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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人文 > 吴淡如散文集 > 曾相识

  少年听雨歌楼上

  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

  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忽然接到一通电话。

  “我是你高中时候同寝室的室友,我叫×××,你还有印象吗?”

  我的记忆力很好,尤其是对于人。如果我过去的记忆是一首一首的歌,那么我身边的人就是自然而然镶在歌里的音符,我很难漏其中一个。除非,故意要忘记某些让我活得不舒服的人。

  “当然记得你。”我说。

  “很高兴能听到你的声音。”她说,但声音里并没有一点雀跃欣喜。

  “老朋友何必客套?”我的语调到底还是“训练有素”的客套了起来,因为时间让记忆老去,我发现我也不能免俗的让彬彬有礼来武装自己。咔啦,我听见,我脑袋里的某一个地方,防护罩忽然关上的声音。我暂时离开正在着手的故事和我的鼻子独享的咖啡香,“安安全全”地回到现实世界来。总是这个样子,当我必须与“陌生人”沟通,还感应不到她的磁场时,总是这个样子。

  这个充满陌生人的城市里,谁能对谁,在三秒钟内“放开心胸”?谁?当我不再是一个来自下的小女孩,当我知道我只能靠自己,当我独自通过城市求生的种种考验后,我的脑袋里就多了一层透明的防护罩,像科幻电影里头的太空飘浮城市一样,要先辨别想进来的飞碟不是异类,才会让它进来。

  “不是客套,我真的很高兴,因为……因为上一通电话我是打到纯的家里……她妈妈告我说,她三年前去世了。”她说。我感觉到她在电话那头,松了口气。

  是的,我还活着,感谢主!我猜她想这么说,“纯的事情,我知道。”我的语气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想她有点沮丧,但我一点也不想扮演“新亭对泣”的囚犯。

  纯是肝癌去世的。在我印象里,她是个苹果脸的女孩,和我同乡,跟我一起上台北,念同一所女校,住同一个宿舍。总是笑声朗朗,非常乐天知命的样子。她不像少年的我——我想我当时一定有张讨人厌的苦瓜脸,埋怨一间斗室住八个人太多,埋怨洗澡要排队、衣服要用手洗、灯光太暗害得我近视不断加深,舍监像虎姑婆,老师有省籍歧视、功课太重、同学成绩比我好……

  少年十五二十时,简直是天怒人怨。

  虽然现在我相信,好运会降临在乐观开朗的人身上,但我也相信,命运常常不按牌理出牌。

  纯一直活得开心。新婚赴美,却发现自己已是末期肝癌。住宿同学吃泡面和罐头是常有的经验,我们都是在拮据经费下、还想替父母省一点,因而自陷于肝癌危险群而不自知。一个后来学医的朋友这么分析。但病因常像抽签一样,抽中谁,谁才会中奖,谁也难以推断真正的罪魁祸首。

  只记得纯是我们之间省得凶的一个,因她是大姊,有不少弟妹在她之后。考大学,她如愿考上师范大学,纯选择师大,因为不必再回家里要学费、工作也有百分之百保障。毕业后嫁人一起赴美,据说也正过着穷学生日子。病像洪水来袭,临终前她母亲对她说,家里本来打算分给你两百万,恨没早点给她!早知道……

  “早知道”是世上我们最常说的一句废话,我想。

  没有人能早知道。说此话时,总是悔之已晚,岁月难挽,徒留嗟叹。

  “早知道,应该早点打给她。”她幽幽的说。

  早点打给她,一样无济于她,有效的,只是减低一点自己的罪恶感。我心里冷冷的这么想。但再次回想她的来电,我惊觉到我自以为是的坚强是一种硬化症:我们会因为没办法陪朋友度过生命中的艰苦挣扎而有罪恶感,至少表示我们还有爱的能力,还有良善的人性,即使我们实际上不能为他们做什么。尽管我们只能让他有某人还“Standbyme”的温暖。

  在这一刹那间,我忽然也有同样的罪恶感。我对自己微笑了。

  可是当时我对她说,改天出来喝杯咖啡吧。我像个城市人,客套的留下她的电话。她说这段时间她辞职在家思考一些问题。我自以为知情地告诉她,我在离开学校至今,也遭受过很多挫折,看过不少生离死别,想用冷漠的镇定来安顿两人的情绪。

  然后我像只缩头乌龟一样,不敢真正拿起话筒约她喝咖啡,我真的害怕如下场面:两个女人在咖啡厅里嗟叹韶光易逝、命运无情,楚囚相对。

  但梦偏不饶我,一群久未谋面的旧日朋友,究纷纷来入梦。

  梦醒,我怅然有所失——为什么都不联络了?他们到哪里去了?我关心,于他们无益,但我真的关心。

  他们还安好吗?

  我发现,在不断的悲欢离合中成长的我,往好处想,是独立而坚强;往坏处想,是逃避人情冷暖,因为自以为已洞知人情冷暖。

  我们绝望,其实是因为自己把房间的窗户全部封死,不让阳光进来;冷漠,则是一种把窗子逐渐封闭的过程。

  面对外面的世界会有伤害,但没有打开任何一扇窗,就不会有阳光。

  不能因为曾经失去亲爱的人,对其他人、其他情感的失去就冷漠如砖块。

  不能因为怕受闲言闲语伤害,就把每一个有可能试探心事、干扰情感的人,都当成“可能的坏人”。不能因为曾为爱受伤,就害怕爱。就好像我们不能因每天外头都有事的发生而痘出门。

  我感谢她让我了解,我的防护罩下,还有爱的能力。我也记起住宿时期背熟的这首词。现在读来,对照自己的人生有点好笑。少年的我,是在嘈杂的马路边宿舍挑灯夜战,夏天差点热昏在没冷气的蚊帐中;还好,壮年的我若听雨客舟中,大概不必听断雁叫西风,若在客舟,客舟也必是豪华游轮,必然是吃饱睡足乐不思蜀;老年嘛,鬓已星星是必然,在哪里,我是不知道了,尽人事听天命便是。

  悲欢离合确实无情,但很高兴你在我也在,还是探出头,请你喝杯咖啡吧,静静看着曾经飘过的雨,或阳光。

  不要给自己有机会说早知道。人身难得,如优昙花。

  只想好好说再见

  我一直不喜欢太戏剧化的故事,总觉得转弯太大的。动不动就生离死别、哀感顽艳的故事非常洒狗血,只适合在八点档或九点半播放。

  我以为只是写小说的新手或者活得浅浅浮浮的人,才喜欢悲欢离合的戏剧化撞击。

  头顶的透明玻璃毫不抗拒天光云影,正午阳光当头洒落,我坐着坐着,感到一阵晕眩。看见她走进餐厅入口处,我举手向她示意:我在这里。

  很多年不见了,好像,自从我们告别少女时代后就未曾谋面。

  “你很准时。”她说。

  “我一向准时。”我答。我仿佛天生就是很守时间纪律的人。我不善等待,故不愿迟到,也不喜欢行色匆匆,我尽量不要让自己有“因为……所以我晚来了”的借口。

  我也几乎铁口直断的认定,一个男人,如果他跟你约会老是迟到,他自己的人生必定缺乏自制力,再有什么雄心壮志,实行力一定很低。

  我们在高一时,同是离家到台北求学的孩子。我怯生生的带着行李搬进牯岭街的宿舍,她是第一个跟我打招呼的室友,第一天,她显然就对新环境非常适应。

  她说话的样子很有自信,理路清晰,我记得。而至今她仍未变,不施脂粉的她,脸庞仍如当初素净的少女。

  我们谈到贫乏简陋但却值得回味的宿舍生活、共有的已经离世的朋友。彼此忙碌的工作,还有我们这种少小离乡奋斗、非常害怕将来没出息会对不起家乡父老的心态。

  她说她曾没日没夜、一个人顾着六七部电脑终端机工作数年,感觉自己对生活的感觉被抽光,终于觉得自己应该停一停。

  她说她很坚定自己不需要婚姻,因为生命未必要经过“正确的”社会制度才圆满。

  我换了个位子,逃离越来越炽热的正午阳光。她说:我刚才从医院出来,医生告诉我胸部的硬块己呈不规则状,是恶性肿瘤,我正在想,怎样跟我妈讲……

  我默然。

  我自己倒能接受。她说,有一次我跌断腿,事发时因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我竟然先问自己,如果只有一条腿,怎么办?我告诉自己,我还是会活下去;于是我又问自己,如果是骨癌呢?我又对自己说,也还可以接受,只要给我几天时间,让我处理一下未完成的事情,看看一些朋友,只想好好说再见。

  我怀疑着她的豁达,可是她的面容仍如阳光一般平静。我从没见过她激动的样子,任何时刻。

  入院开刀通知我一声,我会去看你。我努力使我自己和她一样平安宁静,虽然一切是那么措手不及。

  我想到为了要和她见面,我还曾挣扎过,我挣扎,因我有许多预设,因我害怕自己并不擅长聊天、也不擅长面对质疑,怕日子平地起波澜,因为真实的我在不“应工作要求演出”时,常恍惚怔忡如第一次步入高中宿舍的少女。

  我先天性的害羞,正如她先天性的成熟。我们好好吃完午饭,在午后骤雨即将电雷声引爆前,好好说了再见。

  我独自在懊热的阳光下散步了一会儿。长久以来,走路一直是我保持头脑平静的好方式,让我感觉我是个活生生的人,有一张不虚伪的面孔,让我体会:当下天下太平无事。

  走着走着,我从伪装的平静中走了出来,我看见自己无法遮掩的沮丧与惊讶,还有多愁善感。许多种情绪在我心中此起彼落、互相消长。

  多少年来,我一直企图不让喜怒哀乐影响我生活的节奏。我怕跟个性歇斯底里的人交朋友,因为我清楚,自己有这样的本质。如果不是多年独自生活的磨练、太多挫折与离别的考验,我想,我的情绪很容易变成一颗动不动就会被引爆的手榴弹,或者变成洒狗血专家。

  自小在情绪不稳定的环境中长大,又吃过苦、耐过劳的人,或善于观察环境、发现随意发泄情绪总会成为失败者的人,大概都很容易变成我这个样子:但有时矫在过正,反而让情绪积压着,外表“酷”得要命,其实……还是“铁血柔情”,心软得像鲜奶馒头。

  太容易受外界影响、太容易随别人的磁场波动,又不愿沦为阴阳怪气,不想被讥为生理不顺,所以不断告诉自己,镇定些,镇定些。万一有人有事使我情绪一激动起来,不管自己有理没理,总有些内疚感。

  有一阵子,我忽然发现自己很久没掉过眼泪,甚至,掉泪已不是本能,总要先找到些“充分且必要”的理由。

  是坚强,还是故作坚强?

  我只发现,情绪并不容易克服,不能强迫它折服,对我而言。总要等待一段时间,让我自己像植物的根,慢慢的吸收掉土壤中的水分,才能变成养分。

  我需要时间复原。不管是挫折、失恋,甚至是跟老朋友好好说再见。

  从压制情绪到安安静静看见自己的情绪,真是一条漫长的路。我知道,我不如她那般,可以理路清晰地和自己沟通。

  明白自己会故作坚强,使我发现自己开始坚强了些。

  走在马路上,头发不断吸收阳光的热量,我头昏目眩,挥手招来计程车。雷雨正巧开始为热闹的市区挂上水色的帘幕。

  我还有下一“摊”约会。我不想迟到。

  其实,我不想迟到,是怕因为自己的疏失,而错过了生命中原本可以拥有的美好时光。是因为,时日有时冗长,有时紧迫。有时容你浑浑噩噩,何时竟不容你说一声:我爱你,不容你和他握一次手,一秒钟也不肯多给,等你想第一次张开双手拥抱他,已经太迟,因为你迟到。再热烈的拥抱,只能凝结在像的冰层中。

  在我的生命中,竟有这么多只能永远停留在想像中的拥抱!

  只想好好说再见。

  这一句话,让我有了充分且必要的理由流泪。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此时此刻的环境好得像张爱玲年轻时的奢望。但我们,竟然还常常来不及,好好说再见。

  再见,就是一种祝福。虽然我还是不喜欢转弯太大、动不动就生离死别的、非常洒狗血的人生或故事。

  朋友

  基本上我仍有“乡下孩子”的单纯特质,见过面就有三分情,就是朋友。

  除非……

  住在城市这么些年,知道每一个勉强下的定义几乎都附带着但书。附带但书,是因为吃过了些苦头,也因为洞察了一些世故,了解天底下一样米养千万样人——上天造人是“有物有则”,有的相近,有的相悖,有的人彼此凑在一起会活得更加愉悦,有的则会像斗鱼一样两败俱伤,他的“我”与你的“我”两相妨。

  相信上天自有主张的人,必相信,不是每个心灵上的“人种”都可以放在一起。

  就把这种冥冥中的定理定义为“磁场”吧。不然,无可名之。

  “磁场”也是奇妙的,有些人你第一眼磁场不对,后来因缘际会,成为你的知音;有些人,一碰了面就与你展开一场友谊的热恋,结果,因为某些事件,你发现他不是你想像中的人。你们的亲密关系,原来只是想像力天马行空的结果。

  有时怨不得他人,他并没蓄意骗你,只是他没你想像中那般义气,或他有他的“难处”。

  而所谓“难处”,若非事到临头,很难现身。冠盖满京华时是朋友,在斯人独憔悴时未必是朋友。

  有人感叹,“人生如鸟同林宿,大限来时各散飞”;有人在朋友“背信”时咬牙切齿的指责“最好的朋友将是最坏的敌人”,再也不相信朋友,交友时如临深渊;我只觉人生变数实在多,对朋友可以持平常心,不要太在乎别人对你的誓言是否永远不变,万一,患难时见不了真情,大不了不要再对他再推心置腹就是了。就算丢了一个朋友,也别变成一只哓哓不休的恶狗,一直吠到连没辜负你的朋友都怕。

  当一个人的人格中失去继续信任人的能力时,他同时也没有办法容忍任何的友谊。

  我常觉“信任”是人和人眼眸言语交会时所产生的,最美妙的化学作用。

  信任,说来简单,其实复杂。没有自信的人,很难信任没有血缘裙带关系的人;对人生不能开敞心胸的人,也终生无法品尝信任的美味。信任,须先明白,自己的眼光未必都是对的,若一时错,也别念念不忘,提防着一错再错。

  信任,是可以像庄子所说的,相懦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当人生路并肩而走时,享受挨挨蹭蹭的感觉,就算人生路各奔前程,相隔万余里,多年不见,仍是朋友。

  偏偏有些人以为,朋友就只能挨挨蹭蹭。有些人谈恋爱,也只爱挨挨蹭蹭。不能天天相见,就开始心生疑窦,十天半月不见,或每周只能禁一次,就担心感情不能持之以恒。他们一定要时时“不离不弃”才叫朋友。

  我们野心勃勃的想要天长地久的感情,却只会用眼睛谈感情,看不见,就认为会失去,是我们面对情感时最大的矛盾。

  那不是有厚度的感情,只是控制欲。

  每个人对朋友的定义不一样,竟是我最近才察觉的。

  对朋友的定义其实等于你对这个世界的信任度。

  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有个很熟的同性朋友问我一句她大概酝酿很久的话:“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我直觉地吓了一跳,心想,我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怎么认识了这么久,忽然用这句话来拷问我?

  像一只鱼,忽然被猫用爪从鱼缸里捞起来,丢在干硬的地板上一样,张着嘴,奇怪着自己为何呼不出泡沫来。我的思绪在严重的混乱后空白一片,呆呆看着发话的人。我想知道她为何问这句恬,却又不知从何理清她的问题。

  “我们不是朋友,那是……是什么?”

  我瞠目结舌,问。

  “所以我问你我们是不是朋友呀?”

  “朋友……那你对朋友的定义是什么?”我感觉我们的交流电波发出沙沙沙的短路声音,所以我企图用点理性找出真正的断电原因。

  “哦,比如我跟某某,她跟我无话不谈,连她和她男友的一些小事,她都会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我思考着她的定义——真糟糕,照她的定义,我这一辈子大概没有所谓的朋友。我没有“无事不谈”的朋友。有的朋友可以谈文学,有的朋友可以谈人生也可以谈怎么大血拼,有的朋友可以一起扮演三姑六婆,有的朋友可以互相嘲谑,有的朋友是最佳玩伴,但我发誓绝对绝对不要跟那种“一痞天下无难事”的人成为工作伙伴,有的朋友喜欢慷慨激昂议论时事;我虽甚无兴趣也得忍着听让他快乐;有的朋友偶尔在背后说你一点小话但也不打紧;有的朋友本身永不改掉我最痛恨的重男轻女习气,但我骂我的,她做她的,在我们分享香啧啧的奶酥面包时,我们和乐融融,一点歧见也没有。

  我交朋友几乎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除非他所制造的不适感尽是负面的——一看到他,你就觉时日维艰,度日如年,那么大家最好“各自寻须各自春”。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我……我……可是按照你的定义……真的要一五一十才是朋友吗?”唉呀怎么可能。我从来没跟朋友报告过:A君某月某日牵了我的手,吻了我的唇;我也觉得一个人应该有隐私权,不然所谓的朋友体系正好形成欧威尔《一九八四》中秘密监视系统,一个朋友等于一况扛在你身上的隐藏式V8摄影机。

  “我对朋友是很挑的。”她说。

  相对之下,我大概得承认,我对朋友几乎是不挑的,不预设任何立场,除非磁场大不相同,除非相见不如不见。

  她应该是想告诉我,“挑”上我做朋友,我应觉光荣。没错,有她这个朋友我觉得很不错,但“很挑”两个字,让我感到自己是水果摊里被人拣来选去的水蜜桃,要新鲜完美才有资格卖掉。

  原来,当“朋友”也可能是一件很有压力的事,我由此恍然大悟,有人对朋友的定义与我绝不相同,他们挑朋友的逻辑是:除非你如何如何,否则你就不是朋友。与我“先天性”对朋友的定义:“你是朋友,除非你……”大相径庭,他们用的是筛选法,我的或者该叫消去法。

  我想我对这世界较为信任,虽非事事天真。

  我也发现,有些朋友之间存在着微妙的竞争心,也碰过有些则总是把朋友当对手的人,你的光芒不能盖过他,他必须鹤立鸡群。有些人需要朋友,又处处防着朋友爬得比他高,也听过有的女生“她找不到男友是她的事,却处处阻挡我嫁出去”的怨言诽语。

  老朋友是经过时间与个人荣枯考验的朋友。

  开朗乐观的朋友绝对是益友。

  在朋友度过人生难关时,我知道,有时不要急于两肋插刀,只要给他“standbyme”的感觉。为朋友太积极而害事的例子,我就看过。比如A快失恋了,你急急替A去骂他的情人B水性杨花、喜新厌旧,到头来是害了B与A决裂得很难看。

  朋友间尽量不要有金钱大往来,不是丢了钱,就是丢了朋友,通常,两样都丢。

  你可以帮朋友度过情绪障碍,却不能一直成为他的情绪风向鸡,随他东西南北乱转,不然,他养成习惯做无主孤魂,你也会因长久受精神勒索,半夜里接他哭诉电话而六神不安。

  以上所说的“朋友”二字,换成“情人”也无何不可。

  我其实并不爱为感情的种种名词下太明确的定义,只因,下了定义,就有拣择,有拣择,就有利之所趋,就不是真情流露。所以我未问过人,你当我是朋友,或你爱我吗,为什爱呢?

  能讲出为什么而爱而相知的,就伦俗了。

  过眼滔滔云共雾,算天下知己吾与汝——我一直很喜欢这一句话的大气,只因过眼滔滔云共雾,啊,你必说,是因昨日你供我一个李,还是今日我还你一个桃?写字写得哓哓不休的我,有时很怕答,为什么……也许不为什么。就为我高兴与你一起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