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上种红菱下种藕王安忆重大而可怕的事件莫里斯·勒布朗旷男·怨女安琦

返回顶部

  仔细想一想,自己似乎并不怎么了解孙约麒这个男人。

  今天的天空阴阴沉沉的,希望别半路不起雨来。

  张彩瑶坐在那张经过无数岁月洗礼,被日晒雨淋到油漆落尽,只剩斑驳椅面的候车椅上,边怀疑着站牌上所写的「发车时间」是真或假,边望着四周彷佛回到民国五、六十年代的乡野风光,想着。

  虽然孙约麒已经帮她工作了三年多,可是彩瑶连他的老家竟是位在这么一座偏僻山林的小镇上都不知道。

  这样看来,我还真是个颇为失格的老板喽?

  不过她敢对天发誓,她可不是刻意要漠视孙约麒,或是不关心他的,只是孙约麒这个人啊……唉,真的是个闷葫芦。

  他不是那种冷漠摆酷、刻意不让人接近的闷,而是那种不管-和他讲什么,他都会笑笑地点点头,看似很好相处,但是暗地里你已经被他四两拨千斤的太极拳给唬住,根本不知道自己碰了一鼻子软钉子。

  彩瑶自己是个肚子里有什么东西,绝对藏不住的人,说好听点是大而化之,说难听点是……呃……口没遮拦?因此和她熟识的人,都不会妄想要她保守住什么天大的秘密。幸好她也从不喜欢听八卦、聊他人的是非,就是直肠子的性子容易惹得人生气,不过多半也只会气上个两、三天,还没有人因为她的「口没遮拦」吃了大亏进而和她绝交的。

  自己是这种个性的人,所以彩瑶很不擅长面对那种深藏不露,浑身上下都很神秘的家伙。就好比在一场热闹的派对中,看到有人与场子格格不入,冷面在当壁花,令你不知道该不该伸出手去邀舞。说不定,人家就是喜欢当壁花的滋味,到头来,反倒是自己多管闲事。所以,最后你还是只能选择「视若无睹」,不听、不看、不说也罢。

  对孙约麒,嗯,正是这种感觉。

  问了,反正也得不到答案,索性就什么也别问,大家也省去一场沉默又尴尬的对谈。

  彩瑶再次抬起手看看腕表,距离站牌上写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了,可是还不见路上有半辆客运车的踪影。

  难不成,自己是在等一辆永远都不会到站的公车不成?

  早知道会这样,也许当初自己就不要太依赖孙约麒,早早去学开车,考一张驾照,现在就不必痴等这辆「天晓得」何时才会到站的公车了。

  平常的这个时间,自己大概正在工作室内,为今天一整日的工作行程做好事先必要的准备工作吧?

  整理底片、清洁相机镜头、调整相机,这些是她坚持不假他人之手的事。至于摄影场景的架设、灯光、反光板的安排,以前这都是头号助理孙约麒的工作。而自从孙约麒弃职逃跑后,她就接连让其余助理帮忙,可他们每个人都被她骂得狗血淋头,嫌弃到不行。

  别看普通时候的她很好相处,一提到工作,她可是六亲不认的魔鬼老板。不行的东西就是不行,她绝不会说半句模棱两可、让对方好过或是安慰人的话语。为了追求更完美的作品,把手下骂到痛哭流涕,她也可以眉头皱都不皱一下的。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不到三天,全体助理都竖起白旗。他们反过头来异口同声地威胁她:再不把孙约麒找回来,谁都没办法再干下去了!大伙儿要进行集体罢工,抗议彩瑶工作时「不把人当人看」的行径!

  人家说「众口铄金」,她一张嘴巴,哪敌得过工作室内的七、八张嘴?就算道理上明明讲不通,但眼前她也是骑虎难下,不得不按照大家的要求去做。

  再者……她自己也觉得这年头拥有像孙约麒这样闭着嘴巴埋头猛做事、不论怎么骂也不会跟老板造反、一心一意只想去满足她的高标准需求的好摄影助理,和拥有金山、银山一样贵重无比。她也不愿意失去他,毕竟,谁知道想再找到下一个孙约麒,要等到民国几年?

  所以,她此时可是身怀着全体「彩影」摄影工作室伙伴们的莫大期望,千里迢迢地跑来这个南投的乡野小镇,想要把孙约麒这尊「救人救世的千手观音」再请回去。

  想到出发前大家那种「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压迫目光,彩瑶就不由得从心底发出深深的叹息。

  那些家伙……也不想想,孙约麒可是个连声招呼都没有打,突然间就丢下工作不管,跑回家去、一点责任都不负的落跑助理耶!

  按照道理,我这个老板还想向他索取这段日子害我损失宝贵工作的赔偿金呢!

  居然说什么:「他一定是再也受不了彩瑶姊的无理虐待了!」、「彩瑶姊得负起最大的责任,把他找回来!」、「就算使用美色也没关系,-色诱他,再要他负起责任,务必得把他再带回工作室来!」……

  七嘴八舌地说了一堆这些没天良的话,实在教人听不下去。

  拜托!我哪一点虐待他了?我承认我工作时是欺人太甚、嘴巴狠毒,但那也只是局限于工作的时候啊!私底下,我哪次对人恶言相向了?况且……要我去色诱他?我耶!我上上下下,哪根骨头像是有诱惑人的本钱了?叫我向人撒娇、抛媚眼,还不如叫我去跳火圈算了!

  说话的人,只需动动嘴巴,也不替必须实行的她考虑一下这件事做起来的难易度。倘若她那么擅长于「拐人」,到今天还会是小姑独处、孤家寡人吗?啧!

  就在彩瑶不满地嘟起嘴巴时,噗噜噜的吵杂引擎声在虫鸣鸟叫的道路彼端响起,一辆姗姗来迟、十分老旧、排放一阵阵黑烟的乌贼客运车总算现身了。彩瑶立刻捉起她爱用了十年的帆布背包,从椅子上站起身,拚命地挥舞着双手。

  慢吞吞的,车子稳稳地停靠在站前,车门嘎吱地敞开。

  「请问一下,这辆车有没有到○○村?」对着车上穿着很「草根味」的驾驶阿伯,彩瑶拉开嗓门问道。

  「○○村?有哇,-外地来的喔?去那里要找谁?」

  「那边有一户姓孙的人家吗?」

  「孙?噢噢,-是说那个『山头孙』啊!厚,那-搭到○○派出所比较近,大概走四十多分钟就可以了,不然从○○村那边的话,再走到他们家可能要一个小时。」

  四十分钟?一、一个小时彩瑶瞪大了眼睛。到底孙约麒的老家,是在怎样的深山野岭里面?青青菜菜、随随便便走个路都要花那么久的时间?吓死人了!

  她该不会是跑错地方了吧?

  在跳动、左摇右晃的不安定车身里受尽颠簸之苦半个钟头后,彩瑶终于从冷气故障的闷热客运中脱身。

  「小姐,俺跟-讲的,-有没有记住啊?看到那栋红红围墙的房子没有?那个就是派出所啦!再从它旁边的那条路走进去,一路上有很多岔路,-都不要弯进去喔!一定要看到我说的那棵百年老榕树才可以向右转。啊-如果实在找不到,随便在路上找个人,问他『山头孙』的家怎么走,大家都知道啦!甭担心!」

  「好,谢谢你,阿伯。再见!」她挥挥手,目送客运车缓缓离开。

  由于车上没有几个乘客,驾驶阿伯很自然地和彩瑶聊起天来,所以彩瑶也从阿伯的口中得知了许多有关「孙家」的事。

  最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是,孙约麒的家族在地方上,竟是无人不知的「传奇」世家。不提别的,单是「山头孙」的昵称由来,便让彩瑶相当讶异。「山头」两字是指孙家拥有邻近好几甲地的山头,是这附近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因为放眼望去这个山头是孙家的、那个山头也是孙家的,所以大家就叫他们「山头孙」了。

  拜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之赐,彩瑶是见过不少都市新贵、有钱人家出身的「大少爷」、「大小姐」们。她知道不是每个家大业大的人,都会摆出一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模样,态度诚恳、待人平实的也是有,可是那些人身上,多半还是会流露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尤其是家财万贯、养尊处优型的,那种不染俗世(事)的模样,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可是她真的没发现,原来孙约麒出生自土财主家,是个不折不扣、一辈子不需工作也不愁吃穿的大少爷!

  据说孙家的资产,不止于这几座山头。过去他们的土地都是在南部都市一带,后来大部分出售给别人盖大楼,获得的庞大利益就转为购买这些山头,而少部分没出售、仅供出租的大楼,获得的租金也相当可观。

  背起她的帆布包,彩瑶看着遥遥无尽头的山间小路。要不是人已经走到这边了,她真想掉个头回台北去算了。

  本来她还抱着「不妨一试」的心态,想来说服孙约麒回台北的,可是听完阿伯的一番话后,心中的那点希望就像风中的烛火般,微渺得像是随时都要消失。万一对富家大少孙约麒来说,在「彩影」工作不过是闲暇无聊找件事来玩玩的娱乐,那么玩了三年他也腻了,所以弃职逃跑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该怎么办?

  不,事已至此,好歹我也要臭骂他一顿才甘心!

  彩瑶嘟起嘴,忿忿地走在悠闲的乡下稻田小径间。越想不是越教人火大吗?想不到他竟是这种人!

  她不管他家有多少财产、他想做什么事来娱乐自己,或者对他而言,在「彩影」工作是不是只用来打发时间,可是一旦接下了一份工作,无论是以什么心态面对这份工作的,都该对这份工作抱持一定的尊重与责任感吧?即使不需这份薪水,也不能说走就走,给其它人带来莫大的负担啊!金钱损失事小,时间、生命的浪费可是用钱也换不回来的!

  现在赌上这口气,她也一定会走到孙家,找上门去痛骂他!

  二十多分钟后,彩瑶看到那棵老态龙钟、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榕树时,真是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她冲到大树下,一屁股坐在那张不知名的好心人所摆放的长椅上,迫不及待地揉着酸疼的小腿肚,呼地吐了口长气。

  照阿伯的说法,再往这条右手边的路进去后,就是属于私人的道路,也是孙家的地盘了。彩瑶张望着彼端逐渐往上攀升,渐渐没入弯曲的山坡小路,猜测自己要去的地方,应该是在这座小山头的更里面,不由得头晕眼花。

  可恨自己没有天天按时去健身房锻炼一下体力,如今这双脚,才走了没多久就发出哀嚎,真是太不中用了,丢脸!

  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彩瑶扭开保特瓶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喝干了运动饮料,她真是欲哭无泪,后悔自己干么那么爱「赌气」。这下可好,卡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进退两难。

  噗噜噜的引擎声攫获她的注意力,由远而近地呼啸过来,可是她都还没瞧仔细车上是什么人呢,那辆鲜黄色的跑车已经从她面前唰地飞驰而去,宛如这条道路没有速限,而这边是F1赛车场似的。

  好吧,搭便车的奢望也没了。彩瑶认命地耸耸肩膀,继续她安步当车的苦命旅程--嘴边甚至还唱起了「别人A性命,系框金搁包银,阮A性命呒值钱~~」,苦中作乐着。

  爬上山坡后,风景逐渐改变,远离那些种满蔬菜的田地、被槟榔林环绕的地方,这一带普遍还保有原始、未开发的树林风光。初秋凉风徐徐吹来,还可听到鸟儿啾啾、溪渠潺潺,令人感到心旷神怡,赞叹此地真是个世外桃源好地方。

  可是彩瑶的好心情没维持多久,天公不作美地开始滴下豆大的雨……吾命休矣!她瞪着灰蒙蒙、乌云密布的天空。在这种无处可躲雨的鬼地方,难道是要她淋得像只落水狗一样地登门去拜访人家吗?

  过去我真的表现得这么差劲,您非得挑这时候给我惩罚不可吗?老天爷!

  彩瑶嘟囔着,把背包换到前面用双手抱住。人可以被淋湿无所谓,可是背包里面还有比她的性命还宝贝的照相机,这可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雨滴到的。接下来这段不知还有多远的路,只能一鼓作气,跑多远算多远了!

  我跑、我跑、我用力地跑……

  「……姐……彩瑶小……姐……」

  远远地,是谁在叫她?抬起头,努力地在雨势渐大的水帘中辨识对方的身影。咦?那、那个骑着脚踏车往这边过来的家伙,该不会是……

  「孙约麒,是你吗?」高兴地跳起来,彩瑶高高地在头顶上交叉挥动着双手呼唤:「这边、这边!我在这边!」

  从黑豆大的点点身影,直到彩瑶面前,他花了不到三分钟的飞车速度,让人怀疑他骑的真的是匹没有动力的铁马吗?该不会是装了引擎的电动铁马?

  同样被无情的雨水淋得湿答答的,孙约麒那张憨厚而温文端正的脸孔上,满是讶异。

  「为、为什么-会跑来这里呢,彩瑶小姐?姊姊告诉我路上有个背着背包的女子朝着我们家走来的时候,我起初还没有想到会是-,可是……没想到真是-!」上气不接下气的男子,毫不造作地任由雨水在脸上蜿蜒成河,由高挺的鼻滑到丰厚的唇旁。

  现在她知道那辆鲜黄跑车是谁的了。「先别说这么多了,你有没有带着雨衣或是什么能挡雨的东西?我的相机、我的相机快泡水了!」

  那只帆布包吸入大量的雨水,再挡也挡不住多久了。

  孙约麒看了看状况,马上二话不说地把身上那件棉质格子长衫与底下的短T恤脱下,先拧干了水分,再递给彩瑶。

  「暂时用它包着,还可以撑一会儿-快点坐上来,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送到我家的。」

  彩瑶哑口无言地看着他赤条条的上半身,现在的天气可不是温暖的夏天,何况还在下着雨,风急雨凉的……「不好、不好,你还是穿回去吧!万一感冒了怎么办?」

  「-不需要管这么多,反正我也不可能再更湿了。快点,快上来吧!」

  「可是……我太重了,会减缓你的速度。我看你先帮我把袋子送回你家,只有袋子的话重量较轻,你可以早点回到家。」她可不是什么娇小迷你的女孩子家,堂堂一百七十五公分的身高,和他几乎差不多了。

  「笨蛋!」

  罕见的,孙约麒大声怒道:「不要再-唆了!叫-坐,-就坐!」

  彩瑶满脸通红,认识这么久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听他用这种「不敬」的口气和人说话。那个好脾气、骂不还口的孙约麒消失到哪里去了?

  「你、你说什么!」

  「我怎么可能丢-一个人在这边呢!」抢先一步地截断她羞恼的怒火,孙约麒蹙起两道细长剑眉。「不想让相机受损,-就快点听我的话,上车!」

  被他那双炯炯黑瞳慑住,-那间想不出任何抗拒的话语,彩瑶犹豫了几秒后,接受了他的好意,坐上脚踏车的后座。

  「请抱紧我的腰,不要掉下去了。」恢复了温文的口气,他叮咛完,确认过彩瑶的安全无虞后,立刻奋力踩着脚踏车,在大雨中狂「飙」。

  孙约麒的裸背上飘来了数滴的雨水,拍打到彩瑶热烫的脸蛋上。

  这是什么感觉?为什么我的心脏跳动得这么快?

  我生病了吗?觉得脸颊好烫、好烫。

  啊……他的身上都是雨水,他为她所挡下的雨水……以前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背竟是这么的宽阔,这双手臂也能在风雨中坚定地握着车把,不受影响……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吗?在这种时刻,拥有能使人安心地交付一切的力量……

  头一次让人这样呵护,彩瑶心中涌现陌生的骚动,那是种很难说清楚的、令人害羞又手足无措的模糊心情。

  「刘妈!刘妈,-快去准备一缸洗澡水,再拿几条大浴巾给我!」

  还来不及为孙家的气派豪华感到吃惊,孙约麒一带她进入玄关后,便用一堆的浴巾将她层层包了起来,并吩咐那位「刘妈」带她到浴室去泡热水。

  「等等!我的相机……」彩瑶伸手想把包包拿过来。

  「我会处理好的,-放心地跟刘妈去洗澡吧!」孙约麒率先把帆布包拿到手,不容她有拒绝的机会,说。

  「可是……」他难道就不需要去泡个热水?

  「刘妈,还不快替小姐带路。」

  「好的,三少爷。」那名笑容可掬的中年妇人,拉着彩瑶的手。「来,往这边,小姐。」

  无可奈何地被带到一间难以想象是建在深山中的现代化浴室,彩瑶脱下了湿透的衣服,简单梳洗过后,泡进那缸散发出玫瑰花香的热水中,身子一下子从寒冷转为暖和,舒服得像在天堂。

  「小姐,我替您把湿衣服拿去洗,这边有一套全新的休闲服,请您先换上。」隔着毛玻璃门,刘妈喊道。

  「噢,不必麻烦了,请帮我把它弄干就行。」

  「您不用客气,少爷说您可以慢慢来,不急的。」

  唉,真是丢人现眼。她还没有和孙家的人打招呼,竟然就先使用了人家的浴室,连衣服都跟人家借来穿……等会儿,她哪有脸指责孙约麒给工作室添了这么多麻烦?更甭说要想把孙约麒再找回去了。

  沮丧地把脸闷入水中,希望能让自己紊乱的脑袋清楚一点儿,彩瑶在水中数到十后,才重新浮出水面,大吐一口长气。

  「振作点,张彩瑶!」使劲地拍打自己的脸颊。「下雨不是-的错,-该做的事还有很多,怎么可以这样子就放弃了?要振作!」给自己加油打气之后,她对着镜中的自己点点头。「就是这样!这才像是平常的-,张彩瑶。」

  跌倒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然而跌倒后却迟迟站不起来,问题可就多了。

  套上借来的嫩黄色休闲服后,彩瑶好奇地沿着走廊往前走。这间屋子实在大得很离谱,她刚进来的时候,因为一阵忙乱,所以还来不及打量,现在有时间仔细观看,真教人叹为观止……住在这么一间大屋子里,难道不怕迷路吗?

  这边应该是餐厅吧?不知道客厅在哪儿?还有,孙约麒又在哪里?没有得到人家的允许,就在屋子里逛起来,万一被孙家人撞见,她该怎么自我介绍才好?

  「-就是阿麒在台北的女朋友啊?」

  蓦地,在彩瑶身后传来清脆如莺的声音,吓得她一抖。

  「阿麒总算开窍了,知道自己年纪也不小,该找个老婆了。不过……呵呵,恕我失礼,阿麒的口味还真是特别呢!」

  转过身,彩瑶看到的是一名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子。时尚的打扮,现在流行的自然鬈翘加层次的发型,与精心妆点的自然淡妆,不仅强调出那丽质天生的脸蛋、吹弹可破的肌肤,还让人摸不清楚她的岁数。照彩瑶猜测,应该是二十出头,最多也不会超过二十五,那年纪应该是比自己小喽?

  不管这名女子是谁,但是误会总得先解开吧!彩瑶清清喉咙说:「我不是孙约麒的女--」

  「姊,-刚刚说的话,对彩瑶来说太失礼了吧!」

  毫无预警的,孙约麒从她后方插嘴,并且把手搭在她一边的肩膀上说:「刚刚也是,-明明看到彩瑶在路上走,为何不停车问一下她的身分?害得她被雨淋了一身湿。就算今天彩瑶不是我的女友,她也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身为主人的-未免有失招待的礼节。」

  姊?这名年纪看来不会比她大的女子,竟是孙约麒的姊姊彩瑶真想问她是用什么保养品的,莫非是直接倒进胃里,用灌的?!

  「哟,何必这么气呼呼的?你知道我开车速度一向很快的,我能注意到她已经很不错了,哪来得及煞车啊?这么宝贝自己的女朋友,不会事先安排好司机去接她吗?把这罪名栽赃到我头上来,你居的是什么心啊?哼!」

  瞟了他们俩一记白眼后,孙家姊姊扭动着纤细的腰,踩着三-高跟凉鞋晃过他们身边,慢条斯理地抛下一句:「我又没说你的女友长得丑,你自己却要说我的话失礼,到底是谁在对号入座啊?莫名其妙!」然后便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房间里。

  糟糕,自己好像造成他们姊弟阋墙了!彩瑶不安地偷窥孙约麒的脸色。

  「不好意思,让-看笑话了。」注意到她的目光,他浅浅地笑说:「-如果能够不把我姊姊所讲的那些话放在心上,我会很感谢-的,彩瑶小姐。」

  他这声「彩瑶小姐」和往常没有两样,却让她听出一点不对劲的地方,直觉地,彩瑶蹙起眉头,率真地问:「刚刚你是不是有点故意让你姊姊误会我们的关系?好像故意要装亲密似的。为什么不直接跟她说,我们并非男女朋友,而是工作上的伙伴?」

  孙约麒诧异地扬眉,接着苦笑说:「彩瑶小姐的观察力还是一样那么好,不过……让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好吗?有些事,我不想让家里的人听见。」

  为何要弄得这么神秘兮兮的?难道他不觉得保持神秘很累吗?这真是彩瑶没法子理解的事。

  孙约麒带她进入一间不输给迷你图书馆的书房内,拉开窗帘,屋外雨过天晴的景色可一览无遗。他就站在窗边,缓缓开口,提出了让彩瑶更加困惑的要求。

  「可以的话,我希望-在我家人面前,能伪装是我的女友,而非我的上司,彩瑶小姐。」

  「你能告诉我,理由是什么吗?」

  「……我的家人并不知道我在台北工作,他们一直认为我是在台北玩乐的。」

  「什么?」工作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为什么工作也得隐瞒家人?

  「我知道这在-的想法中,一定觉得很不可思议,可是我的家人并不希望我出去工作。可能是我自幼身体不好,让家人养成过度保护我的习惯,所以我母亲非常坚持不让我外出工作,她总是说:没必要为了几毛钱而努力工作,弄坏身子。」

  「我不懂,你是说……你的母亲不让你工作,宁可你是在玩乐?」这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一时之间我也很难说清楚,可是我家人的态度就是如此。事实上,我家人认为工作是件没有必要的事,我姊姊甚至认为工作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倘若让他们知道我在台北工作的话,恐怕往后他们会想尽办法阻止我在『彩影』工作的。」孙约麒恳切地央求着说:「-愿意帮我这个忙,隐瞒住他们吗?」

  呃……彩瑶在脑中稍微整理了一下。「且慢,你不是弃职跑回来的吗?难道你有打算回台北去?」

  「我?弃职」孙约麒比她还惊讶地说:「我不是已经当面向-请假,跟-说过我要利用年假回家一趟吗?」

  啥咪「你、你几时跟我请假的?!」

  「就在庆功宴的那天晚上啊!我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说父亲身体不适,要我务必返家一趟-还告诉我说,尽管回去没关系,-会安排代班的人。因此那天晚上,我就放心地搭上夜班车回南投来了啊!」

  庆功宴?……对了,那天因为拍摄完某位女星的写真集,所以她和助理们都被拉去喝酒。之后续了好几摊,留在彩瑶记忆里的,只剩下自己烂醉如泥,隔天醒来头痛欲裂、生不如死的片段……剩下的都是模糊一片了!

  「可是……可是你租的公寓,房东也说你退租了,所以我才以为你是搬回老家的啊!你留给我的数据上头只有地址,连老家的电话也没有,我就算想找你也找不到人啊!」

  「公寓退租是因为那儿会漏水,我已经租了另外一间公寓,只是碰巧新的地址还没给-而已。」孙约麒叹口气说:「这么说,-会亲自跑来我家,是误会我弃职逃跑,而-根本不记得我向-请过假了吗?彩瑶小姐。」

  嘴角抽搐着,她尴尬地笑道:「我……我知道是我太胡涂了,不过你连个后续的电话也没有,不能怪我会这么想啊!」

  「-真是个残酷的老板呢,彩瑶小姐。明知道我不可能离开『彩影』工作室的。」灿灿黑瞳里有抹失望,他摇摇头。

  「真的吗?你从没想过要离开?不怪我太虐待你?我太会骂人?我操你操得太过分?」喜出望外地亮了眼,她都不知道原来孙约麒是这么「忠心耿耿」地爱着这份工作呢!

  「我怎么可能离开呢?能在喜欢的人身边工作,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幸福。」抱着破釜沈舟的意含,黑瞳瞅着她。

  傻愣愣地,彩瑶张大嘴。「喜欢的人?是谁?是我们工作室里的谁?阿芳?小雀?总不会是秀萍吧」

  先是「唉」地一声,而后,孙约麒眼睛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她说:「我喜欢的是-,彩瑶小姐。」

  不……

  不会吧?

  这怎么有可能?!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彩瑶只能张口结舌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