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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失路 > 第27章

    这一片草原上住着赛尔江一大家子,他的父母叔婶、兄弟姊妹以及下一代的孩子们,家族人口有二十多个。他们家几代人都以放牧为生,逐水草而居,是流着游牧民族血液的乌恰克族人,粗犷豪放又热情好客。

    今天周轶叨扰,她解释说自己是外地人,在附近游玩时迷了路,不慎和男友走丢了,见这边有毡房就想过来找人帮个忙的。

    赛尔江一家面对她这个贸贸然的外来客并不见怪,反而很欢迎,他们体谅她一个女孩子落了单,对她嘘寒问暖的又前后招呼她吃东西,还热情地邀请她参加晚上的宴会。

    赛尔江有两个哥哥两个妹妹,他的大哥几天前喜得一子,这是草原上的一大乐事,按照草原上的习俗,这是要载歌载舞庆祝一番的。宴会不仅只有赛尔江一家,他们还请了原上的其它牧民一起参加,往来人员十分热闹。

    毡房前生起了一堆篝火,上头架着一头烤全羊,油滴滴落下滋滋作响,空地上围着篝火摆了长长的矮桌,桌面上大盘小盘摆着各式的美食,有硬菜有点心当然还少不了域城的瓜果。

    佳肴美馔琳琅满目,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履舄交错其乐融融。

    丁琎在近处勒了马,他先行从马背上下来,又扶着周轶小心翼翼地落地。

    “来了撒。”赛尔江先引着丁琎去栓了马,之后给家里人介绍了下他,周轶白天里和他们说过,她的男朋友会来接她,所以他们见到突然出现的丁琎并不意外。

    赛尔江的父亲名叫吐尔逊,母亲是阿依努尔,他们很热情地招呼着丁琎和周轶,一家子特地把他们的位置安排在了长桌的中间,分烤全羊时还把整个羊头和最有油水、肉质最好的羊臀肉分给了他们。

    周轶盯着那个烤的焦黄的羊头看了好几秒,她并不是矫情地觉得这只羊很可怜,只是单纯地第一次吃羊头肉,有点无从着手。

    丁琎拿“皮恰克”把羊肉片成易入口的小块,然后把盘子推到了周轶那儿。

    周轶低头扫了眼盘中餐,眸波微澜。

    不解风情倒是另说,绅士风度还是有的。

    她尝了一小块的羊肉,慢慢地嚼着,细细回味。

    “吃得惯?”丁琎问了句。

    “嗯。”

    牧民处理羊肉的手法很简单,仅仅只是撒了盐并不添加其余的佐料,很好地保留了食材本身的风味,羊肉烤的恰到好处,外皮焦酥内里多汁,肉质鲜美肥而不腻,也没有她不喜欢的膻味。16595

    周轶指了下那个羊头,转头看丁琎:“这个……有什么讲究吗?”

    丁琎手上动作未有停顿,见她好奇就给她解释了:“乌恰克族人会把整只羊分为几个部位,羊头一般是献给长辈或者尊贵的客人的。”

    赛尔江一家给了他们最高的礼遇。

    这时赛尔江端着两个大碗走过来,他先问:“羊肉好吃吗?”

    周轶对他点点头。

    “那就好,我还怕你吃不惯撒。”赛尔江把手上的碗放下,示意他们,“酸奶,自己做的,尝尝。”

    周轶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口放进嘴里,没忍住蹙了下眉。

    赛尔江一点都不见怪,像是早就料到她会有此反应,大笑着问:“太酸呢嘛?”

    “有点。”周轶觉得自己的舌尖都有些涩。

    “迪娜尔。”赛尔江起身喊他的妹妹,对她说了句哈语,没多久迪娜尔就捧着一个小罐子走过来。

    赛尔江把罐子递给周轶:“加点蜂蜜会好点撒。”

    蜂蜜罐子一掀开,周轶就闻到了一股沁人的花香。

    丁琎一闻就闻出了蜂蜜的出处:“薰衣草蜜。”

    赛尔江冲他竖起大拇指:“蜂蜜是从霍城带回来的,那儿的蜜蜂采的都是薰衣草的花蜜撒。”

    周轶舀了两勺拌进酸奶里,再尝时酸奶的口感温和,酸甜适中,她喝了半碗,胃口大开。

    阿依努尔和迪娜尔端上了两道菜上来,赛尔江一一接过,又顺道介绍了。

    “纳仁,还有熏马肠,这是我们乌族的特色菜,外面可很难吃到正宗的撒。”

    纳仁底下铺着一层面皮,面上撒了一层羊肉,还放了洋葱和胡萝卜,马肠比平时常见的香肠还粗上几倍,主人还特地把它切成了片状。

    周轶是第一次吃马肉,和以往吃过的所有肉类不同,马肉自有它独特的口感和味道,她形容不出来,只是觉得新奇。

    这场宴会除了丁琎和周轶,余下牧民相互认识,大概是怕他们觉得尴尬不自在,席间频频有人主动和丁琎周轶攀谈,一点也没冷落了他们。有些年长的牧民东语不纯熟,丁琎也能用哈语和他们聊上,周轶听不懂,他就在一旁当着翻译,刚开始她还有些拘谨,可草原民族生性热情好客不拘小节,一来二去地聊了几句她也就放得开了。

    一场热闹的宴会自然是少不了酒的,席间喝的酒是赛尔江自家酿的马奶.子,用小木盆装着,自舀自饮。

    丁琎和周轶是外客,和人交谈的时候免不了要喝酒,牧民们喝酒都是一碗一碗地畅饮,他们也不能一口一口地啜饮。

    周轶起初还不大习惯马奶.子的味道,不知第几碗后她的味蕾开始捕捉到了它的醇香浓厚,竟然还有些食髓知味了。

    赛尔江的大哥携着妻子过来敬酒,祝词过后就一饮而尽。

    周轶捧着碗站着,对着他们示意了下后就仰头把碗中酒灌进了肚子里。

    丁琎喝得更快,放下碗时他看到周轶的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

    马奶.子虽是奶酒,后劲也是很强的,何况这样豪放的“海饮”她不一定适应的来。

    “不能喝就别喝了。”丁琎对她说。

    周轶坐下,一手托着腮看他:“你别小看我的酒量。”

    丁琎知道她的脾性,越劝越来劲,索性不再和她多费唇舌,只不过每次在舀马奶.子时都给她的碗里少舀了一些。

    草原上的宴会自然不只是吃吃喝喝,酒酣耳热之际,一些小伙子就提出要来一场摔跤比赛助助兴,作为主人及一家之长的吐尔逊也拿出了彩头——一把新打造的“皮恰克”,刀锋锋利,刀鞘精美。

    草原上的男子都会在腰间别一把“皮恰克”,既是装饰也是工具,有了这个彩头,男人们更是被激起了热血。

    比赛没有什么严格的赛制,主要遵循的是自愿的原则,两两PK,赢的人相当于是擂主,等着下一个挑战者上来,赢了一场不算赢,能站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胜者。

    摔跤比赛就在长桌前的空地上,前面男人们较得激烈,底下的欢呼声也是此起彼伏。

    乌族的汉子都不怯场,几轮过后,还留在场上的人是赛尔江,他人高马大的,光着膀子更显身形壮硕。

    “还有人吗?”赛尔江环场走一圈,身上的汗水在火光照耀下闪动着,他似乎还没尽兴,在等着下一个挑战者。

    赛尔江走过周轶面前时,她突然开口了:“丁队长。”

    丁琎一听她这个称呼就顿觉不妙,果然下一刻就听见她说:“你上去试试?”

    周轶歪着头看他,火光似乎把她眼中的寒冰融化了。

    丁琎本以为她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却听见她接下来说:“你送我的馕戳子丢了,介意再送我一件纪念品吗?”

    丁琎一下就听明白了她的言外之意:“想要那把刀?”

    周轶坦诚地点头。

    “皮恰克”是短刀,便于携带,也的确适合防身。

    丁琎也只是忖了片刻,很快就站起了身,他脱下自己的外套丢在位置上,上场前和周轶说了句:“等着。”

    丁琎会上前挑战显然让其余人都吃了一惊,很快底下的人就爆发出了阵阵的掌声和欢呼声,他们赞赏有勇气的人。

    赛尔江见丁琎上前挑战也是意外:“会摔跤?”

    “会一点。”

    摔跤是草原上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娱乐活动,草原上的男人从还是个小萝卜头开始就在草甸上摔跤打滚,除了草原民族和专业摔跤选手外,鲜少有人会特地去学习这项技能,所以当丁琎说他只会一点儿时,赛尔江信以为真了。

    赛尔江第一次被摔在地上时还觉得丁琎是运气好,第二次躺在地上时他开始认识到自己轻敌了,他不服气,第三次交手时他使出了浑身解数。

    赛尔江再次扑向丁琎,两只手抓住他的臂膀,咬牙使尽全力想要把丁琎掼倒在地,可丁琎下盘稳固,在强攻下几乎纹丝不动。

    丁琎和他僵持了会儿,最后抓住赛尔江的裤腰带,他的双臂肌肉贲张似有千钧之力,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就把他掀翻在地。

    赛尔江仰躺在地上气喘吁吁,他喘匀了一口气突然大笑,反复用哈语说着“厉害”,丁琎朝他伸手,赛尔江拉住他的手从地上起来,他虽然输了但神情并不落寞反而更加兴奋,对于丁琎他是心服口服。

    底下有人不相信丁琎居然能赢过赛尔江,刚刚落败于赛尔江的小伙子们纷纷上前欲要亲自试试丁琎的实力,丁琎来者不拒,和他们较上了几回,最后那些人无不对他是心悦诚服。

    丁琎成了最后的赢家,吐尔逊亲自奉上了那把“皮恰克”。

    周轶一直在场边观战,对于这个结果她并不意外。

    丁琎活动了下筋骨,稍稍出了点汗,回到位置时他并不急着把外套穿上,而是先把刀递给了周轶。

    刀鞘是牛皮缝制的,很有民族特色,周轶拔出刀端详着,刀锋还很新,一点划痕都没有。

    席上有人注意到了他们那边的小动作,笑着说:“在我们草原上有个说法,一个小伙子要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就会把自己的‘皮恰克’当作信物送给她,姑娘要是接受了就表示她也喜欢那个小伙子,以后这小伙子是可以凭借这个信物去娶她的。”

    “小伙子,你以后可不能辜负了人家姑娘。”这话是吐尔逊大叔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