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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去得飞快,我把七七留在身边,已经三个月。

  在这段时间里,虽然我也有些担心,她的家人丢失了她应该是心急如焚,可是在电视上报纸上我并没有看到任何寻找“七七”的启事,路边电线杆上也没有寻人招贴,一切平静得令人诧异。

  也许她真的跟自己说的那样,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吧。

  这个说辞,至少能让我良心平安。

  有时候我和她一整天也不说话,各自发各自的呆。有时候我们一起看动画片,她笑得前俯后仰,我面无表情。她的手机卡没了,我的手机停机了,于是我们都不用手机,家里电话响了,我会扑过去接,一听不是图图,就坚决地挂掉。大多数的时候我们吃外卖,有时候她付钱有时候我付钱。心情不错的时候我去买点菜做饭给她吃,她吃得并不多,吃完了很自觉地收拾碗筷。我已经习惯她在下雨的夜晚趴在我沙发前入睡,她也已经习惯在我大醉以后替我端盆热水洗脸,我们两个孤单的人,就这样以奇特的交往方式生活在一起,共同遗忘,一起疗伤。

  如果这是上帝的安排,安然接受再静观其变也许是我唯一的选择。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人不能活在真空里。有一天,我发现我的存款差不多要用光了。我在客厅里破沙发上沉思了好一会儿,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于是收拾一颗破碎的心,准备去找新的工作。其实在我的心里,一直忘不掉图图曾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她冷冷的表情像印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她说:“可是,你连一把像样的吉它都买不起,不是吗?”

  也许,我俗气地想,这就是她离开我最真正的原因吧。

  我发誓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等到图图回来的那一天,给她所有她想要的。我不能再坐在家里任自己腐烂,如果真是这样,等到她回来的时候,或许连多看我一眼都不愿意。

  我买回当天所有的报纸,七七看我把报纸翻了个稀巴烂,再揉成一团扔到地上,同情地问我说:“林南一,你到底擅长什么?”

  我想了想后说:“喝酒。”

  她哈哈哈地笑,我不明白这事为什么有那么好笑,然后她说:“其实,你不如上网看看,网上机会比报纸上多得多。”

  这我当然知道。

  “我替你把网费交了吧。”她说,“打10000号他们是不是会上门来收?”

  我跳起来说:“我自己交。”

  “算了吧。”她看着我,“你自己交我等到猴年马月也上不了网。”

  “你饶了我这台老机,别指望用它玩游戏!”我用眼睛瞪她。

  “别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她忽然很生气的样子,“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别人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得。

  除了我,谁都可以想发脾气就发脾气。

  我不再理她。她也不再理我。我把地上的报纸拾起来,抄了几个认为勉强合适的职位,决定去碰碰运气。临出门前,我看了看坐在窗边的七七,缓和口气:“晚上我去买菜,等我回来做饭给你吃。”

  她像没有听见。我关上门出去了。

  我差不多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去了四家公司应聘,下午快六点的时候,在和一家网络公司的人谈他们就要新建的一个音乐频道的的时候我看到透明的玻璃窗外慢慢暗下去的天空。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七七,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慌乱,我感觉到她已经不见了,等我回家,她一定已经消失了,我将再也见不到她。我们相依为命的那些日子,已经成为不能追回的过去。

  这么一想,我立刻从那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的椅子上跳了起来。

  “对不起。”我说,“我有事先走了。”

  “林先生,请留下你的资料。就你对音乐的理解,我想我们应该有很好的合作!”他们招呼我的时候,我已经拉开门迅速地走掉了。

  我飞速地下了楼,上了一辆的,逼着司机用最快的速度把我带回了家。我跑上楼,拿开钥匙打开门,眼前的景色让我惊呆了。

  我回过身看大门,门后图图贴的那只张牙舞爪的狮子还在。我再看向家里,已经不一样了,我不认得的沙发,我不认得的茶几,我不认得的餐桌,我不认得的花瓶,只有我认得的七七,坐在那张新的蓝色沙发上冲我疲倦地微笑。

  “这里被你施了魔法?”我环顾四周问道。

  “我怎么也烧不好一碗汤。”七七说,“以前见伍妈做,觉得很容易。”

  “谁是伍妈?”我问。

  “一个老太婆。”她从沙发上站起身来,问我:“怎么样,林南一,你喜欢吗?”

  “你没走?”我答非所问。

  “我为什么要走?”她一下子跳到沙发上,“哈哈,我住在这里,不知道有多开心,我为什么要走?”

  “请问,我原来的东西呢?”

  “送给搬新东西来的工人了。”她满不在乎地说。

  “请问,你是李嘉诚什么人?”

  原谅可怜的我,对有钱人的认知实在是有限。

  “我不姓李。”她眨眨眼,“我也不认得姓李的。”

  “那你贵姓?”我抓住机会,希望问出秘密。

  “我姓七。”她说,“请叫我七七。”

  我抓狂。但新沙发真的是很舒服,我一屁股坐到上面,就不想起来。但再舒服,我也不能白要的,我对七七说:“多少钱,我算给你。”

  “你算不起。”她用一只眼睛斜斜地看着我,“三万八。”

  我差点没从沙发上跌下去。

  “你别有负担,我只是做个试验而已。”她说。

  “什么试验?”

  她神神秘秘地不肯再讲。

  “还有。”七七说,“你今天不在的时候,有人来找过你了。他拼命敲门,像个神经病,我不能不开。”

  “谁?”我给她弄得紧张。

  “不是女的,是男的。”七七说,“那个缝针的。”

  原来是张沐尔。

  “他请你晚上去酒吧。”

  我想起来了,那两万块钱还在我家放着,一直都没机会还给怪兽,但愿他们不要以为我赖账才好。

  “他说酒吧很快要开业了,今晚要排练。”

  排练个屁!

  “你朋友挺有意思的。”七七说,“还给我复查了伤口。”

  “啊!”我跳起来,“那小子都干了些什么?”

  “哈哈哈哈哈。”她仰天大笑,“你放心,我没让他碰我,就让他远远远远地看了一眼而已。”

  “你们聊天了?”

  “聊了几句。”七七说,“他让我劝你回乐队,他说乐队不能没有你。”

  “他当你是谁?”我用眼睛瞪她。

  “我告诉他我是你女朋友。”

  “什么????”

  “我就是这么说的。”七七说,“林南一,我算是帮你,做你的女朋友一阵子,等这件事传到你真正的女朋友那里,她准回来跟我PK。到时候你不就如愿以偿了?”

  这都什么馊主意!亏她想得出。

  新餐桌上,放着几盆菜。我凑近去看,不相信地问她:“你做的?”

  “张沐尔。”七七说,“在我的吩咐下做的。”

  我的天。

  不管谁做的,反正我饿了。我坐下,三下两下把饭吃完,拿起包准备出去,她问我:“你去哪里?”

  “去酒吧一下。”

  “去还钱吧?”她鬼精鬼精。

  “是。”我说。

  她转着眼珠:“你不是不想见他们吗,不如我替你去还吧。”

  也好。

  我屁颠屁颠地把包里把钱翻出来,交到她手上。她随随便便地把钱塞进双肩包,就要出发。

  “等等,”我叫住她,从钱包里掏出五十,“给你打车的银子。”

  “我自己有。”她骄傲地把我的手挡开。

  她开门出去,我从楼上看到她背着双肩包的骄傲背影,心里有些不安。

  我不是不知道,让一个女生背着这么多现金在这个时间出门并不完全安全,可是在那一刻,我有种强烈的逃避心态,我不愿见到怪兽和张沐尔,不愿碰到吉他,更不愿提到乐队,只有逃避才能让伤口不那么灼痛,我原谅自己。

  而且,我的吉他也已经摔坏了。我应该离音乐远远的才对。

  但是,我好像还是不应该在这么晚的时候让一个女生背着两万块钱现金出门。为了良心的平安,我回忆了一下七七来到以后的种种暴力举动,最后得出结论:别人抢她?她不抢别人就给面子了!

  所以……OK!

  我去楼下超市买了酸奶面包还有一堆水果等七七回来。粗略地计算一下,从这到酒吧,打车不会超过半小时。她把钱交给怪兽,怪兽又不会搭理她,因此这个过程最多只需要五分钟。然后她再打车……

  但她去的未免也时间太久了一点。

  夜里十一点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张沐尔:“七七还在你们那儿吗?”

  “七七?”他疑惑地说,“她为什么要在这啊?你小子怎么还不过来?”

  他的口气不像开玩笑,我的脑海里马上出现七七被劫持、绑架、撕票的种种情景,一身冷汗。最好的可能,是她已经到了酒吧街,但是找不到怪兽酒吧,因此迷路,或者顺便跑到另外一家去鬼混。

  最坏的可能……

  我打个寒噤,不敢再想。

  “喂!”张沐尔说,“你没事吧。”

  我已经挂了电话,关上门,下了楼,打了车,让人把车停在酒吧街的路口。然后我一路摸索着进去,在每一间酒吧的门口张望,引来行人侧目。

  我一无所获。

  远远地,我看见了“十二夜”的招牌,混在一大片相似的霓虹灯里,它孤零零地陷的好没气势。我心里的内疚自责和沮丧在那一刻忽然达到顶点,冲过去,一脚踢开门。

  我看到什么?

  那个没心肝的小妖精就占着最中间的一张桌子,和张沐尔怪兽他们谈笑风生!桌上摆着几瓶已经开了的酒,七七一边往张沐尔的杯子里倒,一边喊:“喝,全算我帐上!”

  “哪儿的话!我请我请!”一向酒量不好的怪兽已经面红耳赤。

  真是一幅温暖如春的画面啊!

  我气得牙根痒,站在门口大吼一声:“七七!”

  她一点都不吃惊地扫了我一眼。

  “阿南你来得正好!”张沐尔兴高采烈地说,“一起喝一起喝!”

  “你到底在这干什么!”我一个一个瞪他们,“你们在这干什么?”

  “等你啊!”张沐尔含糊不清地说,“七七说你两小时内准来,现在还没两小时呢,你小子就不能跑慢些?”

  七七把手摊开,伸到张沐尔面前。

  张沐尔乖乖地掏出一百块放到她的掌心。

  我看得目瞪口呆。

  “我都说了,林南一不会不管我。你非要和我赌!”七七朝我挤眼睛,“林南一,你说,对不对?”

  “拿家伙,今天开练啊!”怪兽招呼。

  “没家伙。”我愣愣地说。

  “早给你准备了!”张沐尔急切地说。他跑到吧台,钻到桌子底下去,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样东西。他抱着它跑过来,一把塞到我怀里——是琴盒,当然。

  我打开它。一股玫瑰木的香气扑鼻而来——这是把好琴,和我以前用的那把简直天上地下。

  “哪来的?”我问,“怎么回事?”

  “怪兽买的。”张沐尔说,“他为酒吧的吉它手专门挑的。”

  “很贵吧。”我说,“这么贵的琴给我用白瞎。”

  “那你就不能争口气吗?”怪兽冷冷地说。

  “你小子别以为给我买把琴就可以随便说我,小心我抽你!”这句话出口,我忽然感到一阵难言的轻松。

  张沐尔和七七都笑。

  原来,面对一件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我毕竟不能让“十二夜”变成另外一支陌生的乐队。这里面凝聚着我最好的年岁,就算我放弃了,它仍然在我的血液里。

  也许我们应该好好混出个样子来让图图看到吧。也许,某天我们一朝成名,报纸上铺天盖地都是我们的专访,我们霸占整个电视频道——如果是那样,图图可会回心转意?

  我正在这边浮想联翩,七七摆出一副大姐大的样子:“今天也晚了,排练就算了。咱们再喝一轮就散!”

  “不准喝酒!”我凶巴巴地说。

  张沐尔听话地端上来饮料。七七好像心情很好,懒得和我计较的样子,抓起一瓶可乐,狠狠地吸了几口。

  “我喜欢这里的氛围,”她说边吸边说,“很像我以前爱去的那一家。”

  “哪一家?”我机警地问。

  她白了我一眼。

  怪兽把我拉到一边,要跟我单独聊聊。从酒吧的透明玻璃窗往外看去,是这个城市仿佛从没熄灭过的灯火。我们一人一杯啤酒,我说:“谢谢你的琴。”

  “还不算最好。”怪兽说,“以后我们牛逼了,买更牛逼的。”

  我看看四周:“这里花了你不少钱吧?”

  “阿南。”怪兽说,“我想请你替我打理这里,目前我和沐尔都有工作,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你看呢?”

  “我不懂的。”我说。

  “都不懂,慢慢学。”怪兽说,“我们只是有个地方来玩我们喜欢的音乐,不是吗?赚多赚少我不在乎的。”

  “谢谢你的信任。”我由衷地说。

  他的目光越过我的肩头,看着七七。

  “别乱想。”我说,“她还只是个孩子。”

  “我感觉她和图图很像。”

  怪兽的话吓我一跳,我转头看七七,她正在和沐尔聊天,笑得夸张。她不是图图,她只是七七。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图图,没有人像她一样。没有。

  “你算答应了?”怪兽问。

  我没再唧唧歪歪,点了点头,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后来我们又喝酒了,那晚怪兽喝到半醉,话也比平时要多。后来我们谈到酒吧的主唱的问题,“‘十二夜’只有一个主唱。”怪兽的舌头打着结,眼神却坚毅无比,“等她回来,不该在这里的人就统统滚蛋!”

  “呵呵。”七七低声笑,“看来他真是醉得不轻哦。”

  我们离开的时候下了一点雨。天晚了,没有出租车,我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包在七七头上。入秋的凉风刮在我脸上有小小疼痛,这种痛感,才然我真切地意识到,我还在继续我的生活。

  七七在我前面慢慢地走,她仍然是个让我难以捉摸的孩子,活泼的时候,是病态的活泼,安静起来,是吓人的安静。街灯的亮光一盏盏扫过她的脸,我觉得,有必要跟她和解。

  “以后不许再这么捉弄人,听到没有?”我严厉地说,“让人担心很好玩吗?”

  “你担心我?”她出人意料地问。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再也不想生活得乱七八糟。”七七说,“林南一也许你女朋友真的会回来,张沐尔说得对,你不该过这样乱七八糟的生活。”

  “你在说什么?”我有些听不明白她的话。

  “反正。我要开始新的生活!”她把两只胳膊高高地举起来,举过头顶,她做和图图一模一样的动作。我把眼睛闭起来,不充许自己疯掉。

  在这么深的夜里,七七显得乖巧、温顺,还有一点点的兴奋。

  “林南一,你听我说,”衣服包着头,我只看见她的一双眼睛闪闪发亮,“怪兽要是不喜欢图图,我把头割下来给你。”

  “我们都喜欢图图。”我温和地拍拍她肩膀,“我要你的头干什么?”

  她哈哈哈哈地笑,问我:“林南一,我留在你身边多长时间了你记得不?”

  我摇摇头,我真的没认真算过。

  “十二夜。”她笑嘻嘻地说。

  “肯定不止吧。”我说。

  “傻瓜,十二是一个轮回。”七七说,“林南一你要小心了,兴许我们就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了。如果你找不回图图,我们就是两个孤单的人,注定了要在一起哦。”

  这个孩子,居然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让我的心软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不过。你一定会找回图图的。”七七说,“因为我感觉,她一直爱着你。”

  我奇怪地问:“你为什么有这种感觉?”

  “不知道。直觉吧。”七七说,“林南一,你是个好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我拍拍她包着衣服的头,她冲我吐舌头,笑。

  十二是一个轮回?

  只是图图,你怎么真的狠得下心,舍得离开我,舍得离开“十二夜”呢?

  到底要经过多少轮回,我才能等到和你重逢的那一刻?还是这一生,我们永远都不得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