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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小朋友 > 无名女

  打五月份就隐隐约约的热起来,最最惊心动魄的夏季便宣告开始,这一热要热到十月中,七月刚开始,杂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难为模特儿,在摄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装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说:总比正月过农历年穿纱衣在寒风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过她们现在也根精明,一听说拍泳装,就问:去巴哈马,抑或嵛里?

  本来神话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们去滥了,一点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谁去留学,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来,现在?留学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来三次,毕了业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会繁华富庶进步,以前难能可贵的事,现在垂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贵。

  真的,人类已登陆月球,还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于是同老板说:去,去康城拍泳照。

  结果满街碰见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电影工作者都挤在那里看热闹:游客、扒手、小贩、掘金女、太阳油、舞男,整个碧蓝海岸遭受染污,以后再也不想念它。

  总是怀旧,以前的欧洲不是那样的,以前可以租一部开篷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一边惊涛拍岸,另一边景色如画……

  「喂喂,又做白日梦?」

  我惊醒。

  女秘书爱玛笑着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梦,记得吗,威利老莎写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

  「冰箱里有什么冻饮?」

  「啤酒,沙示,柠檬茶。」

  「有没有绿豆百合汤?」我饥渴的问。

  「你来做呀,好不好,大家都爱喝。」爱玛似笑非笑。

  我叹一口气,用手捧着头。

  「为什么烦恼?」

  「江郎才尽。」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热,大脑闭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说。」

  「你呢,爱玛,你不觉得吗?」

  「我没有大脑。」她笑。

  真是聪明人,有智慧的女子从不与人比聪明。

  没有脑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识人士来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谁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灯看透明片。

  「陈腔滥调。叫小王进来。」

  爱玛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进来,埋怨,发牢骚,指我难服侍,吹毛求疵,同时,要求停薪留职。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两月,定要歇暑,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来我辞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当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样,但心态却绝对类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紧,至少找个新模特儿。」

  「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爽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

  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龙。

  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淡粒,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

  谁知阴差阳错,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爱玛,「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

  旧瓶不要紧,却一定要装新酒。

  我们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简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过,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奇怪。

  我取过外套。

  爱玛问我,「哪儿去?」

  「游泳。」

  「疯了,」爱玛说:「全热疯了。」

  回到公寓,淋一个浴,把帘子全放下来,开足冷气,拔掉电话插头,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轻,最多十七八岁,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

  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

  第二天。

  小王踢开我办公室的门:「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晒得似只黑猪。

  我先倨而后恭,「小王,」很客气很客气,「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么搅的,真热晕,对不起,这是私货。」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复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着我,不准备回答。

  「那女孩。」

  「是,确是个女孩。」废话。

  「她是谁?」姓甚名谁,快快报上。

  「朋友。」答了等于没答。

  「她几岁?」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无兴趣任模特儿,为我们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别假公济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辑照片,「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满意,你另请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过还不够好。」

  小王一听,立刻诅咒我,「叫你妈来拍,叫你老婆拍。」

  「你这个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编辑取过去划样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着才会显光芒,有些没有才华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领。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丝生机。

  「记得从前吗,小王,从前我们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让同行叫好,惊叹。」

  小王怔怔地说:「那时,那怎么同。」

  「除非我们已老。」

  「可是我们体力不比从前了,」我闲闲的说:「同十多岁的少年人倒底没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岁,还是孩子。」

  小王蓦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站起来出去。

  十六岁。

  我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子发掘出来才罢休。

  大约还在读书吧,小王定是怕影响她的功课。

  小王过虑。

  也许,她是他十年计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让她亮相。

  这小王。

  下班时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问。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别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倪匡讲的:我不用好过自己,没人好过我就行了。你用钱,在本市无可能买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噜嗦。」

  「谦虚一点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谦虚。」

  「你要的价钱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绍给你,十分一价钱已经可以。」

  真给小王活活气死。

  「来,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难受,真想弄清楚,那个似鲍蒂昔里笔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馆,我追问他,用激将法,「我保证那辑照片是偶然得来的,你并不认识她。」

  「错,当然我认识她。」

  「你怕失去她还是怎么样?」

  「我们换一个题材好不好。」

  「这个题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时候还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脸,」小王说:「你讨厌知不知道?」

  我摊摊手。

  白白付了酒钱。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贴在编辑室内。

  行家来看到,没有不问她是谁的。

  电影导演,模特儿经理人,电视台监制,都对她有兴趣,纯粹是工作上的兴趣。

  小王只是不出声。

  一日他女友马利来访,我乘机一动,着爱玛请她进来。

  热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请她坐在大照片对面。

  她一眼看便说:「咦,你怎么会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毛毛,十六岁。

  资料似拼图游戏,一点点聚集,很快我便会得到整幅图画。

  当下我闲闲问:「拍得好不好?」

  「当然好,」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岁。」小王不知几时溜进来,「马利,来,我们看电影去。」

  又是这家伙来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后机会,「假使我的妹妹长得这么美,我就不会吝啬,我一定把她介绍给全世界。」

  马利诧异的说:「她不是我们的妹妹,毛毛算起来,还是小王的学生呢。」

  「学生,学什么?」

  小王缓我一眼,「够了够了,马利,戏开场了。」

  他夹着她忽忽离去。

  学生。

  小王教的当然不会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问爱玛,「那时小王不是在大学里教过什么一.」

  「校外课程的摄影科。」她提醒我。

  「对了对了对了。」

  可爱的爱玛,记性真正好。

  看样子小王定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毛毛。

  但慢着,「哪里有十六岁的大学生。」

  「不一定要大学生才可以参加课程。」

  又一言提醒梦中人。

  资料已经不少,只是,没有她的地址。

  过两天,我打电话找马利,大家都那么熟了,无所谓。

  我开门见山,「马利,我不见了毛毛的电话号码,你再告诉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斗智,「我不认识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对不起,小王叫我扮哑巴。」

  「马利,你几时变得如此贤良淑德。」

  「我一向三从四德,复古了,你不知道?」

  「说,毛毛住什么地方。」

  「忘记这件事,没有这个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没兴趣做模特儿。」

  「你问过她,嗄,你问过她?」

  「我不认识她,怎么问。」

  我摔下电话。

  好,小王,你胜利,你狠。

  不过,你别小觑我,我自有一套。咱们慢慢耙,一年不行便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时间,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么久。

  气温直升,一到中午,连天文台都用酷热这种字眼。

  是我先看见小王。

  我与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丽晶出来,一眼看到小王的车子停在门口。

  很自然的走过去,手搭在他的车子窗框,「嗨。」我说。

  头一探进去,人呆住,嘴张开,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边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来包在头巾下的头发长而卷曲,皮肤象牙色,嘴唇颜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我瞪著她看,目光离不开。

  过半晌我问:「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点点头。

  「我是天地画刊的总编辑,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兴趣做我们的模特儿,请给我电话。」

  她收过卡片。

  我大乐。

  但小王,可恶可俗可厌可恨可诛的小王,他竟然在这种要紧关头发动引擎,要把车子开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驶走车子,我若不即时松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该姓王。

  幸而身后的美丽女郎群拥上来,扶住我,我才不致出丑。

  我会要他好看,悻悻地发誓,这小子,他会后悔求饶。

  在公司里,当然是我凶。

  我逼着他解释。

  「说,有什么比我俩的关系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学,朋友,同事。」

  他心平气和的说:「是呀,没有人比我们的关系更重要,所以你要小心,希望我们继续友好。」

  小王口才挺厉害。

  「来,看看这一辑透明片。」

  「是什么?」

  「来看。」

  我亮灯,把透明片放灯箱上。

  咦,主角是动物,拍出小猫各式各样趣怪的样子。

  「你童心大发?」我问。

  「可不可以用?」

  「外国早已有了。」

  「那么看看这一辑。」

  我们再研究。

  是次题材更有趣,是银行区大雨傍沱中年轻职业女性上班时狼狈模样。

  「好极了,这辑是专业水准,我们用。」

  「真的?」他大悦。

  我抬起头来,「这是谁拍的?」

  「毛毛。」

  「谁?」

  「毛毛。」

  我倒呆住,没想到找她拍照找不到,反而用了她拍的照片。

  小王兴奋的说:「我鼓励她拍摄城市小景,譬如说沙滩风光,校院一角,午餐记趣等等。」

  「由你来拍,岂非更好?」

  「不,由她清新的眼光捕捉镜头,更加理想。」

  「说得是好,一个月一辑,稿费从优。」

  真是意外收获。

  「但是,长得那么漂亮,不做幕前岂非可惜?」

  「人各有志。」

  「好,好,好。」我举起双手投降。

  到此为止,不能再紧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领女的苦处勾出来,在大雨中,伞与伞打架的有,抢车子搭的有,混身湿的也有,衣著名贵,化妆精致,都敌不过一场雨,辛苦。

  我得亲笔为她写说明。

  那么年轻那么好看,又肯动脑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么时候才有机会真正认识这个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来,到杂志社探访我们。

  漂亮女郎多数没心肝,她是例外。

  我问:「赛纳河无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讶异的问:「这是谁?」

  我想一想,只得说:「我们的摄影师。」

  「摄影师?」嘉露不置信,「这如果是摄影师,我们还怎么担任模特儿?」

  「信不信由你。」

  「我想见见她。」

  「她不喜见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丑八怪越是爱出锋头,真正的美女躲还来不及。」

  我微笑。

  「群众买下名人的青春与天赋,利用他们到尽头,然后弃置他们。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价,爱看谁就有谁。」

  「这是巴黎给你的哲理?」

  「可以说是。」嘉露笑了,「记住,有机会介绍这位小姐给我认识。」

  她留下小礼物,离开。

  残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个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所选之题材非常受读者欢迎,一年后,她已经成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头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远赴北欧歇暑去。都说干艺术的怎么怎么穷,那不过是阁下学艺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级的董事处长老板还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时,一星期五天,一年十个月,生活优悠,做着他深爱的工作,老实说,不付他酬劳他也爱干,何况收入丰富。

  这小子。

  大家都没想到毛毛会打电话上来。

  她说:「截稿的时间到了吧。」好,有责任感。

  「我过来拿。」瞧,不用急,再度见面机会终于来临,不由得有点紧张。

  「下午我自己上来。」她笑。

  嗳,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没有架子,早美成习惯,何用耿耿于怀。

  整间杂志社沸腾起来。大伙严阵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开心的是混账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于下午三时莅临。

  大家一看见她,全体呆住,鸦雀无声。

  当然由于她的美貌,但我们也看到她肋下的拐杖。

  她左腿比右腿约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个恢复常态的人,热诚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继过来闲谈。

  面孔上都不露出来,心中却都绞痛。

  好,小王,原谅你,算你。

  不过,我说过要发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儿,也能做摄影师。

  我请她到编辑室坐下,把她过去的作品同她讨论一番,指点一二,又计划将来的题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灌注看着我,我心中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这样想吧,所以如珠如宝似看守她。

  稍后我差公司的司机送她返家。

  同事们围上来,啧啧称奇。

  我扬手,「让她静静做一个幕后工作者,永远不要成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这里面具有极大的分别的。

  小王渡假回来,上来开门见山:「真相大白?」

  我点点头,「何必相瞒,我们都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肤浅的是我,觉得她需要额外保护。」

  「也难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长长叹息。

  「她是本刊最年轻的摄影师?」

  「绝对。」

  我与小王紧紧握手,「一定要把她训练成才。」

  他也说:「一定。」

  我们计划明年让她尝试拍彩色内页。

  后年可以拍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