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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Dairy5&6

    “十点三十分左右,酒吧的清洁人员清理厕所的时候听到有人在第二个隔间里面有奇怪的声音,里面的人一直在敲击门板。清洁阿姨问有人吗,是谁,但一直没有回答。”小叶平铺直叙地汇报,“清洁阿姨觉得有点害怕,就把酒吧里面的保安找来了,他们打开门的时候,就看到这个人躺在地上,身上全是血,神志不清。”

    “这人的身份查清楚没,家属联系了吗?”简宁皱着眉问。

    “他叫周佳伟,一个国企的员工,今年35岁,未婚,在市中心有一套房子,老家是安徽的,父母都在那边。他来四川念完大学以后就留下工作了。”小叶看着记录,“问过他公司的同事,说他平时不怎么喜欢交际应酬,为人比较沉闷,很少出去玩什么的。他性格也属于有些内向的那种,话不多。片警接到报警电话,看到他有点疯疯癫癫的,脖子上一个牙印,就直接给咱们打电话了……”

    “等下。”简宁打断了叶青,“35岁,未婚,不喜欢交际应酬,性格沉闷,怎么大晚上地还来了酒吧?”

    小叶默了下,用有些好奇的眼神看了简宁一眼,“简队,你以前没来过金贵楼里边这家酒吧吗?你不知道?”

    简宁莫名其妙,“我平时喝酒都去烧烤店里喝,酒吧不爱去,怎么了?”

    “也是。”小叶吐了吐舌头,“给简队隆重介绍一下,金贵楼里面这家叫沉船的酒吧,是本市第二大的gay吧,以后简队要是换了口味,也可以来试试。”

    简宁先是愣了下,有些不自然地咳了咳,才皱了下眉,“……行吧,逃避现实的大龄男同,听上去还有点可怜。他怎么样了?”

    说着两人已经走到了门口,简宁一把推开了门。

    胡明正皱着眉给那个人包扎脖子上的伤口,一边动作一边骂骂咧咧地,“大哥,别动了,你这也没有嗑/药怎么像是飞嗨了一样呢!别动了!”

    那人状态很不对。

    他一身带血的休闲装还没换下来,嘴里含糊不清地还在说着什么,双臂不停地往前扑着,抓着,像是在追逐什么东西一样。

    简宁嘴角抽了抽,“没嗑/药吧?”

    小叶摇头:“没嗑。”

    那男人脖子上血肉模糊,上面,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牙印之间有深深浅浅的抓痕,是需要力道很大才能抓出来的抓痕。简宁把视线下移,看到那男人指甲缝里也有血迹,十有八/九是自己抓的。但这人面色十分正常,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一边挣扎着胡明替他包扎的动作,还一直在死死挠自己血肉模糊的伤口。

    简宁走近两步,胡明看他来了就把位置让出来。

    简宁仔细观察着他,看他嘴角溢出的口水,还在不住地揉眼睛,浑身不安地扭动,不住地打哈欠,看上去很焦躁也很疲惫。

    他的状态其实很像一个瘾君子。

    “周佳伟?”

    没有反应。

    “别叫了,现在他妈来叫他都不认识。”胡明没好气地把绷带往桌上一丢,“魂都丢了,肯定中了咒,请人来帮忙吧,这个咒只有你们狼族能解。”

    简宁闻言神情才冷肃下来,他伸手把那男人的衣服往下扯了一点——那男人左心口上,赫然有一个红色的十字架。

    简宁用手擦了擦那刺目的红色,可那红色像是烙印在了皮肤上一般,怎么都擦不掉。

    胡明嗤笑一声,“我说这些吸血鬼也真是不嫌事儿大,简队,我猜啊,你的老对头又耐不住寂寞了。”

    简宁没搭理胡明。他阴晴不定地盯着那个十字架看了半天,才拿出手机,打给了沈明光。

    “你过来一趟……对,应该是,我们这里也没辙……”简宁草草解释了一通,不知道那边说了什么,简宁听到回答瞬间被点燃,“妈的知道了!!每次都要敲诈!!哪次少了你的!”

    他还没说完沈明光已经挂了电话,极少被人挂电话的简队已经气得满脑袋黑线了。

    胡明扑哧一声笑出来,“哎哟喂,你们部落到底是多刻薄未来狼王啊,还要人家靠这种事儿赚外快,笑死我了。”

    简宁瞥她一眼,“是我们不给他吗?他自己不要!少废话,去把那家酒吧监控调出来,所有!”

    ***

    沈明光接完电话回卧室的时候,以为陈臻会醒,没想到回去一看,公主睡得四仰八叉的,呼吸声也十分平缓。

    沈明光轻手轻脚地换了衣服,带上门走了。

    几乎是听到防盗门关上的那一刻,陈臻就立即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没有开灯,光脚下了床,一步一步地走到了那个书房面前。

    把手放到把手上的时候陈臻想了很多很多。

    其实来中国是一个巧合,太巧了。

    刚好他快成年了,刚好中国南区总部出了乱子,刚好二长老和三长老就发起会议决定让他来中国区试炼,也刚刚好,他就遇到了沈明光。

    中国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陌生的,陈臻不害怕,但觉得很孤单。

    同族的血都是冷的,他在这里也没有朋友。陈臻年纪轻轻,却要继承别人想都不敢想的整个欧总部,听上去很令人艳羡,可那其中,有太多辛酸苦楚了。

    他从小就被教导着:维达尔,你将来会成为我们的王,你必须学会孤独,你不能有朋友,你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和理智。你要知道,你前进的路上会有荆棘和泥泞,会有无数的鲜血和背叛,会有世间所有的恶缠绕着,但你必须背负那一切。

    不愿意去面对也有别人逼着自己去面对。四长老和身边的人推着他踉踉跄跄地成长,教他用刀,用枪,教他克制和隐忍,教他去看清阴谋,教他在黑暗里生存和保护自己。但也教他善良,教他正直,教他做一个保有真诚的君主,这很矛盾。

    有时候陈臻觉得四长老自己也很复杂,一方面希望他变得强大,而同时又大包大揽地把很多困难都接手过去。

    而现在呢?

    现在陈臻有一种很恐慌的感觉,因为好像所有的人都在骗自己。他似乎身处一个巨大的骗局之中,所有人都在费尽心思地对他隐瞒着什么。目的或许不一样,或许有人是为了保护他,有人是为了伤害他,但无论何如,都是欺骗。

    厉平骗他。他没对自己说真话,陈臻知道。

    刘长生骗他。他一定做了错事,陈臻知道。

    莉莉丝也骗他。她说四长老休眠了,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消失了,她一定知道些什么,只是不告诉自己罢了。

    二长老和三长老更别说了,嘴里没有过几句真话。

    四长老也骗他。他说什么也不让自己插手所有事,但刘家明明就有问题。

    无论是对自己重要的,还是对自己不重要的人,都在不约而同地骗他。

    现在……

    沈明光也骗他吗?

    他懂如何装聋作哑,知道如何全身而退,但爱不行。

    陈臻甚至可以说服自己没关系,即使沈明光爱过另外一个人也无所谓,即使那个人对他很重要……反正现在他们在一起了,只要时间久了,以前那个人的影子也就淡了,远了,慢慢会消逝的。

    可是……

    如果沈明光有别的秘密,连让他知道都不行,那会是什么?

    陈臻深吸一口气,下决心咬破了自己的食指——

    他闭上眼睛。

    指尖深红近黑的血溢出来,没有和惯常一样滚动滴落下去,而是慢慢地开始凝结……

    陈臻把手指上的伤口按到锁洞上,那手指里的血涌入锁洞中,仿佛有生命一般,慢慢地将锁洞填满,然后往右轻轻一转——

    陈臻轻轻按下把手,门开了。

    他睁开眼睛,再次深呼吸,缓缓地走了进去。

    房间很黑,但陈臻看得很清楚。

    为了看得更清楚,他还是开了灯。

    所谓的书房里面没有书,甚至没有任何家具,桌子椅子通通都没有。

    房间里面空空荡荡,只有地上有一件东西。

    墙上贴满了纸张,三面墙,全都是一张张的纸,上面都有字迹。

    很奇怪的做法。像是要贴在墙上,提醒自己什么一样。毕竟人们会在墙上挂什么贴什么东西,都是为了展示好的东西,和提醒自己记住。

    陈臻看过去,看到纸的日期,知道这应该是沈明光的日记,按日期排列好,一页一页地排过去。

    他想了下,踮起脚,从已经有些泛黄的纸页开始,去看纸张上面的字迹。

    “200X年4月6日。

    今天是阴天。其实没有维达尔在的日子,全都是阴天。

    我又想起了我们遇见的的那天。他看了我一眼,但没有跟我说话。

    我现在回想那一幕,总觉得其实他当时肯定想要跟我说些什么。

    会是:你好,你是谁,你为什么在这里,还是会自我介绍?

    那是第一次,我们遇见。”

    ……

    “200X年5月7日。

    今天依旧是阴天。

    我看到一个人,和维达尔长得很像,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结果那人过来与我聊天,问我有没有意思‘交’个朋友。

    我说不。他当即道歉,说以为我喜欢男人。

    想过之后我告诉他,我的性向只取决于我爱的人是谁。

    维达尔是男人我爱他,维达尔是女人我也爱他,维达尔变成花草树木,动物,我也爱他。

    维达尔使我成为了我。”

    ……

    只看了两页陈臻就看不下去了。

    他大喘着气避开了眼,死死地掐着自己的掌心,心中已经是惊涛骇浪地冲刷过来,把对沈明光的所有信任都清洗得寸草不生。

    里面沈明光没有怎么提过他自己,几乎全在说自己对另一个人的想念和爱,而那个人叫——维达尔。

    对,沈明光爱的人叫维达尔,和他的另一个名字一模一样,都是维达尔。

    满墙壁贴满的,这些深深的思念和爱都是给那个维达尔的。

    对,这样就说得通了,都说得通了。

    我是那个维达尔的…替代?

    陈臻茫然去地去看房间中间的东西。

    地上铺着一块洁白的毯子,上面有纸和笔。或许沈明光会坐在上面写日记,然后再贴到墙上去,一天天,一页页,把整个墙壁都贴满。

    毯子上还有另一件东西。

    那是一只靴子。

    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靴子,用一个水晶罩子装着,封得严严实实,阻绝了空气,防止继续氧化。

    陈臻拿起这个水晶盒子,仔细看了看。

    不知道是什么皮革做成的,看上去很软,但有些旧了。

    从上面看,鞋子里垫着柔软的灰黑夹杂的毛,穿上应该会很舒服,但就是太旧了,一看就有浓浓的年代感。

    皮革上面有点脏,虽然已经看不出来是什么污渍。但陈臻对这东西太敏感了,知道那大概是血渍,血干了之后才会在皮革上面留下这种暗红近黑不褪的颜色。

    一只破破旧旧的靴子,却用了一个十分精致贵重的盒子来装,这个盒子一看就不是凡品,大概是特殊的材质。

    盒子上面刻着:

    I-vebeenburningforyousincetheminuteIleft.

    (从离开的那一刻起,我都在为你燃烧。)

    陈臻捧着水晶盒子,发了一会儿愣,又擡起头去看墙上那些贴满的纸张。

    要有多喜欢,才会这样珍藏这些,专门用一个房间来盛放想念?

    陈臻想了很久,才抱紧了手里的水晶盒子,缓缓地跪倒在地毯上。

    他第一次想要付出全部去爱的人,之前还肌肤相亲,吻着自己的人,真的骗了自己。

    陈臻想了很久,才放下手里的东西,把一切归位,出了这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