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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都市 > 十年忽悠 > 第 51 节

  第二天早上,艾米醒来时已经八点多钟了。她好像一点也没感觉到时差,可能早就全盘西化了。她本来还想睡一会,但记起甄滔说过白天要把沙发床收起来,于是赶快起床,想把沙发床收起来,结果左推右推,怎么都推不回去了。

  甄滔跟导师有MEETING,已经到学校去了。艾米急得要命,跟子修打个电话,子修不在,只好跟ERIC打电话。ERIC问了一下,说:“我马上过来。”

  艾米生怕在ERIC到来之前,房东就闯来了。有这么个沙发床摆在这里,可能怎么说房东都不会相信她只是个串门的朋友。她想,要是被房东发现,把她们两人都赶出去,就害了甄滔了。正在焦急中,ERIC来了。艾米象见到了救星共产党一样,激动不已,觉得他形像也高大多了,人也漂亮多了。看来“感情”就是感激生情哪!

  ERIC轻轻一推,就把沙发床收起来了。他又把沙发床拉出来,告诉艾米怎么收,他讲了要领,让艾米实习了几次,估计没问题了,他问:“今天准备干什么?要不要我带你去办事?我今天很空。”

  艾米说:“不用了吧,我ROOMMATE答应下午带我去的,你帮我收了沙发床,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ERIC说:“等你ROOMMATE下午回来,可能办不了什么事了,还是我带你去吧。”

  艾米一想也是,就给甄滔留了个条子,然后让ERIC带她去办事。下午ERIC把艾米送回家的时候,甄滔已经回来了,见了ERIC,就“帅哥帅哥”的开了一通玩笑,ERIC也是“美女美女”的回应一通。ERIC告辞离开后,甄滔对艾米说:“我相机里还剩几张胶卷,想尽快照完了好拿去冲洗,给你照几张吧。”

  艾米很高兴:“好啊,我正想照了相寄回家去呢。”

  甄涛就在屋子里给艾米照了几张,然后建议说:“到外面去照几张吧。”

  两个人到了外面,甄滔却不让艾米在自家门前照,说:“别照我们这破屋子,免得你老妈看见了伤心。这是C大一个华人教授的房子,多少年了,也没翻新一下,住的都是我们大陆穷学生。我们到这条街上随便找个房子照照,都比这房子气派,照了寄回去也好让你老妈拿出去吹吹。”

  甄滔指指正对面的一幢楼房,“我们就照对面那栋吧,那栋有名气,拍过电视片的。让老甄去跟那几个黄毛妞说说,让你在她们草坪上照几张。她们很NICE的,肯定没问题。”

  艾米也是个照相有瘾的人,见那栋楼房着实漂亮,门前的草坪也葱绿可爱,就老实不客气地在上面摸爬滚打地照了一通。照完了,她问甄滔:“要不要我帮你照几张?”

  甄滔说:“不用了,这栋楼我老早就照过了。这么有名的地方,老甄舍得放过?”

  艾米好奇地问:“到底这栋楼为什么有名?”

  “死过人的。”

  艾米吃了一惊,不安地问:“死过人的?那你住对面——不怕?”

  “怕什么?死的又不是我。”接着,甄滔把那件事讲给艾米听。原来那些很漂亮的红砖白窗的房子,大多是兄弟会(FRATERNITY)、姐妹会(SORORITY)的人住的。只有隶属于同一个兄弟会、姐妹会的人才能住在同一幢房子里面。

  门楼上的那些字母是希腊字母,是那些兄弟会、姐妹会的名字。年青的美国学生都以属于某个兄弟会、姐妹会为荣。要想加入兄弟会、姐妹会还挺难呢,听说都要进行一番考验才能入会。考验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让你把头发染成某个颜色,有的是让你拉多少赞助,更多的是稀奇古怪的考验法,叫你吃虫子呀,叫你喝脏水呀,等等,总而言之,就是看你加入兄弟会、姐妹会的决心大不大。

  对面那栋房子住的是一个很有名的姐妹会的会员们,前年这个姐妹会因为考验准会员,出了人命,轰动一时。她们考验准会员的方式是叫准会员站在屋顶,闭着眼往外倒,看你信不信任别的会员会在关键时刻拉住你。结果有个准会员有恐高症,心脏又不大好,受测试的时候,因惊吓过度送了命。

  甄滔唯恐不乱地说:“那段时间,这里可真热闹啊,采访的呀、拍电视的呀,络绎不绝,校车都没法开,后来这事还拍成了电视片,可惜没把我们这栋楼拍进去。”

  晚上,甄滔去学校了,艾米一个人在家,想着对面那栋房子的故事,心里有点惶惶然。她觉得美国人真是一些奇怪的人,那些女孩住在那里不怕?出过人命的房子,在中国就被当作“凶宅”了,肯定没人敢住了。

  她记得JANE住过的那栋楼后来就被推倒了,旁边的几栋也都推倒了,在那里修了一个商场。她不知道那几栋房子被推倒重修是不是因为JANE的原因,但出事之后简家和对面的一家都不愿再住那里,绝对是事实。

  那几栋房子被推倒的情景,艾米是在电视上看到的,说是用的定向爆破技术,声音没有摄进画面,只看见那几栋楼一栋接一栋地向着同一个方向慢慢倾倒,先是出现一些裂缝,然后墙壁折叠一样地弯曲垮落,仿佛一个站立太久的巨人,精疲力竭地跪倒在地。

  不知道是为什么,电视上还放了一组反转的镜头。艾米惊讶地看见那几栋楼又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象睡醒了的巨人,耸耸身,好像把全身的疲劳一甩而去,又精神抖擞地站了起来,恢复了原状。那个反转镜头使她生出满腔的感慨,为什么人的生命不能反转播放呢?如果能,JANE就能从血泊中站起来,洗去身上的血污,又变回到从前那个大眼睛的女孩。

  如果能那样的话,她自己的生活也能反转回去,回到她刚刚认识ALLAN的那一天,可能有很多细节她会重复,但那些使她跟ALLAN疏离的细节,她一定会尽力避免。

  那天,艾米看完那个电视报导,就打了个的赶到那个地方去了,她觉得ALLAN一定会在那里,但那天她没有看到ALLAN。她夹杂在看热闹的人群中,看到那个她曾经跟ALLAN“唧唧我我”的地方变成了一堆残砖碎瓦,眼前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白发苍苍的ALLAN和白发苍苍的艾米,两个人在若干年后,回到这个地方,凭吊他们年青时的古战场,凭吊那个为了爱匆匆离开人世的女孩。两个人一定是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她记得那天她写了一首小诗,题目叫“爱的废墟”,意思是说再过几天,这堆残砖碎瓦就会被运走了,这栋楼就不留痕迹地从这个地球上被清除掉了。但是有谁成功地清楚过爱的废墟呢?也许只是用浮土把它掩盖起来了,也许只是在上面建造了一栋华丽的大楼,但下面那片废墟,却永远没法真正清除掉。

  现在她一个人呆在家里,老觉得屋子里有点森森然,不知道这间屋子有没有死过人?她想,甄滔是学医的,肯定不怕,就是这屋子死过人,她也敢住,但艾米自己怕得不行。正惊慌着,听到电话铃声,她吓得捂住耳朵,过了一会,才拿起听筒。

  电话是ERIC打来的,说今天见她没烧饭的锅子,刚好他有两个,想给她送一个过来,问方便不方便。艾米马上说:“方便,方便,你快送过来吧。”

  ERIC很快就开车过来了,见艾米神色不对,一个劲地问怎么了。艾米忍不住说了对面那栋楼的事,ERIC狠狠地抱歉了一通,说找房子的时候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呢?当时只想着这房子在校车线上,又符合你说的价格范围,就定下了。

  艾米很不好意思,解释了半天,说不是你的错,只怪我自己太胆小了。ERIC留下来陪她,说等你ROOOMMATE回来了我再走,明天我就帮你重新找个地方。

  快十一点的时候,甄滔回来了,看见ERIC,有点吃惊。艾米连忙把事情的原委讲了一下,甄滔说:“不用怕,别人住在那栋楼里的都不怕,你怕什么?”

  ERIC离去后,甄滔开玩笑说:“老艾好身手啊!一下就把ERIC泡到手了。也难怪,男生就是喜欢胆小如鼠的女孩,好显得他们胆大如虎。”

  艾米觉得真是冤枉,急忙申明说:“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真的。”

  甄滔哈哈大笑:“你怕什么?你以为老甄真的把这个香港仔当回事?你没听说‘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你要喜欢这件衣服,你尽管穿,我再找别的衣服。”

  艾米坚持说:“我是真的对ERIC没兴趣,我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他是我的初恋,在我彻底忘掉他之前,我肯定不会跟任何男生有——”

  甄滔打断她:“愚昧,愚昧,典型的本末倒置,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先找个人,再忘记他。你不找个别的人,怎么可能忘记他呢?我向来是让B帮我忘记A,让C帮我忘记B——,我现在可能忘到E或者F了。GOSH,再过几天,我会把英文字母全忘光了。不过我告诉你,这是最好的疗伤办法,不然你永远走不出过去的阴影。”

  “我跟你不同,你是个——很洒脱的人——”

  “嘿嘿,你不要看老甄现在这样洒脱,以前还不是跟你一样?以为只有等到情伤痊愈才有可能爱上别的人。初恋难忘,那是不假,但如果你尽快找个第二恋,也就马上忘掉了。

  我的初恋叫王波,长得象刘德华,但比刘德华高,很帅,很多女孩都很喜欢他。我也暗恋他,但我不敢告诉他,知道他看不上我。后来他硕士毕业了,很久没找到工作。那时他没有奖学金,没有工作,算得上穷愁潦倒。我从来没想过像他那样帅的男生会青睐我,但他居然来追我了,所以我们俩很快就同居了,就在这个APT里。

  我有奖学金,所以他的生活费用我都包了,每个月把我的奖学金花得精光,还欠了信用卡不少的钱。那段日子我们还是过得很快乐的,但后来他终于在纽约找到了一个工作,欢天喜地地过去了。春节的时候,我回了趟上海,按他说的,去了他家,帮他带了很多东西过来,还帮他把吉它背了过来。回来后,就听我一个在纽约的女友讲,可能王波有女朋友了,她碰见过他们好几次了。

  我打电话问他,他承认了,他说很抱歉,但他对我总是找不到那种感觉。我问他,我跟你带过来的东西怎么办?他说你寄过来吧,我会付邮费给你。我把东西寄了过去,他连邮费都没付我。”

  “这样的人,不要也罢。”

  “我也是这样想,吃一堑,长一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过感情上还是很难放下,毕竟是初恋,感情上身体上都是自己的第一次。初恋遇人不淑,很容易使人破罐子破摔,对爱情失去信心。不过很幸运,我很快就从这个打击中恢复过来了,因为我遇到了一个非常优秀的男生,不仅比王波更帅,而且很NICE。”

  “就是那个JASON?”

  “对了,你一下就猜出来了,”甄滔说,“那时我在北京楼打工,有一天,来了一个接ORDER的。以前老板雇的接ORDER的都是美国人,他嫌我们中国人口语听力不好,怕影响他生意,但这次是个中国人,而且是个男生,长得很帅,大家都叫他JASON。

  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因为他不仅帅,也很有气质,非常聪明。我特别喜欢他的眼神,很温柔,很——,怎么说呢?我们餐馆有人说他的眼神象耶稣的眼神。我不去教堂,不知道耶稣是什么眼神,但我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是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而且是插了刀不求回报的人。

  北京楼的老板是挑剔出名了的,但他挑不出JASON的毛病,因为他接ORDER从不出错,跟顾客的关系也处得很好。我们端盘子的忙不过来的时候,他就来帮我们,但是客人给了小费他从来都不要,我们要分给他,他也不要。他说他有奖学金,只是想体验一下打工的滋味。

  我一有机会就找他说话,大多数都是讲我和王波的事,向他诉苦。他懂得的人生大道理真多,特别是爱情方面,他三言两语就能开解我,让我笑出来。

  后来,来了个新大厨,因为不熟悉,炒菜很慢,盘子放在灶台上烤,再加上菜的温度,每只菜盘都是又热又烫,我只好在十个指头上都贴了胶布,不然没法端盘子。老板看见了,就骂我,说我娇生惯养,叫我当场滚蛋,把我气哭了。JASON出来打抱不平,老板说,你管闲事,我连你一起炒掉。JASON就辞职不干了,老板只好又把我们俩都HIREBACK。

  那段时间,我爱他真是爱疯了,可惜的是,他早已有女朋友了。”

  艾米好奇地问:“他女朋友什么样?一定很漂亮吧?”

  “嗯,很漂亮,是个ABC,混血儿,棕红的头发——”

  “那你——就这样算了?”

  “不算了还能怎样?”甄滔说,“人家ABC又漂亮又能帮JASON办身份,我算老几?趁着还没造成重大伤亡,夥计们,撤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