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定模看来,改革是有风险的,要抱有随时被刮下悬崖、粉身碎骨的思想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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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烧香还找不到庙门呢,你们却到处拆庙。”
进港公路通车了,县人大的调查也有了结果:龙港镇在建设中土地未征先用,未批先建,毁田建房,擅自卖地六百亩。龙港建镇时城区规划面积为三十五公顷,即五百二十五亩。陈定模到任两个月就将城区面积扩大到七十二公顷,即一千零八十亩,增加了三十七公顷,即五百五十五亩。按规定,建设征用基本农田,或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两亩,少于五亩,要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超过五亩,少于三十五公顷,即五百二十五亩,要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超过三十五公顷要国务院批准。
龙港镇政府连一寸土地审批权都没有,镇党委书记陈定模、镇长陈萃元居然擅自征用土地三十七公顷,这不是无法无天么?还有,他们还将马路改为三十米、二十四米宽,这要浪费多少农田?这不是胆大妄为么?温州市人大主任阅后,愤然批示:“从严惩处!”
陈定模心有委屈,为加速龙港建设速度,县政府允许他先斩后奏;省里既然批准龙港建镇,不毁农田怎么建?建到天上去,还是把九个渔村建成像一串葡萄似的集市?天底下哪有那样的城镇?五年的建设任务一年完成有什么不好,有什么不对?车超速违法,发展超速也违法?中国的城镇建设已经被一场场政治运动耽误了几十年,还能再让征地指标制约其发展么?
“没经过批准尝试的扩大、超面积地搞建筑,这情况是存在的。这个问题我们县里也有责任的。陈定模的胆子大起来以后,有点不顾各方面的规定和有关政策。有些是要请示的,要报告的,是不能自己做主的,这尝试有点儿过大了,但也不能完全归咎于他,不能完全让他来负责。”提起这件事,胡万里回忆说。
“我们县政府只能批一亩,批多了就不行,这个怎么办呢?不管他了,变通变通吧。当时不是一再提倡变通吗?本来是不通的,变起来才通。我们一亩一亩地批,批了两千多亩。龙港的报表用纸板箱抬来给我批,三份我签一份,接着叫秘书签下去。省农业厅调查人员说,你批了两千多亩。我说,两千多亩是两千多次批的。他说我化整为零。我说我只能如此啊,如果两千多亩土地的表格报到省里,省里又不能批,还得上报国务院,那要花多少时间啊?龙港什么时候能建成?我说你要处理就处理我一个人,不要处理其他人。什么事情都是我的,我是县长。调查组查来查去发现我们没有把钱落进自己的腰包,查也查不到东西。一次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任调查组副组长,他见我一开会就检讨,检讨的也就那么一件事,其他事也没有。他说,‘好了,你一开会就这样讲。’这个我不怕的,反正我也打算不干了。龙港搞好了,我下台也就是了。一次,省里的调查组来,他们十来个人,我们每天补贴他们每人一块钱。他问我食堂谁管?我说我管,有什么事情?他说饭都冷了。我说,我们这里不像你们省里,吃喝拉撒都有人管,我们正副县长总共才四个人,怎么分工?反正没有人管的都是我管。”采访时,刘晓骅说。
“当时龙港镇批这些土地,没有刘晓骅和胡万里顶住,我早被处理了,你是毁田建房啊。上边来调查,刘晓骅和胡万里讲,你不用调查下面,这责任在我这里。所以我讲刘晓骅和胡万里是改革开放的弄潮儿,他们敢于把下面的责任承担起来。如果他们不敢于承担,说龙港镇批这些土地他们不知道,那我和定模两个不是死定了?”陈萃元说。
陈定模不想把责任推给县委、县政府,也不能死扛硬顶,只得一边“真诚”检讨:“我们未批先建,毁田建房问题严重,我们对政策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一边继续“未批先建”和“毁田建房”,把盖有镇政府鲜红印章的建房批准书发放到农民手里。
有人说,陈定模、陈萃元他们得罪人太多,让人在背后打了一闷棍。
他们的确得罪了许多人,尤其是县机关干部。
龙港镇人民政府1984年9月25日下文:“本着人民城镇人民建的方针,本镇根据龙港建设市政设施配套规划的投资总额”,“规定不同地段征收不同市政设施配套费的标准:即金钗河至方岩老街每间收五千元;金钗河水闸南至岱头河,第一码头和东西大街(东起江滨路口、西至规划中的邮电大楼十字路口)每间收四千元;江滨路收三千元;其余在宽十四米以上的大街两旁建房的每间收两千四百元;十四米以下的小街每间收七百元;纯属解决住房困难而在居民点建房的每间收二百元,但本镇不负责市政设施配套的投资,实行谁受益谁负担,各户自扫门前雪的办法。”
又说:“干部职工凡是建在四个等级道路范围内的房屋,考虑干部职工建房的困难,每间收取公共设施费五百元,其余由县财政拨款凑足一千二百元;纯为解决住房不足而建在居民点内的干部职工房屋每间收取二百元公共设施费,并不用县财政拨款(此规定适用于过去经批准在龙港建房的干部职工)。”“以每幢屋为单位,统一向镇政府城建组缴纳各费后,方可放样、破土动工,如在规定期限不动工者则收回地基另行分配安排。”
有人认为,龙港镇的领导太愚蠢,别人烧香还找不到庙门,他们却到处拆庙。港区时,职工干部建房,每人补贴八百元,到了龙港镇,不增加补贴也就罢了,还要收五百元公共设施费。
“收取公共设施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哪去了?”反对声迭起,有人愤愤不平。
低音部在百姓,镇干部对他们解释一番,他们也就理解了,不理解也认可和接受了。农民最大的愿望就是过上像鳌江镇那样的城里人的日子,他们最怕的就是龙港城建烂尾。
高音部在干部,尤其有职有权的干部。
“过去住房都是政府拿钱建,建好分配给干部职工。当下苍南县政府拿不出钱来建宿舍,干部职工住房十分紧张,很多干部没房住。我也没有房子,住在平阳县招待所,心有感受,也有感触。农民可以建,干部也可以自己解决住的问题,这是我赞成的。我不赞成的是有些领导干部不是为了住,他也不可能去龙港住,他批块土地,建间房子,等待升值。”胡万里回顾当时情境时说。
县领导只有胡万里和组织部部长没在龙港批地建房,部委办局的科级干部绝大多数都在龙港批地建房了。陈定模此举动了多少领导干部的“奶酪”。
“哪有跟国家干部收公共设施费的?你们有法律政策依据吗?有先例吗?前所未有!”
“你们这是拿我们的钱为自己评功摆好!”
镇政府跟他们解释,考虑干部职工收入有限,高者每月工资不过八九十元,低者三四十元,投资上万元建房的确有困难,镇政府已经给予照顾了,同一地段,农民要交两千四百元、三千元、四千元,甚至五千元,干部职工只交五百元,是农民的十分之一或二十四分之五。
“你们怎么可以把我们这些国家干部跟百姓混为一谈?我们是‘公家人’,是自己人,自己人怎么跟自己人过不去呢,怎么能跟自己人收费?这让百姓如何看待我们?”
有人表示:“老子就不交,看陈定模能把老子怎么样!”
看来领导干部的特权受到了严峻挑战。
“什么公共设施费?这就是‘敲竹杠’!”
陈定模成为众矢之的,有人当面指责,有人背后捅咕,还有人破口大骂。
“你搞特权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吗?没有就一视同仁,不管是谁都得交,一分不能少。谁不交就别想在龙港建房,即便建了,我也要断他的路,断他的水,断他的电!”陈定模表现出强硬的态度。
谁都知道陈定模说话是算数的,而且敢说敢做,言必信,行必果,有的干部乖乖地交了。
“陈书记啊,我们都是自己人,何必搞成这样呢?我们干部建房容易吗?东挪西借欠下那么多的债还不知猴年马月还上呢,这笔公共设施费真就交不起,你看看能不能给减免点儿,也算给我一个面子。”有人知道陈定模这家伙吃软不吃硬,登门求情。
陈定模看着他,再看看他穿的那身衣服已旧了,袖口磨破了,有些地方还缝补过,目光柔软了。他知道大家难,谁不拖家带口,谁不是靠几十元薪水养活一大家人?在龙港建一间房子起码要万八千元,哪个干部拿得出来?哪个不是债台高筑?就说陈定模自己吧,把老家陈家堡的房子卖了三千元,还拉了几千元饥荒。为还债老婆胡顺民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干点儿外加工活儿,挣钱还债。
可是,干部难,那些进城的农民就容易吗?除了为数不多的“猴子”之外,他们不也都债台高筑吗?按理说都该照顾,都该减免,可是都减免了,龙港造得起来吗?
“别为难我,你想想我给你面子,其他人怎么办?给他们也减免?这些人的公共设施费谁来出?不给他们减免?他们会告我,说陈定模做事不公平,不公正,以权谋私。把我告倒了,县里会派来一位新的镇委书记。新的镇委书记就不收你公共设施费了吗?他不收龙港建得起来吗?他要收你不是还得交吗?”
一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见陈定模如此“浑不吝”,谁的账都不买,软硬均不吃,大为恼火:“你不就是镇委书记吗?”
言外之意,你陈定模不就是个科级干部吗?在县处级领导面前也太放肆了吧,不要以为小二总能管大王的,大王管小二的机会多着呢。
接着,领导悻悻地说:“定模啊,现在不给自己留后路,以后出事儿可就没人帮你啦。”
言外之意你小子要是落到我手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领导啊,这笔公共设施费谁都得交,我自己也不例外。我要是出事了,组织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绝不会去求你。”陈定模回怼道。
在龙港建房的干部职工有上千人,县级领导二三十,委办科局以及乡镇领导数百人,这是不可小觑的力量。处理得好,有利于龙港建设,处理不好就会“一把赢把把输”,等于自己给自己下脚绊。被动守不如主动攻,陈定模找一个周日,将二百来位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请过来开个恳谈会。
“大家有困难,我是清楚的。我也在龙港建房,困难是一样的。你们为建房债台高筑,我也一样。龙港没列入国家计划,没钱就建不起来,只得收取公共设施费。我现在收这笔钱,你们骂我‘敲竹杠’;我不收这笔钱,龙港建不起来。你们的房子没电,晚上摸黑;没水,踩两脚泥巴去担水;没有学校,没有医院,没有商店,没有图书馆,没有电影院,你们是不是还要骂我?不管怎么样,你们都得骂我,晚骂不如早骂。早骂骂完就拉倒了,晚骂也许要子子孙孙骂下去,这我哪里受得了啊。”
听他说到这儿,大家哄堂大笑。
“‘谁出钱,谁受益’,不论是谁都没有免费的午餐。你不出钱想受益,那不是占了别人的便宜?老百姓该出的都出了,我们领导干部应该带头支持龙港建设,何况龙港镇已经给我们干部职工减免了许多,该给的照顾都给了,再不交公共设施费就说不过去了。”
人怕见面,树怕剥皮。陈定模这番话说得真诚,讲得实在,会后没过多久,大多数干部职工就把该交的交上了。也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不管你陈定模说什么,怎么说,他就是不交;还有人上蹿下跳,煽风点火,鼓动集体抗交。
有的干部叫板:“老子就是不交,我看你陈定模有没有本事把房子给我扒了!”
还有人到市里告状,说陈定模在龙港无法无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强烈要求查处他。
一天,陈定模既气愤又委屈地跑去找胡万里。
“胡书记,这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怎么比老百姓还低?老百姓交四五千元公共设施费都无怨言,他们却不交!我今天把乌纱帽放你这,”陈定模说着把头顶的鸭舌帽摘下,放在办公桌上,“不管是谁,不交公共设施费就别想建房!除非我不当这个镇委书记!”
“定模,你做得对,县委和县政府支持你,龙港的《关于征收公共设施费的报告》县里早已批准,”胡万里接着说道,“龙港建设不容易啊。不过,只要把龙港建好了,你就是下台了,事业也还在那儿。”
陈定模望着给他大力支持的县委书记,觉得胡书记的话很有道理,干吗那么在意那些呢,为什么就不能心胸宽阔点儿?他想起彭德怀的那句诗:“大路朝天,站在中间;心中无愧,何惧巫山。”
陈定模默默地把帽子拿起来,扣在脑袋上,离开了胡万里的办公室。
两天后,龙港镇贴出公告,将拒交公共设施费的干部职工名单公示出来,决定对他们采取“三断”,即断电、断水、断路。这一公示在苍南县产生强烈反响,那些干部职工傻眼了,没想到陈定模说到做到,下手如此之狠,让自己如此丢人现眼。
可是,不这样做,这些公共设施费能收上来吗?这些收不上来,已交的干部职工又做何感想?要不要把他们的也退回去?
“骑驴看唱本——走着瞧。我就不信你陈定模没有倒霉的时候!”有人咬牙恨恨地说。
公共设施费很快就收齐了。陈定模为此得罪了那些人,他们的眼睛紧盯着他。只要发现“问题”,检举揭发信件就会递交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甚至中央部委和新闻媒体。
有人说,陈定模有思想,有激情,有锐气,有担当,接地气;可是作为乡镇干部来说,还不够稳重,不够老道,不够圆滑,甚至有点儿不知深浅,缺少自我保护意识。
在陈定模看来,改革是有风险的,要抱有随时被刮下悬崖、粉身碎骨的思想和准备。
2
“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高手”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1984年11月,陈定模突然接到县里通知,要他立即赶赴温州,向袁芳烈汇报违法卖地和毁田建房等问题。
袁芳烈何许人也?中央候补委员、浙江省委常委。1981年年初,中央领导督促浙江省委彻底解决温州的乱象。8月,省委任命袁芳烈为温州市委第一书记,要他在短时间内解决温州从所有制到领导班子、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
袁芳烈是带着对温州的成见履新的。自称是“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高手”的袁芳烈成为“资本主义泛滥”地区的掌舵人后,他很快就发现温州问题缘于经济,缘于百姓吃饭的问题,于是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袁芳烈履新的第四个月,温州召开了规模盛大的“两户大会”[1]。他在大会上宣布发展商品经济的鼓励措施。
1984年温州经济的实际年增长率上升到百分之二十以上,财政家底也翻了一番。
上午八九点钟,陈定模恓惶地走进温州市委办公楼。作为乡镇干部跟副省级领导汇报工作,他吓也吓死了。说是汇报,谁知会怎么样,肯定没什么好果子吃。秘书把他领进袁芳烈的办公室。办公桌旁坐着一位山东大汉,穿着中山装,头发有点花白,一道平缓的波浪向后和向右梳着,长方形脸上有道抬头纹,左低右高,像舒缓的“S”,一对短粗的眉毛下是一副方形眼镜。
“小陈,你们是怎么搞的?”没有寒暄过渡,袁芳烈板着脸问了一句。
陈定模诚惶诚恐地讲述了龙港建设没列入计划,没有国家拨款,镇政府成立后,县政府只拨了六千元开办费。讲他在马克思《资本论》上读到的土地是财富之母,讲了如何吸引农民进城,以及土地有偿使用,公共设施费的收取,讲了龙港速度……
“袁书记,我是自己要求去龙港的,我想试一试没有政府的投资能不能把它建起来。如果我搞错了,请您处分我,我也算为党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以后不会有人再走歪路;如果走对了,也可以给国家提供一条‘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新路子。”
陈定模见袁芳烈认真听着,眉头渐然舒展,目光变得柔和了,脸上浮现笑容,他能言善辩地说道:“我为什么卖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钱龙港建不起来,为什么地能卖出去?农民可以到龙港落户,二元结构让老百姓失去流动空间,农民成为三等公民,子女读书进不了好学校,招工没份。我想能不能让老百姓用自己的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让他们进城定居,成为市民,龙港靠他们建起一个城镇。”
“你接着讲。”袁芳烈爽朗地笑起来。
袁芳烈出生于山东的一个农民家庭,二十一岁南下浙江,从事农村工作二十多年,对农民有着浓厚的感情。他是一位锐意改革,富有开拓精神的领导干部。出任温州市委第一书记后,他顶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大刀阔斧地平反了“八大王”[2]冤假错案,扭转了温州派系严重、治安混乱、干部群众没有信心的局面;在经济上,倾力推动民营经济,在浙江省首先推行包产到户。
“袁芳烈对龙港也比较支持,经常跟我讲的一句话就是:‘先干起来再说,管他的呢。’”刘晓骅回忆说。
那段时间,不断有人向市委状告陈定模违法卖地、毁田建房、非法征地的问题,像市人大主任那样强烈要求市委严肃处理陈定模的领导干部也是大有人在的。袁芳烈不处理不行,处理又怕压制改革开放的积极因素。他思考再三,最后派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郑达炯到龙港调查。
郑达炯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文革”末期从省委办公厅调到温州市委。他不仅有理论水平,对政策的尺度也拿捏得精准到位,对温州改革开放有过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郑达炯深入龙港调研后,向袁芳烈递交了一份报告,他在报告上写道:龙港一年用了几年的建设规划用地,有几百亩征地没按程序审批。不过,这是现有的政策法规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造成的,不能以此否定龙港速度,不能以此处理陈定模这样的干部。市委、市政府要对陈定模这种锐意改革的基层干部给予支持和鼓励。
郑达炯还对龙港城镇化的经验进行总结,撰写了一篇文章,投给浙江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浙江通讯》。那篇文章刊发后,引起不俗的反响。
陈定模从上午八九点钟汇报到11点40分,袁芳烈仍兴犹未尽:“小陈,你们以深圳为样板是对的,能快就不要慢,况且又没花国家的钱。回去把该补的手续补上,以后不要再给别人以把柄和口实了。”
“书记,我记住了。我的工作有失误,不过我没有私心。”
“你龙港准备搞多大?”袁芳烈问。
“三万人。”
“小陈,你胆子不小啊。”袁芳烈惊讶地说。
温州还没有一座居民达到三万的县城。
“你那么多人口,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怎么办?你想过没有?”
陈定模也许没想过,也许没反应过来。
“羊毛出在羊身上,谁愿意到龙港来,谁就要自己出资解决城市配套。”袁芳烈认同地说。
几天后,市委常委会讨论对龙港镇和陈定模的处理时,袁芳烈改变以往让其他常委先说,接着集体讨论,他最后总结性发言的程序,还没等其他常委表态,他就开诚布公地讲述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第一,龙港快速发展是好事,不是坏事,陈定模他们创造的“龙港速度”要给予肯定;
第二,龙港用地指标超出年度计划也不能全然视为坏事,这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要帮助龙港来解决这一问题,不能让问题影响龙港的发展;
第三,土地未批先用是个问题,龙港要总结教训,尽快补办手续,下不为例;
第四,要把龙港作为一个小城镇建设的试点,一个农民城建设的试点,要允许基层领导干部在政策上有所变通;
第五,各部门单位对龙港速度要给予支持,要主动帮助龙港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碰到问题不要责难,更不要随便扣大帽子。[3]a
其他常委见袁芳烈已经定了调,提出了处理意见,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袁芳烈特意交代市委办公室把他的意见打印下发到各个局办和各区县。在一份有关鳌江和龙港的文件上,他批示:“问题不再查处,而要搞好规划,请市有关部门下去帮助鳌江、龙港两镇搞发展。”
若干年后,有人问及此事,袁芳烈说:“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明确告诉那些人,龙港是温州市的改革试点,是我市委第一书记亲自抓的。”
在袁芳烈的保护下,陈定模过了一关。
“1985年,袁芳烈见到我说:‘晓骅没事的。不会查你了,没事了。’”刘晓骅回忆说。
[1]两户,指农村的专业户和重点户。
[2]1982年初,在个体私营经济发源地温州,五金大王胡金林、矿灯大王程步青、螺丝大王刘大源、合同大王李方平、旧货大王王迈仟、目录大王叶建华、线圈大王郑祥青以及电器大王郑元忠等几人被列为重要打击对象,被称为“八大王”事件。
[3]胡方松、林坚强:《温州模式再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