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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 第127章 怪诞都市(二十七)

    《棺中棺外》

    【我曾以为长大了就是结束。

    只要长大,我就可以摆脱掉那些暴力,虚伪,装聋作哑和颠倒黑白。

    可后面我发现,原来长大也不过是一个轮回。

    不过是从一个棺材,跳到另一个更大的棺材里。

    我看着小武常常会想到过去的自己,他在本子上画眼睛,又用圆珠笔戳破它们。

    他对这里很害怕,却又无法逃脱。

    我安慰他,长大后离开这里就好了。

    小武相信了。他喜欢坐在顶楼,因为在那里,他抬眼就可以看到天空,看到飞鸟,看到风。

    可长大后搬出这栋楼,真的就好了吗?或许,他会住进另一座长明公馆。那里仍然会有逼仄的楼道,混乱的电线,各怀鬼胎的邻里。唯一改变的是他的身份,他会从一个小孩变成了一个为生计奔波的年轻人。再然后他遇到爱人,会以情侣的身份入住这里。等后来他结婚生子,一家三口扎根于此。等他老了,又像房东一样守着一个房间等到死。真正死后,他就会埋在长明公馆的地下。

    人生的每个阶段,居然都可以在这栋棺材楼中看到对应的未来。

    我要离开了。

    回到清河镇,回到那个污蔑我、殴打我、辱骂我、逼我丢弃一切的地方。

    我离开的时候,小武坐在顶楼画画。长明公馆在地上投下阴影,四四方方的像个棺材。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在棺材中出生,又在棺材中死去。

    广播电台又新出了一个征文活动,要给小嘴讲故事的结尾写段结束语。我们为什么要讲故事?

    我抱着纸箱子离开:

    是啊,我们为什么要讲故事。

    当生死都没意义,故事也没存在的必要了。】

    “去抢钥匙。”

    叶笙低声对宁微尘说了一句。

    这一条赤红的监控线路让每个人都被自己的欲望所绊,陷入无法挣脱的泥潭。他们争吵、尖叫、辱骂,赤红了眼,殴打成一团。房东一方面去找卷发女郎算账,一方面又被愤怒妻子缠身。几人叠罗汉似的压在地上,老人苍白的头发被扯下大片大片,露出鲜血淋漓的头皮,房东声嘶力竭大叫,在打斗中,钥匙被地面摩擦,发出尖锐又刺耳的声音。

    一片混乱里,叶笙趁乱从她的身后,拿刀割断了钥匙。

    每个租客都已经杀红了眼,完全没关注这群外乡人。

    “走。”叶笙对从楼上跑下来的洛兴言和旁边已经看傻了眼的杨宗说道。

    杨宗望着月色下疯魔的都市,脚跟灌了铅一样。他抬头,看着公馆表面由监控线组成的血红色眼睛,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是时间紧迫,他们必须赶在春城第三天的黎明前离开这里。

    杨宗用手指狠狠掐了下自己的手臂,逼出眼泪后,快步跟了上去。

    杨宗喊道。

    “我今天在房东身边观察了一周,她一直没检查的地方在床底下!床底!”

    其实就算杨宗不说,就这么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地方,叶笙也能猜到会是床下面。拿着那串钥匙,走进101。

    叶笙反手就把门关上了。

    杨宗颤声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叶笙道:“把床移开。”

    洛兴言点头,他失去异能后,哪怕作为一个普通人,力量依旧奇大。将床掀开的瞬间,粉尘朴簌簌掉落,众人屏息凝神,意料之中看到床底下就是一扇门!

    杨宗呼吸急促,脸上喜不自禁,惊喜道:“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它!我们进去后,就能离开这里了是吗?!”他眼中全是兴奋和希冀。

    但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回答他的问题。

    打开这扇门,就能出去了吗?不,打开这扇门,才是真正的开始。

    叶笙脸色苍白,紧抿着唇,弯下身去,用钥匙打开了那个早就生锈的锁。门是往外拉开的,把门拉开后,一条漆黑的、通向地下的路出现在他们面前。叶笙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照明,往下面走。最开始只能过一个人,后面走的比较深,楼梯才可以让两个人并行。

    木质的楼梯质量不过关,吱哑吱哑乱响,没有一个人说话。

    杨宗沉默了,极度的寂静浇灭了他自以为马上要逃出生天的喜悦。他就算是再傻再迟钝,从洛兴言凝重的表情,也能看出来事态的紧急性。

    洛兴言紧握枷锁,调动全身的感官,去察觉周围的动静。现在唯一活下去的可能就是,故事大王过于轻敌,放任故事里的主角程小七以一个“人”的身份呆在地下室。他们杀死主角后,离开怪诞都市,摆脱春城的压制。恢复全部实力,再迎战故事大王。

    这是最好的,也是最天真的想法。

    否则,一群没有任何异能的普通人在地下墓地,对付S级异端故事大王,他完全想不到生还的可能。

    想到这里,洛兴言眼神复杂地看了眼叶笙。

    他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叶笙危险,毕竟能跟宁微尘站在一起肯定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之前在旧体艺馆体会过一次叶笙的冷静狠绝,如今在怪诞都市更是再一次加深了这个印象。太冷静了,太聪明了,也太果断了。

    地下墓地很冷。叶笙本来就身体不太好,往里面走时,脸上几乎毫无血色,可是他眼眸依旧很冷,像一把寒刃照亮黑夜。

    宁微尘道:“哥哥,你还好吗?”

    叶笙没有说话,他垂下眸,声音有点哑,冰冷却不容反抗的语气,响在楼道间,如同传达命令。

    “宁微尘,如果在里面遇见的不是程小七而是故事大王。我枪里还有一发A+级子弹,应该能拖住他一会儿。你到时候不要管我,原路返回,离开后,跑到长明公馆公交站,坐上13路公交车,去郊外故事杂志社的书库。如果程小七不在这里,就肯定被故事大王移到了那里。”

    宁微尘在黑暗中深深地凝视他,随后伸出手,与他十指相握。

    叶笙在阴山长大,掌心的皮肤布满了细密的茧子,他手指细长却有力,像是天生适合握枪。

    叶笙皱眉。

    宁微尘笑道:“宝贝,你这样,像是在说遗言。”

    叶笙很不爽:“我没再跟你开玩笑。”

    宁微尘淡淡道:“我也没跟你开玩笑,叶笙,如果在里面遇到的是故事大王不是程小七,我宁愿跟你一起死,也不想单独出去。”

    叶笙:“……你脑子进水了吧?”

    宁微尘摇摇头,轻笑地吻了吻叶笙的唇角:“没有。我一意孤行的前男友,你的个人英雄主义真的很重。”

    叶笙:“……”

    叶笙和他无话可说。

    他们走在最前方,交流的声音只有彼此能听见。洛兴言拿着手电筒,照着周围的环境,越看脸色越难看。而杨宗看着前面这种情况还在卿卿我我的两位大佬,哭都哭不出来。

    长明公馆的地下室是棺材林。一落地后,灯光一照,众人就看见了一座黑木棺,整整齐齐摆放在正中央,棺材的前方挂着白色纸花,贴着死者灰白的照片。死去的是个老者,目光幽森森看着擅入者,像是要活了过来。

    杨宗吓得大气都不敢出:“洛哥!洛哥!你说棺材里会不会有人。”

    洛兴言说:“你想多了,里面最多撒点骨灰。”

    绕过这尊棺材,往里面,是一个又一个土胚房,就跟长明公馆上面的构造一样,下面也是40平米的地方被化成四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里不是放着棺材就是放着骨灰盒。走着走着,叶笙踩到了一页纸,他拿起来一看,赫然是程小七的草稿纸。

    “程小七果然住在里面。”

    草稿纸上是程小七给电台的投稿,针对他们的第二次征文,关于电台的结束语。程小七第一行,写到【我们为什么要讲故事?】

    可是这句话后面,就再也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他不想写,还是没时间写了。

    “这里有封信!”杨宗也时刻留意地上。

    地下墓地黑灯瞎火的,程小七一定是抱着一堆东西躲在这里的,难免会有遗漏。

    他捡起来后,看到上面的内容,愣住了。

    “这封信是程小七妈妈给他寄来的,等等,他妈妈不是不要他了吗?”

    信上是女人温柔秀丽的字迹。

    【亲爱的小七:

    祝你十八岁生日快乐,很遗憾这样一个重要的时刻妈妈不能陪你一起渡过。但妈妈还是想和你一起分享这份成年的喜悦。

    今天有吃蛋糕吗?有在朋友的起哄下许愿吗?新的一年,对未来有方向了吗?】

    杨宗脸色发白:“……这也太讽刺了吧。”

    叶笙在时光书店就看到过类似的信件,所以也不觉得讽刺。

    程小七的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却在每年他生日都会雷打不动地给他寄一封信来。

    她不了解他的经历,缺席他的成长,却在信中极尽天真烂漫去构思他光辉灿烂的人生。

    不知道程小七看到这样的信件是讽刺多,还是感动多。不过看程小七把所有信规规矩矩整理好放箱子里的行为,估计还是感动多一点吧。

    毕竟他妈妈,是这世上唯一一个对他充满善意的人。

    杨宗说:“她这妈当的……”但杨宗把这封信看下去后,突然就愣住了。

    往后看女人娟秀的字迹,脱离那些不切实际的祝福后。她开始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说起了自己的十八岁。

    她说起家境贫寒被逼着辍学的心酸;年过十八就要嫁给一个陌生人的迷茫。她说自己当时的心情,她说这世界好像糟糕透了。

    她说,她过的不是一个正常的成年礼,但她希望她的小七能快乐的长大。

    【妈妈十八岁的时候过的很痛苦,可我想福祸守恒,我的小七应该会很快乐。开头的那段话是妈妈对你虔诚的祝愿。我愿用我的一切,换你无病无忧的成长。

    可命运变幻无常,万一你过的没妈妈想象的那么好该怎么办呢?

    我不敢想这件事,因为一想到这里,我就会难过得握不住笔。

    小七,很遗憾因为某些原因,妈妈不能看着你长大。我缺席你的成长,不知道你的烦恼,不知道你的痛苦,也不知道你的迷茫。所以什么祝福都好像空谈。

    你若是过的幸福,肯定不会看我这个失职母亲的信,我也希望这封信石沉大海;可你若是不幸呢,你认认真真看我写下的每句话,试图从中得到答案,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对不起小七对不起……妈妈想到这里有点止不住眼泪。嗯,我们不该谈论这些难过的话题。今天是你十八岁生日,生日快乐啊,生日快乐。

    妈妈跟你说我的十八岁,是想告诉你,年轻时觉得跨不过去的山,随着年岁长大,终有一天你回头看会发现它们只是一座又一座小山丘。小七,不要难过。】

    杨宗说:“她——”看着那些被泪晕湿的字和颤抖的笔迹,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叶笙自己的成长经历里根本没有母亲这么一号角色的出现,但他看着这些文字,也仿佛能够共情那种酸涩和难过。

    杨宗语气复杂说:“如果一个母亲是真的爱自己的孩子,哪会一直不出现呢。”

    洛兴言道:“你还没发现,程小七的母亲估计早就死了。”

    杨宗:“什么?死了?”

    洛兴言说:“嗯,这封信应该是她生前写下的。”

    杨宗恍然大悟:“所以她寄出的所有信。从程小七一岁生日到九十岁生日,都是生前写下的。那她为什么要一年一年寄,我觉得小时候还可以骗骗人。但长大了,程小七不可能不发现端倪。”

    洛兴言:“所以她在程小七成年的这一年,已经不再刻意遮掩了。小时候给程小七的信里,她一直都在编造出自己还活着的假象。”

    杨宗愣住,低喃:“这是在干什么啊。”

    叶笙这个时候开口了:“我一直觉得故事大王的童年很割裂,他日记里的单纯善良,完全不是那样的环境能够滋养的。现在我觉得,他这个一直不被人提及的母亲,或许在他破碎的童年占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宁微尘突然伸出手,抓住他的手腕,把他抓过来,低声道:“松开这张纸,哥哥。”

    叶笙愣住,但他听宁微尘的话,把纸松开。几乎是在他松开的瞬间,这张纸薄薄的书页就化为利刃,撕裂空气的声音响起。啪地一声,所有人用照明的东西,忽然都断了。

    一片黑暗里,唯独那张信,像是泛着微弱的荧光,如蝴蝶一样,往走道尽头走去。

    他们抬起头,在黑暗走道的尽头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隐藏在茫茫黑雾中的人,他很高,瘦到有点恐怖,苍白,脖颈前倾。从雾里伸出的抓住信的手,让人看到他的手上没有一块好皮肤。被炭火烧得焦黑,本就小拇指畸形的手指更显得恐怖。他的另一只手拿着一支笔。

    几乎是这个人出现的瞬间,叶笙和洛兴言瞳孔就紧缩成了一个点。

    空气中那股叶笙在淮城就时不时体会到的阴冷、压迫、窒息感。这一刻如潮水般,从逼仄的地下通道汹涌卷来!毁天灭地,掠过尽人身边的所有的空气!

    洛兴言发出一声闷哼,被击得后退几步,靠在墙上。他竖瞳里染上血色,手里紧紧抓住枷锁,浑身的肌肉紧绷成一线。杨宗更是直接被这S级异端的威压给逼得,跪在了地上,哇地一声,吐出了一大团泛红发黑的血。“他……他……”

    杨宗肺腑像是被一只手捏紧,碾碎,他眦目欲裂,话都说不出来了。

    旁边是林立的棺材。站在棺材森林尽头,故事大王慢慢走近,叶笙终于听清楚他的笑声。沙哑破碎的嗓音,笑的方式却像个小孩。

    “你们该死啊。”故事大王说。

    他的视线幽幽看着叶笙,天真和邪恶混淆,唯独杀意毫不遮掩。

    “又是你,又是你坏了我的好事。”

    “你破坏了我一个故事,还想破坏我第二个故事吗。”

    叶笙反握住宁微尘的手,让他后退一步。

    故事大王慢慢逼近的时候,宁微尘却在叶笙耳边轻声说道:“哥哥,看来我们运气不是很好啊,遇到的是故事大王。”

    叶笙:“……”他是故事大王,你是废话大王。

    宁微尘呼吸就落在叶笙耳边,他似乎是笑了起来。叶笙很烦他,烦到想捂住他嘴巴让他闭嘴。

    宁微尘道:“哪怕是故事大王的故事,他擅自进里面也是需要代价的。”

    叶笙:“你别告诉我他的异能也会被压制?”

    宁微尘:“那倒不会,怪诞都市里的规则对故事大王没用。但他想进来,必须以‘作者’的身份进来。故事大王需要放弃他身边所有的遮掩,在现实世界你是很难抓住第七版主的。因为S级异端,身边会自拥有一个‘场’。这个‘场’把他们真实的样貌、气息遮掩,同时给了他们无限隐匿的可能。一遇到不对,他就可以借助‘场’离开,任何人都无法阻止。”

    叶笙愣住。

    叶笙:“你是说,我们在这里,会看到故事大王的真面目。”

    宁微尘含笑:“嗯。”

    叶笙:“……宁微尘,你有没有搞清楚,现在需要逃命的是我们。”

    宁微尘:“逃不出去的。”

    叶笙“哦”了声,没再理他,面无表情掏出枪来。谁料宁微尘忽然揽住过他的肩膀,在他唇上一吻,然后把他往后一推,黑暗里他的声音轻柔,像是海妖动人心弦的蛊惑。

    “宝贝,我的命可就交在你身上了。”

    叶笙一下子瞪大眼,可是黑暗中,他借助微弱的光,只能看到宁微尘那双含笑的桃花眼,里面银紫色的流光若深海极光,

    宁微尘轻声说:“别忘了,我好歹也是A+级异端海妖的拥有者啊。”

    “宁微尘!”

    宁微尘说他一意孤行,其实宁微尘做事,明明比任何人都要独裁。

    宁微尘推开他的一瞬间。

    轰隆隆,立在走道旁的棺材林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往下坠。烟尘四起,同时挡住了他的视线。最后一眼,叶笙看到故事大王从黑雾里走出来,那是一个被烧得不成人样的人。他高瘦,扭曲,脸上身上是大块大块的伤疤,根本看不清模样。那双梦里曾见过的,安静到荒芜的眼睛,如今沾染了说不出道不明的诡异。

    故事大王拿着一支笔,站在故事的尽头。

    一块碎石从天而降,重重砸在叶笙的肩膀上,石子尖锐,顷刻间就砸出一个血坑。叶笙垂眼,掩去眸中的杀意,转身就走。他跑的很快,一路棺材倾倒,他穿过混乱的烟尘,往外跑去。

    长明公馆门外,几位租客还在撕咬殴打。剩小武一个人,脸色发白,跟丢了魂一样,和那只血红的眼睛对视。他一动不动,扬起头。红色的光刺激着他的瞳孔,到最后,小武好像看到这栋楼表面覆盖了密密麻麻红色的眼睛,如不透风的网把他笼罩。

    “你在看什么呢?”

    突然一道熟悉温和的嗓音从身后响起。小武转过头,看到了一个清秀瘦弱的青年站在不远处。他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和黑色牛仔裤。青年抱着一个纸箱子,和这里荒诞讽刺的人间形成鲜明对比。他五官很普通,单眼皮,不算高的鼻梁,但是身上书卷气很重,眉眼间好似永远笼罩着脆弱和疲惫。

    在别人眼里,总是充满怪味、孤僻、没文化、品质低劣的程小七。在小武眼里,这一刻却像是一个救世主。

    小武看着他,看着看着,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

    小武哽咽着说:“我找到了偷窥者。”

    程小七笑了起来,道:“唉,那不是好事吗。”

    小武摇头,他难过地蹲下身子来。

    程小七放下箱子,走过来,叹息一声,摸了摸他的头发。

    小武喃喃说:“我常常做梦,我梦到这栋楼里到处都是眼睛,它们在窗外、在天花板上、在墙上、在柜子里,它们无孔不入,它们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窥探着我。我很害怕,我快要疯了。我以为找出公馆里的偷窥者就能解决这一切,但现在……我发现……我发现……”

    程小七笑着说:“发现原来公馆里每个人都是偷窥者吗。”

    小武难过得快要哭出来。

    “对,发现……我好像这辈子,都无法摆脱这些眼睛了。”

    程小七哀伤地看着他,看着这个抱着书包大滴大滴落泪的男孩,仿佛想起当年的自己。程小七低声说:“不会,我说过的,你长大就可以了。”

    小武艰难地说:“长大就可以?”

    程小七点头。

    他蹲下身,拿出小武的田字本,看着上面被他密集画满又涂毁的眼睛,没忍住笑了下。

    程小七说:“我小时候遇到想不通的事,就喜欢写故事,让故事里的英雄来给我报仇。你比我胆子还大一点啊。”

    “怎么会摆脱不了呢。”

    他撕下小武的一页作业本,将它折成了一个纸飞机。

    “等你长大后,坐上飞机。离开这里,就什么都能摆脱了。嗯,摆脱眼睛,摆脱嘴巴,摆脱一切争吵污蔑殴打辱骂。呼,飞机起飞的瞬间,什么都在你身后,不存在了。”

    小武眼泪婆娑看着他。

    程小七笑了下,他往纸飞机哈了口气,然后挥起手臂,将纸飞机飞向了长明公馆正中间的那只血红之眼。

    “我要走了啊小孩。”

    “希望下次见面,你比我见你的任何时候都要自由。”

    小武呆呆望着他,但是很快视线又被那个纸飞机吸引住了视线。

    它在风的衬托下,跌跌撞撞,砸向那颗监控线缆组成的眼球,跟他无数次用鼻尖把眼珠戳的稀巴烂一样。

    这一次,纸飞机的尖端栽在最中央,噗呲的星火一闪而过来。

    他看到纸飞机着火了。

    纸飞机着火了……

    ——喏,看到没。这些电线都是房东私拉私接,偷的工地的电。

    ——那这也太危险了吧,乱接电线,如果稍微不注意漏电引起火灾,整栋楼都要遭殃。

    从眼球的瞳心开始,往外蔓延,沿着错综复杂的线缆电路,一路披星带火,轰隆一声巨响。星火成片,滚烫的热浪照亮夜空,他看到这栋棺材一样的歪楼彻底被烈火包围。

    而那颗血红的眼珠子,也被火烧毁。

    小武愣住,他回过头,却已经看不到程小七的影子。

    这栋矗立淮城十几年的歪楼一朝崩塌。

    星火四溅,浓烟滚滚。

    灰屑飏上远方。它们在风中,聚成大鸟的形状,像他无数次在阳台仰望的一样。

    棺材在烈火中销毁。

    祝生自由,祝死自由。

    祝你我如风,如飞鸟自由。

    叶笙出来的瞬间,刚好看到程小七抱着箱子走进漆黑的街巷。

    他的手机还剩百分之1的电。

    他深呼口气,夜空下,一双眼睛被火照得似在燃烧。叶笙举起手臂,用这最后的电量拍了下,他马上要面对的最后的敌人。

    【分类版块:故事大王】

    【鬼怪名称:程小七】

    【鬼怪等级:A+】

    【概述:谢谢你阅读我的故事。

    谨以此篇,献给我那短暂、破碎却又泛着光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