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邪主的哑妻莫辰易中天品三国易中天花凤卧龙生永生之酒成田良悟戏窃儿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言情 > 一夜拐到夫 > 第三章

  七天过去。

  汪嘉嘉度蜜月回来,第一个打电话给杜丝曼,说夏威夷的天空有多么蓝,夏威夷的大海有多么清澈,空气又多么香甜,蓝色夏威夷调酒有多么迷人可口,还有踩在地上的白沙有多么细多么软多么舒服又自在,还有还有,连饭店里摆的一棵大绿叶植物也被她说得像是神迹,总之是一整个美好的蜜月期。

  杜丝曼边在电脑前会客户的电子邮件,边听好又在述说她的甜蜜假期,光听到蓝天碧海白沙滩,她就好生向往着,如果可以,她也好像去度假,完全没负担的那种,不必接手机、不必看电脑、不必看客户脸色、不必偶尔低声下气让自己的心受尽委屈,啧,不过那天恐怕永远不会到来。

  她是个工作狂、苦命女,小时候吃了太多苦,长大以后很努力地变成一个可以帮人赚大钱的机器,因为这样,她的地位才会屹立不摇,走到哪儿都有人抢着要给她饭吃。

  “喂,杜丝曼小姐,你有没有在听我说啊?”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阵软软的又娇滴滴的嗓音。

  她回过神,没想到才恍了下神就被抓包。“有有有,全听见了,我现在恨不得有双翅膀,可以一下子飞到夏威夷去和调酒,脱掉鞋子踩在被太阳晒得热呼呼的沙滩上了,这样你满意了吧?要让人羡慕死啊?也不体谅一下你好友我现在正在辛苦上班——”

  “你果真没听我说话。”汪嘉嘉叹了一口气。

  咦?杜丝曼愣了一下,她刚刚才恍了一下神而已,难道嘉嘉有说了什么关于蜜月旅行以外的事?

  “我刚刚说我老公要帮你介绍一笔大生意,成了的话,你这几年大概不必再接别的案子了,酷吧?”

  杜丝曼愣了一下,突然从位子上站了起来。“真的假的?多大?分的红利够让我一年不必工作吗?”

  汪嘉嘉在电话那头一直笑,若有所指地道:“总之很大就是了,不过,要成了才行,对方很挑的,对女人也是。”

  对女人?这不关她的事吧?这个汪嘉嘉继今天说起话来怎么有点怪怪的?

  不管了!总之,生意比较重要!

  杜丝曼换了一只手拿电话。“知道了,我杜丝曼出马哪有搞不定的事,快给我时间和地点,我一定打扮得美美的飞过去……”

  这个时候,什么碧海蓝天白色沙滩都滚边去吧!她只想被天上掉下来的金银财宝给淹没!

  ******************

  结果,先把杜丝曼淹没的是一个男人的眼神。

  偌大的酒吧里,那男人的存在感是如此强烈,她才一走近,就跟他那双犀利又霸气的眸对上了,她第一个反应是要逃,双脚却像是被钉住似的一动也不能动,心在狂乱地跳,就像是大晴天之后突然来的骤雨,他的出现是如此令人猝不及防。

  严莫臣看见她的第一个反应是挑挑眉,修长的双腿不自主地紧绷着,一双眼眸则瞬也不瞬的落在她身上。

  今晚的她,微乱的长发披在肩上,自然而妩媚,方领的蓝色紧身背心外搭着一件白色针织长衫,下半身则是一条紧紧包裹住她浑圆曲线的浅蓝刷白牛仔裤,自在随性之中带着一股特有的女性典雅,那种典雅是不造作的,是妩媚的,是自然散发出来的,让人有一种很轻易亲近的特质。

  她的出现令他意外,但随即想到宋明熙今晚说要介绍给他的人,再回想到他曾经调查过她的背景,串联起来,她今晚的出现应该是因为他没错。

  严莫臣还没问,身旁的宋明熙已经看见她了,扬手朝她招呼着。“丝曼!这里!快过来!”

  杜丝曼微笑着,尽可能大方的朝他们走过去,然后故意挑在宋明熙的身边坐下来,离严莫臣远远地。

  “丝曼,这位是我的国中死党严莫臣,也是美国凯恩连锁饭店集团总裁,婚礼那天我介绍过了,你没忘吧?”

  杜丝曼朝他点点头,假装和对方一点都不熟的微微笑着。

  宋明熙见她点头,有转向严莫臣,道:“莫臣,这位就是我要为你介绍的,在台湾广告界排名第一的菲亚广告公司的超TOP业务经理杜丝曼小姐,菲亚广告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业务可以说都是这位小姐搞定的,她在广告界最经典的案子就是前几年风靡国际的天爵饭店形象广告行销企划,除了东西不是她亲手设计外,产业包装及概念走向可都是出自她之手。”

  “幸会了,杜小姐。”严莫臣也对她点头,微笑致意。不可否认的,他对天爵饭店的案子出自这女人之手感到一丝赞赏与意外。

  杜丝曼一反平日的沉默着,连客套话都不想说。

  那日的不愉快,还深深印在她心底,她想这男人也不会喜欢她,以那日他逃离她的速度来看,他也许比她还要后悔今晚再度遇见她。

  这男人的笑很浅,相对于他那双深不可测的眼,显得很虚假且客套。

  眼前这位,比起那天像火一样朝她烧过来、像风一样把她给卷进他体内,霸气到无法无天的男人,有如天壤之别。

  可是,见鬼的是——却一样非常迷人。

  老实说,她完全无法适应眼前这位翩翩美男的君子表象。她还记得他抱住她时的温柔与霸气,那抚摸起来圆滑而紧实有力的翘臀,还有他那双抚摸过她全身温柔又懂得挑逗人的大手……

  此刻,那只大手正握着酒杯,修长好看的手指优雅地环绕住杯身,迷人又性感得让她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她保证自己的脸一定红了!不用去找镜子也知道!

  杜丝曼很艰难的将目光从那只手上移开,却看见另一个不该出现在她面前的男人——夏子昙。

  啊,现在是怎样?宋明熙今天不是要帮她介绍大生意的吗?还是根本是要替她介绍男人?

  “嗨,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路上塞车。”夏子昙微笑的入座,看见杜丝曼使微微一愣,不过很快地便挂上他灿烂的笑容,直接伸手过来拉住她的手。“你好啊,伴娘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宋明熙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忍不住伸手过去拨开。“喂,子昙,我老婆有特别交代过,不可以让你太接近我们家丝曼,她说你素行不良,不是女人心中完美的结婚对象。”

  夏子昙愣愣的瞪着宋明熙。“喂,你这小子会不会太夸张啦?才刚套上婚戒就妻管严啦?”

  杜丝曼在旁暗暗笑着,拿起桌上的水杯喝着,却突然听见一句——

  “还有,我听说伴娘小姐是不婚主义者,我是不是女人心中完美的结婚对象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吧?”

  噗——

  杜丝曼刚喝进嘴里的水差点全喷出来,她狼狈地用手捣住口鼻,被猛地呛了一下,接着,一条深蓝格纹的男性手帕便越过桌面递到她面前。

  “用这个吧,是干净的。”严莫臣好心地说。

  杜丝曼此刻也顾不得跟他客气,保持好她的淑女形象比较重要,接过手帕便将唇角及鼻尖上的水给一一拭净。

  天啊,真是太糗了,如果有一个女人跟她一样,在三大帅哥贵公子面前毫不文雅的从嘴里喷出水,大概会想直接把自己埋了吧?幸好,她的确是不婚主义者,并没有要这几个男人看上她的意图,所以,她不会想把自己埋了,倒比较想把夏子昙那张嘴给封起来。

  “伴娘小姐好激动,还好吧?我这边也有一条手帕,需要的话告诉我一声。”夏子昙露出一个性感迷人的笑。

  “你怎么知道我们家丝曼是不婚主义者?”宋明熙问。

  “当然是伴娘小姐亲口说的。”夏子昙故意道,说着,还若有所思的看了严莫臣一眼。“婚礼那天我们聊得很起劲,还约好晚上一起去夜游,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伴娘小姐突然不见了,害我大失所望呢。”

  轰一声,杜丝曼的脑袋快炸开了。

  这会儿,她当真是想把自己给埋了……

  一道犀利的目光定定的落在她身上,她直觉的别开眼,一抹酡红却完全不受控制的染满她整张脸。

  宋明熙也注意到了杜丝曼的沉默,看了她一眼才瞪向夏子昙。“你大失所望什么?那天晚上你身边围了一群女人,还不够安慰你孤寂的灵魂?”

  “啧。”夏子昙摇着头。“我今天就要走了,再怎么说也要让我在伴娘小姐的脑海中留下一个好印象,说点我的好话吧,譬如说我是巴黎时尚界公认最温柔体贴又最时尚的黄金单身汉,嗯?对吧?伴娘小姐?”

  杜丝曼看着他,微笑的点点头。“是啊,夏子昙先生。”

  她已经恢复正常,脸上的水擦干了,神态自然了,笑起来一样可以颠倒众生。

  “原来,今天晚上的聚会是要帮你送行吗?那……我有这个荣幸可以跟你跳支舞吗?”她起身,巧笑倩兮的把自己的手递向夏子昙。

  当她一眼见到严莫臣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这笔生意是不必谈了。

  这男人,她应该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夏子昙接过她的手,起身,大大的弯个身做出邀舞的动作。“那当然,我将一辈子都会想起与伴娘小姐空度的这美丽一夜。”

  *********

  舞池里,杜丝曼微笑地跟夏子昙跳着舞,只要能躲开那道灼人的目光,就算穿着牛仔裤跳舞她也可以很自在。

  “你跟莫臣有仇吗?我看他一直瞪着你,你又故意对我笑得像朵花似的,我怕他会找人谋杀我。”

  “别担心,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这么肯定?看来你对他很了解。”

  “错,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也不想了解。”这是真话。如果可以,她希望她不要再见到那个男人。

  “怎么听起来,你对他挺不满?这就是你对我笑得像朵花,却看都不看他一眼的原因?”

  杜丝曼笑着。“算是吧。”

  “要气他啊,这样是不够的。”夏子昙眸光闪闪,带着一丝孩子的脾性。

  “什么?”

  “要像这样,配合我。”说着,夏子昙吻住了她的唇——

  “唔……”她下意识地想推开他。这男人好香,香得她头晕,可是,她却没有失去理智。

  “再等一会儿,乖。”他抱紧她。

  然后,一个高大的人影突然介入他们之间——

  “换一下舞伴吧!”严莫臣没有给夏子昙说不的机会,长手一伸便把她给扯入怀中。

  她跌进他怀里,被他紧紧拥住。

  他占有似的霸道,像天皇驾临,不容忤逆,她却因为他的大掌始终贴在她腰际而感到身子火热发烫,她觉得自己很干渴,嘴巴渴、身子渴,连自己的双手也似乎很饥渴的想要缠上他那精壮的腰身……

  疯了!彻头彻尾的疯了!

  “严莫臣,放开我。”大庭广众之下,他如此霸道的占有她,她回去要怎么面对好友的逼问与猜疑?宋明熙一定会如实禀告给汪嘉嘉知道,然后她就真的不必做人了。

  “怕我吗?”他沉沉的嗓音极性感的在她耳边响起。

  “我干嘛要怕你?”

  她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那就好好让我陪你跳舞,不是想跳舞吗?我的舞从国中开始就跳得比那家伙好太多,现在也是,不管你是要选舞伴还是选男人,我应该都比那家伙好太多,除非你的眼光有问题。”

  真是,有够自大的……

  杜丝曼看着他,他轻勾着唇,露出一个迷死人的笑容,是真的迷死人,至少,可以迷死她。他的笑和夏子昙的不一样,夏子昙是高调放电机,笑得很桃花,存心电死人的那种,严莫臣的笑却是充满男人味的、内敛的,不经意所散发出来的魅力——她对这种超难抵抗。

  事实上,像严莫臣这种男人她是第一次遇见,但,这无损于她对男人本色的看法,无损于她对婚姻的排拒感,无损于她对人性的修正,虽然她承认自己很难抗拒这种男人,但这绝对不会改变什么。

  所以,要跳舞就跳舞吧!谁怕谁?

  她深吸口气,决定用全副心神来跟他跳这场舞,彻底漠视他的眼、他的鼻、他唇边性感的笑,还有他几乎快要把她的腰给烧熔的大手。

  千万要镇定啊!她不住地自我催眠着!

  严莫臣好笑的看着她一副要上前线慷慨就义的神情,大掌刻意的从她的小蛮腰移到她的背,再次将她揽得更近,近到她的胸口都已经贴上他的胸膛——

  他是故意的!用他的刚硬挑逗着她敏感不已地脆弱……真该死!

  她瞪他,他漠视,用下颚贴上她光滑好看的额头,兀自沉浸在优美的音乐里。

  老是说,他真的还挺喜欢现在拥着这女人的感觉,竟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与快乐。

  刚刚,他是失态了,因为夏子昙吻了她,他失去了自制力的双腿自动自发便移到了舞池中央把人抢过来,霸道又可笑的举动,但他却一点也不后悔。

  “严莫臣,你不是讨厌我吗?”她在他怀里低低地问。

  “嗯,是没有很喜欢。”不能否认,他是不太喜欢她想要去勾引夏子昙的举动及大方承认想要跟男人上床的那些前卫思想。

  “那你刚刚为什么像个醋夫一样的把你的好友赶跑?”

  “我说过了,我比他更好。”严莫臣微眯起眼,无法容忍曾经是自己身下的女人被其他的男人吻。

  “那又如何?”

  他不理她,问道:“你当真是个不婚主义者?”

  “怎么样,不相信?”

  “如果我说我要娶你呢?也不要?”他目光灼灼地望着她。

  杜丝曼的心一跳,望进他深蓝的眼底。“很好玩吗?这样轻易就把娶一个女人的话说出口,你比我所以为的还要轻佻很多啊,严莫臣先生。”

  严莫臣的眸子闪了闪。“你所以为的?你也调查过我吗?”

  杜丝曼有点心虚的别开眼。“没有。”

  她不能说,为了寻找完美宝宝的基因,身为宋明熙好友的他当然也是她曾经研究过的对象,她知道这男人在很年轻时就给过婚,妻子却在一场意外中身亡,而他自此之后几乎再也没有跟哪个女人传过恋情,全心全意投入事业。

  她以为,他这个人就像他在商场是一样孤傲冷漠,对所有女人都不削一顾,接触过后,却发现他霸气狂野又激情,只要他要,他可以轻易融化任何一个女人的身体还有心。

  “所以,你想要的只有夏子昙?”

  又是这一句……他和夏子昙的心结还真是深啊!

  杜丝曼很想直接告诉他——对,就是这样没错!可是,当她抬眸看着他,却仿佛看到了那双蓝眸里深藏着的伤痛与忧郁。

  她无法伤害他。说不出口是心非的话来。

  “我已经跟你上了床就不会跳上他的床,再怎么说你们都是朋友。”她淡淡的却很真心地道。

  严莫臣一怔,一颗心像是被什么给撞击了一下,震动着,不是疼,而是莫名其妙的感动。

  他拥着她,不在说话,带着她在场中回旋,直到两首曲子都跳完,他才不舍地放开她——

  “想回家的时候告诉我,我送你。”他陡地在她颊畔亲吻了一下,率先回到座位。

  她过来好一会儿才回座,脸还是红,心还是热。

  座位上只有娶了妻子所以还算安分守己的宋明熙,夏子昙则被一位金发美女拉去跳舞,人缘好得不得了。

  宋明熙看着这两人,唇角掩不住的笑,极力想忍也忍不了。

  “谁来告诉我,两位何时进展如此神速了?”这两人在场中的舞,情感浓郁得根本就快爆开来,身体贴着身体,只差没把脸也贴得紧紧的,让人见了都要难为情的哄着脸,心跟着乱跳。

  “不要乱说。”杜丝曼急着抗议,慌得起身,竟有点不打自招的意味。“我要先回家了!”

  拿起包包,杜丝曼转身就要走,一只手却按住了她——

  “我送你。”

  “不要了,我们非亲非故的,而且现在还很早,外面很安全,再见。”她朝他很敷衍的一笑,转身便跑开。

  宋明熙还是第一次看见这女人落荒而逃的模样,朗声大笑起来。

  “我说莫臣,你真的不要追上去吗?”

  严莫臣优雅的端起桌上的酒轻啜了一口。“不必了。”

  如果他想,她哪儿也躲不了。

  “她是个好女人,也是我爱妻的好友,如果你要追她,我百分之百赞成。”宋明熙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希望真的有一个女人可以让这男人打开心扉,重新接受爱情。

  “现在谈这个还太早。”严莫臣淡言。

  他不是容易动心的男人,更不是十七、八岁的小男生——见到喜欢的女生不是傻傻的在校门口等,就是笨笨的直接拿朵花送上去给人家当笑话看。

  快三十岁了,这样的年纪该区分得出来对一个女人是喜欢或是爱,绝不会轻言许诺。

  杜丝曼,是个一眼便让他心动的女人。

  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她那天装扮得和他死去的妻子相似的缘故,但……恐怕他错得有点离谱。不管是第二次相见还是今晚,三次不同的装扮风貌,三次不一样的气质,他的心都一样会为她而动。

  不过,也仅仅只是这样而已。

  谈爱,还太早。

  谈真心,也还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