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与那个“正确的人”的邂逅,是命运的安排,还是自己的选择?
命运诚然听起来是非常浪漫的,就在某一个时间,在某一个地点,我与某一个人恰好相遇,然后爱上他,我将他称作我的“命运之人”。
但事实上,我并不喜欢“命运”这个说法。我认为它抹杀了我的努力,并否认了我在这段感情上所做出的种种改变。我们或者都曾经希望能够以最原本的样子去和他人相恋,但是,和他人交往的过程,是一个自我更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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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见纱在中学的时候,曾经被父母拉着算过一次八字。
生意人,不管是做得成功还是不成功的,似乎都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迷信。当时算八字的那个人说,她的人生在二十四岁那年会有个波。
那个时候的方见纱正值叛逆期,并不是说她现在就不叛逆,只是那时她的叛逆程度比现在更要甚上数倍。任何自诩权威的人说的话,她都不打算放在心上。于是这神棍预言,连同父母为了给她“保平安”请的平安符,都被她直接抛在了脑后。只是,在她和前男友重又坐在一起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了这个预言。
夏耀节算不算这个波?
她想。
她已经不记得他们分手的确切的理由了,可能一开始也根本就没有什么确切的理由。他是她打算要认真交往的第一个人,在他之前,她也被不少人示过好,但到底没发展出来下一步的关系。这也许是人的问题,也许是时间、地点和心情的问题。
遇到夏耀节的时候,恰好是她自己觉得“到了可以和什么人恋爱”的阶段。不过,恋爱毕竟是两个人的问题,并非她一人觉得到了某个阶段,事情就会水到渠成的。
方见纱承认,她挑不出夏耀节的什么毛病来。也正因如此,对于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无法全心投入的自己,她非常难得地感到了一种陌生的焦躁感。
她是自我中心惯了的,但凡在一件事上,她觉得自己是正确的,那么她就会将自己的正确性贯彻到底,丝毫不理会他人的意见。只是当她在怀疑自己“没有这么正确”,也没有一个人来告诉她那个“正确”的标准的时候,不安的情绪就生了出来。
她不堪这种情绪所困,所以索性直接从这段关系当中逃开,回到稳妥安定的一人世界。
但遁逃到底只是遁逃,问题被留在原地。当他们重新回到这张地图的时候,就发现当时所有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还是留在原地,伸手碰一下,抖起来的灰都还是当年的气味。
“比赛结束后要去哪?”方见纱问。
“随你。”夏耀节温柔地回答。
这是他们过去常有的那一种对话,同样的逻辑与同样的感情。
“你去哪里,我陪你去。”
比赛的后半,方见纱并没怎么看进去。原本她同意来看这场比赛就是醉翁之意,现在大屏幕上乱七八糟的色彩,加上场馆内逐渐蔓延开的热气只让她感到一点隐隐的烦躁。旁边的夏耀节却是注视着屏幕,似乎对这场比赛饶有兴味一样。
他喜欢游戏吗?她想。
时间过去了两年,但这两年时间在他们身上各自发生的作用,对对方而言都是一片空白。
方见纱在过去不了解的,现在她仍旧不了解。
如果她不是现在的性格,如果她更加大胆,更加莽撞,也更加随性的话,她可能会在餐桌上要求和夏耀节玩一个游戏,她可以问他,他了解她吗?如果他说他不了解的话,她将继续问他,那么你想继续了解我吗?
假如她做了一个这样的开头,那她其实可以保证,夏耀节不会把她的问题置之不理,他会友善地跟随她,给她她想要的答案。比如说,你讨厌吃的水果是什么?喜欢的第一个人是什么类型?第一次和人告白是在什么时候?
他们的关系大概也会因此进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但是,方见纱到底不是一个可以允许自己这么做的人。
在夏耀节面前,她总显得有些拘谨,甚至说是有些局促。当然她相信她在他们面对面说话的时候还是自然的,只是,在他们终于离开那个比赛场馆,在西餐厅吃过饭,她从夏耀节的车上下来,和他道别后走入公寓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终于松了一口气。
过去不行的事,现在仍旧不行。
过去做不到的,现在大概仍旧做不到。
但她心里暗暗有种侥幸的期待,尽管她也自知这只是侥幸而已,但确认它的确落空的时候,不能说是半点失落都没有。
说不上是喜欢,就是不甘愿在可能演变成“喜欢”之前,让一切就这么结束。
她在一种她不喜欢的挫败感当中用指纹解锁了房门,客厅的感应灯应声而开。当她准备甩掉鞋子坐到沙发上时,她猝不及防地看到了冲击力极强的一幅画面——一只鹦鹉在她家客厅里扑棱着翅膀,搁在架子上的杯子被撞到了地下,一地玻璃渣上飘着几片鹦鹉翠色的羽毛。看向窗户,窗是开着的。这她知道,是她自己出门前便没有关。她住的这个小区安保工作极好,且楼层又是正中间的十七楼,不可能有什么强盗小偷之类的爬墙进来——但谁能想到有鹦鹉飞进来啊?
开门的时候猫窜出来,猫丢了;遛狗的时候没拴绳,狗丢了。
那这算是什么情况呢?鸟在家里没关笼子,同时又没关窗户?
坦白说,虽然她现在已经被迫修炼出了一身对付流浪猫狗的本事,但冷不丁面前出来一只鹦鹉,她一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
直接上手抓?找个捕鸟网?扔件衣服过去盖住?还是干脆把它引到窗外然后把窗户一关当它从来没存在过——这个想法好像有点缺德。
不管了。方见纱摇了摇头。谨思慎行不是她的作风,她习惯于上来直接采取行动,然后再根据行动的结果,去判断下一步的做法。但因为她的反应和思考的速度都很快,于是就给了他人一种运筹帷幄,万事尽在掌控之中的印象。
然而事实是,她将手伸向鹦鹉的时候,脑子中什么都没想。
红头顶绿羽毛,看起来就像个红绿灯的鹦鹉原本是站在窗帘杆上,它在留意到向它走来的方见纱后,扑棱了两下翅膀,然后飞到了她的手上。
就这么……简单?
“咕!”鹦鹉冲着她,状似心情很好地叫了一声。
“嗯……好的,你不要动。”方见纱尝试着和鹦鹉沟通。
“咕!”
鹦鹉虽然是抓到了,但接下来怎么办却还是个问题。她家在十七楼,便可知鹦鹉不是从其他什么地方飞上来的,大半可能性是某位邻居养的宠物,忘了关窗而飞了出来。
这样的话,大概写个启事贴楼下电梯口是最简单的。
她这么想着,就听房门冷不丁被人一阵猛敲,那种颇有破竹攻城之势的敲法,方见纱喊了一声是谁,敲门声音突然停下来,换成另一种不熟练的三下一顿的敲法。
方见纱端着鹦鹉,在家中左右环视了一圈,最后盯准了洗手间。
“咕?”鹦鹉疑惑地叫了一声。
对不起了。方见纱想。
跟着,她迅速拉开洗手间的门,把鹦鹉一把抓了下来,并迅速地关上了门。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甚至鹦鹉都还没反应过来。
“哪位?”她对着门又问了一句。
“那个……我是住隔壁1705的。不好意思,我有个事想问您一下……”
隔着门,方见纱只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却也没多想地开了门。门一打开,她一时间差点觉得自己回到了派出所。
——当然,这么想的人不止她一个。
“怎么又是你啊!”奚洛在门口绝望地大喊。
方见纱其实本来也是有点惊讶的,但被奚洛大嗓门一喊,硬是把她那点意外压了回去。
“什么事?”
“你住这儿啊?”
“你也住这儿?”
“我刚搬来……”奚洛成功地忘了自己刚才的震惊,下意识地就回答起问题来,“也不算搬来吧,反正这房子是我的。不是我们先不说这个了,我想问你个事儿,或者说我要报警!”
“报警?”
“对!因为我鹦鹉丢了……我今天一回家看见窗户开着,对,我忘了关窗户了,然后我鹦鹉就找不着了……”
“鹦鹉?”
“对啊鹦鹉!就那个,会说话的那个,鹦鹉。”
“我知道什么是鹦鹉。”方见纱见奚洛连说带比划,简直要在她面前对她讲解一下什么是鹦鹉一样,赶紧让他打住,“那是你的鹦鹉?”
“是我的啊,哎,难道你……”奚洛说着,突然一眼看到方见纱房间里的一地鸟毛,“等等,你把我鹦鹉怎么样了!”
这场比赛结束后,队里自是先回了战队大楼复盘,结束后,一帮人惯例去聚餐。平时绝不错过这种活动的奚洛这回举手请了假,他要回去看一下刚装修完不久的新家的情况。
他买的这处房子位于G市西边的一个小商圈,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楼对面有个网吧,而且看了一圈也没找见让他心理阴影的派出所。指纹锁,落地窗,能养宠物。他觉得特别满意。
像他这样年龄和级别的职业选手,一场比赛几十万上下的收入,银行卡里的数字增加得特别没有现实感。这些钱其他选手们要么拿来理财,要么拿来买房。奚洛是自认自己没有理财的脑子,就干脆把卡里的钱换了套房。简单粗暴,看着心情舒畅。
和队友在一起是很开心,但偶尔也想要拥有自己的时间,在自己还没怎么好好住过的家里玩一玩游戏看一看电影摸一摸鹦鹉——原本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但奚洛一路轻松地吹着口哨跑过来,打开门却看见自家窗户大敞四开,本该在房间里的鹦鹉不见了踪影后,他马上就慌了。
这只鹦鹉是他养的,原来是养在宿舍里,后来被周雄也明令表示新宿舍禁养宠物,他就不得不把鹦鹉送回了父母家。
一般来说鹦鹉是应该会说话的,但不知怎么的,这只鹦鹉却似乎是个异常沉默的性格,怎么折腾都死不开口的那种。不仅死不开口,平时的活动基本上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特别高冷,非常自闭。
也是这种性格让奚洛一时松了警惕,觉得这鹦鹉对外界应该是没有什么向往的。
然而事实证明,永远不要揣测任何人——任何生物。
那只鹦鹉原本在方见纱的洗手间里玩命地扑腾着,奚洛的声音一下响起来,洗手间忽然像被切断了电源一般安静下来。
方见纱一愣。
她放着在门口嚷嚷的奚洛不管,隔着洗手间的磨砂玻璃往里面看了一眼,自然是什么都没能看到。她又用手指关节轻轻敲了两下门,里面也没有声息。她这才缓慢地将门推开一条缝,看到那只鹦鹉正好生立在洗手池边上,一脸庄严。
怎么说呢,方见纱琢磨,这个神情如果放在人的身上,大概是在传达一种“别出声我不认识他”的心情。
“你进来吧。”她回头对奚洛说,“把门给我带上。”
“呜……”鹦鹉有点痛苦地哼了一声。
奚洛听话地进来,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方见纱指了指大开的落地窗,奚洛也一路小跑地过去关上。在确认了房间内再没了出口之后,方见纱才完全打开了洗手间的门。
绿毛红顶的鹦鹉赫然立在窗台上,闭着眼睛,总感觉有种不愿意搭理眼前这人的意思。
“灯灯!”奚洛一瞬间简直要给鹦鹉跪下,“你跑这儿来干啥啊!”
“你在家里养鸟不关窗吗?”方见纱倚在墙上,双手环抱在胸前。
又让她逮着理了!
奚洛简直有苦说不出。
“我平时不住这儿……”他还是硬着头皮解释,“这房子是我新买的,就为了养这只鸟,我们队宿舍里不让养宠物你知道吧?哦,你不知道。反正就是这房子刚重新装修完,不得开窗通风的嘛,那天我回来看这房,顺便把鹦鹉放回家,没想着关窗户就走了……”
结果就把鹦鹉一只鸟搁在家里搁了五天。
但他们谁都不知道的是,对于这鹦鹉来说,一只鸟在家,有粮有水,而且窗还开着的日子简直是神仙生活。
更重要的,是没有奚洛这个主人在旁边念叨。
奚洛是个话多的人,平时在队里一张嘴顶十张,闹完了队长闹队友,什么话题他都能扯出长篇大论来。但是,除了这些能说的话题之外,总还有一些不能说不好说的,说了他觉得会破坏自己英明神武的个人形象的话——就比如被方见纱冤成未成年,从网吧里揪出来之类的事,他就统统说给了鹦鹉听。
鹦鹉听着,就觉得头那个大啊。
此时,奚洛和鹦鹉一起站在方见纱的家里,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当初对着鹦鹉没完没了地吐槽方见纱的事,一时之间有点心虚。
这可是鹦鹉啊。他想。会说话的鹦鹉,虽然它是一直没在他面前开口说过话,但哪知道它是不是在憋个大招啊。它现在就知道往方见纱家里飞了,万一一人一鸟一见如故,鹦鹉开口说人话毫不犹豫地把他给卖了那可怎么办?
灯灯你不能这样!我才是你的亲主人啊!
奚洛走进洗手间伸手去够鹦鹉,但一脚踩进去就踩进了水里,他低头一看,洗手间的黑色瓷砖地面上满满一层的水,灯光打在上面波光粼粼,跟一片小湖一样。
“你……”他的袜子和脚已经整个湿透,也不好再踏回客厅里,“你这是准备洗地板呢?”
方见纱疑惑地顺着奚洛手指的方向往地上看:“这不是我放的啊?”
“那还能是我放的啊大姐。”奚洛在水里上下蹦了两下,啪嗒作响,“那就是哪儿漏水了呗。”
他这么说着,就开始在洗手间里四处看。他先是检查了头顶,确认了不是楼上漏的水之后,又检查了洗面台和马桶,在确认种种都无恙后,他果断地一把掀开了洗衣机的盖子。
洗衣机里堆着大量的湿衣服,里面还残留着一些水,更多的水则是汩汩地从洗衣机的下方流出来。
“嘿。”奚洛终于抓住机会,学着方见纱刚才抱臂的姿势,倚在洗衣机上,“你衣服一泡泡一天吗?”
逆风局反败为胜!
奚洛在心中给自己拼命鼓掌。
♂♀
你在二十四岁的那一年,会有一个坎。
方见纱再次想起了这句话。
也许前男友是个难以逾越的障碍,但是,从现在的状况看来——一只闯入房间的鹦鹉和加上洗衣机漏的一地的水,再加上被一位不速之客所见证的全程,这种感觉实在不那么好。
她给洗衣机厂家打了电话,现在已是晚上,要来人维修也是第二天白天的事了。这一地的水,还是要靠她自己清理。
她先把奚洛和鹦鹉一块儿从洗手间拨了出来,之后开始找柜子里的旧报纸扔在地上吸水,然而水实在多得令人发指,报纸扔进去马上就给泡透了,她不得不一遍一遍站起再蹲下。
就在眼看那叠旧报纸马上见底的时候,湿着脚站在门口的奚洛忍无可忍地开口:“你家有没有拖把?”
方见纱一看就是个平时从来不干活的,收拾的动作看着简直能急死人,可能别人看了不觉得有什么,但奚洛在打扫房间这回事上有点强迫症,只要看到别人房间乱,他就条件反射式的心里着急。
他们队里的宿舍都是一人一间的,有时候他去周雄也的房间讨论战术,看着桌上的空牛奶盒和外卖袋就觉得头大,原本是战术交流,最后他却莫名其妙地成了全队的田螺姑娘——只要看见脏乱差的环境就自动动手开始打扫。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他自己也想不明白。
不过,他现在看着方见纱这就算没有漏水也远称不上整洁的房间——当然地板上碎了的玻璃杯和那几根羽毛在说,这片狼籍里有一些是他的锅。他的心情忽然又微妙起来。
哦,他想,原来警察的房间也是这样的。
方见纱从阳台找来了拖把,不过奚洛已经不想再看她惨不忍睹的拖地技巧了。他直接接过了拖把,开始熟稔无比地拖地。拖把吸满了水,就拧水进马桶里,拧干后继续再擦。不出一会儿,地面终于现出原貌来,还因为水里加了洗衣液,而似乎比原貌还要更加光洁不少。接着,方见纱看奚洛从柜子里找了个桶,利索地洗了拖把,又重新用干净的水拖了一次地。
“不用谢我。”奚洛自顾自地把话给说了,“这算是你帮我抓鹦鹉的回报。哎,我鹦鹉呢?”
方见纱指了指沙发,只见鹦鹉舒舒服服地坐在——如果有什么词能够形容鹦鹉那个半立半躺的姿势的话,那大概就是坐了——沙发上,还发出愉悦的咕咕声。
“你这个鹦鹉……”方见纱犹豫了一下,“挺会享受的。”
“灯灯!”奚洛站在玄关对鹦鹉拍手,“过来!回家了回家了!”
“咕。”鹦鹉叫了一声,别过头去。
“不是,怎么你还感觉挺愉快的啊?”奚洛叉着腰对鹦鹉嚷嚷,那架势俨然是个看着孩子赖在邻居家里不走的急火攻心的老父亲,“我真走了啊!我跟你说这人可是个警察,她很凶的!她会逮捕你的!你怕不怕!”
“我不会。”方见纱不疾不徐地说。
“咕。”鹦鹉十分嘚瑟地点了点头。
“你这小王八蛋,有人给你撑腰了是吧!你是不是欠揍!”奚洛跳起来,他这动作一大,肚子特别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
高层的公寓是很安静的,加上房间里没有电器的杂音,所以肚子的叫声异常清晰。
现在是晚上八点半,奚洛中午在战队食堂吃了一碗公仔面后就什么都没吃过,刚刚又在这儿大扫除了一番,加上和鹦鹉吵架,肚子里早就空空如也了。
“嗯……”方见纱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厨房柜,“给你点个外卖?”
“不不不不用不用!”奚洛赶紧摇头,同时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抓住鹦鹉牢牢捏在手里,“不劳烦您不劳烦您,我们这就走了。”
一人一鸟这么迅速关门离开,整间公寓一下重新安静下来。方见纱原本是习惯了安静的人,却也对这种骤然的寂静有些不适。
她环视了一下周围,确定房间里再没有什么溜进来的动物之后,打算整理一下心绪,先把洗衣机里的衣物晾晒起来。在她刚刚取来了衣架,还没来得及把洗衣机的盖子打开,就听到大门又被人小心翼翼地敲了两声。
“哪位?”她疑惑地问。
“那个……对不起,还是我……”
方见纱打开了门,只见奚洛在门口尴尬地笑着,两只手牢牢地抱着鹦鹉,就生怕它再次飞跑。
“是这样啊,警察姐姐……你知道咱这个公寓都是指纹锁和电子锁,但我那个门,好像是没电了……”
这如果是普通的情况,那他肯定就直接转身回战队了。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他手里抓着一只鹦鹉,这件事直接把他的活动范围限定在了举步五米之内。
于是,在各种条件的限制之下,他只能来敲方见纱的门。
“您看,”奚洛直接闯进了方见纱家的玄关,并且回手就关上了门,“人民警察为人民对不对。”
门一关上,奚洛的手也松了,鹦鹉就直接一溜烟地重又飞回了沙发上。
“所以我要帮你……”方见纱打量了一下鹦鹉,“打电话叫个开锁的?”
“在这之前我其实想吃个晚饭……”奚洛苦着脸捂着肚子靠在门边,刚才闹腾着不明显,现在安静下来,就觉得胃都饿得有点痛了起来。他盯着方见纱家的橱柜——一般来说,他都会在自家的这块地方放上足量的泡面和酸辣粉,用来填半夜三更的口腹之欲,“你有泡面吗?”
“有。”方见纱正抱着一堆衣服往阳台走,“就在水池的橱柜里面。”
果然在那里啊!
这种精装修的公寓,大家的橱柜、水池都长一个样,方见纱住进来后自己也没再另行装修,所以房间大体就保持了刚交房时的风格。奚洛是自己重新装修了一个游戏房,别的地方也还是保持着原样。所以,他在方见纱的橱柜里翻腾的时候,总有点恍惚地觉得这里是自己的家,连打开柜门时闻到的那股木头的潮气都是一样的。
他拿了一桶泡面放在餐桌上,开始东张西望地找电水壶。方见纱晒完了衣服走回来,从电视柜旁边把电水壶拿下来,又随口说了一句:“橙色包装那个好吃点。”
“嗯?”
“或者用煮的,再加一个番茄和一个蛋。”
“我……”
“要不我来?”
这个时间点,事情演变至一个奚洛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的局面。他坐在桌前,他的鹦鹉坐在沙发上,而公寓的主人——那个让他提起来就恨不得把她小小地收拾一下的警察,正穿着围裙站在电磁炉前给他煮面。
这个画面有点魔幻。
奚洛放在口袋里的手机震了好几下,他知道是队长和队友发微信来了,他不敢看也不敢回,他不知道该怎么跟队长解释他此时正在方见纱家里,并且还帮她擦了地板,现在正在等着吃她煮的面这件事。
在他的概念里,方见纱应该是个敌人。既然是敌人那就得打倒,不存在和敌人坐在一起把酒言欢的可能性。
那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呢?
他听到身后开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番茄的香味和面的香味一起飘了出来。
一口泡面就让他背叛自己的原则了?不,确切地说,这不是从泡面开始的,应该是从鹦鹉开始。
就是你啊!都是你啊!
他狠狠地盯着沙发上的鹦鹉。
♂♀
方见纱端来了泡面,同时还倒了两杯冰的大麦茶,拉开椅子就坐到了奚洛对面。
奚洛顿时整个人紧张起来:大姐你不要坐我对面啊!你看着我我怎么吃!
他这么想着,但他很快也就认了命。这是人家的家,人家愿意坐在哪儿就坐在哪儿,怎么还能需要征求他的意见了。
他老老实实地挪过泡面碗开始吃面,番茄已经煮得完全融进了汤里,一颗溏心蛋火候恰到好处,说不好吃是假的。他努力搜刮着肚子里那点贫乏的形容词想夸一下这碗面,结果说出来的是另一句话:“那个,你今天是和夏总在一起吗?”
“对啊。”方见纱回答。
“哦……那你跟他很熟吗?”
“你和他很熟吗?”
两个人同时问出了这个问题。
“我也算不上特别熟吧。”奚洛先回答,“就是夏总他之前给我们投过资,当时我们整个战队山穷水尽,差不多要散伙了,当然现在也还是散伙了,人都让不同的队给收编了……算了,你对这个应该也没兴趣,那你呢?”
两个不熟的人之间的话题,往往是共同认识的第三个人。哪怕他们其实对这第三人也并不怎么了解,却也只有这个人,能让话题延伸继续下去。
“他是我前男友。”方见纱说。
“啊?”
“别的没了。”
奚洛费劲地咽下去一口面。他原本没想到话题能往这个方向去展开,他十几岁便一头扎进游戏里,对游戏之外的事情的技能点基本约等于零,虽然他有时也自知这样不行,结果也仗着大部分生活都在游戏里,生活技能点也不怎么用得着就得过且过了。每每像这样冒出来新的挑战,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接。
“那你……”他咳嗽了一声,憋出来一句,“那你是个好人啊!”
这是什么话啊!
话说出口,他只想把这碗方便面扣在自己头上,或者干脆扣在方见纱头上,赶紧把她的注意力从这句话上转移开。
“我是个好人?”注意力转移失败,方见纱听得十分真切。
“因为夏总是个好人啊。”奚洛硬着头皮继续说,并且努力把话题往夸赞方见纱的方向引,毕竟吃人嘴短,他不仅坐在她的客厅里,还吃着她煮的方便面,而且他的鹦鹉看起来还在她家度起了假。为了他和鹦鹉的人身安全和鸟身安全,他都没理由不哄着方见纱说话,“夏总是个好人,所以,你既然能和他交往,那你肯定也是个好人。”
“为什么你觉得他是个好人?”
“因为他……他真的挺好的啊!对我很好,对我们战队也很好。而且你看上次我请他来看比赛,他今天就真的来了……哦,他可能是冲着你才来的是吧,等于我给你们俩制造了个机会,也挺好的。怎么了,难道他不是好人啊?”
“不。”方见纱摇头,“他挺好的。”
“所以那你是想和他……复合吗?”奚洛跟着又问了这么一句。
这种莽撞的对话方式是方见纱前所未遇的,不过硬要说的话,她之前倒是在家庭聚会上见过一个从国外回来的远房表亲,那孩子今年大学本科在读,是个ABC,会说一点中文,不过说中文的语气和逻辑就像是停留在十岁左右的年龄,就像大人问他平时在美国做什么,他天真地回答说是玩游戏和读书一样,不是成年人说话的语气。
奚洛和那个人就有点像,像是不知道在成人的世界里有许多问题不能碰。
不过对于方见纱来说,夏耀节倒也远算不上那个“不能碰的问题”。倒不如说他如果真的成了那种程度的问题会来得更好,那她就能从哪儿跌倒在哪儿爬起来,抬手挥断和他的一切联系让他就此靠边站,而不像现在这样黏糊糊的一团,想抽身都不知道从何抽起。
抽身。
方见纱突然精准地捕捉到了脑内的这个念头。
和人黏糊糊地搅在一起,这不是她习惯的东西。
所以,面对奚洛的提问——他当然不是真的关心方见纱和夏耀节的感情世界,只不过是没话找话的局面里憋出来的一句疑问而已——方见纱认真地摇了摇头。
“不。”她说,“我不打算和他复合。”
这顿饭吃的时间不短,因为加上了洗碗洗锅,以及和鹦鹉交流感情的时间。奚洛看时间已经快到夜里,赶紧给物业那边打电话要求叫个开锁的人上来,物业询问了情况后爽快地回答:“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您用充电器给门锁充一下电就行了。我们这就送充电器上去给您。”
奚洛挂了电话,有点尴尬地坐在沙发上。
“怎么了?”方见纱问。
“他们说,用充电器给门充个电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