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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推理 > 尸案调查科2:重案捕手 > 第一案 血色婚礼

    一

    平安夜,一阵寒风吹走了夜空中零星的几片云彩,月亮也不好意思地露出娇羞的面庞。在月光的映衬下,六角形的雪花抱成小团在空中摇摇曳曳;雪花抚摸着叶片,变成滋润万物的露珠;雪花轻落池塘,散开点点闪着波光的涟漪;雪花坠入人群,则变成这个节日最美丽的馈赠。

    远离城市的喧嚣,云汐市翡翠园小区一套贴满喜字的套房内,两对年纪五十多岁的老年夫妇落座在客厅之中。

    “我说亲家,这房子的装修您还满意吧?”一位穿着得体的老妇抬头望了一眼天花板上的欧式吊灯,接着笑眯眯地把目光对准了另外一个女人。

    女人很不舍地把目光从一台价值不菲的立柜空调上移开,笑得合不拢嘴:“满意,满意,太满意了。要么说秦姐、黄哥都是会办事的人呢,是不是,老头子?”女人说完用胳膊肘戳了一下身旁抽着闷烟的男人。

    “咳咳咳——”心不在焉的男人一口烟呛在嗓子里,涨红着脸咳了半天。

    女人有些不满地对他翻了翻白眼。

    秦姐很识时机地往男人面前推了一杯还冒着热气的茶水:“只要两位亲家满意就行,为了两个孩子,这可是我特意买的新房,三室两厅的大居室。”说到“三室两厅”,她还故意加重了语气。

    “还是秦姐有心,我们家乐乐以后跟着你们家冲冲,那生活肯定是幸福美满,说不定明年咱们就能抱上小小子了。”女人神气活现地拍着大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我们这日盼夜盼,就是希望能早点抱上胖孙子,如果真能如愿,花多少钱我都愿意!”

    男人一直没有说话,皱着眉头把手中的半截烟头使劲地掐在了烟灰缸内,正当其他几人相谈甚欢时,他忽然起身拍了拍散落在身上的烟灰,用沉闷的语气开口说道:“黄哥、秦姐,房子我们也看过了,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说完便迈着大步朝门口走去。

    女人有些挂不住面子,收起了挤满皱纹的笑脸,接着从包中掏出手机假装看了一眼时间来掩饰自己的尴尬:“时候确实也不早了,两位亲家早点休息吧,等过几天咱们婚礼上见。”

    “哎,好!”秦姐也不好出言挽留,起身将二人送至门口。

    “嘭!”走廊里传来关门的声响,女人赶忙回头瞅了一眼,确定房门已经关实以后,她一把抓住男人的肩膀,恶狠狠地瞪着眼睛:“姓王的,你今天晚上给我甩什么脸子?有话给我当面说清楚!”

    男人丝毫没有给女人留面子,站在走廊的尽头用质问的语气说道:“说清楚?我跟你说什么清楚?这就是你干的好事!我们就一个女儿,你以为这样的生活是女儿想要的?你考虑过女儿的感受没有?你是亲妈么?你把女儿当什么了!”

    声音在走廊里回荡,女人铁青着脸,牙齿咬紧嘴唇,怒火带动的喘息声越来越重,空气中凝结着紧张的味道,大战一触即发。

    男人仿佛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无所畏惧地等待暴风雨的来临。

    可能是有所顾忌,女人的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冲动,几次的喘息之后,她没有反驳,怒瞪了男人一眼,转身走入了等待已久的电梯。

    电梯门合上的瞬间,男人习惯性地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支烟点燃。在黑暗的走廊之中,男人的每一次呼吸,都伴着忽明忽暗的亮光,烟头的每一次灼烧,都映着他忧郁的脸庞。

    烟卷很快燃烧成了灰烬,他掏出手机,点开屏幕上的短信图标,熟练地输入了一串手机号码,接着他在拼音键盘中敲出了一行小字:“乐乐,爸爸对不起你。”

    文字伴着叮咚的一声响,发送了出去。男人收起手机,继续倚在墙边,等待电话那边的回复。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已经将自己的最后一根烟掐灭了,可装在上衣口袋中的手机却依旧没有任何响动。

    为了确定自己没有产生幻觉,男人再次查看,手机还是没有任何新短信。

    男人抬头看了一眼那扇挂着“2101”门牌的防盗门,转身走进了电梯。

    凌晨也不知道几点,男人躺在女人的身边,翻来覆去不是个滋味,他掀开带着体温的被子,径直走到桌前又拿起手机。

    “乐乐今天怎么没有给我回信息呢?”男人皱着眉头,有些焦虑。

    “难道睡着了没看见?”

    “不会呀,乐乐天天睡那么晚,而且睡觉前都会抱着手机玩上一通,不应该没看见我发给她的信息啊。”

    “难道手机没电了,在充电?”

    “应该也不会,她从上学那会儿就有二十四小时不关机的习惯,充电也会开机的。”

    男人握着手机,在卧室里来回踱步,嘴里喃喃自语。

    当各种猜测都被否定之后,男人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不行,我得去看看。”男人下定决心,从床头抓起衣物,三两下穿好,快步朝外走去。当门锁咯噔一声被锁死,屋内的挂钟敲响了清晨五点的钟声。

    男人骑着电瓶车一路狂奔,穿过十几个红绿灯后,他来到了一个名叫山城小区的楼宇间。

    咕咚,咕咚……周围安静得有些诡异,这也让男人的心跳越来越快,他顾不得去扶起没有停好的电瓶车,一个箭步冲进了单元楼楼道内。

    “乐乐,开门!”

    男人拍打着房门,但没有任何应答。

    “乐乐,开门!”男人提高了自己的嗓门,他已无心去考虑自己的叫喊是否会惊扰到楼内的住户,作为父亲的第六感已经让他觉察到,他的女儿可能发生了大事。

    喊叫声依旧石沉大海,在寒冷的冬季,男人竟然惊出一身汗,他慌张地从腰间掏出一串钥匙,颤抖着双手一个个地找寻属于眼前这扇铁门的那一把。

    叮叮当当的钥匙碰撞声骤然停止,男人手中紧紧地握住刻着“乐”字的十字花钥匙。他深吸一口气,将钥匙对准了房门上的黄铜色锁孔。

    吧嗒,吧嗒。随着几圈钥匙扭动的声响,男人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锁舌离开了门框上的锁扣。

    门被推开了,屋内潮湿浓烈的血腥味肆意地冲进男人的口鼻之中。

    他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有些瘫软地朝室内唯一的一间卧室走去。

    吱呀,随着房门缓缓地被推开,眼前的一幕让男人彻底昏厥了过去。

    二

    “我说算你狠,善用无辜的眼神。”一首为明哥特殊定制的手机铃声在我耳边发疯似的响起。

    铃声将我从熟睡中惊醒,我痛苦地把手从温暖的被窝中抽出,眯着眼睛在床头扒拉着手机的方位。就在音乐即将播放结束时,我的指尖传来一丝冰凉,在艰难的抉择间,手机被我一把握住。

    屏幕的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挣扎着在那块闪光的液晶屏上找寻那个绿色的接听图标。

    屋内阵阵的凉意让我清醒了不少。而此时我手机上的接听键,也在转眼间变成了“未接来电”。

    “我×,五点三十分,明哥的电话?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我已经清醒了七七八八,盯着手机上的电子时钟,似乎明白了什么。

    我刚想给明哥回过去,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次我没有丝毫的犹豫,使劲地点了一下屏幕上那个绿色的圈圈。

    “明哥!怎么了?”

    “给你五分钟,洗漱完毕在楼下等我,发命案了。”明哥焦急地催促道。

    “知道了!”一听是“命案”,我不敢怠慢,手脚并用地把衣服穿好,冲向了卫生间。

    我的名字叫司元龙,男,二十三岁,是云汐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的一名初级痕迹检验员,由于受父亲的影响,在大学毕业时选择了这一行当。

    在这里,我必须要介绍一下我的父亲,他曾是我们省在刑事技术上最有权威的专家,但无奈十几年前因为案件的原因,双腿残疾,终日卧床不起。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工作有两年之久,在科室里也能勉强独当一面。

    刚才给我打电话的人叫冷启明,四十多岁,我们科室的法医,也是我们科室的老大,平时我们都称呼他明哥。

    他曾是我父亲最得意的门生,但性格有些古怪,在我的印象中,除了我父亲之外,他从来没有给过任何一个人笑脸,冷面法医说的就是他。

    他说话做事一向不拖泥带水,说五分钟就五分钟,我前脚刚踏出单元楼门,后脚我们单位的现场勘查车已经吱呀一声停在了我的面前。

    “小龙,赶紧上车。”坐在驾驶室的一个胖子在向我使劲地招着手。

    我冲他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他叫焦磊,三十多岁,在我们科室负责刑事照相、视频分析以及图像处理工作。他也是我父亲的徒弟,由于他身材圆滚,私下里我都喊他胖磊,他是我们科室最逗的一个,由于脾气相投,我俩的关系十分铁。

    昨晚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最低气温有零下五度,站在室外,我能感觉到一股钻心的寒冷在肆意地蹂躏着我。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嘴巴中呼出的水蒸气,刹那间变成了白色的雾气飘散在空中。

    我几步走到印着“犯罪现场勘查”字样的江淮警车前,左手用力地抓住了车门把手使劲往外一拉,车门哗地一下被拉开了,一股暖流袭遍我整个身体,这是车里的空调给我带来的舒适感觉。

    我搓了搓手,一头扎进了车中。

    嘭!在我进入车内的那一刻,坐在后排的一个女孩用脚使劲地将车门从里面撞上了,这也是她练就的一项绝技。我微笑着瞟了一眼她那张颜值很高的脸蛋。

    “臭流氓!”她从来都不认为我看她的眼神是在欣赏美女。

    她叫叶茜,比我小两岁,是我们科室的实习生,刑警学院刑事侦查专业的女汉子,也是我的小师妹,但是她平时对我经常是没大没小,丝毫没有把我这个师兄放在眼里。由于刑警大队队长徐石是她的姑父,所以她在我们科室主要是起联系刑警队的纽带作用。

    在我们科室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人,就是现在这个戴着“酒瓶底”眼镜,沉睡在车厢尾部的科技男陈国贤。他在我们科室负责理化生物检验,有一双能看透一切的眼睛,平时上班的时候,他除了吃喝拉撒以外,基本都是泡在自己的实验室里,他对检验有着狂热的痴迷。

    一般喜欢搞科研的男人长得都比较着急,贤哥也不例外,别看他只有三十多岁,但光看面相,比明哥还要苍老不少。所以私下里,我们都喊他老贤。

    我们的科室学名叫刑事科学技术室,可兄弟单位更喜欢戏称我们为“尸案调查科”,因为在我们科室,除了日常的检验工作以外,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负责全市命案的现场勘查工作。也就是说,哪里有命案,我们就在哪里。我们平时不是在命案现场,就是在去命案现场的路上。

    “什么情况?”我坐在柔软的汽车座椅上,对着副驾驶上的明哥问道。

    明哥回了回神:“具体的情况我暂时还不清楚,只知道命案现场在山城小区,死者是一名女性,刑警队的人已经赶去保护现场了。”

    “哦!”我随口应和了一声。

    明哥没有再浪费一个字,而是继续将头望向窗外,若有所思。

    勘查车在胖磊熟练的操作下,一路向案发现场赶去。前后也就几十分钟的时间,车窗外便交替闪烁着红蓝色的警灯。

    我摇开车窗伸头向外望去,在小区一栋六层楼房的北侧并排停着四辆警车,单元楼门前也被圈上了警戒带。

    胖磊火速找了一块空地将车停放规整,刑警大队队长徐石夹着笔记本,一路小跑来到我们跟前。

    “徐大队,情况怎么样?”明哥看到对方紧张的神情,眉头微微皱起。

    “冷主任,你可来了。”徐大队咽了一口唾沫。

    “赶快介绍一下!”

    徐大队翻开笔记本:“我们是凌晨五点十五分接到的报警,说山城小区5号楼1单元202室有人被杀害。死者名叫王晓乐,女,二十九岁,是我们市中专学校的一名教师。报案的是她父亲王振,根据她父亲的介绍,昨天晚上九点钟左右,他给死者发了一条短信,可死者一直都没有回复,一开始他也没感觉什么不妥,可今天早上他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就来到了女儿所住的小区,用钥匙打开门一看,女儿被人杀害在卧室之中。事情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现场勘查完毕我们再碰头。”明哥从后备厢中取出几件勘查服,给我们分发下去。

    “冷主任!我觉得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为好,根据死者家人的描述,现场可能有些惨。”徐大队合上笔记本随口说了一句。

    “行,我知道了。”明哥不以为意。

    趁着换勘查服的空隙,我环视了一下现场外围的情况。

    三

    案发现场山城小区在我们这里也算是一个比较出名的住宅小区。当年这个地方炒得那叫一个热,开发商曾要价八千一个平方,在大城市这个房价可能还不到一个零头,可在我们这个三线城市,已经算是高价,时至今日我们这边的均价才只有五千多一点。

    山城小区最大的亮点,就是它依山而建,从它的宣传图册来看,景色那叫一个美不胜收。但开发商似乎并没有考虑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安全问题,大约是在三年前,小区南侧山体滑坡,直接导致山脚下的一些房屋严重受损,致多人受伤,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小区的承建商以及开发商均被问责。

    而这件事只是一个开端,后来因为这个小区,还牵出一件贪污贿赂的案件。这件事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小区业主纷纷低价抛售房屋。小区内除了一期的三十几栋多层楼房建起来以外,其他的房屋几乎全部烂尾,小区里随处可见工地的建房设备。这也是在小区里发生那么大的案件却没有一个居民围观的原因。

    发生命案的5号楼是一栋坐南朝北的砖混式六层楼房,这栋楼还恰巧就是这个小区中最为危险的一排靠山楼房中的一栋。楼南侧五米处就是长满树木的倾斜山体,住宅楼跟山体之间只有一个象征性的铁丝网,根本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尸体所在的位置,正是这栋楼的二楼东户。

    我们五个人穿戴整齐之后,走进了警戒带。

    案发现场的勘查,是有一定的顺序的。首先,是由我这个痕迹检验员进入室内,处理整个现场的指纹、鞋印等痕迹,防止后续的技术员无意间破坏案发现场。

    胖磊作为刑事照相员,要拿着相机跟在我后面辅助我提取关键的物证。在这个数码时代,单反相机的成像照片,已经成为痕迹检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等我勘查结束,明哥会接着进入室内检验尸体。待案发现场的尸表检验结束之后,老贤会提取案发现场内需要分析检验的生物检材回实验室化验。当然,所有的勘验过程,都需要胖磊用相机辅助配合。

    也就是几次呼吸的时间,我们各自带着勘验工具站在了案发现场的门前。胖磊在快速地组装照相设备,明哥和叶茜很自然地闪到一边给我腾出了一个空间。

    我看了一眼朝北的房门,材质为铁皮防盗门,十字花锁芯,颜色为深红色。这种门也叫工程房门,是开发商集体配备的一种极为廉价的房门,这种房门的主要构造其实就是两层铁皮中夹了一层硬纸板,力气大的人,一脚就可以踹开,标准的防君子不防小人。

    我从勘验箱内拿出了一根微型痕迹采集装备。这个装备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根细如电线的摄像装置和一个影像采集仪器,它的主要作用就是采集案发现场肉眼无法发现的痕迹物证,在这里就是观察门锁是否曾经被撬过。

    装备调试好之后,我将摄像头对准了锁眼。随着几次咔嚓咔嚓的快门声,锁芯的内部构造被拍摄到了仪器内置的存储卡之上。

    做完这一切,我拿出几瓶粉末,开始采集房门上的指纹。这种房门是最为常见的客体,对我来说整个采集的过程不会超过十分钟。

    也就在胖磊刚刚组装完相机时,我收起采集指纹的毛刷,转头看了一眼,只见胖磊轻轻地在快门键上按了几下,举起右手对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会意地推门走进了案发现场。

    案发室内为一室一厅结构,目测面积不超过七十平方,进门右手边为客厅,在客厅之中摆放了一组沙发和一套家庭音响。进门的左手边为餐厅和厨房,透过一扇透明的玻璃移门能清楚地看到厨房有严重的翻动痕迹。客厅的南侧由东向西依次为卧室、卫生间和储藏室。根据报案人的描述,死者就在这间卧室之内。

    我蹲下身子用手指使劲地敲击了几下铺着木地板的地面,地面上并没有传来明显的响声。

    “强化木地板。”我很快判断出了我进入室内第一步要处理的客体。

    一般强化木地板在装潢的过程中都是湿贴,它的工序就是先在室内抹一层水泥地坪,接着打上地槽,最后把木地板铺在上面就算完工。铺设完毕的木地板都是紧贴着地面,中间没有空隙,所以敲击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声音。

    但如果是实木地板那就截然相反,因为实木地板在铺设的过程中会先打一层“龙骨”,接着再把木地板架在“龙骨”之上,也就是说实木地板和地面有一段空间,在敲击的过程中,会发出咚咚的回声。

    判断地面的材质对提取现场足迹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拿强化木地板来说,由于这种地板大多都是使用工业用胶把碎木屑挤压在一起,所以这种地板有很强的硬度和光滑度,鞋子踩在上面可以留下清晰的鞋印。对于这种客体上的鞋印,我只需要使用足迹灯便能清楚地观察到。

    而实木地板的难度就要高一些,因为它的表面有坑洼不平的纹理,鞋子踩上去有时候只能留下部分鞋底花纹,针对这样的地面,我必须要在室内找寻大量鞋印,把鞋印照片剪切拼接,才能凑成一个完整的鞋底花纹。

    好在现场的地面属于那种直接就可以观察的客体,这让我长舒一口气。

    可当我打开足迹灯开始搜索地面的时候,眼前的一幕,却仿佛在告诉我:“小样,你是不是高兴得太早了?”

    我惊讶的原因,是因为室内出现了我始料未及的一种鞋印。

    我蹲在地上,小心地挪动到鞋印旁边。整个鞋印是由纵向排列的几处凹陷点状痕迹组成的,我皱着眉头仔细地观察眼前这些看似极不规律的白色点状凹陷。

    胖磊看到我紧锁的眉头,走到我跟前:“怎么了,小龙?”

    “磊哥,我刚才进门前询问过,所有无关人员的鞋印我基本上都已经排除了,就目前来看,这种鞋印应该是嫌疑人所留下的。”我手指着地面。

    “这是什么鞋印?”胖磊也盯着地面有些好奇。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钉鞋。”

    “钉鞋?跑步用的钉鞋?难道嫌疑人是运动员?”胖磊有些欣喜。

    我摇了摇头:“也不是所有的运动员都穿钉鞋。在我们市面上流通的钉鞋分为很多种,光我知道的就有四种。”

    “四种?”

    “对!这第一种就是我们熟知的田径钉鞋,主要是参加跑步、跳高以及跳远的人所穿;第二种就是足球钉鞋,这个很好理解;第三种叫高尔夫钉鞋,因为在打高尔夫球的过程中,挥舞球杆需要用力,所以一般经常打高尔夫的球手也喜欢穿钉鞋;第四种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钉鞋,叫钓鱼钉鞋,一些钓鱼爱好者如果在河中钓到大鱼,需要脚底的抓地力来提供支撑,这种钉鞋在市面上也普遍存在。”

    胖磊边听边点头:“原来还有这么多的种类,我还以为能用它来判断嫌疑人一些特征呢。”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非但不能缩小嫌疑人的范围,相反还会增加分析的难度。”

    “哦?怎么说?”

    “从现场的鞋印我们不难看出,嫌疑人所穿的钉鞋鞋底带有很坚硬的鞋钉,否则也不会将室内坚硬的强化木地板都划出印子。现在可供我们分析的只有这几排不规律的点状痕迹,根本不能从鞋印上分析出嫌疑人的高矮胖瘦,所以它根本没有任何价值。”

    胖磊看着我有些失望的表情,拍了拍我的肩膀:“也不要纠结,咱们先处理一下别的痕迹,万一嫌疑人没有戴手套作案,找到指纹岂不是更有针对性?”

    我也只好站起身,朝被翻动得比较厉害的厨房走去。

    四

    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以及调味料被打翻一地,显然,嫌疑人对厨房的摆设并不是很熟悉,否则也不会闹出那么大的动静。

    “凶手把厨房翻那么乱干什么?”胖磊说出了我的疑问。

    “会不会死者将自己的财物藏在厨房里了?”我说出了一种可能性。

    “嗯,或许有这个可能。”

    “我先把厨房的痕迹物证处理一下再说。”说完,我走到了一堆调料瓶前,开始了紧张的处理工作。

    当最后一个调料瓶被我放在橱柜上时,我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

    “怎么?没有情况?”胖磊站在一边拎着相机问道。

    “基本上都是陈旧性的指纹,并没有发现新鲜的,而且通过指纹的大小可以判断为女性,有可能就是死者所留,换句话说,嫌疑人作案时戴着手套。”

    “奶奶的,都被一些警匪片影响的,现在屁大一点的小孩作案都知道戴手套。”胖磊有些气急败坏。

    “磊哥,你别着急,咱们还没有进入尸体所在的重点部位,现在下结论还过早,明哥和老贤还没出场呢。”现在轮到我去安慰他。

    磊哥“嗯”了一声,重新调整了相机的镜头,跟在我身后来到了卧室的门口。

    卧室房门的处理工作对我来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五分钟后,整个房门被我处理完毕,结果依旧不容乐观,并没有发现可疑的指纹留在门上。

    吱呀,白色的木门被推开,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朝我们这边扑来。虽然我跟胖磊都戴着厚厚的口罩,但依旧被这浓重的气味给顶了出来。

    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了几步,好给自己一个换口气的机会。

    “阿嚏,什么味道?”胖磊打了一个喷嚏。

    我隔着口罩捏了一下自己的鼻尖来缓解这种不适。

    “进去看看再说。”胖磊用手推了我一下,示意我抓紧时间。

    我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重新推开了房门。

    “这……这……这……这……”胖磊只是扫了一眼卧室,舌头便如同打了结一般。

    我也被现场的惨状给惊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几年命案现场没少见,多少有一些免疫力,可这个现场却让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卧室内的陈设很简单,进门靠左手边是一张白色的木质衣柜,衣柜紧贴墙体,靠卧室的东墙有一张双人床,床尾的墙面上挂着一台液晶电视,卧室的南侧,是一处通透的大阳台。

    屋内的墙面,并没有太多的装饰,就是简单的乳胶漆白墙。

    在白墙最醒目的位置上,写满了血字,“贱人”“婊子”“骚货”,一个个扎眼的汉字,挑逗着我的视觉神经。可能嫌疑人在写字时,蘸的血过多,每一个血字的下方都有几条流淌状的血痕。血字在白墙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惊悚,这个场景跟恐怖片上的经典片段如出一辙。

    尸体被切割成了两截,它的上身只穿了一件黑色的文胸,下身赤裸,整颗头颅被砍下摆在了床的正中央,人头的南侧静静地摆放着一把沾着碎肉和血块的菜刀。

    死者颈部的人体组织挂满了半固体状的殷红色血块。尸体的大腿两侧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线条状的锐器切割伤,伤口深至肌体,透过淡黄色的脂肪表皮,可以清晰地看到殷红色的肌肉组织裸露出来。

    双人床上的白色被褥已经被血全部浸透。整个现场只能用“残忍”“血腥”“变态”去形容。

    我和胖磊僵在尸体面前,额头上渗出大颗汗珠,在死寂的室内,我们可以清楚地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我不敢怠慢,抓紧一切时间处理室内的痕迹,幸好现在是冬天,被褥的吸收能力很强,室内地面并没有太多的血迹,这给我的痕迹检验工作没有增加太多的难度,胖磊则举起相机,认真记录现场的原始状态。

    几十分钟后,我确定室内客体已被仔细地处理了一遍,对在门口焦急等待的明哥挥了挥手。

    明哥抓起箱子,几步走到尸体的面前。我注意到他只是眉头微微挤了一下,便很快舒展开来。

    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现场都这样了,他依旧如此淡定。我在心里不禁感叹明哥的魄力。

    “啊!”我还没回过神来,叶茜的惊叫声传入了我的耳中。

    我闪过正在仔细观察现场情况的老贤,快步走到她的跟前:“你没事吧?不行你在外面稍微等一会儿?”

    叶茜虽然现在在我们科室工作,但怎么说她也就是一个实习生,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这种血腥的场面,不见为妙。

    她用右手使劲地按了按太阳穴,倚着门框冲我摆摆手:“没事,我站在门外就行。”

    “现场有如此明显的泄愤行为,看来嫌疑人跟死者之间的仇恨不是一般的大。”明哥站在尸体的旁边,看了一眼被切开的死者颈部。

    “泄愤行为”再好理解不过,在命案现场中,大多数发泄行为是通过损伤尸体来实现,当复仇行为达到目的后,若愤恨的情绪仍未了,就有了附加的行为动作,嫌疑人会接着在被害人身体或某个部位继续做一些与杀人无关的行为动作。这个现场的血字、尸体上的一条条锐器伤口,就是“泄愤行为”的最好写照。

    明哥大致扫了一眼尸体之后,把目光集中在了墙面上的血字上。

    “小龙,这上面有没有什么发现?”明哥问道。

    我闻声再次走进房间,在墙面上找了两个我正好平视的血字仔细地观察起来。

    “结合现场其他客体遗留的印记,血字应该是嫌疑人用手指蘸取死者血液直接写在墙面上的,墙面上没有留下指纹,很显然,他戴着手套,而如果我没有判断错误的话,他戴的还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手套。”

    “哦?什么手套?”明哥有些好奇。

    “嫌疑人戴的应该是乳胶手套。”我很肯定地回答。

    “你是怎么判断的?”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五

    我再次确认了一下书写痕迹开口道:“一般市面上流通的手套有五种。第一种,棉纱类手套。这种手套是由纯棉纱或者棉纱、化纤混纺以及杂色纱制成的手套,多用于国企或者大型私企的员工,比如煤矿、钢厂等,包括我们勘查现场使用的手套也属于这一类,这种手套价格较贵,所以它的编织工艺、花纹、规格大小均是国家统一的标准,这种手套印,会反映出固定的花纹特征。”

    “第二种,化纤手套。这种手套是最常见的民用手套,由于造价便宜,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使用较多。而它经使用后,表面纤维容易积结成球,就算是新的手套也避免不了,这些特征也会反映在手套印上。”

    “第三种,布类手套。可以做布手套的材质很多,手套除本身制作的原材料有区别之外,都是经过半机械、半手工制作而成的,所以手工艺的制作过程给手套留下了一些工艺制作特点。打个比方,有的布类手套为了美观,会在手指尖的位置缝上图案,或者缝上一些拼花,这些特征表现在手套印上,都是截然不同的特征。”

    “第四种,皮革类手套。皮革类手套有纯皮、翻毛皮、人造革皮等几种,这种手套的工艺制作过程与布类的相同,也有布类手套存在的特点。而一般来说,皮革类手套比一般的手套都要肥大一些;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翻毛皮手套指节与前手掌连接处有一不规则的切面突出边;有的皮手套还具有本身的皮革的花纹;人造革手套表面还有龟裂印迹;这些在现场之中,都是比较好识别的特点。”

    “第五种,乳胶类手套。这种手套是一种烧制的专业工业手套。其特点就是弹性大,表面光滑,在手套没有破损的情况下,没有什么特定的特征。乳胶手套印,也最接近人手指的大小。”

    我换了一种站姿接着分析:“我在整个室内的所有客体上发现的手套印,几乎都是接近人体的手指的大小,指印没有任何特征。从这一点基本可以确定为乳胶类手套。如果之前只是我大胆的猜测的话,那现场的血字就让我更加确定了我的猜想。”

    “这怎么说?”叶茜好像已经适应了案发现场血腥的场面。

    我指了指墙面的空白处:“咱们来看看现场的血字,用血量很多,说明嫌疑人所戴的手套吸收性很差,否则不可能在字迹下方出现流柱状血痕。这就排除了吸收性很好的棉纱类、布类和化纤类手套,那么剩下的只有皮革手套和乳胶手套。”

    “我刚才也已经说过,一般皮革类手套比正常的手指都要肥大一些,如果嫌疑人戴的手套是这一类,在书写的过程中,由于手指的挤压,手套会有或多或少的变形,力度的大小决定了手套接触面积的粗与细,那么他不可能在墙壁上写出笔画如此均匀的字迹。因此只剩下最后一种与手指紧贴不变形的乳胶手套。”我一口气说完了我的分析结果。

    “嗯,判断没有瑕疵,我同意你的观点。”明哥点了点头。

    “另外,从笔迹上来看,嫌疑人应该是一个心思缜密、处事不惊的人。”我又补充了一句。

    “哦?这又从何说起?”

    “我之前看过一些笔迹心理学的书籍,现场的犯罪笔迹其实就是犯罪分子心理痕迹的客观记录。比如写字笔迹潦草,可反映出犯罪分子平时脾气急躁;笔迹涂改较多,提示犯罪分子平时做事不果断,顾虑重重;笔迹停顿较多,文章断断续续,反映出犯罪分子平时做事没有毅力,拖拖拉拉,甚至会丢三落四。”

    说完我用指尖点了一下墙面:“咱们来看看现场墙面的这些血字,字迹一气呵成,笔法沉稳,而且写的还是正楷。很显然,嫌疑人应该是杀人以后才在墙面上开始书写,从字迹上不难看出,他在书写的过程中十分沉着冷静。试想,一个如此血腥的现场,还能如此淡定,这说明他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冷面杀手。”

    “看来咱们接下来的勘查工作必须要细致地进行!”

    明哥说完,便开始低头观察那个被嫌疑人砍下的死者头部。

    “重度颅脑损伤,伤口足以致命。”明哥用手扒开挂满血块的头发看了一眼碎裂的伤口。观察结束,他开始在室内寻找致伤物。

    明哥的目光如手电筒的光束一般,开始分析屋内的每一件物品。

    最终,他把目标锁定在有些倾斜的床头柜上。

    在柜子的尖角处有一小处干涸的血迹,血迹之上还粘着几根长发。因为棕红色的床头柜和血液颜色相近,在提取指纹时,这一重要的位置,我并没有察觉。

    “死者的下体有性行为的迹象。”老贤扶了扶挂在鼻梁上的眼镜片。

    明哥看了一眼死者红肿的阴部:“回头提取一下阴道擦拭物,看看能不能检验出DNA。”

    “小龙,尸体现在交给我和老贤,你带着叶茜把室内再重新勘查一遍,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明哥吩咐了一句。

    我点了点头,提起自己的勘查箱和叶茜朝阳台走去。

    虽然案发现场室内面积不大,但是涉及的痕迹物证却很多,我们足足用了三个小时,才完成勘查工作,把尸体送至殡仪馆进行解剖。

    作为痕迹检验员,整个现场我只提取到了一个对案件侦办没有任何作用的钉鞋鞋印,鞋印没有研究价值,所以我跟明哥他们一道去殡仪馆搭把手。

    按照我们市局的规定,涉及尸体的解剖,都必须在殡仪馆进行,一方面是因为殡仪馆有相关配套的尸体存储设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尸体冷冻柜;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咱们中国人有一个传统的观念,死者要入土为安,在安葬之前,殡仪馆是尸体最好的归宿。

    我们云汐市殡仪馆内建有配套完善的法医解剖室,因为市局对我们刑事技术室相当认可,所以解剖室的设备也比其他地市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

    半个小时后,尸体被从蓝色的装尸袋中取出,像胶水一样黏稠的条状血块随着尸体的移动牢牢地吸附在解剖床上。

    明哥从一个印着“开颅电锯”的工具箱中拿出一把小号电锯,电源线被他快速地插在解剖床的三相插座上,电流接通的那一刻,伴着嗡的一声响,切割齿轮开始飞速地旋转起来。

    明哥用拇指按住手柄上的红色按钮,电锯从“狂怒”变得“安静”了许多。

    调试完毕,他把电锯放在一边备用,左手从一包排列有序的解剖工具中抽出一把“柳叶刀”,做着细致的消毒工作。

    看来明哥准备先从死者的头部开始解剖。我站在一旁没有出声。

    哗啦。明哥右手捏住刀片,左手稳住死者的头部,沿着太阳穴的位置快速地画了一个圈。

    当啷!使用过的柳叶刀被明哥扔在了解剖床的凹槽里,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只见他双手扶住死者的头部,手指在切口处上下拨弄,找寻适合发力的切口。

    刺啦,随着一阵头皮被掀开的声音,一个布满毛细血管的白色脑壳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脑壳上有一个很扎眼的三角形凹陷状骨裂。

    嗡,嗡,开颅电锯的声响再次在解剖室内响起。

    六

    记得当年第一次见明哥开颅,我几乎把当天的饭菜都吐了出来。好在这些年已经有些麻木,可就这样,我依旧不敢正视眼前这一幕,站在我身边的叶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不声不响地走出了解剖室。

    几分钟后,一个椰子壳似的头盖骨被轻轻地放在了解剖台上。明哥低头仔细地研究后开口说道:“这是第一致命伤,嫌疑人应该是抓着死者的头部,猛烈撞击床头柜的尖角将其杀害,然后才开始了下一步的分尸行为。”

    “明哥,你是说,嫌疑人把死者的头颅砍掉,也属于泄愤行为?”我问道。

    “对,基本可以断定。而且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

    “现场除了床上有大量的血迹以外,地面上很少有喷溅状血迹。要知道,死者可是整个脖子被砍掉,颈动脉是直接切断,在人体内,颈动脉的血压很高,如果活生生地把人的脖子切开,那现场肯定到处都是喷溅状血迹,不可能只留在床上。”

    我在勘查地面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所以明哥的解释我很认同。

    “按照我的分析,嫌疑人应该是先将死者杀害,中间停了一段时间,才开始用刀砍下死者的头颅,这时死者体内的血液循环停止,所以颈动脉的血才没有大量地喷溅。”

    “难怪床单上的血迹大多是流淌状。”我回忆着现场的场景。

    “对了,国贤,你把现场提取的那把菜刀给我拿来一下。”明哥转头看了一眼放置在地面上的牛皮纸物证袋。

    老贤应声,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剪刀,沿着物证袋的虚线剪口将袋子剪开,那把沾满血迹的银白色金属菜刀再次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明哥用解剖床上的水管,将尸体颈部的血迹冲洗干净,颈椎骨的断面很快露了出来。他把菜刀上的豁口对准了骨切面,然后很确定地说道:“这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分尸的刀具。”

    而这时,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明哥,你看尸体大腿内侧的线条状锐器伤,像不像手术刀造成的?”

    明哥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接着他用手掰开伤口仔细地观察伤口的切面。

    “嫌疑人使用的工具很锋利,不排除是手术刀。”

    他说完又从工具箱中拿出一个物证软标尺贴在伤口之上。

    “十厘米。”

    一个伤口测量完,接着换另一个。

    “十点一厘米。”

    “十点二厘米。”

    “十厘米。”

    ……

    明哥将大腿上所有的伤口丈量一遍,放下软尺说道:

    “从伤口的切面来看,嫌疑人肯定不是使用菜刀完成这些切割伤,因为菜刀的锋利度达不到,这是其一。其二,从伤口处不难看出,嫌疑人在切割的过程中,有按压的习惯,这就排除了刀片的可能性,因为刀片的另外一侧也很锋利,使劲按压的话,会造成自伤。其三,嫌疑人的切割手法很熟练,伤口切割得如此精准,连我都自愧不如,这种手法或许只有优秀的医生才会有。结合伤口切面的特征,我个人也倾向于手术刀。”

    “明哥,嫌疑人会不会跟你是同行?”我很好奇这一点。

    “凶手是法医的可能性不是太大,因为尸体解剖的伤口要比这大得多,嫌疑人能划出如此精确的切割伤口,可能是因为他经常做某种外科手术养成的习惯。”

    “乳胶手套、手术刀、娴熟的切割手法,那嫌疑人的职业不就是个医生吗?而且从现场不难看出,嫌疑人跟死者之间肯定有莫大的仇恨,否则不会用这种极端的手段作案,只要有仇恨,那就能说明是熟人作案。咱们只要查查在死者的生活圈中有没有医生,如果这个医生跟死者有矛盾,那就基本可以破案了。”我言辞激动地逐条分析道。

    “但这只是我们的一种猜测,换一种思维,万一凶手有强迫症呢?他就喜欢将伤口切割成一样的大小,怎么办?而且乳胶手套也并非医生专用,是不是?”

    “这……”明哥一盆冷水泼下来,我有些语塞。

    “所以,现场分析只能是一种辅助手段,不能先入为主,咱们还必须找到足够的定案证据才能准确地定性。”

    “嗯。”办案讲究的是证据,不是空想的推理,我很支持明哥的说法。

    “要知道,咱们的每一个结论,都有可能让刑警队的弟兄们跑断腿,所以我们务必要找到现场的客观物证。”明哥生怕打击我的积极性,又补充了一句。

    “明白。”

    “好,下一步咱们开始解剖尸体,在解剖之前,先看一下尸斑。”他说着翻了下尸体,对准死者背部的暗红色云状斑迹使劲地按压。

    接连几次之后,明哥将尸体重新翻了过来:

    “结合现场血迹的凝结程度以及尸斑情况来分析,死者的确切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报警之前的四个小时之内,也就是深夜一点半前后。”

    “咦,明哥你看,尸体的会阴部以及腋下都有出血点。”在明哥分析死亡时间的同时,老贤正拿着长棉签提取死者的阴道内擦拭物,所以死者下体的情况,他看得一清二楚。

    明哥蹲下身子,看了一眼老贤手指的地方。

    “皮肤组织有刮擦痕迹,伤口新鲜。”

    说完,他又举起了死者的胳膊,看了一眼腋下。

    “也是皮肤组织刮擦痕迹,伤口新鲜。”

    “会不会是死者自己刮的?现在很多女子都有刮体毛的习惯。”我随口一说。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啊?”叶茜的话慢慢悠悠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

    可能是我太投入,并没有注意到她其实早已经站在了我们的身后。我的脸有些涨红,毕竟这些“知识”都是我从火车上售卖的小版杂志上看来的,见不得光。

    我正转动脑筋想找一个体面的理由搪塞一下,没想到叶茜低头看了一眼,落落大方地说道:“我可以肯定,死者腋下的伤口是嫌疑人造成的,绝对不是自己刮的。但死者下体的毛发是不是我就不清楚了,说不定,司元龙专家可以给我们解释一下。”叶茜不怀好意地瞟了我一眼。

    “你是怎么判断的?”我赶忙岔开了话题。

    “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种叫脱毛膏的东西?就算死者没钱买不起,几块钱的剃毛刀也应该买得起吧?但是在现场勘查时,我并没有发现与此相关的东西,说明死者并没有刮体毛的习惯,那她的腋毛只可能是嫌疑人刮掉的。”叶茜在解释的同时还不忘损我一把。

    “照叶茜这么说,死者会阴部的毛发也应该是嫌疑人刮掉的,伤口基本一致。”老贤扶了扶眼镜。

    “嫌疑人杀害死者之后,还用手术刀将她私处的体毛刮掉,他到底要干什么?”得知这个结论,我心里有些不适。

    “难道你忘记了现场的惨状?你觉得还有什么是这个变态干不出来的?”叶茜说得合情合理。

    “刑警队那边的调查访问情况进行得怎么样了?”明哥稍微冲洗了一下手中有些粘手的血迹,对站在我身边侃侃而谈的叶茜问道。

    “我刚打过电话,正在进行,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好,那我们抓紧时间解剖尸体,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明哥说完拿起手术刀,在尸体的腹部划开了一个创口。

    七

    三个小时后,明哥带着我跟叶茜直奔刑警队,胖磊则跟着老贤回到科室开始理化生物检验工作。

    刚走进刑警队的会议室,徐大队长便起身迎了过来。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线索?”

    “暂时还没有,死者有被性侵害的过程,不排除强奸泄愤杀人的可能,但还要等国贤的进一步检验结果。”明哥一屁股坐在了会议室的凳子上,有些疲惫。

    我从口袋中掏出几支烟卷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分发下去。明哥接过去,用火机点燃,深吸一口问道:

    “徐大队,你们那边的调查结果怎样?”

    “按照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死者王晓乐是一名教师,她这个人为人和善,孝敬父母,几乎没有跟任何人有过仇怨,而且她再过两天就要结婚了。”

    “将近三十岁才结婚,够晚的。”

    “哦,不,是二婚,死者以前曾经结过一次婚,死者的母亲一直不同意她和前夫之间的婚事,所以她的第一次婚姻就维持了一年多。”

    “死者前夫的情况查清楚了没有?”明哥将手中的烟头按在眼前的烟灰缸里。

    “查清楚了,他名叫吴达,三十一岁,本市人,无固定工作。”

    “这个人现在能不能联系上?”

    “手机关机,我们正在追查,我们分析他的嫌疑最大。”

    “难道是因为死者将要结婚,死者的前夫怀恨在心,所以奸杀死者?”我说出了我的猜测。

    徐大队听后点了点头:“你说的这种可能性很大。”

    明哥并没有对我的猜想做出任何回应,而是紧接着问道:“死者未婚夫的情况查实了没有?”

    “查清楚了,他叫黄冲,三十六岁,在我们市邮政银行淮滨支行做客户经理,也是二婚。”

    “这个黄冲对死者以前的感情经历是否了解?”

    “冷主任,你是怀疑死者有可能隐瞒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而现在被未婚夫黄冲发现,所以因此生恨,将王晓乐杀害?”徐大队很平静地说道。

    “这也是一种可能。”明哥并没有反驳。

    “这一点我也曾怀疑过,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黄冲的作案可能性基本被排除了。”

    “哦?”

    “第一,黄冲家里的条件很殷实,而且他自己也是年薪几十万。他之所以选择跟死者结婚,也是被父母所逼。”

    “第二,黄冲对死者是一点感情都没有,他不可能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

    “第三,黄冲这个人就是一个拈花惹草之人,案发时他正和一个女下属厮混在一起,一直到今天早上九点才出门,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证实。根据我的猜测,黄冲不可能对死者之前的这段感情经历不知情。毕竟他们两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媒人不可能对这么重要的情况闭口不谈吧,纸能包得住火吗?”

    “死者跟前夫之间有没有孩子?”未婚夫被否定,明哥又把注意力对准了前夫。

    “没有。如果有孩子,可能就不会离婚了吧。”

    “杀人凶手是吴达,是吴达这个畜生。”正当我们在讨论案情时,刑警队的院子里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从音色上可以分辨出是一名女性。

    察觉到了动静,我们全部起身出去查看情况。

    院子中,一位五十多岁的女人瘫坐在地上,另一位和其年纪相仿的男人正努力地将她从地面上搀扶起来。

    “是死者的父母。”徐大队在明哥的耳边小声提醒道。

    “你说嫌疑人是吴达,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几步走上前去,帮忙将女人拉起。

    “除了他,不可能有其他人。我女儿我知道,她从来不跟外人接触,他们两个刚离婚,我女儿就被害了,除了这个畜生,还会有谁?”女人不依不饶地大声叫喊。

    “我不相信小吴能干出这种事情。”身边的男人理智地摇了摇头。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替那个畜生说话!现在女儿没有了,你这个王八蛋还帮别人说话,我跟你拼了。”女人发疯似的捶打着男人的胸口。

    男人猛地将女人往后一推,眼中噙着泪水指着女人的额头:“你一口一个畜生,一口一个畜生,小吴对我们家乐乐怎么样,我这个老头子是看在眼里。再看看你这个做长辈的,人家小吴用自己拉三轮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给你买营养品,你看都没看一眼给人家扔在门外;你一不高兴,指着人家的鼻子就骂,你有什么资格?你硬逼着女儿跟他离婚,这就是你这个当妈的干的事。你看看你现在给我找的什么姑爷,到处玩女人,除了家里有钱,他哪一点比得上小吴?就算是离婚,小吴也把他买的房子过户到了乐乐的名下,他哪点对不起我们家乐乐?哪个孩子不是爹妈掉下的心头肉?在警察调查清楚之前,我不信是小吴干的。打死我也不信。”

    “你……好,好!你既然帮杀人犯说话,我明天就跟你离婚!”女人一屁股坐在院子中,号啕大哭起来。

    “这里是公安局,不是你撒泼的地方,给我回家!”男人一把将女人从地上拽起。

    女人可能被男人强大的气场给震慑住了,哭声戛然而止。

    男人佝偻着身子走到我们面前,他带着悲伤和歉意对我们说道:“警察同志,我女儿的事情拜托你们了。”

    “您放心,我们绝对会给二老一个交代。”也许是被男人刚才的举动所感染,徐大队很诚恳地回答。

    男人抬头用乞求的目光扫过我们在场每一个人的脸庞,之后他并没有过多地停留,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出了院外。

    待老两口的身影消失在我视线之外时,我不禁皱起了眉头。

    “看来,嫌疑人真的有可能不是吴达。”

    “嗯?怎么说?”明哥问道。

    “我仔细勘查过,死者家中的门锁没有被撬别的痕迹,更没有更换的迹象。而刚才死者的父亲提到一个细节,说这个房子是吴达购买的,那这套房子很有可能是他跟死者的婚房,那吴达不会没有屋子的钥匙。”

    “按理说,应该会有。”

    “那问题就来了。现场的鞋印很明显,凶手是从阳台翻窗进入室内,而不是从门进入。如果嫌疑人是吴达,他干吗不使用钥匙开门进入呢?”

    “那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吴达从案发到现在一直关机?如果他不是心里有鬼,他现在干吗不出现?”好不容易有了一条线索却被我否定掉,叶茜有些不乐意了。

    “这个……”她还真把我给问住了。

    “不管怎么说,这个吴达肯定有问题,我觉得死者的父亲之所以会帮吴达说话,很有可能是被吴达这个人使计给迷惑住了。”

    “我觉得不像,因为我仔细地观察了死者父亲的一系列动作和神态,如果这个吴达平时都是假心假意,他不会如此真情流露。”我摇了摇头,否定了叶茜的想法。

    八

    嘀铃铃,正当我跟叶茜在争论的时候,徐大队长口袋中的三星手机铃声响了。

    在他的手机掏出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屏幕上显示出一串固话号码,“6385XX6”,在我们这里以“63”开头的固话,基本上都是我们市局的专号。

    “喂,老赵,怎么了?”

    一听徐大队称呼对方为老赵,我就猜到了对方的身份——我们市局行动技术支队的支队长赵保刚。行动技术支队作为我们公安局的高科技核心部门,想必他们带来的不是坏消息。

    “什么?吴达找到了?”

    “果然是好消息。”我嘴角一扬。

    “在哪里?什么?在路上?好,好,好,我就在院子里等着。”

    徐大队长挂掉电话情绪高昂地对我们说道:“冷主任,吴达被行动队的人找到了,现在就在他们的车上,马上就给我们送过来。”

    “嗯,这个吴达现在还不是嫌疑人,不能进审讯室,叶茜,你去找一间询问室,一会儿我来问话。”

    “好的,冷主任。”

    “小龙,去拿一些采血卡,一会儿采集吴达的血液样本给国贤送过去,看看死者体内的精液是不是他的。”

    “明白。”

    一切准备就绪,也就三两支烟的功夫,一辆顶部挂着天线的红色五菱宏光面包车驶入了刑警队的院子内。

    呼啦!面包车的车门被拉开了,一位面容憔悴的男子从车上走下来。

    我看过他的户籍照片,他就是吴达,一米八左右的个子,身材健硕,短发,国字脸,鹰钩鼻,穿着朴素。因为现在还无法确定他的嫌疑人身份,所以按照相关条例,并没有给他戴手铐。

    “你叫吴达?”

    “到底怎么了?我问了车上两位警官一路,他们就是不说,现在又把我带到刑警队,我犯了什么法?”他的情绪有些激动。

    “王晓乐死了。”明哥直截了当地说。

    “什么?警官你说笑吧?昨天晚上我们还在一起,她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死了呢?”吴达虽然嘴上反驳,但是我能感觉到他的精神正处在崩溃的边缘。

    “我没有心思跟你说笑,我再说一遍,王晓乐死了,就在昨晚,被人杀死在家中。”明哥皱着眉头又说了一遍。

    “不可能,这不是真的,这一定不是真的。”吴达双手抓着头发,额头的青筋暴起,对着明哥吼道。

    “王晓乐真的死了!”明哥加重了自己的语调。

    “乐乐死了?乐乐死了?乐乐死了?”吴达有些神经质地在院子里无助地踱步。

    “冷主任,这……”徐大队害怕对方承受不了这种打击,有些担心。

    明哥挥手打断了他,并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或许也只有站在旁边的我知道这其中的缘由,毕竟我从小就知道明哥是个狠角色,他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有他的道理。

    他之所以在吴达一下车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其结果,其实有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就是试探吴达对死者是否是真心,毕竟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是装不出来的。第二,就是先给他一些打击,然后让他在最短的时间恢复过来,目的就是能让下面的询问工作顺利进行。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人手被割破,那他第一反应除了喊疼估计什么都听不进去,要想知道缘由,也只能等他的疼痛感稍微减轻一点他才会告诉你,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而选择在院子里说出情况,也是有一定的考虑。因为接下来的询问,将只有我、明哥、叶茜三个人在场,如果在询问室说出王晓乐的死讯,万一吴达情绪过于激动做出什么不可预测的行为,我们几个人不一定能控制住场面。案件关系人因为受不了打击,自伤、自残的情况不在少数。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在院子里好好地释放一下,毕竟院子里站着十几号人,安全性还相对要高一些。

    “叶茜,给他倒杯水,然后带到询问室去。”明哥看了一眼情绪稍微有些平稳的吴达说道。

    在吴达进入询问室之前,我拿出了采血针提取了他的血液样本,让队里的侦查员火速送到了我们科室老贤的手里。

    没过多久,叶茜端坐在询问室的电脑旁准备记录,明哥和我点上了一支烟卷。坐在我们面前的吴达则表情木讷,一言不发。

    明哥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开口问道:“你跟死者王晓乐是什么关系?”

    当吴达听到“死者”两个字,身体不听使唤地颤抖着,显然,他还没有完全从之前的打击中缓过劲来。

    “你越是耽误时间,凶手就越有可能逃脱,如果你真的爱王晓乐,就请你在最短的时间里调整自己。”明哥劝说道。

    “明白了,警官。”吴达使劲地点了点头。

    “还是刚才的问题,你跟死者是什么关系?如实地回答我。”

    “我是乐乐的前夫。”吴达说到“前夫”两个字,言语里明显带着一些不甘心。

    “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两个是同学。”吴达的语气稍微舒缓了一些。

    “你们两个感情怎么样?”

    “我很爱她。”

    “那她对你的感情呢?”

    “她也很爱我。”

    “那你两个为什么离婚?”

    “这都是因为乐乐的母亲,不过也不能全部怪她,我自己也有责任。”

    “能不能说说你和王晓乐的事情?”为了不给他造成额外的刺激,明哥尽力用轻松的语气问话。

    九

    吴达点了点头,缓缓地张开嘴巴:

    “我跟乐乐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班同学,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我们正式恋爱的时间是初二,算一算到现在也有十多年了。”

    说到这里,他长叹了一声:

    “我从小就属于不争气的孩子,学习成绩差,经常被叫家长。一直到高中我才想到要好好学习,但那时候已经晚了,不管怎么努力,也只上了一个体育的普通本科。”

    “当年乐乐为了能跟我一个学校,放弃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华东师范大学,选择和我窝在本市的一个小小的二本学校里。”

    “大学四年,我开始疯狂地学习,锻炼自己的身体,就是为了能在毕业的时候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好不让乐乐跟在我的身边受苦。可等我真的走向社会,才知道找工作并不是你优秀人家就要你,还要讲究人脉关系。”

    “我的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上完大学四年,还背负着两万多的外债,哪里还有钱去疏通关系找工作?就这样,我一毕业就面临着失业。”

    “乐乐比我要走运得多,她的专业报考的人比较少,当年的冷门毕业后变成了热门,她一走出校门就被一所学校录用。”

    “这件事对我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我们两个终于解决掉一个,而忧的是,我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处境。我知道,不管是哪个学校,体育老师招考的人数都限制得比较少,但是像我们学体育的,要么当老师,要么去当运动员或者是教练。后面两个对我来说,不太现实,也只有体育老师这一行我还有点希望。可就是这小小的希望,对我来说也是奢望。”

    吴达苦笑着说:“既然找个稳定的工作这么难,那我干脆就放弃。只要我人勤快,不可能养活不起乐乐。当年乐乐也很支持我的做法。从那以后,我开始做小工,送快递,当销售,一个人干几个兼职,我只用了半年的时间便还清了所有的外账。”

    “账还完了,我就开始琢磨着跟乐乐之间的婚事,毕竟那时候我们都不小了。”

    “我没有钱、没有房、没有工作,还没走进乐乐的家门,就被她的母亲硬生生地给轰了出来。我并不怪他们,我能理解作为一个母亲的苦衷,她也想让乐乐过得好一些。”

    “从那以后,我开始玩命地工作,为的就是能给乐乐挣一个安身之所。可不管我怎么拼命,怎么不吃不喝,两年也只赚了不到十五万,根本连首付都付不起。而乐乐当时已经二十六岁了,女孩子这般年纪,早已到了出嫁的年龄。她的母亲这些年根本不承认我这个女婿的存在,有时候当着我的面,就要拉着乐乐去相亲,明摆着给我难堪,因为这个,她们母女已经不知道翻过多少次脸。”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想过要放弃,并不是我无力去坚持,而是我不想看着乐乐过得如此痛苦,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可当乐乐听到我说要放弃时,她只对我说了一句话:‘这辈子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这句话就像是一剂强心药注入了我的身体。”

    “又过了一年,我用我多年的积蓄,勉强在山城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可买到手才知道是一套危房。但乐乐丝毫不在乎,还拿出自己省吃俭用的钱,把房子简单地装修了一番。”

    “房子的事情解决了,乐乐再次带着我找到了她的父母。她父亲还是个比较通情达理的长辈,但是唯独她的母亲十分介意我的身份。在她的眼里,我就是一个提不上台面的跳梁小丑。有车房、有体面的工作、有社会地位这三样才是她选女婿的最低标准。”

    “按照她母亲的要求,我这辈子不可能跟乐乐在一起。我们的年纪也已经不能再等下去,最后乐乐一狠心,没有经过她母亲的允许,我们两个便偷偷到民政局登了记,可这场婚姻在她母亲眼里连个屁都不是。”

    “你们两个举办酒席了没有?”明哥从烟盒里抽了一支烟卷。

    “没有,我们两个只象征性地请了几个比较要好的朋友在一起坐了坐。”

    “你的朋友中有没有做医生这一行当的?”为了不打草惊蛇,明哥随口问了一句。

    “没有,我们的圈子里几乎都是教师,不认识什么医生。”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给人跑跑业务。自从跟乐乐离了婚,我也没有动力再拼命下去了,过一天算一天吧。”吴达抬头盯着房顶愣神。

    “你接着刚才的说,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明哥正问着话,我瞥见吴达盯着桌子上的烟盒,有点想抽烟的意思。

    我从烟盒中敲出一根,扔了过去。

    吧嗒!晃动的火苗点燃了烟卷,一口白色烟雾被他带入肺中,顷刻间又从鼻腔中吐出。这一次次的循环,就是男人排解苦闷的一种方式。

    待烟卷抽到一半时,吴达又开了口:“跟乐乐领证以后,她就私自从家里搬了出来跟我住在一起,但她母亲从我们这里偷偷地配了几把房门钥匙,三天两头跑过来闹,每次都把我轰出家门,说我骗了她的女儿,说我是豺狼虎豹。”

    “你有没有怨恨过乐乐的母亲?”

    吴达摇头苦笑了一声:“说不恨是假,其实我真的搞不明白,我有一颗对乐乐的真心,有一双能给她带来幸福的手,为什么她老人家还要咄咄逼人?”

    “你们两个是怎么走到离婚的地步的?”明哥问出了关键所在。

    “结婚一年,乐乐母亲闹了一年,也许是因为乐乐根本不吃她这一套,没想到有一天她放出狠话,如果我们不离婚,就死在我们面前,要变成厉鬼缠死我,让我不得好死。”

    “她真这么做了?”

    “对,在我们家喝农药了,要不是抢救及时,真的就没命了。”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王晓乐才跟你离婚的?”

    吴达摇了摇头:“不是乐乐跟我离的,是我自己要离的,我不想因为我没用,弄得乐乐跟她的妈妈生死相别。我退出是最好的选择。最终我以死相逼,乐乐才答应了我的恳求。”

    “你家里的钥匙,你还有吗?”我插了一句嘴。

    “有。”

    “拿给我看看。”我走到他面前,伸出了右手。

    吴达听了,从腰带上解下钥匙串递给我。

    我拿起钥匙,仔细地观察着每一个钥匙,在确定有案发现场房门的钥匙后,又将它还了回去。

    明哥见我已经闪到了一边,接着开口问道:“你昨天晚上有没有去过山城小区,你的家中?”

    “去过。”吴达回答得很爽快。

    “什么时间去的,什么时间离开的?”

    “晚上九点多去的,十二点多离开的。”

    “去干什么?”

    “是乐乐喊我过去的,没、没、没干什么。”吴达对于这个问题回答得有些躲躲闪闪。

    也就在明哥刚想接着往下问时,老贤的电话很凑巧地打了过来。

    十

    我站在明哥旁边,隐约地听到老贤很有磁性的嗓音:

    “血液样本比中了,死者体内的精液是吴达的。”

    明哥挂掉电话来了底气:

    “是男人,做了就做了,没做就没做,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你们两个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

    “现在人都死了,你还不想如实地交代?还要瞒到什么时候?你们两个有没有发生性关系?”明哥直截了当。

    “发、发、发生了。”吴达涨红着脸,瞥了一眼正在电脑前敲打键盘的叶茜,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

    “你们不是离婚了么?还有来往?”明哥眯着眼睛问道。

    “我……”

    明哥见他如此拖拖拉拉,一巴掌甩在了桌面之上,大声喊道:“把当晚的事情给我仔细地说一遍!”

    吴达被这一举动吓得着实不轻,慌忙张口回答:

    “昨天晚上九点多,我接到乐乐的电话,她说身体不舒服,让我去看看她。我当时很担心,就跑了回去。可没想到我一推门进屋,乐乐就一把将我抱住,不停地吻我的嘴巴。我是个正常男人,面对我深爱的女人如此主动,我就一时没控制住,和她在屋里发生了关系。”

    “发生了几次关系?”

    “两……两次。”

    “接着说。”

    “发生关系后,我们先是洗了个澡,接着又像以前一样把屋子打扫了一遍,忙活完之后,乐乐说出了这次喊我过去的真正目的。”

    “真正目的?”

    “她说我们虽然离婚了,但是她的心永远在我这里,昨天晚上正好是她的排卵期,她要给我生一个孩子,等孩子瓜熟蒂落,那个叫黄冲的男人自然会离开她,她的母亲也不会忍心看着孩子没有爸爸,就再也不会拆散我们两个。”

    “我知道乐乐的一片良苦用心,可我是个男人,到头来需要自己最爱的人用如此手段去挽回这段感情,我真的感到自己活得很卑微。听她这么说,我没有在家里过多地逗留,因为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你几点钟从家里走的?”

    “大概是十二点钟。”

    “离开家后你去了哪里?”

    “我在小卖部买了两瓶白酒,去了泗水河边。”

    “你一晚上都在那里?”

    “我昨天晚上喝醉了,在河边的木椅上睡着了,一直睡到早上十一点多,警察就找到我,把我带到了这里。”

    明哥听完,起身说道:“那好,今天我们就谈到这里。”

    “小龙,你去喊徐大队,把吴达带到侦查员办公室先看管一段时间,等国贤的结果分析结束后,再做决定。”

    “知道了,明哥。”

    “叶茜,你把问话材料打印两份,一份交给徐大队,另外一份我们带走。”

    “好的,冷主任。”

    做完这一切,已是中午一点半,我们三人在刑警队简单地扒拉了两口午饭,便马不停蹄地往我们科室赶去。

    明哥刚下车,就一头钻进了老贤的实验室。

    “国贤,怎么样了?现场检材都分析完了没有?”

    “好了!”老贤的打印机在飞速地运转,一张张空白的A4纸被印上了许多标有数据的图案和文字。

    “我在会议室等你。”

    几分钟后,我们科室的所有成员全部落座。明哥示意叶茜将吴达的问话材料递给胖磊和老贤。等他们两人阅读完毕之后,他翻开了笔记本。

    “下面我们都来分析一下这个吴达能不能排除嫌疑,小龙先说。”

    按照现场勘查的顺序,我是第一个进入现场的技术员,所以通常情况下,明哥都喜欢让我先介绍痕迹检验的情况,我稍微捋了一下思路,然后开口道:

    “我先说说现场的指纹情况,当时我在室内也做了大量的分析,嫌疑人是带着乳胶手套进行作案,而我的确在案发现场的房门上找到了吴达的指纹,说明他在进入室内时并没有戴手套。”

    “其次便是鞋印,嫌疑人所穿的为钉鞋,我上网仔细地比对了一番,由于钉鞋的鞋钉并没有固定的安装方式,所以暂时无法确定钉鞋的种类。在询问吴达时,他的脚上穿的是运动鞋,我在案发现场外的走廊中发现了和他鞋底花纹一样的鞋印,这就说明吴达很有可能就是穿着脚上的运动鞋到达现场的,而不是钉鞋,这一点有很大的说服力。”

    “还有,就是室内的门锁锁芯,并没有撬别痕迹,吴达手中有室内的钥匙,但是嫌疑人是攀爬窗户入室,这一点不符合常理。所以我个人感觉,吴达应该不是凶手。”

    “嗯。”明哥点了点头。

    “焦磊,你那儿有没有什么线索?现场周围有监控设备么?”

    胖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山城小区就是一个无人居住的鬼区,案发的五号楼只住了三家,其中有两家还常年不见人回来,小区几乎没有任何配套的基础设施,更别说监控了。”

    “那国贤,你说说看吧。”

    老贤听到明哥喊他的名字,把手中的问话材料放在桌面上:“我同意小龙的说法,根据我化验的结果来看,吴达应该不是嫌疑人。”

    “哦?”我竖起了耳朵。

    “虽然死者体内的精液是吴达所留,但是根据检验结果,我能分析出死者是自愿跟其发生性关系,当晚两个人应该相处得很融洽。”

    “这都能分析出来?”胖磊瞪大了眼睛如同看怪物一样地盯着老贤。

    “别打岔。”明哥教训道。

    老贤习惯性地推了推眼镜片:“根据吴达的材料来看,他跟死者是在卧室的床上发生了关系,但我在卫生间的马桶盖、淋浴区都提取到了吴达的精液样本。这说明他们两个在发生关系后,应该是洗过澡,而且我在尸表的擦拭样本上,检出了沐浴露的成分,这一点跟吴的口供吻合。”

    “还有,我在卧室的床下提取到了一条崭新的白色女士内裤,上面检测出了吴达的精液,接着我又在卫生间的洗衣机里,找到了一条沾满污渍的红色女士内裤,在这条内裤上,我只检出了死者的DNA。整个屋子只有这一条脏内裤,我分析应该是死者当晚换下来的。”

    “试想,如果是吴达强迫死者和他发生性关系,死者怎么可能在自己被强奸之后还悠闲地洗了个澡换了一条干净的内裤?所以我判断,死者跟吴达发生关系,极有可能是自愿的。”

    “贤哥,你的意思是说,吴达没有杀人的动机?”我反问道。

    “如果按照问话材料上所说,那他真的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

    明哥的手指很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

    “通过我的观察,我也觉得吴达并没有撒谎,他在刑警队院子中那种痛苦的表情,不可能是装出来的,这是其一。其二,吴达的口供基本上都有一些现场物证可以佐证,他根本不知道我们的现场勘查是什么情况,但是他的口供却跟我们现场勘查的一些情况吻合,那足以说明他的话有可能真的是实话。我觉得,吴达暂时可以排除嫌疑,大家有没有别的意见?”

    “其实,还有一点我忘了说。”我刚想说“没有”,老贤慌忙插了一句。

    “哪一点?”

    “我们当时刚进现场时,是不是闻到了一股呛人的味道?”

    “是,有这么回事。”这股味道我记忆深刻,于是赶忙回道。

    “经过我的检验,是胡椒粉。胡椒粉就出自死者家中。”

    “你的意思是说,嫌疑人将厨房翻得如此凌乱,就是为了找胡椒粉?”我很诧异。

    “应该是这样。”老贤点头回答。

    “在现场找胡椒粉,这就说明嫌疑人对死者家中的情况不了解,那以前就是吴达的家,他如果要找胡椒粉,应该不会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才是,所以从这一点也可以排除他的嫌疑。”我顺着老贤的思路得出了观点。

    “对,我就是想表达这个意思。”老贤说完用夹子夹住了手中的鉴定报告。

    十一

    “可问题又来了,嫌疑人在案发现场撒胡椒粉干什么?难道是杀菌消毒?”说着,我把目光投到了明哥的脸上。

    明哥跟我交换了一下眼神,双手一摊。

    在许多案件中,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也是千奇百怪,有的看似琢磨不透的行为,有可能只是嫌疑人画蛇添足的附加动作,既然考虑不通,那也只能放一放。

    “国贤,你还有没有其他什么发现?”

    “是这样的,我在钉鞋鞋印的周围采集到了大量的植物细胞组织,你们分析分析,对破案有没有什么帮助。”老贤说着又抽出一份报告。

    “植物细胞组织?会不会是钉鞋带出的木屑?毕竟现场铺设的是强化木地板,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强化木地板上的木屑都是经过高温高压的产物,不可能有细胞组织液。而我在现场提取到的植物细胞有的有组织液。”

    “新鲜植物细胞?”

    “嗯。”

    “那也不奇怪,案发现场楼后面就是大片的树林,一阵风刮进来一些植物种子啥的,也属正常啊。”我没觉得这对破案有什么用。

    “不正常。”老贤沉思道。

    “贤哥,你能不能不要卖关子?”我催促着。

    “这些植物细胞碎屑有一大部分都是嵌在钉鞋鞋印的凹陷里,换句话说,碎屑是嫌疑人鞋子带进来的,而非偶然刮进室内。而在这些植物碎屑里,我一共发现了两种细胞层,最外层的死细胞和最里层的活细胞。”

    “这能说明什么?”

    “如果想理解得更透彻,这里要解释一些关于植物学的知识。”老贤清了清嗓子,我们几个人也很识趣地没有插话。

    “在树木的表面,我们会发现一种现象,其实树皮都是防水的。”

    他刚说完,胖磊突然笑出了声,我歪头看了他一眼,也跟着笑了起来。

    在科室里,我跟胖磊的关系最铁,他不张嘴我都知道他肯定是在脑补小狗尿尿的场景。

    “你们两个,听国贤把话说完,笑什么笑。”明哥用笔敲打着桌面示意我们安静。

    我和胖磊收敛笑容,一副认真听讲的好学生模样。

    老贤接着解释:“树皮之所以防水,是因为树木的嫩枝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长出了木质部,随着木质部的分裂,细胞一层层地往外加厚,树枝也慢慢地变粗,最外层的细胞开始分裂,产生一种‘木栓’细胞,这种细胞里面有一种不透水的物质,它们变得硬了、厚了,就形成了树皮。其实树皮外面的细胞都是死的。”

    听到最后,我忽然知道了老贤想表达的意思。

    “你是说,嫌疑人在进入室内之前,曾经攀爬过某种树木,所以才会在现场留下这种表层是死细胞,内层是活细胞的植物组织?”

    “对,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这时,明哥开了口:“如果嫌疑人是在案发现场以外攀爬的树干,经过长时间的行走,粘连在鞋底的植物组织会脱落,不会大量地留在案发现场。这说明嫌疑人攀爬的这棵树距离案发现场很近。”

    “难道是单元楼后面的树林?”叶茜抢答道。

    “对,只有那里符合条件。”

    “也就是说嫌疑人事先趴在树林里踩点,准备伺机作案?”我茅塞顿开。

    明哥合上笔记本:

    “现在是一天之中光线最好的时候,抓紧时间去办公室拿工具,今天一定要找到嫌疑人踩点的那棵树,说不定在那里,嫌疑人给我们留下了至关重要的线索!”

    几分钟后,我们整装出发,直奔山城小区的山脚下。小区没有保安,更没有大门阻拦,勘查车一路闪着警灯长驱直入。

    小区内沿着山脚下建有九栋楼房,以案发现场五号楼为中点,东西各四栋。楼宇和山体之间有一排高约三米的绿色铁丝网阻隔,铁丝网分段相连,靠近小区的一面有数根倾斜的金属管支撑,造型很像大学校园的网球场护栏。

    铁丝网的网眼很密集,经过测量,直径超过三厘米的碎石绝对可以阻拦,但这薄薄的一层细铁丝,估计很难拦住大块的山石,从一些被山石撞弯的地方不难看出这一点。

    由于小区人口稀少,平时又无人管理,所以整排铁丝网都落着厚厚的浮灰。

    “还好天气给力,没有积雪,否则还真给我出难题了。”我边说边将折叠梯从装备箱里取出来。

    “焦磊、国贤,你俩去帮小龙扶一下。”明哥关心地说道。

    我会心一笑,算是对他的感谢,看到明哥冲我点了点头,我笑嘻嘻地抽出梯子。

    其实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刚上班那一年,跟明哥就是死对头,三句话不对付,我就要上房揭瓦撂挑子不干,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明哥其实还是一个比较可爱的老男孩。

    唰!在胖磊和老贤的合力下,梯子的两个腿克服阻力被抽了出来。我们使用的这种梯子虽然上面印着很高大上的“现场勘查”标志,其本质跟普通装潢用的八字梯没有任何区别。

    梯子立好,我穿戴整齐爬到了顶端。

    小区内的铁丝网和学校里的差不多,顶端是一根直径约五厘米的圆柱形金属管,这种金属管的设计主要是为了方便运输和安装。

    嫌疑人曾蹲坐在铁丝网外的某棵树上踩点,那他要想到达命案现场,必须要翻越这铁丝网。根据痕迹学“触物留痕”的原理,那铁丝网顶端某一处浮灰肯定会因为嫌疑人的剐蹭露出原有的光滑漆面。

    铁丝网一共有三米多高,一般人不可能触及到顶端,那剩下的只有嫌疑人。

    果不其然,我刚放眼扫了一遍,就发现了一道金属反光。

    “有了!这里。”我慌忙从梯子上下来,把八字梯又往西挪了三十多厘米。这次我带上了专业的勘查灯,再次爬上梯子。近距离地观察这两处痕迹时,我能明显地看到手指的印痕。

    “明哥,乳胶手套印,这应该是嫌疑人的攀爬点,手印的五个指尖是朝案发现场方向弯曲的,说明他是从树林那边翻过来的。”我低头说了一句。

    “好,这就证实了我们的想法,嫌疑人案发当晚确实在防护网的另外一侧,按照国贤的分析,他应该是在树林中的某棵树上蹲点。”明哥抬头对我说道。

    “对了,你再看看嫌疑人有没有翻出的痕迹?”

    “看过了,没有。”

    “没有翻出痕迹……嫌疑人作案后没有再回到树林外……那他应该是从小区里直接离开。”明哥自言自语。

    “焦磊,小区周围有没有监控设备?”

    “没有,我看过了。”

    “哦。”明哥有些失望。

    我们目前根本不知道嫌疑人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是男是女,除非在确定的时间点有特殊的目标出现,视频才有分析的价值。拿这个案件来说,我们分析死者是在深夜一点半左右死亡,假如小区中有监控设备并且发现有人在这个时间点出没在小区内,那他就有可能是嫌疑人,而目前的窘境是“瞎子走路,一抹黑”。

    “叶茜,你联系下刑警队,让他们沿着小区周边走访调查,看案发之后有没有可疑的人出现过,尤其是身上有血腥味的人,一有情况及时告诉我。”

    “好的,冷主任。”叶茜掏出了手机,飞快地按动了一串号码。

    十二

    一切安排妥当,我们几个人借助梯子成功地翻越了铁丝网。另一端是一片松树林,从地面上厚厚的落叶不难看出,这个地方鲜有人来。

    我们脚刚落地,老贤就猫着腰举着放大镜开始研究每一棵树的树皮。正当他研究得入神时,斜坡上的一颗歪脖子树引起了我的注意。

    其他树下除了落叶几乎没有任何垃圾,而这棵树下却散落着大量的紫色包装袋。

    为了一探究竟,我迈开步子走了过去,我的举动也引起了胖磊的好奇。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包装袋上的字迹也逐渐清晰,当文字信息被我清楚地捕获之后,我脑袋中瞬间浮现一幕幕自带马赛克的场景。

    “舒必滋安全套。”我还没开口,胖磊便大声把包装袋上的一串小字给读了出来。

    “我靠,磊哥,你的视力可真好,这么小的字你都看得到,佩服,佩服。”我调侃道。

    “我晕,这么多,最少也有百十个吧,而且都是同一个牌子,这人有瘾啊,跑到这没人来的地方打野战?”胖磊顺手捡了一根树枝,在地上边扒拉边感叹。

    “就是这棵树。”老贤的声音从我们的上方传来,我抬头一看,他正巧站在这棵歪脖子树的前方用手指着树皮,一副十分确定的模样。

    “什么?有这么巧?”我不可思议地快步走到老贤面前,树皮上伤痕累累的钉鞋印让我震惊。

    “你看,这几道印记应该是昨天晚上嫌疑人攀爬时留下的,还新鲜着呢。”老贤伸手把放大镜放在了痕迹的上方。

    “而且,这附近的所有树木我都观察了一遍,能看到案发室内的只有这正对着的几棵树,别的树上都没有痕迹,所以我可以确定这就是嫌疑人踩点的树木。”老贤补充道。

    “从树皮表面密密麻麻的新老痕迹看,嫌疑人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应该是经常过来。”我绕着树干走了一圈。

    “小龙,嫌疑人作案时戴手套,但在攀爬树木时为了增加阻力,有可能不会戴,你有没有办法把这棵树的表面指纹痕迹给处理一下?”明哥对我寄予了希望。

    “刚才我在单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说着,我走到勘查箱前,从里面拿出了一大瓶淡黄色的粉末。

    “这是什么?”叶茜的好奇心永远是那么重。

    “这是我从中药店买来的一种粉末,叫松花粉。”

    “松花粉?干吗用的?”

    “它是一种中药,是马尾松、油松等多种同属植物的干燥花粉,主要用途是消炎止血。”

    “中药也能用来提取指纹?”叶茜将信将疑地问道。

    我很自信地一笑:“要么说痕迹学是一门需要不断深入研究的学科呢,只要你了解了松花粉的特殊功效,你就不会怀疑。”

    “洗耳恭听。”叶茜双手掐腰。

    我把手中的罐子拧开:“我们知道,遗留在树皮表面的主要是手指皮肤的汗液手印。”

    “嗯,这是常识。”

    “而松花粉对植物表皮的汗液手印有很强的吸附作用。植物表皮留有汗液手印的部分相对潮湿,当松花粉颗粒接触时,花粉细胞壁的吸附力、透水性和指纹中含有的原生蛋白质的亲水性使得分子内聚力增加,从而将松花粉牢牢地粘于手印的纹线上。”

    我看着叶茜听得糊里糊涂的样子,又补充道:“说得简单一些,就是松花粉对植物表皮上的指纹情有独钟,有一定的亲和力。”

    叶茜哪里听不出来我在调侃她,“哼”了一声:“谁都会说,你有本事就把这棵歪脖子上的指纹给我处理出来,我倒要看看这松花粉有没有这么神奇。”

    我微微一笑,没有回答,戴上口罩朝树干的方向走去。

    我掏出温度计,测量了一下室外气温,六摄氏度。

    看到这个数值,我很放心地把温度计又放了回去。测量温度的主要原因是要排除冷冻指纹的出现。

    现在正值冬季,由于汗液指纹还含有无机盐成分,无机盐多少都有一定的吸水性,当温度降至冰点(零摄氏度)以下,指纹就会不同程度地结冰,而松花粉在显现指纹的时候,必须要保证指纹在液体状态下才可以进行,现在的温度很显然在冰点以上,这样就排除了我的顾虑。

    松花粉显现指纹的方法很傻瓜,就是简单粗暴地撒上去即可,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也就一支烟的工夫,整个树干被我撒满了粉末,接着我拿出勘验记录本充当“扇子”,将树干上多余的粉末清除,十几处附着黄色粉末的手印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这根本看不到手纹的纹线,怎么辨别?”叶茜说出了关键所在。因为指纹要想认定人身,靠的就是指纹上的一些细节特征,由于树皮坑洼不平,我处理出来的指纹根本看不到一点特征。

    我眉毛一挑,丝毫没有因为这个而担心。接着我从工具箱里找了一把直尺,开始测量树皮上手掌印以及各个指节印的长度。

    几人都好奇地看着我的举动,不知道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当丈量了全部手掌印的数据之后,我胸有成竹地得到了一个答案。

    “明哥,这棵树上的所有指印全部为一人所留,通过综合分析,应该是嫌疑人没错。嫌疑人为男性,身高应该在一米七五左右,如果我们能找到这个嫌疑对象的话,我可以通过指节印的长度来分析他是不是嫌疑人。”

    “真的假的?”叶茜忽闪着大眼睛。

    “判断这些其实很简单。首先就是用手印的大小来判断性别,男性的手掌宽大,手指比女性较粗,而且还有一个数值可以参考,我就是通过丈量这几处手掌印的全长,判断出嫌疑人为男性。”

    “其次,知道了手掌的长度,有一个公式可以计算出嫌疑人的大致身高,误差虽然存在,但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最后,就是我要说的指节印长度。按照正常的理解,我们应该是知道了嫌疑人的指纹的细小特征,才可以认定人身,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你把手掌伸开。”

    叶茜按照我的指示,把手套脱去,露出白皙纤细的右手掌。

    “你有没有看到你的手指上有一条条横向指节纹线?”

    “嗯,有,怎么了?”

    “除了大拇指以外,我们的每根手指都被指节纹分成了三段。而这三段之间的长度,每个人几乎都不一样,是一个特定的数值。”

    “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现在虽然看不清楚手指的纹线,但我们可以先量出嫌疑人的指节印长度,只要咱们找到嫌疑对象,你再测量一下他的数值跟咱们掌握的数值是不是相近,这样就能确定他是不是嫌疑人了。”叶茜恍然大悟。

    “我纠正一下,这只能确定这个人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因为指节印的长度并不是像指纹纹线那样固定不变,它还有很大的变数在里面,比如说手指关节脱臼的情况,或者手指肌腱断裂,这都会影响数值,所以这只能作为一个辅佐破案的侧面证据,不能作为定罪的直接证据。”

    “好吧,算你厉害!”叶茜愿赌服输。

    十三

    “明哥,树干处理完了,我上去看看。”

    我们五个人里,胖磊吃得肥头大耳,走路都费劲;老贤视力不好;叶茜是女生,今天还穿了一条包臀紧身裤;明哥怎么着也是我们的老大,爬树这活只有我干最合适,所以我自告奋勇。

    还好树不高,树干直径大约也只有三十厘米,很好攀爬。

    由于攀爬的难度不大,我一路顺着树干找寻钉鞋留下的擦划痕迹,最终,我在擦划痕迹最为密集的地方停了下来。

    当我抬头朝案发现场望去时,眼前的场景让我顿时明白了这棵树的妙用所在。我蹲坐的这个地方,可以看见整个案发现场的所有景象。虽然死者的卧室和卫生间都安装上了窗帘,但是还有着不小的缝隙,而且由于死者所在楼层地势较洼,而按照我目前的平行距离测算,刚好是在三层半的位置,高度落差有四五米。

    在夜间,如果室内开着灯,死者睡觉、上厕所,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可以说所有的隐私全部暴露在外。

    我低头看了一眼正下方树根的位置,正是安全套包装最为集中的地方。

    “这里有可能只有嫌疑人一个人来过,那么树下的安全套就有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这么多的安全套并不是跟他人发生性行为时使用的,会不会嫌疑人经常在这棵树上窥视死者,然后用安全套在这里手淫?”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海中应运而生。

    “磊哥,你看看地面上有没有用过的安全套?”我低头喊了一声。

    胖磊听到我的召唤,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晃晃悠悠地朝包装袋走去。

    在仔细检查之后,他给了我准确的答复:“没有,全部都是空包装。”

    “难道嫌疑人把使用过的安全套全部带走了?看来这个人不简单啊。”我蹲在树枝上捏着下巴琢磨着。

    “怎么了小龙?”明哥抬头问道。

    我从思绪中回过神来,把看到的一切形容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听。

    “嗯,你说的很有可能,从树下如此多的安全套包装袋和树干上大量的攀爬痕迹来看,嫌疑人有可能是长期窥视死者。”明哥点头说道。

    “如果是这样,那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应该是专注于性,但是我们并没有发现死者有强迫性侵害的迹象啊!如果嫌疑人是长期窥视死者,并在这里手淫,那应该在作案时更倾向于强奸杀人才是。”老贤有些不解。

    “关于犯罪动机方面,我们暂时还不好解释,根据我多年的经验,有的罪犯在作案中会发生动机转换的情况。拿这个案件来说,你们想想会不会有这样一种情形,嫌疑人本身是想强奸死者,可在作案的过程中失手将其杀害,使得嫌疑人失去了强奸的欲望,因为强奸的目的并没有得逞,怒而分尸?”明哥脑洞大开地分析出一种原因。

    “不排除这种可能!”老贤心中的疑问,好像有了一个完美的解答。

    “嫌疑人肯定是不止一次来到这里,根据我刚才对铁丝网的观察,嫌疑人也只有在作案当天才翻越了一次防护网。他之前的这么多次偷窥都是沿着山体下来,而不是从小区翻越。山体倾斜度比较大,为了防止脚底侧滑只有穿钉鞋最为安全。”我接着现场留下的钉鞋印记,做出了科学合理的推断。

    “现在嫌疑人稍微清晰了一点,男性,一米七五的身高,有偷窥死者的前科。”叶茜在一旁做了总结发言。

    “可就算掌握这么多,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可以帮助破案啊。”胖磊坐在石头上,把鞋子脱掉,敲了敲鞋中的细沙。

    “小龙,你把树下的所有安全套包装都搜集起来,看看能不能处理出来指纹。”

    “明白!”

    “叶茜,把这些安全套的外包装提供给刑警队,让他们去查查,这些安全套的厂家在哪里,在我们云汐市有多少供货点。”

    “好的,冷主任。”叶茜说完,掏出手机,对准包装纸拍了一张清晰的照片发了过去。

    做完这一切,我们直接返回了科室。

    案件调查到这里,可以说是如履薄冰,目前就只有两条线索可以查下去,一个是调查安全套的来源,另外就是安全套包装上的指纹。

    如果这两条线都断了,那这个案件到目前为止,只能说线索全无。

    为了确保这一百多个包装袋上的指纹处理不出纰漏,明哥自告奋勇帮我打下手。我们两个经过一夜的奋战,一个我们不得不接受的残酷现实摆在了我们的面前,所有的安全套包装袋,都没有指纹。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带着忐忑的心情,等待另外一个线索的调查。

    第二天中午,刚吃完午饭,叶茜的摩托车声便从院子外传来。

    “怎么样了?有结果了没有?”我用餐巾纸简单地擦拭了一下嘴角的油渍着急地问道。

    “查到了,这个品牌的安全套在市面上并没有售卖的。”

    “当真?”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不已。如果是市面上的大众流通货,查起来相对较难,但是如果是通过特殊渠道才能搞来,那就有很强的针对性。

    “别高兴得太早,先听我把话说完。”叶茜十分可气地说半句,留半句。

    “根据调查,这些安全套全部是我们市计生部门采购的免费发放的安全套。各个区县的计生部门的仓库里都有,而且还发出去不少。”

    “我×,等于没说。全市发那么多,到哪里查?”我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瘫软在椅子上。

    “还有一个消息,很蹊跷,但不知道跟咱们这起案件有没有关系。”叶茜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什么消息?”我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他们刑警队在走访的过程中收到一条群众举报,昨天凌晨三点钟左右,有一名男子在山城小区南侧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抢走了一个拾荒者的棉袄。根据拾荒者反映,当时这个人全身湿透,头发都结成了冰,冻得打哆嗦。”

    “他们刑警队那边有没有深入调查这条线索?”

    “调查了,由于天色昏暗的原因,拾荒者根本没有注意到对方长什么样。”

    “案发时间段发生这种情况……”明哥喃喃自语。

    “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明哥边说话边摇头。

    “冷主任……”叶茜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明哥收起捏着下巴的右手,抬头对我们说道:

    “我不相信这是巧合,所以这条线必须要查下去。”

    “好!”我们异口同声。

    “如果他是嫌疑人,那只有一种解释,他在作案的过程中身上沾染了血迹,为了不引起注意,选择在某个地方洗干净衣服上的血渍,因为全身湿漉漉的,再加上天气寒冷的原因,才会有此举动。”明哥开始猜测其中的原因。

    “很有可能。”

    “叶茜,拾荒者的所在地你知道在哪里么?”明哥问。

    “嗯,我知道。”

    “好,你带路,我们去现场看看。”

    说完,我们五个人钻进勘查车,很快找到了拾荒者所居住的地方。

    这是一条荒废的小巷道,巷道呈东西走向,入口在巷道西侧靠马路的地方,东侧则是一个死胡同,巷道的两边都是一些拆得半半拉拉的民房,拾荒者依着一块摇摇欲坠的楼板,搭建了一个临时的窝棚用来御寒。

    “钉鞋印!”这两天我已经被案发现场的几排不规则的印记弄得焦头烂额,这种鞋印就像是扫描图像一样,存储在我的脑中,我刚一下车,就被地面上的这种鞋印给吸引了,涨红着脸失声喊了出来。

    明哥走到一串鞋印旁边,俯下身子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看来,这个抢棉袄的真是嫌疑人。”

    十四

    “咦,点状鞋印外围有沟泥?”老贤用手捏取了一团青灰色的半固态泥土放在手中来回揉搓,一股骚臭味从他的指尖传来。

    明哥也把鼻尖凑上前闻了闻。

    “嗯,是沟泥。”

    明哥没有做过多的解释,走到那位蓬头垢面的拾荒者跟前问道:“大爷,我问一下,昨天抢你衣服的那个人有没有穿外套?”

    “没有,他要穿外套,还抢我的棉袄弄啥?”

    “什么样的棉袄,你能形容一下么?”明哥压低了声音。

    “红的,有白杠杠的那一种,我前几天刚从垃圾桶里捡的,自己还没舍得穿呢,就被这小王八羔子给我抢走了。”拾荒者很是气愤。

    明哥听完转身对着胖磊说道:“你现在联系刑警队的人,根据这位老大爷形容的衣着,让他们沿着周边调取监控,应该可以找到嫌疑人的踪迹。”

    “明白。”

    说完明哥打开手机,点击谷歌地图,地图上显示出一个闪着蓝色光点的小圆圈,圆圈标注的位置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地理坐标。

    “这个巷子如此破旧不堪,平时不会有多少人过来,钉鞋鞋印上的沟泥很显然是嫌疑人带来的。跟我想的一样,凶手很可能在作案之后,跑到附近的某个池塘冲洗身上的血迹。”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顿了一会儿,接着他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在手机屏幕上做了一个拉大的手势,然后很确定地说道:“最近的一个池塘就在案发现场东南边六百米的地方,到我们这儿的直线距离不超过五十米,天气这么冷,嫌疑人浑身湿漉漉的,应该跑不了多远,咱们去看看。”

    我们跳上车,发动机几乎还没转两下,就到达了预定目标。

    池塘并不是很大,长宽也就十几米,是一个死水塘,池塘的周围是几块稀疏的农田,农田里看不到任何开垦的迹象。

    在我们云汐市这种现象很普遍,这些土地基本上都是被开发商买走准备建小区之用,但由于资金链断裂等种种原因,只能荒在这里。

    我们沿着池塘走了一圈,很快找到了一处泥土塌陷严重的地方。

    老贤撸起袖子,把手伸进冰凉的水中,从池塘里抠出了一块青灰色塘泥,放在鼻尖嗅了嗅,接着很确定地说道:

    “明哥,就是这个味道,跟嫌疑人鞋印上的一样。”

    “什么?贤哥,这都能闻出来?”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不光是闻,还要观察。”老贤把沾有泥土的手放入水中涮了几下,向我解释:

    “这里是死水,池塘中的矿物质成分很稳定,因此泥土的颜色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这是其一。其二,由于水质被污染的程度不同,泥土的气味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建在化肥厂附近的池塘,它的泥土就有种刺鼻的硫化物气味,而不是正常的腐臭味。这里距离山区不远,平时没有什么人过来,所有我可以确定我的判断。”老贤甩干手中的水,将冻得通红的右手重新插在口袋之中。

    “下一步怎么办?”我望了一眼正盯着池塘发呆的明哥。

    他忽然回过神来,抬头环顾了一下空空如也的四周:“我们的推断没错,嫌疑人的外套上一定是沾上了血迹,我怀疑他把带血的衣服扔进了这个池塘中。所以,需要通知打捞队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说完,他掏出手机向市局的相关领导汇报,由他们出面抽调打捞队。我们科室作为全市办理命案的金字招牌,市局对我们那是有求必应,前后也就一个多小时的工夫,十几名全副武装的专业打捞人员带着设备站在了池塘的周围。

    我们几个则蹲在一旁,紧紧地盯着一件件被打捞上来的物品。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打捞进行了半个小时以后,一件沾染有大片血迹的白色夹克衫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夹克中还裹着一块砖头。

    老贤如获至宝,从自己的箱子中,拿出一个大号的物证袋,将衣物小心翼翼地装在袋子当中。

    “现在分两步走,”明哥开始发话,“国贤,你抓紧时间将这件衣服上的DNA提取出来。”

    “好!”

    “刚才刑警队那边来电话了,沿途的监控录像已经全部调去了,焦磊,你用最快的速度给我分析出结果。”

    “OK!”胖磊提了提裤子,很有信心地回答。

    别看胖磊这个人邋邋遢遢有点好吃懒做的样子,就连他的QQ签名都是“皮带已经是一种装饰品”,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可不是一个凡角。在整个的命案勘查中,他要用相机全程记录;而且每一个物证在提取之前,都需要拍照固定,这只是第一步;照片拍摄回去之后,他还要按照顺序排列、修剪,以及归类。

    除了拍摄照片,他还要处理视频证据,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浏览海量的视频信息,在视频中找到对破案有关键性作用的那一小段。有时候看了几个小时,有用的地方可能就是一个零点一秒的闪影。所以光视频这项工作,没有极大的耐心,就肯定做不来。

    最后一项富有技术含量的活就是图像的处理,比如在视频中看到某个车牌号码不清晰,胖磊就可以利用他的专业技能,把车牌上的数字显现出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像素太差的视频,神仙来了也无能为力。

    回到单位,百感交集地等待了几个小时,老贤的结果最先反馈出来,我们从池塘中打捞上来的衣服中检出了两种DNA,一种是死者的,另外一种DNA信息不详,通过分析遗传物质,其基因型为XY型,也就是男性,如果不出意外,可以基本确定,这就是嫌疑人的DNA。

    这个陌生的DNA我们并不掌握,但好就好在,现在已经有了抓手。

    此时胖磊的电脑桌前摆放着几块黑色的移动硬盘,一段段带着时间和日期的视频片段被他拖入到了专门的播放器内。看着胖磊脸上凝重的表情,我没有去打搅他,只是时不时地往他的水杯中加点热水。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躺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睡了过去,当我醒来的时候,自己的身上盖上了厚厚的毛毯,而原本坐在电脑前的胖磊却不见踪影。

    正当我要起身寻找时,胖磊风风火火地抓着一块硬盘走进了办公室。

    “什么情况?”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视频调得不全,嫌疑人跟丢了,我刚才又去调了几处视频,看看能不能找出嫌疑人完整的轨迹。”胖磊一边说,一边将硬盘接到电脑上,电脑的音响里发出“叮咚”一声。

    “你接着睡一会儿吧,一会儿开饭我喊你。”胖磊冲我笑了笑。

    “算了吧,案件破不掉,睡也睡不安稳。”我从口袋中掏出两支烟,甩给胖磊一支,自己点了一支,盘坐在沙发上抽了起来。

    胖磊的注意力很快又被监控视频吸引了过去,没有再理会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面前的烟灰缸内摆满了烟头。

    “断了!”我刚想再续一根,便听见胖磊凄惨的一声喊叫。

    十五

    “什么?断了?”听他这么说,我根本顾不上穿鞋,赤脚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踩着冰凉的瓷砖地面,几步跨到了他的面前。

    “怎么断的?”

    “我用视频跟踪了嫌疑人一路,最终发现他进了这个巷子,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胖磊用笔帽指着电脑屏幕上的一个模糊不清的画面对我说道。

    “这是哪里?”

    “东苑村,一个城中村,村子里居住着几千人,四通八达,这周围的监控我都看了,没见嫌疑人出来过,说明他很有可能居住在此。但是这里的人员流动性很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排查起来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如果咱们不知道情况,贸然前往,很容易打草惊蛇。”胖磊说出了他的顾虑。

    “磊哥,不行咱俩先穿便装去探探底,在我们科室里,就咱俩长相最不像警察,应该不会引起怀疑。如果调查不出什么结果,就调人来封锁村子,一个一个验DNA,我就不信他还能飞了。”我气得咬牙切齿。

    “你就不怕给老贤累死,还一个一个验DNA。不过你说得对,不去调查,想再多都没用,换衣服去一趟。”打定主意的胖磊从衣柜里拿出便服吃力地套在身上。

    准备就绪,我们俩开着明哥的那辆破普桑,朝目的地奔去。

    现在正是下午五点多钟,也是整个东苑村人口最为集中的时刻,白天上班的人已经下班,晚上上班的人才起床,整个巷子到处是人头攒动。

    我跟胖磊仔细地观察着来往的每一张面孔,没有一个人可以纳入嫌疑范围。

    就这样,我们两人一路向西走到了东苑村的腹地。城中村由于没有任何规划管理,所以走到哪里都是垃圾满天飞。随着越来越深入,空气中的酸臭味也跟着浓重了起来。

    “这他奶奶已经不是用脏乱差可以形容的了!”胖磊捏着鼻子埋怨地说道。

    “实在没头绪就要辛苦老贤了!”我的心里已经做了破釜沉舟的准备。

    “别想那些没用的,不行咱们回去把情况先汇报给明哥再说!”胖磊已经失去了再走下去的耐心。

    可能是因为空气中臭味过于浓重,当我和胖磊打算停下脚步时,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在其中有些刺鼻。

    我循着味道找去,一个挂着“牛国青诊所”招牌的小型医院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磊哥,咱们这一路走来,有没有发现第二家医院?”我小声问道。

    “你没看到牌子上方的一行小字么?”

    在他的提醒下,我眯着眼睛扫视了一眼:东苑村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站。

    看到这一行字,我明白了胖磊的意思。像这种挂着正规牌子的卫生服务站,一个社区只给设一个,也就是说,整个东苑村,可能只有这一个医院。

    “乳胶手套、手术刀、娴熟的刀功、计生部门免费的安全套包装袋。”这些名词在我的脑海中如同放电影般一一滑过。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绝对不是巧合,秘密估计就隐藏在这家诊所之中。

    “磊哥,咱们两个进去目标有点大,我先进去‘打一头’(暗语,就是调查一下的意思)。”

    “嗯,去吧,小心点。”胖磊很自然地假装行人和我在诊所门口分开。

    诊所由三间门面房组成,目测光楼下的面积就有两百多个平方,一进门是问诊间,一位年纪三十多岁的青年男子,穿着白大褂,手中戴着乳胶手套正在问诊。房间两侧墙面的椅子上,坐满了等待就诊的病人。

    问诊间的左手边是注射室,有不少病人正在打点滴,问诊间的右手边是另外一间注射室,两间的区别在于一个放置的是椅子,而另一个放置的是床铺。

    问诊间正对大门的位置,还有一个楼梯通向二楼,楼梯的正上方挂着一个亮灯的指示牌,牌子上写着“二楼手术室,闲人免进”。可以说这间社区医院是颇具规模。

    看到前面最少还有十几人在排队,我假装胃疼,走到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身边坐了下来,这位大妈就是我选定的目标。

    之所以选择大妈,是因为按照我们的工作经验,这类人最为热心肠,要想套话,几乎一套一个准,而且来这里看病的人大多都住在附近,年纪大的人对这里的情况掌握得肯定更为细致一些。

    “阿姨好!”嘴甜到哪里都受用,坐在我身边的大妈笑嘻嘻地转过头来打量着我。

    “小伙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阿姨,我胃疼。”我咬着牙关。

    “是胃受凉了吧,你们这些年轻人,最喜欢乱吃,到老了,就知道厉害了。”大妈关心地拍着我的肩膀。

    “嗯,阿姨,您说的是。”大妈正想开口,我话锋一转,“对了,阿姨,我是第一次来这里瞧病,这大夫行不行啊?他是不是就叫牛国青?”我朝正在问诊的大夫伸了伸下巴。

    大妈用眼睛瞟了一眼,说道:“他不叫牛国青,他是牛国青的儿子,叫牛博生,正规的医科大学毕业,他可是我们市妇幼保健院的大夫,医术好着呢。”

    “妇幼保健院的大夫?”

    “对啊,这里平时都是他父亲在负责,有时候小牛在吃饭点替他一会儿。”

    果不其然,大妈话音刚落,一个将近六十岁的男子,穿着白大褂走到了问诊桌里侧,他和牛博生简短地对话之后,牛博生起身让了座位。

    我捂着肚子,一脸痛苦模样,眼睛的余光在牛博生的身上来回游走。

    “三十多岁,男性,习惯戴乳胶手套,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保健院医生,全都对上了,难道这个长相憨厚的男子就是那个凶残的杀人犯?”这些问题在我的心中萦绕。

    男子走到门口,伸了个懒腰,随口吐了一口唾沫。

    “好机会!”我目光如炬地盯着地面上还冒着泡沫的唾液,有些喜出望外。

    我慢慢地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干净的面纸,小心地握在手中。也就在这时,男子重新折回了门诊室,径直朝二楼的手术室走去。

    我慌忙起身走出门外,将面巾纸盖在了刚才的那口唾液之上,然后快速地捡起。我和胖磊没有一丝停留,火速朝老贤的实验室急驶而去。

    十六

    午夜十二点,老贤淡定地拿着一份报告,将我们几个人喊醒。

    “比中了!”老贤把报告放在明哥的枕头边,因为过度劳累,他直接瘫软在床上。

    “比中了?嫌疑人真的是那个医生?”我闪着星星眼,对正在翻看报告的明哥问道。

    “对,就是他。你给叶茜打电话,让她通知刑警队抓人。”

    知道了目标,抓人对干练的侦查员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十二点通知抓人,十二点半,嫌疑人就被捆在了刑警队的审讯椅上。

    别的地市我不清楚,在我们市有这样的规定,凡是由我们刑事技术室参与的案件,这第一遍的审讯工作必须由我们来进行。

    因为我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提取现场的物证,在技术员心中,哪些物证至关重要,哪些无关紧要,那都是一本清账,所以我们可以结合现场物证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去讯问,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嫌疑人在法院庭审期间出现翻供的情况。

    当我们把第一遍口供拿下时,接下来的事情才会轮到刑警队的侦查员们插手,虽然规定有些奇怪,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市的命案都被办成铁案。

    有人要问了,你们搞技术的怎么还会审讯?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不管什么警种,他首先必须是执法者,审讯学是所有警察必须掌握的一门基础学科。

    一般第一次讯问,都是明哥主持,叶茜记录,我们其他人有兴趣的可以在一边旁听,当然,这种场合,每次都少不了我。

    明哥在讯问之前有个习惯,他喜欢针对我们所掌握的物证,列出详细的讯问计划,这样可以有效地开展讯问工作。

    “牛博生跟死者王晓乐是同学?死者的前夫吴达不是说他的朋友里没有医生么?害我们兜那么大的圈子!”明哥看了一眼徐大队的调查结果,气愤地拍着桌子。

    “这么大的案件,这个吴达还遮遮掩掩,小刘,你去把吴达给我带过来,我要问问清楚。”徐大队同样气愤地对身边的一个侦查员下令道。

    侦查员领命出门,明哥继续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重点的问题,他会在标题的首行位置打上五角星的符号。

    明哥的提纲列完没多久,吴达有些狼狈地被两名侦查员带进了会议室。

    “牛博生你认不认识?”徐大队没有卖关子。

    “牛博生?哪个牛博生?”吴达皱着眉头回忆。

    “哪个牛博生?现在还跟我装糊涂?我们都调查过了,你们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班,他目前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是一名妇产科医生,你还给我装?”徐大队气得把自己的笔记本使劲地往桌子上一摔,对着吴达吼道。

    “我没装啊,你刚才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是有个同学叫牛博生没错,可那个人性格内向,我们上学的时候就不说话,这些年更是没有见过面,他根本不是我们生活圈子里面的人。”吴达一脸无辜。

    “那王晓乐跟他的关系怎么样?”明哥的语气稍微平静了下来。

    “乐乐跟他也不接触。怎么?难道他是凶手?”吴达瞪大眼睛,等着回答。

    “小刘,你先把他带出去吧。”明哥没有说话,而是下了逐客令。

    就在吴达刚走到门口的同时,另外一名侦查员一路小跑来到徐大队面前,把三张毕业照递到了他的手里。

    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把头歪了过去,这就是几张普通的毕业照,但每张照片最醒目的地方也一目了然。三张照片之上都被人用红色水彩笔画上了桃心的符号,而桃心里是两个人的头像,一个是牛博生,一个便是死者王晓乐。

    徐大队看了一眼,便将照片递给了明哥。

    “冷主任,这是我们在嫌疑人的床头搜到的他从小学到高中的毕业照。”侦查员在一旁介绍道。

    “嗯,看来这个牛博生,一直都暗恋死者。”明哥看了一眼照片,把这一关键点记录在了讯问提纲之上。

    “对了,你们有没有在嫌疑人的家里搜到毛发?”明哥停下笔。

    “没有。”侦查员摇了摇头。

    “那行,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差不多了,小龙,你去喊叶茜,我们去会会这个牛博生。”明哥起身朝审讯室走去。

    牛博生是在熟睡中被抓获的,此时他正光着脚丫穿着单薄的衬衣裤,在冰冷的“老虎凳”上瑟瑟发抖。

    “小龙,把空调的温度再打高一些。”明哥抬头看了一眼。

    “谢谢。”牛博生显得很有礼貌。

    “我只对事,不对人,你知道我们今天找你是什么事了吧?”明哥习惯性地点上了一支烟卷。

    一谈到关键问题,这家伙却不再言语。

    也许是室内气温升高了的原因,牛博生挺直了腰杆,正襟危坐,冷静地看着我们。虽然他的年龄只有三十一岁,但给人的感觉,这个人城府很深。

    “我们找到了你丢进水塘的血衣,在上面检出了你和死者王晓乐的DNA,你跟我一样都是学医的,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明哥不紧不慢地吐出一口烟雾。

    “那又怎么样?”牛博生满不在乎。

    “你是一名产科大夫,常年做手术,手指的指节曾多次拉伤,我们在你经常蹲点的树干上找到了你的指节纹,经过比对,是你留下的。”明哥开始罗列我们所掌握的证据。

    “指节纹?”牛博生听到这个名词,有些紧张。除非是专业的痕检员能知晓这其中的含义,普通人会很容易地把它理解成指纹。指纹具有唯一性,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作为嫌疑人,他哪里会知道警方掌握了多少证据。

    “指节纹和树上的攀爬痕迹可以证明你经常窥视死者,树下使用过的安全套也是出自你们家的诊所,我们在水塘之中找到了你作案时所穿的衣物,东苑村附近的监控完整地记录了你案发前后的行动轨迹,你觉得这件事你还能赖掉吗?”明哥话说得不紧不慢。

    冷汗,顺着牛博生的额头流了下来。

    “说说吧,我们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明哥掐灭了烟头,有些不耐烦。

    坐在审讯椅上的牛博生忽然颤抖了起来。

    “你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医务工作者,警察和医生打交道的机会很多,你不会不知道拒供是什么下场吧?”

    “人是我杀的,别的我无可奉告。”牛博生已经失去了耐心。

    “确实,按照目前的证据来看,不需要你说一句话,我们就可以给你定罪,但是你不觉得很亏吗?”

    “亏?我亏什么?”牛博生一时间没有搞清楚明哥想表达的意思。

    “我这人喜欢开门说亮话,以你的作案手段,肯定是要判死刑的,你现在不说,难道要把它埋在心里,带进墓里?就算你不给自己一个交代,最起码也要给你的父亲一个交代吧?你们家是三代单传,你父亲一个人把你拉扯大,难道你还想让你父亲后半生都蒙在鼓里,你觉得这样对他公平吗?”

    明哥的话字字诛心,这也是讯问技巧之一,打其软肋。我们事先调查过,这个牛博生母亲去世得早,从小跟他父亲长大,所以他跟父亲之间的感情很深厚,因此在讯问中打亲情牌,可以直击要害。

    虽然明哥是个法医,说实在的,在我们市,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的讯问技巧比得上他,他的问话笔录几乎不需要后续的侦查员再做多少补充,这也是刑警队那么放心让我们参与讯问的另一个原因。

    果然,牛博生听明哥这么一说,强势的态度瞬间软了许多。

    十七

    “当然,你如果真的想一直这样保持沉默,我可以给你这个权利,我没闲工夫浪费在你身上,这个案件百分之百可以零口供定案。”

    牛博生轻叹了一口气,眼神里带着一些犹豫,他的余光瞟向了在一旁记录的叶茜,这一切没有逃过明哥的眼睛。

    “小龙,你接着记。叶茜,麻烦你先回避一下。”明哥对叶茜一向很客气。

    叶茜心领神会,走出了审讯室。

    审讯室的铁门被牢牢地关上,明哥接着走到牛博生面前,帮他点燃了一支烟。

    显然,这是他第一次吸烟,审讯室里回荡着他剧烈的咳嗽声。

    “说说吧。”明哥回到了审讯桌前帮他开了个头。

    牛博生低头冷静了一会儿,他的内心仿佛在做着极大的斗争。

    “我已经给你留足了面子!我尊重你,希望你也能尊重我!”明哥言辞犀利地用手指着和他隔着铁栏杆的牛博生。

    这句话就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牛博生缓缓地抬起头,用正常的语速开口说道:

    “我和王晓乐是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如果不是我父亲要我子承父业,或许我们大学也会是同学。”

    明哥坐在一旁认真地聆听,丝毫没有打搅的意思,我则是在键盘上飞快地记录着牛博生所说的每一句话。

    “乐乐在我的眼中就像是天使一样,小学时她在班级里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肩膀上扛着三道杠。她的学习成绩很好,一直是我的榜样。”牛博生提起这些往事,嘴角带着笑容。

    “后来到了初中,我们刚好又分到了一个班,整个初中三年,我一直坐在她的身后,我很喜欢静静地趴在桌子上看着她的一笑一颦,她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细小的动作我都可以如数家珍。”

    说到这里,牛博生稍微停顿了一会儿:“从初一那会儿,我就很迷恋她身上的那股沁人心脾的香味,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只属于她的味道。我在梦里无数次跟她牵手,无数次幻想着她跟我漫步在田野间,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女神,谁也无法替代。”

    牛博生的脸上露出了痴迷的表情,而就在转眼间,他的脸忽然阴沉了起来,语速也渐渐放慢。

    “到了初二,我发现乐乐谈恋爱了,对象是我们班里的吴达。我很看不起吴达这个人,父母都是农民,自己的学习也一塌糊涂,整天油嘴滑舌哄女生开心,他除了有一张长得还算过得去的脸,没有一点比得上我,我真不知道乐乐怎么能看上这样的男人。”

    “你当年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去追?”明哥问的这句看似是题外话,其实却是引导审讯的点睛之笔。真正的审讯专家不光要注重嫌疑人的供词,还要能把握住嫌疑人在整个供述过程中的态度转变。很显然,问话问到这里,牛博生的情绪有些失控,嫌疑人在激愤情绪下的证词会存在一些偏差,而明哥的这句话对牛博生其实是一个引导。

    果然,听明哥这么问,牛博生的态度平和了很多:

    “我母亲死得早,是父亲一个人把我拉扯大,在我上初中那会儿,早恋是学校绝对不允许的,被抓到了肯定会被请家长,我不想让父亲伤心,而且当年我还有些自卑。”

    “你是一个孝顺的儿子。”明哥点头夸赞。

    牛博生微微一笑:“虽然我知道乐乐已经成了别人的女朋友,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她在我心里,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就这样,我默默地在她的身后,关注着她,喜欢着她,一直到高中毕业。”

    “高考那会儿,我本想和乐乐选择同一所大学,可我的父亲坚持要让我学医,看着父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我带着无奈选择了咱们省的医科大学。”

    听他这么说,我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我们的学校在省城,而乐乐的学校就在本市,我第一次离开她那么远,上学期间,我的心里开始不安,我每天做梦都会梦到乐乐的影子,走到哪里都似乎能闻到她的味道。”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简直都要抓狂了,我开始出现幻觉,一种让我失去自我的幻觉。这个幻觉是只属于我和乐乐两个人的世界,我们两个赤身裸体地在只有我们的世界里疯狂地做爱,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我能感觉到她已经融入到了我的身体中,渗入进我的骨血。”

    我没有尝试过谈恋爱的滋味,无法去理解此刻牛博生所形容的那种场景,而明哥却屏息凝视,生怕漏掉了一个字眼。

    “再后来,每当我对乐乐的思念无法抑制时,我便开始一边幻想着她的模样,一边手淫。久而久之,我养成了习惯。”

    听牛博生说起这一段往事,我才知道明哥让叶茜出去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我的心里在开小差,可牛博生的话却一直没停过:“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学毕业,我放弃了省城优越的条件,选择回到云汐市妇幼保健院做一名妇产科医生,为的就是能离乐乐近一些。我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剖腹产,最多的一天要做十几台手术,虽然很累,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每天晚上,我都会走到乐乐家的楼下,看着她关灯入睡,我觉得这对我来说真的是太幸福的事情了。”

    我抬头看了一眼牛博生迷离的表情,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战,作为正常人的我,根本理解不了他的举动。

    “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勇气去追她,最终一个我不得不接受的残酷现实还是出现了,乐乐结婚了,新郎是吴达。得知这个消息,我失眠了整整三天,也就是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也彻底想通了。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吗,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占有,能看到她快乐也是一种幸福。看到吴达对乐乐那么贴心,那么认真,我也算是认了。他比我更有资格拥有乐乐。”

    牛博生咽了一口唾沫润了润喉咙:“吴达给乐乐在山城小区买了一套新房,那间房子的总价是三十万,而吴达只花了二十万。”

    “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因为那套房子是我让熟人低价转给他的,我又私下里给他们俩补了十万元的差价。”

    “你为什么这么做?”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关注着乐乐的一举一动,我知道乐乐的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我就是想帮他们一把。”

    “王晓乐跟吴达不能在一起,你不正好可以追求她了?”明哥也问出了我的疑问。

    十八

    牛博生微笑着摇了摇头:“你这么说,因为你不了解乐乐,就算是他们两个不能在一起,她也不会选择我,因为我属于偏内向的男人,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

    “这点,你倒是看得很透!那后来呢?”

    “我朋友的那间房子,我以前经常去,我知道站在她的楼后面的一颗歪脖子松树上,能看清楚整个房子的布局,所以从吴达和乐乐搬进去的那一天起,我几乎隔两天就会去那里一趟。”

    “去那里干什么?”

    “之前我趁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在卧室和卫生间的窗帘上做了手脚,这样我每天可以在树上看到乐乐的生活起居。”

    “是不是还包括她洗澡和上厕所?”明哥插了一句。

    牛博生丝毫没有避讳:“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也有性需求,为了乐乐,我这么多年没有接触过任何的女性,我看着她洗澡,看着她跟吴达在床上翻云覆雨,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然后你就在树上面手淫?”

    “对!”牛博生回答得很爽快。

    “说说这方面的细节。”

    牛博生点了点头:“我父亲开了一家社区医院,每年计划生育服务站都会送很多免费的安全套过来,但这种安全套质量太差,没人敢用,送都送不掉,在我们家的诊所堆了好几千个。所以我干脆拿来手淫,为的就是防止精液沾到裤子上。”

    “你每次使用完的安全套都扔在了哪里?”

    “我会把使用过的安全套打成结,装在口袋里带回来,我是学医的,有这方面的洁癖,不喜欢把这些东西乱扔,尤其是从我自己身上流出来的。”

    “你每次手淫之前,是不是都事先戴上乳胶手套?”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牛博生有些惊讶。

    奶奶的,我当然知道,处理一夜的安全套包装袋,累得手都快得帕金森综合征了,一枚指纹都没有。我在心里小声暗骂了一句。

    “接着往下说吧。”明哥没有正面回答。

    “警官,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有这种习惯,因为我经常做手术,不管是接触患者还是接触自己的私密的地方,如果不戴乳胶手套,我会感觉很别扭。”

    “说说你每次的来回路线。”

    “我起先几次是直接从小区的铁丝网上翻过去,可翻护栏的动静太大,我怕时间长了会让乐乐产生警觉,所以只能每天从后山爬过去。”

    “你有穿钉鞋的习惯?”

    “算是吧,我平时不穿,只有晚上爬山的时候才穿,要不然脚底容易打滑。”

    “你把案发当晚的情况给我仔细地说一遍。”

    牛博生听言,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吴达跟乐乐结婚才一年就离婚了,乐乐的母亲给她介绍了一个叫黄冲的家伙。这家伙的底子我查过,就是一个下三烂的坯子,嫖妓、乱搞男女关系,他还跟自己的下属有一腿。我本以为乐乐会拒绝,没想到她竟然同意跟这样的男人交往,这个叫黄冲的还不止一次去过她的家。”

    讯问进行到这里,空气中紧张的分子开始活跃起来。

    “我一直默默地喜欢她这么多年,她最后就是要找一个这样的烂货做老公?我为她付出多少,吴达为她付出多少?她这样做,对得起吴达吗?对得起我吗?”

    牛博生已经开始咬牙切齿。

    “自从这件事后,我对她已经失望透顶。可最让我气愤的是,前几天晚上,她竟然打电话给吴达,吴达刚进家门口,她就像一个婊子一样冲了上去,跟吴达在家里疯狂地做爱几个小时。难道她自己心里不清楚,再过三天就要跟黄冲结婚了?”

    “在我的眼里,王晓乐就是一个满足不了的荡妇,吴达都已经跟她离婚了,她还戏弄他的感情用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她在我的心里从小就被奉为高高在上的女神,我曾经都有为她去死的冲动,她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我三分之一的人生都被这个女人给毁了,被她给骗了。我要杀掉她,我一定要杀掉她!”

    牛博生像一只疯狗一样在审讯室内咆哮。站在门外的几个侦查员一把将门推开,却被明哥给挡了出去。

    “我知道我忍不住了,我对她这么多年纯洁的爱,已经被她的举动染成了彻底的黑色。那晚,我从口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术刀,翻越阳台来到了她的屋里,当时她正在沉睡,并没有注意到我站在她的床头。”

    “我抓起她的头发,使劲地朝床头柜的尖角撞了过去。我也不知道撞了多少下,一直到她停止了心跳。”

    “把她杀了以后,我依旧没有解气,我想到要奸尸,于是我把她的下半身衣服全部脱了下来,可后来一想,她这么肮脏的身体不值得我去这么做。”

    “为了解气,我开始用手术刀在她的大腿上使劲地划着刀口,一直到划累了才停手。”

    “我在喘息的过程中,又闻到了那种久别的香味,只属于王晓乐一个人的味道,香气夹杂着血腥,我觉得是那么恶心。于是我拿起手术刀,把她身上的所有体毛全部刮掉,扔进了马桶里冲走。”

    “做完这一切,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一想到这房子还有我的十万块钱在里面,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到厨房里找来一把菜刀,把她的整个头切下来,摆在床的正中间,用她那肮脏的血在墙面上写满了污秽的词语。一直到我的手没了力气,我的怒火才稍微平息了一些。”

    “之后你又做了什么?”

    “我在卫生间里把乳胶手套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便离开了房间。”

    “你漏掉了一个细节,你再仔细想想。”明哥提醒道。

    “细节?”牛博生皱起了眉头,但也就在转瞬间,他的眉头舒展开来:“我在临走之前又在厨房里找了一些胡椒面,撒在了屋子里。”

    “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经常看法制节目,因为我杀王晓乐的时候已经耗尽了体力,我怕我离开的时候,你们用警犬搜索我的气味,然后找到我,所以我就想当然地在现场撒了一点胡椒面。”

    “哼,你想得还挺周到,不过你多虑了。”明哥冷哼一声。

    牛博生没有说话。

    “说说你的逃跑路线,还有你穿的那双钉鞋扔在哪里了?”

    “我杀完人,从大门直接离开了王晓乐的住处,等我出门我才发现,我的上衣上都是血,于是我想先把血迹洗一洗再跑,要不然街面上巡逻的警察肯定会抓到我。”

    “我经常来这里,知道小区外不远有一处水塘,我趁着夜色跑到了那里,由于我当时有些紧张,我蹲在池塘边洗血迹时,一个趔趄掉进了水塘里。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了上来。既然带血的上衣已经湿透,我就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衣服扔进了池塘里,为了不让衣服漂浮在水面,我还在衣服里裹了块砖头。”

    “做完这些,我准备一路小跑回家,可我全身湿透,晚上的气温又太低,实在冻得受不了,我就想着找点东西御寒。我天天爬山路过这里,知道在一个巷子里住着一个拾荒者,我从他手里抢了一件棉衣,跑回了家里。”

    “你的钉鞋、乳胶手套、作案用的手术刀都在哪里?”

    “案发后全部被我销毁了。”

    按照牛博生的口供,现场的所有物证全部都得到了印证,这起影响十分恶劣、作案手段令人发指的凶杀案件,只用了不到四天的时间,便成功告破。

    十九

    案件破获当晚,距离云汐市北两千公里的地方,雪夜。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句词,把北方冬天的雪景形容得是恰如其分。

    咯吱,咯吱。深夜,一座从外表看来极为普通的农家小院外,传来了一阵阵鞋底碾压积雪的声音。

    借着皎洁的月光,一位身穿皮草的年轻女子轻盈盈地朝院子的铁门走去。女子在紧锁的红色大门前停下了脚步。她从口袋中抽出戴着黑色皮手套的右手,把挡住她清秀面庞的口罩掀开。女子的头抬起四十五度角,仰望着院墙的上方,视线正好落在了围墙顶部的红外摄像头上。

    身份被确认,院子的红色铁门哐啷一声被打开,女子重新戴上口罩,伴着刀割似的冷风,走进了院子当中的一间平房之内。房间内只是象征性地摆着几件家具,从屋内落满的厚厚尘土来看,这里没有任何生活起居的痕迹。

    “嫂子!”女子刚一进门,两名荷枪实弹的东北大汉恭敬地喊道。

    女子把身上厚重的皮草随手脱掉,扔给了其中一名大汉。

    “火哥在哪里?”

    “在小型会议室。”

    女子走到衣柜旁,用手使劲地转动了一件看似不起眼的摆件。

    伴着一阵嘎吱、嘎吱的齿轮声,一个LED电子屏出现在了墙面上。她先将眼睛的瞳孔对准两个圆形镜面,在嘀的一声之后,她又把双手十指贴附在泛着蓝光的屏幕上,在一切确认无误后,一道隐藏在墙内的厚重金属门缓缓地打开。女子加快脚步,走了进去。

    门的另一边,是一个占地几千平方米的地下工厂,空气中飘散着刺鼻的味道。

    她微微地皱起眉头,掏出一块手帕按压在那高挺的鼻梁上,然后加快了双脚的频率,走进了一间板房内。

    屋里已经坐了三个男人。

    “火哥。”她一进门,就冲着坐在会议桌主座上的男子喊道。“火哥”年纪四十五岁左右,圆脸、鹰钩鼻,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

    “嗯。”火哥应了一声。

    “嫂子。”

    “好,老三。”被她唤作“老三”的男人因为早年被仇家剁去四根手指,所以得了一个“六爪”的绰号,六爪三十多岁,体格健壮,脖子上有一处很惊悚的蝎子文身。

    “知道有事,还来这么晚。”房间内另外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小声嘀咕了一句,从面相看,他比六爪大不了多少岁。

    “老二,他妈说什么呢?这是你嫂子,没大没小的。”从说话的语气不难看出,火哥才是这里的老大。

    “就是,疯子,你也太没大没小了。”六爪也跟着训斥道。

    “你大爷,疯子是你叫的?”说着他一巴掌拍到了六爪的肩膀上。

    “好了,不要闹了,现在丹青也到了,我们谈点正事。”火哥开了口。

    一提到正事,屋内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

    “上次湾南省最大的销售商‘鲍黑’,看得起咱们,从咱们这里拿了不少货,他现在有件事需要咱们去办,所以我才把你们几个这么晚召集过来。”

    “火哥,你是知道的,如果是谈那方面的生意,我是不参与的。”丹青点了一支女士烟,深吸了一口。

    “你说得轻巧,不做这生意,我们上千号兄弟吃什么喝什么?”疯子小声地顶了一句。

    “老二,你给我闭嘴,别以为咱三个以前是一个屯子出来的,我就不敢抽你,这是你嫂子,给我放尊敬点。”火哥有些怒了。

    疯子被劈头盖脸一顿训斥,老实了许多。

    “丹青,你别往心里去啊。”火哥赔笑道。

    “没有,火哥你多虑了。”丹青面无表情。

    “没事就好,那咱们言归正传,这次鲍黑求我们的事情不是关于那个,而是一件小事,这件事必须要由丹青你去完成。”

    “难道他是想……”丹青好像明白了。

    “对,就是这件事。如果这件事我们给办好了,以后整个湾南省一半的货,都是由我们来提供。”

    “什么,一半?这个鲍黑出手那么大方?”疯子兴奋得手舞足蹈。

    “没有问题,这件事包在我身上。”丹青没有丝毫的犹豫。

    “鲍黑提出,要七套,有没有难度?”很显然这是行里的黑话。

    “七套?”丹青听到这里,有些蹙眉。

    “怎么,有难度?”火哥有点担心。

    “没有,我可以提供七套,但是在哪里交接?”丹青似乎做了很大的妥协。

    “湾南省,云汐市,你的家乡。”

    听到这个地名,丹青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我知道……可是……”火哥看起来比丹青还要为难。

    屋内三双眼睛盯着丹青,直到烟卷燃灭,她始终没有出声。

    “要不……”

    “我去!”丹青打消了火哥的顾虑。

    “当真?”火哥激动地双手抓住了丹青的手腕。

    “嗯!”丹青平静地点了点头。

    火哥兴奋地拍打着桌面,信誓旦旦地说:“你这么多年没有回去过,正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回去一下,我让疯子和六爪陪你一起,这样可以绝对保证你的安全。通过我的接触,鲍黑这个人为人应该不错,也不会为难咱们。”

    “火哥放心,这件事既然交给了我,我就会给你办好!”

    “好!有你这句话我心就放肚子里了!”随着火哥很有穿透力的笑声在屋内响起,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即将被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