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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了就是爱了

  不管看几百次,从左边、右边、正面、侧面……不管从哪一面看过去,拉小提琴的他都帅得让可丹转不开眼睛。

  可丹知道自己的口水正一滴一滴往下流,汇聚成河,滋润干涸大地,但她阻止不了自己的野性。

  她也知道牛仔裤、棉丁很糟蹋自己,可惜了她的身材雕塑课,也浪费她的美体美肤课程,她这种美女适合穿着细肩带上衣、短窄裙,好好表现自己的优秀条件,但她牢牢记得,他说过,对千金小姐不感兴趣。

  她更知道,不管当多久的追星族,他都不会正眼看她一下,可是她没办法不追着他的背影跑。

  每天晚上,可丹舍弃她的购物乐,在有他的餐厅里喝饮料,沉醉地听他演奏的每个曲目,然后在演奏结束之后,送上一束玫瑰花,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告诉他,她爱他。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能不收下她的鲜花,不能不接受她硬送上门的“我爱你”,可是对于她的缠功,他已经不耐烦到极点。

  他讨厌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千金小姐,厌恶她们不达目的绝不干休的恶劣心态,总之,他讨厌有钱人嘴脸。

  今天的场子结束了,他在角落收拾琴盒时,可丹走到他身边,笑出满脸灿烂,甜甜地说道:“你今天在生气吗?”

  废话,每天都看见你,再有风度的男人都会生气。乔预不回答,迳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她蹲在他身前,仰头望他,“维也纳的血,你在第二十几个小节就拉错了两个音,而且把妇女颂拉成过新年,你是对约翰·史特劳斯二世不熟,还是心情太差?”

  可丹的话让他顿了一下。

  “说实话,我也不是太喜欢约翰·史特劳斯二世的作品,我比较喜欢莫札特,你听过他的A大调竖琴协奏曲吗?轻快愉悦,让人不禁想随着他的音乐翩翩起舞。”

  乔预把小提琴背起来,转头问她:“你懂音乐?”

  “不是太懂,但是我有一双好耳朵。就是耳朵太好,才害我学不成音乐。”她嘟嘟嘴,她的好耳朵让她很困扰呢!

  乔预瞪她一眼,把她的困扰当成屁。许多学音乐的人因为耳朵太坏,先天条件不足,不得不放弃音乐,哪有人因为耳朵太好学不成音乐!嗤一声,他讨厌她的骄傲。

  “你不相信我吗?你没骗你,我因为耳朵太好,老师弹错音,我听得一清二楚,我纠正老师,他们就很生气地问:‘是你是老师,还是我是老师?’我当然不是老师啊,但是弹错音和老师不老师,有什么关联?当时我不懂,现在我了解了,我伤害了老师的自尊。唉,人际关系是门大学问呢!”从此,她专心研修人际关系,把自己弄成人见人爱的陆可丹。

  可惜,乔预好像不是太欣赏她的社交能力。

  他转身往外走,她尾随其后,不管人家听不听她说话,她的嘴巴自作主张、不肯停下来,碰到不爱理她的男人,她能做的就是把脸皮打厚,拼命追。

  “你喜欢白辽士的作品吗?”

  他不说话,希望她知难而退。

  他大步穿过马路,她紧随在后。

  “我很喜欢白辽士呢,可是我的音乐老师骂我是怪物,难道一定要喜欢莫札特、贝多芬,不能喜欢别人吗?上次你在街头演奏白辽士的幻想交响曲时,我的耳朵被你深深吸引。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办到的吗?你怎么可以把每一首曲子都拉出张扬的生命力?为什么不听古典音乐的现代,还会有人被你的古典音乐吸引?”

  没为什么,功力而已。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挂起一丝得意。

  他越走越快,她越跟越紧,她笑着感激咏辛的运动鞋,有它,她才尽其用追得上快脚男人。

  “我不知道你的耳朵有没有我好,但是你的手指头肯定比我好,我就没办法把曲子弄得像你那么样。”

  弄曲子?白痴!乔预受不了地翻了翻眼睛。

  “我只听过一次的曲子就能自己再弹一遍哦,只不过常常乱加音符,弹成我喜欢的样子,音乐老师翻白眼骂我:‘你以为自己是贝多芬啊?’”

  小时候我写字,不是多一笔就是少一笔,老师骂我:‘你是仓颉啊!’仓颉、贝多芬,我都不知道自己是那么了不起的人物。”

  乔预在心底闷笑,她的人际关系果然很糟,居然分不清楚是夸奖还是讽刺!?

  “我真的很喜欢音乐,我常想,要是可以加入交响乐团不知道有多好,可是,交响乐团又没有钢琴,我告诉老师,我不想学钢琴了,我想拉小提琴、想进乐团。老师叫我少作白日梦,说我的音乐永远没办法和别人配合。其实……老师没说错,我的自爽型演奏法,要找到人可以跟我配合根本不可能,所以,我就放弃音乐了。”

  说放弃就放弃的人,有什么资格说喜欢音乐?乔预斜斜眉,讨厌身后那块弄不掉的橡皮糖。

  他走入捷运站,她跟着进去,他搭上车,她想也没想就跟着进捷运车厢。

  “你想加入交响乐团吗?你想出国吗?古典音乐的起源地在欧洲,你想到欧洲去吗?”可丹在他身后一句一句问。

  他连半个问题都没回答她,好像她在跟空气说话,就这样,她一路说一路跟,不管他有没有反应。

  然后,他下车,她跟上,他出捷运站,她紧紧尾随,终于,在拐进小巷子时,他突然站定,转身,双手横胸冷冷望住她。

  “你为什么一直跟我?”他的语气冷冽。

  “我跟的不是你。”她的表情热切。

  “我跟的是……我的心。”话出口,她脸红透。

  他疯了疯了,深吸气,突地,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来不及惊呼,她已被他抓进他家里。

  ***

  从乔预家走出来时,可丹脸红心跳,快乐盈满心田。

  好久好久,她没那兴奋了!

  决定了!明天她要去买一部三脚钢琴,买很多很多琴谱,她要找一个好老师帮她上课,她要努力、努力追上他的领域……

  但前提是,她得找到赞助者才行,赞助者……要找大哥还是二哥?大哥好说话,二哥比较麻烦,但大哥每次给钱都要她条件交换,二哥干脆得多了。

  跟妈妈说吧,妈妈知道她又要回去学钢琴,一定会开心到不行,妈妈始终相信她是音乐天才。

  不对,想清楚,说不定妈会把詹家的事拿出来说,她一定会唠叨:“可丹啊,你年纪不小了,是不是要收收心,准备嫁给你詹哥哥?詹家家境是没那么好,但书香门第,一家都是医生教授,社会地位很高的。”

  想到詹家,她就头痛,那么严谨的家风,谁受得了?每次詹大哥看见她,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都要问问她:“你奢侈的习惯改掉了吗?再不改,我可是娶不起你。”

  她很想嫁詹哥哥吗?才不,他们之间只是双方父母的一厢情愿。

  算了算了,把妈妈从赞助名单中删除,她还是找大哥或二……二嫂!?

  羽秋姐下飞机了!?太棒了,有她当说客,二哥肯定会大方些。她冲向前,在羽秋措手不及时,就抱住她。

  “羽秋姐,我好想你哦!你什么时候下飞机的?”看见羽秋,她像看见一张没填上金额的支票。

  羽秋推开她,脸上有几分尴尬,然后笑笑地说:“你怎么在这里?”

  她刚刚没发现可丹,可丹穿成这样,她真的认不出来,要是认出来的话,她会提早避开,免得僵在这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可丹退开一步,才发现羽秋身边有个男人,她上上下下打量那个男的……实在不怎样。但,他眼光中对羽秋的仰慕太明显,明显到她这个局外人也看得一清二楚。

  搞什么,他不知道羽秋姐名花有主了吗?还是他想死会活标?好吧,就是想标会,也得掂掂自己的分量,他根本不是羽秋姐看得上眼的男人。

  可话说回来,羽秋姐既不上他,何必跟他出门?

  算了、算了,不要想歪,不要拿无聊事困扰自己,也许他们真的有要事待办。

  “我刚从朋友家回来,你呢?”可丹说。

  “我刚办完事回,差不多要回家休息了。”

  “上次你休假都没有告诉我,我想和你吃一顿饭的说。”

  “对不起,上次太赶,这次我休一星期,看看哪天有空,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她急着打发可丹。

  “吃饭加逛街。你可以给我一整天吗?我很喜欢和羽秋姐逛街呢,羽秋姐最有品味了。”

  这话,有一大半是说给她身边的男人听的,羽秋姐很有品味,不管是品味名牌和品味男人,都一样。

  “当然,我们再约好吗?”羽秋想离开了。

  “好啊,羽秋姐拜拜,这位先生……”她顿了一下,笑开,他绝对不会是二哥的威胁。“拜拜。”

  “再见。”卓宣承点点头,对可丹说。

  转身,她哼着土耳其进行曲,小跳脚地离开了,她把卓宣承抛在脑后,满脑子想的是乔预,乔预乔预,她的巧遇啊!

  她在夏季,巧遇她的爱情。

  ***

  礼评知道羽秋在生气,至于气些什么,他摸不着头绪。

  她的情绪起起伏伏,一下子高兴,一下子不满意,有时候冷淡,有时候热切,更多时候会抱着他说一大堆无厘头的对不起。

  她不是会大吵大闹、要全世界都站在她那边的女人,生气时只会冷冷刮他几句,以不示不平。

  他弄不懂她乱七八糟的情绪,却乐观地想,女人嘛,总会过去,除非是更年期,青春,去不复返,情况才会一路坏下去。因此,他也没花太多心力去处理,倒是七号鞋女孩让他有些失落。

  他再没碰见她,一个月了,他常有意无意绕到两人初见面的鞋店,制造第四次偶遇,以证明他们有缘分,他要对她说:“有缘分的男女该顺应天理,成为好朋友,不应该在两人中间画国界,尤其在柏林围墙已经倒塌、冷战时期早已结束的今天。”

  但老天似乎不造成他的想法,偷偷地将缘分收回去。

  还会再见面吗?她真的因为害怕病毒入侵,把自己放在圈圈内?她有没有照他的建议,试着和前男友建立友谊,然后由他来扮演新男友,去刺探对方女友的实力?

  她是个好女孩,才见过三次,他仿佛认识她,认识了一辈子,奇怪吧,即使是一起长大的羽秋他都无法谈得那么多、那么深入。

  手机响起,来电显示是羽秋。

  “我快下班了,你要过来,还是我过去接你?”

  他们约好了要去小妹的新居拜访,可丹搬新家都搬了一个多月,他和大哥都还没去参观过。

  “今晚我有约会,不能陪你去看小妹,你要自己去吗?”

  “当然。”

  小妹又欠下一屁股卡债,需要他去施展亲情,他再不出现,电话会接到手软。

  “对不起,下回我再跟你一起去,帮我跟小妹道歉。”羽秋说。

  “没问题,你们那么熟,她会谅解的。”只要他的支票面额够漂亮,可丹有什么不能谅解?“我从小妹那边回去前,要绕到你约会的地方接你吗?”

  “不、不必,只是几个同事,你知道的,她、她们很会玩,一闹起来都要闹到三更半夜。”她支支吾吾。

  “好吧,自己注意安全。”

  “别担心,我会让家里的司机来接我。”

  “那就好,我挂电话了。”他试着当个称职的未婚夫,尽管羽秋常批评他不懂爱情。

  拿起西装外套,这个季节不是需要加外套的季节,穿西装纯粹为了某种微分的表徵。

  手工西装、手工衬衫,连鞋子也是纯手工订制,他每年飞往英国考察时,都要多待个几天,到这些传统的手工专门店走一趟,让师父量身订作。

  普通西装难道就不能穿?有一些几百万块的名牌西装也不错,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奔波?因为啊,男人和女人一样,也想在身上创造惊叹号。

  他从没研究过这种行为的背后意义,但七号鞋女孩的说法,让他对于小妹的购物狂行径多了几分体谅。

  听说可丹又想重拾音乐,很有趣,小时候他们以为她是音乐天才,妈妈找来无数个名师教她,后来她什么也不是,连音乐大学也没念,哪里知道,二十几岁了,她又受到音乐感召。

  所以啊,人生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

  ***

  她错了,在节省一个月,勉强还掉信用卡的部分负债后。

  她应继续自立自强、处变不惊、坚定不移的,可是,当她看到这双金色的高跟鞋同时,心底有个声音对她说:瞧,你做得那么好,好女孩值得嘉奖,买一双鞋子犒赏自己吧!

  虽然同时,也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冒出头:享受不是债务人可以做的事,哪天你变成债权人时,金色高跟鞋一样会躺在原处等你。

  可惜,后面这个声音太小,一下子就被前面的“Go、GO,心动不如马上行动”给打压。

  于是,她买了,然后她很清楚,自己将会死在鞋堆上。

  唉,她做错事,做错事的女人应该很沮丧、很疲惫,很想捶打自己的笨脑袋,可是她不想这么做,只想穿着新鞋在光洁的花岗石地板上,走来走去,观赏自己曼妙的双腿。

  叩叩叩,听鞋跟敲打在地面的声音多么清澈响亮,瞧它的鞋形多么适合你的脚,你好幸运,天生一双美腿,适合各式各样的高跟鞋。

  不对、不对,她不应该这样子催眠自己,她必须励精图治、奋发向上。

  转个念头,她振奋精神,对自己说:“这双鞋可以让你到柏克莱吃五十次简餐、坐一个月的计程车上下班、买五百包袋装泡面……天,你真浪费!虽然你不能否认它真的好看到不行,如果穿这双鞋子搭上PRADA银灰色斜肩洋装去听音乐会的话……”

  唉,她的励精图治到后来,又变化方向。

  赵咏辛啊赵咏辛,买下鞋子后,你哪还买得起音乐会门票?

  不行,她得把那本“与卡债说拜拜”,再拿出来复习、落实,以创造美好的未来。

  舍不得脱下鞋子,她拿起书,一面读一面欣赏脚下的金黄色光晕,无预警地,门铃响起。

  谁?找丹丹的吧,她没让人知道她住在这里,原因是不想让旁人误解。

  你知道的,高级住宅区和时尚美女容易让人作联想。没错,就是和包养之类有关的想像。所以,她没在公司里留下新住址。

  她走到大门边,打开,瞬间,门外门里同时响起惊呼声。

  “你、你……”

  咏辛倒退三步,他那么神,居然能找到这里!?他是神探福尔摩斯投胎转世,或者科学昌明的今日,真的有缘分这回事?

  “你、你……”

  他和她一样讶异,他的确想和她四度偶遇,他的确踏破铁鞋无觅处,可他没想过,她会出现在可丹的新公寓里。

  五秒钟静默之后,两人再次异口同声。

  “你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在这里?”

  “好吧,我先说,我是可丹的同事兼室友。”咏辛把话抢先挑明。

  “你的同事兼室友,正好是我的亲生妹妹。”

  第一次,他觉得庆幸,庆幸当年母亲把妹妹生下来。他一定要对可丹好一点,不对不对,要好很多点。

  他的情绪起伏不定,一样不是更年期,可是他脸泛红潮,手心脚掌发热,看见她,圆满了他连日思念。

  “可丹的哥哥?那你是没人性的大哥,还是缺乏手足情谊的二哥?”咏辛没多想,可丹老挂在嘴边的话直觉溜了出来,猛地她捣住嘴。

  唉呀,说错话了,丹丹房子借她住,她怎能弄得人家兄妹阋墙!?苦恼!

  “可丹这样形容我们?”礼评一晒。

  这话不是他第一次听到,有趣的是她的表情,那种做错事又找不到话可圆的尴尬。

  “是你们把她赶出家门。”她挺身替可丹说话。

  咏辛让开,把他迎进门,她不能不让,怎么说这里都是陆氏财产区。

  他大刺刺坐进沙发里,接续刚刚的话题:“你不知道她有很严重的财务控制问题?”

  “你是指她的购物欲?”

  “她买东西永远不看价格,出手大方得让人头痛。”

  你见过有人买一百块的便当,拿一千块叫老板不用找的吗?你知道高中旅游,同学往许愿池丢一块钱时,她丢的是五十块?她开车被撞,明明是对方错,她还递名片表示愿意全权负责,只为了想快点逃离现场。

  养出这种妹妹,是他和大哥的共同责任,所以无论如何,他们都得在丹丹出嫁前,纠正她的坏习惯。

  “我以为这是千金小姐的风格。”

  “并不是。”

  他拿起她刚刚在读的书,扫她一眼。与卡债说拜拜?她也有这方面困扰?果然物以类聚,什么人交什么朋友。

  “书是丹丹买的,我只是无聊拿来看看。”她替自己的行为作解释。

  他没回答她的解释,反而指指她脚上的新鞋,说:“很完美的惊叹号。”

  咏辛耸肩,白解释了,她的败家全写在脚上。

  礼评笑笑,改变话题:“上次那个……”

  “哪个?”

  “你和你男朋友,有联系吗?”他对于扮演她的假男友一事,深感兴趣。

  “有,不过是他打给我,不是我主动。”

  她想不透,都分手了,继续牵牵绊绊有什么意思?

  他说他担心她的情绪,好笑对不?在他提出分手当下,她的情绪与他再无关系,打电话关怀?示免多余。

  他连连打来好几次,告诉她,两人可以当朋友,偶尔相约吃饭看电影。她秀想用释怀、大方来向他宣示,他在她心中已经是过去式。但每次她都在电话这头咿咿呜呜,也许女人还是小心眼,想放掉不平、重新建立友谊,比男人来得困难。

  “为什么不打给他?”

  “打电话做什么?留他还是求他?”

  留他?免费留下,留来留去留成仇;求他?这世界还有一半人口是男的,她不是非要他不可。

  “你说过,想见见第三者。”礼评提醒她,她曾经想要“要哪里跌倒、在哪里站起来”。

  “女人善变,你不知道?这段日子,我想了一些,如果宣承和那个女人分手,我能不能尽释前嫌?”

  “结论是……”

  “我不要他回来。”

  她想透了,要断就断得干净,她再也不肯让恶劣心情主宰自己。

  “这么有骨气?”

  每次和她多谈两句话,他便不想停下来,他知道聊天是很浪费时间的的行为,对于他这种忙到不行的男人,坏习惯养成很要不得,但他没办法停止这份喜欢。

  “和骨气无关。”她倒两杯开水,递给他一杯。

  “那么和什么有关?”

  “信任感。有了前车之鉴,就算复合,我也会常常担心,他会不会两次三次不断发生外遇问题?对我而言,他的信用已经破产。”

  “就这样割舍了,不怕后悔?”

  她是他见过最阿莎力的女人,他以为分手后,女人一定会号哭狂叫、暴瘦五公斤,要向所有人哭诉男人的恶行,才能渐渐恢复正常情绪,没想到,她比开刀病人的恢复期更短。

  “我痛恨烂打死缠。”

  “我欣赏你的豪气。干杯!”

  咏辛碰碰他的杯子,仰头喝光开水,收下他的欣赏。

  “今天是我们第四次见面,我想上帝已经证明了我们非常有缘分,除非你打算搬离这里,或者不再去杂志社上班,不然,我可以轻易从可丹身上获得你所有资料。之后,要创造第五、第六……第两百次偶遇,对我而言并不困难。”他是说到做到、对自己言论百分之百负责任的好男人。

  “你不必工作赚钱?”她暗讽他很闲。

  “对我而言,朋友们比工作更重要。”他凑近她的脸,近得她脸红心跳。

  “你真的很缺朋友哦?”她退后几公分,仍然脱离不了他的威胁。

  “对,我的长相不好,很多人深信与我做朋友,会带来衰运。”

  好噗哧一声笑开,因为他的说法。

  他的五官没有长坏,顶多是笑容不真诚,见他笑,就觉得自己好像被他算计,这样的他,的确不容易交到朋友。

  “怎样?”他再问。

  “什么怎样?”

  “我们是朋友了吗?”

  他都说了要创造两百次偶遇,她还能反对?咏辛微点头,他用力一击掌,揽上她的肩膀。

  朋友,是一生一世的事呢!

  礼评快乐地提起新话题,从没有人性的大哥说起,他介绍了家人、事业、未婚妻,所有不该隐瞒好朋友的讯息,他通通传达到她心里。

  就这样,他们又聊了整晚,直到可丹从名牌店满载而归,收下礼评两百万支票,开心地抱住他又叫又跳。

  今天,不管是丹丹、礼评、咏辛、羽秋,还是宣承,所有人都很开心,他们做让自己愉快的事情,消磨了轻松美丽的夜晚。

  ***

  他们真的是朋友了?咏辛还不是很确定。

  她的性格不孤僻、她的行为不怪异,她是最正常不过的女人。

  在办公室里,即使老总对她偏心,她并没因而被同事排挤过;她的升迁比同期进公司的朋友快了一点,也没见朋友多说话;就是挂着上司身分,一团人要去聚餐、庆功时,也总有她一份。

  这样形容,应该很容易理解,她真的是那种个性不坏、颇受爱戴的人物。

  因此,她朋友众多,是否要多交一个朋友、少交一个朋友,对她而言,从来不是困扰。

  可,陆礼评困扰到她了,她不是太想和他当朋友。

  为什么呢?他说话言之有物,体贴、乐于倾听,和他在一起,轻松愉快。他是个标准的绅士,这样的人很适合当朋友,她怎就是有那一点点不乐意?

  硬挤出合理说法吧,嗯……他的笑容太丑。

  他们常常一对话便没完没了,往往是她发现不对了,发觉两人的距离暧昧得过分,才急忙将他推出封锁线,强调起“普通朋友”,然后别开脸。

  可他从来不理会她的拒绝,他是那种舌灿莲花型的男人,总有本事说着说着,说得她忘记前一秒钟的态度,接着违反意志地跟着他,去做他提议的事。

  是不是很扯?她向来聪明,怎一到他面前,累而易举就让他摆弄了去?交这种朋友,是不是自找麻烦?

  咏辛转头看墙上时钟,不早了,暂且把礼评丢到脑后,工作重要。

  今晚,时装设计协会奖在国父纪念堂举办颁奖典礼暨服装展,这是服装界的年度盛事,各家记者会在这里杀掉大量底片,而咏辛任职的杂志社专提供各种名牌时尚消息给读者,当然不能缺席。

  她不当记者很久了,但碰到这种盛大展览,老总还是希望她亲自出席,所以,她要穿得美美的,加班。

  她将头发挽高固定后,用卷发器将发尾卷出几个漂亮发卷,并在上面用发夹固定起一串细细的K金发饰。她选了一套GUCCI绿色缎面高腰洋装,简单搭配CHANEL的翡翠耳环,腕间也戴上翡翠玉镯,没有太复杂的装饰,她把自己打扮得高贵典雅。

  拿起CapucinePochtte的缎面晚宴包,三十分钟后,咏辛抵达会场。

  记者证让她拿到不少小礼物,这是她喜欢参加这种发表会的原因,各家厂商希望记者们能多报道一些他们的新产品,都会准备一些印了厂商名字的丝巾、香水、口红、别针等分送给记者。

  为了这些小赠品,可丹还埋怨老总偏心,不把采访机会让给她。

  只是,她哪需要这些赠物,她随手一刷,什么样的名牌货买不到,不过贪小便宜是全天下女人的共通点,重点在于乐趣,而非拿的东西的价值。

  睁大眼睛,她一手拿录音笔,一手抱着新的衣服型录。

  明天到办公室,这些目录肯定会引起同事间热烈讨论,这是身为女人最快乐的时候。

  和她搭配的摄影师早在政商名流当中寻找最上相的人物拍照,而她找的是“话题”,大家都说记者唯恐天下不乱,这话有几分道理。

  看到了,台钢的董事长带了那位他称之为“干女儿”的漂亮美妹在角落调情,他一面替她戴钻石项链,一面在她耳边亲吻,这对“父女”的感情不是普通好。

  咏辛从包包里拿起数位相机,对准他们,按下快门,当然,她卖是是时尚,会把重点摆在“干女儿”的MarcJacob草绿色镶黑边洋装和

  CHANE鞋子上。

  正当她“卖力工作”时,眼波一转,远远地,她看见陆礼评。

  啊!越不想碰见的人越会撞上,吐吐舌头,她背过身,想趁对方还没看见她之前逃掉。

  可惜的是,他的腿比她整整长二十公分,随便跨两步,就跨到她身边。

  “嗨,又见面了。”

  他上下打量她,带着欣赏兴味。

  这男人,他不晓得这种眼光容易让人会错意?

  轻咬唇,她挤了个似笑非笑的表情。若他是她的男朋友,敢用这等眼光看别的女人,她一定赏他吃黑轮。

  “你打扮得很漂亮。”礼评的眼睛越飘越不安分,他觉得她当记者太浪费,也许做时装模特儿更适合她。

  “谢谢。”

  她的眼睛四处转,想找一个熟悉人物凑上前攀谈,避开他灼热眼神。

  “结束后,有没有想去哪里坐坐?”他靠近,在她耳边低语。

  “没有,我得把新闻稿写出来,明天一大早交件。”退两步,咏辛伸手猛扇,他不间眼光灼人,连体温也高得热死人。

  “那我带两瓶红酒到你那里去?”

  上回,他们聊到二十世纪是男人还是女人主导全世界时,可丹回家,打断他们接近辩论的聊天方式。

  这几天,他老想再次上门,和咏辛再做一场辩证,至于题目……什么都可以。

  总统制或内阁制、高中该不该社区化、宗教与科学……只要是和她对答,他的心情就会愉快得很,她是他认识的女人当中,最有见识的一个。

  该死!他目光暧昧,出口的话也暧昧得让人想钻地洞。

  什么叫做“带两瓶红酒到你那里去”!?这段话要是被哪个记者断章取义刊出来,大标题肯定是“穿着GUCCI的狐狸精”,隔页放一张穿着空姐制服的女人拿面纸擤鼻涕。

  “我不知道陆先生对时尚名牌也感兴趣。”她退两步,刻意表现出客套疏离,让大家看见,“他们真的不是很熟”。

  “我打算找几家名牌厂商签约,请他们入主饭店商店街。”

  所以,他也是来加班的?

  管他,反正与她无关。别开头,咏辛假装忙碌,拿起纸笔,随手写下几句话,然后拿起数位相机随便拍照。

  “你怎么过来的?”他不离开,硬是黏在她身边。

  “飞来的。”她没好气地回他一句话。

  “很好,结束后我在门口等你,我们一起去吃点东西。”

  这回,不等她回话,他先行离开,才转身,他就遇到熟人,不像她,找半天找不到半个认识的人。

  她抬高下巴,故意和礼评走往相反方向,她在心里偷偷说,爱等就去等吧,反正她不会出现。

  知道吗?对一个有妇之夫“欲罢不能”,是相当危险,于是,她不断提醒自己,与他保持距离,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