乘客探头过来,我一看那张脸,好不熟悉,定一定神,马上尖叫起来,“你,是你!”

  是奥哈拉。

  我徒然拔高了声线,吓得附近的客人都跳起来,有半数的人以为是劫机,空中小姐连忙说:“小姐,你没事吧?”奥哈拉也指着我的脸呆住了。

  “没事?”我气说:“这个人是麻风病人,我要求调位子。”冤家路窄,世界是越来越细小了。

  奥哈拉连忙说:“没事没事,绝对没事。”

  空中小姐以为我俩是情侣吵架,笑一笑,便走开了。

  “奥哈拉,你为什么不跳飞机自杀?”我咬牙切齿的骂。

  他也气了,“你要我死?你为什么不亡?我不过是比拟稍早升职,而你,你害得我被动辞职,理该你先死。”

  我瞪着他,他说的也是事实,是,咱们两败俱伤,谁也不讨好。

  我说:“是你先与我斗,是不是?”

  “不是我,也会是其他人,这根本是一个淘汰性的社会,你考不了第一,不能恨别人名列前茅,马宝琳,你不能够愿赌服输,就不该出来做事——为什么不回家抱宝宝去?”

  “哼,”我冷笑,“你应该知道我与你势均力敌,这里面有人做了手脚。”

  “你说得对了,”奥哈拉也冷笑,“你是个聪明人,告诉你,公司开了近十次的会,到最后是南施说你脾气浮躁,还需要磨炼,她推荐了我。”

  我听了如五雷轰顶,抓住奥哈拉的领带,“你说什么?”我的心都凉了。

  “放开我,我说是南施出卖了你。”奥哈拉挣扎。

  “什么?”我呢喃,“她?我最好的朋友?她应知道我是一个最好胜的人,这种打击会使我痛不欲生,她太明白我是多么想得到那个职位,她为什么要害我?”

  奥哈拉冷笑,“问你自己,你比她年轻貌美又比她多张文凭,终有一日你要爬过她头。”

  奥哈拉冷笑,“到时南施屈居你之下,以你这样的脾气,她日子怎么过?不如趁你羽翼未成的时候除掉你!好朋友?什么叫朋友?利字当头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以为咱们来到这世界是参加儿童乐园?马宝琳,你还在做梦呢你,”他蔑然,“人人都说你精明能干,我看你简直不是那块料,一点防人之心也无,与仇人称兄道弟。”

  我簌簌的发抖,大姐,出卖我的竟是大姐,这个打击非同小可,我受不了,这比占姆士在与我哭别后满面笑容地跑去跟别人结婚还可怕,这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我们到底要把功夫练到第几层才不致受到伤害?

  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小姐,你终于冷静下来了。”奥哈拉松一口气。

  害我,大姐害我,我双足如浸在冰窖中。

  “宝琳,有什么好难过的呢?”奥哈拉居然劝我,“不招人忌者为庸才。”

  “不……”

  “她出卖了你,你受不了,是不是?”奥哈拉问。

  我胸中犹如塞了一块铅,连大姐都这样,世上没有值得信任的人了。

  我忽然觉得寂寞。

  “回到香港,依你的脾气,是不是立刻要找南施摊牌?”奥哈拉问:“如果我是你,我不会那样做。有什么好处?做朋友,是论功过的,相识的日子中,如果加起来,功多于过,这个朋友还是可以维持下去,坦白说,没有南施的扶持,你也爬不到这么高。”

  我呆呆的听着。

  “如果你真的生她的气,那么表面汤愈加要客气,越不要露出来,不要给她机会防范你,吃明亏,宝琳,你明白吗?”

  我哽咽,“这么虚伪!”

  “这年头,谁不是带着一箱子的面具走天涯?”

  奥哈拉感喟,“按什么钮说什么话,宝琳,我也很厌倦,但我是男人,不得不捱下去,你又是为了什么,回到厨房去,厨具可不会刻薄你。”

  我没想到奥哈拉会对我说出这等肺腑之言,先莫论真情或是假意,便马上感动了,我往往感动得太快,对方一点点好处,我就觉得,立刻要报知遇之恩,其实南施这几年来对我更加不薄,句句话都忠言动耳,但她何尝不是笑里藏刀?

  占姆士还说过要与我出走去做寓公哩,骗人的是他,骗自己的是我。

  人都是说谎的。我更骗了史提芬在屋里等了三个月,如今回去,还得骗他娶我。

  我糊涂了,我挺适合这个世界呀,虽有吃亏的时候,但得到的也不算少,一半凭天赋及努力,另一半是机缘巧合,比起一般女子,我成就可算出色——还有什么好怨的呢,我闭上眼睛。一个混得如鱼得水的人,不应噜嗦。

  我不响了。

  奥哈拉在一旁看报纸,悉悉的响。我们曾经同事若干年,有深厚的感情,开头也曾并肩作战。

  我问他:“你到欧洲度假?”

  “是,回港有一份新工作在等我。”他说。

  “恭喜。”我说。

  “很奇怪,在香港住久了,这个狭小暴热挤逼的城市竟成了我的故乡,回到真正的家乡,反而不惯,我想我是要在香港终老了。”

  “你的粤语是越来越进步了。”

  “你呢?”

  “我?我与你相反,我回香港,如果有可能的话,想在婚后移民外国,过一种宁静安乐的生活。”

  “什么?你退隐了?”他不置信说。

  “是。”我点点头。

  “对方是个怎么样的人呢?”他问。

  “史提芬?他是一个好人。”我莞尔。

  “好人?”

  “我知道,现在光做好人也不够了,但是你要是想想好人是多么少,也会为我庆幸,外头的男人,此刻都非常牛鬼蛇神。”

  奥哈拉微笑,“你有点返璞归真。”

  “不,在这场角逐中,我输了,跑不动了。”

  “宝琳,我们都喜欢你,真的,你是一个顶坦白可爱的女孩子……”

  我睡着了,没问题,明天的忧虑,明天去当就够了。

  下飞机,一阵热气喷上来,我与奥哈拉说“后会有期”。

  找到公众电话,拨到家中去,响了三下,居然有人接听。我问:“是老史吗?”可爱的老史,总算遇上了。

  “谁?”他愕然。

  “马宝琳。”

  “你?”他大吃一惊,仿佛听到一个死人的声音般,“你回来了?”

  “到机场来接一接我好不好?”我疲倦的说。

  “你回来了?”他还是没能会过意来。

  “老史,你不是想告诉我,你已决定与我最好的朋友私奔了吧?我受不了这种刺激。”

  “宝琳,我一直在等你,真的——”可靠的老史。

  “快来九龙城启德机场接我吧。”我放下话筒。

  够了,只要老实可靠就够了,我还有一双手,为自己找生活尚不成问题。

  老史到得比我想象中的快,十五分钟内赶到,一头一脑的汗。

  他责备我,“你到什么地方去了?”一边替我提箱子。

  他开着一辆小车子,我问:“谁的车子?”

  “大姐南施借我用的。”他说。

  “哦。”我将头靠在椅垫上。

  “你太任性了,宝琳。”

  老史说:“我傻等了数十天,学校都快开学了,我会丢了差使,到时如何养活你?”

  “你还打算娶我?”我奇问。

  “我是非卿不娶的。”

  “真的,老史,真的?”

  “宝琳,我几时骗过你?几时叫你落泪过?”

  真的,他说得对,这样已经足够条件做一个好丈夫。

  “我们结婚吧。”

  “早就该这么说了。”

  这两个月来,与老史作伴的,就是那副会说话的电脑棋子游戏机。

  他说:“我看新闻周刊,他们又发明一副更棒的,对方有一只小型机械手,自动会得钳起棋子……”

  “我会得送给你做结婚礼物。”我说。

  他雀跃。

  我足足睡了一整天,廿四个小时,醒来时候发觉小公寓被老史这只猪住得一团糟,呵,质本洁来并不能还洁去。

  我拼了老命收拾,老史在一旁冷言冷语,“不是说要卖了房子到英国跟我住吗?还白花力气作甚呢?”

  我不去理他,婚前要睁大双眼,婚后要眼开眼闭。

  我没想到大姐会来看我们。我并没有发作,神色自若的招呼她。奥哈拉说得对,做人要含蓄点,得过且过,不必斤斤计较,水清无鱼,人清无徒,谁又不跟谁一辈子,一些事放在心中算了。

  我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想起来不是不伤心的,我的面具挂得这么好,紧贴在面孔上,天衣无缝,我甚至没有太勉强自己去做作,就可以与大姐欢欢喜喜的谈话,与以前一模一样。

  大姐很含蓄,她并没有提起我的事,也不问。

  只除了她出卖过我一次,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真可惜,但是我想我们都得保护自己。

  过没多久,我就与老史走了。

  大姐问我:“有什么打算?”看样子她仍然关心我。

  “长胖,生孩子,”我微笑,“到一个有纪律的社会去,过着很平凡的生活。”

  “会惯吗?”

  “做人不过见一日过一日罢了。”我说:“会习惯的,我有女人的遗传天性支持我。”

  “过去的事,不要想太多。”他小心翼翼说。

  “这是什么?”她问我:“什么时候改用袋表了?”

  “袋表好用,”我说:“啪达啪达地,象一颗心。”

  “你呢?”我问:“不打算离开?”

  “不,明年我可能又有升职的机会。”她说。

  “好得很。”我叹口气。

  老史在那边喊:“飞机快要开了,干脆替南施也买张飞机票,一起走吧。”

  我歉意地向南施陪个笑,一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样子。

  她向我摆摆手,“回来时记得找我。”

  找她?永不,我是不会回来的。

  “老史,”我大声叫,“等我一等。”追上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