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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于小姐不嫁人 > 风筝高飞(三)

    风筝高飞(三)

    字条已经给到手里,于曼颐当然没有那个耐心等到明天晚上再看。

    她又在地窖自己画了会儿画,后半夜终于回了房间。油灯灭了连一炷香都没有,她再度爬起来将灯点亮,借着灯火逐字看清了纸里宋麒的字迹。

    不多,只有五个:风筝高飞处。

    风筝高飞处?

    五个字没头没尾,再没更多的提示。于曼颐把纸盯透了也没看出更多头绪,只看出来宋麒这笔字银钩铁画,比起学堂的老先生们也不遑多让,的确有几份功底。

    然而他那句“想买几份买几份”说在前,送她这张纸显然不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字体。

    于曼颐从疑惑变成了好奇,又从好奇里生出一些烦恼。这个宋麒不喜欢有话直说,总是和她卖关子,然后打她个措手不及,真不知道他这幅娴熟的做派是不是在其他女孩子那里练出来的——要么就是通读过世面上许多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于曼颐怀揣着这样的烦恼,气冲冲地睡着了。

    她这宿熬得太晚,第二天起床也晚,甚至错过了于家共同的早饭,还是方千给她从厨房要来两块点心。

    她匆匆忙忙地上了车,发髻都盘得没有平素整齐。结果她发现,她竟然还不是来得最晚的——车夫的吆喝声都响起来了,宋麒竟然还没上来!

    她忙不叠开口:“哎,我们等——”

    “宋麒有事,”方千忽然制止了她,又意味深长地看着她,“今日我替他再代一节课,他早就出去了。”

    “他去哪了?”于曼颐神色惊讶,毕竟他们昨晚还在地窖里见过,他并没有提起今天要外出。

    “他没告诉我,”方千说,又反问,“所以也没告诉你么?”

    宋麒对她卖关子,对方千也没说全部。于曼颐慢慢意识到,宋麒这人做事情习惯独来,成则是他人之功,不成则留给自己再想他法,就像他先前让同学带姨太太离开而自己从游家脱困一样。

    她低下头,心想,等宋麒这次回来,她要告诉他,他不必事事独来。

    到了学堂,游小姐照旧没来,除了她,又有几个学生今日也告病了。于曼颐听见学生们在传,最近变天频繁,本是夏令时节却总有寒气,有好多人都生病了,且这次的病是有一些传染性的。

    因此上课的时候,方千特意与大家科普了一些常识,即这种季节性的发热感冒是靠呼吸传播的,大家如果实在担忧,可用布料遮掩口鼻,这个是科学。而民间盛传的饮用石灰水预防则是迷信,是万万不能信,也不能践行的。

    扫盲班办了两个多月,这些上海来的学生已然在当地建立了威信,人人都把他们所说的话当做真正的“科学”,并时常用这些话敲打外面的愚昧乡民,显得自己站在了知识的高点,很有威严。

    “知道了,方老师,”学生们交头接耳了一会儿,便有人高声应道,“我们也把你这话往集市上传一传,叫大家别信那些教派满口胡言,一碗石灰水敢卖三块大洋。”

    “好,大家务必传快一些,也将这传染性说得严重些,叫大家多加小心,”方千说着,眼神在于曼颐身上落了一瞬,又很快移开,“免得叫更多人受蒙骗。”

    方千今日很忙,上了第一节英文,休息一会儿便又替宋麒上了算数,好不容易等到下课,立刻抱起书包从教室逃跑,仿佛只怕被人抓住答疑,让本就冒烟的嗓子再说更多话。

    游小姐抱病不来,宋麒下落成迷,美术课已经停了,今日连方千也被累得逃了。于曼颐将头埋在臂弯里,忽然觉得三妈那句话,或许真的有些道理——

    他们都是这里的过客,等扫盲课结束,她所拥有的一切也会消失。游小姐会回到游家做她大门难出的闺秀小姐,宋麒和方千会回上海,苏文更是在那一天到来前已经离开。

    而这个夏天所发生的一切,也只不过是她于曼颐……年少时一场转瞬即逝的幻梦。

    她在臂弯里眨眼,几乎要为自己的这些想法伤感得落下眼泪。刚用袖子把眼尾泪水吸干,小邮差又从她身旁跳出来了。

    于曼颐擡起眼,看见小邮差的一瞬忽然自暴自弃地想:啊,似乎也还没那么差,她身边,起码还有一个绝对不会离开绍兴、满心惦记着升任邮务生的小邮差。

    “曼颐姐,门外有人来找你!”小邮差大呼小叫道。

    又有人来找她。

    于曼颐把自己狭窄的社交面想了一大圈,刨除了告病的游小姐和离开的苏文,还有已经逃之夭夭的方千,立刻认定是上午缺席的宋麒回来了——

    他一定是来告诉她“风筝高飞处”的后文了!

    于曼颐兴奋得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几乎是蹦跳着往学堂外面跑,跨过了一道教室的台阶,又绕开孔夫子的塑像,满脸的笑意,在看到门外人影的一瞬……僵住。

    门外等着她的不是宋麒。

    而是一脸漠然,又因她的笑脸而皱起眉的三妈。

    …

    刚来学堂的时候,于曼颐认识了许多会因为她的高兴而高兴的人。如今扫盲课就要结束了,这些与她同喜的人即将离开,因她的快乐而不快乐的三妈,似乎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存在感。

    方千不在,没有人会拦着她带于曼颐离开。于是这个夏天里,于曼颐第一次没有在学堂或画室度过下午,而是在那个曾经要给她制定嫁衣布料的布料店。

    头一次来,三妈叫这位布坊老板娘见过了于曼颐在家里的地位。但此后她在学堂里的事,又叫当地的许多人传言开,包括那辆停在于家门前的大汽车。

    因此,哪怕做生意的人最会察言观色,那老板娘似乎也拿不准该如何在三妈面前对待于曼颐了。

    “一件中式的长袍,”三妈站在于曼颐身后,冷冰冰地给她下指令,“一件过冬的棉衣,上下一套,多配一条男士社交用的裤子,再一件帽子和绒裤。还有,你表哥这次的家书里说,他的褥子也很破了,你再选个素净花色,按照他信上的尺寸做一套被褥罩子,和做好的衣服一道寄过去。”

    于曼颐觉得自己的算数又差了,不然她怎么算不清这些衣服要多少布料,又记不清那写在纸上的一大串尺寸呢?

    “这样多的衣服,”老板娘终于找到了切入点,“于二小姐真是心灵手巧,能把未来夫婿的衣服全包下来。娶一个这样巧手的媳妇,比去外面找裁缝,实惠多了!”

    于曼颐低着头,手指划过那些或粗糙或顺滑的布料,心里忽然很悲哀——她说她实惠,而实惠,也是一种便宜。

    她做衣服的手艺,是方千她们口中的心灵手巧。而在这些人看来,这印证着她的便宜。

    她一言不发地将几种颜色的布匹抽出来,有两件放在一起的,是成套的搭配。那老板娘方才那句没听见反驳,于是再接再厉道:

    “于二小姐的眼光真真是好啊,不愧是在学堂画像画得人尽皆知,又在画室里正经学过的。这两种颜色搭配着做出一身衣服来,谁不夸一句你夫君器宇轩昂,出类拔萃——”

    “嗤。”

    三妈这声一出,察言观色的老板娘立刻安静了。

    “学些半吊子画工,”三妈看着于曼颐的背影,冷声说,“拿到外面也混不到饭吃,给男人挑衣服颜色倒是刚好。于曼颐,你这美术,没白学。”

    于曼颐闭了闭眼,手在布料上攥了一把,擦下一点汗去。老板娘不敢再说话,布坊里安安静静的。片刻之后,于曼颐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忽然开口替自己澄清:

    “我学画画,不是为了给表哥挑衣服,是为了学一个让自己安身立命的法子。”

    老板娘吓得大气都不敢喘,看看于曼颐,又看了一眼于沈氏。而于沈氏的神色初初有些惊讶,不过大概是她最近被方千回嘴得习惯了,竟然少见的没有暴怒。

    她只是抱起手臂,看着于曼颐,看了好长时间,终于从嘴角滚出一道笑声来。

    那笑声起初只有短促的一下,而后变长,变高,变得刺耳起来。于沈氏笑得老板娘的神色都局促起来,终于缓慢地停下,擦了擦眼角消除的泪,尖声道:

    “安身立命?我在于家这些年,还没见过哪个女人不吃于家给的饭,靠自己安身立命。于曼颐,纵然你有些画画的天赋,但就那些我翻出来的作品,也当真是拿不上台面的平平无奇。那记者冲着你是个女人才来采访你,你以为你当真出去找活计,谁会为了你画的东西付钱?”

    她顿了顿,继续说:“你那个老师苏文,不也是卖不出画作,最后只能靠给人上课赚口饭吃?老师都是这样的庸才,教出来的学生又能强到哪里?”

    “除非,除非你离开这绍兴乡下,去师从什么名家大师,学个一年半载,或许能有一点名堂。可是哪有这样好的机会给你?”

    “你听没听着我说话,于曼颐——”

    “——于曼颐!”

    马车上一道叫名字的响亮呼唤,终于把于曼颐从下午在布坊的噩梦中唤醒。她瞪大迷茫双眼,看见方千坐在她对面,看她的神色十二分担忧。

    “我一时没在学堂里看着,就叫她把你带走了,”方千在摇晃的马车上站起身,往她旁边坐下,“看你下午恍恍惚惚,没出什么事吧?”

    于曼颐迟疑片刻,还是摇了摇头。于沈氏下午已经叫人把衣服拿回了于家,她回去上了最后一会儿课,并没打算告诉方千。她已经为了她与三妈吵了太多的架,她很快就要走了,于曼颐没必要再把她牵扯进来。

    难过归难过,但她心里很清楚,这些学生为她所做的,已经够多了。

    方千担忧地看了她一会儿,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于曼颐本以为她俩的对话会结束在这儿,然而她忽然用手指刮了一下她的鼻梁,问她:“你鼻子痒么?有被感染学生间的那个传染病么?”

    传染病?

    于曼颐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感觉自己并不觉得虚弱。用方千她们科学的说法,她有很好的抵抗力。

    “好,那我告诉你这个病的症状。”方千说。

    她不明所以,然而方千已经不管不顾地开始给她灌输了,例如病发时涕泗横流,体温生得很高,浑身没力气,说话时声音粗哑……

    “你不涕泗横流也没关系,”方千根本不管她听没听懂,又从兜里掏出两包白纸折的纸包来,一包写着“胡椒”,一包写着“哑糖”,于曼颐发现那笔迹很眼熟,和宋麒昨晚给她的那张白纸一样,“你进门前嗅一下这个,保管你涕泗横流。还有这个糖,也不知宋麒从哪里找的,含一会儿嗓子就变声,粗得很……”

    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于曼颐终于喊出来。

    “什么意思啊?”她接过两包,“什么涕泗横流,什么嗓音变粗的糖,什么……”

    方千顿声片刻,也没想到于曼颐没有理解自己所说的话。她低头仔细回忆了一会儿,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

    “哦,所以宋麒是让你和我说计划——我以为他已经告诉你了呢!”

    计划……

    马车又晃了晃,于曼颐掀开帘子,意识到于家都快到了。她落回座位,看见四不像同学今日也不在回程的车上,车上只有方千和另一个教国文的女同学。

    于曼颐忽然发现,这个女同学平日穿得都很素净,但今日的裙子是蓝色的,是一条让人过目不忘的连衣裙。而且她也没有扎辫子,她把齐腰的长发散下来,低着头的时候,几乎是看不到脸的。

    而于曼颐的头发如果不扎髻,散下来的时候,也是散到腰间的。

    她忽然有了一个隐约的猜测,而方千的声音也在此时传进了她的耳朵。

    “……进门前,先嗅胡椒,涕泗横流;再含哑糖,声音嘶哑,”她说,“传染病的消息已经由下午不上课的学生们散播开了,这病不是谁的小道八卦,人人都会得,传得非常快,于家人应当也耳闻了。”

    于曼颐看着方千在她面前张合的双唇,心脏一下一下地振动着,幅度似乎比往日都猛烈。

    “我们把你送回房间,你就和小黎,”方千指向那平素十分安静的女同学,“将衣服换了,穿上她这条蓝色的连衣裙,再把发型也梳成她这样。她代替你在房间里躺着,这病传染性严重,我会和于家人强调,把饭菜送到门口,千万不要和你当面接触。”

    没有人会主动去接近一个害了传染病的人。

    “你穿着她的衣服,梳着她的头发,”方千说,“去她房间里,路上不要擡头。等到了晚上于家人都睡下,宋麒就会在和你说好的地方等你,帮你来回一趟上海,报名那个打了广告的函授课。”

    最后一句话让于曼颐心潮澎湃起来,然而她脑筋一顿,忽然没反应过来:“宋麒没有和我说好哪里见面。”

    “没有么?”方千也很错愕,甚至有些无措,毕竟宋麒没有告知她这部分的内容。

    马车里只安静了一个瞬间,于曼颐忽然将头擡起来了。她颤抖着将手伸进衣服里,拿出那张已经被她翻看揉皱了的纸片。

    她将那纸片展开,眼前也一字一字地,浮现出宋麒的手笔。

    她知道他在哪里等她了。

    “风筝高飞处”……

    宋麒今晚,要在风筝高飞处,接她去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