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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最好别爱我 > 第八章

  我喜欢在温暖的胸膛中苏醒——

  铃--钤--铃--如果电话声音不是这么尖锐要人命的话就更好了。我将脸埋得更深,索性当成蚊子叫,不想去理它,它总会停的。

  果真不叫了。

  “喂,找哪位?”我的抱枕在震动,头顶上方传来钟昂慵懒的声音。

  对喔,他昨晚在这边过夜。本来有替他准备客房的,但因为看完“鬼话连篇”之后,我死抓着他聊天,不让他走开;最后在精神不支的情况下,我先行入睡,八爪章鱼似的缠住他,他也就在我身边睡下了,可怜兮兮的当我的抱枕兼暖炉。四、五月天,白天热,入夜可是会感到凉哩。

  “菲凡,你的电话,朱先生打来的。”他拨开覆住我面孔的发,将电话筒放在我耳边。

  我乐得不必睁开眼,懒懒地回道:“棣亚呀?有事吗?我在睡觉呢,你就不能晚上再打电话来吗?”

  “菲凡,你身边有人?”向来冷静的声音掩不住震惊的语气。

  我低沉的笑出了声:“嗯,一个大抱枕,很舒服,还可以帮我接听电话,很好用喔。”

  “是那位住在花莲的钟先生吧?”

  “对。”我懒得问他何以如此神算。

  他倒是说了:“见过两次面,很有预感他对你的兴趣,只是没想到你愿意接受他。”

  “喂!你打电话来只是为了讲这个吗?那我可不可以挂你电话,回头睡觉。”我喃喃抱怨。这男人是不是快当父亲了,所以变得如此长舌?

  “今天晚上有没有空?我们必须谈一些事情,明天我就要回新竹了。还有,意蓉--我的未婚妻很想见你一面,可以吗?”

  “我又不是动物园的动物。”我咕哝,翻转了个身才又道:“还有,如果她想示威或道歉,叫她省省吧。再假如她只是想明确了解你我果真无爱情,才肯放心,那我更是没空。老兄,咱们相识二十九年知己一场,我什么都可以依你,但可不要规定我得与你的女人当好朋友,我没这种兴致。再者,我很忙,你办完离婚手续的话,帮我把户口迁回台南,谢谢。最后、最后,请给我四佰万当赡养费,谢谢!这样一来,我未来五年的生活费就不必愁了,拜拜,您保重。”

  “菲凡,你不想见她,我不勉强你,可是我必须见你一面。”他当然知道我挂电话的意图,连忙抢言。

  “等你当爸爸时,我会去喝满月酒,就这样了。”我这次果决的挂上电话,却也消褪了睡意。真可恶!

  我翻了两翻,终于坐了起来,想赖床也没心情了。

  “你介意吗?”他一直在打量我。未梳理的仪容看起来很狂野。

  我抓了抓半长不短的发,全往后拢去--“曾经,我决定与他共度一生,以没有爱情的方式。但老天不肯成全。”

  “没有爱,会活得比较安全吗?”他试图明白我不断抗拒的心态。

  我耸肩:“不是的,我只是厌烦于人人都必须有爱情加身的说词。我不怕“爱情”,只是讨厌它。当然它如果硬要到来,我也没办法。看不惯人人视之若命而已。”

  “反骨。”他凑过来给我一个早安吻。

  “嗯,我们都还没刷牙那。”我很快推开他,准备刷牙洗脸去。

  他仍靠坐在床上看着我,我站在浴室门边才想到一件事,回身看他:“喂,男人早上性欲较强是真的假的?”

  他愕然了下,虽红了脸,但仍是道:“不一定。”

  我不怀好意的笑了下:“可怜的男人,你必须明白,我并不顶欣赏上床的行为,我比较喜欢抱搂的感觉。”

  “现在谈这个有点早,不是吗?”他摊摊手。

  我挑眉:“你似乎很保守;你们保守的男人怎么看待上床这挡子事?”

  好家伙,他反将了我一军:“保守的男人认为,交往没有半年以上,不许上床,正好与你试验爱情的时间相同。”

  喔!这男人愈来愈不木讷了,不知道跟谁学坏的。我给了他一个鬼脸,梳洗去了。

  与我相处是很轻松的事,很多人都这么说过。因为我的性子不像女人,趋于大而化之的中性。然而,既是中性,就没有所谓的女人味,那么会爱上我的男人,本质上是不是有一点点同性恋的倾向?

  好诡异!我的脑袋总爱乱转一些莫名的事。不知钟昂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哈哈※※※在台北待了二十天,为了等朱娅的母亲病体可以稍稍康复,送回花莲的医院一步一步慢慢治疗。医生评估必须在未来五年内做多次手术,才可使毁掉的脸变得“能见人”;但要不见疤,或得回原来的美貌,却是奢求了。幸好我得到了唐或的好消息,至少朱娅的母亲不必烦恼医药费无着落。

  只是——往后的日子,恐怕不好过了。我不知道朱茜迪能不能承受得住,也不晓得朱娅的未来会如何。也许母爱可以使一切如旧,也或许朱蒂迪会心性大变,连女儿也视为仇人。那么,未来不免令人感到悚栗不已。

  所以钟昂护送朱女士回花莲前,我一再一再交代他务必为她们母女俩做好健全的心理辅导。至于我,则要下台中处理一些事情。

  “不许打电话给我,不许问我行踪,不要因为我们在试着交往就认为你有任何权利过问我的一切。”在他还没开口叫我保重时,我早已劈哩啪啦的先下手为强。

  他早已被我的一串交代弄得傻眼,更别提要他对我的交代有所回应了。

  许久许久,他才道:“我不会打扰你,但你随时可以打扰我。这是我的电话。”他将一张纸塞入我手中。

  呃——呃——似乎我的宣告在相较之下有点不近人情。可是,这毕竟是我生平第一次交男朋友嘛,我只能依别人的经验与必然的行为先下个通牒,不然以后不就任人予取予求了?

  但显然钟昂不是寻常男人。他也没恋爱过,所以不太知晓“正常”的步骤,也就不懂得对我要求互报行踪。

  那——我是不是太防备过度了?

  我哈哈傻笑蒙混过去。

  “好好好,您好走,路上小心。”

  他伸出双手,勾揽我的腰身以入怀,额抵着我的额,气息在我面孔上吹拂:“我会想尽方法让你不感到压力,不要防我。爱上我并不需要失去你原有的自由,我只要你心中对我有所挂念而已。这样就好,就好。”

  然后,然后呢?

  “当你开始不满足于现况了,该怎么办?”我问。

  “反正你逃跑的功夫很强,没有人抓得住你。我期望当风筝另一端的牵引者,但,倘若风筝执意自由,遗留下的,也只会是一条绷断的线。不要害怕让我接近你,因为最没有把握的人是我,该害怕的人也是我。”双手渐渐收紧,在不令我窒息的力道之内,也是不容我挣脱的力道之内。

  我,我这个大刺刺的女人,在他眼中像什么呢?

  是揉了怕碎,含了怕化的弱质物品吗?还是,男人在面临爱情时,都会有患得患失的不确定感,因此总是小心翼翼?我不懂。但他的行止令我有些心疼,心疼他的不值得。为了我,真的很不值。

  如果今天他倾情的对象是文小姐,情路一定非常好走,比捷运还顺畅快速,但人类似乎最为擅长做自讨苦吃的事。我还能说什么?

  一如钟昂曾说过的,追根究柢,是我自己先惹他的。中国人不比西洋人,对吻认知大大不同。也许我就是在做恶作剧的事时,邱比特正好在场,射了一箭。不然就是我的吻技高超得吸魂摄魄,他被我吸来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哎!反正,都是一个吻惹的祸啦!

  “无论如何,让我们一直保持这种心态吧。不要被爱情这玩意儿折磨得颤颠倒倒。如果相爱起于快乐的因素,就不该让它转为苦涩。钟昂,我希望一直快乐且自由,但愿你也是。”

  “我是呀,把心交给你,看着你意气昂扬,快乐自负,为所欲为,确实是很快乐的事。你一直在做许多人不敢去做的事,说着许多人不敢说出口的话,活得自我快意。而我爱你,因为分享你的快乐,所以我的心情也舒展。没错,爱上你,所以我快乐。吸取你自由的气息,即使我的身体不能随心所欲陪你浪迹天涯,但我的心却有,它跟着你。”

  好——肉麻!好挑逗——好恶!

  可是我的眼眶却有点湿。原来我以为他与朱棣亚是同质性的男人,但细分之后,他们却是大大不同的。

  朱棣亚是事业心强的人。这种人在善于包容照顾人之外,其实是强悍且霸气的,不然他不会挂念着他的未婚妻与他的相遇方式错误,久久无法释怀。

  但钟昂则较为包容。他没有很强烈的事业心,在生活过得去的情况下,心思全转在流浪动物或弱势团体上。无所求,所以宽容别人的行止,甚而欣赏起来。

  不能说哪一个人的心态较为正确,只能说他们在自我价值观的世界中,寻到了最佳安身立命的方式去过生活。

  但乍看之下,他们真的很像,形于外的斯文、冷静很像。

  当然啦!一白一黑,一帅一平凡,一有钱一无钱,如此而已。

  莫怪注重身家的母亲在探听到钟昂银行的存款不足六位数字时会差点休克。期望我速速换个体面的男朋友给朱家人看,不要找一个平凡人充数。

  我也只是皮皮的回嘴道:“别担心,我的公寓可以出租,收了租金足以养活他。”存心气疯我阿娘,我想也达到目的了,气得她行李打包十来箱,跑去大陆找舅舅诉苦去了。

  “我不会追问你行踪,只但愿--你偶尔会想起我。”

  “好吧,我会在想起朱娅时,同时努力想起你。”我很诚意的保证。

  他灿笑出声,直亲着我的脸。

  待出院事宜全已办妥,救护车也将病人搬运置妥,他们终于走了,往花莲出发而去。

  会想他吗?会吧,应该会想——一点点--?

  ※※※在南下中部之前,我仍是见着了朱棣亚。不知道他哪来的神机妙算知道我人仍在台北,于是我只好赐给他请我吃晚饭的荣幸了。

  向阿怪要了一束白玫瑰,很大的一束,我捧进了日本料理店的包厢。没有意外只见到朱棣亚一人。

  “唔,分手花束。”

  朱棣亚的表情啼笑皆非,轻咳了两声,仍是意思意思的收下了。我兴之所至的种种行为,他想要不习惯都不行。

  “近来过得好吗?干妈说你会在我之前结婚。”

  “你信她?拜托。”我嗤之以鼻,老人家的夸张方式他还真不了解吗?会当真的只有呆瓜。

  “那我就放心了。我一直笃定“婚变”对你的伤害不大,只是大家绘声绘影下,我这个“陈世美”己红得发紫了,现在只差真正的哀怨下堂妇出场。”他点完了菜,为我倒一杯清酒。

  “别理会了。大哥,顾好自己最重要,我相信长辈们的杂音对你影响不大,倒是--如果你老婆成天兜在心中就麻烦了。但--”我嘿嘿邪笑:“我是恶女,没有义务当她的救赎仙女,她自求多福吧。”

  他摇头直笑:“呵!这可不是你六岁那年的心愿吗?如今在二十九岁终于如愿实现。”

  我打量着他笑容增多的俊脸。红光满面,似乎也胖了些;听说爱情的功效惊人,比化妆品、欧罗肥更厉害,果然可以由这个男人身上印证。不常笑的男人,开始不吝惜微笑了;工作狂的男人,已开始走出办公室,注意起花花世界的种种。

  “你变得这么愉快,应是事事顺心的证明吧?”

  “是。我与她已能渐渐走出协调的步伐。很平凡的一个爱情故事,酸甜苦辣。”他轻描淡写。

  “不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爱情惊天动地撼鬼神吗?怎么老兄您如此实际?”

  “每个爱情都是一样的,到最后都会走向互相占有,我看不出我们这一对有何不同。”

  唷呼!这家伙果然是与众不同的,爱了一场还可以保有冷静的大脑分析。那么我以前看到的例子又是怎么一回事?我看过昏头到彻底的唐或夫妇、女性友人、男性友人--姑且不论婚后是否过得蜜里调油,但恋爱时的鬼样子--欲生欲死,神智不清,没一例外。

  时代又变了吗?在我活了二十九年之后,男女的交往又成了另外一回事了吗?人类的进化如果太快,是否有碍健康?

  “我不太明白恋爱的走向必然会如何,但我认为所谓的“占有”,是有很大弹性的。有的人身心俱掳;有的人只求交心。我并不想与任何人谈我自身爱情的进展,不过我必须说“占有”这两个字,只能成为掳心名词,而非拘束身体的动词,否则我会窒息。”

  朱棣亚叹了口气:“这,也是我不能让自己爱上你的原因。”

  我讶然眨了眨眼。到了此刻,再去谈一些未曾厘清的情愫不好吧?

  “呃——嘿嘿!吃寿司。”侍者已送来所有的食物,我低头先行填饱自己空虚的胃。

  “别慌。”他失笑的看出我的无措。“菲凡,我们仍可是无话不谈的好哥儿,至少在我还没步入礼堂之前,你别太急着疏离我。”

  他看出来转变了,我不意外。但——他可否也曾像我一般为这界线而哀悼?也许沉浸在爱河中的男人根本无从领略这种苦涩。

  “曾经,我想与你做一世夫妻,不仅友情可以长久不变,互相扶持一生相伴不分。喜欢你赖在我怀中的温馨,也爱看你云游四海的潇洒自在。在友情或兄妹情的范围内,我可以将所有的你看成优点欣赏。不过倘若走入了男女之爱,我自知是个占有心强,且传统沙猪的大男人。我追求传统的家庭,喜欢女人眼中的世界只有我,相夫教子,或成为居家主妇,或成为我事业上的助手;但那个人不能是你,你的的灵魂不会只为一个男人伫守,你的世界太大,所注意的事情太多,你的脚永远停不下来。我太了解你,所以不忍心将你拘留在我一小方世界中。所以,我没让我们之间转变成爱情。”他轻声陈述着。彷佛因为看出我与他之间恐怕无法过回以往的生活,所以在今日,一次说个足。

  “每个人渴求的不同。不过——也许我可能为了爱而改变呀。”我不确定的说着。

  “刚开始你可能会,但你会渐渐失去生命的光采,而不明白自己为何会不快乐。你的世界如果只绕着一个男人打转,并且因这个男人的种种而活着,其实是在扼杀你的活力。爱情绝大多数的方式都是相同的,结局也不会差太多,但一定有人是例外的。爱上你很容易,但差别在这个爱上你的男人,在自己心中为自己的伴侣下了什么定位。我要一个与我共同全力经营家庭与事业的女人;也许,现在令你心动的那个男人,要的是与他相同热爱公益、献身于社会大众的女子,而非天天厮守在旁,关起两人的世界,以自身为重。”

  他伸手握住我的手,下了结论:“爱情的发生,其实并不困难,但思考共容的长远性才是延续爱情的方法。所以我不能与你有孩子,就是不想让你有牵绊,在你还没找对爱情时,完全自由对你很重要。只是我曾以为我们会有那么一天。不过我倒是给了你一份好礼物:自任起负心汉,陈世美。”

  “棣亚--”我爬绕过桌子,搂住他腰:“你真是冷静得可怕,理智得吓死人。与你共度一生的女人一定会被你吃得死死的。”

  他搂住我,在我额上亲了亲--“终究,我们求的,不就是互相需要、契合的伴侣?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你是我的初恋情人。”

  “棣亚,你笨死了。”我闷声骂奢。骂他的理智,也骂他的白痴,居然会拿我当初恋情人看。心里有点苦,有点酸,又--有点轻松;百味杂陈,我只能以一搂表示出千言万语。

  “傻瓜!那是因为你也很笨,咱们只好笨成一气了。”他笑了出来。

  而我只是抱紧他,最后一次的拥抱,就这么最后一次了。

  ※※※可恶!就是朱棣亚的一番话让我南下台中之后,开始思念起钟昂。本来我根本没打算想他。

  做完了钟女士交付下来的工作,我上南投叨扰她老人家,顺道拐拐几泡春茶喝。不知道这算不算自投罗网!老太太一脸眉开眼笑的上上下下看着我。

  我的鸡皮正准备起来跳舞哩。钟玉藜那小妮子更迫不及待的落阱下石:“行情不错哦,坏女人。才离婚就有男人对你死心塌地,来了南投两三次,嘴上念念不忘杜菲凡这三个字,桃花运很好嘛!”

  “你思春啊!满眼全是桃花。”我轻而易举的撂倒她。二十岁的小鬼也妄想与二十九岁的妖女斗!省省吧。

  “你——我在为你高兴耶!”小女生气得跳脚。

  我掏掏耳朵:“哦?那我怎么听不出来?”

  “你——你——你——”

  可怜!永远的手下败将。

  “好了,小藜,别与菲凡斗嘴。”老太太制止着,然后才笑着对我道:“菲凡,我很讶异你与昂会凑在一块。因为他太木讷,对女孩子也不主动,从没看过他对什么人动心过,连文小姐暗恋他多年他也不晓得。可是没料到他一旦动心,行动力会这么迅速,简直跟他父亲一个样。”

  “哦。”我不感兴趣的漫应。“没有其他的事好聊吗?”我又不是上来谈他的。我干嘛涉入这个话题,然后让他更进驻我心中?

  “对不起,但我真的太高兴了。”

  我没辙的直对钟老太太泼冷水:“拜托!他的人生观一向很正确且进取,也就不会在我的加人之后突然大放光明,辉煌多少。因此我实在不懂您高兴个什么劲。即使我与他素未谋面,他依然过得很好。请别高估了爱情,我也不是什么黑暗的救赎者。”连续剧看太多的后遗症。

  以前我们行销学老师就说过:电视千万别看太多,当你面对着离谱的剧情大肆嘲笑的同时,其实那些扭曲的资讯正一点一滴的洗着人们的脑。久而久之,思考模式也会出现雷同,以及表现在行为上。这就是行销的威力。

  以前我是不信啦,但看看这些人,可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你真的很没有情调你知道吗?真不知道喜欢你的男人看上你哪一点。”钟玉藜受不了我的叫着。

  “舒服,没有压力。”我耸肩,不夸大一丁点的说出别人曾说过的话。

  钟老太太摇摇头。

  “别怪我们老人家太乡愿,但身为长辈总乐见小辈有个归属。你说得对,假如钟昂没有爱上你,他的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很好。但是,寻常的日子中,若能心中有所牵念,应该会更加充实才是。不然为什么在离婚率这么高的现代,大家依然乐于步入礼堂呢?”

  “明天小苹果她爸要公证结婚,请我当证婚人。”我顺道提起:“我上来山上就是要邀你们一同去的。”

  “我们有接到电话了。哎,一大堆喜事哪。”钟老太太愉悦的笑了。

  “喂!你不尴尬呀!人家曾经那么喜欢你。”钟玉藜好奇的问我。

  “谁不是呢?不过想由喜欢转成爱,是要有很大的勇气的。爱我并不容易,通常我会一再劝他们最好别爱我。”

  “很抱歉,那我真的好奇,你是否对昂这么说过?或着他有特别待遇?”钟老太太仍是忍不住问了。

  我坦白道:“当然有。大帅哥如谷亮鸿都挨我闭门羹吃了,你们以为钟昂那种平凡姿色何德何能可以成为例外?我得说:他是个气度恢宏的奇男子,挺特别的。要嘛就像木头,一旦动心了,就不管别人接不接受,迳自放入爱情。幸好他爱人的方式没有压力,否则我甩人的方法多的是。”

  “可是他很穷耶,你又好吃懒做,甚至不事生产,他又没钱,怎么活下去呀。”小妮子想到现实问题,不免疑惑我的眼睛是否有脱窗之嫌。

  “我养他不行呀?我名下有三间公寓耶,随便租一间出去就有固定收入了,怕什么!”迂腐!都什么时代了,女人又不是养不活自己,挑丈夫还是只向钱看。会赚钱只是一种条件,看各人需要而已。

  “还不承认自己陷入爱河?抢钱妖女原本不可能会说出这种话的。”

  我懒得理会小丫头。这种事哪能兜在一块来说?不过倒是证明了一件事--如果钟玉藜小妹妹的观感是全人类一致的看法的话,那么,我杜菲凡的确是个思想无比特别的女人,难怪男人、女人都会轻易喜欢上我。

  嘿嘿嘿——

  我是一则传奇——是谁说过的?

  呀!是钟昂。讨厌!说好不想他的,竟又想起。

  恋爱中的女人?好肉麻的用词。

  想他就想他吧,有什么大不了。反正我特别嘛,看在他爱我的分上,多想他一点回报一下吧。

  ※※※好意外的,我在参加完台中友人的婚礼后,到台南游荡,准备参与当地某慈善机构的募款活动,居然遇到了钟昂!他、他、他——怎么会跑来台南?并且在这里窄路相逢?

  那时我正在向几位老板级人物洗脑,以不容回避的滔滔大道理企图由这些如坐针毡的人口中敲下一笔助学经费。正当我掏出收据的一刹那间,我猛然看到不远处笑望着我的钟昂。

  也不过就这么一个闪神,那些大老板全悄悄呈放射状没入人群中,我回神时简直不敢相信。没关系,他们还是得掏钱出来的,更可悲的是还得再让我炮轰一次;那绝对不是好受的事。

  “我打扰你了吗?”他见我身边的人群已作鸟兽散,便走了过来。

  我撇撇嘴:“你吓到我了。”

  “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不想打扰你的,却又是怎么也走不开。看你神采飞扬的形貌是一种享受。”

  咦?那是说他早就看到我了?

  “看到我多久了?”

  “半小时吧。”他看了下手表。

  我攀着他肩膀:“喂!偶遇是一种惊喜,你不高兴见到我吗?还是你想我,并没有我想你的多?”

  他也搂住我,与我并列着。

  “如果你定位我的人必须在花莲才得以与你重逢,那么在花莲以外的地方不期而遇,怕会给你压力,觉得似乎被盯梢住了。我不想引起你臆测,也不想在你眼中看到对我的抗拒。”

  我瞠大眼看他:“你乍看之下老实坦白,其实一肚子曲曲折折。想那么多做什么?我很高兴看到你呀,而且我想你也没有时间与金钱容你成天追着女人转。一定是有事才来台南的嘛。”这男人一点猜忌的机会也不留给我。啧!恐怕我以后是没什么无理取闹的机会了。他硬是比我多了几分细心,我还能说些什么?

  “你来做什么?”

  “送来一只训练好的导盲犬给台南的客人。还有,这家育幼院的院长向我要了两只可以看门的狼犬,我也一同送过来。明天开始要到台南各乡镇的流浪动物之家义诊。”他细数下来,约莫会停留八至十天。

  “那正好,台南是我的地盘,我可以带你四处走。如果你没有地方住,可以往我家,我家现在只剩一名管家--喔,对了,文小姐有一同来吗?”我一直看不到人。

  他摇头:“我将她介绍到台北友人处工作。既然不能接受她的感情,还是别给她期望最好。我那位朋友是个年轻英俊并且很有抱负的兽医。”

  喔,美男计!这男人不呆嘛看得出来文小姐对工作的热情通常附带着浪漫的条件。一次的感情挫败或许无法在短时间之内重振旗鼓,但希望永远存在,美男在旁久了也就芳心暗移了。希望她这一次可以追求到瑰丽的恋情,表现出现代女性的精神。

  “你真是不容小看”我嘘他。

  “何苦让三个人都不自在?”他低头亲我。

  “钟昂,我想没有女人逃得过你的手掌心。”我叹息着。

  他温柔微笑:“我不要其他女人。但我只要你在我的手掌心。”

  我想,我终究会爱上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