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身相救的时候,我戴着帷帽小心遮掩了自己的面容,可谁知这厢我才刚露了几招将暗器格挡掉,那厢便有人惊呼道:“雁过留声,风过无痕,飞霜剑法,此人定是妖女叶兮。”
我脚步一踉跄,险些摔倒在地。就算从乱葬岗爬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可一听到妖女叶兮的名字,我还是忍不住心肝俱颤。
这些日子关于叶兮的传闻我已经听了许许多多,行走江湖多风波,为了保险起见,我把脸是遮了又遮,没想到居然还是这么快就被认了出来。而且更让我觉得挫败的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自己一直用的剑法名为飞霜剑法。
话虽如此,若在这会儿承认自己是叶兮恐怕又会惹更多的麻烦上身,是以我想也未想便压低了声音刻意用蜀地话气势汹汹地解释道:“格老子的,你们这些瓜娃子不要乱讲。老子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才不是那啥子妖女叶兮。你们乱往老子身上泼脏水,老子等哈儿要弄人哦!”
这一路为了更好地掩人耳目,每到一处地方若停留的时间够长,我便会入乡随俗地学上一些当地的方言,为的就是关键时刻能掩藏真实身份。但就目前看来,效果好像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
为首面容狰狞的大叔用看傻子般的目光看了我好半晌后,方才冷冷地开口道:“姑娘是与不是,我们并不在乎,只要姑娘将你身后的少年交出来,自可随意离开。”
拔剑挡住了八枚从不同方向射过来的梅花形暗器,我扯了扯嘴角,冷笑道:“诸位,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可以随意离开?”
大叔面不改色道:“反正我看姑娘也没有离开的打算,不如就和九公子一并留下吧!若能拿你的人头去献给二公子,说不定还能讨二公子欢心,连升好几级。”
就在大叔话音落地的瞬间,在场所有唐门之人纷纷出手。眼下敌众我寡,再加上唐恒又受了伤,着实不能久留。是以用剑气连伤了最先逼近的一圈人后,我当即抓住唐恒的肩膀,跃上了距离我们最近的一匹马。先逃了再说!
“驾!”
好在唐恒脑子还算清醒,我在前面驾马,他就负责沿途丢各种暗器毒药阻滞对方的追踪。
飞镖、铁-藜、袖箭,毒烟、毒药、毒雾……
起初一些毒药暗器我还勉强识得出,越往后丢的东西,我基本上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了。不过也托这些东西的福,唐门众人受损颇重,迫不得已只好放慢了速度,渐渐地距离就越来越远。
快马加鞭一口气跑出了好几十里,确认周遭没有任何危险之后,我方才勒紧马缰渐渐停了下来。此番匆忙逃跑,唐恒差不多耗尽了所有的毒药暗器,损失颇为惨重,相比之下我就不怎么心疼那五十文钱买来的帷帽了。人会因为比较而痛苦,也会因为比较而得到安慰,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寻了一棵大树将马拴上以后,我便再度走到了唐恒身旁。他的伤口虽然看上去血肉模糊了一些,但好在并没有伤筋动骨。用他带着的药替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后,我便重新站起了身。
见我似乎打算离开,唐恒也顾不得身上的伤,急忙伸手拉住了我的裙摆,说道:“叶姑娘,你……你要走了吗?”
彼时因失血过多的缘故,少年的面容苍白如纸,越发衬得眼眸犹如墨染一般,漂亮得过分。
我点了点头。毕竟我身份已经暴露,而我又不打算插手唐门的事,那此时就必须要离开了。
唐恒松开了手,微微垂眸,纤长的睫毛在白皙的脸上落下淡淡的阴影,他道:“眼下姑娘离开也好,免得会再被我连累。”
语罢,唐恒又从怀里拿出一个外表朴实无华的黑铁盒子递给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是唐门所制的独门暗器暴雨梨花针,以后姑娘行走江湖遇到危险时可以一用。”
我看着他手中约莫半臂长的黑铁盒子,惊讶地道:“不是说暴雨梨花针已经损坏了吗?”
我记得很清楚,虽说每个地方关于妖女叶兮和唐家少主的故事都有些许不同,但有三件事是贯穿全线绝无区别的。其一,叶兮棒打鸳鸯横刀夺爱;其二,叶兮求爱无果,杀其未婚妻,毁其唐门至宝暴雨梨花针;其三,唐家少主痛失所爱,立誓终身不娶。
唐恒抿了抿唇,迟疑道:“敢问叶姑娘,是否现在还……喜欢我二哥?”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我跟你实话实说吧,尽管现在江湖上都传闻我曾经疯狂迷恋过你二哥,但实际上,我现在连你二哥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更不可能有什么感情。”
这回换唐恒愣住了:“怎么会这样?”
我摊手:“可能因为我失忆了吧。”
许是因为此时我与他皆是天涯沦落人,又许是这些日子一个人孤独太久,眼下终于有人倾听自己说话了,我一时便有些刹不住话头:“我从乱葬岗醒来之后,就不记得自己是谁,为什么会在那里。之后我遇到一个贱人,他跟我说,我叫王铁栓,是王家村的村民,我信了。我跟着他进城,想要弄清楚自己的过去,可还没等我弄明白,朝廷和武林中忽然涌出一大堆人说我是妖女叶兮要杀我除害。我侥幸逃过了追杀,从此却成为武林公敌,再不能光明正大地活于世间。”
“没有人愿意听我解释,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我的清白,所有人都觉得我就是叶兮,我无恶不作,我罪该万死。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其实最开始离开白鹭城的时候,原本我顶着自己的脸在外行走了一些时日,可不管是乡野小道还是繁荣城镇,我走到哪儿都能遇到想要杀叶兮的人。之后,我便只好戴上帷帽,不敢将脸露在外面。
那段时间我体会到了一个让我无比痛心的道理?:就算是绝色美人,也有可能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折子戏里说的只要长得倾国倾城,世人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原谅她的这种桥段,在现实世界是不存在的。
毕竟,我都长得这么好看了,那些厌恶妖女叶兮的人,也没有在见到我之后,便对我手下留情,更有好些恨叶兮入骨者,还专门攻击我的脸,真是想起来都能盛一箩筐的心酸眼泪。
本来说这话我就纯属抱怨一下,也没有奢望得到他的理解。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当我说完之后,唐恒抬头看着我,用清冽如水的声音对我说:“我信你。当时你明知道身份暴露会引来什么后果,却还是选择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像你这样的姑娘,不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
只此一句,便让我红了眼眶,险些落泪。自我从乱葬岗清醒后到现在,这么久以来,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他相信我,他信我不是坏人。
我曾想过许多次,若有人信我,我会如何答谢如何对他好,如今真到了这一刻,我却如千言万语哽在喉间,良久才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谢谢。”
唐恒抬手轻轻地替我擦去了脸上的泪水,歉然道:“说起来,唐门至今还欠你一个道歉。”
“嗯?”我不明所以。
唐恒收回手,淡然道:“虽然如今人人都道当年那桩往事是叶兮心狠手辣之过,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唐恒说,十年前,他约莫只有八岁的年纪,正是天真无忧的少年。唐家最早的继承人是唐大公子唐朔,可后来唐朔外出做任务时意外死亡,唐家少主的位置才落在了唐二公子唐炀身上。
因唐朔是跟唐炀一起出任务的时候出的意外,所以唐门内部对于唐朔之死一时之间议论纷纷。唐炀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便和凝华宫的宫主方柔订下了婚约。
凝华宫是蜀地除了唐门以外最强大的门派,有了凝华宫的支持,再加上唐炀自己也颇有手段,他的少主之位才渐渐稳固。唐炀跟方柔许诺,待方柔双十年华,两人便完婚。
可距离婚期不到两年的时候,唐炀却带回了一个容貌绝美的女子叶兮,道是要和方柔退婚,娶这女子为妻。彼时唐炀跟方柔早就是武林公认的金童玉女,心高气傲的方柔无论如何也不愿意退亲,并且还直接到唐门讨要说法。
因那次的谈判只有当事人唐炀、方柔、叶兮三人在场,所以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晓,但谈判的结果是方柔死了,且还是死在唐门的暴雨梨花针下。唐炀说是叶兮因为愤怒,才会抢走暴雨梨花针杀了方柔,唐门不能和凝华宫决裂,所以无论唐炀说的是真是假,唐门都只能默认事实如此。
为了掩藏方柔死亡的真相,唐门随后便焚烧了方柔的尸体,并对外宣称暴雨梨花针已被叶兮毁坏。之后为了对凝华宫有个交代,唐门主动送上了一笔非常巨大的赔偿,唐炀也宣布终身不娶妻。
说到这里,唐恒好看的菱唇微勾,露出一抹嘲讽至极的笑:“说是不娶妻,却并没有说不纳妾。这些年我二哥光在唐家堡里就有十几个侍妾,在外间养的外室更是数不胜数。爹爹见二哥行事愈加荒唐,这才动了想要换继承人的心思。可谁知二哥他早就在爹爹身边布下了眼线,知道爹爹的心思后,索性先下手为强,弑亲夺位。由于爹爹一早就把门主信物交给我的缘故,他之后便派出了所有亲信对我痛下杀手。”
说到最后,唐恒的声音几近哽咽?:“如果不是因为爹爹的临终托付,如果不是身为唐门中人,必须肩负起唐门的责任,我根本就不在意这什么门主信物。只要爹爹能活在人世,对我而言比什么都重要。”
或许当人们年少的时候,想要的东西千千万万,想去的地方数不胜数,但随着人们慢慢长大,给予他们生命的父母渐渐生了华发,人们才会知晓,富贵浮华转瞬即逝,唯有血亲挚爱是这世间永远无法替代的存在。
我没有父母,所以无法理解唐恒的感情,但妖的寿命很漫长,我想若有朝一日我寻到了所爱,又眼看着所爱年迈去世,心中一定也如他这般悲痛难当。
我几番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反倒是唐恒瞅着时间不早了,便将暴雨梨花针塞到了我手里,说道:“多谢叶姑娘今日相救,如今天色不早,你我就此别过吧。”
我看了看手里的暴雨梨花针,又看了看即将走入夜色中的唐恒。少年挺直的脊背,似永远不会被风雪压弯的青松。
我问:“你要去哪儿?”
少年答:“去我该去的地方,走我该走的路。我要去召集其他还没有被二哥收买的唐门中人,和他们一起去找二哥讨回一个公道。”
众所周知,这些年唐门做主之人表面上虽是门主,但实际上全是唐家少主唐炀说了算,唐恒此去注定凶多吉少,而我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他去送死。所以当少年话音一落,我便抱着暴雨梨花针,足尖一点,跃到了他的身旁。
“如果是要讨回公道的话,算我一份。以前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倒也罢了,如今既然知道了,那过去唐炀泼在我身上的脏水,我也是时候该好好洗一洗了。”
其实对于唐炀这个人,我依旧还是没有太多的印象,听那些跟叶兮有关的故事时,我的内心也没有任何波动。但那并不代表我不想弄清楚过去的事,更不代表我愿意一辈子蒙受那些不白之冤。
唐恒双眉紧蹙:“若唐恒此去能成功,自然会替姑娘洗去冤屈,姑娘实在没必要去冒这个险。”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神色如常道:“我知道你是怕自己会连累我,可是放眼整个天下,有谁的仇人能多得过妖女叶兮?还是说,你担心跟我在一起反会被拖累?”
唐恒立马摇头:“我绝无此意。”
晚风徐徐,树影婆娑,唐恒与我四目相对,两人皆忍不住笑出了声。
唐恒道:“以后还请姑娘多多指教。”
我将暴雨梨花针重新递还给他,说道:“这东西我不知道怎么用,还是给你吧。既然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那你也不必那么客气,直接叫我的名字叶兮好了。”
“好。”
唐恒点了点头,接过暴雨梨花针,笑容清浅地唤了我的名字。
“小兮。”
云散月出,少年的笑容宛若冬日里最干净的雪,又好似仲夏夜最温柔的风。我脸一红,心神顿时无边荡漾。晚上寻了一僻静山洞落脚歇息的时候,我都还忍不住在想,这样美好的少年,还是第一个信任我的人,难道这便是我命中注定的良人?
次日清晨,便有两个身着唐门服饰,年过半百,长得一模一样的老爷子找了过来。
起初,我以为是我们行踪暴露,唐门追兵到来,准备直接拔剑与之作战。若不是唐恒堪堪醒转,朗声喊了一声“都是自己人”,我差点就要误伤友军了。
我收回长剑的同时,两个老爷子也收回了他们那堆五花八门的暗器。一见唐恒本尊,两个老爷子立马单膝跪地:“见过九公子,请恕手下来迟。”
唐恒急忙上前将他们扶了起来:“五长老,六长老快快请起。”
老爷子们又齐声回道:“谢九公子。”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这段日子走南闯北,我曾见过不少的双胞胎,大多面容相似,可在语气神态方面还是有诸多不同,如今我面前的两个老爷子不仅长得一般无二,就连神情动作说话声音居然都完全一样,不由得让人啧啧称奇。
唐恒见我好奇地打量两人,便笑着解释道:“五长老和六长老自幼在唐门长大,几十年来从未分开过,且因为他们二人心意相通,一并战斗时往往一群武林高手都难以困住他们。”
我有些好奇,既然两人一直在一块儿,该如何娶妻成家?但碍于两个老爷子浑身散发的煞气,目光又委实太过犀利,那些八卦的话,我压根不敢问出口。
不过好在老爷子们此番前来皆有要事,听唐恒吩咐但说无妨后,便齐声汇报道:“如今唐门局势不容乐观,二公子虽无门主印信,但已如先前所料,几乎将唐门大部分势力掌控在手,且目前还派人四处散播对九公子不利的谣言。”
“如今之计,九公子不宜直接回唐门,最好的办法便是先去找寻可靠外援,我们二人再与其他老门主心腹作为内应,待到那时定能一举成事。”
唐恒眸色愈深,问道:“可靠外援?”
二老声音低沉:“九公子可先去阆中试着拉拢霹雳门,霹雳门门主昔年曾受老门主大恩,若九公子持门主印信求助,他应当会给些许薄面。但究竟能否得霹雳门相助,就看公子自己的了。”
语罢,二老留下一些盘缠和吃食以后,便再度折返了唐门。也是那时我才知晓,唐门内部弱肉强食究竟到了何等残酷的地步,就算唐恒是唐门门主指定的下一任继承人,并且还持有门主印信,可因为唐恒年少,且在门内可拉拢的势力不多,愿意助他之人寥寥无几。就算是方才的五长老、六长老,也都在静待时机,若唐恒能拉拢霹雳门出手,他们方才会助唐恒一臂之力,如若唐九失败,他们恐怕便会毫不犹豫地倒向二公子唐炀。
眼下时间紧迫,我们动作越慢,唐炀在唐门中的势力便越稳固。是以简单用过一些干粮之后,我便和唐炀起身前往阆中。
就近在附近村中买了一匹脚力不错的马,唐炀又将二老给的干粮一分为二,递给了我一袋,说道:“蜀地多山路,此去阆中大约七百里路程,官道恐有埋伏,我们取山道走,最快也需要六七天。但最近正值雨节,若阴雨连绵山路泥泞难行的话,所耗费的时间恐怕会更长。这些干粮我们先凑合着吃,一路再打猎凑合一下吧。”
我接过干粮略微看了一下,发现唐恒居然把肉脯烧饼一类最好的吃食都分给了我。
我抱着那袋干粮,有些不知所措:“你把好的都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唐恒腼腆地笑了笑?:“我不是还有那些饼子吗?我娘从小就跟我讲,身为男子汉,理应要照顾弱小。”
说到这里,唐恒顿了顿,白玉般的脸上立马染上了胭脂般的红,颇有些手足无措地解释道:“当然小兮你是绝对的强者,比我厉害多了。我只是想着此去阆中本就辛苦,我想尽最大的努力让你少受一些苦。”
怀中的干粮本来没有任何温度,但不知为何,听着少年的那番话,我便觉得那些干粮忽然间有了温度,心里暖暖的,说不出的幸福。
起初两天赶路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的天气,可从第三天起,就开始下起了绵绵细雨。
山路泥泞无法骑马前行,我们便只好下马步行。蜀中山林树木高耸入云,阴雨天气就算是白日里光线也十分昏暗。唐恒自幼在蜀地长大,走惯了山林野路,弃马之后他便主动拉住了我的手。
“小兮,抱歉,得罪了,这林子里不大看得清楚路。我拉着你走,这样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好互相有个照应。”
其实对于五感远超于常人的妖怪而言,就算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也能将周遭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林中虽然昏暗,但在我看来其实与青天白日没有多大差别。
但少年的手那样温暖,我根本舍不得拒绝。被人关心,被人保护的感觉,真的很好啊。
就算此时此刻我身处幽暗的深山老林,可因为此刻身旁有唐恒,掌心有他传来的温度,我便觉得仿佛置身烟花三月的江南,到处都是繁花和美好的味道。
那几天的赶路,或许在旁人看来苦不堪言,于我而言却恍若做梦一般。
遇到水流湍急的河流,唐恒会先一步下河试探河水深浅,然后再背我过河。干粮淋了雨被打湿以后没办法吃了,每每到了夜晚休息的时候,他总是会先安顿好我再外出寻找食物,或是采集鲜果,或是打一些山鸡野兔归来。
本来一开始受他照顾,我颇有些不自在,在他准备外出的时候,我也强烈表示自己可以去捡柴火之类的。唐恒却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外边风大雨大,姑娘家身子金贵容易着凉,你在这里等我回来便好。”
说完,唐恒便毫不犹豫地走进了风雨之中,挺直如松的背影渐行渐远。
隔着重重雨幕,我一直忍不住在脑中勾勒出那样一幅画面,青山绿水旁,篱笆小院里,丈夫外出打猎的时候,妻子在厨房里一边准备吃食,一边欢喜地等待丈夫归家……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这是凡间尽人皆知的新婚习俗。虽说我一心期盼能有夫君有家人,但对于凡间烹饪食物之法,我基本上不得任何要领。就算是有食谱在手,所有食材一应俱全,我能做出的也只是一锅莫名其妙的奇怪食物。
相比之下,唐恒做这些就熟练多了,不管是烤野兔还是炖山鸡,味道都特别鲜美好吃。
若外间的雨下得实在太大,我和唐恒便会围坐在熊熊燃烧的火堆旁,说一些天南地北的趣事。
我有些好奇锦衣玉食之家出身的公子唐恒为何对山野这般熟悉,对煮食烹饪这般在行。
唐恒动作轻缓地往火堆里又添了一些薪柴之后,方才慢慢道:“其实我并非自幼就在唐门长大,我的母亲只是唐门庄子上的一个小丫鬟,因容貌秀丽得门主一夜宠幸之后,便被其遗忘脑后。”
“母亲体弱,生下我之后便去世了,我幼时一直在庄子上长大,但因为没有被接回唐家堡的私生子就不算是唐门中人,庄子上的刁仆恶奴都以欺负我为乐。在庄子上我常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后来长大一些,我便离开了庄子,自己在深山野林里面生活,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若非后来我偶然间追着一只野兔,闯入了唐家堡的后山,被人发现容貌和爹爹他极为相似,说不定现在我还是一个在山林间和豺狼虎豹为伴的野孩子。”
“回唐门之后,我爹怜悯我幼时可怜,对我倍加宠爱。自此我衣食住行不用愁了,却不幸成了哥哥们的眼中刺肉中钉,每日每夜都活在被人暗害的恐惧之中。”
“我才回唐门三天,就被我的哥哥们前后下了十几种毒药,若非爹爹当时派了暗卫时刻留心着一切,我那会儿说不定便已经死了。可就算如此,因为唐门并不禁止兄弟间争斗,所以爹爹也没有办法时刻护我周全。在我学会辨毒、用毒之前,便长年累月地被哥哥们的各种毒药暗器折磨着。
“当时身为少主的二哥虽明面上不曾对我动过手,背地里却没少给其他哥哥毒药。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什么都没做,也不曾伤害过任何人,哥哥们却时时刻刻都盼望我死去。后来长大了一些,我才知晓,他们无非就是嫉妒我的过目不忘,嫉妒爹爹对我的宠爱,他们斗不过二哥,便只好把怨气都撒在了我身上。”
说到这里,唐恒将袖子挽起,火光灼灼,将他手臂上各种斑驳的伤痕映照得一清二楚,有鞭伤,有刀伤,有刺伤……甚至还有猛兽咬伤的痕迹。仅仅是看着,我都感觉到那是难以想象的疼。
伸手小心翼翼地触碰了一下他的手臂,我心疼地道:“现在还疼吗?”
唐恒把袖子重新放了下来,又恢复了少年温润如玉的模样:“都已经过去了,往后我也不会再给他们任何伤害我的机会了。”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到少年眼中隐隐有杀气掠过,但当我侧头再看之时,少年又低头专心拨弄着快要熄灭的火焰。
正因为知道了唐恒过往被欺负得那样可怜,所以我对这蜀地唐门越发没有了好感。
冒雨走了将近六日,我们才终于抵达阆中。说来也巧,我们略微休整了一下准备入城的时候,天色便开始放晴了。城门口人来人往,这会儿的世道还讲究男女有别,我和唐恒从出了山林便松开了交握的手。因阆中城门处有我和唐恒的通缉画像,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乔装打扮了一番才往城门走去。
我用的通关路引依旧是王家村村民王铁栓的,唐恒用的也是伪造的一个路引,入城还算顺利。接下来我便以为是直接去霹雳门,唐恒却拉着我在一家服饰店前止了步,他说道:“不急,现在情况不明,也不知道霹雳门有没有暗中投靠我二哥。我们先换过一身衣裳,再去酒楼探听一下消息。”
我抬头看了一眼服饰店贵气豪华的装潢,有些忐忑地道:“这家店看上去不便宜,我们要不换一家吧?”
说来惭愧,因囊中比较羞涩的缘故,这些日子我的衣裳大多是我用草叶树木之类编的基本款,我虽然也十分垂涎凡尘好看的裙裳,却一直还没有钱给自己买上一身。如今我身上所剩盘缠也不多,要是进店之后连一方绢帕都买不起,就委实有些丢人了。
当妖怪当到我这么没出息的地步,千百年来怕就只有我这么一个了。
唐恒看了我一眼,然后径直拉着我走到了店门口,指着店里那些华美的裙裳问我:“小兮,你喜欢吗?”
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喜欢。”
唐恒嘴角微翘,二话不说便带我进店,还说:“喜欢哪套,咱们就买哪套,有我在,你放心选便是。”
我记得有话本上说过,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越舍得越大方,便代表他越欢喜那个女子。
此时此刻,我想到这句话,顿觉万分甜蜜。可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晓,这句话还有下半句——当然,也有可能代表那个男子别有所图。
但当时的我只一心一意觉得,能遇到唐恒,乃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