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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心甘情圆 > 第九十三章 春去秋来(三)

    在学生眼中,长大成人有无穷无尽的好处。成年人可以自己赚钱自己花,所有事都可以由自己做主,不用再听父母的碎碎念……

    可是真正的成年人却在羡慕学生时期无忧无虑的大好时光,尤其羡慕……学生们的寒暑假。

    中考结束,爆米花的小主人婷婷终于收到了理想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婷婷的爸爸开心的不得了,非常爽快的让她随便许愿,不管是出国旅游,还是去迪士尼看公主,只要她开口他就绝对同意。

    可是婷婷想要的礼物根本不是这些——她只想要寄养在认真宠物医院的爆米花回家。可是面对在家中掌握绝对话语权的爸爸,她却怎么也开不了口。她还小,不懂得如何在父亲面前表达自己的想法。

    最后她犹犹豫豫的带着爸爸到了宠物医院,却被爸爸误以为是想买只新狗。

    这半年来,爆米花的变化太大了。当初婷婷爸爸把它遗弃时,它只有一个多月大,小的像是个玩具,耳朵垂在脑袋上,没精打采。当时它重病缠身,送来医院时身上全是便溺,毛发打结,眼睛蒙着一层眼屎,要不是婷婷把它从垃圾堆里捡回来,恐怕这个小家伙早就零落成泥了。

    而现在的爆米花成长迅速,每天好吃好喝好好玩,健壮的像是颗小炮弹,是当之无愧的医院二霸(除了一霸赵悠悠它谁都不怕),就算遇到来看病的狼狗它都敢冲上去闻人家屁股。而且它有立耳基因,年纪小时不显,等到三个月时耳朵就立了起来,威风凛凛,还会时不时动一动。

    医院的老客人都知道这只大名鼎鼎的小白狗,甚至有人开玩笑,说它不该叫爆米花,应该叫棉花糖。

    婷婷刚一踏进医院大门,闻到她味道的爆米花就从二楼冲了下来,亲热的往她怀里扑。

    婷婷抱起它,像是做了错事一样,小心窥探着爸爸的脸色,果然见他满脸不赞同。

    他长叹一声,用那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批评她:“婷婷,你说你要上高中了,已经是大姑娘了,怎么还这么贪玩呢?养狗多影响学习啊,你每天还要伺候它拉屎撒尿,还得陪它玩……重点高中的火箭班是这么好进的吗?”

    说着,他伸手想要从她怀里把狗拎出来,可是手刚摸到狗的鼻尖,爆米花就冲他汪了一声,甚至威胁性的把所有牙龈都露了出来。

    不要当动物傻,动物也是会记仇的。

    “你看看,这狗性子太烈了!”男人紧张的说,“高中三年太重要了,可不能有任何差池,婷婷,要是它咬了你可怎么办?婷婷,听爸爸的话,把狗还回去。等你上大学了,爸爸再给你买只别的狗,保证比这听话……”

    他还想说什么,婷婷鼓起勇气打断了他的话:“爸,我不要什么‘别的狗’,这是‘我的狗’!这是我的‘爆米花’!!你已经放弃过它一次,我不会放弃它第二次的!”

    “你说什么?”

    “爸,你一直让我听话,我也一直在听话。我读书,上补习班,考进市一中,你让我做什么我就什么。我没有一个周末和同学出去玩过,甚至连同班男生的手机号都不知道……可是爸,这次我不想听话了。”

    “……”

    “我要接爆米花回家。”

    小女孩身材清瘦,肩膀单薄,但她抱着狗的时候,脑袋高高仰起,背影已经有了些许大人的模样。

    之后自然是一阵鸡飞狗跳,婷婷爸爸根本不相信这只看着精神十足的捣蛋狗就是当初的爆米花,坚定认为是宠物医院骗小孩子钱,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狗就干那种指鹿为马的勾当。

    直到婷婷发誓狗是她从垃圾堆救回来的,他才勉强相信,但仍然不同意把这只明显仇视自己的狗带回家。

    最后婷婷叫来了强力外援——她的妈妈、姥姥、姥爷、奶奶、爷爷,五人齐上阵,才最终说服了他。

    婷婷爸掏钱交完了寄养费,不甘不愿的带着狗回家。

    婷婷抱着狗,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原来她是有小虎牙的。

    小杨一脸忧愁的看着几人离开,小声问任真:“院长,你说婷婷还会把狗送回来吗?”

    任真摇摇头,这个答案他也不知道。

    ※

    九月份,热意还没有从这座城市退去,早晚小风飕飕,中午倒是热的要命。

    这天小杨轮休,何心远又快要考试,任真就安排他站前台,做一些基础工作,还能有时间多看看书。

    快下班的时候,来了个陌生中又带着一点熟悉的客人。

    这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微微发福,乌黑的头发梳成三七分,这个天气居然穿着一身呢子西装,看着样式有些老。他全身上下打扮的干净利整,就连皮鞋都擦得锃亮。

    见客人来了,何心远赶忙站起身同他打招呼。

    “小何……是我啊,是我!”男人笑眯眯的说。

    何心远仔细瞅了瞅对方的脸,倒是觉得有那么一两分眼熟,不过他记忆力比常人差很多,再加上医院里来来往往的客人这么多,他实在不能一一对应。

    男人见他没有想起来,也不恼,反而调皮的举起手,在身子两旁做了个小鸟飞翔的样子,问他:“我养这个的,想起来没有?”

    何心远根据他的提示,很努力的猜测:“呃……鹦鹉?八哥?鹩哥?画眉?金丝雀?……”

    男人比划了半天,见何心远还是满脸茫然,有些丧气的“嗨呀”一声。

    “你这记性可真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居然伸手在头上一抹,下一秒,原本茂密乌黑的头发就被他拽了下来——原来男人带的是假发!

    何心远盯着他寸草不生的头顶反应了两秒,脱口而出:“养鸽子的秃……大哥!”

    “对啦!”

    秃头大哥……啊不,养鸽子的大哥重新戴上假发,对着玻璃门一缕缕头发整理好了。他转过身,居然从兜里变出来两张喜帖,送到了何心远面前。

    “小何啊,拿着拿着。到时候直接来吃席,你们别随礼啊,就是大家乐一乐,不搞‘形式主义’!”

    何心远被这两封红色炸弹弄的措手不及,他自认和假发大哥并不算熟,为什么要请自己去吃喜宴?

    “这里两封请帖,一封是给你们医院的所有人的,另一封呢……”假发大哥不好意思的笑了,“另一封需要你帮我转交给你那个朋友,就是半年前给医院你们拍广告的那个。”

    给医院拍广告的朋友……

    “你是说池骏?”何心远更莫名了,池骏什么时候和假发大哥认识了?

    “其实我不知道那小伙子叫啥。”

    “是不是特高,特帅,眼睛特别有神,说话时特别让人信服,笑起来特别迷人的那个男人?”

    “呃……”

    何心远笃定的说:“那就是池骏了。”

    “行吧,你说是就是,这请帖一定要帮我交到啊。”

    假发大哥养了几笼鸽子,每天清晨放飞,定时回笼。有一只曾经飞过超远距离的独眼赛鸽好几年来不肯展翅,等到重新展翅了,又因为体重超标飞不了两圈就往窝里钻。

    大哥想给它减肥,就每日定时定量给它开小灶减少鸽粮,结果一个月下来,鸽子不仅没瘦,反而胖了二两……

    后来是池骏点醒了梦中人:原来这只吃不饱肚子的鸽子每天装可怜,跑到旁边的早餐店管老板娘讨食吃!

    大哥怒气冲冲的过去,想要让对方不要多管闲事,结果“多管闲事的女人”没看到,倒是看到了一个自立自强、善解人意的单身老板娘。

    大哥点了二十笼小包子,从早吃到晚,吃到所有客人都走了,才和老板娘搭上话。

    就这么一来二去,俩人处着处着就处出感情来了。他们打算找个好日子去领证,然后请亲朋好友来吃顿喜宴。老板娘自己有店铺,就不去大饭店浪费钱了,假发大哥以前当过厨子,自告奋勇来掌勺。

    池骏误打误撞点了鸳鸯谱,而他们的宠物又都受过认真医院员工的帮助,所以今天才会送来两张请帖。

    池骏拿到请帖后十分惊喜,没想到自己居然意外凑成了一桩喜事。

    请帖上面并排写着两位新人的名字,翻开后是一张十分别致的婚纱照:秃顶大哥戴着假发,穿着西装,依稀能看到年轻时精神小伙的模样。早餐铺的老板娘穿着白色纱裙站在他身旁,开怀大笑的看着裙摆,原来她养着的小狗正在拽她的纱裙,那只小狗后腿残疾,后半身架在一个双轮小车上。而婚纱照的背景居然是在鸽子笼前,笼门大开,无数羽鸽子同时展翅,冲上云霄。

    他们因为宠物结缘,最终喜结连理。

    池骏说不羡慕那是假的,谁都希望自己能和所爱之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现在不能,那就以后;国内不成,那就国外。

    曾经池骏认为自己是个没有“仪式感”的人,可等到真正谈起恋爱来,他反而是那个会算恋爱一百天、会庆祝第一次牵手拥抱、会在日历上标注做爱次数的人。

    何心远会忘记很多事,那么就由他来记住。何心远会丢失很多回忆,那就由他创造新的内容。

    池骏翻来覆去的看这张请帖,一边看一边给何心远使眼色,希望爱人能注意到自己的“反常”,问问自己到底在长吁短叹什么。

    可惜何心远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之中,他的媚眼全部抛给了瞎子看。

    算啦,学习才能让何心远快乐,池骏只能认命的往后排了。

    婚宴定在了周末,说是婚宴,不如说是朋友之间的聚会,掌勺的是新郎官,聚会的地点则是新娘的小饭馆。

    来参加聚会的大多是熟人,甚至有小区里的其他“宠友”听到婚讯,跑来道喜,讨一碗喜酒喝。虽然两位新人说不要喜钱,但大家还是带了些表达心意的礼物,宠物医院的所有员工合送了新的狗轮椅、鸽粮,池骏带了一张中式面点中级班的听课证,不请自来的王默达带了自己绣的巨幅红双喜,丁大东偷偷拉着新郎官到了角落里,告诉他自己为他报了某医院美容科的植发疗程。

    这顿饭从晚上八点吃到凌晨,好菜一轮轮的上,酒水一杯杯的喝。赵悠悠可是海量,和新郎官勾肩搭背,喝翻了一桌又一桌的人,丁大东怕他喝多了难受,本想替他喝几杯,结果反而被赵悠悠干翻了。

    因为医生和护士们第二天还要上班,大家喝的都是低度数的酒精饮料,就连平常滴酒不沾的何心远都开了一听水果酒,开开心心的品尝起来。

    月上柳梢,待十二点钟声一过,大家酒足饭饱,陆陆续续准备撤了。

    新娘子却从厨房探出脑袋,说大晚上光喝酒伤胃,吃完夜宵才准走,她的馄饨都下锅了。

    这家店的馄饨可是老板娘的拿手绝活。

    本市常吃的馄饨都是小馄饨,皮薄的像纸一样,馅少的像豆子一样,汤里放海紫菜虾皮,主要是“溜缝儿”用的。可是老板娘做的馄饨是她老家的吃法,一个个馄饨大的像饺子,清汤底配榨菜碎,一碗十来个馄饨就能吃的肚皮滚圆。

    一听有馄饨吃,大家擡起一半的屁股都坐下了。

    新郎官给大家挨个端上一碗大馄饨,一闻到那鲜香的好滋味,池骏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了。

    刚出锅的馄饨是滚烫的,他一口一个,就算烫舌头也不肯撒嘴。

    再看同桌的其他人,都和他差不多,吃的头也不擡。

    池骏是吃的最快的那个,他吸溜吸溜吃到底,汤也喝的干干净净,就剩最后一个馄饨躺在碗底。

    这个馄饨最大,最圆,池骏要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

    他一口咬下,正要像之前那样趁着热气囫囵吞下肚,忽然觉得牙齿之间捧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牙齿与金属物的碰撞声很大,听的人耳底发涩,大家同时擡头看向了他。

    池骏拿舌头顶顶,觉得那玩意像是个金属圆圈,顿时心里一惊,赶忙吐了出来。

    他仔细一看——哎呦妈呀,可不是一枚戒指嘛!

    得亏这馄饨是精肉丸的,要是混个啥菜叶子之类的,不就白瞎这么神圣的东西了嘛!

    幸好桌上还有一瓶纯净水,池骏赶快把那戒指扔进干净杯子里,拿水涮干净了。

    直到这时他才有空注意这枚戒指。

    这是一枚干干净净的素圈,没什么装饰点缀,白金质地的戒指在灯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泽,低调却让人难以忽视。

    池骏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的把那枚洗干净的戒指从水里捞出来,大声打趣:“老板娘,大哥,你们俩搞浪漫也别搞这种岔子啊,戒指都放错……”

    池骏突然收声,因为他发现,在这一刻,店里的所有人都在盯着他笑。

    除了三个人。

    丁大东满脸恨铁不成钢。

    赵悠悠对他怒目而视。

    何心远放下碗筷,擦干净嘴,又拿起那杯水果酒喝了一大口。

    接着,他从兜里掏出了一枚完全相同的戒指,托在了手心里。

    “池骏,等我考下兽医执照后,咱们结婚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