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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武侠 > 四大名捕战天王之纵横 > 第一章 有谁替我杀了孙青霞 第一回 你们错了

第一章 有谁替我杀了孙青霞 第一回 你们错了

  “我告诉你们,你们错了。”孙青霞剑指着他在寒芒下尽皆变色、退缩的敌人。“这世间是有报应这回事的,如果没有,便由我来执行。”

  隆的一声,长空划过一道闪电。

  他的剑还滴着血。

  正滴到了最后一滴血。

  刚刚死去的“混天猴”金不闻,对孙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扑,他的“混天钺”旋舞起来,猛烈得就似一道道惊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钺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没有用。

  孙青霞递出了他的剑。

  金不闻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别往孙青霞的剑锋送上了身子:

  他的咽喉。

  尽管他的攻势很狂烈,但血却流得并不狂也不烈。

  只一点点。

  沾在剑口上。

  很快,血自剑尖上滴落、滑落。

  剑又回到原来的剑。

  一把锋利得雪亮、雪亮得锋利的剑,──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霹雳一声,院外又划过一道寒电。

  照亮了剑和持剑的人。

  孙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剑,眉扬如剑,目亮如剑,笑纹如剑。整个的人便是一把剑。

  一把已出了鞘、冠绝了天下的剑。

  他也正是一个桀骛不驯,独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还有十几个人,其中“独行狼”明充尔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当年他才一出道,“斧头党”党魁“一斧当关”于吼地给他三斧就摆平了,那时他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独行狼”明充尔与“混天猴”金不闻,都是“一线王”、“老张飞”查叫天的两名爱徒。

  他们来到苏杭,只有一个任务:

  保护朱仙震

  ──只要保护得了朱仙震,他们便一切不愁不忧,应有尽有了。

  当然包括了:美女华厦、锦衣玉食、富贵功名、名誉地位。

  所以他们十分清楚自己的责任:

  无论发生什么,第一要务,就是要保护朱仙震。

  因为他是他们的荣华富贵,也是他俩的衣食父母,为了保护他,什么都可以牺牲。唯一例外的,或许只有:死。

  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

  ──死了,什么功名利禄,也就没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么都可以牺牲,性命却不可以。

  在这儿的人,不止是金不闻和明充尔,其实谁都是同一个想法。

  因为他们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们也愿为朱仙震拼──但不是拼命──因为连命也没了就不必再仗谁靠谁的。

  可是,不愿牺牲的“混天猴”金不闻,却还是牺牲了。

  不止是金不闻,在这“青华别府”里,伏尸于那傲岸剑客白刃之下的已经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还没了。

  对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个也不放过。

  当发现自己纵和自己这些人一块儿全力联手、全面反扑,也决非此人之敌手,明充尔就曾想过弃战投降。

  他曾嘶声问过:“你找的不过是朱公子,我们不插手这事,你能不能让一步?”

  “不。”

  那剑手仗着剑,冷峻的回答:

  “你们错了,每一个人犯错都要付出代价。”

  听到这种说话,明充尔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护朱仙震,但除开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这时、这儿、这一关了。

  所以他这次只好拼命。

  也只有拼命。

  命只有一条。

  谁都一样。

  拼了命就没有命了。

  可是到了这地步,明充尔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许才能保住性命。

  一个人拼命的时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还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斲丧了活命的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

  连出家剃度的僧侣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当个烧饭砍柴的杂役沙弥,就别说别行别业了。

  只不过,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拼命,更明刀明枪、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这“青华别府”朱系世家里的这一刻,这些人杀红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显一些而已。

  孙青霞,身高:六尺三,剑长七尺三,外号:朝天一剑。

  他从十三岁开始杀人,杀到三十岁那一年,没有人知道他杀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华别府”那一场拼命的结果是:

  死。

  明充尔以及那一干保护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护院们,无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孙青霞的剑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剑也越来越清亮。

  电光乍闪。

  剑芒更厉。

  这是一把好剑。

  “你们付出的代价就是:死。”孙青霞也这么说了,“这是把好剑,拿来杀他们太可惜了。”

  他对早已唬得脸无人色的朱仙震说:“用来杀你,还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剑,跪了下来,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几个响头,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杀我?能不能饶我狗命?”

  孙青霞笑了。

  他剑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剑。

  嗡的一声。

  清脆好听。

  他向他的剑吹了一口气,然后耐心等水气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飞入鬓的眉。

  锐若飞星的眼。

  他淡声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时,我却听不到这句话。”

  然后他说:“俟我的剑光重新回复清明之时,我就要你的命。”

  他补充说:“你放心,我的剑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镜,也一向清亮如镜。”

  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

  “青华别府”惨案很快就传了开来,沸沸荡荡。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厉月的公子死了。

  这是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来也是剑术上有名的高手,而且还是“东南石塌天”陈沙河的爱徒,“南面王”朱厉月的儿子!

  况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护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丧命。

  其中,连同“混天猴”金不闻、“独行狼”明充尔也未能幸免。

  谁都知道,这一猴一狼,都是“老张飞”查叫天的徒弟。

  谁敢杀他们?

  ──孙青霞。

  几人下的手?

  ──只一人:孙青霞。

  有无目击证人?

  ──没有。但已不需要。

  因为现场有人用剑刻上几个字:

  ──杀人者:孙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