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裸露的亡灵夏商一笙一念时玖远蔷薇吸血族予言待遇肖仁福我爱比尔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武侠 > 天魔心法 > 第十九章

  洪九郎等人来到了东呼尔的秘密营地,这一个部族的营地,必须秘密,因为他们有着太多的敌人。

  好在大漠上有着足够的空间,也有着很多秘密的地方可以容纳几百人。

  金加接受了洪九郎的建议,把这一次掳来的女人和金银毫无条件地送了回去,因为他们现在开始需要草原上的友谊了,而且还保证以后不再掠夺。

  有康拉王公的调停,这件事立刻被大家接受了,多少年来,大漠之鹰一直是大漠上的威胁,而这件事对大家都是件好事。

  金加和他的族人也透了口气,他们可以在大漠上光明而和平地生活,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大漠之鹰金加大汗又出猎了,他经常出猎的,每年总要出猎十几次,但只有这一次才像是真正的出猎。

  因为他除了带一大批战士外,还带了狗、带了猎鹰、带了帐篷和一大群牲畜,甚至有一大批美丽的女人。

  以往的出猎,他只带了几十个凶悍的战士而已,因为他猎取的对象是别的部族,猎货物是金银财货和女人,这一次,他仿佛是真的去猎兽的。

  大漠上的野兽并不多,最多的是那种跑得很快的黄羊,却是最难猎取到的,它们不但狡猾、聪明,而且奔跑的速度奇快,耐力又长,连最好的马都追不上,只有跑得最快的猎物才能在羊群中狙杀一两头,所以黄羊成群地在大漠上生活,却很少被猎取到的。

  黄羊的皮毛很贵重,肉很好吃,那短短的尾巴是无上的奇珍美肴。

  金加大汗这一次就是去猎黄羊,而且居然有了重大的收获,因为他有个很好的顾问洪九郎,而洪九郎却是天山最有名的猎人。

  猎黄羊不能全靠勇力和弓箭,还要有技术与工具,洪九郎教他们如何布网、如何挖掘陷阱、如何控制陷阱、如何围捕等等。

  第一次狩猎的行动是在出猎的第六天,他们遇上了一群黄羊,为数总在百来头,平常能猎取到其中三、四头,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这次,他们采取了洪九郎的方法,居然一下子捕到了三十多头,而且全部都是活的。

  这使得东呼尔族的族人欣喜若狂,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一头活的黄羊,可以换到五头黄牛,而且还十分抢手,当天就被人买走了二十多头,剩下的十头是金加大汗不肯脱手,要留下来自己享受的。

  晚上,他们在水边扎下了营,杀了那十头黄羊,架起了火来烤着,烤肉的香味可以飘出数里外去。

  洪九郎和金加各据着一张毯子,斜斜地躺着,后面各围了一堆女人,他们各自有所有的女人。

  金加的女人实在多,约莫有三、四十个,个个都美丽如花,争着献媚,将烤熟的羊肉撕下放到他嘴里,用金杯送上鲜红而香醇的葡萄酒喂他,但是金加却不耐烦,伸手把她们全推开了。

  他觉得,跟洪九郎谈话更有意思。

  “兄弟!”几日相处下来,他们的关系更加亲昵,已经由生死的仇敌变成手足了。

  洪九郎倒是很懂得享受,他的背倚着尤素芬,一只手挽着心心的细腰,小青和小丹在左右侍候着他吃喝,另一个菲菲则为他捶着腿。

  他自己则懒懒地道:“什么事?大哥,你可别再谢我了,今天你已经谢过很多次了。”

  “我还是要再谢你一次,你不知道今天对我们的意义,你教会了我们捕猎的技巧,今后光是捕捉黄羊,也可以维持我们族人的生活了。”

  洪九郎轻叹了一口气:“这只是一种谋生的技能,但是在大漠上生存,那是不够的,你们的人必须多学一点。”

  金加笑道:“这我当然知道,我也有打算了,叫我的族人去放牧牛羊是不行的,他们干不来,我们放弃这一行已经太久了,从头开始也嫌太迟。但幸好我们不是一个大族,我们可以做生意,从别处运来大漠上缺少的物质,卖给那些需要的人,换取牛羊。”

  “那要一笔很大的资金。”

  “我们有许多的积蓄,我们的库存黄金已经有百多万两了,用我们的黄金,加上我们的人力,绝对可以成为大漠上的一支商队。”

  “这倒也是个办法,但在大漠上经商要冒很大的风险。”

  “都不成问题,我的人对大漠的熟悉没人能比,说到盗贼,那更不必担心了,我大漠之鹰不去抢人已是万分客气了,谁还敢来抢我的?”

  他说时,充满了骄傲。

  洪九郎也很高兴地道:“不错,大哥,你这是一条最适合的路子,既可以发财,又走的是正路,将来到内地批货,我的天狐门也可以为你尽力,不叫人多赚了你的去。”

  “我也不会太黑心;让大漠上的人以合理的价钱买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这些年来,我觉得对草原上的兄弟们亏欠不少,也该回报他们一些。”

  “好极了,大哥,这样一来,你将成为大漠上最受尊敬的人,大家都会以结交你为荣。”

  “但我最高兴的还是交上你这个兄弟,我说兄弟,你现在该可以告诉我,你要对付的敌人是谁了?据我所知,在大漠上应该没有值得你担心的人。”

  “不是大漠上的,是一批外来的女人。”

  金加大声笑了起来:“一批外来的女人?有多少?”

  “主要的有四个,也许多出几个来,但不会超过十个。”

  “就算是十个吧!那也不值得担心呀!”

  “这批女人不同,她们是属于西方一个很邪恶的宗教的,个个十分凶悍。”

  “比你的这五个女人更厉害?”

  “厉害得多,我的女人只会武功,她们则还会法术,像迷魂术啦!喷火吐雾术啦!”

  金加的脸上却全无畏惧之色,哈哈大笑道:“好极了,我要去弄她两个来当老婆,妈的!我的这些女人简直不行,一看见刀剑就吓昏了过去。”

  洪九郎笑笑道:“那可是一批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兄长难道不害怕?”

  金加笑道:“不害怕,我有阿拉真主保佑,百邪不侵,不在乎她们捣鬼,我知道她们是什么西方魔教的人。”

  “啊!兄长知道?也见过她们?”

  金加道:“由西方进入东土,大漠是必经之地,他们也不时有往来通信的使者,被我宰过好几个了。”

  “兄长杀过她们的人?”

  金加得意地道:“是的,前后共有三批,两批是两个人的,另外的一批有四个人,他们是很厉害不错,但是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什么办法?”

  “利用地形,这一片大漠他们没我熟,我的人打不过他们,跑起来却比他们快,一批是被我们诱进了流沙,活埋了进去,一批则是在晚上被我们暗袭杀死了。另外四个人的一批中,有两个女的,被我们引进了大漠迷了路,结果因为食水不足,困死在大漠上。”

  “兄长为什么要去惹他们呢?”

  “为了发财,他们都带了很多珠宝。”

  “不大可能吧?他们在西方只占了一个小国,并不十分富有,怎么会有珠宝带过来呢?”

  “不是带来,是带去,这三批人都带着珠宝回到西方去,我怎么舍得放过他们呢?”

  洪九郎大笑道:“原来他们在中原搜括了珠宝,却被大哥拦截了下来,奇怪的是,他们怎么不来找大哥追索呢?”

  金加大笑道:“我行事一向不留痕迹,事前又无征兆,且又在大漠之上,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又从何得知起?”

  “至少他们可以从珠宝追出来呀!”

  “怎么追?我的珠宝都是卖到西方去的,再说那些珠宝是他们从中原劫来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辨识。”

  洪九郎笑道:“如此说来,大哥已经先跟他们有过接触了,也对他们较为熟悉了?”

  金加点点头道:“不错,我一向是个谨慎的人,事先事后,我都要把对象弄清楚了再下手的,我连劫了他们三票货,当然要把他们摸清楚的,你想知道他们一些什么,不妨问我好了,大漠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们了。”

  洪九郎道:“我要知道魔教中的勾魂四姝是什么角色?”

  金加的脸色变了一变道:“兄弟,你要对付的人不会是这四个女魔头吧?”

  “难道她们十分厉害吗?”

  “岂止是厉害而已,她们简直不是人,而是一批女魔头,在他们魔教的国度里,别人也是远远地避着她们,不敢去惹她们。”

  “她们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

  “这个可不知道,在魔教中流行着一句话宁逢独孤,莫遇四姝;她们都是教主独孤长恨的手下祭师,但独孤长恨见了她们也得避让三分。”

  “说了半天,大哥还是没有说出她们有何可怕之处?”

  “她们究竟有多厉害,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一个敢跟她们作对,也没人跟她们交手过,但是据魔教中人传说,她们的武功身手都十分了得,兼有身外化身之法。那就是说,她们是杀不死的,你即使一刀把她们砍成了两截,她们摇身一变,又是个活生生的人出来了。”

  洪九郎笑道:“这倒没什么,不过是三尸元神之法,她们随时以身上一点血肉,可以幻化成另一个形体来乱人耳目,真要杀她们时,不可横着砍,当头直劈,一劈两片,她们就无法幻化了。”

  金加道:“她们的厉害处还不止此,最骇人听闻的是她们常吃活人心肝,手段残烈无比。”

  “这更不足惧了,她们只是故意做出那份恶形恶状,使人害怕而已,事实上人心并不好吃,滋味比牛心羊心差多了,没有人真正会喜欢吃那玩意儿。”

  “但她们却是真的喜欢,谁要是得罪了她们,当场就会抓裂对方的心脏,活活的嚼了下去。”

  “那只是表示她们能吃生肉而已,却没什么可怕。”

  “可是她们的手却很可怕,她们曾经抓吃过一个卫兵的心脏,那名卫兵还穿着银制的盔甲,她们却能一把抓透厚甲,掏出心来大吃。”

  “这只是她们手指上的功夫不错,却不是天下无敌,用锋利的宝刀就能把她们的手砍下来。”

  “兄弟,你怎么会惹上这四个女魔头的?”

  “我没惹她们,是她们要来惹我,魔教在中原跟我斗,被我连挫了几次威风,她们才想请勾魂四姝来对付我,消息被我知道了,不等她们前来,我先迎了去。”

  “你有十足的把握对付她们吗?”

  “我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我有十足的自信,我可以斗得过她们,我不让她们到中原去,因为她们在中原的党羽很多,到那个时候恐怕将更为难以对付。”

  “只凭信心来对付她们够吗?”

  洪九郎一笑道:“大哥。你身边的女人太多了,所以连你也染上那种婆婆妈妈的毛病,如是有了十足的把握再战斗,那又有什么意思?”

  金加被激怒了豪情,大声地笑道:“好,好兄弟,够英雄气概,我这做大哥的决定陪你斗斗她们,说不定我还要弄两个来做老婆。”

  “这个我倒是劝大哥再详细考虑一下,这种女人恐怕大哥降伏不了。”

  金加大笑道:“在大漠上,我没有驾驭不了的野马,我降伏不了的女人。”

  “她们可不是大漠上的女人。”

  “但她们在大漠上,就是大漠的女人了。”

  “好,我会记得留下几个女人不杀,等大哥来降伏。”

  “兄弟,你打算杀死她们?”

  “我可没有大哥这种降龙伏虎的本事,而且,我的女人已经太多了。”

  “好女人就是财富,永远也不会嫌多的。”

  “但是我的心却很脆弱,我怕她们哪天一高兴,一把抓裂了我的胸膛当点心吃了下去。”

  两个人相视哈哈大笑,接着就是大口地喝酒,大块地吃肉,继续这一场草原英雄式的宴会。

  金加的族人虽不多,他在草原上的消息却十分灵通,当勾魂四姝一进入大漠,他就探到了消息。

  她们是组成一个商队前来的,六个女人,十一个男人,带着香料、药材和名贵的兽皮等货物,领着一大串的驼队,浩浩荡荡地进入大漠。

  金加先一脚赶到了一处草原上的绿洲等候着,那是对方必经的水源,扎下营来,然后又架上了干草和木炭,生起了营火,烤起了整只牛和羊。

  正当肉烤得十分香熟的时候,一大串的驼队来到了。

  金加的身边围着一大堆的女人,洪九郎的身边也围了一大堆的女人,但已不是心心和尤素芬她们了,金加分出了他的一半女人来侍候洪九郎。

  洪九郎照样地揽着她们的细腰,要她们用香唇做酒杯,把酒一口口地喂到他口中,金加看得很开心,一点都没有妒意。

  大漠上的女人没有地位,身价很贱,不但是男人的财产,也是男人的奴隶,可以用来招待客人的,何况洪九郎是他的兄弟呢!

  他们吃着、喝着、乐着、也在等待着。

  果然没多久,一个穿着西方装束的男人过来了,先是深深地鞠了个躬,然后呈上了一个大盘子,盘中是几串紫若水晶的葡萄。

  葡萄在大漠上并不稀奇,这是个盛产葡萄的地方,可是这几串葡萄却很特别,每一粒都有核桃大小,紫艳晶莹,看上去就能引起人的食欲。

  那男子道:“这是我们公主致上的一点微意,东西虽平常,却是从我们国内带来的异种。”

  金加看了一眼道:“的确很特别,我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葡萄,它们一定很甜了。”

  “是的,它们的汁水赛过蜜糖,而且它们是用酒灌溉长成的,在甜中又带着酒味,请大汗品尝。”

  “你知道我?”

  “大漠之鹰,东呼尔的金加大汗是大漠上最出名的英雄人物,我们的公主十分倾慕。”

  “你们的公主,是哪一国的公主?”

  “黄金城,孔雀黄金城。”

  “本汗没听过这么一个国家。”

  “敝国是西方一个很小的国家,也很少到东方来,大汗自然不会听说。”

  “你们的公主到东方来于嘛?”

  “敝国心慕中原的文明,特地派了四位公主到中原来游学,希望能学习一些中华的文化。”

  金加嗤了一声道:“学那些干什么?本汗离中原那么近,从来也没想到要去学什么文明。”

  “大汗,彼此国情不同,回疆是以游牧为立国,大汗勇武绝伦,自然无须文明,黄金城却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人民从事农商耕作,合于文治。”

  “这些本汗不懂,你们的国家叫黄金城,莫非出产很多黄金?”

  “敝国得地利之便,国内有很多金矿,敝国的宫殿地下都是以黄金铺地。”

  金加坐了起来道:“你们有四位公主前来,她们长得好不好看?本汗听说公主都是漂亮的。”

  “这四位公主个个都是天仙一般。”

  “请来见见,本汗对黄金与美人是最感兴趣的、”

  “是的,她们刚经过长途跋涉,等经过沐浴后,换了衣裳,就来叩见大汗,她们对大汗也十分仰慕呢!”

  金加哈哈大笑道:“好!好!叫她们快一点,别让本汗等得太久了。”

  那个男人答应着,又鞠躬告退了。

  金加等他走远后,才笑着道:“兄弟,你看我应付得如何?”

  洪九郎笑笑道:“好极了,看来就像是一个粗鲁不文,只凭勇力,全无心机的莽王公,与大哥的真面目完全不同。”

  “我的真面目又是什么呢?”

  “你是个细心的人,行事谨慎,计划周详,又能当机立断,是个智勇兼具的人。”

  “这话你若告诉别人,在大漠上没有人会相信,我在大漠上给每一个人的印象都是个粗莽不文、好杀凶悍的人。”

  “为什么呢?”

  “这样的人除了贪财好色之外。不会有野心,不会想到去并吞别人。这样我们这一族才能安然地存到今天,否则别人早就设法要消灭我了,回疆的各大族之间,并不是如你所知那么和平的,每个人都在设法并吞别人。”

  “可是回疆上很少有战争呀!”

  “那是因为每一个族都不够强、不够大,没法子一下把别人全部吞掉,他们都不敢轻举妄动,我虽然经常去骚扰他们,但是对他们的损失都不大,是他们可以忍受的。如果他们知道我有脑筋,那可就不同了,我对他们有威胁,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地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否有并吞别族的意思呢?”

  金加笑道:“我有并吞一两个族的能力,但我不会去做这种傻事的,我的族人很少,不够去征服统治另一个部族的,我如对一个族伸出了手,他们就会对我有了戒心,想到要连手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个聪明的人。”

  “想在大漠上立足,绝不可以真聪明,但也不可以不聪明,这是个很大的学问。”

  洪九郎笑道:“可是大哥这一次装糊涂却装出毛病来了,那四个女妖却看上了你。”

  “怎么会呢?她们没有见过我。”

  “但是大漠之鹰的声名,她们却是闻之久矣,她们若要拓展势力,大哥就是最好的工具。”

  “魔教那一套搬到大漠上是没有用的,这儿的人都是阿拉真主最忠实的信徒,不会成为她们的教徒的。”

  “她们不想在这儿发展魔教,但是能在大漠上建了一股势力,却有利于她们向东土扩展。”

  “她们想征服我?”

  “大哥若是只对美女和黄金感兴趣,她们倒是不难征服大哥的,她们会满足大哥的需求……”

  “他们有那么多的黄金吗?”

  “据我所知是有的,那个使者的话没错,黄金城中的宫殿中处处都是黄金,不过那是他们拿来装饰神殿的,不可能拿来动用。”

  “那他们用什么来打动我?”

  “自然还是黄金,他们自己不拿出黄金来,却能帮助大哥去劫掠别人的黄金,大漠上有很多很富有的王公,每个人的存金都有几十万两或几百万两。”

  “这倒是不错,大漠上有上百个部族,其中最穷的王公地都能拿出十几万两黄金的。”

  “这正是他们感兴趣的地方,他们可以派人来帮助大哥,一个个地吃下来,你分得小份,他们去吃大份的。”

  “那要我答应才行,这些黄金在大漠上转来转去,还是留在大漠上,一旦溜人到外人手中,就不会回来了,我们大漠上的王公都有个默契,本身也许不禁互助争夺,但绝不容外人来分沾的,黄金是阿拉真主赐给我们的财富,除了阿拉的子民,谁都不容占有的。”

  洪九郎一笑道:“但是大哥受了她们的蛊惑,为她们所控制,情况就不同了。”

  “我不相信,没有一个女人控制我。”

  “大哥;话别说的太满,魔教中的女包蛊惑是一种很高明的手段,很少有男人能够逃得过的。”

  金加也笑道:“魔教中那一套手法我并不是不清楚,但是对我们没有用,大漠上的男人不会为女色所动的,因为我们并不像汉人那样尊重女人,女人在大漠上没有地位,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不足以左右男人的行为。”

  “现在说这些或许言之过早,等一下勾魂四姝来了,大哥就可以知道了。”

  金加也笑道:“我不会怕她们的勾魂手段,却怕她们的武功,我承认斗不过她们,还有我这些部属也不行,上次你已经杀了我一批,这批人可不能再遭受损失了,否则我这个光杆儿王公就没得混了。”

  “这一点大哥请放心,小弟会照料的,绝不让大哥或你的子民受半点损伤,素芬和心心她们已经去准备了。”

  金加笑道:“兄弟,谈起女人,我可实在佩服,这一批母大虫,你是从哪儿找来的,个个武功高强,杀人像切瓜似的,如果你肯交换,我可以用十个换一个。”

  “大哥,好的女人如同烈马一样,要你自己去驯伏,而不凭交换得来的。”

  金加叹了口气道:“我知道,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你们汉人的女人我也是不敢要,她们不像大漠上的女人那么驯服,尤其是练过武的女子,对男人更没有那么尊敬,说不定那天发起脾气来,一刀割了我脑袋,那可不上算。”

  洪九郎笑道:“只是割下脑袋还好,就怕她在你的子民面前,拳打脚踢,着着实实地修理你一顿,你这大漠第一勇士可就没法儿再做人了。”

  金加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未竟,远处已来了四个女人,身上穿着轻纱,火光隐约中,眼见她们雪白的肌肤,修长的腿,鼓隆的Rx房。

  碧眼、隆鼻倒不出奇,因为维吾尔的女郎中有很多也是这种形相,但她们脸部轮廓之美,却是无法以言词来形容。

  金加停住了笑声,张大了嘴,忘其所以地站了起来。

  那个男人为他引见道:“大汗,这是敝国的四位公主,温妮、妲妮、娜妮、银妮。”

  四个女郎一起浅浅地鞠躬,莺声呖呖同时道:“拜见大漠上最英勇的大汗!”

  金加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直等旁边的一名女人轻轻地碰他一下,他才从失神中惊醒过来。

  他刚开大嘴笑道:“好!好!好极了,真想不到你们会这么美,来!来!坐下坐下,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一位是大漠上最大的一族康拉王公的世子叶尔小王爷,也是大漠上公认的第一美男子。”

  他手指着洪九郎,这时洪九即已换了回人贵族的装束,英气勃勃,一派潇洒之状。

  四个女郎的眼中都亮起来了光,康拉王公那一族在天山之麓,所属最大,人口最多、最富。

  而且叶尔小王爷在大漠上的名气也极大,是每一位公主争婚的对象,他跟洪九郎是好朋友,洪九郎熟知他的一切,两个人也长得颇为相像,所以才借用了这个身分。

  这些魔女显然对大漠的情形颇为了解,金加王公固然是她们所乐为笼络的人,而叶尔小王爷更是她们的对象。

  如今这两个人居然能凑在一块儿,叫她们全碰上了,这是多么好的事呢?

  四个人又向他行礼。洪九郎的表现不像金加那么急色,但显然也为她们的美色所吸引,含笑答礼问好。

  于是温妮和妲妮傍着金加,娜妮和银妮陪坐洪九郎,分成两组坐了下来。

  她们笑得很甜、很开心,金加乐极了,笑声不断,洪九郎也很开心,他知道金加的表现极为失常,但这是很好的现象。

  大漠上的王公都很好色,但不会为一个女人而着迷,显得手足无措,因为他们取得女人太容易,女人只是财产的一部份,不会如此重视的。

  金加恰如其份地表现了他的粗莽。但他绝不是这样的一个人,这表示他心中仍有警觉性。

  四位黄金城的公主都很喜欢饮酒,也很风趣,在喝了一点酒之后,她们的表现更洒脱了。

  她们整个人都倚在两位男人的怀中,对金加的轻薄不但未加拒绝和阻止,甚至于还主动地挑逗他。

  娜妮和银妮比较含蓄,这不是说她们较为规矩,那是因为她们所陪伴的对象,洪九郎所扮演的叶尔小王爷很矜持,也极有修养,他只是低声和他们谈话,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他男人的温柔和魅力,反倒把两个女子弄得如痴如醉。

  这一次宴会极尽其欢乐之能事,酒酣而散。

  温妮轻轻地在金加耳边说了两句话。

  金加惊喜地道:“真的?”

  温妮妩媚地点点头,嫣然一笑,拉着妲妮走了。

  洪九郎则拉着娜妮的手,低声道:“我实在舍不得跟你们分开,我们出去散散步好吗?”

  娜妮笑道:“小王爷,在这黄沙遍地的沙漠上,有什么好逛的?”

  洪九郎道:“水边有树,树下有草,今晚又有月色,我们能避开别人,悄悄的谈话,不也是很美吗?”

  “可是草里有蛇,我们怕蛇。”

  洪九郎微感失望地道:“那我只有跟你们说晚安了。”

  银妮却笑道:“小王爷,我们的帐篷里没有蛇,而且有我们从黄金城带来的美酒,你可以到我们的帐篷去。”

  “这不大唐突了吗?你们的随员不会干预吗?”

  “谁敢干预,我们是公主,除了国王外,谁也不能干预我们的行动。”

  洪九郎笑道:“那么我等一下一定去拜访。”

  银妮手指着道:“我们的帐篷就在前面左边的那一个,我和三姐同一帐篷,你可千万别弄错了,跑到大姐她们那儿去了。”

  娜妮也笑道:“你若摸错了可热闹了,因为我知道大姐也约了金加大汗到她的帐篷里去呢!”

  “你怎么知道?”

  “那是她的习惯,她喜欢一个男人时,必然会邀约到住处去的,我们也是一样。”

  这些魔女们究竟难登大雅之堂,虽然她们的公主身分不假,但表现得却有如娼妓,调情的技巧也很拙劣。

  不过洪九郎却深自提高了警觉,这勾魂四姝是金妮特由黄金城调来对付自己的,假如她们只有这么一点能耐的话,金妮又凭什么以为她们能对付得了自己?

  那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们的武功很高,一种则是她们蛊惑男人的功夫很行。

  不管是那一种,洪九郎都认为相当具有危险性,不但自己不愿轻试,也不能让金加去轻试。

  等她们都走了,洪九郎把金加拉到一边问道:“大哥,你对她们的印象如何?”

  金加笑道:“你是问温妮和妲妮?那是两条母狗,才第一次见面,她们就约我上床了。”

  洪九郎道:“这未免太直接了吧?”

  金加道:“她们是什对大漠上的习惯,在大漠上,男女相悦,就是上床睡觉,没有你们汉人还要谈情说爱的那套,我相信另外两个也对你发出同样的邀请了?”

  洪九郎道:“她们只邀我到帐篷去再聚。”

  金加笑道:“就是那个意思,在大漠上,女人邀你上她的帐篷,就是要你跟她睡觉的意思。”

  洪九郎道:“大哥答应她们的约会了吗?”

  “当然要答应,在大漠上,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这种邀请,尤其是我大漠之鹰,若是连一个娘儿们的约会都不敢参加,传出去岂不是笑掉了大牙?”

  “大哥也打算跟她们上床吗?”

  “不打算,我已经有很多女人了,怎么还会去跟两条我母狗上床呢?”

  “大哥打算如何应付呢?”

  金加笑道:“兄弟,你别来提醒我了,我对黄金城的情形并不陌生,也知道魔教中女人蛊惑男人的手段,我若真跟她们上了床,也许就被她们吃定了,魔教的姹女迷魂大法是很有名的,我可不敢以身轻试。”

  洪九郎笑道:“大哥这大漠之鹰倒是名不虚传。”

  金加道:“那个温妮对大漠上的情形很了解,也清楚我以前的谋生方式,她听说我改变了生活方式,觉得很失望,说可以支持我成为大漠之王。”

  “大漠上各部族自立为主,没有一个统一的王的。”

  “她说可以支持我两千勇士,征讨各部族,把每一个部族都征服下来。”

  “她对大漠的了解太不够了,大漠上有几十万人呢!只凭两千人就想征服大漠了?”

  “加上我的合作倒并非不可能,大漠上的人虽多,却是分散在各处的,最大的几个部族,也不过是几万人,去掉老弱妇女,不过才三、五千战士,如果有黄金城的两千名勇士为助,我是可以一个个地吃掉他们。”

  “这对大哥倒是一个机会。”

  “我可不是傻瓜,我成了沙漠之王,她们却是大漠的太上皇,我只是一个傀儡而已,那有什么干头。”

  洪九郎轻叹道:“大哥毕竟想得透彻,但大漠上其他的王公却不会这么明白的,她们在大哥这儿得不到结果,自然不会死心,一定会在别人身上下功夫的,看来她们这次雄心不小,想在大漠上扩展地盘了。”

  金加道:“我知道,大漠是我们维吾尔人的土地,不能由着她们来胡闹,所以我要先下手为强。”

  “杀了她们?”

  “是的,阿拉真主保佑,让我最先碰上她们,这除害的责任,就落在我的身上了。”

  洪九郎十分高兴,金加不是个糊涂虫,于是他们也作了一番计划,就分头进行了。

  洪九郎也把尤素芬召了来,要她们配合计划,然后他就整整衣服,也踱向了那一所指定的帐篷。

  黄金城的人一共只搭了两座帐篷,供四位公主休息,其余的人都是露天而歇,就睡在火堆旁边。

  洪九郎撩开帐帘进去,两个女的都在含笑等着他。

  她们身上的衣服却穿得更少了,除了一袭轻纱外,里面不着寸缕,肉香满溢,充满了诱惑。

  娜妮上前含笑道:“小王爷,你可来了,我们姐妹已经等了很久了,来,宽宽衣服吧!

  在我们的帐篷里是没有任何拘束的。”

  她扭动着腰肢上来,要帮洪九郎宽衣。

  洪九郎一把抱住了她,迫不及待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就往毯子上倒去,娜妮轻轻地挣扎着,口中还发出咯咯的声音。

  银妮本来含笑在一边看着。

  洪九郎伸出一只手,拉住了她的手腕道:“来!你也别闲着,我们一起来。”

  银妮笑着道:“别急呀!小王爷,到了这儿,总有得你乐的,你先摆布了三姐再说。”

  “她已经摆布定当了。”

  银妮一怔,移眼去看娜妮,但见她面部已经扭曲,身体也不动了,大吃一惊,连忙夺手想挣开。

  洪九郎却用手一带,将她的身体拖了过来,右手趁势一拳掏出,重重地击在她的肋骨上。

  这一拉一击的劲道合起来是无法想像的,帐中可以很清楚地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等洪九郎放开了手,她已口角流血,四肢在轻微地抽动着,人是绝对地活不成了。

  断骨刺穿心脏,巨劲震碎了内脏,洪儿郎出手时是十分凶狠的,能用这种狠手对付一个女子,他的心肠也够狠的,他翻过地上娜妮的尸体,由后腰处拔出了一支匕首。

  他是利用抱住她的时候,悄悄地刺入了这支匕首,又吻住她的嘴,使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匕首刺入了娜妮的肾盂,那是人体的要害,洪九郎在杀人时也是十分在行的。

  帐外发出了呼喊的声音,是尤素芬率着金加的手下,在对黄金城的人展开搏杀。

  他们是趁人无备时,突然下手的,成果也不错,出手就解决了一大半,不过还有七、八十人逃过了杀劫,在跟他们搏战着,有心心她们在拦截。

  洪九郎相信没多大问题,只对尤素芬吩咐道:“一个也不能放过。”

  匆匆地进到另一所帐篷,但见妲妮已被砍成两截,尸横就地,温妮却仗着一支匕首,跟金加对拼着,口中还连连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金加看见洪九郎进来,笑着问道:“兄弟,你那边都解决了?”

  洪九郎点点头道:“解决了,一刀加上一拳,两个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外面也差不多了。”

  温妮跳后了一步,吃惊地道:“你们是计划好了要对付我们的,为什么呢?”

  洪九郎大笑道:“为什么?那还不简单,你们是到中原皇帝那儿去朝贡的,一定带了不少的金银财宝,而大漠之鹰则是专门发横财的,正愁找不到财路,你们却自己凑了上来,还要问为什么吗?”

  温妮一怔道:“难道你们是为了财?”

  金加大笑道:“大漠之鹰从不为其他的原因而杀人。”

  温妮叫道:“金加,你会后悔的。”

  “老子从来没有后悔过任何事情。”

  “但是这一次你就要大大的后悔了,你杀了我们黄金城的人,你和你的族人将受到魔神诅咒!”

  洪九郎笑道:“魔神不会知道,因为我们是不期而遇,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我们下的手。”

  “可是我们的随员会逃回去的,那时就该你们后悔了。”

  “他们逃得了吗?”

  “绝对有几个逃得了的,你把我们当作一般人就错了。”

  这时尤素芬也进来了,她的刀上还满着血。

  洪九郎问道:“都解决了吗?”

  “别的都解决了,只走了一个人,是那个叫阿里的通译,他的武功十分高强,伤了我们几个人,抢了一匹马往西边逃走了。”

  温妮哈哈大笑道:“阿里是黄金城主下面的第一高手,只要他逃了出去,你们就惨了。”

  洪九郎却十分镇定地问道:“有没有人追下去?”

  “没有,我们遵照爷的指示,不让人追下去。”

  金加忙问道:“兄弟,为什么不让人追下去?”

  “如果那人能突破我那几个女人的围攻,就证明他的武功很高,追上去的人假如不行,岂不是白白送死?”

  金加连连点头道:“对!对!可是叫他跑了可是大麻烦,兄弟,不是我这大哥泄气,我们还真惹不起他们。”

  “大哥放心,不会为你惹麻烦的,他也跑不掉,我自己追下去解决他。”

  “兄弟去追自然没问题,你快动身吧!”

  “不急,等我把这个女人解决了再走。”

  温妮手中运刀,拼命地冲了过来,直刺向洪九郎,势子很急,洪九郎只有撤身避过,但温妮的目的似在脱身,她冲到帐篷的出口处,略一停顿,大概想认清方向再进。

  就在这时候,她的心口忽地冒出一截剑尖,把她击倒下去,俯钉在地上。

  那是洪九郎手中的长剑,被他脱手掷了出来,活活将她刺个对穿。

  金加忍不住道:“兄弟,好功夫!”

  洪九郎上前拔出了剑,将温妮翻了个身,微笑道:“不算什么,我是天山第一名猎手,这是最平常的手法。”

  温妮还没有死,狠狠地道:“魔神诅咒你们的灵魂,要永沦炼狱,不得超生。”

  “想要把我洪九郎打下地狱,你们的魔神还不行。”

  “你是洪九郎?不是叶尔小王爷?”

  “不错,金妮把你们调来,就是为了对付我,很抱歉,你们连尝试的机会都没有了。”

  地下的温妮忽然笑了起来,血从她的口中不停地呛出,但她依然笑得很开心,直到她呼出最后一口气,她都没有停止过笑。

  金加十分诧然地道:“兄弟,她干嘛这么高兴?”

  洪九即也陷人深思,半响后才摇摇头道:“我也不晓得,看样子只有去找那个阿里问明白了。”

  金加跳起来道:“对,我们这就去追那个王八蛋!”

  “我们?大哥也要去?”

  “是的,兄弟,不把那个家伙解决了,我实在不放心,西方魔教的武功好手很多,我的族人实在惹不起他们。”

  “我已经向你保证了,那家伙跑不掉。”

  “但是我一定要看到他的脑袋落地才放心,我相信你的本事杀得了他,可是在沙漠上追踪,却是我强一点。”

  洪九即笑笑道:“大哥坚持要同行自然没间题,那就请吩咐一下,准备四匹马,带足干粮和食水。”

  “要这么多的准备干嘛?”

  “那个家伙此刻一定在亡命急奔,短时间是追不上他的,必须慢慢地磨,好在这是大漠,他没有了食物和水,毕竟是逃不掉,我预计要在两天后才能追上他。”

  金加大笑道:“兄弟,原来你对追踪也很内行?”

  “别忘了我是天山出身的猎人,而且是最好的一个,虽然我拿手的是猎兽,但捕人也一样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