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二次来到常德公寓。
但是那个房间已经完全变了样,不,也许应该说,复了样——典丽的沙发,怀旧的陈设,照片里丰容盛髻的太太是她的母亲,桌上压着朵云轩的纸,床角散着一双龙凤软底绣鞋,甚至连牛酪红茶和甜咸西点也都摆在茶几上了。
这才是那个曾使胡兰成觉得“兵气纵横”、“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带刺激性”、“华贵到使我不安”的房间。
最大的不同,是墙壁的正中,悬着那面时间大神。
我心里一动,惊喜地看着沈曹:“你的实验有进展了?”
“冰雪聪明!”沈曹赞许我,“为了让你的这次访问更加精确,我决定来个实地重游。按照磁场学,这里曾经记录了张爱玲青春时代的生活与情感,在这里进行实验,磁场一定很强,效果必然会事半功倍。”
“聪明?从小到大,妈妈常常笑我傻。就像现在,沈曹,我这样子‘按图索骥’,会不会很傻?”
“不比‘因噎废食’更傻。”沈曹凝视我,可是眼中带着笑,削弱了一半的诚意。他说,“如果你因为自己谈了十年的恋爱就当成拒绝我的理由,那你真是太傻了。”
我看着他,欲言又止。我与子俊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又怎能三言两语说清?
好在沈曹并不纠缠在这个话题上,他的表情变得严肃,揿动时间掣,郑重宣布:“我们开始。这次,我保证你会准确地回到六十年前,我已经查过资料,胡兰成初访张爱玲,是在1944年初,我把你送回到那个时代,其余的,就要你随机应变,看看到底能不能阻止他们的见面了。”
什么,我今天就要见到24岁的张爱玲,并且和她平起平坐地讨论爱情,并设法扭转她一生的命运了吗?我忽然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所谓“近乡情怯”,却原来对人也是一样。
没有想到爱玲会在等我。
她已经是位风华正茂的名女子,穿收腰的小鸡领半袖滚边民初小凤仙式改良夹袄,却配洒花的西洋宽幅裙子,奇装异服,双瞳炯炯。头发烫过了,一双眉毛描得又弯又细,妆容精致大方。一个人要成名之先,光彩是写在脸上的,她那种神情,是要飞的凤凰,一个得到上帝眷顾的女子。
房子的布置也远比她原来的那个家要洋派崭新得多,且桌上摆满了鲜花,大概是仰慕者送的吧?
只是,不知道盛名与鲜花,是否已经抚平了她童年的伤痕?而那鲜花掩映的道路尽头,究竟通向幸福亦或灾难?
见到我,她露出欣喜的笑:“姐姐,你果然来了。”
“你知道我要来?”我有些惊讶,“你在等我?”
“是呀,我特地打扮成这样,就是为了招待贵客。”她言笑宴宴,落落大方,随便一转身,礼服的裙摆便随之轻轻荡漾。她说,“我们约好的,你说过今年的今天会再来看我。”
“哦?今年是哪一年?今天又是几号?”
“1944年2月4日呀,你明明来赴约了,却不知道今夕何昔?”
1944年2月4日?我微微错愕,是的,这个日子我知道,在穿越时光时,我曾在时光隧道里见过一个男子的背影,他站在她的楼下按门铃,而那一天,是1944年2月4日。可是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跟她约过要在这一天见面,难道,在时间的长河里,我回来找爱玲的次数,比我自己知道的还要多?也或者,是在今后的实验里,我去到了比今天更早的时间,约下了今天的相见,所以很多事情便是颠倒来做了。可是,如果这样说来,今天的一切对于现实生活里的我,都应该是昨天发生的故事,为什么我的记忆中又没有这一段呢?
沈曹说过去和将来都是相对的,宇宙并行着不同的平面,那么,又或者,同爱玲订下今日之约的是另一个平面的另一个我?而我代替那个我来赴约?
“姐姐,你怎么了?”张爱玲凝视着我,带着一抹研判的神情,“你好像很恍惚。”
我有些不安,同时注意到沙发的暗花与沈曹的布置其实不同。“怎么这样看着我?”
“我觉得,你好像不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有种……怎么说呢,说你不食人间烟火,可是又很亲切;但是你忽隐忽现,神龙见首不见尾,很没真实感。”她蹙眉,又有新发现,“我见你几次,每次都间隔好多年,可是,为什么你好像没什么变化。你驻颜有术,青春不老?还是,你根本是神仙?”
我笑了:“好啊,那你叫我神仙姐姐好了,就像段誉叫王语嫣。”
“谁?”
“啊,你不知道的,小说里的人物。”我惟恐她再问下去,赶紧反客为主,“姑姑不在家?”
“她去电台兼职,念新闻和社论。”
“对了,我记得她说过,她每天说很多有意义的话,可是一毛钱也得不到;但是去电台里说半个钟头没意义的话,却有好几万的薪水可拿。”
“是呀,姑姑是这么说过。你怎么知道?”
“在你的《姑姑语录》里读到的呀。”
“姐姐也看我的文章?”她皱眉,“可是我有写过《姑姑语录》这么一篇文章吗?”
呀,现在是1944年2月4日,《姑姑语录》是张爱玲哪一年的作品呢?这个我可是真的记不清。我只得含糊地说:“那大概就是听你说的。你说过要写一篇《姑姑语录》的。你的文章,我每篇都看过,看了很多遍。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的小说,喜欢到痴狂。”
喜欢到痴狂。喜欢到背井离乡地来上海。喜欢到穿越时空来寻她。喜欢到即使现在面对面地坐在一起了,仍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不过,也许这一幕本来也不是真实的,而只是我的一个美梦。
“有很多人说喜欢我的东西,但是姐姐你也这样说,我很开心。”她眨眨眼,带一点喜滋滋。
“崇拜你的人,比你自己想象的还要多。因为你对读者的影响,不仅在今世,要深远半个多世纪,甚至更远。”我看到桌子上堆积如小山的信件,“这些,都是崇拜者的信吧?”
“是呀,都来不及看。”爱玲又现出那种若有所思的神情,“姐姐,为什么你说每句话,都像预言似的。好像,你知道很多事,都是我们不知道的。如果你不是神仙,那么你就是天才,智者。”
我一愣,忽然想,或者所有的智者都是穿越时光的人吧?是因为预知预觉,所以才思维深广。再平凡的未来人,比起不平凡的旧时人,也还是高明的,因为,他已经“知道”。
佣人走来换茶,果然是奶酪红茶。
我不禁微笑,但接着听到禀报:“有位胡兰成先生求见。”
“胡兰成?”爱玲有些欢喜,“我听说过这个人呢。”
我大急,脱口说:“推掉他。”
“为什么?”爱玲微微惊讶,但立刻了然地说,“也是,我好不容易才见姐姐一次,不要让人打扰。”她回头吩咐,“跟客人说,我不在家。”
我松了一口气,但是很快又紧张起来。如果胡兰成不放弃呢?如果他再来第二次第三次,我难道能每次都守在这里阻挡他?
佣人下去片刻,执了一张纸片上来,说:“胡先生已经走了,他让我给您这个。”
我偷眼看上面的字迹,秀逸清隽,才情溢然纸上。古人说“字画同源”,从胡兰成这随手写下的这几行字里,我清楚地看到了画意,不禁百感交集。这的确是个不世出的才子,我有点遗憾没有见到他的真面目。历史的风云和政治的沧桑给这人涂抹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让我反而好奇: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子,会令张爱玲这样秀外慧中的奇女子倾心爱恋呢?
虽然,在时光隧道里旋转时,曾见过他一个背影,但那不能算是认识吧?他站在她的楼下按门铃,求她拨冗一见。而我,及时阻止了这一次会晤,并期望就此阻止以后所有的见面,最好,他和她,从来就不相识。
但是,爱玲反复看着那张字条,颇有些嗒然的意味。分明在为这次错过觉得惋惜。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他们甚至还没有见面呢,可我分明已经感到,有什么事情已经在他们之间悄悄地发生了。
“爱玲,我可不可以请求你一件事?”我望着她,迫切地请求,“可不可以答应我,不要见这个人。”
“我不是已经把他推了吗?”
“我不是说今天,是说以后。以后,也永远不要见这个人。”
“永远?你说得这样严重。”爱玲有些不安,“为什么会提这么奇怪的要求?你认识胡兰成吗?”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认识。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个有害的人,对于你而言,他意味着灾难。你最好离他远远的,越远越好。”连我自己都觉得口吻如同巫师,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表白,想了想,干脆直奔主题,“他替日本人做事,替汪精卫的南京政府做事,他是一个……文化汉奸。”
“文化汉奸?可是他前不久还因为写文章断言日本必败南京政府必败,而被汪精卫关进牢里呢。”爱玲不以为然地反驳,“他是苏青的朋友。那次,我还和苏青一起去过周佛海家,想有什么法子可以救他呢。”
我又一次愣住。再度感慨自己对历史的贫乏。说实话,我只是一个张爱玲小说的痴迷读者,对于胡兰成的故事却所知甚浅,对上海孤岛时期的历史,也只有浮光掠影的了解。我同样说不清胡兰成究竟是哪一年入狱,哪一年出任汪政府的宣传次长,又具体地做过哪些伤天害理出卖国家民族的事,对于胡兰成的正面报道甚少,所有的传记故事里也都只是蜻蜓点水地提一句“文化汉奸”,历史的真相呢?真相是什么,我并不知道。我所知晓的,只是他和张爱玲的这一段。以如此贫乏的了解,我对张爱玲的说服力实在是太力不从心了。
而且,24岁。再聪明的女子,在24岁的恋爱年龄里,也是愚蠢的。我也曾经24岁,清楚地了解那种叛逆的热情,对于自己未知事物的狂热的好奇,对于一个有神秘色彩的“坏男人”的身不由己的诱惑与向往。
关注一个人,先注意他的长处,但是真正爱上一个人,却往往是从爱上他的缺点开始的。
对于一个聪明而敏感的24岁少女而言,一个坏男人的“劣迹”往往是比着英雄人物更加让她着迷的。
命运的危机,已经隐隐在现,仿佛蛇的信子,“咝咝”地逼近。
我有种绝望的苍凉感。
“爱玲,”我困难地开口,“你写了《倾城之恋》,写了《沉香屑——第一炉香》,但是,你试过恋爱吗?”
“恋爱?”爱玲俏皮地笑,“我们对于生活的理解往往是第二轮的,总是先看到海的图画,后看到海;先看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情。”
我有些失落:“通常,你便是这样回答记者问的吧?”
她太聪明,太敏捷了,24岁的张爱玲,已经机智活跃远远超过我之所能,可是因为她还年轻,还没来得及真正体味爱情的得失与政治的易变,还在享受荣誉与赞美的包围,所以尚不能静下心来沉着地回答问题,不能正视自己的心。
一个人的智慧超过了年龄,就好像灵魂超越身体一样不能负荷,于人于己都是危险的。
我可以和8岁的张瑛无话不谈,却与24岁的张爱玲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隔阂。
而这种不和谐,张爱玲分明也是感觉到了的,她显得不安,于是顾左右而言他,站起身走到阳台上招呼说:“姐姐,你来看,哈同花园又在举行派对舞会呢。”
我点点头,也站起来走向阳台,一步踏出,忽然觉得晕眩,眼前金星乱冒,仿佛电梯失控的感觉,又仿佛楼下的万家灯火都飞起来一起缠住了我。
幸好只是一刹那,当眼前再度清明,我看到自己已经稳稳地站在阳台上,望下去,万家灯火都已复位,远处的霓虹招牌在滚动变换,画面是一张周润发的海报。我更加恍惚。发哥?他也到旧上海来了?他出演的《上海滩》,讲述的是张爱玲同时代的故事吧?难道因为一部电视剧,把他也送到这里来了?
“锦盒!锦盒!”是谁在呼唤我的名字?
阳台门再次推开,从房间里走出的竟是沈曹,他紧张地招呼:“锦盒,你觉得怎样?”
我怔忡地看着他,渐渐清醒过来,原来实验已经结束,可是,实验开始前我明明站在屋子中央的,怎么现在竟跑到阳台上来了?
楼下的巷道里不知从哪个角落依稀传来胡琴声,越发使一切显得如真如幻。
沈曹十分困惑:“锦盒,这回又出了新问题。试验做到一半,你忽然站起来往外走,就像梦游一样,开门走了出来。我又害怕又担心,又不敢大声喊你,怕有什么后果。只得忙忙把时间掣扳回来,再出来找你。你感觉怎么样?”
“我……”我仍然沉在与张爱玲的谈话中不能还魂,“沈曹,如果你不扳动时间掣,我是不是就会一直留在那个时代?是不是就跟着那个时代的时间来生活了?那么我今天离开张家,明天还可以继续上门拜访,我可以一直和张爱玲交朋友,陪着她,看着她,不让她和胡兰成来往。”
“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是那样,你在这个时空的肉体,岂非就成了植物人?”
“植物人?会不会植物人的思想,就像我刚才一样,是走进了另一个时空,不愿意回来,或者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能够回来,所以才变成植物人的呢?”
“这个……大概要属于医学范畴的问题了。植物人及梦游,在医学上还都是个未知数。人类大脑对于人类而言,还是个陌生的领域。”
我喟叹:“人类多么无奈,拿自己都没有办法,都无所了解,还奢谈什么改造世界呢?”
“好高骛远,原本是人类本性。”沈曹苦笑。
我们一时都不再说话,只并肩望向远方。
正是夜晚与白昼的交接处,人声与市声都浮在黄昏中,有种浮生若梦的不真实感。夕阳余晖给所有的一切都染上一层柔艳的光,绿的房屋,蓝的江水,绯红的行人和靓紫的车子,像童话里的城堡。
我忽然有些想哭。这阳台,张爱玲和胡兰成当年也一定曾经并肩站过,看过的吧?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那些往事,写在书上,写在风中,更写在这残阳余照的黄昏里。
张爱玲遇到胡兰成,顾锦盒爱上沈曹,一切,都是命运吧?谁知道这一刻我们看到的上海,是实景还是梦境?五十年前的月亮和五十年后的月亮是同一个月亮,五十年前的上海和五十年后的上海是相同的么?
沈曹说:“从黄浦江外滩起,由法大马路到静安寺,称为十里洋场。这房子,刚好是十里的边儿,也刚好在高处,可以看清十里洋场的全貌。”他指下去,“喏,那里是哈同花园,那里是起士林咖啡馆。”
起士林不是奥菲斯,顾锦盒不是白流苏,而沈曹,会不会是范柳原呢?
天色一层一层地暗下去,灯光一点一点地亮起来。
从这个角度望下去,整个城市就是由一点一点的灯光和一扇一扇的窗子组合而成,屋子是不动的灯光,车子是行动的灯光,闪闪烁烁,一起从人间游向天堂。
沈曹叹息又叹息,忽然说:“从小到大,我最怕的就是看到人家窗子里的灯光。因为我会觉得,那灯光背后,一定有个非常温暖快乐的家,而那些温暖和快乐,都不属于我。我非常嫉妒……”
我惊讶极了,惊讶到噤声。快乐的沈曹,优秀的沈曹,才华横溢名气斐然的沈曹,我一直以为他是童话中那种含银匙而生的天之骄子,从小到大整个的生活都是一帆风顺,予取予求的。然而,他的童年,原来竟是如此的不快乐!难怪他潇洒的外表下,时时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阴郁。
少年时的伤,是内伤,没那么容易愈合。是那道看不见的伤痕和与生俱来的孤独感给了他迥异于人的独特魅力,
我没有发问。我知道他在诉说,也是在释放,我不想打断他,不想追问他。如果他信任我,如果他愿意说,他会把一切都说出来的。
他沉默了好久,好像在清理自己的思绪,然后才又接着说下去:“小时候,我常常在这个时间偷偷跑出来,扔石头砸人家的窗子,有一次被人抓到了,是个大汉,抓我就像老鹰拎小鸡一样,把我拎到半空。我怕得要死。但是这时候有一个女人从那里经过,她劝那个大汉把我放下来,并温柔地对我说:‘小朋友,这么晚了,别在外面闯祸了,快回家吧,妈妈会找你的。’我当时哭了。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很能打架,有时赢有时输,不管输赢,都会带一身伤,常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我从来没哭过。可是那天我哭了。我哭我自己没有家可以回,没有妈妈会找我……”
沈曹。哦沈曹,原来在你的风光背后,藏着的竟是这样的辛酸苦难。我的心,柔弱地疼了起来。眼中望出去的,不再是面前这个高大的沈曹,而是那个稚龄的到处砸人家玻璃的可怜的顽童,那个满心里只是仇恨和不甘心的的倔犟的孤儿。我的泪流下来。沈曹,我多么想疼惜你,补偿你以往所有的不快乐,所有的孤单与怨恨。
沈曹抬起头,看向深邃的夜空,用一种朝拜神明般的虔诚的语调继续说:“那个女人,非常地美丽。虽然那时候我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的长相,真的很美,很美,她穿着一条白裙子,那款式料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的笑容,就和天上的月亮一样,有一种柔和的光芒。她拉着我的手,问我:‘你衣服上的这幅画,是谁画的?’那时候,我总是喜欢在所有白色的东西上乱画,不管是白纸,白墙,还是白布。所以我自己的衣裳上,也都是画。她看着那些画,对我说:‘你画得真好,比很多人都好。你将来会是一个很出色的人,有许多伟大的发明。所有认识你的人都会尊敬你,佩服你。你可不能因为打架闯祸就把自己毁了呀。’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曹是孤儿院院长的姓。我不知道生母为什么把我遗弃,襁褓里连一张简单的字条都没有。长到这么大,所有的人都歧视我,除了曹院长。但是即使是他,也没有对我说过这么温暖的话,鼓励我的话。那个美丽的女人,她使我相信,我是个好孩子,她给了我一个希望。在我心目中,她美如天仙,她的话,就是命运的明示……”
不知为什么,我心中忽然有点酸酸的,听着沈曹用这么热烈的词语赞美一个女人,让我竟然有些莫名的嫉妒。尽管我明知道,那女人比他大着十几二十岁,可是,谁不希望自己是爱人眼中心中惟一的女神呢?
这次我忍不住打断了他:“你后来见过她吗?是不是她收养了你,改变了你的生活?她现在和你是什么关系?”
沈曹被我的一连串问题逗笑了:“按照你的逻辑,大概一个长篇电视剧集的草稿都打好了吧。你是不是以为她就是我的养母?不,错了,我和她只见过那一面,以后再也没有见过。我仍然留在孤儿院里,但是从此变成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孩子,而且更加刻苦地学画。隔了一年,有个华侨想到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虽然我的年龄大了一点,但是他看中了我的绘画天赋,发誓把我培养成一个画家。并且,他给了我一个新的姓氏……”
“沈。”我轻轻替他说出答案,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然而沈曹捧起我的脸,迫视我重新抬起头来。“看你,眼泪还没干呢,又笑了。像个孩子。”他的话语在调笑,可是语气却温柔诚恳,而他的眼神,他的眼神,如此明白清晰地表达着他的燃烧的爱意。
我烧融在他的眼神中,同情,震撼,感动,敬佩……种种情绪集聚心头,令我迷失。
他的眼睛这样迫切地逼近我:“锦盒,你愿不愿意送我一盏灯,让你和我,永远生活在属于我们俩的灯光下,过着温暖快乐的生活?”
最后一道防线也轰然倒塌,有如泄洪。
他说了!他说了!他终于明白地把所有的爱与承诺都说出口!
只有我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肯向一个女人剖白自己的历史是多么不容易,那等于他把自己的过去和将来都悉数堆在这个女人的面前,请她接纳,请她收容,请她挽起他的手,一起走向白头偕老。
两个寂寞的灵魂终于相撞,不愿再彼此躲闪。我抛开所有的顾虑,不顾一切地和他拥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