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感天录高庸掌欢冬天的柳叶一棒擎天夕照红魔力棒球九把刀上锁的房间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网络 > 四月间事 > 第1章

    卫来被冻醒的刹那,脑子里掠过一个念头:老子受够了,今天就南归!

    这是他在北极圈内度过的第四个月,彼时,他已经从北冰洋周边撤回到了拉普兰地区的密林,蜷缩在原住民萨米人废弃的一间kota(帐篷)内,帐篷跟印第安人的毡帐很像,尖顶圆锥,四围蒙摞补密叠的驯鹿皮、熊皮、毛毡御寒。他裹了兽皮,躺在半尺来厚的灰烬层中,睡前烧了篝火,躺下的时候犹有暖意,现在伸手去摸,灰烬都冷成了咬人的嘴,冷不丁咬上一口,半只手臂凉到发麻。

    是该南归了,四个月,尤其是后半程,见过的人不超过一个巴掌,据说长期在极端环境中独自生活的人会出现幻象:昨天,他确信自己看到了一只驯鹿盘腿坐在地上抹口红,口红的品牌是香奈儿,色号99,正红,驯鹿抹完之后,扭头朝他嘟着嘴,像在索吻。

    卫来居然还对它的妆容做了点评:“你该打个唇线。”

    说完就抱着脑袋蹲了下去,再不走,大概精神就要出问题了。

    他裹紧兽皮,从kota里钻出来,一夜风雪,这一刻出奇安静,半天上一道鬼魅幽碧的极光,蛇行样扭曲进橘红色铺天盖地的霞,高大的赤松被一层一层的冰雪塑形、压低头、压弯腰,个个身材臃肿,像巨人、妖灵、排列到天尽头处的森森白骨。

    萨米人相信,天上有一只火狐狸,它在夜空奔跑,用尾巴拍打雪花,于是出现了极光。

    而在中国人看来,天现异彩,那叫祥瑞之气。

    国人做事讲究,安门纳采、驾马造屋都爱取个好日子——决定南归的这一天,满天祥瑞,意头不错。

    ——

    踩着齐膝深的雪,卫来一路向南,徒步走出拉普兰森林,运气好的时候,会搭到一程哈士奇狗拉的雪橇。

    松了那口绝不能死在雪原的气,生物钟开始紊乱,精神时刻恍惚,像生育过的女人一孕傻三年,说话做事云里雾里,三餐在粗糙的披萨饼、过时的意大利餐和驯鹿肉冰啤间来回切换,回到首都赫尔辛基的时候,他能清晰记得的,只有两件事。

    一是,路过罗瓦涅米的圣诞老人村时,他对着标志北极圈的灯柱鞠了个躬,好像还说了声再见,有游客避在一边偷窥他,他听到有人评论他是野人。

    二是,搭了一辆满载挪威云杉的拖木大货车,芬兰号称是五百万伐木工的国度,这样的拖木车很常见——驾驶室里不够坐,他裹着兽皮翻进车后斗,在刺鼻的树木气味间躺倒,后半夜的时候司机上来拍打他,大意是只能送到这了,他听见了,但困地睁不开眼,也没起身,含糊地说:“那把我扔在这就行。”

    司机没办法,招呼了同伴,一个抬头一个抬脚,抛尸一样把他扔在路边,他半张脸贴着泥,一觉睡到天亮。

    不过,回到赫尔辛基,远远望见高处乳白色路德宗教堂的时候,他一下子回血了。

    耳聪、目明、思维敏捷,鼻子能嗅到远处刚出炉肉堡的味道,血管里的血也像边上桑拿房里的滚水,开始翻沸。

    回到老地方了,有人讨厌这里,觉得它清冷、黯淡,像“实施开放政策前的苏联”,有人喜欢这里,觉得这个被波罗的海环拥的城市有着田园般的诗情画意。

    时间是三月末,赫尔辛基还扫在冬天的尾巴里,阴冷,昏暗,卫来裹了裹那块邋遢污脏的兽皮,走过混凝土的公寓楼、橱窗蒙尘的店铺、成人用品商店和泰式按摩院。

    街道空荡荡的,没人围观他,他一路走进那间位于地下的、埃琳开的酒吧。

    ——

    酒吧的名字叫:Wecareabouttheworld(我们关心这个世界)。

    全英文的店名,甚至没有用当地通行的芬兰语或瑞典语写一道,这里进出世界各地的面孔,充斥诸多或明或暗的交易,麋鹿说,这酒吧是浮在赫尔辛基皮肤表面的漩涡,不了解的人要绕着走,了解的人自然进来。

    卫来推门进来。

    白天,酒吧没有生意,只开了一盏壁灯,幽暗的灯光笼罩吧台上立着的迷你水母缸,里头浮游着两只通体透明的海月水母,缸里打碧绿的光,水母拖着长长的触须,像浑身泛着磷光的幽灵。

    水母缸的后面,有一张被水流、光和玻璃合伙扭曲了的脸,她大概也隔着这重扭曲看到了卫来,诧异地抬起头来。

    那是埃琳。

    埃琳是个年轻的德国女人,顶一头红发,很像著名的德国电影《罗拉快跑》里的女主角,脖颈上纹了一条绕颈一周的、很细的眼镜王蛇,蛇信子正吐在咽喉的微凸处,每次讲话,蛇信都好像在咝咝抽动。

    但实际上,侵略性的外表之下,埃琳是块堪称温和的白板。

    她看着卫来,疑惑,而又警惕,一只手探向吧台下方,那里藏着一把俄制马卡洛夫手枪。

    卫来知道她没认出自己,或者把他当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头发乱糟糟的,几乎跟多日没有剃过的胡子长到了一处,如同两丛灌木狭路相逢;脸上有擦伤,泥色浸到皮肤里,水洗不掉。穿的不伦不类,兽皮的馊霉味杂糅着血腥味,提醒他不方便举火的那两天茹毛饮血的生食日子。

    他喉结滚了一下,说:“我。”

    埃琳一下子瞪大了眼睛:“David’scoming?”

    ——

    卫来是他的中文名,英文名David。他的代理人麋鹿狂热地爱着中国,仔细研究过他的名字之后,说,在中文里,“来”就是“coing”的时候,我们不仅在陈述你来了的这个事实,我们还叫出了你完整的中文名字。

    所以埃琳现在,是在叫他的名字。

    卫来点头:“钥匙。”

    他的公寓是麋鹿的房产,在这幢楼的顶楼,外出时,钥匙通常交给埃琳保管——仅仅是保管,埃琳从未兴起过帮他整理房间、打扫卫生或是更换床单的念头,尽管她一直强调自己很爱他。

    埃琳仍在震惊中,只用两个指尖拈着钥匙递过来,卫来趋身靠近的时候,她脸上露出复杂且嫌弃的神色,像是怕挨到他,几乎是把钥匙扔过去的。

    卫来伸手捞住。

    埃琳说:“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卫来回答:“你在北边过四个月,也这样。”

    这不是真心话,埃琳这样的,四天都捱不过去。

    他转身离开,楼里没外头冷的那么凛冽,他边走边把兽皮脱下。

    埃琳在后面叫:“卫!”

    卫来回头,她迎上来,又被熏回两步,脸色郑重,甚至带一点恼怒。

    “卫,你最好恢复以前的样子。你知道,我爱你,主要是爱你英俊的脸和身材……”

    说到“英俊”的时候,她迟疑了一下,觉得对着眼前这张脸,说出“英俊”这两个字都是对英俊的亵渎。

    “……总之,你现在这样,我没法爱。”

    ——

    上楼的电梯在狭长的走廊尽头,过去的时候会经过保安室,公寓楼只配一名保安,是个叫马克的德国人,秃顶,胖的很有规模,以至于穿过保安室的门都困难——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待在玻璃窗后的桌子边,或者趴着睡觉,或者吃饭。

    卫来经过的时候,马克正举着餐叉,专心磨切盘子里的巴伐利亚白香肠,他感觉到有团黑影从窗前经过,为尽保安的本分,打了句招呼:“Moi!”

    打招呼的时候没抬头,发音不准的那声Moi带着唾沫星子,都招呼在香肠身上。

    卫来觉得,不管此刻从窗前经过的是杀人犯、棕熊、外星人还是幽灵,马克都不会留意的——他只是一个配备、陈设、住客的心理安慰。

    在漫长的公寓保安生涯里,马克只“挺身而出”过一次。

    那是圣诞节,半夜,有两个人在公寓的三楼杀了人,他们并无所谓,往尸体上浇了一杯啤酒,一左一右挟着尸体出来,权当挟了个酒醉的朋友。

    尸体只穿一只鞋,另一只脚光着,脚尖刮擦地面,身后一行混着啤酒味道的血迹。

    那时候的马克还没这么胖,他远远看到有人过来,觉得节日该有节日的气氛,于是在两人一尸临近的时候,蓦地从门里探出头来,大叫:“圣诞快乐!”

    他得到了难忘的圣诞礼物:以为事发的凶犯捅了他一刀。

    这一刀让他的工作合约得以长久延续,因为马克对外宣称,他是为了保护住户抓住凶手,所以勇敢地冲了出去。

    他爱怎么说怎么说,反正凶手最终也没被抓到。

    电梯是老式的,很窄,需要手动开关铁丝门,角落里扔了卷报纸,被踩过许多次,鞋印间露出黑体加粗的印刷词加感叹号。

    ——Ransom!(赎金)

    大概是哪又发生劫案了。

    四个月没看新闻,这世界大概又死了很多人,又新生了很多人,又有很多钱从一些人手上流到另一些人。

    日光之下,本无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