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献身娘娘艾棻一品红慕容美南腔北调集鲁迅大泽龙蛇传萧瑟光年许正平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人文 > 眨眼睛的圣诞树 > 街上流行粗跟鞋

  男人眼里的美人,大概应该是那种穿着纤纤细跟的女孩。走起路来袅袅娜娜,一派柔弱的样子。三毛说为了脚的舒服,她从不穿高跟鞋,自称“赤足天使”。

  我是喜欢高跟鞋的。在北京,1.64米的女孩并不算高,但中等个的女人有个好处,就是可以上下伸缩,她可以扮做修长窈窕的粉领丽人,懒得化妆时亦可以扎一把马尾穿一双平底冒充一下在校女生。平底鞋有许多种:青春动感的白色旅游鞋,平跟圆头的小老板鞋,学生气十足的格子布鞋,我都一一领略过,穿在脚上各有各的感觉。但凭心而论,没有哪双鞋比得上一双线条优美的高跟鞋更有女人味儿的。

  我穿高跟鞋的历史很短,22岁大学毕业那年才有了第一双高跟皮鞋。这双鞋到现在我还在穿,因为是“北方鞋”,有点肥,就不跟脚了,只好让修鞋的师傅帮我安了根绕在脚脖上的细带子,看上去就跟脚腕上带手表似的,倒也别具特色。到舞会上,就对别人吹牛说,这叫“探戈鞋”,果然我做“高踢腿”的时候安然无恙,而我旁边的另一个女孩就把脚上那只美丽的白皮鞋给踢飞了。当场就有怕死鬼男士抱头鼠窜的,事后却说以为遇上了“飞毛腿”。

  现在,我身边已经有三双“探戈鞋”了,她们说我们不是为了学你,而是为了安全起见。跟我一样,她们都是清一色的“舞迷”,要是总到舞场上去扔“飞毛腿”,恐怕永远要坐冷板凳了。

  很小的时候我就懂得鞋的魅力,天天盼着穿新鞋。但不管新鞋旧鞋,我们家的小孩总是穿清一色的布鞋。那些鞋都是姥姥用针用钱慢慢缝出来的,春秋天是一字搭绊方口布鞋,冬天则一种胖胖的、被班里同学笑为“老头鞋”的布棉鞋。那布棉鞋的样子很蠢,中间还有长长的一条缝,好像合不拢的包子似的,难看得让人抬不起头来。在小学我一直当班长,临毕业那阵子似乎还兼任过大队长(少先队)。老天爷,这么大的“官儿”还穿这么老土的鞋,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于是瞅准机会就到母亲那儿去哭诉,终于,在小学五年级那年,我有了第一双可爱的小皮鞋。那是一双稚气十足的丁字皮鞋,是母亲托人从上海捎来的。

  穿着那双乌亮的上海小皮鞋,里面衬着雪白的线袜,一时间胸也挺起来了,眼睛也有了神采。当班长的我在班里指手划脚底气更足了。人生第一双好鞋带给我的快感和满足使我很快领悟到,鞋子不仅仅是鞋子,也是一种“面子”,一种精神状态。

  后来进了军校,那里女生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十,少得就像大蛋糕上的红樱桃,但苦却一点不能比男生少吃。那时别说是高跟鞋了,就连普通布鞋也不让穿。每天一双不透气的“大解放”捂在脚上,摸爬滚打一天训练下来,鞋里的味儿能把臭虫都熏晕过去。紧急集合“夜行军?回来全班第一个动作就是抱脚痛哭,因为那上面打了好多血泡,袜子粘在上面脱不下来。军校四年是我记忆中受委屈最多的四年,也是我收获最大的四年。

  那年妹妹考上北大化学系,一高兴给我寄了一大搭照片,我一张张地往下翻,心里痒痒得不行,妹妹脚上那双高跟鞋,让我羡慕得直掉眼泪。

  “大四”的时候,我们自以为是“老兵油子”了,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就背着区队长跑到百货公司去买鞋子。当然是高跟的啦,我们纷纷套在脚上鸭子般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自我感觉好极了。

  “有本事下来亮亮相啊!”男兵们在楼下一阵乱叫,我们八个女兵便迈着“模特步”到操场上绕了一圈,博得了战友们一阵喝采,也博得了区队长的白眼和震怒。我们只好一人交一份“深刻检查”了结此案。

  大学毕业后,我们成了军官,自然也过足高跟鞋瘾,当然也受够了高跟鞋的罪。不说别的,就那副细细的小跟三天一修五天一针就让人受不了,难怪修鞋那人一天到晚守在我们大门口总也不肯走呢,据说他温州老家小楼都盖起来了,那都是我们的鞋跟钱啊。

  这样,大白旅游鞋便在女孩子计冲间流行开来,我们大步流星,再也不受鞋踉之累,这架势,又可以参加“夜行军”了。

  穿牛仔裤旅游鞋谈完第一次恋爱我才发现,自己身上是不是少了一点“味儿”?痛定思痛,决心重做淑女,大呢裙细高跟,风摆杨柳般的美丽,脚疼不疼却只有自己知道。

  我曾买过一双10公分全高跟羊皮鞋,现在如文物一般珍藏在我那鞋柜里,那流线型的线条就像一辆好的跑车,无可挑剔。可它楞是在我的鞋柜里躺了两年,一次也没穿过。眼儿太细太高了,令人望而生畏。可我还是喜欢高跟鞋。

  今年春天,街上流行起粗跟鞋来了。闻讯赶到鞋屋一看,188元,价格也吉利,便当仁不让就买了一双抱回家去。先生劈头就说:“我敢打赌,你买了一双粗跟鞋。”我丢掉鞋盒去搂他脖子,反被他用手一挡道:“叫你不要赶时髦嘛,小巧玲政的一双脚,穿个大粗跟,难看死了!”

  “难看你别看。”我坐在沙发上开始试鞋,嘴里哼着“新鸳鸯蝴蝶梦”。

  没想到这双鞋一套在脚上就脱不下来了。舒适的软牛皮立体而轻松地包裹在脚上,全然没有新鞋格脚的感觉。站起来走走看,四平八稳,如履“平底”。

  我迫不急待地把粗跟鞋穿上街去,在街上,遇见无数个如我一样穿着粗跟鞋的艳妆女郎。那种旁边带钮扣的新式大喇叭裤半掩半盖着高而结实的鞋跟,走起路来别有一种飘逸的风采。记得小时候报上似乎还讨论过喇叭裤是不是“奇装异服”的问题,现在再也没人那么无聊了,瘦腿裤大喇叭裤一切由你,审美的趋同是时代的悲哀,百花齐放才来得自然。

  前几天,我在街上碰到一个儿时的好友,见她仍穿着细细尖尖的高跟鞋一拐一拐如同瘸子般挣扎在崎岖不平的路上,便叹曰:“唉,受这份罪呢!”她说:“不行啊,我要有你那么高早穿平底鞋了。”我立刻翘起脚上的粗跟鞋给她看,我说粗跟鞋的好处在于集中了“高限”和“平底”。的.优点,既高挑又平稳。当然,它也是有缺点的,人无完人嘛,何况鞋乎?粗跟鞋的缺点在于,男人说它不够“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