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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穿越 > 应许之日 > 第十六章 自私的慈悲

  封澜在梦里也没有忘却丁小野手心的温度——他主动牵着她的手,走在被路灯熏染成昏黄色的、深夜的马路上。紧挨着他的那一半身体是滚烫的,另一半却冰凉,叫嚣着,恨不能整个人与他相依偎。

  她大半夜都在这半冷半热中挣扎着,第二天早上,任闹钟响了几遍也没办法爬起床,嗓子似火烧般干渴,头痛欲裂,用床头的体温计一量,38.2℃,才深知“为情伤风、为爱感冒”不是句虚言。

  封妈妈赶过来照料生病的女儿。他们一家都秉承轻易不打抗生素的原则,所以封澜并没有去医院,只在家喝了姜茶和鸡汤,发热厉害就往头上敷凉毛巾,顺便打开窗通风透气。

  “好好的天气,活蹦乱跳的一个人,怎么说病就病了?”趁封澜在床上休息,封妈妈一边给她收拾房间,一边嘀咕。封澜也很无语,这是她今年以来第一次感冒,以往她身体还不错,遇上了丁小野,仿佛整个人都丧失了抵抗力,连病毒都来占她便宜。

  封妈妈陪了封澜两天两夜,第三天下午,封澜烧全退了,人也精神了不少,封妈妈就赶回去和封爸爸参加老同学聚会。封妈妈前脚刚出门,封澜后脚就给餐厅里打了个电话,问了几句今天营业的情况,便让厨房给她做碗海鲜粥,交代丁小野送过来。

  两个小时后,封澜家的门铃响了。她雀跃地跑向门口,从猫眼里看到提着个外卖盒子的丁小野,心里的忐忑才被喜悦取代,赶紧理了理头发,把门打开。

  丁小野进门之前目光在封澜脸上流连了几秒。封澜有些心虚,她病了两天,样子会不会看起来很糟糕?她悻悻地给他拿拖鞋,问:“我不化妆的样子和以前很不一样?”

  丁小野环视她的住处,回头笑着反问:“你以前化妆了?没看出来。”

  “会聊天了。”管他真心假意,封澜心花怒放。

  丁小野把装着海鲜粥的盒子放在餐桌上,“粥送来了,我……”

  封澜不由分说地打断他,“不许回去。我都病了,你不闻不问也就算了,来了还不陪我说说话,你当我真的是为了这碗粥……而已?”

  “也对。”丁小野看了看餐桌另一面放着的一小锅白粥,若有所指。

  封澜刚退烧不久的额头又有点发热了,那是妈妈临走前给她熬的。

  “我妈煮的粥太清淡了。”封澜辩解道。

  “既然病着,还是不要太重口味。”丁小野说。

  封澜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有言外之意。她悄悄低头查看自己身上的衣裳。丁小野来到之前,她是换了身睡衣没错,湖水蓝的真丝睡袍款式简洁保守却足以勾勒出细腰,长度也恰恰好。这点小心机算不上重口味吧?

  她像那天晚上一样挽着丁小野的手,“反正不许你马上走。店里问起来我会解释。”花-霏-雪-整-理

  丁小野好笑地将手抽出来,说:“我什么时候说了要走?洗个手行不行?老李打包粥的时候没盖严实,洒了一点在我手上。”

  “哦。”封澜这才放心,给他指了洗手间的位置。

  丁小野从洗手间出来,封澜已经躺回了床上。相对于良好的地段而言,她的住处并不算奢华。宽敞的客厅、一间卧室、一间书房,另加一个视野良好的大露台。小玩意不少,但归置得很整齐,搭配着恰到好处的女性化软装,无不向人昭示着这套房子的主人是个经济条件良好、热衷生活情调的年轻单身女人。

  封澜抱着枕头问丁小野:“其实你知道我只是想见见你吧?”

  她没去店里这两天,店长、出纳、康康都曾打电话来表示问候,他反而无声无息的。尽管封澜心里清楚丁小野要是主动表现出热情那才奇怪,但还是盼着他能来。

  “嗯。”丁小野站在她的卧室门口,回答得简明扼要,一如他惯有的样子。

  “那你还肯来?”她是指明要他送粥没错,可丁小野什么时候把她这个老板娘放在眼里了?他若不情愿,有很多种推辞的理由。封澜想,他会不会有一点点想念她呢?这想念有她的十分之一也是好的。

  丁小野眼前浮现出他出门前店里同事们异样的神情。何止他知道封澜的用意,她的意图那么明显,有眼睛的人谁不心知肚明?

  厨师长拍着他的肩膀艳羡着说:“你小子有福!”

  老李和切配师傅咬耳朵:“咱们打打女服务员的主意就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别人都摸到老板娘床上了。都是爹生妈养的,区别咋这么大呢?”

  芳芳和小娇目光幽怨,埋头干活。

  只有康康把他送出大门,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末了还嘱咐他四字真言:“宁死不从!”

  这样的张扬从不在丁小野的计划之内,他想过拒绝。两天前目睹封澜和曾斐四目相对时的默契,丁小野心里涌出的烦躁和口不择言的冲动,无不让他感到陌生且无所适从,他知道这绝非只是出于他对曾斐本能的厌恶。他本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有些事要么就不做,要做就绝不拖泥带水,摇摆不定是他最不喜欢的事,可他现在正在朝自己抗拒的方向转变。

  那天他把封澜送到她家楼下,她走到单元门口又回头看看他,什么也没说,脸颊微红如醉,双眼明亮似水。那是全身心沐浴在爱河里的女人特有的神采。每当他爸爸回家的时候,他就能从妈妈脸上看到类似的快乐。这样的快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多么可贵。他控制不住再去看看她的念头。

  丁小野抛起从客厅顺来的一个苹果,再信手接住,放在嘴边咬了一口,说:“忽然间没人供应这个了,有点不习惯。”

  封澜白了他一眼,敢情他惦记着苹果尤胜于她。

  “别忘了白雪公主也是因为贪吃才倒大霉!吃吧吃吧,我苹果里有诅咒!”她骂道。

  “吃了会被七个小矮人再次蹂躏?”丁小野大笑道。

  封澜心里说:“吃了会让你一辈子离不开我。”

  她犹豫了一下,拍拍自己的床畔,“坐吧。”

  丁小野没有动,封澜藏起羞涩,挑眉道:“放心,样样都好的王子今天身体欠佳,不会蹂躏你的。你都能随便吃我家苹果了,还那么客气?”

  丁小野笑道:“哈萨克族人有一句话:祖先的遗产有一部分是留给客人的。在察尔德尼,哪怕你走上一年的路,也不用带一粒粮。怎么到你这里,吃了你一个苹果,就要上你的床?”

  封澜原本以为自己的脸皮够厚了,还是被他的直白臊得满脸通红。她拿起个枕头砸向丁小野,“我呸,你想得美!我让你坐着。‘坐’!懂吗?”

  丁小野顺手接过枕头,走过去,坐在她的床畔,把枕头放回原位,似笑非笑道:“‘做’?‘做’什么?我不是很明白,你再解释解释?”

  “流氓就是流氓!”丁小野要是有心捉弄,封澜无疑落了下风,闹得满脸通红,故意不再看他。

  丁小野把苹果核扔进垃圾桶,手撑在一侧的床上,低头看她,微微笑着说:“对了,女人就该有女人的样子,不要总是跳出来挡在男人前面充当‘骑士’。你要是能保持着这个姿态,恐怕早就嫁出去了。”

  封澜瞪他一眼,“你还瞧不起女……”

  她的后半截话被丁小野忽然探向她脸庞的手吓了回去。她呆呆地任他靠近,然后鼻子一痒,丁小野手里捏着一小段搓成条状的纸巾,面色复杂地补充:“要想成功嫁出去,还有个前提——不要让男人看见你鼻子上塞着这个破玩意。”

  封澜目送他去扔纸巾,默默地把枕头捂在自己脸上,她光记得换好睡袍,藏起床上的内衣,为什么就没想着去照一照镜子,把塞在鼻孔里的纸巾取出来呢?

  片刻后,当封澜把枕头从脸上移除,面色已恢复如常。她还怕在丁小野面前出丑吗?做人要乐观,他看完了她的窘态,其余全是好的一面。

  多了丁小野在侧的床忽然变小了。封澜突发奇想地从床头柜里翻出一瓶指甲油,塞到丁小野怀里,摇了摇光脚丫说:“你帮我涂吧。”

  丁小野一怔,拒绝得毫不犹豫,“我给你涂这个?做梦!”

  “喂,我现在是病人,你就不能照顾照顾我?”封澜早知道他会这样,还是耍赖道。

  丁小野嗤之以鼻,“病了还顾着你的爪子。”

  封澜一脚踹在他心口上,被他抓住脚,重重放下。她赌气坐起来,“你不涂,我自己来。”

  “无聊不无聊?”丁小野斜着眼睛看她往一个个脚指头上涂鲜红色的甲油,涂完还用床边的杂志扇着风等它干透。

  甲油的气味让他皱眉,他埋怨道:“什么味道?臭死了!”

  封澜挑衅地把脚丫子伸到他面前,“熏死你!你不喜欢,自有别人喜欢。”

  “喜欢的人是变态吧,脚丫子有什么好看?”丁小野身子往后倒,和她伸过来的脚拉开距离。封澜的腿也是她最为自傲的身体部分之一,脚掌也是,在鲜红如血的甲油衬托下更显得皮肤雪白,形状美好。丁小野嘴上说不好看,表露出嫌恶的眼睛却多看了几眼。

  封澜炫耀了一会儿,才发觉丁小野目光的回避不仅是因为她脚上的甲油。睡袍的长度在膝上,她的脚踢来踢去,尺度未免过大。她装作不经意地把脚收回去,没想到却被丁小野抓住脚踝。

  “想干什么?”虽说这是她幻想过的画面,他骤然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还是吓了一跳。

  “指甲都长肉里了,你不怕得甲沟炎?”丁小野凑近仔细看了看她左脚的指头,说:“去给我拿一把指甲钳。”

  “哪有,我怎么没发现?”封澜嘴上说着,还是老老实实地侧身从抽屉里翻出了指甲钳,递给丁小野,不确定地问道,“你——给我剪?”

  丁小野没有回应这种废话,不甚温柔地掰着她的脚指头,照着他的目标剪了下去。

  封澜大叫了一声,脚一缩,被他牢牢抓住。

  “喂,你故意整我吧?轻点儿,当心剪到肉!”

  丁小野手下未停,“我都说指甲长肉里了,再不忍着点,等它出脓溃烂,有你美的时候。”

  他解决完一个,又去看下一个脚趾,想不通地说:“你们女人脑子里到底装着什么?又没人嫌你矮……哦,我又忘了,你说那不是高跟鞋,是你的爱情。难怪你的爱情那么畸形。”

  封澜没有反驳,任他摆弄着自己的脚,低头絮絮叨叨地抱怨。她没有料到自己开的玩笑会变成这样,这在她心中可是比涂指甲油更亲密好几倍的事情。

  封妈妈的醒世名言里有这么一条:一个人爱不爱你,不是表现在他亲你抱你,而是看他肯不肯为你剪脚指甲。

  封妈妈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封澜还住在家里的时候,常常看着妈妈一边看电视,一边给靠在沙发上的爸爸剪指甲,嘴上也是说个不停:“一阵不剪,怎么长那么长?我要是走在前面,谁伺候你去……”

  她看似见怪不怪,可是如果要她列出这辈子必须要做的二十件事,“让心爱的人给自己剪一次指甲”必定在她的清单里。

  然而,排在这一条之前的事情他们还有好多好多没做,她连丁小野是否真心都存疑,这个反差让她实在恍如做梦,仿佛一篇文章刚开了头就跳到了结尾。

  丁小野利索地剪完封澜的十个脚指甲,封澜还是没有回过神来,眼见丁小野放下她的脚站起来,她神情紧张地问:“去哪儿?”

  丁小野把指甲钳放一边,不耐烦地道:“去洗手!狗皮膏药一样,哪儿都想贴着。”

  封澜把他拉回来坐着,说:“不用洗。你不嫌我,我也不嫌你,让狗皮膏药好好贴一下。”

  丁小野被她强按着肩膀靠在床头,好气又好笑,“你不怕别人知道你这副没出息的样子?”

  “知道就知道。”封澜把头放在丁小野的肩膀上,闭着眼睛说,“我骨子里就这样,还是不要去糟蹋别的好男人了。你我一丘之貉,将就着一起过吧。”

  “干吗将就?你没追求,我还有呢。”丁小野的脖子被封澜的发丝搔着,痒痒的,暖暖的,他没有动。

  “我比你理想中‘胸大听话好生养’的女人差了很多?”封澜轻声地问。

  “嗯!”丁小野也暂时闭上了双眼,“差很多——太多了。”

  封澜找到他的手,摩挲他掌心的茧子,又问道:“丁小野,你谈过恋爱吗?以前有过几个女人?都是什么样的?”

  她唯恐他不肯回答,自己先表了态,“我先说我自己吧。现在流行的相亲节目里,男嘉宾通常都说自己有三段恋爱史,看来三段是平均数。我严格来说也有三段……你看过相亲类的电视节目吗?”

  果然如封澜所料,丁小野摇头。

  “就知道你没看过!”封澜又说,“我第一任正式男朋友在大学里认识的,谈了一年半。那时的恋爱就那样,没想过‘永远’,也没想过‘不永远’,总的来说在一起还是快乐的。后来毕业了,他回了家乡,我没有跟他去,就这样分了。”

  “为什么不跟着去?后悔吗?”

  “我哥在国外,爸妈都希望我能留在身边。他家乡的城市我从来没去过,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可能是害怕了……也没什么好后悔的,说起来还是不够爱吧,那时年轻,总觉得以后的路还长,还会有很多人在等着我。”

  “有吗?”

  “有是有,都是烂桃花。毕业后我考进了一个还不错的单位,我的上司很年轻,也很优秀。是他追的我。我们交往了半个月,然后我发现他在国外是有老婆的。他说他会离婚,让我等着他。我没有等,辞掉了工作。好在单位里谁也不知道我们在一起过,这样对大家都好。”

  “因为这个才开了餐厅?”

  “也不是。开餐厅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这段插曲只是让我坚定了辞职的决心。”

  “那时的你还挺有原则,看不出来。”

  封澜愤恨道:“只有你看低我!别说看不出来,我挺受男人欢迎的。那个男人后来果真离婚了,还来找过我几回。但是过去的都过去了,感觉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何必呢?”

  说到这里,封澜坐直起来,摇晃着丁小野的胳膊说:“丁小野,你说女人的年龄是不是和傲骨成正比的?也是,我真佩服我自己,以前的我怎么那么有原则呢?”

  “我哪知道!”丁小野闭着眼睛嘲笑道,“你要再年轻几岁,说不定就不会缠着我不放了。”

  封澜认真思索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不会。要是几年前让我遇到你,你就死定了。我会让你更逃不出我手心!”

  丁小野一阵闷笑。

  “再后来就遇到周陶然了。那时的感情也是真的。他追我的时候,三更半夜把偷拍我的照片贴满了餐厅外围,我妈差点去报警。”

  “裸照?”丁小野欠揍地问。

  “去你的,流氓!”封澜扑上去掐丁小野的脖子。

  他笑着躲避,“不是裸照还贴出来干吗?让人瞻仰遗容?”

  “这叫浪漫,说了你这种野人也不懂。”封澜抱着膝头出神地说,“他后来怎么变成那样了呢?”

  她想到了周陶然结婚前对她的那段剖白。一个被“一哭二闹三上吊”征服的男人,一个跪在她面前瑟瑟发抖的男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她错了吗?

  她摆脱了这段不那么舒服的回忆,盯着丁小野不放,“我的情史交代完毕,轮到你了。”

  “我?我没什么好说的。”丁小野并不热衷于这个话题。

  封澜哪肯罢休,戏谑道:“丁小野,你今年二十七岁,不是十七!到了你这个年纪假如从没交过女朋友,连心动都没有过,我不会认为你纯情,只会觉得你身心不健康。要不然你就是骗子。”

  丁小野无所谓地说:“骗子就骗子。”

  封澜把他撇到一边的脸扳正了,凑过去道:“你不肯说,我会以为我占了你的便宜,什么牵手啊,初吻啊,都是我的……”

  丁小野被缠得没办法了,抓个枕头隔在两人中间,再借着枕头把封澜压回原处,“你真当你是天仙了……这是女人说出来的话吗?我第一次遇到有感觉的女孩子是大一的时候……”

  “你上过大学?”这是封澜又一个全新的发现,她把脸上的枕头拿开,好奇地追问,“哪所学校?说不定我们是校友。”

  “不可能的事。”丁小野显然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探讨下去,草草收场道,“我只念了两年不到就退学了。”

  “为什么?”封澜不解。

  丁小野皱眉道:“不是那块料,念下去没意思。”

  这个说法很难让封澜相信,从细微之处便可看出一个人的脾性和悟性。如果丁小野有过受教育的机会,封澜深信他中断学业必定有别的理由,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深挖这个的时机。她回到了之前的话题,笑道:“我还是对你‘第一次有感觉’的那个女孩子比较感兴趣。后来怎么样了?”

  “没有后来。我退学后就没有联络了。”

  “就这样?”封澜有些失望。

  丁小野说:“太简单了,满足不了你的窥探欲?你可以自己想象,那不是你的强项吗?什么牵手、初吻、第一次都可以加进去,直到过瘾为止。”

  “小屁孩过家家的感情,有什么好想象的?”封澜不以为然,她在意的是那个曾让“茅坑里的石头”一样的丁小野动心的会是什么样的女孩,莫非长着三头六臂?“那女孩是什么类型的?”

  丁小野拒绝描绘她的样子,敷衍道:“我喜欢的类型。”

  “一个胸大、脑子简单、看上去好生养的女大学生?”这个联想让封澜觉得很有喜感。

  “反正和你不是一个类型就对了。”

  此时的丁小野看上去有些不耐烦,又带着几分局促,像个犟嘴的孩子。要不是封澜熟知他的恶形恶状,说不定还会以为他是个纯情的雏儿。果然是初恋情怀最动人,寒冰顽石一样的人也不能免俗,封澜这才相信了真有这样一个女孩存在。

  “她长得漂亮吗?比我漂亮?”

  “比你可爱多了。”丁小野故意说。

  “那就是说没我漂亮!”

  封澜自圆其说的功夫是丁小野最为钦佩的,他笑了起来,听见她又问:“第二次又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小野烦道:“有完没完?没有第二次!”

  封澜奇怪地说:“有‘第一次’就代表后面还有下文,否则会说‘只有一次’。这是基本的语法,就好比你说了‘首先’,后面要跟着‘其次’。”

  “没有就是没有。”丁小野后悔陪她聊这个了,换作革命时期,封澜绝对是个审讯高手。

  “你后来去了X省,难道没有遇上喜欢的少数民族妹子?那里姑娘长得都很漂亮。”封澜继续酸溜溜地问。

  丁小野笑着说:“这你就不懂了。在少数民族地区,美丽的姑娘值八十匹骏马。一个人要是生了几个女儿,就可以成为一个大巴依。我可娶不起那里的姑娘。”

  封澜重新靠在丁小野的肩膀上,幽幽地说道:“莫非这张脸和你的骗术在那里不受欢迎?还是说你娶不了那里的姑娘,偷了心就跑得无影无踪?”

  丁小野摸了摸封澜的头发,放纵着这片刻的温存。病了两天,她的脸颊似乎清瘦了一些,说话还是一样不饶人,但语速和腔调都放软了,如同她此刻的身躯。他更喜欢这样的封澜,蜷缩着,与他依偎着,在耳边喃喃私语,像只午后慵懒的猫咪。

  “这就难说了。”他随意地回应道。

  封澜在丁小野的颈窝蹭了蹭,“我有点困了。丁小野,给我唱一首哈萨克族的歌吧。”

  “我不会唱歌。”丁小野被她意外的要求弄得有些措手不及。

  “我不信,都说哈萨克族能歌善舞。你流着他们的血,又在那里生活过,怎么可能不会唱?我不知道我值不值八十匹骏马,但是你骗走一颗心,再还我一首歌,这样的交易无论在大漠还是草原,都不算吃亏吧?”

  “说来说去总是你占理。”丁小野迟疑了一下,问,“是不是我只要唱一首,你就不再烦我?”

  封澜原本也没信心真的让丁小野给她唱歌,就好比她拿出指甲油,心里早做好他拒绝给她涂脚的打算。这都不过是一个女人在她心仪的男人面前下意识的胡搅蛮缠,然而今天的丁小野似乎比往常要容易说服得多。她乐了,搂着他的脖子,整个人又精神起来,“你先唱!”

  “你压得我喘不过气,让我怎么唱?”丁小野不自在地拿开她搁在他胸口的手,脸竟有些红了,“唱就唱,你不许多嘴。”

  然后他真的唱了,虽然寥寥几句,封澜一个字也没听懂。

  丁小野停下了好一会儿之后,封澜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他推了她的头一把,怒道:“你让我唱的,唱完了又一副被雷劈过的样子。”

  封澜扑哧一笑,抱着丁小野乐不可支,“丁小野,你真敢唱!你唱得那么难听,和狼嚎没区别,再喜欢你的姑娘也被吓跑了吧!”

  “草原上的姑娘胆子大,她们喜欢这样的。”丁小野辩解道。

  封澜问:“你唱的是《可爱的一朵玫瑰花》?”

  丁小野摇头,“你们就只知道那一首哈萨克民歌!不是那个。”

  “那是什么?你至少告诉我歌里唱的是什么意思,快说呀!”

  “歌名我忘了。歌词翻译成汉语的意思大概是:美丽的姑娘站在林下,浑身上下都是花,我一直在她身旁,却不敢抬头看她。一句话千遍万遍在嘴边转,什么时候才答应我娶她,世上所有的话都说到了,就是这一句没敢问她……我也不知道准不准确,差不多就行了。”

  封澜听得出神,许久才莞尔道:“说的比唱的好听。你妈妈教你的?”

  “不是。是我的邻居巴孜肯大叔喜欢唱,我听得多就会了。”

  “你还有邻居?”

  “又不是《鲁滨孙漂流记》,我为什么不能有邻居?”丁小野说,“巴孜肯大叔是个好人,我帮他放了三年的马,后来他教会我打猎、剪羊毛、种贝母……一切在察尔德尼生存必需的技能,还帮我在那里安了个家。”

  “这个巴什么大叔为什么没把女儿嫁给你呀?”封澜含笑问道。

  丁小野明白了,女人啊,她们关心的问题永远只有一个。

  他翻身侧卧着,面朝封澜,认真道:“你别说,巴孜肯大叔还真有个女儿,叫阿穆瑟,比我小两岁……停住!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她很漂亮。她们那种美和你是不一样的,没有经过任何修饰,大眼睛、高鼻梁、长辫子……”

  封澜听不下去了,反驳道:“拜托,我的脸也没动过刀子,我妈把我生出来就这样,什么叫‘她们的美和我不一样’?”

  “你急什么?我又没说你长得丑。”丁小野觉得好笑,“我的意思是,生在边疆地区的哈萨克族姑娘和你这种城市女人不一样,她们可不会穿高跟鞋,也从不往脚上手上涂乱七八糟的东西。年轻的时候身段很好,又健康又结实,能放羊、挤马奶,干的活不比男人少,又能把自己的男人照顾得服服帖帖,以后还可以背着孩子在马背上跑。”

  丁小野故意打量了封澜两眼,用意不言而喻。

  封澜果然咽不下这口气,哼笑道:“那的确比找我这样的划算多了,也很符合你对女人的要求。听你的口气,这姑娘没准也看上过你。天生一对,你怎么没答应啊?”

  “谁说我没答应?阿穆瑟都给我生了两个孩子了,一男一女,大的五岁了,留在察尔德尼……”

  “什么?!”封澜大惊失色,一张脸顿时惨白,转瞬才明白自己又着了他的道,躺着踢他一脚,“好啊,丁小野,你拿我当猴耍,看我像白痴一样很高兴是不是?”

  “嗯。”丁小野压住她的腿,“阿穆瑟有两个孩子没错,不过不是和我生的。”

  “多可惜啊!”

  “那是!”丁小野心有戚戚然,再次将封澜抬起的腿压回去,说,“五年前巴孜肯大叔两口子想过把阿穆瑟嫁给我,可我不能答应他。大叔和大婶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盼着她早早结婚生孩子,好好过日子。我怕我给不了她安定的生活,不能辜负对我有恩的人。结果她嫁了别人,现在过得很好。”

  封澜莫名地有些难过。她心中暗暗地想,她虽不是独女,也是家里人的宝贝,收留他在店里工作,多少也算对他有恩,为什么丁小野对他就没有这样的悲悯?然而,假如他的悲悯就是推开她,就像他推开阿穆瑟,那么他的自私才是对她最大的慈悲。

  面对封澜忽然低落下来的情绪,丁小野也沉默了。他闭着眼睛,那张让封澜着迷的脸透出几分仓皇,像迷路的羔羊。

  “还想着你以前的风流韵事?”封澜先一步打破了这样的僵局,开着玩笑道。

  丁小野顺着她的话微笑。

  “没了阿穆瑟,一定也有别人。我记得你说过,你在这方面随便得很,你过去生活的地方对这种事比我们这儿放得开,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了。那什么‘姑娘追’,不就是为偷姑娘准备的吗?”

  丁小野说:“我住的地方门前搭了个小院,每当偷了个姑娘,我就在那里栽一棵果树。我在那儿待了七年,离开的时候门前成了一小片树林,每年收获的果子也有一大筐。”

  “想不到你还有房。”封澜笑嘻嘻地说。

  丁小野答道:“比你想象中还大。”

  “如果你有机会回去,会不会也给我种上一棵树,起名叫‘封澜’?”

  丁小野思索了许久,点头应承道:“院子角落里有一棵自生自长的野苹果树,酸不拉几的,正好适合你。”

  封澜想象着一整片果树林之外的野苹果树,也忍不住笑了,“酸了你才会记得我。你总提察尔德尼,告诉我,到底那是个什么地方?”

  “察尔德尼在哈萨克语里是‘横沟’的意思,它是一个巨大的山谷。”

  “它很远吗?”

  “很远,远得像天边一样。一年四季也没有几个人会去到那里,里面的人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走出来。”

  “那样的地方一定很美吧!”

  “没有哪个词汇可以形容察尔德尼的美。没有边际的天下面是没有边际的草原和森林,满山坡的羊和头顶的云一样白,脚下有成千上万种野花让它们去嚼食。日出时站在山顶,霞光像涅槃一样,闭上眼睛能闻到云杉的味道,林子里有狼和野熊的动静,天边时不时有鹰。等到秋天,雪峰的顶已经白了,放羊人赶着羊**下山,你会觉得云流淌在绿地里……我说不好,真实的察尔德尼比言语好上一万倍。”

  “你说得已经很好了。我都能想象到。”封澜问,“丁小野,你为什么会去到那里?”

  她等了许久没有等到丁小野的回答,纳闷地从他胸膛抬起头看他。

  丁小野说:“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为什么?你随便给个理由,我不会怀疑的。”封澜说。

  丁小野的声音里没有波澜,“我今天已经编了太多谎言,想要休息一下。”

  “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离开察尔德尼吗?如果它真如你说的那么好。”封澜眨了眨眼睛。

  丁小野说:“因为它太好了,太没有边际。有时候我骑着马跑上一整天也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无穷无尽的美丽景色。七年,我快要忘记汉语的发音,忘记人**的气味,忘记从哪里来,忘记时间,也忘记……”

  “什么?”

  “活着,忘记活着的滋味。”

  “那是因为你少了一样东西。”

  “女人?”丁小野太明白封澜的趣味。

  封澜说:“不是女人,是伴侣。没人分享,再好的东西也会让人感觉寂寞。”

  丁小野把手枕在头下,笑道:“谁留在那里做我的伴侣?你?”

  “我不可以?”封澜不服气地问。

  丁小野大声地笑:“封澜啊封澜,在那种地方你一天都待不下去。”

  “你对我了解多少?别把人看扁了。我偏要穿着高跟鞋挤马奶给你看看,你不喜欢的指甲油照样要涂,每天早上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我会成为察尔德尼最潮的女人,让你在屋子里带孩子、做饭!你的果树林不是丰收吗?我摘下来挨个请你偷过的姑娘们品尝,让她们知道,树是因为她们种下的,果实归我所有,然后看着你把角落里结的酸苹果吃下去。每年一度的‘姑娘追’,我要用鞭子抽得你只记得我一个人的名字……”

  这像梦呓一般的傻话却让丁小野忍不住去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嘴角止不住笑意。他快跟着她变傻了。

  “真的到了那种地方,你就不是你了。”

  “哪里都是一样的。我没想过改变你,也不会为你改变。我们不是一路人又怎么样?爱不就是和你迥异的人擦出火花?”

  “说得容易,你什么都不知道。”短暂的梦境之后,丁小野的失落更深。

  “未必。丁小野,你不就像我的察尔德尼?”

  察尔德尼,美丽,却不可久留。

  后来他们有许久都没有作声,直到封澜颤抖着声音问:“哈萨克族人就是这样亲一个姑娘的?”

  “不是,我自己是这样而已。”

  丁小野动作和他的声音一样急促。他翻身压制着封澜,一手撑在她耳畔,一手沿着她睡袍的下摆一路往上。湖蓝色丝缎的睡袍像雪融后的清溪,底下的人是蹚水而过的初生羔羊,柔软,还带着湿漉漉的温热。他擒获她,啃咬她,听她抽丝般无助的呻吟,可这只会让他更为饥饿和干渴。

  丁小野莫名地想起了那七年里在察尔德尼见过的最凶猛的一次山火,所有的屏障都在火苗舔舐之处崩裂,绵羊、烈马和野狼奔走四散,呼吸间全是燃烧的焦味。火种是什么时候被点燃的,忘了,也不重要了,现在它正烧在他心里,他埋首在她身上,任凭本能去引导一切,像张开手和烈焰融为一体……

  封澜抱着他是那样的紧,声音在他耳边破碎。

  她说:“丁小野,你骗我一辈子吧……”

  犹如暴雨降临赤地,丁小野幡然警醒,无穷的火焰瞬间只余灰烬。

  他用力推开封澜,抽身坐了起来。

  封澜一时反应不过来,抓着睡袍的边缘裹着自己,浑身发抖地坐在床的另一侧,许久才松开紧咬着的嘴唇问:“我是不是说错了话?还是做错了什么?”

  丁小野匆匆整理好身上的衣服,狠下了心,却仍不敢看她现在的模样,只是伸手安抚着她的肩膀,低着头说:“不是。样样都好的王子病了,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欺负她。”

  封澜苦笑着,“你讨厌我?”

  丁小野焦躁地答:“我不会躺在我讨厌的女人床上,为任何事情都不会!”

  他说过,如果他爱一个人,就会想要和她睡在一起。

  封澜下床,背对他默默收拾好自己。他不讨厌她,却又不爱她。

  而她呢?不怕他爱,也不怕他不爱,只怕不够爱。

  这才是最让她难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