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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高兴看到红文的第七部著作即将问世!我读完书稿,被故事震撼了,这实在是一部感人至深、发人深思的佳作!红文能写出这样的作品,我为他感到骄傲,南昌市检察院为他感到骄傲!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重大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也一直是检察机关永恒的工作主题。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公诉人承担着控诉犯罪、保障人权的重大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职业群体。但在群众认识当中,公安是抓犯罪人的,法院是判犯罪人的,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就不是很清楚了。那么,公诉人是干什么的?以前有人比喻说,检察机关就是“端饭”的,也就是负责把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移送到法院去,让法院去判,这种比喻是不适当的。

    对此,红文经常提到,公安是收集“布料”(即证据)的,检察院是“织衣服”的,要将这些零碎的布料织成一件完美无缺的衣服,还要拿到法庭上去叫卖,说服法官以合理的价格买下这件衣服,也就是要当庭说服法官采信控方证据并公正地定罪量刑,因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责任是非常关键和重大的。

    我非常赞同红文的这个说法,公诉工作不是“端饭”这么简单,而是要一针一线、仔仔细细地“织衣服”,对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甄别、梳理、审查、论证:对于缺少布料的,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完善(即退回补充侦查);对于完全不可能织出一件衣服的,则要决定作废(即决定存疑不起诉),绝不能将一件破衣服拿到法庭上叫卖(即不能“带病起诉”)。所以说,我国的检察官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控方律师,不是代表一方当事人,而是负有客观义务,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案件,对认定有罪的人坚决移送审判,同时对疑罪不清和无辜的人坚决作出不起诉决定,全力保障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尽力避免冤错案的发生,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但遗憾的是,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当中的认知度并不是很高,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还缺乏清晰的了解,对于公诉人这个职业,更是知之甚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检察宣传方式的欠缺和力度不够是重要因素。检察宣传中,出版发表文学作品是形象直观、受众范围广的一种宣传方式,但是,展示公诉人职业形象的文学作品比较少,并且在故事性、感染性、观赏性、思想性方面都有欠缺。具体地说,就是过于严肃、刻板地叙事,故事情节不够跌宕起伏,缺少悬念,把公诉人形象刻画得过于完美,脱离现实,而且,还往往由于作者刑事诉讼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有限,对司法现实问题的洞察挖掘和分析破解力不够,在故事中蕴含的法治启示和反思也极其有限,内行人很难从中汲取精神养分,外行人也很难从中领悟到多么深刻的法治启蒙。

    但红文的这部作品如石破天惊,弥补了公诉检察题材文学作品缺乏重磅力作的不足。之所以说是重磅力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故事性强。在故事性方面,首先以一桩正当防卫案件开场,一个人在正当防卫中误杀他人,他能否洗清冤情?故事一开场就抓住了人们的好奇心,充满悬念。后面的故事发展也是一波三折,人物命运让读者揪心不已,引发读者产生极大的阅读兴趣。红文对故事设计的成功,关键在于对故事矛盾冲突的把握设计。人们之所以愿意看“戏”,是因为其中有矛盾冲突,有斗争,冲突斗争越激烈,戏就越吸引人。在这部作品中,人物之间围绕爱恨情仇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然后一一化解,矛盾的产生令人意外,矛盾的化解在情理之中。

    第二,现实性强。艺术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这部作品虽然纯属虚构,但故事情节在现实当中都能找到存在的影子。特别是故事展现的刑事诉讼流程、司法体制都是完全贴近现实的,与现行法律制度相关的内容没有任何的虚构。在以往检察题材的文学作品中,由于作者对法律的生疏,往往存在一些法律瑕疵,可能对民众产生误导。但这部作品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红文本身是从事检察工作二十年的检察业务专家,且写这部作品的目的就是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所以会原原本本地展现当前法治现状。

    第三,欣赏性强。以往检察题材的文学作品中,专业作家的作品注重欣赏性,但往往脱离现实,检察人员的作品注重法制宣传,但往往缺乏欣赏性。这部作品很好地避免了这个问题,在作品中,贯穿小说的主线除了案件发展的跌宕起伏,还有两段荡气回肠的爱情,迎合了现代青年希望轰轰烈烈爱一场的心理需求,对于年轻人来说也是一部爱情“重口味”的作品。而且,小说以钢琴曲曲名作为章名,穿插了十一首非常动听、感人的经典钢琴曲,因而具有青春时尚色彩,洋溢着青春浪漫气息,增强了作品的欣赏性。

    第四,思想性强。文学作品是面向大众的,首先是要好看,才能吸引大家去看。但如果仅仅是消遣,没有任何思想内涵的小说也是低层次的,成不了大作。真正好的小说,应该是让读者在哭哭笑笑当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其人生观、法治观、爱情观,感悟人性中宽恕、理解与爱的力量,再将这些精神养分转化为内在修养,进而改变自己的行为选择。所以,既能让人哭、让人笑,又能教育人、感化人的作品,才是上乘之作。在这部作品中,蕴含了很多的法治话题,不仅带给普通民众以法治启蒙,还提出了不少法治难题,让法律人深受启迪,引人深思。可以说,这部作品虽然只是讲了一个故事,但却更像是一部当代中国法治现状的缩影,映现出中国当前的法治生态。

    这已经是红文第七部个人著作,我作为检察长,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红文从检二十年来,勤奋努力、刻苦钻研的精神使他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在业界也产生很大影响力。更为可贵的是,他如此奋力拼搏,并不是为了追逐功名利禄,而是因为他热爱检察事业,怀抱法治理想,为了他挚爱的事业愿意不辞辛劳,为了实现法治理想愿意奋斗不息。红文之前的六部个人著作,无不蕴含了“公诉乃仁术”的司者仁心,这部作品中,同样蕴含了人权保障、宽恕、理解与爱的人文情怀,以及他“为废除死刑而战”的法治信念,他希望通过作品将这些理念情怀传播给社会大众,为推进我国法治文明进程贡献一分力量。红文这种为检察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境界,值得每一位检察干警学习共勉。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好的作品一定会得到鉴赏和肯定,我相信并热切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公诉人”的形象会走进千千万万民众的心中,让人道、宽恕、文明的法治精神普照中国大地,绽放耀世光芒。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炽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主要人物

    向渊:北昌市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官

    颜慕曦: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钟天崖:被告人、思锐软件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

    陈若怡:被告人辩护律师

    高斌:被害人、大学生

    高海富:被害人父亲、高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昌利:被害人家属诉讼代理人、律师

    蒋国根:证人、锅炉工

    蒋明琦:证人女儿、钢琴师

    徐光磊: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鹤林: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彭仕安:北昌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

    杜刚:北昌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季建国:北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鸿飞: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邓炜: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中队长

    钱大军: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原中队长

    沈佩义:江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付小松:江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蔡治邦: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邢援:思锐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潇阳:赴英留学大学生

    方晋:北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艾美思:颜慕曦闺蜜

    吴良:《北昌都市报》记者

    李龙彪:无业人员

    朱凤珍:江东省人民医院护士长

    马克:机场行政主管

    刘小兵:死刑犯

    张义:死刑犯

    肖坤: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