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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推理 > 印第安酋长 > 01、青角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青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无论用在谁身上,这个词都损人、气人到极点,它指的是触角。

  “青”就是青,“角”就是触角。因此“青角”是个刚到这个国家(指美国),缺乏经验,尚显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触角。

  我当初也是这么一个“青角”。

  别以为我那时承认或者说知道这个侮辱人的称呼和我正相配!才不呢,要知道“青角”最大的特点就是总认为别人太“嫩”——

  恰恰相反,我认为自己是个聪明绝顶、经验丰富的人,我可是——按习惯的说法——上过大学的,而且从没有怯过考场。我那时还不明白,生活才是真正的大学,学生时刻都在接受命运的考验。故乡沉闷的环境、增长见识的愿望以及天生对成功的渴望驱使我远渡重洋来到美国,那里当时的条件对一个野心勃勃谋求发展的年轻人来说,比如今要好得多。我本可以在东部安顿下来,可大西部吸引着我。我打零工,用挣的钱把自己好好地包装了一番,心中充满快乐和勇气,就这样来到了圣路易斯。在那儿,好运气引我进入一个德国家庭,让我暂时安顿下来,当了家庭教师。这家的社交圈子里有位亨瑞先生,他是个怪人,以制枪为业,具有一种艺术家的热情,时常以那种源自故土的老派的自豪感称自己为“枪匠亨瑞先生”。

  他是个仁慈善良的大好人,但表面上看起来恰恰相反。他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家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对待自己的顾客也简单生硬,其实顾客也只是因为他的货好才来找他。在一次恐怖事件中他失去了妻子儿女,他从不提这事,我根据一些暗示猜测,他们是在一场突袭中被杀害的。这遭遇使他变得粗暴异常。他也许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粗鲁。他的内心是温柔善良的,每当我提起故乡和心中牵挂着的家人,常会发现他的眼睛湿润起来。

  在他告诉我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一个老人,偏偏会对我这么一个年轻人表现出偏爱。自我来后,他比以前来得勤了,他听我讲课,老是缠着我,最后竟邀请我去看他——还不曾有人如此受他青睐,因此我尽量避免使用他给我的权利。看来他一点儿也不欣赏我的谨慎。一天晚上我去了他那儿,他那张怒气冲冲的脸和招呼我时的口气——他连“晚上好”也没说——我至今还记得。

  “昨天您呆在哪儿,先生?”

  “在家。”

  “那前天呢?”

  “也在家。”

  “呸!别蒙我了!翅膀像您这么嫩的鸟儿,不会呆在窝里。他们到处都伸一嘴,就是不去该去的地方!”

  “那么您说我该去哪儿呢?”

  “到我这儿来,知道吗?我早就想问您点儿事儿了。”

  “那为什么一直没问呢?”

  “因为我一直不想,听见了吗?”

  “那什么时候想呢?”

  “没准儿就是今天。”

  “那您尽管问吧!”我一边说一边坐在他干活儿的那张椅子上。

  他惊奇地看着我大摇其头。

  “尽管问!就好像我想跟一个‘青角’谈话之前还得先征求他的同意似的。”

  “‘青角’?”我重复了一遍,皱起眉头,因为我感觉受到了侮辱。“我想,亨瑞先生,您这话是没留意脱口而出的吧?”

  “别自以为是了,先生!我是想好了才说的,您就是个‘青角’,简直太青了!您那些书本都装在您脑子里,这不假。奇怪的是您教给那些人什么。这个年轻人很清楚星星离这儿有多远,内布卡特纳国王在砖头上写了些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有多重!——因为他知道这些,就以为自己是个聪明家伙了!可是您给我听明白,只有把鼻子插到生活里去——大概得五十年吧——您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聪明。您现在知道的那些东西算不了什么,简直什么也不是。您现在的能耐更是没有用。您连开枪都不会!”

  他用一种极端轻蔑的口气说出这番话,而且他那么肯定,好像他自己说的话非常正确。

  “不会开枪?哼!”我微笑着回答。“这大概就是您要问我的问题吧?”

  “对,这就是。那么清说吧!”

  “您只要交给我一支好枪,我就回答,否则就不。”

  他把正镟着的枪膛放到一边,起身走近我,用惊奇的目光打量着我。

  “交给您一支枪?决不!我的枪只交到能给我带来荣誉的人的手里。”

  “我有这样一双手。”我向他点着头。

  他又斜眼打量了我一下,坐下去,重新开始镟他的枪膛,嘴里嘟囔着:

  “好一个青角!放肆得简直能把我逼疯!”

  我随他去说,因为我了解他。我抽出支烟点上。接下来大概有一刻钟的工夫谁都没吱声。后来他再也忍不住了。他一边把枪膛举起来对着光看,一边说:

  “打枪可比看星星或者念内布卡特纳国王的砖头难,知道吗?您摸过枪吗?”

  “经常摸。”

  “也瞄过准儿,扣过扳机?”

  “我想是的。”我给逗乐了。

  “打中了吗?”

  “当然!”

  他一下子把查看过的枪膛放下,再次看着我说道:

  “打中了,当然!可打中了什么?”

  “自然是靶子了。”

  “什么?您是当真要哄骗我吗?”

  “是声明,不是哄骗。这是真的。”

  “见鬼去吧,先生!真不明白您是怎么回事。我相信,就算是射一堵有十米长五米宽的墙,您也得射偏了。可您还在这儿一本正经地发表声明,简直能把人气炸了。我可不是您教的那个小孩儿知道吗?像您这样的一个青角、书虫,也想打枪!钻在那些土耳其、阿拉伯、还有别的什么破书堆里,还想有时间打枪!把那边钉子上挂着的那支老枪拿下来做个瞄准儿的样儿!这是杆猎熊枪,是我的手拿过的最好的枪。”

  我走过去,把枪摘下来,端起来瞄准儿。

  “哈罗!”亨瑞喊着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儿?您拿这枪就像拿一根手杖,这可是我所知道的最重的一杆枪啊!您有这么大劲儿吗?”

  我不答话,用右手抓住他系着纽扣儿的上衣下摆和裤带,把他举了起来。

  “行了行了!”他大叫。“放开我!您比我的比尔劲儿大多了呢。”

  “您的比尔?他是谁?”

  “是我儿子,他——不提这个了!他死了,跟别人一样。他答应要做个有能耐的人,可我不在的时候,他和他们一块儿被杀了。您和他个头儿差不多,眼睛几乎跟他的一样,嘴也是。所以我对您——喏,这不关您的事儿!”

  一种深刻的悲哀布在他脸上,他用手抹了一把,以惯用的语气说下去:

  “可是先生,以您这样的力气,却一心扑在书本上,太可惜了。您该锻炼身体!”

  “我练了。”

  “真的吗?”

  “真的。”

  “拳击?”

  “我们那儿不练这个。但是体操和摔跤我都练。”

  “骑马呢?”

  “也练!”

  “击剑呢?”

  “教过别人。”

  “先生,别吹牛!”

  “您想试试吗?”

  “谢谢了!已经够了!还得干活呢。坐下坐下!”

  他回到他的椅子那儿,我也按照他说的做了。接下来的对话只是在蹦单字罢了,亨瑞的脑子里似乎正转着什么重要的事儿。忽然,他从他的活计上抬起头来,问道:

  “您搞数学吗?”

  “数学曾是我最喜欢的学科之一。”

  “代数、几何?”

  “当然!”

  “丈量土地呢?”

  “尤其喜欢。我经常带着测量仪器到处跑,就是为了自己开心。”

  “您能测量?是真的?”

  “是的。我参加过测量长度和高度的工作,虽然我不想说自己是个合格的测量师。”

  “哦——很好,好极了!”

  “您为什么问这个,亨瑞先生?”

  “我自有原因,明白吗?您现在还不用知道这个,到时候会知道的。我先得——哦对,我先得确信您会打枪。”

  “那就考考我吧!”

  “我会的;这您就放心好了。您明天早上什么时候开始上课?”

  “八点。”

  “那就六点来找我吧!我们去靶场,我在那儿枝枪。”

  “为什么那么早?”

  “因为我不想等太久。我要用事实证明您是个‘青角’。不过这会儿不说这个了,还有别的更重要的事儿要干。”

  他从一个盒子里拿出一块多棱铁,开始挫它的角儿。我发现它的每一面上都有一个孔。

  他干得是那么聚精会神,似乎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他的眼睛闪着光,当他不时地打量他的作品时,几乎带着一种爱慕的表情。这块铁对他一定非常重要。我很想知道原因,于是问他:

  “用这个也能做成枪的零件儿吗,亨瑞先生?”

  “对”,他答道,好像才想起来我还在那儿。

  “可我没见过哪种枪还有这么一个部件儿”,我提出了质疑。

  “我认为有。会有的。大概会叫亨瑞牌儿吧。”

  “啊,是一项新发明?”

  “是的。”

  “那么能告诉我这个秘密吗?”

  好一会儿工夫,他往那些孔里面看着,向各个方向转动那块铁,几次把它放到枪膛末端,最后终于说道:

  “能,我信任您,因为我知道,虽然您是个地地道道的‘青角’,可您善于沉默。所以我可以告诉您这东西将来是个什么。这是个接套,是二十五发的连发枪。”

  “不可能!”

  “住嘴!我还没有傻到去做不可能的事情。”

  “可您必须得有能装二十五发子弹的弹仓!”

  “我有。”

  “那它们会又大又不轻便,会碍事的。”

  “只有一个弹仓。很轻便,一点儿也不碍事。这块铁就是弹仓。”

  “用它作弹仓?热度问题怎么办?弹仓不会变得太热吗?”

  “决不会。枪膛的材料和处理方法是我的秘密。再说,有必要一发接一发地把二十五发子弹一下都打出去吗?”

  “很少。”

  “就是嘛!这块铁会通过一个特殊的机械装置滚动。二十五个孔里装二十五发子弹。每打一枪转一下,把下一颗子弹推进枪膛。这个念头我转了好多年都没成功。现在看来行了。我这个枪匠已经有了个好名声,现在我就要名声大振了,我会挣到很多钱。”

  “外加一颗坏良心!”

  他惊奇地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问:

  “一颗坏良心?怎么会?”

  “您不认为,一个杀人凶手得有颗坏良心吗?”

  “该死!您难道想说我是个杀人凶手吗?”

  “现在还不是;可很快就是了,因为助长杀人和杀人一样严重。”

  “见鬼去吧!我不会助长杀人行为的,哪怕只有一次。”

  “一次?可能会是一次大屠杀!您想想看:一旦您造成了能一气儿连发二十五发子弹的枪,而这枪随便到了哪个无赖手里,那么不久,那边的大草原上、原始森林里、山谷中就会爆发一场残酷的大屠杀。那些可怜的印第安人会像草原狼一样被打死,再过些年就再也没有印第安人了!您想让您的良心背上这个包袱吗?”

  他瞪着我不做声。

  “而且”,我接着说,“如果每个人都能买到这件凶器,您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卖掉成千上万支,可野马野牛以及一切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野兽就要灭绝了。成千上万的坏猎人会带着您这种连发枪到大西部去。人和野兽会血流成河,用不了多久大峡谷两侧地带就会了无生机了。”

  “该死!”他喊起来。“您真是刚刚从德国到这儿来的吗?”

  “是的。”

  “以前从没来过?”

  “没有。”

  “难怪是个纯纯粹粹的‘青角’!而且这个年轻人还这么多话,就好像他是所有印第安人的祖宗,已经在这儿活了上千年了似的!年轻人,别以为您能打动我!就算一切都像您说的那样,我也决不会想到要开一家造枪厂的。我是个孤独的人,愿意一直孤独下去。我没有兴趣去和上百个乃至更多的工人生气。”

  “如果是为了挣钱,您可以为您的发明申请专利,然后把它卖掉。”

  “您等着瞧吧,先生!到现在为止,我得到了我需要的一切。而且我想,就是以后,我没有专利也不会受什么苦。现在您回家去吧!我没兴趣听一只翅膀还没长硬、还不会唱歌的乌儿在这儿卿卿喳喳了。”

  我一点儿也不在乎他的这些粗话,他就是这样,我很清楚,他喜欢上我了,想在各方面尽其所能帮助我。于是我把手伸给他,等他用力握过之后,就走了。

  我还不知道这个晚上对我有多么重要,也想不到那杆被他称为老枪的沉重的猎熊枪和尚未完成的亨瑞连发枪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扮演了多么重要的角色。第二天早上我很兴奋,因为我打枪打得很多也很好。我坚信自己能经受住老朋友的考验。

  清晨六点我准时到了他那儿,他已经在等着我了。他把手伸给我,一丝嘲讽的微笑在他苍老粗糙的脸上一掠而过。

  “欢迎,先生!您看上去好像必胜无疑!您以为您会射中我昨天晚上提到的那堵墙吗?”

  “我希望如此。”

  “那我们就出发吧!我拿一杆轻点儿的枪,您扛那杆猎熊枪。我可不想拖着这么个累赘。”

  他挎上一支较轻的双筒来复枪,我拿上他不愿扛的那支老枪。在他的靶场上,他给两支枪都上了膛,自己先用来复枪打了两枪,然后轮到我打猎熊枪了。我还不熟悉这支枪,第一发打到了靶子上黑色区域的边缘。第二发就好多了。第三枪正中靶心,接下来几颗子弹都是从第三颗打出的洞里穿过去的。我每打一枪,亨瑞的惊讶就增长一分。我又试了试那支来复枪,当我取得了同样的成绩以后,他已经相当惊奇和激动了。

  “先生,您要么有魔鬼相帮,要么天生就该是个牛仔!我还从没见过哪个青角能这样打枪!”

  “魔鬼没帮我,亨瑞先生”,我笑道。“我可不想跟魔鬼有什么瓜葛。”

  “如果当牛仔就是您的责任,甚至是您的义务,您对此有兴趣吗?”

  “怎么没有?”

  “那好,让咱们看看这个‘青角’能成就点儿什么。您能骑马吧?”

  “万不得已的时候。”

  “万不得已的时候?就是说不像您打枪那么棒?”

  “呸!骑马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上马太难了。一旦我骑上去,大概就没有哪匹马能把我摔下来了。”

  他审视着我,看我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看我自然轻松的样子,于是他说道:

  “是这样吗?您大概想膘在马鬃上吧?那您就错了。您说得很对:上马最难,因为您得自己上去。下马就容易多了;马会帮忙的,所以就快多了。”

  “可马不帮我的忙!”

  “是吗?咱们看看再说!您有没有兴趣试一试?”

  “有兴趣。”

  “那走吧!现在是七点,您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到马贩子吉姆-科尔纳那儿去,他有一匹红鬃白马,它会帮您的忙的。”

  我们转回城里,去找那马贩子,他有一个宽阔的跑马场,周围是一圈马厩。科尔纳本人走上前来问我们要干什么。

  “这位年轻人声称没有马能把他甩下来,”亨瑞解释道。“您怎么想,科尔纳先生?您想不想让他试试您那匹带红鬃的白马?”

  那马贩子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这副骨头架子看上去不错,有弹性;再说年轻人不像老年人那样容易摔断脖子。如果这位绅士愿意试试白马,我没意见。”

  过了一会儿,两个伙计把那匹配好鞍的马牵出马厩。马很不老实,一心想要挣脱。老亨瑞为我担起心来,让我放弃。可我呢——一是并不害怕,二是这可是一件事关荣誉的事。我让人给我根鞭子,绑上马刺,然后试着跃上马背,马不乐意,我试了好几次才成功。还没等我在马背上坐好,伙计们就忙着跑开了,马则四蹄腾空一跃而起,接着又跃向一边。我抓住鞍子,脚刚伸进马镫,马就开始的蹶子,并对着墙冲过去,要把我蹭下来。接下来是骑手和马之间的一场恶斗:我仅有的一点儿手段全都用上了,大腿也用了全力,我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下马的时候,我累得腿直颤悠;那马也浑身淌汗,大团大团地口吐白沫,现在它变得驯服了。

  马贩子为他的马担起心来。他让人给马里上单子,牵着慢慢地遛,随后他转向我。

  “这我可没想到,年轻人。我还以为,马刚一跳您就会立刻躺在地上。您不用付钱,如果您愿意帮我一个忙,您就以后再来,给我把这匹马驯得服服帖帖的!这马十块钱可不能卖,因为它可不是匹一般的马,如果它被驯服了,我就能做笔好买卖。”

  “如果这样,我是非常乐意的。”我回答道。

  自从我下了马,亨瑞还一言未发,只是一个劲儿地摇着头看我。这会儿他把手一拍,喊道:

  “这个‘青角’真是个不一般的‘青角’,简直是非同寻常!非但没把自己摔到地上,反倒把马累了个半死!这是谁教给您的,先生?”

  “是命运——有一天它把一匹从不让人骑的匈牙利草原马送到了我胯下,我一步步制服了它,自己也差点儿丢了性命。”

  “感谢那家伙!谢谢那把老软垫椅子,它不会反对我在它上面坐一坐的。来,我们走吧!我头晕得厉害。不过我没白看您打枪和骑马,这您可以相信。”

  于是我们就各自回家了。接下来的两天他都没露面,我也没机会去看他。到第三天下午他来找我了,他知道我这会儿没事儿。

  “您有兴趣和我一块儿去散步吗?”他问。

  “去哪儿?”

  “到一位很想认识您的先生那儿去。”

  “想认识我?为什么?”

  “这您准能猜出来:因为他还从没见过‘青角’。”

  “那我去,他会目瞪口呆的。”

  亨瑞今天的神色显得格外狡黠、活泼。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这是想让人惊喜一下。我们穿过几条街后,他领着我走进一家店铺,店铺有一扇朝街的宽大玻璃门。他走得那么快,我都来不及看清玻璃门上的金色字母,但我似乎看见了“办公室”和“测绘”这两个字。不久事实就证明,我没有看错。

  三位先生坐在那儿,他们极热情地迎接亨瑞先生,对我则客客气气,带着掩饰不住的好奇。桌上摊着地图、图纸,其间是各种测量工具。原来我们是在一家测绘事务所里。

  我闹不清此行的目的是什么。他没什么要订购或是要咨询的,仿佛只是为了要海聊一番才跑到这儿来。谈话不一会儿就热烈起来,毫不奇怪,话题最终转到了屋子里的测量工具上,我很高兴,因为假如谈美国,我知之甚少;谈这个,我就能很投入地参加谈话了。

  亨瑞今天似乎特别热衷于丈量土地的技术。他什么都想知道,我被引入谈话之中,在那儿一个劲儿地解答问题,解释各种工具的用途,讲述地图和图纸的绘制。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青角’,竟然没有觉察到他的用意所在。直到我大谈了一番坐标测绘、极点测量法、对角线测量法、周边量法、重复法、三角法的实质和区别之后,才注意到那三位先生在悄悄地向枪匠』点头,发觉事情有点儿奇怪。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向亨瑞示意我想走了。他没有反对。告别时的气氛比见面时还要热烈——这次他们对我也很热情。

  离开测绘所后,亨瑞把手放在我肩上,脸上满意十足的样子。他说:

  “先生,男子汉,小伙子,‘青角’,您让我很开心!我真为您感到骄傲!”

  “骄傲?为什么?”

  “因为您的表现超过了我的推荐和那些人的期望!”

  “推荐?期望?我不明白。”

  “其实,这事儿很简单。前一阵儿您说您会丈量土地,为了证实一下您是不是在吹牛,我把您带到那些绅士们那儿,他们是我的老熟人,我想借他们探探您的虚实。而您,肚子里确实有货,很给面子。”

  “吹牛?亨瑞先生,如果您认为我干得出那种事来,我就不会再去看您了!”

  “别逗了!您不会剥夺我这个老头因见到您而感到快乐的权利吧——您知道这个,是因为您像我的儿子。您大概去过马贩子那儿了吧?”

  “每天早上都去。”

  “您骑那匹白马了?”

  “骑了。”

  “它出息了没有?”

  “我想是的。只是我怀疑买主是否也能像我一样对付它。它只跟我熟,别的无论什么人都得被它甩下来。”

  “我很高兴,太高兴了!看来,它只想驮‘青角’。跟我一块儿过这条横街吧!我知道那边有家餐厅,吃的很不错,喝的更好。您考得棒极了,得庆祝一下。”

  我搞不懂亨瑞——他像是换了个人。他,一个孤僻、内向的人,要上一家餐厅去吃饭!他的脸也异于平常,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响亮快活。他提到了考试,这个词引起了我的注意,但在这儿,它也许没什么特别的含义。

  从这天起亨瑞天天来看我,就好像我是一个他很快会失去的亲爱的朋友。但是他不容我对这种偏爱感到自豪,随时准备着用“青角”这个气人的字眼儿给我泼一盆凉水。

  奇怪的是,我任教的那个家庭也起了变化。父母显然越来越重视我了,孩子们也变乖了。他们悄悄注视我的目光令我不解,可以说很亲切,也可以说很惋惜。

  就在对测绘所的造访之后过了大约两星期的一天,女主人请我那天晚上不要出去,和他们全家一起吃晚饭。她解释说亨瑞先生要来,此外她还请了两位绅士,一位名叫塞姆-霍肯斯,是个有名的牛仔。我这个‘青角’还没听说过这名字,但我希望能认识一位真正的甚至是有名的牛仔。

  由于我是常客,所以用不着等铃响,而是提前几分钟就在饭厅里了。令我惊奇的是,我在那儿看到的不是日常的布置,而是像过节一样。五岁的小艾米独个儿在屋里,把手指伸进果酱里正在偷吃。我一进去,她慌忙缩回手指,在浅金色的头发上蹭。当我举起右手要惩罚她时,她跳过来向我咬了几句耳朵;为了弥补她的过错,她向我透露了那个伤透了她的心的秘密。我以为我听错了,她在我的要求下重复道:“你的告别宴会”。

  我的告别宴会!这怎么能是真的呢!也许这孩子听错了,我只是微微一笑。接着我听见前厅里的声音。客人们到了,我走过去问候他们。他们三人是一起到的,后来我得知他们是约好的。亨瑞向我介绍一个看上去有些呆板而不灵活的年轻人:布莱克先生,随后是塞姆-霍肯斯,那个牛仔。

  那个牛仔!我得承认,当我惊奇地盯着他看时,样子大概不太机灵。这么一个形像我可还从没见过。当然后来我又见识了很多。

  如果说这个人本来已经够引人注目的了,那么,他站在会客厅里,就像站在旷野里一样,不摘帽子,手里拿着枪的样子就更加深了这种印象。请想像这样一副外貌:

  在一顶毡帽——它的年头儿、颜色、形状让最敏锐的人猜破了头也猜不出来——那垂头丧气的帽檐下,从一部森林般茂密蓬乱的黑胡子间探出一个大得吓人的鼻子。由于那把茂盛的大胡子的缘故,除了过分庞大的鼻子以外,脸上其余部分就只看得见两只极其灵活,显得聪明能干的小眼睛了,它们带着狡黠落在我身上。这个人就像我打量他一样也在专注地打量我。

  支撑着这么一个脑袋的身体膝盖以上的部分都藏在一件旧羊皮猎装里,它显然是为身材更魁梧的人做的,使这个小个子看上去像一个为了好玩儿而穿上祖父睡袍的孩子。从这可怜巴巴的包装里伸出两条干瘦的罗圈儿腿,穿着条裤腿已破成一缕一缕的印第安式的裤子,年头儿多得大概这个小个子二十年前就穿不下了,因此整双高统靴都露了出来。这靴子是那么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靴子的主人甚至可以把自己整个儿藏在里面。

  这个有名的“牛仔”手里拿着杆枪,这样枪更像是一根棍儿。此时此刻,我想不出有什么比这么一幅草原猎人的漫画更令人生气了。但没用多久,我就拜服了这个奇特的小个子。

  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之后,他用一种细弱的童声问那枪匠:

  “这就是您讲过的那个年轻的‘青角’吗,亨瑞先生?”

  “是的。”对方点头回答。

  “哦!我看着不错。但愿他也喜欢塞姆-霍肯斯,嘿嘿嘿嘿!”

  这时门开了,他笑着转向门,那尖细、特别的笑声我日后又听到过千百回。男主人偕妻子出现了,他们问候猎人的方式让人觉得他们以前就见过面,接着他们就请我们进餐厅。

  我们进了餐厅,被引到座位上后,塞姆-霍肯斯指了指他那根射击用的老棍子。

  “一个真正的牛仔从来都是眼不离枪,更不用说我对我的利迪了。我要把她挂在那边的窗帘扣儿上。”

  这么说他管他的枪叫利迪!后来我才知道,把自己的武器当活物对待并给它取个名字,这是一些牛仔的习惯。他把枪挂上后又要挂他那顶旧帽子。当他摘下帽子时,我吓了一大跳:他所有的头发还挂在上面。那血红的秃脑袋,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女主人叫起来,孩子们也尽其所能地尖叫着。他却转向我们平静地说:

  “别害怕,女士们先生们,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去我也规规矩矩地顶着我自己的头发来着,没人敢反对,直到一二十个讨债鬼来偷袭我,把我的头发连头皮一起扯了下去。那滋味儿可真不好受,不过我挺过来了,嘿嘿嘿嘿!后来我去了Tekama,在那儿给自己买了张新头皮,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它叫做假发,花了我三捆海狸皮。不过没关系,新头皮比旧的舒服多了,尤其是夏天,出汗的时候可以摘下来,嘿嘿嘿!”

  他把帽子挂好,假发重新扣在脑袋上。接着他又脱下外套罩在一把椅子上。这外套补过很多很多次,缝上去的皮子一块摞着一块,于是外套变得又硬又厚,大概没有一支印第安人的箭能把它射透。

  这下我们能完全看见他弯曲的瘦腿了。他上身穿一件皮质打猎背心,腰间插着一把刀和两支手枪。他把椅子拉向桌子,先向我,又向女主人狡猾地看了一眼,问道:

  “在开始吃饭之前,我的女士是否要告诉这个青角,今天这是为了什么?——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个说法是他的口头禅。女主人点点头,转向我,指指那位年轻的客人。

  “您还不知道布莱克先生是来接替您的吧,先生?”

  “来……接替……我?”我震惊地说。

  “是的。我们今天就得为您饯行,我们只好找一位新老师。”

  “为我……饯行……?”

  今天我得感谢命运,当时自己没被拍下来,我在惊骇之中肯定露出一副蠢相。

  “是的,为您饯行,先生”,她友好地微笑点头,让我觉得很不合时宜,我自己可笑不出来。“本应该通知您的”,她补充道,“我们已经喜欢上了您,但又无法阻拦您。同您告别,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在此我们向您致以最美好的祝愿。请您明天就启程吧。”

  “启程?明天?去哪儿呢?”我吃力地说出这些话。

  这时坐在我旁边的塞姆-霍肯斯用手拍着我的肩膀笑了。

  “去哪儿?跟我去大西部!您出色地通过了考试,嘿嘿嘿嘿!其他测绘员明天出发,不会等着您的。您注定要跟着走。迪克-斯通、威尔-帕克,还有我,我们是向导,沿着海岸山脉,直到德克萨斯。别以为您还能猫在这儿当您的‘青角’。”

  我这才恍然大悟:一切都是串通好了的。测绘员,没准儿还是为一条计划中的大铁路搞测绘呢。多么令人兴奋的想法啊!我根本用不着发问,就得到了答复,因为亨瑞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我已经说过为什么喜欢您。在这儿,您是个正派人,可家庭教师不是您当的,先生,根本不是,您得去西部。所以我请了大西洋——太平洋公司对您进行考察,但没告诉您。您考得很好,这是聘书!”

  他把文书递给我。我一眼望去,看到那上面写着我将得到的报酬,眼睛立刻蒙上了一层泪水。他继续说下去:

  “是骑马去,所以您需要一匹好马。我把您自己驯服的红鬃白马买下来了,您应该得到它。您还得有武器。我要把那支猎熊枪给您,它又旧又重,我用不了,可您用它每枪都能打中靶心。您意下如何,先生,啊?”

  我先是一言不发,等我能够再次开口的时候,我想谢绝这些礼物,但没能成功。这些好人打定了主意要让我幸福,如果我一味拒绝,将会深深地伤害他们。为了不让我们这会儿-嗦个没完,女主人在桌边坐了下来,我们也只好效仿她。大家吃起饭来,我的事情则暂且放下不谈。

  挨到吃完饭后,我才搞清该知道的一切。那条铁路将从圣路易斯起,穿过印第安人区域、德克萨斯、新墨西哥、亚利桑那和加利福尼亚,直通到太平洋海岸,人们计划将如此漫长的路线分成小段进行勘察测量。我和另外三个测绘员由一位总工程师领导,分到了位于红河源头与海岸山脉之间的一段。三个可靠的向导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将带领我们去那儿,一大群勇敢的牛仔会在那儿确保我们的安全。此外我们还会得到所有要塞驻防队伍的保护。为了给我个大大的惊喜,这一切直到今天才告诉给我,自然是相当的晚。不过我的装备已经大小俱全,这我就放心了。也就是说,我除了去向我的同事做自我介绍,就没什么可做的了,他们正在总工程师家里等着我。我是在亨瑞和塞姆-霍肯斯的陪伴下去的,在那里我接受了人们热情的问候。

  第二天早上我到那个德国家庭告别完,又去找亨瑞。他热情地摇着我的手,用粗鲁的方式打断我表示感谢的言辞:

  “住嘴,先生!我送走您,只是为了让我的老枪再有发言的机会。等您回来,给我讲讲您的见闻经历!那时自然知道您还是不是,但到现在为止您一直是不肯承认的‘青角’!”

  说完他把我推出门去,在他关上门之前,我看到了他眼中含着泪水。

  到了九月初,我们已经干了三个月,可还没有完成任务,而别的组大多数人已经回家去了。这里有两个原因。

  在我们着手真正的工作之前,先得耗费时日,骑马、艰苦跋涉、做大量的比较测量。还有一情况是我们所在的是个危险的地区,有奇奥瓦人、科曼奇人、阿帕奇人出没,他们不愿意这个地方修什么铁路。我们必须十分小心,时刻保持警惕,这样我们的工作自然就拖延了很久。

  考虑到印第安人的存在,我们不能打猎吃野味,那样会被他们发现并尾随我们;我们更多地是从桑塔非派来的牛车那里得到食物。但这种补给方式又极不固定,有很多次,我们无法继续前进,因为我们得等牛车来。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这伙儿人的组成。前面提到,在圣路易斯时总工程师和三个测绘员热情地问候了我,由此我期待着一次成功的合作;只可惜,我被欺骗了。

  我的同事都是地道的美国佬,他们把我看作“青角”、缺乏经验的“荷兰人”——在这儿,这个词儿是骂人话。他们只想挣钱,不大理会任务是否认认真真地完成了。我这个诚实的德国人成了他们的绊脚石,很快他们就收回了对我的好意。我不让自己为此烦恼,只管尽职工作,我甚至做得更多,因为我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就发现,他们其实没有多少专业知识。他们把最难的工作推给我,自己却过着十分清闲的日子。我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一向认为,人承担的越多,越能变得坚强。

  总工程师班克洛伏特还算是他们之中最能干的一个,可惜他喜欢喝烧酒。从桑塔非运来了几桶这种既误人又误事的酒,从此以后,他摆弄白兰地的时间超过了摆弄测绘仪器的时间。有时他会酩酊大醉,一天里倒有半天躺在地上。三个测绘员里格斯、玛西、贝灵,他们和我一样都得出酒钱,所以为了不吃亏,他们就跟班克洛伏特比着喝酒。可以想见,这些先生们也常常是脑子不太清醒的。我因为基本上不喝烧酒,成了唯一干活儿的人,他们那些人总是处在喝酒和醒酒的交替之中。然而我并没有为此得到感谢,充其量只有贝灵明白我在替他们苦干——虽然我完全没有这个义务。不言而喻,在这么一种状况下,我们该做的工作就遭殃了。

  其他人也指望不上。我们刚到集合地时见到了十二个正等着我们的牛仔。一开始,作为一个新手我自觉很受他们尊敬,可没过多久就发现他们都是些层次很低的人。

  他们应该保护我们并协助我们的工作。其实在整整三个月里没有发生任何需要他们保护的事情;至于他们的协助——我完全有理由说,全美国最懒的十二个人到这儿聚会来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这班人马怎能不是乱糟糟的一团呢!

  从名分和职责上看,班克洛伏特是发号施令的人,而且他也确实做出了这么一副样子来,可没人听他的,于是他就以我闻所未闻的方式骂骂咧咧,到酒桶那儿去犒劳自己。里格斯、玛西、贝灵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我很有理由占据领导地位,但我没这样做,即使这样做了,也是做得不露声色,人不知鬼不觉的。一个像我这样没经验的年轻人是不被这些人放在眼里的。如果我傻乎乎地贸然站出来发号施令,结局肯定是引起一场哄堂大笑。不,我得悄没声儿地小心行事,就像一个善于牵着倔强丈夫的鼻子,让他不知不觉跟着走的聪明妻子。我大概每天要被那些半野蛮不听指挥的牛仔们叫上十次“青角”,可他们在不知不觉地跟着我转。我故意要让他们以为,他们是在按自己的意愿做事。

  在这方面,我得到了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的有力支持。第一个已经向诸位介绍过了,后两个也值得形容一番。

  迪克个子极高,瘦得吓人,榨成干儿了似的。他结实的打猎鞋上系着皮绑腿,上身穿一件窄小的打猎汗衫。他又宽又尖的肩膀上围着一个棉披肩,线头儿肆无忌惮地向四处飘扬。脑袋上则扣着一个既不是便帽也不是毡帽的玩意儿,要想进一步形容它简直办不到。

  他的伙伴几乎和他一样又高又瘦。他脑袋上缠着一块很大的深色头巾,上穿一件红色的匈牙利式骑马服——天知道是怎么在大西部找到的;下穿一条长长的皮裤,外套高统防水靴。他腰间插着两支左轮手枪和一把刀,是用最好的金菲尔德钢打造的。

  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那一张大嘴。两个嘴角像是特别喜欢那两片耳朵,亲热地凑近它们。这使他的容貌显出一派天真烂漫。不管怎么说,从威尔-帕克这个人身上找不出一丝虚伪。

  这两人的枪也像塞姆的利迪一样看上去不中用,都像是从林子里撅回来的树棍子。一个不了解西部的人会想,用这么一支枪,就算是枪手本人,也不可能不冒生命危险。

  如此这般的三个形象在德国是不可想像的,可在这个并非以衣装取人的地方,绝对没有一个明白人敢因为他们的外表而斜着看他们一眼。正相反,这三位是经验老道、聪明勇敢的猎人,他们亲密无间,被称为“三叶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

  要是那时没有这三个人在我身边,我的生活将是难以忍受的。他们通常总是站在我这边,与那些人保持距离,但又做得不会让任何人觉得受了伤害。尤其是塞姆-霍肯斯,虽然爱开玩笑,却善于得到那班好顶牛的家伙的尊重;他以半严肃半开玩笑的方式助我一臂之力。

  不言之中,我与他之间形成了一种关系,用领主关系来称再合适不过了。他把我置于他的庇护之下,就像对待一个无须征求意见的人。我是“青角”,他是老练的牛仔,对我而言他的意志是不容争辩的。一有时间和机会,他就给我上课,理论实践俱全,都是关于身处大西部必须了解和会做的事情。如果说我后来在温内图上完了高等学校,那就得承认塞姆-霍肯斯是我的启蒙老师。他亲自动手给我做了一根套索,并且允许我在练习抛掷这一重要武器时拿他这个小个子和他的马当目标。当我练到每抛一次都能套中目标的时候,他打心底里高兴,喊道:

  “好啊,我年轻的先生!这样就对了!不过别因为几句夸奖就忘乎所以啊!即使是最笨的学生,如果不想让他留级,当老师的也得时不时地夸夸他。我已经是几个年轻牛仔的老师了,比起您来,他们学得轻松多了,理解我的意思也比您快得多。不过您要是照这样学下去,也许六七年后就没人再叫您‘青角’了。在那之前您可以用一条老经验安慰安慰自己:蠢人有时候也能和聪明人做得一样好,甚至更好——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说这番话时,做出极其严肃认真的样子,而我也同样严肃认真地听着,我很清楚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

  在那些指导中,我最喜欢的是有关实践的部分,要是没有塞姆-霍肯斯,我就腾不出时间练习一个草原猎手必须掌握的那些技能。我们的练习是秘密进行的,并且总是在离营地足够远的地方,以免有人观看。是塞姆要这样做的,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微微一笑:

  “是为您好,先生。您做这些事儿还不太在行,要是让那些家伙看见了,我会非常害臊的。好了,这下您知道了,嘿嘿嘿嘿!好好想想吧!”

  这样做的结果是,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我在打枪和身手方面会有什么能耐,不过我也不在乎。

  尽管有前面提到的那些障碍,大约又过了一个星期,我们终于可以和相邻的那组接头了。为了通知那边,得派个送信儿的。班克洛伏特说他要亲自骑马去,带一个牛仔做向导。传递消息是件很普通的事,因为我们必须始终与前后的两个组保持联络。因此——为着后面将要发生的事情,我得在这儿简短地提一句——我知道,在我们面前做指示的工程师是个能干的人。

  班克洛伏特打算在一个星期日的早上出发。他认为有必要为告别喝上一杯。大家都一样参加,只我一个人没受到邀请,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则没有听他们的话。我很快就发现,这酒一直喝到班克洛伏特连大着舌头也说不了话才算完。他的酒友们跟他一样,醉得一塌糊涂。出发暂时是谈不到了。醉鬼们做了他们在这种状态下总要做的事:他们爬到灌木丛后面,睡觉去了。

  这下怎么办?信儿必须送出去,可这些醉汉怎么也得睡到下午。最好是我去,可我很犹豫,我觉得,回来大概得四天,在这之前工作是肯定谈不上了。

  我和塞姆-霍肯斯商量这件事的时候,他用手指着西边:

  “您不必去,先生,您可以把消息交给那边来的那两个人。”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两个骑手正向我们靠近。他们是白人,我认出其中一个是老向导,为给邻组送信到我们这儿来过几次。他旁边是位年轻些的男子,装束不像牛仔。我走到他们面前时,他们勒住马。那个陌生人问我的名字,我告诉他之后,他就用友好、探究的目光打量着我。

  “原来您就是那位年轻的德国绅士,一人干这儿所有的活儿,别人都在犯懒。我一告诉您我的名字,您就知道我是谁了:我叫怀特。”

  怀特是西边邻组的头儿,信儿就是要送到他那儿去的。他亲自前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他下了马,把手伸给我,眼睛搜索着掠过营地。当他看见灌木丛后面睡着的人和酒瓶子的时候,一个充满理解但却决算不上友好的微笑浮现在脸上。

  “他们大概喝醉了吧?”

  我点点头。

  “所有的人?”

  “是的。班克洛伏特先生想去您那儿,就开了一个小小的告别酒会。我去叫醒他……”

  “别去!”他打断了我的话。“让他们睡吧!我希望能跟您单独谈谈。刚才跟您站在一起的那三个人是谁?”

  “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是我们最可靠的三个向导。”

  “啊,霍肯斯,那个古怪的小个子猎人!能干的家伙!我听说过他。这三个人应该站在我们一边。”

  我招手让“三叶草”过来,随后问道:

  “您亲自来了,怀特先生,给我们带来什么重要的消息了吗?”

  “我只是想来看看是否正常,再和您谈谈——就和您。我们的活儿已经干完了,您的还没有。”

  “我们这儿地形复杂,而且我想……”

  “知道,知道!”他打断我。“我什么都知道。如果不是您使了三倍的力气,班克洛伏特大概还原地未动呢。”

  “可别这样说,怀特先生。我不知道您怎么会错误地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而且我的责任就是……”

  “安静,先生,安静!你们和我们之间有消息往来。我摸了他们的底,他们不知道。您试图护着这些酒鬼,这很高尚,可我要听实情。我看您太正直,不会告诉我的,所以我要问问塞姆-霍肯斯。来,我们坐下吧!”

  怀特在草地上坐得舒舒服服的,他招呼着让我们也坐下。坐好后,他就开始询问塞姆-霍肯斯、斯通和帕克。三个向导讲出了一切,除了实情一句废话也没有。我尽可能地解释了一番,以缓和他们的严厉,为我的同事们辩护,但这无济于事。

  同完以后,怀特又要我把我们的图纸和日志拿给他看。我可以不满足他的愿望,但为了不伤害他,我还是给他看了,因为我看出他对我是友善的。他专心浏览了所有的东西,当他问起来,我无法否认是我一个人画的图纸和写的日志,因为除我之外不曾有一人在这些纸上画过一道,写过一个字。

  “从日志上看不出来单个人干了多少”他指出。“您的同事情谊搞得太过分了。”

  这时霍肯斯讥诮地微笑起来。

  “掏他的胸兜,怀特先生!那儿有个装烟草的铁盒儿。烟抽完了,可现在有几张纸在里头。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那大概是本私人日记,写的肯定和这本官方报告不一样,他把伙伴们的懒惰一笔勾销了。”

  塞姆知道我自己做笔记,并把它装在随身携带的烟盒里。他把这事说了出来,让我很不高兴。怀特请我把这个也给他看看。我该怎么办呢?我的同事们配让我替他们无偿苦干,末了还要隐瞒真情吗?我不想害他们,但也不想对怀特不客气。于是我就把我的日记给了他,条件是他不能对任何人说起日记的内容。他通读了一遍,然后意味深长地点着头把它还给我。

  “按理我应该把这些纸带走,交给有关部门。您的同事都是些无能之辈,一块钱也不该得;您却应该得到三倍的报酬。不过,照您说的。我只是想提醒您,这些记录值得小心保存,日后对您也许会大有用处。现在我们去叫醒那些好绅士们吧。”

  他站起来大声呼唤,“绅士们”一个个眼睛直瞪瞪的,脸上一片茫然,从他们躺的树丛后走出来。班克洛伏特因为被搅了睡眠想要发火,但我一告诉他邻组的怀特先生来了,他就和气起来。两个人以前不曾见过面。班克洛伏特先给客人递上一杯白兰地,这下他可找错人了。怀特立刻利用这一建议提供的契机开始大加指责,班克洛伏特肯定从不曾受过这个。他先是惊得哑口无言,听了一阵,随后就扑向讲话的人,抓住他的胳膊,冲他喊道:

  “先生,您能否告诉我您姓甚名谁?”

  “怀特就是我的名字,这您已经听见了。”

  “您是干什么的?”

  “旁边那组的总工程师。”

  “我们这边有哪一个要对您下命令吗?”

  “我想没有。”

  “那好啊!我叫班克洛伏特,是这边这组的总工程师。那边也休想有人对我下命令,就是您也不行,怀特先生。”

  “不错,我们是平等的。”怀特平静地承认道。“我们两人谁都用不着接受对方的命令。但如果其中一个发现另一个损害了两人共同从事的事业,那他就有责任提醒对方。您的使命像是在酒桶里。我两小时前到这儿的时候数出十六个人都喝醉了,而且喝得……”

  “两小时前?”班克洛伏特打断他的话。“您已经来这么久了?”

  “可不是吗。我已经看了记录,而且知道了是谁做的。除了一个,而且是你们中最年轻的一个承担了所有工作以外,这儿过的纯粹是懒人国的日子!”

  这下班克洛伏特猛然转向我,向我吼叫起来:

  “这是您说的,是您,没别人!赶快否认,您这个卑鄙的骗子,阴险的叛徒!”

  “错了,”怀特反驳道。“您这位年轻的同事很有绅士风度,他只说过您的好话,甚至还要替您辩护。我建议您请求他的原谅,因为您称他是骗子、叛徒。”

  “请求原谅?决不!”班克洛伏特嘲讽地笑起来。“这个‘青角’连三角形和矩形部分不清,还自以为是个测绘员。我们没有进展,就是因为他把一切都搞拧了,耽误了我们的事情。如果他不承认这一点,反倒诽谤我们,说我们的坏话,那……”

  他没能继续说下去。我已经忍耐了几个月,随这些人怎么看我,现在是告诉他们看错人的时候了。我抓住班克洛伏特的胳膊,把他疼得半截话说不下去了。

  “班克洛伏特先生,您喝了太多的烧酒,酒还没醒。我看您还醉着,就当您什么也没说过吧。”

  “我醉着?您疯了!”他呵斥我道。

  “是的,还醉着!因为如果我觉得您很清醒,而且是想好了才骂我的,那我就只好把您当成一个无赖打倒在地,听见了吗?您现在还敢否认您醉了吗?”

  我把他的胳膊牢牢攥在手里。他一定从没想过会怕我,可现在他害怕了,我能看出来。他不是个怯懦的人,可我脸上的表情像是吓着他了。虽然他仍不愿承认自己还醉着,但也不敢坚持他的指责了。于是他转而求助于那十二个帮助我们的牛仔的头目。

  “拉特勒先生,您能容忍这个人对我动武吗?您在这儿不是保护我们的吗?”

  拉特勒是个高大魁梧的家伙,一个人的力气看起来有两个人的那么大,一个粗野的家伙,同时也是班克洛伏特最亲密的酒友。他受不了我,现在很高兴能抓住这个机会发泄一下他对我的怨恨。他快步走上前来,抓住我的胳膊,正像我对班克洛伏特所做的那样。

  “不,我不能容忍,班克洛伏特先生。这个孩子还没穿破他的第一双袜子就想在这儿威胁大人,还责骂诽谤他们。把手从班克洛伏特先生身上拿开,小孩儿,否则我就要让你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样的‘青角’!”

  说着他摇撼着我的胳膊,公然对我动手了。对我来说这比让我跟班克洛伏特大动干戈更好,因为拉特勒是个比总工程师更强壮的对手。如果我给他点颜色,比向班克洛伏特显示我不是胆小鬼会更有效果。于是我从他手中抽出胳膊。

  “我是小孩儿,是‘青角’?马上收回这话,拉特勒先生,要不然我就把您打倒在地!”

  “您打我?”他笑着说。“这个‘青角’真可笑,竟以为……”

  他话没说完,我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他像个口袋一样直挺挺地撞在地上,晕过去躺着不动了。有片刻工夫,周围一片寂静。然后拉特勒的一个伙伴喊道:

  “见鬼!我们难道就这么眼看着一个荷兰流浪汉打我们的头儿吗?上,打这无赖!”

  他向我跳过来,我用端在他肚子上的一脚回敬了他。这是保险能把对手打倒的一招儿,只是你的另一条腿一定要站稳。进犯者倒下了。转瞬间我已经骑在他身上,用致人晕眩的拳头猛击他的太阳穴。随后我迅速跳起来,从腰间拔出两支左轮枪,喊道:

  “谁还想来?那就来吧!”

  拉特勒那一伙人大概没兴趣替他们打败的同伴复仇。他们询问似地一个看着一个。我警告他们:

  “听我说,你们这帮人:谁向我走一步或是摸枪,立刻就会吃一颗枪子儿!你们对‘青角’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可我要向你们证明,德国的‘青角’,一个就足可以和你们这样的十二个牛仔较量!”

  这时霍肯斯也站在我一边申明:

  “而我,塞姆-霍肯斯,也要警告你们,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个年轻的德国‘青角’受我的特别保护。谁敢碰弯他一根毫毛,我就在他身上打出一个窟窿。我是绝对认真的;你们可以记着点儿,嘿嘿嘿!”

  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认为也该站在我身边,以表明他们跟塞姆-霍肯斯是一个意思。这一举动对敌人震动不小。他们离开我,嘴藏在胡子里面嘟嘟囔囔地咒骂威胁着,赶紧把那两个挨了顿教训的人弄醒。

  班克洛伏特觉得聪明的做法是回他的帐篷里去躲起来。怀特一直惊奇地睁大了眼睛观看,这时摇着头,用毫不掩饰的惊奇声调说:

  “不过,先生,这可太恐怖了!我可不想落在您手里。应该叫您‘老铁手’,因为您只一拳就把一个又高又壮的人打倒了。这我还从来没见识过。”

  这个提议像是很让小个子霍肯斯喜欢,他高兴得叽叽嘎嘎笑起来。

  “‘老铁手’,嘿嘿嘿嘿!还是个‘青角’,就有一个战名了,而且是这么一个!是啊,如果塞姆-霍肯斯看中了一个‘青角’,就会有这样的结果,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拳手’,‘老铁手’!就像老枪手,那个有名的牛仔,他也壮得像头熊。迪克,威尔,你们觉得怎样?”

  我没听见他们的回答,因为我得把注意力放在怀特身上,他抓着我的手把我拽到一边。

  “我太喜欢您了,先生。您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不管愿意不愿意,怀特先生,我不能,因为我的责任要我留在这儿。”

  “胡说!这事儿交给我去办。”

  “那也没用,如果我自己不能说服自己的话。我被派到这儿,是为了协助测量这个地段,我不能走,因为我们还没有完成任务。”

  “班克洛伏特会和其他三人一起完成的。”

  “是啊,可那得到什么时候,怎么才能完成!不,我必须留下来。”

  “那您想想,这对您会有多危险!”

  “为什么?”

  “这还用问?您要知道,现在这些人已经是您的死对头了。”

  “我没有。我还没开始呢。”

  “是的,但敌意已经存在。在您把他们的两个人打倒之后,您和他们之间已经完了。”

  “也许吧,可我不怕。而且正是那两拳使我受到了重视;不会马上有人敢来惹我的。再说我还有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在我一边。”

  “随您的便吧。一个人的意志是他的天堂。我本可以用您的。但至少您现在会送我一程吧?”

  “您这就要动身吗?”

  “是的,我看到了这儿的情况,没兴趣再呆下去了。”

  “您在走之前至少得先吃点儿东西,先生。”

  “不必了,褡裢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您不想同班克洛伏特告别了吗?”

  “没这个兴趣。”

  “您是来和他谈事情的。”

  “正是。不过我也可以和您谈,您甚至比他更能理解。我主要是想让他提防印第安人。”

  “您看见印第安人了?”

  “没有,但看见了他们的足迹!现在是野马和野牛南迁的时候,印第安人要离开他们的村庄去打猎、制做肉食。对奇奥瓦人不用怕,因为我们就铁路的事已经和他们谈妥了,可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对此还一无所知,所以我们不能让他们看见。幸好我那一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就要离开这个地区了。你们也赶快结束工作吧!这地方一天比一天危险了。现在给您的马扣好马鞍,问问塞姆-霍肯斯是否乐意同行。”

  塞姆当然乐意。

  我今天本来是想工作的,但今天是星期天,主日;在这一天,每个基督徒——即使他是在大西部——都应该专心尽他的宗教义务。为此我大概也配得到一个休息日。于是我走进班克洛伏特的帐篷,告诉他我今天不工作,要和塞姆-霍肯斯一起送怀特一程。

  “该死,您去吧,愿他把您的脖子拧断!”他诅咒着,而我没想到他这个残忍的愿望不久之后差一点实现。

  我有些天没骑过马了,当我给我的红鬃白马套上笼头的时候,它高兴地嘶鸣起来。它已证明自己是非常出色的,我已经在盼着什么时候能向我的老枪匠亨瑞报告这一点了。

  我们兴致勃勃地骑马走进那个美丽的秋日,谈论着酝酿之中的大铁路和我们关心的一切。怀特就工作上的事给了我一些必要的指点。中午我们在一条河边停下,享受了一顿简单的午饭。然后怀特就和他的向导一起走了,我和塞姆又躺了一会儿,聊了聊宗教上的事情。

  原来,霍肯斯是个很虔诚的人——虽然不容易让人看出来。他一般也很少谈他的出身。全队只有三个人,即迪克-斯通、威尔-帕克和我,知道塞姆-霍肯斯是德青。他本来名叫法尔克,他的祖父母移民到了美国。在命运的一连串变化之后,他的父母在阿肯色的立陶尔罗克附近接管了一个小农场,但不久就死去了。二十岁的他1840年就作为一名猎手去了西部,在战斗和危险之中出生入死,成了我所结识的那个久经考验的牛仔。同时他一直热爱他的德意志祖国,这大概也是他为什么特别喜欢我这个同乡的主要原因。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时不时地说说母语,他说得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我们通常还是说英语,因为我初来乍到,想尽快掌握这个国家的语言。

  动身回营地之前,我在河边弯下腰,用手掬起水来喝。这时透过清澈的流水我看到河底的沙子里有一个小小的凹陷,像是一只脚弄出来的。我让塞姆看,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下那个脚印,点着头。

  “怀特先生要我们提防印第安人,是完全正确的。”

  “塞姆,您认为这是一个印第安人留下的脚印吗?”

  “是的,是一双鹿皮鞋留下的。这会儿您情绪怎样,先生?”

  “这是什么意思?”

  “您肯定有些想法或感觉吧?”

  “有个印第安人到过这儿,除此之外我还能想什么呢?”

  “这么说您不害怕罗?”

  “绝对不。”

  “是啊,您不了解那些红种人!”

  “可我希望能见识见识他们。他们大概和别的人一样吧——也就是说和他们敌人的敌人、朋友的朋友没什么两样。我并不打算视他们为敌,所以我想我用不着怕他们。”“您到底是个‘青角’,而且永远是个‘青角’。别以为和印第安人打交道像您想像的那么美,实际情况肯定是完全两样。事情不取决于您的意志。您会体验到的,但愿这种体验不至于搭上您身上的一块肉,甚至搭上性命。”

  “那个印第安人大概是什么时候到这儿来的?”

  “大约两天前。要不是草在这两天中又竖起来了,我们会在草里看到他的脚印的。”

  “也许是个探子吧?”

  “对,一个骑水牛的探子,目前这里的部落之间相安无事,所以这不是一个刺探军情的探子。这家伙很不小心,因此可能还很年轻。”

  “为什么?”

  “一个有经验的战士不会把脚踩进这样的水里,脚印会留在很浅的水底,过很长时间都能看见。这种蠢事只可能是一个红种人里的‘青角’干的,正像您是个白人里的‘青角’一样,嘿嘿嘿嘿!白种人里的‘青角’一般来说甚至比红种人里的‘青角’还要愚蠢得多。记着吧,先生!”

  他暗自咯咯地笑起来,随后起身上马。塞姆就是爱用说我愚蠢的方法来让我明白他对我的好感。

  我们本可以顺原路回去,可身为测绘员,我的任务是了解我们负责的地段。因此我们先走了一段弯路,然后才拐到回去的方向上。

  这时我们进入了一个相当宽阔、草木蓊郁的山谷。两边的山坡下半部长着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的长度可能相当于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而且笔直得可以一眼从头儿望到尾。我们在这个可爱的谷地里才走了没几步,塞姆就勒住马,专注地观察起来。

  “老天啊!”他冲口而出,“它们来了!真的,没错儿,它们来了,第一批!”

  “谁?”我问。

  在我们的前方远远地有些黑点在缓缓移动,大约有十八到二十个。

  “谁?”他一边在马鞍上兴奋地动来动去,一边重复着我的问题。“问这么一个问题,您不害臊吗?噢对了,您是个‘青角’,而且是个大个儿的!您这样的人向来大睁着眼睛什么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双好眼看着的是些什么东西!”

  “猜吗?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会超过十只,那我会认为它们是鹿。再考虑到距离,我得说那些野兽肯定比鹿大得多,虽然从这儿看起来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来,“鹿会在这么高的地方!这就是您的高见!不过您说的另一点,倒是考虑得周全。是的,那些野兽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亲爱的塞姆,那该不会是野牛吧?”

  “当然是野牛!它们是真正的野牛,正在迁徙,这还是我今年第一次见到它们。现在您知道了,怀特先生说对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让我们看见了脚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们眼前。您有什么高见,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我们得过去!”

  “那自然。”

  “观察它们!”

  “观察?只是观察?”他惊奇地斜着眼看我。

  “是啊,我还从没见过野牛,很想到那边去仔细看看。”

  此时此刻我心中只充满了动物学家的兴奋,这对小个子塞姆来说简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只是看看?就像一个小孩儿好奇地把眼睛贴在兔子窝的裂缝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长见识!我可是要打它们,不是观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猎!”

  “在今天这么一个星期天吗?”

  我的话完全是随口说出来的,他却顿时火冒三丈,盛气凌人地训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赶快住嘴吧,先生!一个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还会管什么星期天不星期天吗!这是肉啊!您听着,是肉!而且是什么样的肉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一块野牛肉比古时候的神仙们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么,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块牛里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风是向我们这边刮,这很好。山谷这边的坡上阳光很亮,而右边有阴影。如果我们守在那边,那些畜生们就不会过早地发现我们。来!”

  他检查他的“利迪”,看两个枪膛是否一切正常,并把马率到南面的山坡那儿去。我照他的样子检查了我的猎熊枪。塞姆注意到了,马上勒住他的马问道:

  “您难道也要参加,先生?”

  “当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钟之内被碾成肉泥,就最好还是算了吧!一只野牛可不是一只金丝雀,人可以让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于同这样危险的野兽较量之前,这大岩山的风风雨雨您还得多经历几次。”

  “可是我要……”

  “别说了,听我的!”他用一种从没对我用过的语气打断我的话,“我可不想为您的性命负责任。您在这儿会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后您想什么时候干再干吧,现在我可决不容许您违抗我!”

  若不是我们之间关系不错,我肯定会回他几句厉害的。但现在,我默默地把马骑到他身后森林边缘的阴影里,他则用和缓了一些的口气解释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头牛。要是有千百头牛横扫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经遇到过一万头以上的牛群。它们是印第安人的食粮,可白人把它们抢走了。印第安人知道爱惜这种野兽,因为它使他们有的吃;他们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见了数不清的牛都要发疯了,就像一头猛兽,吃饱之后还要杀死更多猎物——只是为了看到流血。再这样下去,就不会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没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对野马来说也一样,过去的马群,一群有上千只,现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会乐坏了。”

  这时我们到了离牛群四百来步的地方,它们还不曾发现我们,霍肯斯勒住了马。牛群沿着山谷缓缓上行,埋头吃草。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头老公牛,它那庞大的个头儿真令我吃惊,身高肯定超过两米,身长肯定超过三米。那时我还不会推断一头野牛的体重,今天我可以说,这头牛可能重达一千五百公斤,它长了多少肉和骨头啊!它跳到了一个泥潭里,在里面惬意地打起滚儿来。

  “这是头牛,”塞姆耳语道,“一群里最危险的一头。谁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写好遗嘱。我打右边后头那头小母牛。注意看我把子弹打到它哪个地方!从肩叶后面斜着打进心脏,这样最好,除了打眼睛,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但射眼睛不是猎人的做法,没有一个聪明人会从正面打野牛的。您呆在这儿,带着马藏在灌木丛里!如果它们看见我,要逃跑,就会从这里经过。在我回来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万别离开这个地方!”

  他等我在灌木丛中藏好,就继续慢慢地、轻轻地向前骑。关于人们怎么打野牛,我读过很多的书,书上描写的狩猎和在现实中经历的狩猎是有区别的。今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野牛。迄今为止我射杀过的所有野兽都无法跟眼前这些危险的庞然大物相比。因此你可能以为,我会完全听从塞姆的命令,不参与进去。但事实恰恰相反;起初我只想观察,偷看,可这会儿我感到一种强烈而不可抗拒的冲动,非要跟着干不可。塞姆打算从一头小母牛下手。呸!我想,这可称不上有胆量,真正的男子汉就要选最强壮的公牛!

  我的马明显变得不安起来,它蹦哒着,蹄子直在地上刨——原来它也没见过野牛,害怕了,想要逃跑,我几乎勒不住它。那么我是放弃这次打猎呢,还是向哪头野牛发动进攻呢?我没有冲动,而是冷静地思考着。是或不是——这在转瞬之间决定了。

  塞姆已到了离牛群三百步的地方。这会儿他催马奔向牛群,驰过那头大牛,接近他提到的那头小母牛。小母牛愣了一下,延误了逃跑的时机,塞姆赶上了它。我看到他在骑马掠过它的时候射中了它。它抽搐着,垂下了头。我不能确定它是否真的倒下了,因为我的眼睛被另外一个场面吸引住了。

  那头巨大的公牛一跃而起,向着霍肯斯直冲过去。多么强壮的畜生啊!那么大的头,隆起的脑壳,宽阔的额头,虽然短但却很粗壮的牛角弯曲着伸向前方,脖子和胸脯儿上长着那么浓密蓬乱的鬃毛!背部那个高高的隆起显示了它那原始的力。是的,这是头危险的动物!看到它,实在是想用它那兽性的巨大力量试试人类的本领。

  干,还是不干?我不知道。或许是我的红鬃白马不听我的指挥了?它从灌木丛中冲将出来,要向左跑,可我却将它拽向右边,向着那公牛飞奔过去,公牛听到响声,便转向我这边,一看见我,头一低,打算用牛角撞过来。塞姆在那边拼命大叫,我没有时间去看他。我的枪难以派上用场。因为首先,公牛站的位置让我不好开枪,第二,马不肯听我的话,它吓得径直向逼近的牛角冲了过去。为了把它挑起来,公牛将两条后腿向侧面一甩,脑袋则猛地向上一顶。我用上了全身的力量,才使马勉强躲开。它一个腾跃掠过公牛的屁股,刹那之间,牛角擦着我的腿顶了过去。我们这一跃直冲着公牛打过滚的泥潭而去,我赶快把脚抽出马镫——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马一打滑,我们往下就倒。我今天还想不通当时一切怎会发生得那么快,但我转瞬间已好端端地站在泥潭边上了,枪还紧紧地握在手里。公牛掉头转向我们,庞然之躯又扑向白马,白马刚刚吃力地站起来,想逃跑。这时野牛恰好把胁部暴露在我面前,我给枪上了膛——现在,我这支沉重的猎枪头一次要在危急关头接受考验了。再跃一次,野牛就要扑到白马了。我扣动了扳机,那公牛在跑动中一下停住了。是被这一枪震住了还是被我打中了,这我不知道,我立刻又给了它第二枪,它慢慢地抬起头,发出一声可怕的吼叫,摇晃了几下,随后便就地瘫倒了,我可以为胜利高声欢呼,但是还有更紧要的事等着我去做。牛群早就逃开了,我的马没有骑手,正向着右侧狂奔,我又看见,在山谷那一边,塞姆-霍肯斯正策马而逃,后面跟着一头个头儿不小的公牛。

  要知道,野牛一旦被激怒,就不肯放过它的对手,而且跑的速度接近于一匹马;这时它会显示出一种出人意料的勇气、狡诈和持久力。那头公牛也是这样,在那骑手身后穷追不舍,为了摆脱它,霍肯斯必须冒险扭转方向,这,会使马疲惫不堪,坚持不了多久,他们亟需帮助。我无暇顾及我那头野牛是否真死了,赶快给猎熊枪上好膛,然后向塞姆那边奔去。塞姆看到了,想迎过来接受我的帮助,便扭转了马头。这一举动有些草率,因为野牛追得很紧,这样一来马就正好横在它面前了。只见公牛低下了犄角,只一顶,就把马连同马背上的人一并挑了起来。他们翻倒在地,可它仍不肯善罢甘休,继续暴怒地向他们撞去。塞姆拼命地高叫救命,我离他还有一百五十步远但却不能有片刻迟疑。如果再近些开枪可能会更准,但我要是一犹豫,塞姆说不定就完了;如果我此时开枪即使我打得不够准,至少能够把猛兽从朋友那里引开。

  于是我立定了,把枪架在左肩上,瞄准,开枪!——野牛抬起头,仿佛要倾听什么似的;随后它慢慢地转过身来,看见了我,向我冲过来,但速度慢下来了,这使我得以将射空的枪膛重新填满。等我上好枪膛,它已经离我至多还有三十步远了。它已经跑不动了,跌跌撞撞的,但仍低着头,充血的双眼恐怖地直瞪着,向我逼来。就像一场势不可挡的灾难,它越逼越近了。我单膝点地,架上枪。这一举动令野牛站住了,它稍稍抬起头,以便将我看得更清楚,于是它那双阴险的眼睛暴露在我的两支枪膛前。我将一颗子弹射进它的右眼,另一颗射进它的左眼——片刻的浑身抽搐之后,这庞然大物倒在了地上。

  我立刻跳起来,要赶到塞姆那儿去,但这已经没必要了,“他已经跑了过来。

  “嗨!”我向他喊道:“您还活着?没有受重伤吗?”

  “根本没有”,他回答:“只是摔得右胯骨疼,或者是左边,要是我没搞错的话。我也弄不太清楚”。

  “您的马呢?”

  “完了,虽然还活着,但牛把它的身体撞裂了。为了让它少受点儿罪,我们得开枪打死它。

  “可怜的畜生。牛死了吗?”

  “但愿,我们检查一下。”

  确信牛已经没有一丝活气之后,霍肯斯大大地松了口气。

  “见鬼,这头老公牛可真难缠,要是头母牛,会对我温和一些。当然了,你不能要求公牛像淑女似的,嘿嘿嘿嘿!”

  “它怎么会蠢得想要跟您作对呢?”

  “你没看见吗?”

  “没有。”

  “是这么回事:我射倒那头母牛的时候挡住了这头公牛的路,它老大的不乐意,就把我当成进攻目标了。虽然我把利迪里面的第二颗枪子儿喂了它,可好像还是不能让它放明白点儿。它向我表示了令我没法抗拒的好感,逼得我连子弹都来不及装。我把枪扔了,它这会儿根本用不上,而且这样我还可以用两只手更好地带马,如果我没搞错的活。可怜的老马已经尽了力,可是不能救自己的命。”

  “您最后那次掉头要了它的命——您本来应该绕个大弯儿的,那样马就可能得救了。”

  “得救?您说话像个老头儿,一个‘青角’可不该这样。”

  “呸,‘青角’也有‘青角’的好处!”

  “对,要是没有您在这儿,我就像我的马一样被捅漏了撕碎了躺在那儿了。我们得到马儿那儿去看看。”

  我们发现那马的情形很糟,它的内脏都吊在撕裂的身体外面了,疼得它直喘粗气,塞姆把他扔掉的枪捡回来,上了膛,给了马解除痛苦的一枪,然后卸下缰绳和马鞍,说道:

  “现在我可以自己当马了,自己驮着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就会这样。”

  “那您上哪儿再弄一匹马来呢?”我问道。

  “这是最用不着操心的,我会再抓一匹,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一匹野马?”

  “对。野牛来了,它们开始向南方迁移,那用不了多久野马也就该露面了,这我清楚。”

  “您抓马的时候,我可以跟着吗?”

  “怎么不可以?这个您也该见识见识,不过现在让我们看看那头老公牛去吧,也许它还活着,命可硬呢。”

  我们走过去时,那畜生已经死了,静静地躺在那儿,我们可以更好地打量它那巨大的躯体了。塞姆的目光交替落在牛和我身上,做出一副难以描摹的嘴脸,摇着头。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您知道您打中它哪儿了吗?打得正是地方!这是个极老道的家伙,要是我,在发神经和它打一架之前,肯定得考虑十遍。您知道您是什么吗,先生?”

  “是什么呢?”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啊哈,还没有人跟我这么说过。”

  “那您现在总算从我这儿听到了,我不是命令您不要去碰野牛,躲起来吗?您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我自己也不知道。”

  “胡闹!您做事儿既没理由儿又不考虑,这还不是莽撞吗?”

  “我想不是,还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那就得知道那是个什么理由。”

  “也许是因为,您给我下达了命令,而我又不愿意让人支使。”

  “原来如此!人家是为了您好,提醒您避开危险,您倒偏偏往危险上撞。”

  “我到西部来,不是为了来躲避这儿的危险的。”

  “好啊!可您还是个‘青角’,必须得小心谨慎。如果您不愿意听我的,您为什么偏要打这个大家伙而不找头母牛呢?”

  “因为这样更有骑士风度。”

  “骑士风度!这位‘青角’要充当骑士!太棒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边笑边接着说:

  “听着,先生,抛弃您这种愚蠢的虚荣心吧!一个真正的牛仔做事,不问是不是够骑士风度,而是问是不是有用。”

  “今天就是这种情况啊。”

  “今天!为什么?”

  “我选公牛,因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他看了我片刻,脸上露出不解,惊异的神情,接着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这个年轻人是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连我的勇气也怀疑吧,因为我选了头母牛?”

  “这倒没有,虽然我认为盯住一头强壮的动物更勇敢。”

  “为了吃公牛肉吗?您多聪明啊,先生!”这头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岁了,一张皮、好多骨头、筋儿,而它的肉硬得像鞣过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几天,也还是啃不动。每个有经验的牛仔都会选母牛不选公牛,因为母牛的肉更细,什儿更多。您看您这个‘青角’,我没空儿注意您,您是怎么莽莽撞撞对这头公牛发动进攻的?”

  我就给他讲了一遍。讲完之后,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又摇摇头,最后要求我道:

  “到那边把您的马弄回来,我们需要它来驮肉。”

  这个命令我听从了。老实说,他的表现使我很失望。听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辞。我以为我该得到一个哪怕是小小的承认,可他却什么都没说,而是派我去找马。尽管如此,我没生他的气,我毕竟不是一个为了得到称赞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马带回来时,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练地把大腿上的皮剥掉,正在往下割里脊肉。

  “这样,”他说,“今晚我们就有烤肉吃了,这块里脊用您的马驮,只有您、迪克、威尔和我有份儿,别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让他们到这儿来运这头牛吧。”

  “如果在这之前它没被秃鹫和其它野兽吃光的话。”

  “您这会儿又是多么聪明啊!”他讽刺道。“我们当然要用树枝把它盖起来,再压上石头。这样就只有熊或别的大个儿猛兽才能碰到它。”

  于是我们从旁边的灌木上砍下结实的枝子,又搬来大石头。我们把牛盖好,肉驮在我的马背上。

  “那公牛怎么办呢?”我问道。

  “公牛?能用它干什么呢?”

  “它对我们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吗?”

  “毫无用处。”

  “牛皮也没用吗?”

  “你是鞣革工吗?我可不是!”

  “我从书中读到过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来。”

  “怎么,您读到过吗?喏,如果您读过,那大概就是真的,人们关于大西部的描写,都是真的,千真万确的,嘿嘿嘿嘿!确实有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兽的牛仔,这我也干过。可这不在我们眼下操心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不能为这么沉重的牛皮耗费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