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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谪仙 > 第57章 朱砂

    只可惜,李怀根本没有顺利登基,就被禁锢了。东都政局剧烈动荡,最后,由太后武氏代理朝政,一年后,李怀被废,武照登基。

    李朝歌的崛起,和武后掌权密不可分。武后急需有人帮助她铲除政敌,就在这个时候,李朝歌出现了。

    前世在永徽二十二年时,李朝歌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公主,更不可能从剑南跑到渑池,恰到好处地帮高帝挡下致命一击。这一切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预知了后面的事情,提前来到洛阳了。

    裴纪安心里一时乱极,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李朝歌。他以为两人已经两清,他可以开始自己新的人生,可是为什么,他带着记忆,李朝歌也带着记忆?

    这样的他们,究竟是重生了,还是依然活在前世?

    裴纪安恍惚,忽然被四周的声音惊醒。李朝歌将黑熊引走,皇帝身边终于腾出空地,一众侍从反应过来,一拥而上,纷纷保护着皇帝撤离。

    裴纪安强行停止脑中乱麻一般的思绪,快步上前,保护皇帝撤退。

    皇帝被人簇拥着,一边走,一边不住回头,问:“这位姑娘是……”

    侍从们一起摇头,不光皇帝好奇,他们也很好奇。在今日之前,如果有人和他们说人可以徒手搏熊,他们必然是要笑掉大牙的。然而现在,这一切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们眼前。

    非但可以只身和熊搏斗,甚至可以将熊推走。而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一个少女身上。

    白千鹤蹲在树上,陷入对自己人生的怀疑。在此前二十多年,他一直觉得自己英俊潇洒,天赋尚可。他从小就是同龄人中进步最快的一个,他拳脚武功不错,轻功尤佳,所以,白千鹤一直很相信自己。但是现在,他开始动摇了。

    李朝歌看着安安静静,漂漂亮亮,结果竟然能接住一头熊的攻击,并且硬生生将熊推走。这真的是一个人能实现的事情吗?

    白千鹤回想从剑南到东都这一路,顿时感谢李朝歌不杀之恩。

    李朝歌和黑熊缠斗,她余光留意到皇帝已经走远了,也就是说,她可以放开手脚攻击了。李朝歌顿时松了口气,动手不再瞻前顾后。不过,熊毕竟是丛林中没有天敌的存在,皮糙肉厚,力气极大,要命的是体重极其惊人。这只黑熊精生了神志,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打起来就格外难缠。

    李朝歌一个人没法完全牵制黑熊,她需要帮手。秉着苦力不用白不用的原则,李朝歌没有客气,直接冲着白千鹤的藏身之处喊道:“别躲了,你下来帮我,我就不再抓你去大理寺。”

    白千鹤确实没打算袖手旁观……不过,他听到李朝歌的交换条件,面容扭曲了片刻。

    这个女子,连请人帮忙的理由都如此不落俗套。

    白千鹤瞅准时机跳下树,借着冲力踹到黑熊脑袋上,一个翻身跃到空中,问:“你要我做什么?”

    “缠住它。”

    这个要求对白千鹤来说不成问题,他虽然学过拳脚功夫,但毕竟轻功才是专长。单打独斗白千鹤不行,但是牵制住黑熊,溜着它放风筝,白千鹤还是敢应承的。

    白千鹤施展轻功,在树林里神出鬼没,时不时踹黑熊一脚。黑熊精被他骚扰的不胜其烦,没一会就暴躁得直咆哮。

    李朝歌趁机将真气凝结在剑上,对准黑熊精脑袋而去。熊本来就皮糙肉厚,这只黑熊又是强化体力挂的,攻击它的身体、慢慢寻找命门太麻烦了,不如直接爆头。

    只要把头打爆,无论什么妖物都该死了,简单又省事。

    李朝歌趁着黑熊的视线被白千鹤吸引走,飞身而起,重重一剑击打在黑熊精头上。李朝歌的剑上灌注了真气,但依然没有刺穿黑熊精的皮毛,不过黑熊精的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也不好受。

    黑熊精出奇暴怒,咆哮着朝李朝歌冲来,用力挥来一掌。李朝歌没有硬接,她在极近的距离跳起身,一脚踩在黑熊精的前掌上,在黑熊精抓紧之前,顺着黑熊精挥掌的力道飞了出去。

    黑熊力气极大,这一下将李朝歌送出很远,正好躲过黑熊的攻击。黑熊精发现自己被这个人利用了,又怒又气,嘶吼着追在李朝歌身后。可惜黑熊精身体庞大,怎么比得过李朝歌轻巧。她从容地在树上借力翻身,施施然从树梢上落下来。

    降落时,她无意抬眼,正好看到对面一个人骑在马上,静静注视着她。

    他身骑白马,一身白衣,握着缰绳,轻松又笔直地坐于鞍上。中间有枯叶飘落,两人视线相对,谁都没有说话。

    明明不远处就是激烈的战场,可是对他来说,从容的仿佛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

    李朝歌瞳孔剧烈收缩,连双脚踩在地上都没有察觉。她没有见过这个人,可是,他却带给她一种无与伦比的熟悉感。

    她十二岁时在屏山看到的那位仙人,以及前几天出现在黑森林的蒙面人,难道是他?

    李朝歌太过震惊,一时都忘了她还在战斗。这时候地面上的石子轻微地颤动起来,白千鹤在后面崩溃大喊:“妹妹,你到底在做什么?我这里撑不住了!”

    李朝歌回神,连忙反手竖起剑,到前面去帮白千鹤。李朝歌和白千鹤一个攻击,一个牵制,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双方都是身经百战的人,配合的紧密无间,没过多久,庞大的黑熊精就轰隆一声栽倒在地。

    黑熊倒下后,白千鹤也力竭摔倒。太刺激了,他长这么大,从没有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战斗。危险,但是也畅快!

    李朝歌现在的功力毕竟不比前世,她的样子也有些狼狈。她一把擦掉自己脸侧的汗,目光定定看向刚才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他又消失了?

    他到底真的存在,还是说只是她的幻觉呢?

    李朝歌实在忍不住,用脚踢白千鹤的衣服,问:“喂,刚才骑马那个人,你能看到吗?”

    白千鹤躺在地上,他懒得动弹,随口说:“能啊。这里站着这么大一只黑熊,他的马居然没有受惊,真是匹好马啊!”

    李朝歌正皱着眉思索,听到白千鹤的话,又是气又是嫌:“你就关注这些东西?”

    白千鹤哪能不知道李朝歌的意思。方才他们两人和黑熊搏斗,这个男子就在不远处,甚至他都没有下马。可是黑熊一心缠着他们,完全没有去攻击看起来更弱的白衣男子。

    其实白千鹤也早早注意到此人了,他见男子闲庭信步,镇定自若,还以为自己见到了鬼。他一直忍着没说,没想到,李朝歌也能看到。

    不是鬼,那就是人了。黑熊攻击他们却不去攻击白衣男子,要么是男子有独特的隐身术,要么是这个男子道行太高,远远超出黑熊。动物趋利避害,所以不敢去挑衅更强大的敌人。

    无论哪一个解释,仔细想想都挺吓人。

    白千鹤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再一次怀疑他的自我认知。

    东都一个疑似走丢的公主,能徒手掰熊,围猎场上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世家公子,能把巨熊吓得不敢靠近。

    朝廷竟然如此卧虎藏龙?难道官府多年来对江湖不闻不问,其实是手下留情?

    李朝歌和白千鹤将熊放倒后,没一会,穿着红衣服的内侍过来了。内侍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的巨熊,确定对方死透了之后,才如释重负地走过来:“这位姑娘,这位郎君,圣人请。”

    白千鹤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看似吊儿郎当,实则立刻去观察李朝歌的表情。李朝歌收了剑,素着脸,轻轻点头:“好。”

    李朝歌毫无反抗地跟着内侍走,白千鹤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起来,跟在李朝歌身后,打算去前面看看热闹。

    李朝歌很快被带到李泽面前。皇帝身边被许多人围着,他看到李朝歌走来,还隔着很远就主动问:“是你杀了熊?”

    李朝歌见到皇帝,手指都绷紧了。她全身紧绷,面上却冷冷淡淡点了下头:“对。不止是我,还有另一个人帮忙。”

    皇帝了然,他虽然养尊处优,不通武功,但毕竟能看出来谁在刚才的战斗中出力最大。没有另一个人,她也能杀死黑熊,只不过时间耗得久些;但如果没有她,仅凭另一个男子,无论如何不能将黑熊放倒。

    皇帝难得见武功这么强横的人,而这样惊人的武力,还出现在一个小姑娘身上。皇帝好奇,随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籍贯何方,父母何人?观你面貌年纪并不大,为什么会有这么强悍的武功?”

    李朝歌手指紧紧握着剑,因为太用力,指节都绷得发白。她停了一下,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声音,无波无动地说:“我从小走丢,不知道父母是谁,被一个侠客抚养着长大。我和养父居住在剑南道,便算是剑南人氏吧。”

    从小走丢,剑南……皇帝听到这几个字,眸光动了动。他莫名严肃起来,仔细端详李朝歌的脸。刚才他就觉得面善,现在仔细看,果然更像了。

    皇帝的声音不知不觉绷紧,问:“你何时走丢,今年多大?”

    “老头子说捡到我的时候六岁,如今已过了十年,正好十六……”

    和朝歌一模一样,皇帝脸色变了,追问道:“那你可知你的姓名?”

    李朝歌摇头:“不知道,只记得小时候似乎有人叫我朝哥,这些年老头子和其他人都喊我朝哥儿。”

    安定公主走丢的信息公告天下,皇帝能听出来,其他人如何听不出来。许多随从、内侍露出怀疑之色,怎么会这么巧,圣人和天后来行宫散心,碰巧被野熊袭击,碰巧被人救驾,又碰巧这个人和安定公主有着一样的身世?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般圆满的巧合?

    内侍近臣俱一脸怀疑,而皇帝却陷入骨肉思念中。他挥开随从,周围人一迭声唤“陛下”,皇帝不管不顾,执意走出保护圈,停在李朝歌面前,仔细地凝视她。

    李朝歌脊背都紧绷起来。皇帝看了一会,眼角忽然湿润,抚手道:“像,太像了。”

    脸颊和额头像年轻时的天后,流畅圆润,是大气的鹅蛋脸。而她的眼睛和鼻子,又带着李氏皇族的深邃。

    李氏祖上有胡人血统,眉眼比一般人鲜明挺拔。她无疑继承了父母双方长相的长处,脸型流畅,皮肤细腻,眉眼却精致立体,鼻梁挺拔。尤其是她的眼睛,弧线优美,睫毛纤长,眼角微微上勾,美艳中掺着一股杀气。

    李朝歌明知故问,茫然道:“怎么了?”

    皇帝伸手擦掉眼角的泪,用力握住李朝歌的手,慨然道:“孩子,你并不是剑南人氏,也不叫朝哥儿。你出生在长安,你的名字,唤李朝歌。”

    白千鹤一时无语,但又知道李朝歌并没有夸大其词。他要是敢动不正色的心思,都不需要施行,刚起意就被李朝歌一刀了结了。

    白千鹤见两人没有误会,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话,便自己找地方坐下,随便挑了个橘子剥开:“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我若不知,为何要来东都?”

    白千鹤剥开黄澄澄的皮,随便丢了一瓣到嘴里。有点意外,但是回头想想,也在情理之中。

    他先前询问李朝歌姓名时,李朝歌不肯告知,想来就因为她是公主吧。她和身上衣着格格不入的用餐礼仪,对朝廷机构非一般的了解,以及看到皇帝皇后时奇怪的表现,现在都有了解释。

    白千鹤三下五除二将橘子吃完,拍了拍手,问:“你真的是?”

    “显然。”李朝歌放下茶盏,低头整理袖子。即便前世穿过许多次,再换上时,她依然觉得襦裙不方便极了。她一边和过分宽大的袖口斗争,一边平淡道:“我若不是,以天后那样精明的性格,会允许我侵占她女儿的位置?”

    也是。白千鹤东西吃完了,话也问完了,再没有什么留下的理由。白千鹤站起身,抱拳道:“我白千鹤纵横江湖十载,见过许多英雄,也见过无数宵小。妹妹智勇双全,当得起少年英才这一句赞。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鹤之幸,但是,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妹妹既是朝廷中人,那我们就此别过。后会若有缘再见,只要妹妹还愿意和我们这些人来往,为兄亲自赔妹妹和未来驸马一顿喜酒。”

    白千鹤说完,就要离开。李朝歌没有阻拦,在他出门的时候,突然问:“你替人跑腿偷东西,不过是为了钱财。若我能给你更多呢?”

    白千鹤没有回头,轻轻笑了笑:“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承蒙公主看得起,我一介小贼,不敢入公主的法眼。”

    李朝歌点了点头,随意问:“江湖是什么,朝堂又是什么?”

    这一句话把白千鹤问住了。他呆了片刻,道:“江湖就是江湖,朝堂自然是官府。”

    “江湖行侠仗义,官府亦为民伸冤;江湖打打杀杀,朝堂之上,杀人不见血的战争亦无处不在。当江湖侠客,救得是一人,一物,一方百姓。唯有朝堂,才能救天下。”

    白千鹤被说的笑了,他转身,看着李朝歌,挑眉问:“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多有失敬。如今你如愿以偿,父母也认了,公主也当了,以你的武力,以后无论宫廷还是后宅,再没人能伤你。你已经得到一切,为什么还要留着我?你到底想做什么?”

    对此,李朝歌只是轻轻一笑。她慢慢抬起眼睛,她眉眼如画,眼角飞扬上挑,颇带着一股艳劲儿,而眼睛里的光芒,却明耀灼目,悠悠不绝:“谁说,我要回归后宅了?”

    她费尽心机当公主,竟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白千鹤正要说什么,外面忽然传来走路的声音。白千鹤一凛,立刻要施展轻功离开。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毫不留情道:“回来,把你的橘子皮拿走。”

    白千鹤跑都跑远了,又颠颠返回来,收起橘子皮继续跑。

    白千鹤走后没多久,门外传来笃笃笃的叩门声。几个宫女站在外面,低声问:“公主,您在里面吗?”

    李朝歌不紧不慢地把茶喝完,说:“我在。进来吧。”

    宫女们推开门,低头对李朝歌行礼:“公主,天后请您过去。”

    李朝歌知道她这边换完衣服,天后肯定很快就会来传她。李朝歌并不意外,她放下茶盏,起身道:“有劳,走吧。”

    李朝歌出门,去见天后。前殿中,天后正在看一本册子,听到宫人禀报,天后合上册卷,抬起头笑道:“朝歌,你来了。”

    天后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脸,就知道她换一身衣服一定会极美,但即便早有准备,眼前的景象还是大大冲击到天后了。面前的女子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她眉眼如画,乌发雪肤,眼角下的泪痣若隐若现。柳叶眉加泪痣,这样的长相放在别的女子身上应当是极苦情、柔弱的,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瞳仁极黑,她的气质又冷淡强势,瞬间显得明亮耀眼,美艳的咄咄逼人,连泪痣都变得杀气蓬勃。

    天后目中生出赞叹之色。她再一次在心中感叹,她已经老了呀。

    李氏有胡人血统,可是武家却是并州人氏,纯正的汉人。武家几个姊妹,清一色鹅蛋脸,柳叶眉,樱桃唇,观之温柔可亲,妩媚娇艳。也正是因此,天后才能从昭仪做到皇后,和皇帝育有两子两女,始终盛宠不衰。

    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自然是因为聪明的头脑和出色的政治能力,然而最开始得宠,却是靠了长相。

    天后的几个子女中,太子李善、赵王李怀全部随了李家,连身体、性情也如他们的父亲一样,大病小病不断,特别容易疲惫。小女儿李常乐体质像天后,天生精力充沛,活泼健康,但长相却像姑姑,完全没有遗传到武家这边的特点。唯有李朝歌,是各方面都最像天后的。

    天后越看越喜欢。一别十年,如今大女儿平安归来,天后也恨不得加倍补偿这些年缺失的母爱。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边,握着李朝歌的手,轻声问:“刚才仓促,没来得及问你这些年的经历。这几年,你住在哪里,有没有受苦,有没有被人欺负?”

    李朝歌不擅长处理感情关系,天后提问,她就认认真真地回答:“小时候的事我记不清了,听周老头说他六岁捡到了我,十二岁之前我们居住在屏山,后来遇到一些事情,他带着我搬到十里大山黑林村。习武难免要吃苦,但山里生活不便,危机四伏,吃苦是应该的,不肯吃苦才要丧命。被人欺负……这倒没有。”

    李朝歌说的是实话。周老头从小秉行一个原则,被人欺负就是自己无用,练强了重新打回去,哭哭啼啼请家长出面,简直是绝世大孬种。李朝歌很小的时候被人嘲笑无父无母,后来她武力变强,谁敢惹她她就把谁揍成猪头,小时候的仇自己一一报了,也不算被人欺负。

    天后听到这些话,心中又酸涩又感慨。李常乐和太子兄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而李朝歌又过着什么日子。相较于洛阳公卿子弟,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天后记得李常乐八岁的时候不会写字,被夫子打了下手心,哭了三天三夜,皇帝、太子、赵王还有武家、裴家、长孙家,轮番送礼,千方百计哄李常乐开心,好容易让李常乐重新笑了出来。而李朝歌呢,能坦然地说出“吃苦是应该的,不肯吃苦才要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