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和江海洋从城都花园的房子里搬了出来。
现在的我们,租住在城中一处很旧的小区。虽然坏境有些脏乱并且四处都是“历史”的痕迹,但是胜在地段还不错。江海洋每天只需要步行五分钟就可以到公交站。
我们这么做并不是要和他的家庭抗争。只是想给我们的爱情寻求平静而已。也许我们的固执会伤害很多人,但是我们是自私的,下不了手违背自己的心意。
我站在堆满了杂物的天台,踩在板凳上拿着旧式的长尺打着被子,重重的,每一下都发出闷闷地“叭叭”声。飞扬的尘埃在空气中舞动,被一层金色的光圈包裹着,阳光有着馨香的味道。我陶醉在这份惬意中。
老式的楼房,红色的砖石都被时光蒙上一层脏旧的灰黑色。四处可见牛皮癣广告,层层叠叠,旧还没去新便又来,不厌其烦。
吱呀作响的木头楼梯有些松动,踏上去便会不安地摇晃。楼下那两棵民国时期的法国梧桐正繁盛的生长着,一片绿意盎然。不管走在哪里都能听见哗哗地水声和妇女叽叽喳喳的方言讨论声。楼下钢琴教室的孩子生疏地弹着琴,即使是外行也能听出弹奏者的漫不经心,老师时不时狂躁地教训两句,声潮嘈嘈切切。
我趿着拖鞋微眯着眼睛站在天台上,暖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舒适而暖和。我望着楼下小巷子中来来往往丁零作响的自行车。直到转角的那个老伯卖出了大半筐花生才下楼回屋去。
刚一下楼就听见隔壁那热情小嫂子的吆喝:“季礼啊——快过来,快过来,端碗汤回家!”
盛情难却下我又一次妥协,没脸没皮的上小嫂子家端了碗汤。
这里的邻居都是这么熟络惯了,热情得不分你我。从来不会和人计较什么。他们在社会中不一定拥有光鲜的职业和可观的收入,却都捧着一颗赤诚的心。
我喜欢这样的气氛,甚至那些嘈杂的声潮我也听得很安逸。
晚上吃饭的时候江海洋拿了好几张房地产的广告来看,我们对着那居高不下并且持续增长的房价望而兴叹。
偎在晒过的充满阳光气味的被子里,江海洋揽着我的肩计划着:
“下半年我们要争取买房,我最近拓开了公司香港的销售市场,老板要发一笔奖金,加上我们之前存的钱,应该可以付个首期了。不过我看了一下,地段不太好,背街,不过总算在二环以内,小热闹的地方。”
我枕在他的肩上,抱着他的腰,他最近又瘦了,看他那么辛苦,我也很是心疼:
“要不我还是出去工作吧,两个人一起挣钱应该好一点。”
我话音还没落。江海洋就瞪着眼哼了一声,他将我从怀中捞起,指着我的鼻尖说:
“不许,你在家做做家务就行了,这么有空给我生个孩子吧,有孩子当王牌他们也没法反对了。”他似是对自己的主意很是得意,一脸洋洋的笑意。
我撇撇嘴,煞风景地说:“有孩子有什么用啊?你爸到时候只要娃不要妈,等我孩子生完,甩一张支票给我,数字空白,让我滚蛋。”
我煞有介事的说着,唾沫横飞:“然后我黯然的离开啊,那小眼泪啊流成河啊,就是那‘孔雀东南飞啊,五里一徘徊啊’。然后你被家人强迫另娶他人,然后若干年后,我找上我的亲生儿子,然后亮出DNA这张王牌对他说‘我是你娘’!”
我咯咯地笑,回首瞅了一眼江海洋,得意地说:“怎么样,我这故事不错吧?”
江海洋翻了个大白儿眼,嗤鼻地冷哼了一声,然后像突然想到什么一般,马上变了表情,一边猥琐地搓着手一边邪笑,那小模样,像足了电视剧里的登徒子,只见他的脸在我的视线中逐渐放大:
“看来你最近电视剧看多了,欠□了!”
一听他放狠话,我立马往被子里钻,一边还不满地嚷嚷着:“江海洋,你是精虫进脑了吧,不知道累啊!!!!”
……
很晚很晚的时候,我在迷迷糊糊中感觉江海洋俯身吻着我的鬓角,在我的耳边轻声呢喃:
“我不是焦仲卿,我永远不会放手,而你也不是刘兰芝,你哪有她那么贤惠?”
他也许温柔地笑了,也许没有,那天的我实在太困了,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每天早上7点江海洋就准时的从床上起来。
他每次都轻手轻脚怕把我吵醒,出被子的时候也很小心,不让凉气侵入。但是我还是会追随着他醒来。见他坐在床边我就故意绞着被子无限委屈万般不舍地说:
“爷,臣妾知错了,爷,别走啊!!”我故意夸张地演着,激动了甚至会去拽江海洋的睡衣。
而江海洋总会十分配合地回头斜睨我一眼,一声冷哼道: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说完便拂袖离去。那魄力是相当的。
而被他“抛弃”的我就跟个没事儿人似地,继续钻我的被窝。
日子幸福的,安然的行进着。时间是个残忍又甜蜜的东西。
我以为,这种无度的挥霍是可耻的,却又真心的欢喜着。
那天实在无聊我就坐公交几乎穿了大半个城市,回了一趟厂里。一帮叔叔伯伯看见我便是一阵寒暄,有几个甚至还红了眼眶。
和他们唠嗑完,我径自去了老板的办公室。
老板对我的进来无动于衷,只是撂下一句话:“死丫头,还知道回来看我啊?!”
我讪笑着坐到他对面。赶紧给他赔罪,说了一堆好话才把他哄好。
他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说着厂里的近况,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从抽屉中拿出了一张深蓝色的卡片递给我:
“原来这送花的是区长家的陆公子。他当时找到厂里来,我一句话就把他回回去了。”
我的手拨弄着那盆仙人球,心不在焉地应着:“您说什么了?”
“我啊,我说你怀孕了回老家生孩子去了。”他说着瞥了我一眼:“这样的高干子弟啊,就是风流,陆公子的花边连我都耳闻不少了,真不明白你怎么惹上的。”
我郁闷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举高双手:“我发誓,我绝对是很检点的,和陆公子没有交往。”我八卦地探头过去:“那陆公子当时咋说的呢?”
老板挥挥手:“还能咋说啊,这孩子谁要捡现成的啊,就算你是个天仙,那也要不得啊,他当时一听,脸色立马变了,再也没来过了。”
我吃吃地笑,捂着肚子:“老板,你太坏了,你知不知道你的厂能搬得好,这陆公子帮了多大的忙?”
老板瞪了我一眼:“好吧,这样确实顶没良心,我这就打电话告诉他你现在就在我办公室。”说着便作势要打电话。
我坐在一旁岿然不动。老板做了半天的势,最后还是把电话丢在了一遍,骂骂咧咧道:“死丫头,总让我下不了台。配合我一下会死啊?”
……
帮老板把账务总了一下。也问了一下工厂的搬迁情况,得知一切顺利,我也倍感欣慰。
临走时,老板从他放私物的铁柜子里拿出了一个陈旧的纸盒递给我。
我接过来时,很是不明所以。
当我把它打开的时候,我的视线便再也离不开那个盒子。
盒子里是一个以摩纳哥王妃葛丽斯凯莉名字命名的一个爱马仕经典版凯莉包。没有繁复的样式,没有多余的坠饰。简约而大方。
虽然岁月的痕迹很斐然,却依然不减它的美丽。
皮革打磨的很完美,蜡光也很是闪亮。每一个细节都无可挑剔。
我惊愕地看了一眼老板,嚷嚷着:“老板,你居然一直私藏着,太不厚道了!!”
老板敲了敲我的头,不满我的指责:“没良心的丫头!这是送给你的!”
我不敢置信地看一会儿他,看一会儿包,哆嗦着指着自己:“送给我?”
他轻轻叹气。顺手锁上了柜子。
“这是爱丽丝的包。”
“爱丽丝?”爱丽丝就是他那个香港的小情人。明明是华裔的,非要取个英文名谓之曰“洋气”。
不过我记忆中,她就是穷得叮当响,靠吸老板的血的,怎么还会有这玩意儿呢?
老板似是对我的质疑早有察觉,便不紧不慢地开始娓娓道来:
“爱丽丝的祖母,是摩纳哥的皇室。深受王妃的影响,也爱上了爱马仕。后来她爱上了一个中国人铁匠,然后私奔了。她私奔的时候,只带了一个包装了一套衣服,就是这个包。”
“他们在香港生活的不好,但是却从来没想过卖掉这个包。因为她说这个包里装满了勇气。如果没有那份勇气,她永远也不敢打破世俗的束缚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老板又是一声叹息,微微扬起头,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晒得人暖洋洋的。外面是老旧的交缠的电线和嘈杂的街道。漫不经心的和谐着。
我就那么静静地聆听着,一动不动地坐着。
“爱丽丝让我送给我的女儿,可是我家婆娘生的是个和尚。所以转送给你了。”
看着老板落寞的模样,我第一次相信了他的所谓“爱情”,我由衷地感叹:
“爱丽丝也许真的爱你。”
一个韶华少女和一个中年男子的故事,一个老掉牙的洛丽塔翻版,或者说是杜拉斯的精神源泉,不管是怎样的描述,我想没有哪个情人会这么傻拿这么贵的东西来哄这样憨憨傻傻的中年男人。老板这么多年在她身上花的所有的钱,大概还只能买这个包十分之一的皮革吧。
我摇着头把它递了回去:“老板,勇气不是包给的。我并不需要。”
……
爱丽丝的祖母那段遗留的故事,给我之后的人生都带来了莫大的鼓舞。
我的生活里不会有爱马仕LV,我却拥有比它们更珍贵的东西,那就是爱情。
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那件事,那么,我会以为,这份幸福,会持续到永远,甚至,比永远更远。
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那一天,那一天是2007年9月20日。明明是夏末秋初,却不正常的冷着。
我的人生,我活了24年的人生,就是在那之后的十几天里天翻地覆三生劫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