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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去上班的时候,在会议室看到陆励成,他面无表情,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也自然眼观鼻、鼻观心,暗中庆幸看来逃过一劫了。

  下午,宋翊把我叫进办公室,第一句话就是:“陆励成知道了?”

  我点头,心里又开始忐忑,“你怎么知道的?”

  “IT部正在给系统升级,以后所有的系统都会有更严格的权限分级,任何人如果把自己的密码给他人使用,一旦发现都会严惩不怠。还有份内部文件,要求档案室的文件非财务人员不得翻阅。”

  “陆励成的提议?”

  “是的,所以我想应该是你的事情被他发现了。”

  我沉默着不说话,我不在乎陆励成做什么,所以谈不上难受,但的确有些不舒服,陆励成把我当成了什么人?

  宋翊温和地说:“他并不是针对你,他只是在做他的工作,在保护公司整体的利益,如果……如果他私下找你,你有什么不方便处理的,可以告诉我。”

  因为他的维护,我心里的那点不舒服立即消失,笑着说:“他应该不会再找我的麻烦了。”因为已经找过了。

  宋翊点点头,让我出去,我到了门口,却又转回身,“谢谢你!”

  他盯着电脑,似乎没有听见,我等了一瞬,看他一动未动,失望中轻轻拉开门,走出屋子。

  系统的升级没有引起任何过多的评论,反正公司里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一次系统的完善和更新。大家现在关注的焦点是要不要参加篮球赛。

  人力资源部打算组织篮球赛,给所有人的邮箱里发了动员邮件,把这两年新招的女大学生,组织成美女啦啦队,动员邮件的附件就是这一群美女穿着超短裙的玉照。

  收到邮件时,整个办公室里男士们都如嗑了药,围在电脑前看得眉开眼笑。

  宋翊的私人助理Karen告诉我这次篮球赛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一个潜在客户,所谓潜在客户就是我们很有机会发展成客户,我们也很想发展成客户,但是人家还抱着绣球、左挑右选。据说对方的几个头目喜欢打篮球,所以陆励成就告诉人力资源部组织人手,去和人家打友谊赛。

  人力资源部作为非利益核心部门,平常捡着个鸡毛都要挖空心思去义正言辞地闹腾一番,好表现出自己部门的存在价值,何况这次真有了个令箭?所以美其名曰为了更好地执行陆励成的命令,挑选出公司里最优秀的篮球手,人力资源部决定先在公司内部打一圈。

  我附在Karen耳边说:“我看是人力资源部的几位姑娘愁嫁了,人力资源部阴盛阳衰,IT部几乎清一色的男士,平时各个部门老死不相往来,多少肥水流了外人田?”

  Karen眼睛骤亮,我看到她的表情,刚喝进嘴里的一口水险些喷出来,这下这场篮球赛不愁没人贡献出业余时间、做志愿服务了。

  Karen白了我一眼,大大方方地说:“这样的认识方式很好呀!大家至少有共同语言,即使不会往下发展,也算多认识几个朋友,总比相亲好。”

  看来又是一个深受相亲摧残的难友,我拍拍她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篮球赛在男士踊跃报名,女士积极参与的气氛中拉开。人力资源部出手豪阔,直接租下整个体育馆,一共四个篮球场地,小组循环赛,从星期五打到星期日,一个周末比完。

  星期六晚上,我们部门和陆励成的部门打,Peter他们一上场就被打了个灰头土脸,在一众美女面前颜面尽失,中场休息时,Karen和另一个女同事Sandy索性跑到另外一个场地,给别的部门的队伍递水、递毛巾,Peter他们哇哇大叫,我笑眯眯地和他们说:“要想享受美女的服务,也要自己有实力呀!”

  Peter立即说:“我们打电话请外援,我的一个同学是CS……”

  大家齐声嘘他,MG和CS是老对手了,前几年为了抢一个国有商业银行的客户,两家出尽招术,最后这个国有银行也很绝门,让我们两家共同帮它做上市,两家胜负未分,梁子却没少结。

  我对着Peter没好气地说:“自己家门口有尊神,还需要去人家庙里请?”

  众位男士都看住我,散发出求知若渴的目光,我小声说:“Alex。”

  “你哪里得到的消息?”“消息可靠?”……

  众人七嘴八舌,我笑看着那边的美女拉拉队,“信不信由你们了!”

  宋翊来得晚,此时才到,穿了一身休闲服,抬着一箱运动饮料,看Karen不在,就递给我,让我给每个人递一瓶。

  他已经知道我们输了,安慰大家说:“没关系,还有下半场。”众人都眼神古怪地盯着他,他上下看了看自己,“我没有穿错衣服吧?”

  众人齐齐摇头,Peter一脸悲愤,“Alex,你篮球打得好,为什么不帮我们,看着你的部下被人欺负,你忍心吗?你都没看到刚才我们如何被人痛打。”

  Peter真是唱作俱全,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所以忍着笑,躲到一边。

  Alex愕然,“谁说我的篮球打得好?”

  众人侧过身子,手指齐齐指向我,“她!”

  我的心跳一滞,只觉得血都停止了流动,只怕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看他的表情,竟好像公司里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会打篮球,我勉强地笑着,“我猜的,你身高这么高,大学里肯定不会被篮球队放过。”

  Peter他们可不管我这边如何心惊胆战,看宋翊没有否认,已经明白我所说属实,一群人立即涌上去,围住宋翊,七嘴八舌地求他,宋翊终于点了头,大家欢呼大笑,宋翊却是遥遥地看向我。

  Peter对我大声叫:“Armanda,呆在那里做什么?去把Karen和Sandy叫回来,这两个叛徒,回头我们赢了,再好好教育她们。”

  我点了点头,向看台下跑去,经过他们身旁时,和宋翊的视线一错而过,忙低下了头,心头忐忑,却不后悔。站在他的身后,看他打篮球,光明正大地为他助威呐喊,是我多年的心愿。

  Karen本来不愿意回来,我告诉她宋翊要打球,她才和Sandy郁郁地跟我回来。不过,等看到宋翊换了衣服出来,一身白色球衣,阳刚挺拔,两人眼睛都是一亮,再看到宋翊一边熟悉场地,一边一个随意的单手三分球,她们俩全都尖叫了一声,Peter他们也是立即士气大振。

  我抱着膝盖,坐在看台上,目不转睛地追随着宋翊的身影。耳畔的呼声多么熟悉!我们中间的时光仿佛不曾流逝,大学的头两年,我在篮球场的时间,比在自习室的时间长。我在阳光下看他打球,人却永远躲在黑暗中,那以后的无数个日子,我后悔,没有跨出最后一步,走到阳光下,告诉他“我喜欢你”。他是否接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竟然从来没有让他知道一个女孩子曾这样爱过他。这世上,暗恋并不痛苦,痛苦的是,当你发现原来自己有过机会告诉对方,可自己并没有抓住,而当你觉悟时,却再已没了机会。

  比赛开始,过去和现在的画面交错。

  宋翊奔跑起来,如风般迅疾,轻易地带着球连过三人,谁也不能阻挡他向前的身姿,当他潇洒地一个转身反扣,将球轻松地投进篮里,他的身后是一地人仰马翻,他却只是一如多年前,回身看向众人,翘着嘴角微笑,眼中洒满阳光。

  这一次,我却没有如多年前那样藏在众人的身影里,羞涩地压抑着自己想高声尖叫的欲望,我“嗷嗷”叫着,跳起来,挥舞着拳头欢呼,这是我一直想做,而没有做的,我将那个少女压抑了多年的羞涩欢呼声,和我今日的欢呼声一并奉献给他。

  他看到我的样子,微笑有一瞬间的凝滞,对方的一个撞身,他的身子下意识地侧让。转身、奔跑,俯身做了个抢球的假动作,成功掩护了队友带球,而他的视线却一直没有移开,一直看着我,我也定定地凝视着他,这是我欠那个躲在被子里哭泣的少女的。

  人生有几个十年?十年之后,我爱你依旧!而你竟仍在这里!

  就在我们隔着球场彼此凝视的时间,对方进了球,满场的掌声,Peter气急败坏地高声叫嚷着,我看了一眼比分牌,38:61,向他笑着,做了一个握拳的动作,他也恰好看完比分牌回头,看到我的姿势,他弯着嘴角,毫不在意地笑着,眼中有骄傲自信,还有一点点顽皮。

  他一边奔跑,一边向队友做着手势,Peter他们充满热情和力量,只是缺少一个灵魂的牵引。这一次,他不会走神,也不会留情,所以这将是他统治的国土,他将带着他们任意驰骋。而我会在这里,等待着与他共赴下一次的冲锋。

  心有所感,侧眸间,对上了一双墨黑的眼眸。不知道陆励成何时到的,一身休闲装,抱臂站于看台上,他的周围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大家有意回避,所有的座位都空着。

  他的眼眸中有点点锋芒,看似随意抱着的双臂,流露着浓烈的疏离与冷漠。可我今天很幸福,我只愿意将我的开心与所有人共享,所以,我甜甜地朝他一笑,扭回了头,专心看宋翊打球。

  40:61,43:61,45:61,48:63,50:63,53:63……

  也许因为宋翊的加入,也许因为比赛的戏剧化扭转,其他场地的观众都看得心不在焉,频频向我们的场地张望,几个美女啦啦队,更是直接站到我们这边,挥舞着花球,为我们助威:“加油!加油……”

  Peter他们有美女助威,更是跑得全场虎虎生风,对方却士气已泄,比分更加迅速地拉近,55:63,58:63,60:63,63:63!

  我“耶、耶”的几声大叫,手舞足蹈地跳了起来,Karen本来也在欢呼,可看到我的疯魔样,只顾着目瞪口呆地看我。宋翊的目光从看台上一转,似在看我,又似没在看我,没等我捕捉到他的目光,就移开了。

  对方叫暂停,陆励成穿着一身黑色球衣,替换下他们部门的一个队员,显然他要上场,陆励成和宋翊对决!全看台的人都突地一静,连旁边场地打球的人都不能专心再打球,频频向这边看。

  Sandy吸了口冷气说:“今天晚上没白来,真是太精彩了!”

  我赶忙问:“陆励成技术如何?”

  Karen茫然地摇头,“不知道呀!只看到他和客户打网球,打得不错,篮球不清楚,不过是他想带队和那家客户玩篮球拉拢对方,应该过得去吧!”

  哨声响起,比赛继续进行。全场的人,不管在哪里,都盯着我们的篮球场看。人力资源部的女经理看大家都无心再比赛,索性和裁判商量后,叫了一个长时间的暂停,让其它三个场地的队员都休息。

  大家呼啦啦地都围过来,开始看球。

  陆励成打球的风格和宋翊完全不同。宋翊飘逸灵动、陆励成沉稳猛健,宋翊靠着敏捷的身法、绝佳的弹跳力和球感,带球冲击对方的防线如同闲庭信步;而陆励成则善于组织疏而不漏的防守和随机应变的群体进攻,如果宋翊像锋利的匕首,陆励成则像雄重的大刀,如果把宋翊比做无往不胜的将军,陆励成则像运筹帷幄的元帅。

  陆励成没有上场前,宋翊带领着球队,一往直前,比分节节升高,但比赛没有了对抗性,可看性很差。陆励成上场后,他成功组织了两次防守,士气立即振奋,宋翊的冲锋节节受阻,可正因为节节受阻,他真实的水平渐渐展现出来。

  将遇良才,棋逢对手,观者在宋翊和陆励成的一来一往中,欣赏到一场体力和智力的双重较量。赛场内时而鸦雀无声、时而欢声雷动,宋翊和陆励成的精彩对抗,让大家酣畅淋漓、如痴如醉。

  宋翊的进攻多次受阻,陆励成的前锋趁机连进了两球,他们再次领先。啦啦队的美女们起了“内讧”,有人支持陆励成,有人支持宋翊,所以壁垒分明,各自助威。除了我们这些本部门的人,不敢随意选择,看台上的观众早根据个人喜好,阵营分明了,有人压陆励成赢,有人压宋翊赢,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组织的,竟然连口号都很快就制定出来了,各自给各自的队伍加油。

  我跑到了最前排,抢了一把哨子,宋翊一组织进攻,我就玩了命地吹。Young看到我的样子,也去抢了一把哨子,每次陆励成中场突破,她就也拼命地吹。我们两组的人一个瞪着一个,谁都看对方不顺眼,都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更响,更大。

  哨子的尖叫声中,宋翊终于成功突围,高高跃起,将球轻松地送入了篮网,我立即吐了哨子,手圈在嘴边,大叫:“宋翊!宋翊!宋翊……”

  我的叫声夹在大家的欢呼声和几乎要震破耳朵的“Alex”声中,不可分辨,宋翊却在转身时,视线微微在我的方向顿了顿,我心花怒放地笑着。

  陆励成叫暂停,和队员走到场地边,一边喝水,一边低声说话,他的视线瞟过我时,很是阴沉,我心里暗骂,没气量,输个球就连叫好的人都看不惯了!我偏叫!

  等我们部门的三个女子拿着饮料赶到对面,宋翊他们早被一群美女包围住,递水的递水,送毛巾的送毛巾,Karen停住了脚步,朝我直摇头,“现在的小姑娘们真热情呀!我们虽然知道Alex是钻石王老五,可更知道他是老板!”

  我本来已经止步,可突然想起自己以前无数次的止步。

  早早的买好红牛,希望能在他比赛后,递给他,都根本没希望过能和他说话,只是希望他喝到我买的饮料,可就是这样,我都从来没有勇气走上去,把饮料递给他,我只是紧握着易拉罐,从开始到结束,离开时,那个易拉罐已经被我握得变形。

  我深吸了口气,拿着饮料挤进人群,宋翊正在低头系鞋带,系完鞋带,一抬头,就看见无数瓶饮料横在他眼前,等着他拿。

  Peter他们都怪笑,等着看好戏,宋翊却是早已习惯,自有自己的应付之道,微微一笑,转身离开,“多谢了,我自己有。”

  转身间看到我,我把饮料递到他面前,手腕子都有些发抖,他愣了一愣,拿过去,打开喝了两口,随口又吩咐:“再去搬一箱,放在这里。”完全老板下属的口气。

  我开心地应“是”,他为什么拿我的饮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终于送了出去。

  可就是这样,身边的一帮美女们都已经无限羡慕,围着Karen和我问:“你们部门还有没有空缺呀?进你们部门需要什么条件?”

  Karen赶紧拉着我逃回来,Young这边的情形倒是略好,各部门的美女都是围着其他人,陆励成三步之内,只有Helen一人。等他喝完水,走向他的队员,周围的女士们立即全都自觉散开,好让他们专心部署下一步作战计划。

  Helen将陆励成用过的毛巾和水瓶收到一旁,安静地坐回自己的位置。

  Karen盯着Helen看了半晌,低声叹气。我撑着脖子,一直看着对面的宋翊他们在干吗,听到Karen的叹气声,很是莫名其妙地看她,“你怎么了?难不成你心里实际是支持陆励成他们的?”

  Karen掐我,“你今天晚上很神经病!简直和办公室的人是两个人!”

  我哈哈地笑,“因为今天晚上我是青春美少女,我在实现自己多年前的梦想。”

  Karen懒得理我的疯语真言,“Helen已经跟足Elliott七年,从一个文字录入员,做到今天Elliott的第一私人助理,不管公司里发生什么事情,Helen是Elliott的人这点一直没有变过。”

  “是吗?”我心不在焉地说。

  Karen一脸若有所思,“我觉得Elliott这人只怕不像外表那个样子,应该是个很长情的人,而且应该对人很好,否则Helen不会对他这么忠心。至少,我已经做了好几个老板的私人助理,但我从没觉得任何人值得我对他们效死命,甚至时间一长,我会对他们的很多脾气无法忍受,主动跳槽。”

  我咕咕地笑:“也许她暗恋Elliott。”刚说完,就想打自己的耳光,Helen上个月刚结婚,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吐了吐舌头,“Alex呢?你对他什么想法?”

  Karen很得体地微笑,“他是我的老板,我是他的私人助理。”她停了一会,却没忍住,小声说:“Alex是非常好的人,是我遇到的最好伺候、最没架子的上司,可就是因为他太好、太有礼貌、太客气,所以我跟了他已经大半年,却仍和第一天认识一样。”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陆励成是用冷漠疏离作为拒绝他人靠近的手段,宋翊却是用客气礼貌作为拒绝他人接近的手段,两个人乍看截然不同,实则殊途同归。

  掌声突然响起来,陆励成方再次进球,我不敢再胡思乱想,立即专心看比赛。

  宋翊在对方来拦截时,右手一个虚晃,好似球要向右边传,实际却是球从背后转了一圈,向左面传去。好球!我一边鼓掌,一边猛吹了几下哨子,陆励成他们的场地靠近看台,几个听到哨音的人都朝我瞪眼,我毫不留情地瞪回去。陆励成正在后场,却是头都没回,只是背挺得笔直。他手背在后面,迅速打了几个手势,球再传回宋翊手中时,他们的队形已经变换,以陆励成和其他两个人为中心,成倒三角形的防守阵型,一面将宋翊的接应和宋翊隔断,一面阻断宋翊的继续带球深入,宋翊独自一人深陷对方的包围圈中,他借助姿势的灵活,频频避开各种拦截,想努力冲出重围,僵持三四秒后,陆励成利用宋翊和另外两个人对抗的缝隙,从一个宋翊完全没想到的角度,突然切入,成功从宋翊手中抢过了球,看台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大叫,Young拿起哨子对着我吹,我嘟囔:“三个对一个,不公平、不公平!”

  Karen一边鼓掌,赞叹精彩,一边说:“篮球是团体比赛,通过个体配合取得胜利本来就是它的精神,哪里不公平了?”

  我当然知道!只是人都是偏心的。不过,不得不赞叹陆励成刚才的战术精彩,所以也随着大家鼓了几下掌。

  本来宋翊的个人战术突出是一件好事,之前宋翊都是依靠他超强的个人技术,带领全队如匕首般插入敌人后场,成功进球,可陆励成偏偏将它化作了坏事,利用宋翊在群队中过于突出的个人技术,队友无论奔跑速度,还是球感、方位感都无法立即跟进配合宋翊的冲锋,所以抓住这个滞后点,将宋翊和队友切断,造成宋翊孤军深入,最终失利。

  掌声中,陆励成方再次进球,比分继续领先,并且差距又在渐渐拉大。此时比赛时间只剩十一分钟。

  宋翊一边慢速奔跑,一边在四处环顾,看看自己的队友,又看看对方的人。

  Karen看着表说:“陆励成他们没有谁的技术很突出,但实力平均,陆励成的战术又运用的这么精彩,我们这边,Peter他们中有一两个偏弱,而宋翊太强,强弱差距太大,配合上反倒漏洞百出,看来我们想赢很难了!”

  我盯着宋翊奔走的身影,坚定地说:“不会!我们一定会赢!”

  宋翊再次组织进攻,大家立即发现了变化。宋翊刻意放慢自己的速度,他将自己耀眼的个人光辉隐去,化作了一个普通的星子,和队友们共同推进着进攻的速度,球在他们之间有条不紊地传递着,同时,宋翊利用自己对球势的良好判断,随时组织队伍变换队形,对抗陆励成组织的一次次防守反攻。

  宋翊之前耀眼的表现,让他越接近篮板,对方越紧张,防守重心无可避免地落在了他的身上,可当他成功地拖住对方,对方也认为成功拦截住他时,球却被他一个低首,从胯下传给了被众人忽略的Peter,Peter接球,绕过一个人就成功上篮。

  进球的荣耀凝聚在Peter身上,宋翊只化作了一个传球者。Peter激动地撩起球衣,狂叫,看台上所有的人都给予他最热烈的掌声。

  宋翊在赛场上变得平淡无奇,众人再难从他身上欣赏到华丽的弹跳,完美的进球,可是他的队友们开始散发出光芒,虽不耀眼,却能进球。宋翊虽然不进球,陆励成却不能放弃重点防守宋翊,因为他如同匕首尖端的锋利,大家都已经领略过,稍不留神,他就会随时突围上篮进球。

  虽然宋翊一个球没进,比分却逐渐拉近,最后两分钟,比分差距也是两分。场上双方是白热化的争夺,两方的支持者都红了眼睛,用尽全身力气喊加油。我反倒叫不出来,只是屏息静气地站着,心里默念着“我们一定能赢”。

  双方在场中僵持不下,球一会被白色球衣掌控,一会被黑色球衣掌控。看来陆励成又迅速地调整了战术,利用他们领先两分的优势,将防守线推前,这样即使Peter或其他人拿到球想上篮,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调整防守重心,将其成功拦截。

  白色进攻,在黑色城墙前寻不到任何罅隙突破,时间在一秒秒飞速地流逝,已经到最后倒计时。

  59,58,57,56……

  球又传到了宋翊手中,在最后四十秒钟,而他的身周有三个人防守,其中包括陆励成,他已经绝对不可能突破防线投篮。

  30,29,28……

  宋翊突然翘着嘴角,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猛烈地带着球向右面撞去,陆励成迅速向右面移动防守,同时形成一个右倾圆锥形,将宋翊笼罩在圆锥形的防守势力圈内,宋翊的身体却不可思议地在高速运动中突然停止,而防守他的人的身体仍在惯性中向右面奔跑,他在身体停止的瞬间,右手外翻,一个弧线,球从他的背后进入了左手,他的身体原地高高跃起,身子在空中左倾,左手将球远远地送了出去,球从众人头顶飞过。

  9,8,7,6,5,4……

  球进篮,当球落地的瞬间,比赛结束的哨声响起。看台上静了一瞬,才爆发出尖叫声。

  73:72

  最后一个三分球,确定了宋翊的胜利。Karen不能置信,一边抱着我跳,一边说:“赢了!我们赢了!”

  Peter他们也不敢相信,愣了一会,才疯狂地彼此拥抱,又都冲过去抱宋翊,不顾他的反对,把他高高地抬起来,一边欢呼,一边走。他无奈地尴尬了一瞬,终于大笑出来,高举着双手,接受大家的恭贺,弯弯的嘴角边是毫不设防地笑意,眼睛里面也全是得意喜悦的光芒,这一瞬,他就像个孩子,或者说,他们都像孩子,他们用男孩子最本能地方式欢庆他们的胜利。

  我低下头,偷偷印了一下眼角的泪水,我终于再次看到他这样的笑。他现在只是他,而不是各种名衔在身的一个男人。

  抬头时,看见陆励成独自一人在看台的角落,静静地喝着水,满场的欢声雷动中,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肆意欢笑、庆祝胜利的男儿身上,他所在的角落出奇得安静。他喝完水后,安静地提起行李袋,衣服都没换地就向外走去,赛场内灯光明亮,越到边缘灯光越暗,他的身影也越来越模糊,很快隐入了黑暗中。

  他走后很久,才有人反应过来问:“Elliott呢?”所有人都摇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也许在更衣室。”“大概在冲澡吧!Elliott有轻微洁癖,容不得汗臭味,每次打完网球,都要立即冲澡换衣服。”

  Helen刚才被陆励成吩咐去照顾一个有点扭伤的同事,也没注意,所以此时面对大家的询问,只能摇头,“应该是在冲澡吧!”

  我张了张嘴,却又闭上了。

  比赛结束,大家陆续离去,体育场内的人越来越少,只有我们部门以及和Peter他们私交好的一些同事还在,Peter个夜猫子,嚷嚷着要去庆祝,Karen给他看表,他不屑地说:“才十一点,夜生活才刚开始。”

  宋翊一边收拾衣物,一边说:“你们去放肆地玩,费用我来负担。”

  大家欢呼,“你呢?”

  宋翊朝赛场边磨蹭着没走的几位女士看了一眼,“我去了,你们怎么玩?我这个老人,还是自觉点,回家去睡觉。”

  Peter他们哈哈大笑起来,也知道宋翊所说属实,他毕竟是上司,我们一个部门的人,和他混熟了,知道他不拘小节,可其它部门的人不会这样想,所以,Peter他们一群人都“抛弃”了宋翊,去开始他们才刚开始的夜生活。

  Sandy的男朋友来接了她走,Karen和我商量结伴打的回家,宋翊听到,笑着说:“加上我,更加确保你们的安全。”

  都知道他回国后,一直没买车,此时有人主动愿意付账,Karen立即答应。

  我和Karen先送谁都一样,都无可避免地要再走回头路,我和她相互谦让着说先送对方,Karen是真客气,我却是充满了私心,所以两人的动力完全不一样,眼见着我就要赢了,宋翊却替我们做了决定,“先送Armanda吧!”

  我的心一紧,眼角的余光看他,他微笑如常,无丝毫异样。萦怀的失望中,我也只能释然。妾有心,郎无意,我总不能怪人家不解风情,毕竟Karen是他的私人助理,算半个自己人,他这样做,才是待客之道。

  理智归理智,心情却是无法派遣的郁结,他对我也就是如待客人了!

  下车后,礼貌地和他们道了再见后,第一件事情是给麻辣烫打电话,“我很烦,需要喝酒。”

  “姑奶奶,我现在在父母家,出不来。”麻辣烫的声音很低。

  我无奈,只能挂了电话,想上楼,却总是难受,索性跑回路口,叫了的士,一个人冲到家附近的一家酒吧。

  这个酒吧,不是什么名酒吧,地段也算不上好,所以虽是周末,人也不多。不过,我恰好喜欢它的清静和离家近,所以常和麻辣烫在这里喝酒聊天。

  刚进门,就发现我们惯坐的位置上已经有人,而且是一个熟人。陆励成仍然穿着那身球衣,只是在外面加了一件挡风的夹克,他此时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的举动。

  他听着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饮。在这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小酒吧里,他将他内心的情绪终于稍稍释放了一些出来,眉宇间不见凌厉,只有落寞,还有压抑着的伤楚。那么浓烈的伤楚,似乎不压制好,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他全然崩溃。

  我想了想,走到吧台侧面问老板要了支啤酒,付账的时候,小声和老板打招呼,“帮我盯着点那个人,如果他喝醉了,一定不能让他自己开车走,帮他叫辆计程车。”

  老板爽快地答应了。

  我悄悄离开酒吧,拿着啤酒,边走边喝,寒风配着冰啤酒,让人从头到脚的冷冽。

  宋翊,他就如笼罩在一团大雾中,他的客气友善,让每个人都以为他很好接近,可他用他的客气友善和每个人都恰到好处地保持了一个不远也不近的距离。我努力着走近他,每次当我以为自己成功的时候,他又总是轻易地把我推了回去。

  他已不是他。当年的他,唇角的微笑从不是用来保持距离的面具,眼底深处也不是看不清楚的灰暗。可他也仍是他,今天晚上,篮球场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样,眼中的明亮一如当年在阳光下灿笑的少年。

  不过,我也不再是当年的我,当年的我,绝无勇气去做我今天晚上所做的一切事情。可我也仍是我,我仍爱他,只比当年多,不比当年少。

  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把空啤酒瓶扔进垃圾桶。随手打开电脑,宋翊的头像在跳动。

  “你在家吗?”

  “在吗?”

  “在不在?”

  “如果上线,请和我联系。”

  一连四条信息,虽然每一句话都很普通,可连着一起,却让人感觉出发信息的人对于我不在线上很着急。

  我忙坐了下来,“不好意思,刚回家,有事吗?”

  “没事。现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又去酒吧喝了点酒。”

  “一个人?”

  “一个人。”

  “开心的酒,不开心的酒?”

  我认真地想了想,才回复,“既开心,也不开心。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他,不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他依然不爱我。”

  一会后,他的信息才到,“为什么不放弃他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三步之内必有兰芝。”

  为什么不放弃?我撑着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阳光……

  宋翊一直是学校里的王子,因为他学习好,长得好,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关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欢他的却没几个,毕竟是重点高中的学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抛弃了琼瑶,看的是亦舒,本着爱帅哥更爱自己的原则,没有几个人愿意做言情小说中的傻飞蛾,所以对宋翊,女生们有默契地保持了远观近赏,却绝不亲近的态度。我也是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员,我们会在宿舍卧谈会上谈宋翊,会为了看宋翊打篮球逃课,会在宋翊经过我们的教室时,脑袋贴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画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会去想像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觉。

  如果一直这样的话,我的人生轨迹也许就不是今天这样,按照我的成绩,我会上一个普通的重点本科,也许会认识一个男孩,然后我们谈一段校园恋爱。多年后,我也许会在感叹青春似水年华时,想起宋翊,但是他的具体长相肯定已经模糊。但是,一切在十七岁那年的一个雨天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当时,宋翊已经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上学,也许是朋友邀请,也许是他怀念故校,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夏日午后,他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上打球。一直以来宋翊打球,必定观者云集,可这次因为是暑假,所以学校里没有什么人,篮球场上只有他们在奔跑、在欢呼。

  我已经忘记我那天究竟为什么去学校,反正就是我去了,而且我听见了他们的欢叫声,所以顺着欢叫声,走向篮球场。快到近前时,我却犹豫了,站在白桦林里不敢再举步。

  其时,太阳破云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织的细雨中,日光轻且薄,白桦林的叶子翠绿如滴,好似只要一点点风,就能从弥漫的湿意中吹出缕缕的草木香。

  整个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鲜亮的,而他们这群花样年华的少年才是这副画面上,最令人心动的几笔。

  一个个都衣服湿透,脸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雨水,奔跑间,常带起一连串的水珠,被阳光一映,光影变化间,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紧致有型的肌肉,明亮纯净的眼睛,高大矫健的身姿,充满力量的追逐和对抗,我第一次体会到“阳刚之美”四字的含义,眼前的男子们真正个个都是龙躯虎步。

  怕破坏眼前的画面,所以不敢举步,只能立在树下静看。彼时,并没觉得自己的眼光会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运动的美、阳光的美,青春的美。

  远处一个人一瘸一拐地跑来,操场上的人都停下来,有人骂来人,“你丫看看表,现在几点了?”还有人关心地问:“你怎么了?这么打蔫?”

  来人坐到操场边说:“我今天打不了了,你们接着打!”

  大家聚在他身边,又骂又问,“大朱,你丫有屁就放!”“大朱,你的腿究竟怎么了?脸上的伤哪里来的?”

  在众人的询问下,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会。今天小混混终于动用暴力,四个人把他堵在学校附近的胡同里给砸了一顿。

  大家听完,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劝他以后小心一点,大朱抱着头不吭声。没想到性格最温和的宋翊却是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了地上,篮球弹得老高,远远地飞出去。

  “欺人太甚!我们走!这个场子今天非找回来不可!”

  大朱抱着头,木然地说:“他们手里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脸,一个个看过去:“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人多还是他们人多?平常喝酒的时候,说的什么为哥们两肋插刀都不算数了?还有你,大朱,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了,你还混个什么?有抱着脑袋哭的力气,还不敢豁出去干一架?”

  都是热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谁怕了?”

  大朱跳起来,“我们走!”

  大朱带头领路,一群人如冲向前线的战士,慷慨激昂地向学校外涌去。

  白桦林里的我,弯身捡起了滚到我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也许每个女孩子都向往着一个英雄,都渴望着有一双保护自己的臂弯,都希冀着有一个男子能冲冠一怒、拔剑为红颜。宋翊那一刻的样子,让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怀,他在我眼中,不再只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孩子,而是一个有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捧着篮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天地之间如此安静,如停止了转动,只有我的心,跳得那么急,我已经隐隐明白,从今日起,我的世界不会再和以前一样,有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们返来时,不少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兴奋,搭着彼此的肩膀,高唱着嘹亮的军歌,歌声响彻操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归来的战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但是却成了我记忆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间。

  他们一边四处乱寻着球,一边高声笑嚷,讨论着刚才谁比较英雄,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种,最后一致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边,对弯着身子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他抬起头,“是呀!多谢,多谢!”

  他抬头的瞬间,太阳恰从乌云中彻底挣脱,光线蓦地明亮,他的笑容却比阳光更灿烂。

  我把球默默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我点头,“九月份开学就高二了,”

  “小学妹,多谢你!”他微笑着转身离去。

  我心里涨鼓鼓的,也说不清楚是甜、还是苦,带着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平和地说:“我的成绩不好,进不了清华,担不起小学妹的称呼。”

  他停住脚步,回身看我,眉目间有很多不以为然,“你还有两年的时间,现在就给自己定下输局,未免太早!只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学习,我在清华等你。”

  他对着我笑,飞扬自信的笑如同星星点点的阳光,洒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我挥挥手,大步跑向球场,“篮球找到了!”大家看见他手中的篮球,扯着嗓子嗷嗷地欢呼,从四面八方迅速汇集向篮球场。

  他们又开始打篮球,在他们肆意地跳跃奔跑中,青春在阳光下轰轰烈烈的飞扬燃烧,第一次,我觉得自己也是可以这样自信的、飞扬的,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凝视着他的身影,耳边一遍遍轰鸣着他的声音,“我在清华等你。”

  多少个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经熟睡时,我在卫生间门口的灯光下温书;多少个清晨,大家还在梦中时,我捧着英文课本,一个个单词记诵。也曾努力一个学期后,数学成绩仍然不好,也曾做了无数套化学习题后,化学不进反退。不是没有疲惫懈怠、沮丧想放弃的时刻,可是每次觉得自己就是比别人笨,想认命放弃的时刻,总是会想起他眉目间的不以为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点点、洒落到心中的阳光,所以,总是在抱着考试试卷,躲在被窝里大哭一场后,握一握拳头,又再次出发。

  我可以放弃他吗?我在键盘上敲字,“放弃他,如同放弃我所有的梦想和勇气,永不!”

  屏幕上很快就出现了一行字,“沧海可以变桑田,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远,包括你的爱情。”

  不喜欢这么凝重的谈话气氛,和他开玩笑地说:“三步之内必有兰芝,如果你愿意充当这个兰芝,我就考虑放弃他,怎么样?”话发出去后,开始后悔自己鲁莽,但是后悔也晚了。

  “?,我是个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不过,我知道很多兰芝,可以随时介绍给你。”

  我轻嘘了口气,“多谢,多谢!把你的兰芝替我留着点,等我老妈拿着刀逼我嫁的时候,我来找你。”

  和以前的日子一样,两个人漫无边际,却快乐淋漓地聊着,然后互道晚安、睡觉。

  在梦里,我梦到了清华的校园,他在打篮球,十九岁的我,紧张羞涩地站在篮球场边,当众人高呼“宋翊、宋翊”时,我胆怯地咬着唇,终于,我也喊了出来,“宋翊、宋翊……”

  他粲然回头,那一眼中,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