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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爱情有病 > 第一章

    这个夜晚,准确地说是2004年早春的这个夜晚,杜宇孤独地坐在武昌起义门的城垛上,坐在洁净无比的月光中吹着忧伤的小号。起义门显得有些颓败,坑坑洼洼的城墙上长满了荒草,偶尔有孤零零的野狗站在门楼上眺望远方,一尊据说是辛亥首义时革命军使用过的山炮搁在残破不堪的城垛上,锈迹斑斑却昂首挺立让人想起生了疱疹的阳具。一直通到长江的护城河早已填平,其上蔬菜茂盛,肆意攀爬的、绿油油的瓜蔓常常遮住了半壁城墙,每到炎热的季节,藏污纳垢的蔬菜地里就会蚊虫凶猛臭气熏天。杜宇有时会怀疑,教科书上是不是印错了,那件推翻了满清王朝改变中国历史命运的伟大事件真的就是在这里发生的吗?这柄锃亮华美、被手指打磨得光可鉴人的铜管小号是养父传授给杜宇的,杜宇的养父曾经是汉剧团红极一时的名旦,多才多艺,几乎会演奏所有的乐器,不管是中国的还是西洋的,但他后来却因为酗酒跌到紫阳湖里溺水身亡。

    多年来,每隔一段时间,杜宇都会选择一个月光很好的夜晚,独自去起义门的城墙上吹小号。他是个很恋旧的人,喜欢在有如天籁的小号声中远离城市的喧嚣和浮躁,回归到一种心灵的澹然与宁静的状态中去。

    杜宇吹起那首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著名的古典民谣《绿袖子》的时候,他的女朋友陶美娟正坐在上海到武汉的K14次列车上,她舍不得买卧铺,坐的是硬座。陶美娟平常都很节俭,手机也不用,只用接听免费的小灵通。

    陶美娟是星期天的上午到达武汉的。上火车前,她用公用电话给男朋友杜宇打了个电话,他说明天上午要去参加一个新闻发布会,没时间来接她了。

    陶美娟今年8月就满27岁,她和杜宇同居已经有四年了,两人住在武昌起义门附近的紫藤街,那里有一座杜宇的爷爷留下来的老式院落,还是清末光绪年间的建筑,四面有低矮的围墙,里头搭着葡萄架,墙壁上还有茂盛的爬山虎,每到夏天的时候,远远一看,就像童话中可爱的绿色小房子。

    但陶美娟认为上了年纪的人才住这样的房子,所以她憋足了劲要存钱买新房。她是中学英语老师,一个月一千多块,杜宇收入比她高多了,每个月工资、奖金加稿费,可拿到六七千,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在武汉这座消费并不高的城市,绝对够小康水平了。但事实上陶美娟越来越不满意现状,她倒不是不满意经济状况,而是她感觉杜宇对她越来越敷衍,看她的眼光不再是温情脉脉,而是空洞无神,更恼火的是,同居都这么久了,杜宇一直不提结婚的事。每次陶美娟主动提起,杜宇就以工作太忙为由搪塞过去。

    在2004年这个多事而潮湿的春天,在陶美娟去上海参加了同学的婚礼后,她要和杜宇尽快结婚的想法更加强烈了,她甚至有了一种危机感,对和杜宇牵手走入围城不再那么自信了,她第一次有点担心失去她所爱的这个男人。

    陶美娟和杜宇是大学同学,杜宇学的是新闻,陶美娟学的则是英语。他们一个英俊潇洒,如玉树临风;一个俊俏婀娜,似出水芙蓉。两人是在大三下学期的一次周末舞会上认识的。说实话,那个时候,杜宇对这个叫陶美娟的女孩并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除了认为她还算漂亮外。但陶美娟却对杜宇一见钟情,她喜欢他的帅气、真诚和眼神中若隐若现的忧郁的气质。

    陶美娟主动向杜宇发起了进攻,她经常到杜宇的寝室来找他聊天,帮他洗脏衣服,还帮助他学英语,认识陶美娟的人都对杜宇说,这可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女孩,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杜宇却仍然在犹豫,只是把陶美娟当成好朋友,一起吃吃饭、聊聊天、看看电影什么的,连手都没有牵过。直到大四那年的秋天,一件意外事情的发生才促使杜宇最终决定和这个善良纯朴的女孩走到一起。

    那年秋天,杜宇的爷爷重病住院,医院下了好几次催款通知,杜宇是养父在起义门的城墙下捡来的,当时还是一个包在襁褓里、出生没几天的婴儿,不知什么原因被人丢弃了。养父一直没结婚,跟自己的父亲,也就是杜宇后来叫作爷爷的一位老人生活在一起。养父去世后杜宇就跟爷爷相依为命。爷爷是个退休工人,那点退休工资供杜宇上大学都不够,哪还有钱治病呢?就在杜宇急得饭都快吃不下的时候,陶美娟把她戴在手上的一只翡翠手镯拿去卖了八千块钱,这只手镯是陶美娟家祖传的。陶美娟对父母谎称自己不小心把手镯弄丢了,她把八千块钱全都交给了杜宇。爷爷病危,杜宇也顾不得客气了,但谁知道,钱花光了,爷爷还是去世了。

    那年秋天的事情特别多,就在杜宇的爷爷去世不久,陶美娟的父亲又出车祸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秋意深凉,下着蒙蒙细雨,杜宇不知怎的突然觉得心情很不好,他打电话给陶美娟,要她陪他去起义门的城墙上走一走,陶美娟说她母亲去舅舅家串门了,她正准备陪父亲去汉正街买些生活用品。杜宇就有些不悦地说那就算了吧,陶美娟听出了他的不高兴,马上说那我过来,你在家里等着我啊。一个多小时后,陶美娟急匆匆地坐车过来了,两人打着小伞在起义门的城墙上散步,杜宇还吹了会小号。

    中午的时候,陶美娟打电话回家,却一直没人接,又打电话到舅舅家,找到母亲,那边也说父亲没有过去,陶美娟的心里顿时有些不安,她父亲是高度近视,还有很严重的散光,平常除了上班,他很少独自去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逛。虽然是高度近视,但陶美娟在轴承厂上班的父亲摸了半辈子的零配件,熟门熟路的,就是闭上眼也不会出丝毫差错,因此还是可以正常上班的。然而逛街就不一样了,武汉的街道日新月异,似乎天天都在改造,到处是坑坑洼洼的,车辆又多,对于陶美娟的父亲这种视力特别差的人来说,稍不留神就容易出问题。以前他也被自行车撞过几次,幸运的是都没有大碍,后来为了保证他的安全,他每次逛街都由陶美娟或她母亲陪同。

    这天上午陶美娟为了取悦杜宇,临时改变主意没有陪父亲上街,她跟父亲说好等她回来再一起去,但没想到父亲在家闲着无聊就独自去了汉正街。在过一条斑马线的时候,陶美娟的父亲没看清楚对面亮了红灯,恍恍惚惚地就闯了过去,恰好一辆轿车飞驰而来,把他撞到了路旁的梧桐树上,脑袋都在树杆上撞碎了,现场惨不忍睹。

    陶美娟挂念父亲,担心他一个人上街,因此谢绝了杜宇挽留他一起吃午饭的邀请,匆匆地赶回了家。陶美娟回家后没有发现父亲,正准备出门去汉正街找,协和医院打电话传过来一个噩耗,她听了当即晕倒。

    如果那天上午不叫陶美娟过来,如果在陶美娟犹豫时他不在电话里表示出自己的不悦,她的父亲肯定不会出车祸。所以,杜宇总认为是自己间接害死了陶美娟的父亲。也因为这件事,陶美娟对父亲的去世一直内疚不已。

    正是那年秋天发生的这两件大事,促使杜宇和陶美娟确定了恋爱关系。他不仅是被陶美娟的善良感动,也觉得自己应该义不容辞地对陶美娟为他付出的爱的代价负责。

    杜宇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就和陶美娟开始了同居生活。

    杜宇其实也不否认初恋曾带给他不少快乐,但越到后来,他越明白这种快乐并不是爱情,而只是压抑了二十多年的情欲突然找到合理的宣泄渠道时所带来的快感。而高潮总是稍纵即逝的。刚同居那阵子,杜宇精力旺盛,一个晚上可以梅开数度,那个时候陶美娟粉面含春,娇媚可人,令他兴致盎然。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一个月却难得两次有斗志。好在陶美娟并没有为此表现出明显的不快,以为他是工作太累造成的,还买了甲鱼、狗肉和人参等补肾壮阳的东西炖给他吃。只有杜宇知道自己的萎靡不振并非因为工作劳累,而是对着一个他不爱的女性的身体再也无法激情澎湃。跨过肉欲的年龄,他追求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灵与肉的交融。

    从上海回来的那天中午,陶美娟下了点面条,草草吃完后就躺到床上睡觉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她到超市买了些菜,然后回家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有杜宇爱吃的酸辣土豆丝、粉蒸肉和排骨藕汤。把饭菜端上桌后,陶美娟又将特意在上海老城隍庙买的一只玉石烟灰缸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放在桌上,她要给杜宇一个惊喜,因为她知道杜宇很喜欢收藏烟灰缸。

    准备妥当后,陶美娟就坐在饭桌旁的沙发上边看《知音》边等杜宇回来,半个小时前,杜宇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但等了快一个小时,陶美娟还是没有听到杜宇每次将车开到院子外面时,必定要按响的熟悉的喇叭声。陶美娟正要给他打电话,电话却响了,一看来电显示,正是杜宇的。他抱歉地告诉她,不回来吃饭了,西安的《挚友》杂志来了个组稿的朋友,约了他和一帮子圈内好友去彭刘杨路的谭鱼头吃火锅。

    陶美娟有些不快,但又不好说什么,她交代杜宇早点回来,别喝多了,那边“嗯”了一声,就挂断了电话。杜宇这一临时变卦,让陶美娟立刻没了胃口,她随便地扒拉了几口饭,就收拾碗筷进了厨房。

    从厨房出来后,陶美娟又到浴室去洗澡。看着浴室镜子中自己坚挺饱满的乳房、纤细柔软的腰肢、修长光洁的大腿,陶美娟有些得意上天赐给她这么完美的身体条件,可是很快她又黯然神伤起来,她想自己都快27岁了,女人最美丽的年龄阶段眼看就要过去,却连一纸婚姻的承诺都没得到。都说女人三十就成了一朵凋谢的花,在花朵最艳丽的时候杜宇都不肯要,难道等她乳房松弛、腰身臃肿、皮肤粗糙的时候他还会要?!不行!这次无论如何也要杜宇答应今年跟她结婚。

    想到这里,陶美娟在自己的身体上涂满了浴液,然后用力地揉搓起来,她决定今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好好地跟杜宇讨论一下结婚的问题,她知道男人在什么时候身心最脆弱,她要用自己香气袭人的胴体诱惑他,让他神魂颠倒,乖乖地向她缴械投降。

    最近一两年,陶美娟已经没有享受过多少性爱的乐趣了,杜宇总是显得力不从心,陶美娟知道,男人是有极强的自尊心的,尤其是在这方面,所以她在杜宇偶尔勉强奋战,自己却并没有太多的感觉时,也尽量表现出心满意足的样子。但每次从“战场”上下来后,陶美娟总会去浴室里沐浴,这一方面是因为她有洁癖,认为那些液体很脏,另一方面是出于一个她羞于启齿的原因,她会在边沐浴的时候边用手指抚摸自己的身体。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不需要伪装高潮,而充分享受手指接触身体敏感地带时传来的那份快感。

    这天晚上,浴室里热气腾腾,随着手指在自己身上的游动和浴液的润滑作用,陶美娟又感觉全身亢奋起来,想到杜宇不在家,她终于无所顾忌,忍不住发出畅快的呻吟,并且在到达高潮的那一瞬间大声地叫了起来……

    院子外面的麻石台阶上,一只四处叫春的野猫,受到陶美娟发出的声音的惊扰,突然蹿上枝叶还很稀疏的葡萄架,再翻过那道古老的雕刻着瑞兽的屋脊,然后迅速消失在灯火阑珊的武汉夜色中。

    杜宇回到家时已经是午夜十二点多钟。刚进门蹑手蹑脚地换下鞋子,杜宇就听见陶美娟的声音从卧室里飘出来:“老公,你回来了?”自从同居起,陶美娟就人前人后地叫杜宇为老公。

    “回来了。”杜宇答应了一声,就往卧室里走。刚要推门,陶美娟就主动从卧室里开门迎了出来,她头发蓬松,看来刚洗过,身上香气氤氲,只穿着一套琥珀色的半透明睡衣,里面一丝不挂。

    陶美娟有些娇羞地说:“我这不是在等你回家吗?好几天都没见到你了,老公你想我了没?”

    “又不是刚谈恋爱,哪那么多想法。”杜宇将西服挂到衣橱里,头也没回地说。

    “恋爱久了,就没有思念了?你这是什么逻辑嘛?”陶美娟噘起嘴唇,有点不高兴。

    陶美娟其实也不想一开始就破坏她今天晚上的精心安排,她明知道杜宇在回避问题,但并没跟他较真。她将两条光溜溜的胳膊绕在了杜宇的脖子上,并且迅速在他腮帮子上“叭”地吻了一下,然后她娇声娇气地说:“老公你先去洗澡吧,等下我跟你商量件事。”

    杜宇拿了睡衣进了浴室。他三下五除二地把自己扒拉个精光,然后站在莲蓬头下一边洗浴,一边琢磨今晚唱歌时接到的一个电话,是姜默菡打来的,语气有些低沉,她问他这两天有没有空,想单独见见他,商量一件重要的事情。杜宇问默菡是什么事情,她犹豫了一下,说电话里讲不清楚,见面后再谈。杜宇想不明白默菡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跟他谈,而且一定要单独面谈,他的胃口被吊起来了,整个晚上都有些神思恍惚,开车回家的路上心不在焉还差点闯了红灯。无独有偶,刚才陶美娟也说要跟他商量件事,现在的女人怎么都这样啊?搞得神秘兮兮的。

    匆忙洗了几把后,杜宇擦干身子,穿上睡衣走出了浴室,他一钻进热乎乎的被窝,陶美娟就蛇一样攀附上来。陶美娟在杜宇的耳边吹气如兰,手指不停地摩挲着他身上的敏感地带。这天晚上,陶美娟史无前例的狂野终于刺激了冷淡的杜宇,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冲动了,麻木的神经活跃起来,冰冷的血液开始升温,并且渐渐沸腾。偃旗息鼓后,杜宇筋疲力尽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出神。陶美娟却好像意犹未尽,她用脸颊摩挲着杜宇的胸膛,声音软软地说:“老公,我为你生个孩子好不好?”

    杜宇笑了笑,说:“我们还没结婚呢,哪能就要孩子,美娟你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啊,未婚生育可是要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那我们就早点结婚嘛,你看我今年都27了,再不生孩子都快成高龄产妇啦。”

    “再等等吧,等我事业……”

    看到自己的种种努力又付诸流水,陶美娟终于失去了耐心,她打断杜宇的话,生气地说:“是不是要等你当上中宣部部长,等我人老珠黄了你才肯跟我结婚?杜宇我告诉你,你今天非得给我一个交代,我们到底什么时候结婚?你一直敷衍我,是不是在外面有了相好?”

    “你这是怎么了,从上海回来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变得这么不通情理了。”杜宇皱了皱眉头。

    陶美娟盯着一脸不满表情的杜宇,恨恨地说:“是你不通情理还是我不通情理?杜宇我跟你同居四年了,连张承诺的纸片都没有!我是个女人,女人你知道吗?女人跟男人同居过就好像嫁了一次人,以后要再嫁就是不值钱的二手货了。杜宇你有没有为我想过,我们一天不结婚我就一天睡不踏实,你随时都可以找个借口把我给甩了,甚至连借口都不需要,你根本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到时我找谁诉苦去?”

    “我又没说不跟你结婚,是现在工作太忙了,没有心思考虑这个问题。”

    “你说你忙,那我们先拿结婚证,以后再举行婚礼总行了吧?办个结婚证最多半个小时,我就不相信耽误了你这个大记者半个小时,你们的报纸就要开天窗了,杜宇,你在报社还没这么举足轻重吧?!”

    “美娟你怎么变得这么俗气,结婚证不过是一张纸,你那么注重形式干嘛?”

    “女人要的就是形式,名分就是形式,没名没分的日子我过得不踏实。谁知道你以后会不会看上更年轻漂亮的。”

    “我们认识又不是一天两天,都好几年了,你应该了解我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动物,靠不住的,你现在不花心,谁知道你以后碰到更好的会不会花心。”

    “你真是不可理喻!”杜宇倏地揭开被子,翻身起床,他打开门,阴沉着脸冲了出去。

    2004年春天,杜宇明显感觉到了一种无所适从和举棋不定的焦躁,郁闷的时候,他喜欢去武昌胭脂路的印第安酋长酒吧里喝点小酒。杜宇习惯坐在这个酒吧的二楼,靠着舒适的布艺沙发,一边喝那种有点苦味的杜松子酒,一边悠闲自得地品尝着自己的心事。杜宇喜欢来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跟一个女孩有关。从印第安酋长酒吧的窗户望出去,透过街两旁矗立的高大的法国梧桐树,杜宇有时会看见一个短头发的女孩开着一辆白色雅阁缓缓从酒吧对面的绿洲小区驶进驶出。那个短发的女孩叫姜默菡,和杜宇青梅竹马,一起在紫藤街长大,而且还是他当年的大学同学。

    生活中有些美丽的缘分注定是会交臂错过的。

    杜宇和姜默菡的关系要从童年时代他们住在起义门下的紫藤街说起。

    姜默菡的父母都是武汉一所高校的老师,她外婆住在紫藤街,就在杜宇爷爷家院子的斜对面。姜默菡是6岁的时候被她外婆接过来住的,外婆年纪大了,一个人住有些寂寞,姜默菡的父母工作又忙,所以姜默菡就被送到紫藤街来读小学,每个星期天她才回到父母身边。对门对户的,姜默菡常常跑到杜宇家的院子里来玩,亲亲热热地叫他“小杜哥”,比默菡大一岁的杜宇也很照顾她。到了少男少女的年龄,两人之间渐渐地都有了些朦胧的情愫,常常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但谁都没有挑明,反而会当着同学的面刻意疏远。姜默菡直到初中毕业才从紫藤中学转学到父母所在高校的附中就读。姜默菡后来考上了武汉大学新闻系,而杜宇跟她考的是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惟一有点美中不足的就是,他们没有分在同一个班。

    大学时候的姜默菡美丽端庄、气质优雅,追她的男生特别多,但有些高傲的她一直暗锁芳扉,对那些大献殷勤的男生不冷不热的,她一直在等着一个人向她表白,而这个人就是杜宇。但杜宇迟迟不敢开口表白,他不是不喜欢姜默菡,只是他那个时候还很自卑,不幸的身世在他幼小的心灵上投下了浓重的阴影。而姜默菡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在杜宇的眼里,姜默菡就是高贵的公主,他不过是个卑微的马车夫。考上大学后,杜宇看见有那么多优秀的男生整天围着默菡转,他感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更不敢向她表白了。偏偏出身书香门第的姜默菡又是个很矜持的女孩,不会主动屈尊向男孩示好,所以她和杜宇两个人尽管关系不错,但一直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一直维持到大三那年的端午节。

    那年端午节的上午,姜默菡打电话给杜宇,说自己家里有几张张国荣的新影碟,问他愿不愿意看,要是愿意的话就过来拿。杜宇是张国荣的忠实影迷,他自然是一口答应。

    挑选完影碟后,已经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了,默菡的父母热情地留杜宇吃饭,他盛情难却就答应了,帮爷爷做惯了家务活的他还跑到厨房里替保姆打起了下手,洗菜、剥蒜、切姜,忙得不亦乐乎。姜母一看就不高兴了,觉得这个男孩怎么这样,连点尊卑贵贱都不分。后来姜母悄悄地问女儿,才知道杜宇就是当年在紫藤街天天和默菡在一起玩耍的那个身世可怜的男孩子。姜母没想到这个苦命的男孩子竟然跟自己的女儿又成了大学同学,而且看默菡那样子,似乎对杜宇有点意思,这让她非常不安。

    姜母有着顽固的血统论,尽管她小时候也在紫藤街生活过一段时间,但她并不认为自己出身卑微,因为她的母亲,也就是默菡的外婆原本就是大家闺秀出身——国民党一个少将的千金小姐,姜母的父亲则是解放前武汉赫赫有名的民族资本家。1949年5月,武汉解放前夕,姜母的父亲一度成为省政协委员,可惜好景不长,后来工厂被没收,成为国有财产,文革期间姜母的父亲和母亲更是受到造反派的批斗,姜母的父亲不久就丢下妻子和女儿含冤死去,姜母一家也从位于汉口旧租界的一幢洋楼,搬到了那时素有“贫民窟”之称的紫藤街。

    高中毕业后,姜母先是在街道的一个竹木加工厂当质检员,并认识了因为发表“右派言论”被发配到这里来的一个姓姜的大学生。那个时候,姜大学生是姜母在厂里惟一看得上眼的人,而且她有着惊人的预感,相信中国迟早会结束这场混乱,知识分子必定会得到重用。就这样,两人惺惺相惜,很快就私定终身,并且在认识不到两年后就举行了婚礼,不久就生下了女儿姜默菡。1978年全国恢复高考后,姜母重新拿起书本复习,并且考上了北京大学数学系,姜父也同时考上了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的硕士研究生。几十年来,姜默菡的父母夫唱妇随,其事业和爱情在学术界有口皆碑。因此,姜母对婚姻的质量非常看重,希望女儿能像她当年慧眼识珠看上姜大学生一样,以后能互补互进,在事业和爱情方面都能成为人之俊杰。

    姜默菡非常了解母亲,看到母亲望着在厨房里忙碌的杜宇皱起了眉头,她于是赶忙借口一起看电视,把正在帮保姆洗菜的杜宇硬拉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没想到这下祸闯得更大。杜宇看见默菡家养的一只美国短毛猫蜷缩在沙发上打瞌睡,就用手去拨弄猫的胡须,结果那只猫受惊,一下子蹿了出去,把客厅里摆设的一只珐琅花瓶撞翻了,瓶口碰掉了一块瓷。这只珐琅花瓶是姜母出国考察时,一位著名的美国数学家送给她的礼物,杜母心疼得要命,又不好发作,只好拿着鸡毛帚子狠命抽打那只可怜的美国短毛猫。

    端午节那天,杜宇觉得自己在姜默菡家简直丢尽了颜面,像个可怜的小丑。由于自尊心受到极大的刺激,杜宇开始有意躲避着默菡。而杜宇的躲躲闪闪让默菡很生气,一赌气,她就和杜宇班上一个一直追求她的男生开始了交往。

    这个叫陆璋的男生不仅是杜宇的同班同学,还是他同寝室的兄弟,陆璋的父母是省委的高干,人又长得潇洒俊逸。陆璋只知道杜宇和姜默菡是小学和初中同学,但并不清楚他们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陆璋总是找机会频频接近默菡。一开始,默菡对陆璋的殷勤很冷淡,甚至还有些反感,但后来为了试探杜宇对她的态度,她故意和陆璋走得很近,想看看杜宇的反应。但杜宇的表现令她大为失望,他不仅对陆璋的横刀夺爱无动于衷,还笑呵呵地祝福他们,跟局外人一样。

    因此,默菡认为杜宇根本就不爱她,不过是把她当成一个好朋友而已,以前是她产生了错觉。默菡终于对杜宇彻底死了心,带着一种报复杜宇的复杂心理,也因为被陆璋的疯狂追求所感动,她和陆璋最终确立了恋爱关系。而默菡和陆璋刚谈恋爱那阵子,杜宇的心情特别不好,他经常出去喝酒,直到一天晚上他被寝室里的几个兄弟拉去跳舞,在舞厅里阴差阳错地遇到了陶美娟。

    姜默菡和陆璋是大家眼里公认的郎才女貌,门当户对,默菡的父母也对陆璋相当满意。大学毕业后,陆璋在一个省直单位的秘书科工作,两年就被提升为科长。姜默菡则被保送读本校的研究生,硕士毕业后,她放弃了留校任教的机会,应聘到国内一家著名汽车集团的武汉分公司任销售部副经理。还在默菡读研究生的时候,她和陆璋就同居了。他们住在寸土寸金的绿洲小区,房子是陆璋的父母送的,带花园的复式楼,有一百六十多个平方,把装修算上去,起码得要八十万。

    陆璋上下班都开着一辆墨绿色的尼桑,是单位配的公车。他们有房有车,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按理来说可以结婚了,但姜默菡对陆璋说,公司打算在2004年底派一个人去德国进修一年半,要求是未婚,姜默菡在公司业绩好、能力强,深得领导器重,她觉得这个去德国进修的名额很可能是她的,所以为了不失去这个好机会,她说服陆璋暂时不领结婚证。说实话,陆璋并不希望姜默菡去德国进修,他不喜欢她出人头地,姜默菡又是这样一个优秀女孩,难免会有许多人打主意,给他造成威胁。但默菡不喜欢太平淡的生活,她喜欢竞争,而且她性格倔强,陆璋拿她没办法,只好由着她去。陆璋心想,结婚晚一点就晚一点吧,反正现在两人同居的状况跟结婚并没有什么区别。

    自从姜默菡成了陆璋女朋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杜宇都对这个曾经搅起过他心湖阵阵涟漪的女孩没有多少杂念,他已经适应了角色转换,知道怎样跟她相处。杜宇对姜默菡开始有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的想法是在两年前,一次偶然的单独交谈,使杜宇发现最懂他的,还是从小和他一起在起义门的城墙上散步看风景的姜默菡。而默菡也发现自己心里,从来没有真正忘记过当初那个帅气而忧郁的大男孩。这种重新激发的热烈的情愫使他们既感觉新鲜和甜蜜,也倍感惶恐和愧疚,因为他们早已从身体上不再属于对方。

    在杜宇的道德世界里,“朋友妻不可欺”的观念根深蒂固。而出身于书香门第、接受了太多正统教育的默菡也认为背叛自己的男人是很可耻的,尽管她还没结婚,但在她看来,和她同居了数年的陆璋跟真正意义上的丈夫并没有多大区别。

    从外人来看,陆璋是真正的青年才俊,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省直某单位的科长,前途不可限量,其外表也是英俊潇洒,相当不俗。姜默菡也曾对自己的选择感到宽慰,并试图用心地去爱着这个男人。

    可是,同居几年后,姜默菡却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尽管陆璋各方面看似不错,对她的父母也很孝敬,但他们两人之间并没有多少共同语言。陆璋热衷于官场那一套,这些,都让默菡颇为不齿。

    更让姜默菡无法忍受的是,陆璋是个多重性格的人。陆璋很清楚地知道,像姜默菡这种漂亮迷人、知书达礼的女孩走到哪里都是会吸引众多男人的目光。陆璋认为爱情就像一列火车,如果不加以控制就容易出轨。陆璋对女人的极度不信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不过这个原因他从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他宁愿一辈子都不提起,让它成为心底的隐痛。

    同居了四年,这四年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姜默菡和陆璋彼此都付出了不少,双方父母也早就接纳了这门亲事。在每年的传统佳节,两家父母都会互相走动,馈赠礼物什么的,亲热得像是一家人。然而,默菡却感觉自己的心离陆璋越来越远,她觉得他越来越陌生,陌生到她每天早晨醒来都会问自己,这个和她同床共枕的男人到底是谁?总之,这样的生活让姜默菡感到很累,很压抑。陆璋太精明太有心计了,他经常在她耳边灌输人心叵测、世态炎凉、弱肉强食的人生哲学,让她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阴谋和欺骗,没有一丝光亮,她太压抑了。

    正像杜宇所面临的尴尬一样,姜默菡跟陆璋在一起几乎没有什么性冲动,但每次陆璋提出要求时,为尽义务,她还得答应。其实默菡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性高潮了,无论陆璋怎样努力,她都难以有快感,不仅没有快感,有时她感觉那简直是一种受罪,为了尽早结束这种折磨,每次她都装出心满意足的样子。

    姜默菡正是在对陆璋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才开始怀念和杜宇在一起的日子的。

    姜默菡和杜宇的“旧情复燃”始于两年前一个秋天的傍晚。

    那天是姜默菡24岁生日,她却和陆璋起了争执。起因是默菡的手机收到一个祝福她生日快乐的短信,言辞稍稍有些亲昵,这是一个暗恋默菡的男同事发给她的。短信息提示音响起的时候,默菡正在洗手间化妆,准备和陆璋去艳阳天吃晚饭庆祝生日。陆璋看了那条短信后,立即勃然大怒,他质问默菡和那个发短信的男人是什么关系,她有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情?默菡如实相告,说自己和那个男同事只是很普通的关系,他对她是很好,但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陆璋却不相信,说你不去招惹人家人家会来追求你?除非他脑子有病。苍蝇还不叮无缝的蛋呢!

    陆璋最后一句很没口德的话把默菡激怒了,她冷冷地看了风度全无的陆璋一眼,然后摔门而出。默菡冲出门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她开着自己那辆白色雅阁,来到风景怡人的洪山广场散心。

    突然,默菡被一阵忧伤的旋律声吸引。她循声来到广场东端几棵加拿大雪松前,一个50多岁的盲人正坐在石礅上吹小号,他前面搁着一个扔了几个硬币的小塑料盆。默菡的心顿时像被什么触动了一下,恍惚中,她突然想起了若干年前的某天黄昏,杜宇坐在起义门城墙上幽幽地吹起小号,一些柔软的感觉渐渐地在心中升腾而起。

    暮霭四起。默菡走到盲人跟前,默默地把几个壹圆的硬币放在他的小塑料盆里。当她站起身,转过头来时,却和一个男人撞了个满怀。借着广场上阑珊的灯火,默菡定睛一看,和她撞在一起的竟然是杜宇。杜宇也发现了默菡,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惊喜。

    “默菡,你怎么来了?我记得今天是你24岁生日,怎么不在家跟陆璋一起庆祝?”杜宇有些好奇默菡怎么这个时候独自出现在洪山广场。

    姜默菡心里一热,她没想到杜宇还如此清楚地记得她的生日,但表面上她却漫不经心地回答:“我跟陆璋吵架了,心里闷,出来走走。”

    “哦,怎么会吵架?我看你们一向挺好的嘛,平时陆璋都把你当宝贝似的,他怎么舍得让你受委屈,还让你一个人跑出来?”

    “杜宇,拜托你,今天不要在我面前提起那个男人好吗?”想起陆璋,姜默菡仍然余怒未消。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既然你不想提他,那我们就谈点别的吧,默菡,祝你生日快乐!”

    两人顺着广场绿化带旁边蜿蜒曲折的石板小路并肩往前走。

    “说说你吧杜宇,怎么一个人来这里了?美娟呢?”

    “美娟晚上要照看学生自习。我刚才在广场旁边的‘楚留香’和一个采访对象吃了顿饺子,看看时间还早,就到这里逛逛,权当散步吧。刚刚我听见有人在吹小号,觉得挺好听,就走了过来,没想到竟碰见你,真巧!”

    “那个盲人吹得太好了,我也很喜欢听。对了杜宇,好久没有听你吹过小号了,你还会吹吗?”

    “我现在吹得也少了,不过如果你想听,我可以吹着试试看,吹得不好你别笑。”

    两人又绕回到那个盲人跟前,杜宇低声跟盲人说了一句什么,然后递给他一张二十元的钞票。盲人犹豫了一下,接过钞票,将小号交给了杜宇。默菡静静地看着杜宇和盲人的交易,她知道他准备干什么,她脸上带着感动的笑。

    杜宇坐在广场的长椅上,吹起了卡朋特那首著名的《Yesterday

    OnceMore》(《昨日重现》)。在悠扬伤感的旋律声中,默菡的心头像突然滚过一阵暖流,好久好久,她都没有过这种甜蜜而颤栗的感觉了,杜宇吹完后,她还沉醉在回忆中不愿醒来。

    那天晚上,默菡和杜宇坐在洪山广场的长椅上聊了许久,一些在心中冰冻已久的东西又开始像春草一样探头探脑地钻出来。他们各自悄悄地关了手机,直到广场静寂无人的时候才道别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