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我的老千生涯3腾飞麻雀要革命2郭妮破折神刀兰立宠养小笨婢香弥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言情 > 天赐金龟婿 > 第二章

  「-可以当一辈子的何爱葳,我从头到尾都没说要-改名换姓过。」

  「我说的不是改名换姓,而是……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不管我是谁,你只会当我是桃花对不对?」

  「对。」他点头点得如此肯定,差点气死爱葳。

  这个男人就连讲话都不懂得转弯、讨人欢心。

  他现在是要拐她当老婆耶,不懂得说好听的话来哄她开心也就罢了,竟然还直言不讳地坦诚他心里永远当她是另个女人,这样她会点头说愿意才真是见鬼了哩。

  像这种言词笨拙的男人,那个桃花妹妹当初怎么会看上他?爱葳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眼底的情意。

  他根本不在乎让她知道他心里只有他的桃花妹妹,而他之所以会想要娶她,纯粹只是因为她长得像那个桃花。

  他只想找个替身情人,来填补他心里失去的那一块,所以他也不在乎自己能不能取悦她……

  好吧,她承认他对桃花的痴心令她有些感动,毕竟这世上的好男人几乎都死光了,而现在这个痴情汉站在她面前跟她求婚、愿意娶她,负责她的下半辈子,只因她长得像他死去的情人……

  他是世间难寻的有情人,但是,很抱歉,他钟情的对象不是她,她就很难点头Sayyes,而且──

  爱葳猛然抬头,问他一个她很在意的问题。

  「你不会爱我对不对?」

  「我会爱。」他会把所有该给桃花的爱全转嫁到她身上,「我会宠-、爱-一辈子。」

  「但我却不想让你爱。」因为他打从心里想疼、想爱、想宠的人根本不是她,她干么享受专属一个死去的人的爱情。

  拜托,她又不是丑得没人要,干么谈个恋爱非得如此委屈才行?

  「我会给-我所有的一切,-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

  「你很有钱吗?」否则哪来那么大的口气,说她要什么,他便可以给她什么。

  「我很有钱。」

  「很有钱耶!姊!」小智在一旁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话,听得好累,幸好有听到重点。他兴奋地拉着爱葳的衣。「说好!说-愿意。」

  「你不要吵啦!」这个见钱眼开的小弟。她还得跟这自大的臭男人说清楚、讲明白。「我不希罕你的钱。」

  「-还没问我,我有多少钱呢。」他的钱多得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眼睛为之一亮。

  他不介意用钱买爱情,因为……这是他亏欠桃花、是他来不及给桃花的爱。

  「就算你有一千万也不关我的事。」

  「我有十亿。」

  「十、十亿!」爱葳的心脏差点停了,而小智早就用手压着胸口,倒在一旁,故做晕死状。

  姊弟俩的反应,让姜泰炎严肃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他就知道用钱能买到一切,包括爱情,而如果能用钱买到桃花回到他身边,就算是要他倾家荡产,他都在所不惜。

  「是美金。」

  他补充道,目的就是要他们两姊弟动摇。

  「什么美金?!」爱葳睁大眼,有些傻了。

  「是十亿美金、十亿美金啦,-连这都听不懂,-大学读到头壳歹去哦。」小智从地上跳起来跟他姊解释。

  「我当然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只是不相信他真的有十亿,而且还是美金。那折算成台币是多可怕的一笔钱啊!」

  「重点是,只要-点头当那个桃花的替身,那笔庞大的财产就全部都是我们的了!」小智眼前闪着花花绿绿的钞票,那他以后就不只是过着富家少爷的生活,根本是台湾小首富了嘛。

  小智作起了白日梦。「姊,我一直想在撒满纸钞的大床上滚来滚去,-答应他啦,只要-点头答应,我就能美梦成真了耶。」

  「你卖姊求荣啊你!这事关我的终身幸福,我当然得仔细考虑,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答应他。」

  「随随便便答应又有什么关系,反正-这辈子肯定再也遇不到像这位大哥哥这样的好人了。」

  「他是好人?」爱葳叫得很诡异。

  拜托,他长得人高马大,又理个平头,不笑的时候表情严厉又可怕,不说他是坏人已经很对得起他了,小智竟然还为了钱讲这种泯灭良心的谎话,把他说得像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好人一样。

  「拜托,他只是有钱而已好不好?」她横了姜泰炎一眼。

  好吧,她承认,他还很痴心,至少在她的生命中就从没出现过这种有情有义的男人。

  自己的女人都死了,却为了延续那份爱,找个相像的人来顶替。

  「有钱很重要耶。」小智猛敲边鼓。像他们家就是没钱,只能过着低声下气的日子,如果他们有钱了,日子将会大大不同。「所以-就答应他吧,反正他都说他会很爱、很爱。」

  「我不在乎他爱不爱我。」就算他很爱很爱她又如何,不过是爱她的这张脸,又不是她这个人,这有什么好骄傲的?

  「但-在乎他有钱,而且还可以给-很多很多钱不是吗?」姊要是嫁给这人,他们要什么就有什么,从此摆脱苦哈哈的日子,这不是一件很赞的事吗?还有什么好考虑的?「说好啊,快点啦,机会稍纵即逝,要是这位大哥哥想通了、反悔了,到那时候-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你很吵耶!让我好好地考虑一下会死哦。」她原本只是来许愿池偷钱的,谁想得到最后竟会偷到一个男人,而且他还摆明只是为了要她的脸蛋,不是她的人。

  这桩婚事她该答应吗?

  考虑再三,最后爱葳退而求其次,答应先跟他谈恋爱,尝试着去接受他,但暂不结婚。

  其实她根本不该答应,但老实说他的痴心打动了她,她怕自己如果不答应,他会做出更疯狂的举动,毕竟这世上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将大笔的钱撒在许愿池里,只为了让死去的女朋友重回身边。

  他这样做很蠢耶。

  对啊,很蠢,那她为什么会觉得很感动?

  爱葳觉得自己真是个大白痴,所以宁可欺骗自己,认为自己之所以会点头答应,纯粹只是为了他的钱,而且她暂时不会答应嫁给他,先跟他从谈恋爱开始,只是为了让他心情好过些。

  「你还是可以宠我、爱我、疼我──」

  总之,便宜她全都占尽了,却一点甜头也不给他。

  小智觉得他姊真是太好了,这位大哥哥又不是笨蛋,会答应她这不平等条件才有鬼哩!

  可没想到他真点头答应了!

  就连爱葳都傻眼。

  「你真愿意?!」

  「是的,我愿意。」不管她想以什么身分待在他身边,他都可以接受,他只想象以前那样,让桃花一直陪伴在他的生活里,无论什么代价他都愿意付出。

  「你真的那么喜欢她?」为了让已经不在世上的女人继续活在他的生命当中,他宁可付出这么庞大的代价来留住她──就算明知她只是个冒牌货,他也不在乎!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男人呢!

  爱葳清清嗓,耸肩道:「好吧,看你可怜,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还勉为其难哩!小智觉得他姊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桩交易她根本是便宜占尽,还装不屑呢!

  「-心里其实有些感动是吧?」回到住处收拾行李时,小智趁姜泰炎在客厅的时候,偷问爱葳。

  「什么?听不懂啦?」

  「-别装傻了,-别以为我看不出来,当泰炎哥说他愿意为桃花姊姊再回到他身边而不惜付出一切的时候,那一瞬间,-的眼角明明泛着湿意;-老实说,-那时候是不是很感动?是不是有股落泪的冲动?是不是因此而对泰炎哥有一点点的心动、有一点点的喜欢?」

  「你这死孩子,叫你多读书、少看八点档你不听,满脑子的风花雪月,你脑袋瓜子里到底装什么啊?我的眼角泛着湿意!这么八股、恶心、煽情的话,你都说得出来!」他想死是不是?竟然敢这么说她!

  爱葳一拳往他的头上招呼去。

  「痛啊,姊。」

  「还知道痛?」

  「当然!-K那么大力,当然会痛!」

  「知道痛以后就别乱讲话,我当桃花的替身,纯粹只是贪图那个傻子的钱,没什么感动不感动、喜不喜欢的。而你──」她狠狠用力地瞪了小智一眼。

  「我又怎么了?」他刚刚嘴巴闭得紧紧的,什么话都没说耶,姊干么又瞪他?

  「你别在他面前说些有的没的,要是让他误会我真喜欢上他了那怎么办?」她才不会喜欢一个人高马大、长得像熊的男人呢!而且还是个痴情的傻瓜,女友死了都死了,还上许愿池要老天把他的女朋友还给他!

  她最近八成楣运当头,什么时候不去捞钱,偏偏那个时候去,这下好了吧,让他撞见像他女友的自己,还以为这是老天爷的安排,要帮助他完成他的心愿,所以也不顾她的意愿,硬要把她绑在他身边。

  她可是冲着钱的面子上才点头答应的,才不是小智说的感动、动心咧。

  「不怎么办啊!反正他都摆明了非-不娶,就算-真喜欢上他了,他也不会嫌弃-、不要-──」

  「都跟你说几百次,我不爱他、不喜欢他,我干么怕他嫌弃我、不要我啊?你是听不懂啊!」爱葳手-腰,恶狠狠地瞪着弟弟。「我根本不喜欢他,OK?」

  「好啦。不喜欢就不喜欢嘛,干么这么凶。」她这个气势倒像是在虚张声势,有点愈描愈黑的态势,姊真的没动心、真的不爱吗?

  他实在很怀疑。

  「天啊!你到底是什么来头,住这种地方?!」她大概估量一下眼前所见,占地约有百来公顷,门口还站着两个守卫,看起来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但看见他开车进来,立刻立定站好,唤道:「大哥。」

  大哥耶!

  「那是你弟啊?怎么你们家兄弟长得一点都不像。」相同的就只有严肃、正经到了极点的神情。

  「他们不是我弟。」

  「可他们两个叫你大哥耶!」不是亲兄弟干么叫得如此亲?等等,她这才想到一个问题。「刚刚那两个守卫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爱葳转过身子,趴在椅背上往后看。

  「黑色西装、黑色长裤、黑色墨镜,一副标准的黑社会打扮。」小智一副赞叹的口气替他姊解惑。

  「你说话就说话,干么一副崇拜的口吻?你什么人不好崇拜,竟去崇拜黑道人物!你想死是不是?」

  「-都可以去爱黑社会大哥了,为什么我就不能崇拜黑社会人物?」

  「我什么时候去爱黑社会大哥了?」

  「他啊。」小智一根手指不怕死地直直指向姜泰炎,说得理直气又壮,一点也不怕自己的行径无疑等同于轻捻虎须。

  「他不是混黑社会的。」咦,不对,好像纠正错问题。「不,不对,是我没喜欢他。」

  不,不对,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

  爱葳倏然转头,瞪着姜泰炎专注开车的侧脸不敢相信地问:「你真的是混黑社会的?」

  「以前是,现在金盆洗手,早就漂白了。」言简而意赅,半句废话也不多说,显然他是个不爱麻烦的男人,而他愿意开口解释已经算是仁至义尽,所以如果她够聪明,就不该再多话下去。

  打从一上车到现在,她的一张嘴就没停过,吵得他的额头已经快爆开了。

  她为什么不能多像桃花一点,安静地陪着他就好?

  「你真混过黑道!」爱葳惊惶地瞪着他。天-,她什么人不好爱,竟然得去爱个黑道份子!她父母要是在天有灵,知道她做了什么好事,铁定死了也会气得七窍生烟,恨不得从坟墓里爬起来找她算帐。

  「那个桃花是不是被你害死的?」

  「不是。」

  「你怎么知道?你们混黑道的仇家那么多,搞不好有人就趁你不在的时候上门寻仇,一阵混乱中,一个刀子砍下就劈到无辜的桃花小姐。」

  爱葳愈讲愈心惊。要当黑道大哥的女人实在不简单,不但要为大哥挡刀子,还要挡子弹,而她的小命只有一条,真得为了钱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吗?

  而且姜泰炎摆明了根本不想爱她,只想拿她当替身,如果有一天她得为他挡子弹,那还真他妈的,冤到了极点。她才不干这种傻事呢,幸好她「撩」得还不深,还能及时回头是岸。

  「我反悔了,我不想赚那──」本来是想跟他说她不想赚那十亿美金,但话还没说完,车子就已经开到了大宅前。

  天-,混黑道的都这么有钱吗?

  爱葳看着眼前漂亮的大宅子,当场目瞪口呆,嘴巴怎么都阖不拢。

  「-刚刚想说什么?」

  把车停放好了,姜泰炎才侧过身子面对她。

  她刚刚想说什么?爱葳眨眨眼,自己刚刚想说什么,她已经忘记了,不过,既然忘了就忘了,那应该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让她好奇的是,他一个混黑道的,他怎么会住在这么梦幻的地方!

  「这里比较像是王子住的豪宅耶。」这里跟他的品味着实不搭轧。当他把车停好,爱葳首当其冲地冲下车。

  大宅前是一座欧式庭园,除了有座玫瑰园之外,天-,还有座荡秋千。

  爱葳兴奋地跳上秋千,毫不顾形象地高高荡了起来。姜泰炎凝视着她开心的模样,倒是跟桃花有几分相像。

  看到她童心未泯的天真模样,他的心忽地崩塌了一半,不由自主地绕到爱葳的身后,帮她推着秋千,就像──

  就像当年他在桃花背后推她一样。

  「这里是桃花最爱的处所。」当年他是依桃花的梦想打造这座城堡的。

  他跟桃花都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但相对于他的愤世嫉俗,桃花显得那么梦幻、那么的美好。

  桃花单纯、天真,虽然被父母丢在孤儿院外,却没有使她对人世间感到灰心,依然对未来充满憧憬,她从小就喜欢阅读童话故事,每次玩办家家酒,她都想当公主。

  她从小就梦想着有一天能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堡,而他则尽可能地完成她的每一个心愿,所以他不在乎自己是别人眼中的混混,不在乎自己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

  他的心愿只有一个,就是给他的桃花妹妹过着公主般的日子,就算那个代价是他杀人放火所得来的,他也毫不犹豫地去夺取。然而当他爬上了最高位置,终于可以给桃花养尊处优的生活时,她却在他去日本打拚、为老大卖命的时候,病死在台湾。

  「何爱葳。」

  「嗯?」

  「我知道-嫌弃我黑道的身分,也知道-担心待在这里会性命不保,但是我发誓,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不让-的性命受到一丝一毫的威胁……」推着秋千的姜泰炎突然开口。

  突如其来的承诺,让爱葳楞了楞,心跳突然跳得好快、好快。

  她是怎么了?明知道他的深情告白,纯粹只是因为她长得像他的桃花妹妹,他真正想留、想爱、想用生命去保护的人根本不是她,而自己在感动个什么劲啊?爱葳觉得自己心动得很可笑。

  他的那些话并不是为她说的,虽然她都知道,但是她的心却仍失速般狂跳着。

  「可以吗?」她愿意留在他身边,让他完成未竟的心愿,保护她一辈子,让他爱她吗?「-愿意吗?」

  他拉住摆荡的秋千,站到爱葳的面前,蹲下身子与她四目相对。

  「你知不知道你长得很像熊?」

  她知道这样一个人高马大、一脸严肃、不苟言笑的人,要他讲恶心巴拉的甜言蜜语简直比要他的命还难,而他为了留下她,已尽可能地表达他内心的想法。

  他不想失去她──

  不,他真正不想再度失去的是他的桃花,但就算他明知道她不是她,他也不在乎。

  而她──

  她很蠢,竟然为了一个爱着别的女人的男人所给予的承诺而感动不已。

  有那么一瞬间,她有股冲动想点头,说她愿意,说她可以一辈子当他桃花妹妹的替身,让他疼、让他爱、让他用生命去保护……

  但,她的骄傲让她说不出这样的话,尤其是在她明明知道他深情告白的对象不是她的时候,她只能很高傲地昂起下巴说:「勉强同意让你爱。」

  事实上,她的心早就因为他的深情而不在乎他曾是黑道的身分背景。「不过,你要对我好,知道吗?如果你对我不好,我才不管你对你的桃花妹妹有多深情,我马上卷包袱就走人。」

  爱葳故意虚张声势,装做自己一点也不曾对他有一丝丝的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