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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戈看起来满面羞惭:“我说贝勒王子的死只是个噩运。可当我跟他们说梅卡王子敬爱其兄贝勒,亚达姆爵士的侍从反驳道他只是敬他早死,而马洛尔爵士的侍从说他还敬他兄弟伊里斯早死呢。我就揍了他。我把他揍惨了。”

    “我看我该把你揍惨了才是。送你一对肿耳朵和你的肥嘴唇相映生辉。你父亲要是在这里也会揍你。你以为梅卡王子要一个孩童给他辩护么?当初送你跟着我时是怎么告诫你的?”

    “忠心做侍从服侍你,不逃避一切差使和训斥。”

    “还有?”

    “遵从王法,骑士精神和大人您。”

    “还有?”

    “削发或染发,”这一句他说得并不情愿,“无论对谁不可泄漏真名。”

    邓克点头:“那个孩子喝了多少?”

    “他喝的大麦啤酒。”

    “你也看到了?啤酒让人多生一张嘴。言语犹如轻风。”

    “某些言语犹如轻风,”这孩子犟得无可理喻,“另一些则是叛国。这比武大会全是叛贼,爵士。”

    “每个人都是?”邓克摇了摇头,“即便当真,那也只是陈年旧事。黑龙已死,他麾下众将或逃或降。何况你说的也不尽不实,巴特维尔大人的儿子们分别从属于两边。”

    “那他也是半个逆贼,爵士。”

    “十六年前的半个逆贼。”邓克的酒意已经全消,他虽怒气冲冲但头脑略为清醒,“巴特维尔伯爵的事务官负责比赛事宜,他名叫科斯格罗佛。去找他,替我报名长枪比武。等等……别用我的真名。”领主爵爷众多,保不定哪个会想起杨滩镇的高个邓肯爵士,“用‘绞索骑士’这名字替我报名。”平民百姓们就爱在比武大会上看到神秘骑士现身。

    伊戈摸了摸肿得老高的嘴唇:“绞索骑士么,爵士?”

    “就按这个盾牌起的名字。”

    “我知道,只是……”

    “就按我说的去做。你今晚书看得够多了。”邓克用拇指和食指掐灭了蜡烛。

    烈日悬空,酷热难当。

    热浪把城堡的白石墙烤得直冒青烟,空气里弥漫着烘干泥土和枯草的气味,一丝风儿也无,塔楼和门楼上红、绿、黄各色旗帜低垂着纹丝不动。

    邓克从没见过雷鸣如此焦躁不安。伊戈给公马装鞍垫时,它不停来回摇晃着脑袋,甚至对着男孩呲出大颗臼齿。太热了,邓克暗忖,不论对人对马都太热了。战马就算在天气舒适宜人时也难得脾气温顺,而现在这天气就算圣母本人也难免心生火气。

    庭院中央,另一场长枪比武拉开帷幕。赫伯特爵士骑着一匹金色的骏马,马身披着黑甲,装饰着派基家族的红白双蛇;弗兰克林爵士则身骑栗色公马,灰色的马饰上纹有弗雷家族的双塔徽标。两马交会时,红白长枪利落地一断为二,蓝色长枪则碎成数段,但无人落马。看台上的观众与城墙上的守卫中传来一阵短暂而稀稀拉拉的欢呼。

    连欢呼都嫌太热了。邓克擦去眉间的汗珠。比武就更嫌热了。他的脑袋如皮鼓般突突直跳。让我赢下第一场,再多一场,我就谢天谢地了。

    两个骑士在比武场顶端勒缰回马,抛下残破的枪杆。第四对长枪。整整多了三对,邓克想道。他已尽可能地一再推迟了穿上盔甲的时机,可这会在一身铁衣下,他的内衣业已湿湿地黏着肌肤。世上尚有比满身臭汗更糟的境况,他对自己说道,回想起白衣女士号上面对蜂拥而至的铁民的艰难一战,打完那一仗,他可是满身血污啊。

    派基和弗雷握紧新的长枪,再次将马刺踢向坐骑。干裂的土块在飞扬的蹄后四处溅开。枪杆断裂的巨响让邓克缩起脑袋。昨晚喝得太多,吃得也太饱。他模糊地记得抱着新娘子走上台阶,记得在屋顶上遇到了提琴手约翰和匹克伯爵。我为何会去屋顶?似乎对话里提到了龙,他开始模糊地记得,还是龙蛋,或者是其他东西,也许……

    一阵喧哗让他回过神来,夹杂着欢呼与哀叹。邓克看到金色骏马背着空鞍冲向武场终点,赫伯特?派基爵士在地上痛苦地翻滚。还有两个就该我出场了。早日干掉乌索尔爵士,就能早日脱下这身该死的铠甲,喝一杯凉快的,舒舒服服休息一下。在他们再次召他出战之前至少该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巴特维尔大人手下臃肿的传令官登上看台顶端,召唤下一对比武骑士:“来自纳尼,尽忠于白墙伯爵巴特维尔大人的骑士,‘豪胆’的阿尔葛雷弗爵士。来自猫咪窝的骑士,格伦顿?佛花爵士,请上前英勇对敌。”

    阿尔葛雷弗爵士高挺干瘦,这名饱经风霜的护卫骑士身着褪色的灰色战甲,骑一匹不加披挂的骏马。邓克曾与这类骑士交游:这些人坚若磐石,且技艺捻熟。他的对手是年轻的格兰顿爵士,骑着他可怜的阉马,身穿一件沉重的锁子甲,戴着铸铁的半盔,露出面门。在前臂上,他的盾牌刻有他父亲的烈焰家徽。他需要一副胸甲,和一顶体面的头盔,邓克想道,这么一副披挂,对着头部或当胸一击会要了他的命。

    格伦顿爵士难掩对这番介绍的怒火。他勒马愤愤地绕着圈,大喊道:“我真名乃格兰顿?鲍尔。令官,愿你的嘲弄与你一同见鬼去。正告你,我有英雄之血脉!”传令官不虞答他,但年轻骑士的抗议只是激起了更多笑声。“为何他们嘲笑他?”邓克大声问,“是因为他是个私生子么?”佛花是河湾地贵族父母给予私生子的姓氏,“那个猫咪窝又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爵士。”伊戈说。

    “这无关我们的事。我的头盔?”阿尔葛雷弗爵士和格伦顿爵士在巴特维尔大人和夫人前轻点枪尖行礼。邓克看到巴特维尔靠向新娘耳畔低语几句。女孩格格笑了起来。

    “这儿呢,爵士。”伊戈戴着他那顶大草帽,为他的眼睛和光头遮阳。邓克一直借着那帽子嘲弄这男孩,但现在他只希望他也能弄到一顶。烈日下,草帽可比铁帽子管用得多。他拨开遮住眼睛的浓发,用两只手把巨盔摆正,在颚下系紧。头盔的内衬一股汗酸臭,他感到一整块铁沉沉地压在肩膀和脖子上,脑袋因为昨晚的宿醉隐隐作痛。

    “爵士,”伊戈建议道,“现在退出还不算晚。如果您输了,那么雷鸣和这套盔甲……”

    那我的骑士生涯也到头了。“你觉得我会输?”邓克反问道。阿尔弗雷德爵士和格兰顿爵士在武场的两头就位。“这又不是对敌狂笑风暴。这里哪个骑士有能耐找我的麻烦?”

    “基本上每个人都能,爵士。”

    “我看你耳朵又欠拧了。乌索尔爵士比我老十岁,还矮上一半。”阿尔葛雷弗放下了面罩。格伦顿爵士没有面罩可以放。

    “自杨滩镇后您从未参加比武大会,爵士。”

    不知收敛的孩子。“我有训练过。”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条件允许,手头有东西,他会对着木靶或铁环练习冲刺。另一些时候,他让伊戈爬上树,在高低合度的树枝上悬一张盾牌或木桶锻炼枪法。

    “您使剑胜过持枪,”伊戈说,“若有一把长斧或钉头槌,世上少有人能正撼您的力量。”

    这话正是一语中的,邓克颇有些心烦意乱:“这世上可没有大剑或者钉头槌比武。”他指出。场地中央,“火球”的儿子与“豪胆”的阿尔葛雷弗爵士正开始策马冲锋,“拿我的盾来。”

    伊戈扮了个鬼脸,跑去拿盾牌。

    越过比武场,阿尔葛雷弗爵士的长枪正中格伦顿爵士的盾牌,堪堪滑开,在火流星图案上刻下一道深沟。但鲍尔的矛尖直奔对手的胸甲中央而去,以千钧之力撕裂了敌手的鞍带。骑士和鞍镫一道滚落黄土。邓克不由惊讶叹服。这孩子的武技几乎跟他吹嘘的一样出色。他不禁猜想这能否消弭众人对他的嘲笑。

    一记号角吹响,声音大得让邓克又缩了缩脖子。传令官再次爬上他的高台:“苦桥伯爵与渡口守护,卡斯维尔家族的乔弗里爵士。‘雾野镇之猫’凯尔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凯尔爵士的铠甲做工精良,但年岁久远,布满凹坑划痕。“圣母慈悲,邓肯爵士。”在前往比武会的路上,他对邓克和伊戈说,“让我对敌卡斯维尔。我来此正是为了见他一面。”

    如果今早武场上有人比邓克感觉更糟的话,那当仁不让该首推在酒宴上醉得人事不省的卡斯维尔大人。“昨晚这一醉,他还能上马已然是个奇迹,”邓克恭维道,“胜利归于阁下。”

    “万勿这么说呀,”凯尔爵士温文尔雅地一笑,“邓肯爵士,猫儿若想占到它那碗香甜奶油,就该知道何时喵喵求告,何时亮出利爪。一旦大人的长枪轻轻划过我的盾面,我便会自动滚落红尘。而后当我牵马备盔去找他时,自会竭力恭维从我为他打造第一柄利剑以来,他的技艺如何日益精进。我将再次成为卡斯维尔的扈从,苦桥城的一员骑士。”

    这毫无一丝荣誉可言,邓克几乎脱口而出,但他只是咬紧了舌头。凯尔爵士并非第一个以荣誉换取炉边一席温暖之地的雇佣骑士。“诚如您所言,”他嗫喏道,“愿您好运相伴。或是噩运,如果您更喜欢的话。”

    乔弗里?卡斯维尔伯爵二十出头,身形瘦弱,身着全副铠甲的他看起来确实比昨晚俯面栽在一滩美酒里时体面不少。他的盾上漆着一匹黄色的半人马,手挽长弓。同样的纹章装点着他白色的丝绸马饰,又用黄金镶在头盔顶端,耀眼夺目。作为以半人马为家徽的骑士,他在马上应当更为自如才是。邓克不知凯尔爵士的长枪技艺如何,但卡斯维尔爵士坐在鞍上的样子,似乎一阵咳嗽就能让他翻身落马。猫儿若要取胜,只需飞速掠过他身边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