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一生虽然沧桑却曾经绚丽而多彩——生于乱世,少年时受尽折磨,忽然上帝将一个女子可以希祈得到的一切美好都堆放在她面前:才华、盛名、财富、甚至爱情,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是其后又一样样抽走,换来加倍的辛酸苦楚,跌宕流离,当她开至最美最艳的时候,也是她的路走到尽头的时候,于是不得不选择一死以避之——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此。”
放下剪报,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那样的委屈,不能控制。
窗外,细雨如丝,有燕子在雨中急急地飞,苍灰的天空,苍灰的屋脊,苍灰的鸽子背,哦,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上海,可是距离张爱玲离开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
那是一份1995年9月的旧报纸,新闻栏里说,一代才女张爱玲于8日晨被发现死于洛杉矶的一座公寓里,警方判断,距她去世大约已有六七天的时间……
洛杉矶?怎么会是洛杉矶?她明明是上海的女儿,竟然一个人走在那么遥远的孤独的异乡,谁也没有告诉,便独自决定了要悄悄地结束生命。
噫,生又何欢,死又何惧,她是真的累了,厌倦了,是吗?
我打开窗子,让风吹进来,让雨飘进来,让张爱玲寂寞的游魂飞进来。我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爱她,有多少人爱她,惋惜她,不舍得她,她怎么忍心就这样离开了呢?
记得小时候听外婆说,人死后会将生前所有的路重走一遍,一一拾起前世的脚印,这样才可以重生,转世投胎。
上海留下了张爱玲那么深的回忆那么多的脚印,她总要回来的吧?
当她飞过上海的天空,会看到我,看到这个为了她才来到上海寻梦的姑苏女子吗?
——从十几岁第一次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到二十几岁终于有机会把她所有作品买全,整整爱了她十年,从来没有改变过。
这个追星的时代,每天都有FANS们为了争看偶像打破头,如果说我也有偶像,那就是张爱玲。是为了她,才痴迷于上海的风花雪月,才会对电视连续剧《上海滩》奉若圣经,才会把阮玲玉的美人照挂满闺房,才会有心无心地开着音响一遍遍放周璇的《夜上海》,才会放弃工作分配一个人独自来到异乡为异客。
可是走在上海的街头,我却见不到她。
连梦也没有一个。
晚生了数十年,就有那么遗憾。
我穿平底鞋,白衬衫,软料长裙,梳麻花辫,手里恒常一柄十六骨水墨山水的竹纸伞,雨天两只黄鹂鸣翠柳,晴时一行白鹭上青天。
上海看我是异乡客,我看自己是槛外人。
反正已经格格不入,索性做到尽。
子俊笑我住在上海想着上海,可是心里的上海和身边的上海却不是同一个。
我同意。日思夜想,怎样才可以见张爱玲一面呢?
裴子俊是我的男友,一个酷爱旅游不爱动脑的家伙,正职是导游,兴趣是做登山队员。也有人会把他的样子形容成英俊,因为他那一米八的个头在上海很不易见,而且手长腿长,四肢发达,时时喜欢弓起双臂做勇武有力状,这个时代没有老虎给他打是可惜了。
但是我不认为一个男人有肌肉就可以算英俊,我心目中的英俊男生是许文强——注意,是电视剧《上海滩》里的许文强,而非电影明星周润发。
一个演员塑造了某个角色,并不会因此就变成这个角色;张爱玲写了《倾城之恋》,但我爱的是张爱玲,不是白流苏。这点我分得很清楚。
我对子俊说:“怎么能见张爱玲一面呢?”
他笑:“还说你不是白日做梦?”
这一句是电影《大话西游》里青霞笑紫霞的对白,学几句周星驰已经是我男朋友最高的艺术细胞,书他是绝对不读的。不过好在他虽然不知道刘文西就是刘海粟,八大山人只是一个人的号而不是八人组合,却也知道张爱便是张爱玲的简称。
我过生日的时候,他也晓得买了最新版的礼品精装本《传奇》送给我。可是我又忍不住要教训他:“买书是为了看文字的,不管它是印在花纸上还是白纸上,是装在木盒子里还是金盒子里,它的价值都不会改变。”
他挠头:“但是包装得漂亮点不是更好看?漂亮的女博士也比丑的受欢迎。”
你不能不承认,他的话有时也未必没道理。
但我还是要问:“怎么才能亲眼看一眼张爱玲呢?”
他笑我:“如果她来上海开个唱,我打破头也替你抢一张票回来。”
我瞪着他,还是忍不住笑出来。不能怪他调侃,也许我这个想法的确是荒诞了些。
5年了,便是张爱玲在天有灵,也早已魂梦两散,亦或者转世投生,喝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再也无复前尘记忆了。
唯有我,苦苦地挽着两手旧上海的星痕梦影,走在五十年后的大街小巷里,寻找五十年前的风花雪月。
每每去新华大戏院看电影,遥想数十年前这里首演话剧《倾城之恋》,张爱玲必也是夹于其间,悄悄地丰收着观众的喜悦与赞叹的吧?然而如今匆匆来去的人流中,哪里还可以寻到故人的萍踪?
我叹息:“这一生中我老是错过,念杭州美院,没赶上林风眠当校长;来上海打工,没赶上张爱玲签名售书。”
“但是你恰好遇上了我,不早也不晚,也算运气了。”子俊嘻嘻笑,又说:“过两天我们就要出发了,你要我带什么礼物给你?”
这又是子俊一大罪状,送礼物当然是要有惊喜的才好,可是他每次都要认真地先问过我,而我总是盛情难却,只得随口答:“什么都好,风格特别的项链啦手镯啦都行,上次你去昆明给我带的那些竹伞呀绣荷包啦就挺好。”
于是,我的箱子里便有了一整排的各式花伞荷包,足可以开个精品摊。
一根筋的裴子俊哦,硬是看不出其实所有的旅游点上的工艺品都是差不多的,西安可以卖雨花石,南京也可以卖兵马俑,真正与众不同的礼物,根本不是随便上街逛一逛就可以买得来的。
最可气的,是他有一次竟然拿了十几轴造假做旧的国画来向我献宝,说是倾囊购进的白石墨宝。也不想一想,真是齐白石亲笔,一幅已经千金难买,还能让你成批购进?他以为是1949年呢,400大洋可以买170幅。
按说子俊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攀岩潜水都来得,连热气球漂流都玩过,应当见多识广才对,可是他的所作所为,就好像守在一个密闭的屋子里一梦睡到老一样,完全不懂得思考。
他一生中做过的最大决定,就是在我已经决定与他分手、所有亲友也都劝我无效转而劝他放弃的时候,有一天他忽然福至心灵,辞去工作背着旅游包跑来了上海,而且一言不发地,直到找到工作和住处后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我已经在上海独自打拼了半年,钱已经用完了,朋友却还没交到,正是最孤独彷徨的时候。这个排外的城市里,我和子俊不仅同是天涯沦落人,而且是他乡遇故知,于是重归于好。一转眼已经五年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年春节我们会一起回家去禀报二老,把手续办了。
可是,真的要嫁给他吗?就像一滴墨落到宣纸上,从此决定了纸的命运?
如果是山水画,是青山秀水还是乌云压城城欲摧?如果是花鸟画,是百鸟朝凤还是日之西矣鸡栖于埘?如果是人物画,是工笔仕女还是泼墨李逵?
——怕只怕,连李逵也做不好,直弄个李鬼出来,到那时,才叫日之西矣悔之晚矣?
俺雒诺亩?魇帐昂昧寺??”我叹息,尽自己为人女友的本份,“要不要我去你处帮你整理箱子?”
“不用。你去了,我还要送你回来,来来去去地多麻烦。”子俊说,“除非你答应晚上呆在我那里不回来。”
我睃他一眼,不说话。
子俊有些讪讪地,自动转移话题:“你只要做到一点就行了……”他望着我,很认真地又是很孩子气地许愿,“你要每天在睡前说三遍:我想念裴子俊,我想立刻看到他。那样我就会很快回来。”
我“哧”地一笑:“我想见张爱玲。说了千百遍不止,也没见她来过。”
然后我们还是一起出门去为子俊挑选随行用品。
其实子俊出门是家常便饭,一概折叠旅行包迷你牙具包应有尽有,但是他每次远行,我还是忍不住要陪他添置点什么小物件,仿佛不如此便不能心安理得似。
走在超市里,子俊感慨地说:“你知道我最羡慕什么?看那些新婚夫妻一人一手推着车子在货架中间走来走去,挑一包方便面也要研究半天哪个牌子最可口,买瓶酱油也比来比去哪种价格最便宜。真是人生最大乐事。哪像我们,每次来市场都像打仗似的,想好了买什么才进来,进来了就直奔目的地,拿了便走。一点过日子的情味都没有。”
“你这是变相骂我没人味儿?”我斜睨他,“难道现在不是在过日子?”
“各过各的日子。”子俊抱怨,“锦盒,与其交两份房租置两份家当,每天跑来跑去的,为什么不干脆……”
“也不过是省点走来走去的的士费罢了。”我打断他,“趁还付得起,及时付出,将来你想找个走来走去的理由还嫌矫情呢。”
子俊叹息,一声接一声,但是毕竟不再坚持。
其实类似的对话,这十年里,每隔一段日子就会重复一两次。
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自己的选择太过离奇叛俗,算不算不正常?但是要我接受暧昧的同居,我宁可结婚。
我始终认为,能够同居,就能够结婚。然则,又何必背上个不名誉的未婚先嫁呢?
难得子俊等我十年,一直纵容我,忍让我。
其实私下里不是没有想过,不如就这样结婚了也罢,十年都这样子迁延过去,人生也不过是数个十年而已,一段婚姻里有两个人,至少一个人是心满意足的已经成功了一半,至于那不大情愿的另一半,天长日久,总也会习惯成自然,终于接受下来的吧?
路过读书区,看到最新包装的《华丽缘》,虽然所有的故事都已耳熟能详,还是忍不住要取在手中翻了又翻。在一场偶然相逢的戏台下,张爱玲苦笑着感慨这一段人生的华丽缘:
“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和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
这便是她对于那个时代的最真切的感受了吧?文章写于1947年4月,历史的动荡之期,在只有地位没有实质的人群中间,在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画面里,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却因为没有地位,而越发显得突兀,于是惟有逃离,“跌跌撞撞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当年她与胡兰成步行去美丽园,走在风声鹤唳的延安西路上,她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她对上海的爱,是真挚的,发自肺腑的。她曾写过《到底是上海人》那样家常清新的文字,说过对于上海,她是不等离开就要想家的,然而最终,她却绝决地离去,走了那么远那么远,直至无声地消逝在异乡。这样孤绝的远行之后,她还会肯再回来吗?
子俊说:“喜欢,就买好了。十几块钱,至于站这半天吗?”
轮到我叹息,爱不释手并不等于渴望拥有。就算买了,下次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还是会停下脚步的。让我留连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情结。然而这里面的区别,子俊是不会懂得的。
我再叹一声,将书插回书架去,转身间,碰落一本厚壳摄影集,落在地上,翻开的书页是一幅跨页风景照,橙黄的天空,绿色的海,海上有点点红帆——这是一幅关于色彩的展览,然而转瞬即逝的瑰丽夕照改变了所有约定俗成的寻常印象,于是天是黄的,海是绿的,帆是红的,世界,是神奇的。
画的右端是落日浑圆,而左端已经有月初挂,淡得像一点影子,一声叹息。而摄影的标题,就叫作《叹息》。
我翻过画册看了一眼作者署名:沈曹。这应该是一位有绝高智慧的摄影天才,他的天份,不仅表现在摄影的角度,技巧,色彩和构图的掌握,更在于他通过变幻莫测的海景和日月星辰的对照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对时间与空间的独特感受。他的摄影,充满了灵魂和思考。
售货员走过来,近乎粗鲁地从我手中夺过那本摄影集,检查着:“看,这个角都摔皱了,再怎么卖?”
“我买。”我简单地说。
“那好,我给你开票。”售货员立刻和颜悦色起来。
子俊有些不服气:“碰掉了,就得买?这本书几十块呢。”
“几十块罢了,至于和她吵半天吗?”我学着他刚才的口气说,但是立刻又解释,“不过我倒也不是怕吵架,这本书的确值得买。”
“他拍得好吗?”子俊翻一翻,“街上风景画,那么大张,也不过卖三块钱一张,还是塑料的呢。”
我失笑。怎样向子俊解释摄影作品与风景画的不同呢?
和子俊在一起,需要解释的事情也许太多了。而且,永远不要指望他能听明白。
就好像我同样也不明白,我和他,这样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走在一起的。
和子俊相识,远远不止十年,而要退回更早,早到小学三年级。
那年,我刚刚转学,来到新班级,因为个子高,被派到最后一排和男生同桌坐。那个男生,就是裴子俊。
当时班里都是男生和男生坐,女生和女生坐,我们这一对,在班里十分特殊,于是同学们在我来到当天就给我取了个绰号,叫“裴嫂”。
每天我一走进教室,就有好事的男生高喊:“裴嫂来啦!”于是别的学生便起哄地跟着叫:“裴嫂!裴嫂!裴子俊,你媳妇儿进来了,你还不快去接?”
子俊很恼火,便故意做出一副很凶的样子命令我:“离我远点!”好像他所有的委屈都是因为我。可是,难道我的委屈不是因为他?
我坚持了一个星期,到底受不了,周末偷偷跑到外婆家去躲起来,到了星期一,爸妈来接我,我怎么也不肯走,哭着喊“我不要上学啦”。
妈妈又哄又吓,逼着我说出理由来,却毫不体谅:“就为了一个绰号?这算什么?别人叫是别人的事儿,难道他们叫你两声你就真成了人家媳妇儿啦?上学去!”
最后,还是外婆心疼我,扭着一双“解放脚”找到学校里来,跟老师评理:“人家都是男女分开,干嘛把我家闺女儿配给臭小子一起坐?”
老师跟外婆讲不清道理,只得让校工再多搬一套桌椅来,让我和子俊分开坐。但是“裴嫂”的绰号,却仍然沿用了下来,一直到我中学毕业,在巷子里遇到老同学,还偶尔被人提起:咦,这不是裴嫂吗?
也许绰号这事儿就是这样,事隔多年,真名大姓未必会被记起,但是绰号,却是终身的记号,很难忘记。
不过隔了十年八年再提起,心底里已经没有那么恨,反而会激起一丝温馨,记忆的风瞬间吹动童年的发梢,想起若干往事。
也许是因为这样,裴子俊才会在十多年后的某个早晨,忽然想起了我,鲁莽地闯到宿舍里来,直统统告诉我,他一直没有忘记过我,一直偷偷喜欢着我的吧?
那时我已在杭州读美院,是出了名的才女,走在柳荫夹道的校园里,时时想:这便是林风眠校长当年走过的路吧?摩拳擦掌,一心要等着毕业出来做黄永玉第二,眼界高到天上去,哪里看得上旅游专科毕业的裴子俊?
只不好意思太伤人心,半开玩笑地瞪他一眼:“喜欢?我现在还记着当时你有多凶呢!还说要让我离你远点儿,你忘了?”
子俊满面通红,搓着两手,发誓一样地说:“以后都不了,再也不凶了,只要你离我近,让我怎么着都行。”
现在想起那副憨态,还让我忍俊不禁。
那段日子,子俊隔三差五便坐了火车从苏州奔杭州,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见一面。久而久之,便成了习惯。
晴西湖,雨西湖,苏堤,白堤,二十四桥明月夜,映日荷花别样红……这些个良辰美景,是要同心上人一起玩味的。便不是心上人,在身边如影随形地呆久了,也就慢慢上了心。
少女情窦初开,往往是因为天气才恋爱的。柳絮轻沾,随风依依,无由故地便有几分离情,每一次落花成阵,弱柳拂风,都仿佛在轻轻说:不舍得,不舍得。
一次游完了西湖送他去车站,走在柳树下,站定了,随手替他拈开粘沾在发角的飞絮,手便被他握住了。
他的眼睛,在迷蒙的季节里如此多情,看得人心慌。
被他吻的时候,我吓得哭了,却不知道闪避。
很多年后都没有想明白,虽然看上去很纯很美,可是,那是爱情吗?
中间不是没有试过同他分手。
吵架、冷战、道歉、和好……这几乎是所有恋人的必经之路吧?对我们而言,这样的过招尤其频繁。
我们两个,性格差异好比天同地,我喜静,他喜动,一个要往东的时候,一个偏要去西,几乎没有什么时候是意见完全一致的。几年的相处,都是在我迁就你,你迁就我,就像两只寒风中的刺猬,若想依偎取暖,非得要先磨秃了自己的棱刺才行。
这个磨的过程,太疼了。
有时静下心来审视我们的爱情,总觉得血淋淋的,肉刺模糊,不知道折损了多少根刺,又扎穿了多少个伤口。
闹得最凶的一次,就是我离开苏州来上海前夕,整理了几年来他送我的所有小礼物,一骨脑打个包儿归还了他,清楚地说:子俊,让我们分开,永远做朋友吧。
他茫然后退,受伤的样子令我心疼。
他说:“能做朋友,又为什么要分手?”
能做朋友,又何必分手?也许他说的是金科玉律,最简单的真理。
我有些不忍心,但还是咬着牙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离开苏州那天,下着雨,我左手拎着一个藤编的箱子,右手擎着竹纸伞,对子俊开玩笑:“看我这样子,像不像徐志摩?”
他不以为然:“为什么是徐志摩?他是男的你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哪点像。”
我叹息,子俊子俊,我们两个,是真的真的不合适。
奈何子俊始终不肯这样想,后来到底又追到了上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