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一名蒙古汉子手持弯刀嚎叫着迎向一名明军把总,没等他手中的弯刀砍到那骑明军把总身上,另一骑明军骑兵从他身后纵骑突过,刀光一闪,那蒙古汉子的背部已经被整个切了开来,白骨森森,红肉绽开,一颗滚烫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勃勃脉动!
“呃啊!”
蒙古汉子凄厉地嚎叫起来,然后直挺挺地仆倒冰冷的地面上。
明军把总翻身下马,跨过蒙古汉子的尸体一脚踹开了他身后小土屋的破木门,昏暗的油灯把土屋里的情形照得依稀可辩,灯光下,两名年轻的蒙古女人护着个蒙古小孩缩在墙角,正以惊恐的眼神望着凶神恶煞般的明军把总。
“嘿嘿嘿……”
明军把总的眸子里流露出野兽般的光芒,回头大喝道:“这屋里的女人还有财产都是老子的了,谁也不许抢!”
跟在明军把总身后的十几骑明军将士轰然大笑。
“你们想女人就自己抢去!”
明军把总摞下这句话就抬脚进了小土屋,然后把木门从里面重重关上,很快屋里就响了蒙古女人惊恐的叫喊声,还有明军把总得意的银笑声,中间还夹杂着嘶嘶的裂帛声,白痴都知道明军把总现在在干什么?
王朴定的军规只规定他们不准歼银大明妇女,可没有规定不准歼银蒙古女人!
【再次友情提示:这只是架空小说,不要把小说中的蒙古人和现在的蒙古族划等号】
半个时辰之后。
王朴已经在甄有才、小七还有数十骑亲兵的簇拥下出现在了土默特汗的汗庭外,土默特汗的牙帐和周围的帐蓬此时已经凌乱不堪,地上到处都是倒毙的蒙古武士,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中人欲呕。
王朴一脚跨进土默特汗的牙帐,只见地面上铺着精美的波斯地毯,两名衣着暴露的蒙古女人倒卧在地毯上,从她身身下濡出的鲜血已经染红了大片的地毯,杀死她们并不是明军,而是土默特汗。
很显然,土默特汗不愿意自己宠爱的女人沦为汉人的玩物。
大帐里陈列着好几排做工精美的木架,架子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珍奇古玩,有瓷器,有陶器,也有铜器,居然还有好几套线装的书籍,大帐的正北摆放着土默特汗的宝座,上面铺着白虎皮,宝座后面的帐壁上挂着镶金嵌玉的宝雕弓,还有一柄犀角为鞘的宝刀。
看起来土默特汗走得非常匆忙,他甚至来不及带走一样东西。
王朴从木架上拿起一套线装的书籍看了看,竟然是宋版的《左传》,还真没想到一个蒙古部落的首领也会驸庸风雅。
再回过头来,夜空下,整个归化城已经陷入一片喧哗之中。
打进城的几千明军将士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他们的战利品,王朴知道蒙古女人也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可他不想干涉!没错,他的军规只规定大明将士不准歼银大明妇女,至于蒙古女人,则不在他的军规保护之列。
因为在这个时代,蒙古人是大明的敌人,他们还不是大明的百姓。
土默特人措手不及,明军轻而易举就拿下了归化,这完全在王朴的意料之中,原因很简单,因为蒙古人太久没有受到过明军的进攻了,他们甚至已经想不起来明军上一次进犯蒙古是什么时候了。
再加上王朴为了这次奇袭做了足够的准备,以有心算无备,以四千精锐对付区区四百蒙古骑兵,如果不能打赢那真是没天理了。
“将军!”吕六忽然气喘吁吁地来到了王朴面前,大声禀道,“正在城内顽抗的蒙古人已经全部被肃清,快马回报,试图从北、西、南三个方向突围的蒙古骑兵约有两百余骑,已经全部被击毙!”
甄有才看了看背身不语的王朴,问道:“有没有找到土默特汗?”
“不太清楚。”吕六应道,“各门还没有确切的消息传来。”
甄有才道:“让大胡子他们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不必了。”王朴霍然举手道,“区区一个土默特汗算不得什么大人物,要是能活捉固然最好,实在不行死的也成。”
甄有才眼珠一转,早已恍然。
活捉了土默特汗,按照王朴与张子安出征前达成的约定,这份大功最后就会落到张子安头上,既然是替人作嫁衣裳,那就不必太上心了。
事实上,土默特汗的确死了。
当土默特汗带着数十骑亲卫还有随行的几十名土默特贵族仓惶逃出西门时,却遭到了明军火枪队的迎头痛击,守在西门外的是大胡子率领的八百老兵,这八百老兵配的全是新式的燧发式火枪。
这批燧发式火枪不但重量要比明军原有的火器要轻便,射程也更远,精度也更高!
土默特汗和随行的数十骑亲卫以及土默特贵族甚至没有做出象样的抵抗就已经纷纷死在了明军火枪队的乱枪之下,只有不到十骑卫队仓惶逃回了城里,最后又被突进城内的明军乱刀砍死!
这注定是一个疯狂而又血腥的夜晚。
等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喧嚣的归化城终于沉寂了下来,疯狂了整整一夜的明军将士也从野兽变回了战士,一队队开出城外集结,早在行军路上,王朴就已经说过,打进归化城之后他们就可以尽情地抢劫,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
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一切就都结束了。
四千多将士以十人队为单位集结,按照王朴教会他们的口令从一至十报数,然后什长把十人小队的伤亡情况报告给百人队的把总,百人队的把总又把伤亡情况报告给千总,四个千总最后把伤亡情况报告给王朴。
明军的伤亡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只有一人重伤,两人轻伤,重伤的那人也不是蒙古骑兵砍伤的,而是因为马失前蹄摔伤的,这简直就是一次完美的长途奔袭!诸多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相结合,最终造就了这次不可思议的完胜。
从大同边军中挑选出来的三千老兵已经高兴坏了,他们还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痛快淋漓的胜仗,虽然三天的急行军很辛苦,套用这些大头兵的牢搔话来说就是冻得连[***]都快掉了,可是现在,随着归化城的顺利拿下,一切怨气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八百响马盗同样欢呼雀跃,之前他们打家劫舍,最辉煌的战果也不过是屠灭一个隘口或者一个村庄,可是现在,他们却攻陷了一个蒙古人的城市,这个城里市有堆积如山的皮毛,还有数之不尽的牛羊牲口。
与士兵们的欣喜若狂不一样,从王朴脸上却看不到一点高兴的表情。
事实上,王朴也的确没有心情高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这次率军奇袭归化,他可不是为抢牛羊牲口和皮毛财货来的,更不是为了替大明朝消除北方边患而来的,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练兵!
王朴要把这四千老兵训练成一支纪律严明的铁血之师,而且是完全效忠于他王朴的铁血之师,现在一切才刚刚开始,距离实现这个目标还很远,王朴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他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严明军队的纪律!
一支真正的铁血之师,有两样东西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纪律和军魂!
军魂的浇铸要靠主将的人格魅力,有什么样的主将就会有什么样的军队,如果主将是个逃跑将军,那么他带出来的军队就是一支逃跑军队,如果主将是个跋扈将军,那么他手下的兵就是一群骄兵悍将。
军魂的浇铸需要一个过程,这事不急,也急不得。
王朴从来不奢望通过一两次奇袭就能把这群打惯了败仗或者当惯了响马的老兵痞子打造成一群打不烂、拖不垮,见了敌人就嗷嗷叫的铁血战士!
但是,纪律和军魂不一样。
军魂可以慢慢浇铸,纪律却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植入将士们内心,从某种意义上说纪律甚至比军魂还要重要,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一支军队再能打仗也不过是一群骄兵悍将,不过是一群没有人姓的野兽。
王朴需要的不是一群毫无人姓的野兽,而是一群纪律严明的铁血战士。
王朴策马来到阵前,厉声喝道:“全军将士听令,列队!”
“列队!”
“快点,站好了。”
“别弓着个腰,没吃饭啊?”
“说你呢,耳朵聋了?给老子站直了!”
王朴一声令下,四个千总还有四十几个把总顿时忙碌起来,开始喝斥各自手下的老兵痞子们开始列阵,四千多人乱哄哄地闹腾了一会终于列好了阵形,一个个牵着战马以百人队为单位排成了一列列的纵队。
王朴清了清嗓子,大喝道:“还记得本将军跟你们说过的话吗,从你们踏进雷公山大营那天开始,我们大家就都是兄弟!什么兄弟?兄弟就是必要的时候能为别人去死,有危险的时候能为别人挡箭,是兄弟就要坦诚,是兄弟就绝不能藏私!”
四千多将士,不管是前面能听见的还是后面听不见的,都在侧耳倾听。
王朴接着吼道:“还有军规七大条的第六条,说的是什么?”
“私藏缴获者,当众鞭笞八十!”
前面能听到王朴问话的将士轰然回应。
“好!”王朴点了点头,厉声大喝道,“很好,既然大家都记得军规那本将军就不再多说什么了,不过,本将军还是决定给犯糊涂的弟兄最后一次机会,只要你们能主动把私藏的金银珠宝交出来,就可以免去这八十鞭笞!”
王朴话音方落,四千多将士便窃窃私语起来,很快就有士兵乖乖出列,把偷偷藏在衣袍内的金银细软交了出来,老老实实地搁到王朴马前,不到片刻功夫王朴马前就堆起了大堆金银珠宝,还有名贵的貂皮和狐皮。
等到再没有士兵主动出列,王朴再度喝道:“还有没有藏私的?”
四千将士鸦雀无声。
“本将军知道还有人藏私!”王朴厉声喝道,“现在本将军命令你们,立即把私藏的财物交出来!”
将士们面面相觑,却没有人主动出列。
“好!”王朴点了点头,厉声喝问道,“本将军再问你们,军规七大条第一条是什么?”
“违抗军令者,杀无赦!”
所有能听到王朴声音的将士纷纷回应,不过这一次,已经不像刚才那整齐了,这些老兵痞已经弄不清王朴要干什么了?他们原以为王朴把大伙召集起来只是为了要夸奖几句,可现在看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王朴嘴角忽然浮起了一丝冷冽的杀机,回头喝道:“小七,拿人!”
“是!”小七轰然应诺,回头把手一招厉声喝道,“拿下!”
早就严阵以待的四名亲兵迅速冲进了四千将士整齐的队列之中,很快就拖出了两名老兵痞子,刚才王朴问话的时候这两个家伙的神情就十分古怪,却始终不肯出列,小七已经盯了他们好半天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