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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谪仙 > 第145章 利刃

    早在李朝歌几人进宫前,就有内侍把外面的情形说给女皇了。女皇现在提问,无非是试探他们。

    在场都是人精,谁都没有最先开口。女皇看向李朝歌,喜怒不辨:“朝歌,到底是怎么回事?”

    既然女皇点到了她,李朝歌也不扭捏,说道:“来侍御史当街对一个读书人动用私刑,儿臣看不过,便向来侍御史讨教了一二。”

    李朝歌虽然告状,但也没替自己洗白,非常光明磊落。来俊臣冷冷撇了下唇角,向上方的女皇拱手:“微臣也是为了尽早查出写字之人,替五郎、六郎讨回公道。微臣实在不知道哪里惹到了盛元公主,盛元公主竟二话不说就动手。请女皇明察。”

    来俊臣本想以退为进卖惨,但是他脸被打肿了,牙齿掉了好几颗,这些话说得含糊不清,不觉得楚楚可怜,反倒显得很滑稽。来俊臣恼怒,他一想到今日自己在那么多人面前被李朝歌暴打,接下来还要顶着这副模样过好久,来俊臣就恨不得将李朝歌撕碎。

    虽然来俊臣口齿不清,但他不需要多说什么,这张伤痕累累的脸就是最好的证词。

    而李朝歌看起来却毫无悔改之意,她冷声说:“你连证据都没有,仅因为自己觉得可疑,就直接对人上刑?他是普通农民家的孩子,多年来晴耕雨读,勤学不辍,就为了有朝一日参加科举,进入朝堂为女皇效命。那么多刑具你不选,偏偏要选指夹。来俊臣,你敢说你不是故意的吗?”

    来俊臣不回答,高高举着手道:“微臣所做一切都是为了女皇,郎朗之心,日月可鉴。”

    “来侍御史何必处处将忠心挂在嘴上。满朝文武,只有你是为了女皇考虑吗?”李朝歌像是彻底撕破脸,接连进攻道,“你到底是真的忠诚于女皇,还是借着女皇的名义满足私欲,你自己清楚。你若是真一心为君分忧,为何大肆搜刮钱财,为何罗织罪名排除异己,为何逼娶王家女?你做这些事时,总是拿着为女皇效命的旗号,但这些真的是女皇让你做的吗?你为了揽权,在民间败坏女皇名声,在朝堂挑拨女皇和臣子关系,我看你才是其心当诛。”

    武元孝、武元庆和李常乐垂头屏息,连张燕昌也讶异地飞瞥了李朝歌一眼。他们虽然看不上来俊臣,可是没人敢和来俊臣对着干。毕竟多一个敌人不如多一个朋友,来俊臣又没有招惹到他们身上,何苦和这条疯狗作对。

    李常乐满心鄙夷,却依然将来俊臣奉若上宾,武元孝、武元庆见了来俊臣也称兄道弟,完全看不出芥蒂。他们没想到,李朝歌竟然敢动手打来俊臣,并且当着女皇的面痛斥此人。

    何必呢?来俊臣上刑的是一个普通平民,和李朝歌无亲无故的,李朝歌出什么头?李朝歌却像是憋久了一般,将心里话一口气说了出来:“女皇,您设立铜匦就是为了伸张正义,了解民生疾苦,真真正正为民谋利。可是现在,来俊臣打着您的旗号,肆意欺压臣民,他才是吸百姓血的毒瘤。百姓苦来俊臣久矣,众人说起他无不咬牙切齿,怨声载道。此等酷吏小人,继续留着只会祸乱超纲,请女皇严惩来俊臣。”

    女皇沉默不语,脸上看不出想法。李朝歌心中微微咯噔,她和来俊臣的面子已经撕破,不趁今天拉他下马,明日来俊臣必罗织罪名,她和镇妖司都会后患无穷。但是女皇没什么反应,莫非,女皇想保来俊臣?

    来俊臣察觉到自己的机会,不断喊冤。来俊臣替女皇做了许多事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李朝歌想扳倒他,简直痴心妄想。

    武元孝、武元庆都不敢说话,来俊臣是条疯狗,也是条毒蛇,武家正在争取太子,怎么会在这种关头得罪来俊臣。李常乐更是明哲保身,打定主意一句话都不说。张彦之想要开口,被张燕昌按住。张燕昌借着袖子掩饰,用力掐张彦之的手,提醒他不要轻举妄动。

    来俊臣和二张兄弟亲亲热热,这次还主动替张家查案,张家怎么能拆来俊臣的台?只要张家活得好就够了,百姓和臣子的死活关他们什么事。

    来俊臣喊冤,女皇沉默不语,宫殿中没一个人搭腔。局势明显偏向来俊臣,李朝歌正考虑还能用什么理由说服女皇,顾明恪站在李朝歌身边,忽然不紧不慢开口:“今日张府门口生乱,好些百姓趁乱殴打来侍御史和他手下酷吏。他们明明那么怕来侍御史,却还是忍不住动手,可见积怨之深。来侍御史说着为女皇效力,百姓却对他有这么大的恨意,看来,来侍御史所言未必全实。”

    女皇眼神轻轻一动:“百姓也冲上来了?”

    “是。”李朝歌有些惊讶地转过眼睛,看到顾明恪面容素白,眼神清冷,语气淡而平静,“朝歌力气大,她打出来的伤较为明显,但其实,来侍御史身上的淤青、抓痕,大多是周围百姓趁乱打的。”

    李朝歌打出来的伤口那可不是一般明显。女皇刚才被来俊臣身上的血迹吸引,没注意其他,现在看,才发现来俊臣身上确实有很多泥土,他的头发也被抓乱了。

    女皇原先下意识以为是李朝歌的杰作,但是现在想想,李朝歌打人哪里会用指甲,身上的淤青也不会这么乱。这像是没学过拳脚的人胡乱踢出来的。

    女皇猛然发现,原来,酷吏已经激起这么多民愤。她知道许多臣子恨不得生啖酷吏之肉,没想到民间竟也这样。

    女皇很快明白,她若是再重用来俊臣的话,这把刀就要反噬到她自己身上了。一个重用佞臣的昏君名声可不是好事,女皇要让天下人怕她,但是不能让天下人骂她。

    女皇转瞬就拿定了主意,说道:“朕久在深宫,所见所闻皆由来俊臣禀报,竟不知外面闹出来这么多事。亏朕还十分信任你们,来人,将来俊臣拿下,彻查他这些日子做了什么。”

    来俊臣不可置信地抬头,显然没想到女皇竟然要杀他。来俊臣做了什么女皇再清楚不过,他得罪了那么多人,随便一个罪名就能让他不得好死。女皇将来俊臣投入牢狱,不就是变相地处死他吗?

    女皇的话像一道惊雷,内外诸人的心脏都狠狠颤了一下。来俊臣不敢相信只是一眨眼自己就失宠了,明明昨日,女皇还十分信任地让他办事。来俊臣想要辩解,然而女皇是多么绝情的人,一旦舍弃,连对方的求饶声都不想听。女皇淡淡说:“带他下去吧。”

    内侍立刻上前,拖着来俊臣往外走。来俊臣用力挣扎,内侍怕来俊臣说出什么不该说的,咔嚓一声,就将来俊臣的下巴卸掉了。

    来俊臣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徒劳反抗着被拖出宫殿。二张兄弟看到来俊臣被拖走,心里俱是冰凉一片。

    白日来俊臣还风风光光,不可一世,谁能想到仅是一转眼,他就变成了阶下囚。张彦之感叹完,同样觉得心惊。

    来俊臣都是如此,那他们呢?会不会他们也和来俊臣一样,今日高朋满座呼风唤雨,明日便毫无预兆地死于铡刀。

    制造了两年恐怖统治的来俊臣就这样倒下了,二张兄弟心有戚戚,武元孝、武元庆和李常乐同样被吓得不轻。他们没想到李朝歌和顾明恪夫妻竟然真的能扳倒李俊成,更没想到,女皇说捧人就捧人,说翻脸就翻脸。

    他们甚至都没有想懂,到底是哪一句话犯了女皇忌讳。

    来俊臣被拽走后,宫殿重新恢复安静。女皇看向李朝歌,说:“你身为公主,却当街殴打朝廷命官,你可知错?”

    李朝歌二话不说认错:“儿臣知错。”

    “念在你是初犯,回去抄十遍孝经,潜心思过。”女皇露出疲惫之意,说道,“行了,都下去吧。”

    “是。”

    众人应诺,徐徐退下。李常乐和武家兄弟来得晚,离门最近,也是最先退出来。他们站在门口,看到李朝歌和顾明恪走出门槛,双方视线交汇,谁都没有说话。

    顾明恪陪着李朝歌出宫。李朝歌一边往台阶下走,一边说:“足足十遍孝经,这几日有的抄了。”

    “无妨,我陪你写……”

    两人的声音渐渐远去。武元庆看着那两人的背影,低声道:“他们夫妻三言两语就能让姑母怀疑来俊臣,姑母未免太看重他们了。”

    张彦之从宫殿里出来,正好听到武元庆的话。他眼神悄悄扫过周围,见武元孝铁青着脸不说话,李常乐低头不知道想什么,而武元庆眼睛里满是忌惮。守在四周的内侍、女官默默低下头,只当自己没听到。

    张彦之并不觉得轻松,只觉得心里重重一沉。

    女皇发落了来俊臣后,心情不好,夜里召张燕昌侍寝。

    帝宫白日富丽堂皇,到了晚上,窗外风声呼啸,一重重灯火在帷幔里摇曳,倒有些阴森之感。

    女官侍奉女皇卸妆。女皇很擅长化妆,平时上妆后眉发乌黑,脸色红润,一点都看不出老态。唯有深夜卸去妆容,才能发现女皇韶华已不再,岁月在她脸上留下许多痕迹。

    女官小心翼翼地给女皇梳头,张燕昌乖巧地跪坐一边,给女皇松肩揉腿。往常女皇很享受这片刻的轻松,但是今夜,张燕昌在女皇身边侍奉良久,女皇都不怎么动情的样子。

    她的心思明显不在亲密上。女皇脸颊两边是深深的沟壑,她沉着脸不说话时,真的非常吓人。

    内外侍者都心惊胆战起来,梳头的宫女大气不敢喘,生怕拽疼了女皇头发。女皇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沉默了一会,问:“这几日外面都发生了什么事?”

    女官听了心里哆嗦,谨慎地回道:“快到年关,铜匦中大多都是祝女皇新年康泰的请安折子。粮价安稳,各地太平,似乎没什么大事。”

    女皇听到这些话不置可否,问:“今日朝歌和来俊臣起冲突的时候,外面百姓是什么样子?”

    旁边的太监小心觑着女皇脸色,斟酌道:“来俊臣在张府面前上刑具,引来了不少人看热闹。人多了难免生乱,盛元公主和来俊臣对峙时,人群混乱,有人被挤到前面,踩了来俊臣好几脚。”

    太监怕来俊臣起复,谨慎地用了来俊臣的名字,而没有用囚犯的称谓。至于到底是“踩”还是“踢”,那就见仁见智了。

    女皇光听描述就能想象到那个场面,听说张家的大门都被砸坏了,百姓那么激动,可见他们有多恨来俊臣。

    原来,外面已经到了这种程度。女皇板着脸,说道:“这么大的事,为何先前不告诉朕?朕竟然险些被小人蒙蔽过去。”

    宫女和太监都害怕地垂下头,不敢应声。女皇亲口说来俊臣是小人,看来风光一时的来侍御史是真的完了。女皇说完后,想起李朝歌,似叹非叹道:“幸而还有盛元。盛元心直口快,路见不平便替百姓申冤,性情十分侠义。朕原本还担心她对顾明恪是一时兴起,新鲜劲过去了就没了。没想到现在看来,他们两人的性格倒很契合。”

    顾明恪无论在民间还是朝堂信誉都极好,百姓甚至称呼他为“有脚阳春”,说顾明恪在哪里,就能将春天带到哪里,可见百姓对他的信任。女皇同样相信顾明恪处事公平、为人正直,即便顾明恪和裴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女皇依然敢对顾明恪委以重任。

    女官们见状,顺着女皇心意说道:“盛元公主和顾寺卿志趣相投,情比金坚,正是难得一见的佳偶呢。有这两人为圣上分忧,陛下尽可安心了。”

    女皇听到这些话表情淡淡的,看不出情绪:“他们两人是惺惺相惜,但盛元年轻气盛,太过意气用事,偏偏顾明恪也理想至上,也不劝着她些。长此以往,岂堪大用?”

    周围人一下子噤了声。张燕昌不断揣摩女皇这话是什么意思,小心地说:“盛元公主和驸马年轻,还需要女皇指教。”

    女皇看着镜面,莫可名状地笑了一声:“朕已经老了。连身边人都识别不了,还要靠女儿女婿提醒。”

    张燕昌听到女皇说“身边人”,狠狠吓了一跳。他以为女皇发现了什么,心脏砰砰直跳。好半天张燕昌才反应过来,女皇指的是来俊臣。

    张燕昌讨好地说:“圣上勿要自责,您只是被小人蒙蔽了,谁知道来俊臣竟然是这种人呢?这并非您的错。”

    女皇脸色不变,淡淡道:“朕只当他出身贫寒,争强好胜,能实实在在为百姓做事。没想到,他竟背着朕做屈打成招、鱼肉百姓之事。枉费朕如此信任他。”

    周围侍从连连应是,来俊臣一下子就成了十恶不赦的佞臣。明明今天上午他们还在拼命巴结来俊臣,现在,就谁都能来踩一脚。张燕昌垂下眸子,只觉脊背生凉。

    不知道将来他被女皇舍弃的时候,女皇会给他安什么罪名呢?

    张燕昌真心觉得面前这个女人恐怖。张燕昌知道她是女皇,但他一直没有实感。曾经他觉得这是一个年老而有权势的女人,贪恋年轻美丽的身体,和他以前见过的那些客人并无不同,除了她拥有更多的权力。但是现在张燕昌终于意识到,很不一样。

    女皇并不是他以为的留恋青春的老女人,相比于女人,她更是一个皇帝。

    张彦之坐在灯下,正在编书。朝野上下都知道他和张燕昌是男宠,但女皇多少还要面子,便给他们俩封了个编书官职,让他们有正当的理由全天待在皇宫。张燕昌纯粹摆个样子,但张彦之不同,他真的在编书。

    侍从进来伺候,他见这么晚了,五郎还坐在灯下,不由劝道:“五郎,时候不早了,您该歇息了。”

    张彦之应了一声,说:“我知道,这就结束了。”

    侍从去旁边关窗,一边检查门窗一边抱怨:“二郎府上那个写字的妖怪竟然还没抓到,寒冬腊月,怪吓人的。”

    张彦之唇边划过一丝讽刺的笑。他放下笔,看着外面浓郁漆黑的夜色,嘲弄道:“我们在皇宫,怕什么妖怪呢。”

    这里,才潜藏着世界上最可怕的妖怪。

    ·

    盛元公主府。

    李朝歌终于抄完了一页纸,立刻活动僵硬的手腕。她翻了下剩下的书页,生无可恋道:“也太多了吧。”

    顾明恪坐在她旁边,手里握着一卷书,说:“不急,慢慢来。我一直在。”

    李朝歌顺利扳倒了来俊臣,但她也被罚抄书。相对于成果,区区抄书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并不妨碍她觉得抄书累。

    李朝歌放下笔,慢慢活动手指:“真是麻烦。我的字还不是标准小楷,想找人来替我写都不行。”

    顾明恪听到这里,忍俊不禁,波光潋滟地瞥了她一眼:“现在知道后悔了?早让你练字,你非不听。”

    李朝歌的字丑得非常别致,完全可以达到靠字识人的程度。除了李朝歌,还真没人能写出她那个别扭不羁的劲儿。

    她都被罚抄书十遍了,顾明恪竟然还说风凉话。李朝歌故意用力靠在顾明恪身上,她不舒服,顾明恪也别想好过。

    顾明恪没在乎自己肩膀上骤然加重的重量,他伸手,轻轻将李朝歌调到她舒服的角度,问:“怎么了?”

    李朝歌捏了捏鼻梁,说:“我总觉得,这次扳倒来俊臣太顺利了。我们在女皇眼里真的有这么大的份量吗?”

    “不是我们在女皇眼里的份量大,而是名声的份量大。”顾明恪说,“女皇根本不在乎来俊臣办了多少冤案,错害了多少人,她在乎的,从来都是皇位。”

    如果不是顾明恪说出今日百姓冲上去殴打来俊臣,恐怕女皇未必会发落酷吏。见微知著,百姓能在有官员在场的情况下一起发狂,可见对来俊臣积怨之深。女皇很明白过犹不及,刀可以再找,但反噬到自己名声就不值得了。

    李朝歌沉默。过了一会,她问:“这就是帝王之术吗?究竟怎么样做,才是一个好皇帝?”

    顾明恪无言,他第一次在人间见李朝歌时,她也问了他这个问题。那时候顾明恪有许多理论,但是现在,他词穷了。

    李朝歌等了一会,爬起来看他:“你怎么不说话了?”

    顾明恪眼眸里如含了一汪水,无辜地和她对视:“我又没当过皇帝,我怎么知道什么叫好皇帝?”

    顾明恪有神识,这些话不必担心被人听去,故而私底下他们两人说话都十分自在。李朝歌意外了一瞬,眼睛微微瞪大,随后,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地打他:“你没当过,那你当初敢长篇大论地教训我?”

    顾明恪乖乖由李朝歌动手,他揽着李朝歌坐好,说:“时辰不早了,再写一页,你该去睡觉了。”

    李朝歌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孝经,觉得脑壳疼。她不想动,顾明恪握着她的手,沾了墨,不疾不徐在纸上写字。

    顾明恪对模仿笔迹驾轻就熟,毕竟他小时候,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模仿别人。

    顾明恪带着她写字,李朝歌不必使力,手腕轻松很多。她懒洋洋靠在顾明恪肩膀上,看了一会,说:“你学的还挺像。以后你不在大理寺干了,可以考虑去伪造文书。”

    顾明恪轻笑,胸腔微微震动:“我还以为我做了驸马都尉,公主的食禄总是能养我到老的。结果,竟然还需我自己谋生?”

    李朝歌也笑,故意道:“那得看你表现。万一你以后变丑、变老、变好色了,我不想养你,那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丑和好色暂且不提,顾明恪垂眸瞥李朝歌:“你就这么歧视别人年龄?”

    “我随便说说而已,你急什么。”李朝歌不紧不慢瞭了他一眼,“莫非你对号入座了?”

    顾明恪抿着嘴不说话,过了一会,李朝歌似笑非笑抬眼:“生气了?”

    “没有。”

    李朝歌点了下头:“没有就好,那我就不哄你了。”

    顾明恪噎住,气息低沉了很久。李朝歌忍着笑,从他手臂中钻出来,揽着他脖颈,在他唇边轻轻一啄:“好啦,和你开玩笑的。无论你以后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嫌弃你。”

    瞧瞧她这个词用的,嫌弃。顾明恪冷淡地睨了她一眼,唇边没忍住露出笑。

    顾明恪也不知道自己不被人嫌弃,到底有什么可高兴的。

    李朝歌靠回他身上,安心欣赏他的手。顾明恪手长得漂亮,腕骨也精致优美,骨肉匀亭。顾明恪将李朝歌的手捉住,重新塞到自己手心,以两人一起握笔的姿势写字。李朝歌一时无语,道:“我都没用力,你握着我的手反而更费力气,何必呢?”

    “这是你的任务,应当你亲手写完,不能作假。”

    李朝歌啧了一声:“你倒是会钻空子。果然啊,最懂得如何弄虚作假的必然是最了解规则的人,搞律法的人果然不可信。”

    顾明恪没说话,他写字很快,转眼间半张纸就写完了。这个姿势让李朝歌想起自己刚学写字的时候,她问:“你学的第一个字是什么?”

    “王。”

    “为什么是这个字?”

    “不知道。”顾明恪如实回道,“我想了一辈子,也没想懂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何为君之道,何为王道?当年夔国二公子不懂,如今的顾明恪也不懂。顾明恪反问:“你学的第一个字是什么?”

    “是我的名字。”李朝歌用小拇指轻轻在他手心比划,“朝。周老头只教了我这个字,我小时候还一直以为我叫朝哥呢。”

    顾明恪皱眉,他心中生出丝异样,问:“你说你记不清六岁前的回忆?”

    “嗯。”李朝歌点头,叹道,“脑子里隐隐约约有画面,但是一仔细想,就什么都想不到。”

    顾明恪没有接话,李朝歌靠在顾明恪怀中,也没看到他眼睛中的猜疑。

    既然李朝歌记不清自己走失前的事情,那周长庚为什么知道李朝歌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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