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我的窈窕淑女艾莉京都旧事靡宝影子倪匡恨仇恋曲方小楚血鹦鹉古龙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其它 > 有话好好说 > 第一章

    日光灼热,街道尘土飞扬,狐九置身于南城的主街,宛若置身蒸笼,幸亏她渡劫失败,如今是个人身,不然一身皮毛都要被汗水打湿。

    她已经饿了整三日,唇焦舌干、茍延残喘的缩在墙角,最要命的是还有一身渡劫失败之后的内伤,连挪动都困难,更别说自行觅食寻水了。

    狐九悲哀的发现,作为一只修行数百年的九尾狐,她可能要饿死在南城街头,给狐族蒙羞了。

    正在她意识模糊之时,远处传来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气急败坏的声音:“再不吃,老子拿去喂街边的乞丐!”

    “汪汪!”

    走过来一人一狗,当头的番狗脑袋硕大,体格吓人,一身油亮的黑毛,胸部与四肢略有白毛,昂着大脑袋走路的样子高傲而尊贵,忽视它脖子上套着的项圈以及身后牵着链子的男子,就好像在巡视领地。

    那男人拿着个油纸包着的白饭团,极不耐烦的说:“吃不吃?”

    “汪!”

    大狗倔强的把脑袋扭到了一边,用行动来表示自己的态度。

    男人的耐心用尽,随手把白饭团扔了过来,好巧不巧扔在了狐九面前。

    狐九闻到米饭的味道,颤抖着捡起地上的白饭团,也顾不得脏,啊呜咬了一口。

    男人:“……”

    大狗:“……汪汪!”

    男人只是随手一扔,还真没注意到窝在墙角的狐九,而大狗却骤然发怒,狂叫起来,一头就冲向了正在慢吞吞啃着饭团的狐九,连带着男人都被链子扯着冲到了墙角的乞丐面前。

    小乞丐虚弱的半躺着缩在墙角,正低头专注的大口大口啃着白饭团,似乎没注意到眼前的危机,吃的香甜。

    这只狗站在狐九面前,比狐九半坐着都高,双目闪着属于野兽的凶光,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噬人的尖牙,距离小乞丐脖子上的大动脉只有两寸左右,在男人的叱责声里,小乞丐瘦弱的手掌搭上了番狗的脑袋。

    男人愣住了:“别动!”

    他养的这只番狗是西藏土司所赠,从小狗养成现在这般武威雄壮的模样,不但忠心认主,且凶猛异常,野性尚存,护食护主,善于攻击,对陌生人敌意非常强烈,连平日照管它的佣人都战战兢兢,只有在拴着的情况下才敢喂食。

    ……紧接着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

    小乞丐那只枯瘦的爪子就那么随随摸摸搭上了番狗的脑袋,素来凶悍成性的番狗竟然闭上了咬人的嘴巴,还极为温驯的……用大脑袋撒娇的顶了下小乞丐的手心,一副撒娇求摸摸的谄媚样儿,连尾巴都摇个不停。

    男人:“……”

    这是他养的番狗?!

    狐九三两口啃完了白饭团,脏兮兮的爪子在番狗的大脑袋上摸来摸去,手底下是丰厚浓密的狗毛——扒下来做个狗皮褥子,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知道这番狗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不怀好意,“嗷呜”一声夹着尾巴往后缩。

    “黑熊!”

    “嗷呜!”

    男人眼珠子都快掉出眶了。

    番狗因体格壮硕勇猛而被取名为黑熊,成年番狗不但能跟着主人打猎,还能力斗虎狼,在藏地有“天狗”之称,自它养在家中之后,还从来没见过它有恐惧的情绪,这还是头一次见到它惧怕一个人。

    狐九啃了个白饭团,半倚着墙挣扎着坐了起来,捂着胸口咳嗽两声,嘴角一缕暗红,偏偏还调皮招手:“黑熊,过来。”

    她多日滴水未尽,又是一身内伤,嗓子沙哑,却仍旧能听得出原来的音色甜美惑人,此刻擡头与男人对视,男人才发现这小乞丐虽然脏兮兮的,竟生了一双桃花眼,眼波流转之际,颇有几分天真懵懂,似乎对于自己此刻的境地全无介怀,还顾着逗狗玩儿。

    黑熊也真是怪了,虽然有点害怕,听到她的指令比他这个主子还听话,居然又摇着尾巴把硕大的脑袋凑到了小乞丐面前,好让她能够摸的顺手。

    易修:“……”

    不止是男人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便是几步开外远远缀着的副官也受到了极大的惊吓,连忙小跑着过来,小声问:“大帅,黑熊这是怎么了?”

    易修乃是南城督军府新上任的大帅,他亲爹易为民属于乱世枭雄,抱着三民主义做遮羞布,事实上跑马圈地,顺应时势在各方林立的军政府抢到一席之地,做了一方督军,悉心经营。

    与此同时,易为民还在后院悉心经营,成果喜人,家中成年的儿子就有六七个,互相之间争权夺利,视为死敌。

    易修以姨太太之子突出重围,在众兄弟之间杀出一条血路,最终继承家业,外间的名声可不太好听。

    黑熊真正的主人其实是易为民,三年前因与藏区土司有军火生意往来,带着易修亲往藏区,彼时黑熊还是一只刚刚落地未曾睁开眼睛的小狗崽子。

    易修代父接过黑熊,抱着一路从藏区回来,不假他人之手。

    易为民见他爱不释手的模样,便随口送给了儿子:“既然你喜欢,那就送给你养好了。”

    彼时众兄弟还嘲笑他巴结亲爹连皮脸也不要了,比亲爹身边的副官还谄媚,哪知道就是这样谄媚的一个人,最后竟然登顶大位,实在出人意料。

    大约是上位不易,易修疑心病极重,略有点风吹草动都要大肆查探一番,上位仅仅一年便前后遭遇过六七次刺杀,都有惊无险的躲了过去,不过兄弟们却也死的死,逃的逃,被流放的流放,七零八落,只剩下两个三四岁的幼弟还留在督军府。

    黑熊从来认主,连易修身边的副官也不例外,除了略微友好一点,可从来不会伸着脑袋让他们摸。

    副官几乎可以肯定,小乞丐不可能有机会与黑熊接触,却能在初次见面的时候让黑熊臣服,实在奇怪。以大帅的脾气,肯定对这件事情会极为重视。

    不出副官所料,易修站在恍若故人久别重逢的小乞丐与黑熊面前,也陷入了沉思,一分钟之后,他下了个命令:“把人先带回去。”

    狐九就这样稀里糊涂进了南城督军府,还是被副官刘洋抱回去的。

    刘洋遵从大帅之命,要带小乞丐回督军府的时候才发现她受伤颇重。他弯腰去拉,没想到小乞丐当场吐了口血。而大帅已经牵着黑熊走了,他只能认命的蹲下身去扶,这才发现小乞丐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抱着小乞丐回去的路上,他只有一个念头:这小乞丐瞧着虽然脏,但抱在怀里却无一点难闻的味道,除了淡淡的血腥味之外,真是奇怪。

    她乖巧依偎在他怀里,看那枯瘦的爪子,以及轻的都快让人忽略的体重,连个十岁孩子的体重都没有,也不知道她是吃什么长大的。

    小乞丐被他安置在警卫营宿舍隔壁的一间房子里,喊了两名女佣过来侍候她洗澡,还再三交待:“她身上有伤,手脚轻些。”

    狐九被俩女仆轻手轻脚放进澡盆里从头到脚搓洗干净,换了身宽松的衣服,还被请来的大夫按着腕子诊了半天,最后下了个结论:“准备后事吧。”

    狐九:“……”胡扯八道!

    民间大夫的医术真是让人一言难尽,她不过就是渡劫失败受了内伤,若是在自家洞府,吃些灵芝灵草,休养半月有余,保管活蹦乱跳。

    可是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莫名其妙来到这么个地方,睁开眼睛就是满大街奇装异服的人类,真是奇也怪哉!

    狐九自己不在意,刘洋却觉得晦气——大帅捡什么不好,捡个将死之人弄回来送终?

    他赶紧去主楼回禀易修。

    “吴大夫说那小乞丐身受重伤,没几日了。大帅,咱们要不要把她送回去?”

    “送回哪里?”

    刘副官心道:自然是送回发现她的地方,难道还要让督军府替她办后事?

    不过他瞧着大帅脸色不善,没敢多嘴:“请大帅示下。”

    易修也不知道心中作何想,按按眉心:“让吴大夫开点药,先养着吧。”

    吴大夫听说易大帅让开药调养,便尽人事听天命给开了几副调养的药,加之督军府财大气粗,什么人参灵芝鹿茸之类的一气儿都给开上了,也不管她一个小姑娘受不受得住。

    狐九闻到药汤里补药的味道,感受到一点稀薄的灵气,差点热泪盈眶,一仰脖就干了下去,还豪迈的说:“再来一碗!”

    刘洋额角乱抽,把这小姑娘归类为“贫困久饿久病”的流民,暗自想:汤药又不是饭,还能填饱肚子不成?

    他吩咐女佣摆饭,顺便问了狐九的名字:“姑娘怎么称呼?”

    狐九略一侧头,露出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胡玖。”

    胡玖自此在南城督军府住了下来,隔壁就是易大帅的警卫营,二十四小时受人监视,房间里但凡有一点响动,都会有人敲门:“胡姑娘,没事吧?”

    大约是怕她断了那一口气儿,无人知晓。

    吴大夫的汤药一碗一碗灌下去,胡玖倒是很争气,五天之后就能扶着墙下地走路,过了半个月已经在外面转悠,摸到黑熊的狗窝里去逗弄它。

    作者有话要说:狗血新坑,欢迎跳坑。

    新坑有礼,留言满十个字的送小红包聊表心意,求收藏求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