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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人文 > 人生的中途 > 第23节

  按理,我的年龄已经早早被淘汰出喜欢之列,但我还是喜欢它。这很有意思,引起我一些思考,结果发现,是马崧这种不计后果大胆挺进、冒险的写作精神令我激越。事实上,好的小说(比例相当小)都是异端,是邪门;好的作家都是大胆妄为的叛徒,顽家。时下文学的弱智和作家的平庸,让我们难以体现文学的自尊和力量,更难以体现一个作家应有的精神气象和慧智,哪怕是用以游戏甚至作恶的。

  2004年12月11日

  马平和《草房山》

  已经想不起了,是怎么认识马平的。想不起说明没名堂,认识的过程没名堂,马平在一个陌生人面前的表现也没名堂。我是个注意细节的人,一个20年前只见过一面的人,20年后相见了,我还能如数家珍地讲出他当年转身时牛仔裤上露出的商标的图案和颜色。马平我们在一年里总要见上几面,但回忆类似的细节:过目不忘的细节,没有,脑袋里一片雪亮,亮得炫目,因为空洞啊。我注意到,马平在朋友面前的特点是笑,年轻的笑,友好的笑,不知疲倦的笑,外加一点插科打诨。这是没有特点的特点,我们出门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人,初次见面,笑容可掬,热情客气,为了打破初识的尴尬,故意说一点趣闻趣事。这是好人的一种,朋友的一种,但无法成为你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他是“大众”。以我做小说的经验,塑造一个“大众性情”的人物,比写整篇小说还难。换言之,小说写完了,但这个人物可能还在小说之外。这样的小说自然就是废品。报废率高的东西,那就尽量少碰,这是我做小说的又一条经验,也许是教训。

  记不得具体时月了,好像是去年的夏天,也许是秋天,马平第一次出现我家楼下。几分钟后,我上楼时手上捧着他给我的一只厚信封,里面装的就是《草房山》的前身,当时的书名叫《红色睡眠》。我用了两个晚间看了,心里涌生了诸多拂不掉的阴影和梦境,仿佛看见了一个日久弥新的传说,一团血肉模糊的生命。我们经常说文如其人,其实这是一种不实事求是的说法,从实际情况看,“不如其人”的文远多于“如其人”的文。马平的《草房山》再次颠覆了这种脱离本真的说法,使“不如其人之文”的浩荡队伍又加增了新员。和马平本人相比,这部小说具有鲜明的“不笑”的特点,即使有笑,也不再是友好的笑,年轻的笑,而是苦笑,傻笑,嘲笑,假笑,皮笑,冷笑,毒笑,默不作声的笑,哭天抹泪的笑,不可思议的笑,无可奈何的笑,小说的笑,艺术的笑,发人深省的笑……一个人或者一部作品,笑到这般地步,那你就不得不要记住他(它)了,因为他显然不再是人,而是鬼,是怪,是墙角的一尾蛇,是深夜破窗而入的一个狐狸精。我为小说本身和马平本人之间的距离而满足,而愉快,愉快的程度相等于同马平本人喝了桌下午茶。

  我一再说过,现在的小说翻开就是白生生的大腿、胸脯,人们把身体的放纵和倦慵当做文明、新潮、自由、个性、追求,把私底下的愿望、行为当做宣言和日常,当街摆弄,大肆炫耀,而且脸不变色心不跳。用身体写作,写身体,写身体的欲望、动作、声音,有了高xdx潮就喊,天亮以后就分手,天不亮就分手,不想上床,精子大战……接踵而至,纷至沓来,飞沙走石,铺天盖地,好像国人都擦搽了印度神油,吞吃了美国伟哥。小说写到这份上,已不是作践,而是作恶。马平显然不想跟人作恶,他想跟人作斗争,他让我们回过头去,看一场场荒诞的“红色睡眠”,看一只只空荡荡的胃,看一个个死去活来的梦。李安乐,一个梦里生梦里死的农民,一个半人半仙的稻草人,一个穿针引线的皮影人。这个人模造了我们难忘的过去,道出了我们的恐惧,我们的爱,我的恨,我们土地的深度,我们天空的高度。这个人有酒气,有酩态,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但也有血有肉,有真有假,有是有非。我喜欢这个人物,他连通了一种真实,一段历史,一个警示。我相信,这才是文学的真正意义所在:不是激活我们的精子,而是激活我们的精神。

  2004年7月14日恋歌又响起

  谁的恋歌又响起?是陈华。陈华何许人?偌大中国,叫陈华的人太多,我熟人中有七个,囊括男妇老少。我夸张地说,但结果可能是真理:每一条弄堂都有一个陈华。因之,我要特别指出:此陈华是《那一曲军校恋歌》的作者,居北京,穿军装,女。

  我不认识“此陈华”,要谈的自然是她的作品。一直有种感觉,有些人,他们长着似曾相识又朦胧不定的面孔,从没有刻意记忆,但绝对不会忘记;有一些事同样如此:只需要一剪影子、一杯酒、一段音乐或者一个眼神,就会像鬼魅一般骤然而至,迅雷不及掩耳,占据你那无能为力的大脑神经,让你笑靥如花抑或眼泪滂沱——当然,于至深处,又仅为会心而已。这是我读《那》第29页时想到的。随后一直在边读边想,思维异常活泼、欢悦,如同有朋自远方来。罢了,确认《那》是一曲朴素、恳诚的“恋歌”,并不是影子、酒、音乐或者眼神,故而我完全可以从容掩耳应对。但是我没有。我很乐意徜徉在陈华笔下的世界去捕捉一寸漫步潘帕斯草原的微风,握紧一滴淌入太平洋的雨水,呼吸一口即将化作奥林匹斯山巅火焰的氧气,直到掩卷而定,我才发现一切已然黏稠而模糊。

  毋庸置疑,透过镜子,穿越二十余载光阴,我也许就化身成为《那》里的角色。我竟毫无缘由地以为自己就是任天行、就是廖凡、就是庞尔……也许当他们抽象起来,就能与当年的我安逸而默契地重合吧。我甚至还把青春悸动的对象,形象在了郝好和姚小遥身上,一如透过彩纸的光,朦胧而有别番风情。

  真实引导朦胧,而朦胧又恍惚将某种特别的情绪变得真实。我不觉靠在椅背上,点燃一支香烟,烟雾氤氲环绕,忽然变作两首流行在我读军校时代的旋律:《侬本多情》和《一首歌一个故事》。两首普通的流行歌曲,因为《那》,一时间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绪。我要将《侬本多情》送给叶小米、郝好和姚小遥,爱情给了她们足以软弱而坚如铁石的心力,正如歌中唱道:“情爱就好像一串梦,梦醒了一切亦空;或者是我天生多情,方给爱情戏弄……”空不是无,而是收获,是大智慧,是全部——是读完任天行临别书信的叶小米,是亲吻英雄爱人面庞的郝好,是静聆熄灯号的姚小遥……她们像所有女子一样天生多情,她们没有像歌曲唱的,被爱情戏弄,或者戏弄爱情,只是静静地,在军校朴素的净土上,孕育美丽的爱情鲜花。这鲜花芬芳无刺,不用鲜血浇灌,更无关风霜凋零,开在风景如画的悬崖边,值得一辈子去守护和爱惜。

  似乎唯一的例外只有一个马小蕾。其实,即便是二十年前,马小蕾这样的女子也难属特例,只是因为她的天真和愚蠢是生长在如茵绿草中的毒花,结出的恶果就显得那么刺眼,那么令人玩味。要我说,哀怒与指责都显得片面和多余,它只是现实不断孕生的悲剧的复制品。现实匮乏崇高,如同白水匮乏凛冽,当爱情渗入交易(哪怕只是一时、一面)的渣滓,便失去了梦的资格:也许只有当她梦碎时,才会收获阿弗洛狄忒看似安慰的吻。

  相比之下,单纯为了爱情的美女姚小遥,在“穷途末路”之际,惊惶地得到一个完美的结局,似乎是作者对姚小遥的爱护。不,这应该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寓言:每一个从军校走出来的人,不论天赋、禀性乃至才情、运势千差百异,他们一定都会笃信经济社会中如同海市蜃楼的纯真爱情——哪怕升华成为信仰也不足为奇。《那》在告诉我们,暴风骤雨中,还有那么一座孤岛,风和日丽、无忧无虑。所以,我宁愿相信郭福来的苹果是伊索的故事。

  从一开始,我的注意力就放在了小说中一个非常次要的人物身上,作者在他身上花费的笔墨可谓省之又省,但却实实在在给我惊喜,这个人就是追求花房姑娘的班长邓海云。那么好了,另一首歌,《一首歌一个故事》,我要送给他,这个险些为“花房姑娘”送命的痴心男人:“从前曾相恋的失恋的小伙子,唱每一首歌一个故事。道尽离合悲欢几个字,完全来自过去那日子;犹如人生之歌一开始不休止,唱每一首歌一个故事,为着前路永远冲刺……”诚然,他没有三大公子的潇洒,没有任天行的不羁,更没有“爱情中尉”(我联想到了情歌教父李宗盛)陈骁那种浑然天成的男人魅力,他只有一个醒目的标志:“嘛”字不断的津门乡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