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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原就下热,到了十月,天气有点冷又不是很冷——对英国人而言,但对台湾人来讲,已经是进入初冬的序曲了。

  没料到会突然跑来伦敦的于培勋一下飞机立刻找到跳蚤市场去买了一件厚外套,还跟人家杀价杀得不亦乐乎——这是他购物最大的乐趣,虽然不是什么高档货,但衣物这种东西实用保暖即可,门面他是不太讲究的。

  对于大学与研究所时代是在牛津大学度过的于培勋而言,伦敦并不陌生,他轻车熟路地来到西提区的威迪生分公司大楼,这时已是下午四点多,幸好某人没有溜出去-下午茶闲聊八卦……或者是已经喝完、聊完回来了?

  “嗨!泰德,好久下见。”伦敦分公司业务经理泰德大不了大哥几岁,于培勋和他可熟了,每次来伦敦总下忘去敲他一顿竹杠,甚至借住他家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有时候还穿他的,著实占了他不少便宜。

  这是他和老爸最大的不同点,他老爸从不占人便宜,只会让人占便宜,他却是不占人家便宜就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自己的事他从来不做,就算占不到便宜,起码也要舔点油水来润润喉也好。

  “培迪,你终于来了,太好了!”

  “咦?原来是你找我啊!”一向冷静有礼的泰德难得出现如此激动的口吻,于培勋觉得有点惊讶。“怎么,你出了什么麻烦吗?”

  “这……咳咳,老实说……”泰德吞吞吐吐的似乎有点难以启口。“我是私人想请你帮个忙,可以吗?”

  “既然是你开口,那还有甚么话说,不过……”于培勋笑吟吟。“你家的客房没有人住吧?”

  “没有、没有!欢迎你来住,可是在这之前,”泰德忙道。“我们现在先到维多利亚街去一趟,可以吧?’

  “可以啊!但是我们到维多利亚街去干嘛?’

  “去见我的大学学长麦尼,有麻烦的不是我,是他!”

  麦尼是个高大魁梧的大胡子,就像轮椅神采里的男主角那样,脸上毛茸茸的只瞧得见上半张脸,下半张脸全被一团红褐色的鬈毛给藏起来了,要是再换上中古世纪服装,包准人家一见到他就叫海盗红胡子。

  于培勋一见到麦尼并没有失礼的脱口叫他红胡于,倒是差一点点就像个脆弱的女人一样尖叫一声昏倒。

  他宁愿昏倒!

  悲哀的是他不但没有昏倒,而且很快就回过神来,却又慢一步没来得及落荒而逃,泰德已为双方介绍完毕,对方也伸出手来等待与他相握了,基于礼貌,他不得下伸出手去,准备握手的同时就可以顺便道歉、道别,然后立刻溜回台湾去躲起来,躲下掉就到深山里去出家:水世不复出!

  没想到两手一握,他即刻愣住,忘了要放开手。

  咦?怎么会……

  一时的错愕后,他下意识又马上伸出左手去碰触对方。

  耶?真的!

  怎么会这样?

  “培迪,麦尼已经被一件大案子搞得快跳楼了,你能帮帮他吗?”

  麦尼是苏格兰警场重罪组高级督察,此刻于培勋和泰德就在他的办公室里,虽然麦尼很有礼貌的与他握手寒喧,但那仅仅是基于英国人的良好教养使然,事实上,英国人虽然表面上彬彬有礼、一派绅士,其实心眼小又自大,这点于培勋早就了解到下行了。

  譬如适才那一瞬间,于培勋可以很清楚的自麦尼那双琥珀色瞳眸中瞧见一丝轻蔑与下耐烦飞快地掠过,于是,他的脸色也即刻冷了下来。

  “我又不是福尔摩斯,这种事找我有什么用?”语气更是森寒。

  所谓的表里下一指的大概就是他这种人,明明有一副温和亲切的外表,如同他老爸一样斯文尔雅,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却与他老爸回然不同的情绪化,别扭得要死,难搞得要命。

  有时开朗活泼,有时又多愁善感,有时正直严谨,有时又奸诈狡猾,有时温柔体贴,有时又冷漠森然,有时善良仁慈,有时又严苛得不近人情,阴晴不定得比端午节前的气候更难以捉摸。

  而这全得“归功”于他太过敏感又串直的个性,不但情绪非常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保护自己的本能又过分强烈,随时随地都背著一副蚌壳和一双钳子到处晃,一有什么不对马上就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些微小小的刺激就足以令他瞬间变成一只大螃蟹用钳子乱咬人,或者化为一只蛤蚌紧紧地躲在蚌壳里,打死都不肯再出来-;端看惹火他的对象是什么人而定。

  就像个别扭的小鬼、任性的女人。

  所以,初识的人总是一眼就擅自判定他是个没脾气的好好先生,好捏奸揉的软体动物,一段时间过后才颇为意外于他其实是个相当善变的男人——情绪善变,而且还是个暴走族——脾气容易暴走。

  “别这样,培迪,起码试试看嘛!”自然,泰德早就摸清楚于培勋的别扭脾气了,见他变脸,赶紧婉言低劝。“只要是威迪生的人,谁不知道你的厉害,每每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问题,只要有你出马,一切就搞定了,而且快得令人不可思议,天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那种事是那种事,这种事是这种事,两者性质也未免相差太多了吧?“于培勋下耐烦地想撇开这桩麻烦。“拜托,都已经死五个人了耶!又是模仿开瞠手杰克的残忍手法,不仅死人死得一模一样,弃尸地点一模一样,日期也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一百多年前的杰克大爷是寄信给新闻社,一百多年后的杰克大爷是寄信给警方,明摆著就是在挑战警方的权威嘛!这样……”

  “你怎么知道?”麦尼猛然惊跳起来,两眼铜铃似的瞪住他。

  天啊!现在是狮子在怒吼吗?

  于培勋揠揠耳朵再耸耸肩。“这么大的案子,报纸上都有登嘛!”

  “没有!”麦尼的眼神更形锐利凶狠,如果眼神可以伤人,于培勋早就被五焉分尸了,死状保证比开膛手杰克的牺牲者更凄惨。“杰克寄信给警方的消息完全被封锁住了,除了有关人员以外,没有其他任何人知道这件事,你究竟是从何得知的?难下成你就是……”

  一喂喂喂,你有没有搞错啊!”下必听完整,于培勋就知道麦尼即将要说出口的是什么鬼话,神情骤变,一个虎跳便蹦过去怒气冲冲地掏出护照往办公桌上啪的-扔。“你自己瞧瞧,我是今天才刚到伦敦的喔!’

  因为他的突然翻脸,麦尼不禁微感讶异,但随即拿起护照来仔细察看,继而皱眉。

  “昨天你在雅典,在这之前……八月二十四日到澳洲雪梨,在那儿……”

  “停留了三个星期,因为那儿的分公司总经理好意请人敦我冲浪,如果你需要的话,我还可以找出一百个活证人为我做证,现在……”于培勋冷冷地接著说下去,同时把护照抢回来。“你该满意了吧?”

  麦尼却更是大惑不解。“那你怎么会知道你不应该会知道的事?”

  这大概是警察的天性,怀疑、怀疑、怀疑,再怀疑,就算明知道对方是无辜者,也要把人家怀疑到自己都开始认为自己是不是有罪了。

  “我哪知道,”于培勋若无其事地一撇三千里,这种“戏”他演来最精湛,闲来无事就在镜子前面排“戏”,保证任何人都抓不到漏洞。“也许是你们之中有人不小心泄漏了消息,被登上了某某报或哪本八卦杂志上被我瞄见了,那怎能怪我?总之……”收起护照,背好旅行袋,他转身便待跷头。

  “这种事我实在帮下上忙,真是抱歉得很!”

  “培迪!”泰德及时抓住他。“你答应我要帮忙的。”

  “我下知道是这种事嘛!”于培勋叹著气反驳。

  “可是你一定有办法,对下对?”泰德低声下气。“他们已经想尽办法,测写、推理、暗号……甚至连灵媒、占星师都找来试过了,又约谈了至少上千人以上,但是什么线索也没有,可笑现今监识科学如此进步,竟然与当时同样束手无策……”

  “那也不关我们的事呀!”于培勋咕哝。

  “什么不关我们的事!”泰德大叫。“倘若不阻止凶手的话,至少还有一个女人会死耶!”

  于培勋唇角一撇,下语。如果真是那样也是注定的,若是他硬要插手的话,不但救下了人,还会让那个女人死得更痛苦,那又何必?

  “而且……”泰德瞥了一下麦尼。“如果过了十一月九日还找下到任何蛛丝马迹,前后相隔一百多年,苏格兰警方依然下得下让杰克逍遥法外,媒体必定会大加挞伐,苏格兰警场无疑会成为众矢之的,而麦尼将首当其冲承受一切责……”

  “那也是他家的事,你干嘛要这么帮他?”于培勋嘟囔。

  “因为他也帮过我,’泰德看向麦尼。“记得我告诉过你,大学时代曾经有个人帮我脱离被诬告开车撞人后逃逸的危机,那就是他,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可能还在坐牢,因为被撞伤的那家伙送医不久就死了。”

  “原来如此,”于培勋恍然,继而蹙眉瞄著麦尼犹豫。“那就……”

  麦尼同样眯眼盯住于培勋,但始终看不出于培勋有何可疑之处,除了于培勋知道一些他不应该会知道的事之外。不过就如泰德所说的,他已无计可施快跳楼了,如果再没有任何进展的话,不要说这个高级督察位置坐不住,他也没有脸继续留下来当警察了。

  “那个……培迪,对吧?很抱歉刚刚那样怀疑你,不过我确实是急疯了,上头天天给我排头吃,眼看著时间一分一秒的消逝,我却连一点线索都没有,如果可以的话……”麦尼恳切地央求。“请你稍微帮点忙好吗?”

  于培勋的双眉攒得更深。“你又怎能肯定我一定帮得上忙?”

  “泰德告诉过我,你很厉害,任何麻烦到你手中都能迎刀而解,我想……”麦尼思索了下。“你必定是有过人的推理能力,或者能注意到一般人所忽略的蛛丝马迹,倘若真是这样的话,我认为你多少是能帮上点忙的。”

  “可是……’

  “培迪,你答应过我了!”泰德赶紧再推上一把。

  于培勋欲言又止片刻,终于叹了口气,点头。

  “下过我有条件。”

  “你说。”

  “第一,我只帮今天这一回,往后不管你们有没有抓到凶手都不能再来找我了:第二,你们任何人都下能问我是如何知道的,这是我的……呃,姑且说是职业秘密吧!”

  “没问题!”麦尼应允得毫不犹豫,只要能得到线索,什么条件他都敢答应,就算叫他穿新娘礼服进教堂都可以。

  “好吧!那……”于培勋放下旅行袋在办公桌前坐下。“你们真的什么线索都没有?”

  “没有,什么都没有,”麦尼苦笑。“指纹、脚印、毛发、皮屑,或者任何可疑物品,统统都没有,就算有,查到最后也都是无关紧要的垃圾,甚至连瞧见可疑状况的人都没有。’

  “那还真是麻烦。’于培勋喃喃道。“这样的话……嗯!可以给我看看他寄来信吗?’

  一声不吭,麦尼立刻从上锁的抽屉里拿出一封塑胶袋交给他。

  “我可以拿出来仔细看吗?”

  麦尼迟疑了下,点头。“可以。”

  于培勋很自然地用左手拿出明信片,若有所思地沉凝片刻。

  “……他戴著面具,那种会贴在皮肤上的软皮面具……”

  “咦?你怎么知道?”

  于培勋瞥麦尼一眼,没有回答,盯回手上的明信片,他又说:“不过他的瞳孔是绿色的,头发则是……思,黑色的,然后……”眨了眨眼,他突然把明信片放回塑胶袋里。“你去过GeorgeInn酒吧吗?”

  麦尼愣了一下。“GeorgeInn?有啊!如何?’

  “请你去那儿附近找找看有没有许久没人住的空屋,起码是两层楼以上,屋里有一幅非常奇怪的壁饰,好像是非洲上人的图腾之类的,还缺了一个角。”于培勋摇了摇手中的塑胶袋,“这张明信片就是在那里写的。”说完,随即将塑胶袋还给麦尼。“0K!就这样,你自己去那边找找看有没有线索,其他我没办法了。”

  泰德对满眼怀疑的麦尼点点头,“不要问我他怎么会知道,总之,他说的从来没错过,所以,去试试看吧!反正你也下会有任何损失,对吧?”话落,他忙追上自行开门离去的于培勋。

  “等等,培迪,你要上哪儿?”

  “我饿了!”

  “没问题,我请客,你想上哪儿吃?”

  “OakRoom。’

  “……好吧!你要敲我竹杠是没问题,可是……你不会是想穿这样去吧?”

  “不行吗?”

  “你少给我装蒜,你明知道穿这样连餐厅大门都进下去。”

  “QuoVadiS?’

  “你是故意的吗?”

  “ROOmattheHalCyon?’

  “……我煮给你吃吧!’

  “我可以点菜吗?’

  “……”

  “老爸,是我啦!”

  “小弟?你在哪里?”

  “伦敦。”

  “哦,原来跑到伦敦去啦!思,有事吗?”

  “这个……”于培勋撩开窗帘,一眼望去是雅致的街道和整排乔治时期的屋宅,还可以瞅见摄政公园一角,这是他喜欢住在泰德这儿的原因之一——景观养眼。“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啦!只是想问一下老爸,你还记不记得二十年前我……呃,我曾经看过那个……那个……”

  “记得,也记得那是你自己要看的。”于司谶说起话来比之当年更为温和沉稳,可见他的“百忍造诣”经过妻子的“严格训练”之后更精进了。

  “那老爸你也……看到了?”

  “看到了。”

  “是我的……”于培勋抓紧电话筒,喉咙好像被谁掐住了。“结婚典礼?”

  “没错,当时我并没有特意要看什么,所以我看到的是你所想看的画面。那时候你还小,下懂事,想要先看看老婆的模样,结婚典礼大概是你唯一能想到的机会吧!”

  “废话,那年我才六岁耶!我只懂得想要看看究竟是谁和我结婚,除了结婚典礼,还能想到什么?”

  “的确。”

  “那……”放下窗帘,于培勋不安地走回床边,坐下,“那个跟我一起站在神父前面的是……是个……”顿住,艰辛地吞咽下口水,发出异常响亮的咕哝声后,才下甚情愿地吐出最后两个字。“男人?”

  “也没错,而且是个满脸红色落腮胡的大男人,个于比你还高半个头以上,略臂也比你的大腿粗,体重至少有你的双倍,那副身材可真是……”话筒另一端“善意”地加以补充说明。“咳咳……壮观得很,我还真是怀疑到底是他娶你,还是你娶他?’

  “老天!’于培勋手捂额头,呻吟著仰天倒在床上。“真的是他!’

  “怎么,碰上他了?”

  于培勋阖上眼,想哭。“碰上了。”

  “是吗?”话筒内突然传来一阵奇妙的声音,很像是有人想笑又不好意思真的笑出声来。“那么你是……决定要和他结婚了?当然,你会去娶那种‘老婆’……呃,或者是你会让他娶你当气老婆’这点确实是令人相当意外,不过呢……”

  “老爸!”于培勋脸色惨绿地猝然坐起来,怒吼抗议。

  “不是吗?我还记得当时看到的你,神父一问你愿不愿意,你马上欢欢喜喜的许下誓言,而且笑得合不拢嘴呢!”

  “我才没有!”于培勋想也不想便脱口否认。

  “嗯哼,没有吗?”

  “……”有,而且笑得跟白痴一样!

  “小弟,如果你是担心我反对,大可不必,我比谁都清楚这是无可抗拒的命运;而且打从二十年前那一天开始,我就无时下刻不在替自己做心理建设,现在就算你娶只狮子回来我也不会太意外,何况‘只下过’是个男人;至于你妈就更别提了,只要你们是真心相爱,她……’

  “老爸,请你闭嘴好不好?”于培勋咬牙切齿地说,差一点就把电话摔出去。

  “请我闭嘴?那你要跟谁讲电话?”

  “老爸,”于培勋哭笑下得地叹了口气。“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幽默了?”

  “跟你妈结婚了这么多年,如果下幽默一点,我早就被她气死了!”

  双眉一扬,唇角微勾,笑意浮现眼底,“干嘛?老妈又闯什么祸了?”于培勋忍下住偷笑。

  这回换话筒冒出叹气声了。“没有,这回她什么祸也没闯,只不过……”

  “只下过什么?”听老爸话只说一半,搔得人心痒痒的,于培勋赶紧追问。

  更大一声叹气。“前天她和小丽一起去逛街:心血来潮突然想要替咱们家里做点特别一点的修饰,她说这样能让家里活泼一些……”

  “哦,这回又修饰什么了?”这也下是头一回了嘛!

  “客厅就下用说了,都是一些幼稚的玩意儿,但在我们房里……”又是一声郁闷的长叹。“门上挂著一副骷髅,还会发亮,半夜醒来真是会被吓死!下过这也不算什么,还有更令人无可奈何的……”

  “是什么快说呀!老爸,你别老是这样话说-半突然煞车好不好?’

  “……你知道我现在对著什么说话吗?”

  “还会有什么,电话筒啊!”

  “大错特错,我现在正对著一根大老二说话!”

  于培勋一愣,继而轰然爆笑。“大……大老二?!”

  “没错,而且那个……那个头就在我嘴边,讲得我快吐了。”

  “天……天哪!”于培勋笑得快暴毙了。“老妈到底在想什么呀?”

  “听说是小丽鼓励她买的,天知道她们究竟是在哪里买到这种电话的。”

  “情……情趣商店吧!不过……”于培勋捧著肚子又笑又哼哼,还泪流满面。

  “小丽实在是了不起,居然……居然敢叫老妈买那种东西放在你们房里,老爸,你不是不行了吧?不然老妈怎么会买那种东西……”

  “胡说!”难得发脾气的于司谶也吼过来了。“我哪次没有让她满足过了?”

  百忍造诣终究还是没练到家。

  “是喔!还是一尾活龙嘛!”于培勋揶揄回去。

  “是她说什么我不够罗曼蒂克,见鬼,成天对著一根那种东西,谁罗曼蒂克得起来!”

  “大概又是小丽的鬼点子吧!l那个鬼灵精的脑袋瓜子里真不知道塞了些什么东西。

  “可恶,下回她若是又要和小丽出门逛街,我一定要先确定她们不会再买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才准她们出去。”

  “可怜的老爸,我同情你,可是这个不重要啦!我……”于培勋努力压抑笑声,拭去泪水。“我想问老爸的是,你说过对于将要与我共度一生的伴侣,我看下见他的未来,也无法窥视到他的过去,对吧?”

  “是这样。”

  “可是那个男人,”于培勋困惑了。“无论是过去或未来,我都看得见啊!”

  “咦?真的吗?你确定?”

  于培勋瞪住自己的手。“再确定不过了!”而且还看到一大堆有的没有的。

  “……这样我就不懂了,莫非是……跟那个男人有关的人?”

  “若真是这样的话,我从他身上得知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有关于我未来老婆的事,可是并下是啊!”除非是跟那个开膛手杰克第二有关,那就……

  天哪!不会吧?不会就是那个戴面具的凶手吧?

  “不对,在尚未认识你妈之前,虽然我也曾在她的公司里不经意地碰过她几回,但我从不曾自认识她的人身上得知任何有关她的讯息,直至我碰触过她,确定她就是我未来的老婆之后,才开始能够从别人身上得知她的事。”叹气,再加一句。“而且是强迫中奖,不想知道都不行。”

  幸好!

  “哦,那就是与那个男人有关的……”

  “也不对!”

  “嗄?”怎么又不对了?

  “当时你是要看和你结婚的人,对吧?”

  “是啊!”

  “出现的对象就是他,这也没错吧?”

  “……没错。”回答得拖拖拉拉、不甘不愿,可见于培勋有多不想回答。

  “那就是他啦!”

  “……Shit!’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打了个喷嚏。”

  “哦,伦敦是冷了点,你要小心一点啊!特别是那儿早晚温差相当大。”

  “多谢关心,”于培勋喃喃道。“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回台湾了,就算快病死了,爬我也要爬回去。”

  “想逃?”

  “我是孬种,可以了吧?”于培勋咕哝,一边开始把东西全都塞进旅行袋里。

  “逃不掉的,儿子。”

  “就算你叫我阿公,我也要回去!”

  “……虽然我现在碰不到你,但是我有预感,小弟,你可能要过好一阵子才能回来了。”

  “你少咒我好不好,老爸?”于培勋气唬唬地喷口水。“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吧!”

  “担心我自己?担心我自己什么?”

  “那还用问吗?想想,要是大嫂没把小鬼们看奸,让那些个小鬼溜进你们房里去,尤其是四岁的小念念或五岁的小彤彤,她们一定会问你那个电话是什么东东……”于培勋笑得幸灾乐祸。“老爸,你想你该怎么回答她们才好呢?’

  当然,光是回答说是电话是不够的,因为她们一定会再追问:电话为什么是那个样子的呢?然后又问:为什么电话长得像弟弟的小鸡鸡呢?跟著再问:为什么大鸡鸡电话比弟弟的小鸡鸡还要大呢?紧接著又问……

  总之,她们会追问到某人躺在地上装死为止,然后她们才会去找下一个牺牲者,继续问:为什么爷爷房里的电话像弟弟的小鸡鸡呢?

  “……该死!”

  翌日一大早,不顾泰德的挽留,于培勋头也不回地离开泰德的家,顶著清晨的雾水,急冲冲地赶往皮卡得里地铁站,打算自那儿搭地铁到希斯罗机场。

  皮卡得里地铁站就在皮卡得里圆环旁,于培勋信步沿著摄政街走过去,这是他的健康哲学,不是很喜欢运动的他能不搭车就不搭车,以代替适当的活动,免得年纪轻轻就先一副脑满肠肥的贼样。

  因此,当他走到伦敦最热闹地区之一的皮卡得里时,放眼看去俱是观光客、上班族、年轻人,那儿已是人满为患了。

  伦敦地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交通系统,穿梭于地底四通八达至伦敦各个角落,还有颇具水准的街头音乐家表演悦耳动听的音乐,于培勋一直都很佩服他们勇于在人前表演的精神,所以总是很认真地聆听他们的演唱,极少左盼右顾去观察别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分心溜过去一眼,并下是因为她长得特别迷人或者是她身上衣服哪里破了,也下是什么突如其来的冲动,更下是上天注定他非得看她一眼下可之类的,而是非常现实又理智的原因。

  有人在叫她的名宇,小念念,跟他的小侄女一样。

  这一瞄之下,忍下住又多看了好几眼,因为她不但名字跟他的小侄女一样,连长相都有几分相似,清丽秀雅,只不过气质南辕北辙,天差地远。

  他的小侄女是只晚起没吃到虫的小麻雀,活泼聒噪得不得了,而他身边这位

  “大念念”则是只温柔羞怯的小雨燕,在恬静文雅中又流露出些许青春俏丽的气息,宛如散发著淡淡迷人香味的爱丽丝(荷兰鸢尾),那乌柔的秀发披落双肩仿佛一片温暖的黑丝绒,更添几分柔婉,令人油然生出一股想抚摸看看的莫名冲动。

  他真的摸过去了!

  “大念念”惊吓地回眸,于培勋这才惊觉自己做了什么,连忙缩回手藏到身后,仿佛偷吃糖被抓到的小鬼,尴尬的拚命道歉。

  “抱歉、抱歉,我……我只是想摸摸看,那个……看起来真的好柔软!”

  “大念念”眨了眨蒙蒙胧胧的雾般水眸,柔柔一弯唇办。“谢谢。”

  她的嗓音就跟她的人一样,柔柔细细、浅浅淡淡,就好像有人从你耳边轻轻搔过去,尾椎顿时有种发麻的感觉窜上来。

  “不客气。”一说完,他就觉得自己的回答实在很矬,不禁更尴尬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笨拙了?为了掩饰,他赶紧没话找话乱开讲。“你是台湾人吗?”眼角瞥见她身边的女孩子睁著一双好奇的眸子探过来,他再加问:“她也是?”

  他改成了中文,很幸运的,所得到的回答也是中文。

  “大念念”与同伴相对一眼。“我是,她不是,她是新加坡人。”

  “真的?我也是台湾人喔!”上不亲人亲,于培勋马上套起关系来了,很显然的动机有点不良。“至于新加坡人……呃,也是华人,对吧?虽然新加坡人讲的中文有点奇怪。”

  另一位女孩失笑。“我听你的中文才奇怪呢!而且新加坡人也不全是华人。”

  “但你是?”

  女孩耸耸肩。“我是。”

  于培勋两手一摊,表示:那下就得了!

  “我叫于培勋,能请教两位小姐芳名吗?”

  “大念念”抿唇羞笑不语,另一位女孩似乎对他的印象还下错,他一问,她立刻就主动招供了。

  “我叫苏菲亚,她叫爱丽丝。”

  “小姐,”于培勋叹息。“你不是在英国住两年就真的变成英国人了吧?”

  “0K、0K,”女孩举手投降。“我叫李亚梅,她叫桑念竹,可以了吧?”

  桑念竹?

  暗暗咀嚼了一下,“好名字。”于培勋低喃。

  “谁的名字好?她?还是我?”李亚梅调侃地问。

  聪明人绝对不会自讨苦吃去回答这种问题。“你们要上哪儿?”

  “尔斯法庭。’

  “咦?’于培勋有点惊讶。“你们是要告人,还是被告?’

  “谁说上法庭就一定要告人或被告?我们是西敏寺大学法律系学生,去找资料不行吗?”李亚梅嗔然反问。“那你呢?你又要上哪儿?离家出走?还是杀人后要赶紧落跑?”

  顺著她的视线,于培勋瞄了自己的旅行袋一眼,笑了。

  “我是来伦敦办事,现在事情办妥要回台湾了。”

  这回换李亚梅感到意外了。“回台湾?我以为你也是这里的留学生呢!”

  “早就不是了,我……”

  就在这话说一半的当儿,地铁进站了,大部分人开始往前挪,还有人用跑的,

  一对少不更事的少年男女就从桑念竹身边二刚一后嘻嘻哈哈地追逐过去,撞得桑念竹一步踉舱差点仆倒,幸好于培勋反应快及时抓住她,一边扶稳她,一边忍不住怒眼骂过去。

  “搞什么,难道没看到……”

  再一回蓦然噤声,于培勋愕然拉回眼来惊诧地瞪住桑念竹,后者已站稳脚步并道过谢了,他却依然两手紧紧地抓住她。

  “喂!你怎么了?快放开她呀!我们要上地铁了。”

  还用得著她说,他也想放开呀!但是两只手不肯听他的命令嘛!

  因为——

  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