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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此岸 > 第三十八章 桃花源记

    隔了好几周我才见到林染。自从Mike被裁员以来,我没好意思主动联系林染,但也很关心她的情况。于是她找我去SOHO逛街,我立刻就答应了。

    林染就是林染,见了我就开门见山的说:“我现在得养家呢,要看上什么特别贵的东西你得拦着我啊。”

    我笑了:“Mike怎么样?”

    林染撇撇嘴:“我觉得他多少受了点打击吧。不过这经济形势大局不好,谁要倒霉也都是可能的事,所以他也还算想得开。”

    “那他在找工作吗?”

    “嗯,美国和亚洲的工作他都在看。”

    “亚洲?!”我吃了一惊。“Mike准备搬回亚洲去?”

    “也不一定吧。他现在就是在看各种机会。这几年美国经济没什么起色,工作机会也不多。反倒是好几个亚洲的猎头找到他,问他有没有兴趣去亚洲工作。据说现在亚洲市场非常火爆,很多律所招人都不在乎会不会英语。”

    “如果Mike真去亚洲工作,你准备怎么办?”我问林染。

    “那我也找个亚洲的工作呗。”林染说的很轻松。

    “就这么简单?”我问。

    林染倒是无所谓的样子:“我在美国也呆够了。生活看似体面实则无趣,还经常会碰到李博士这样面目可憎的人,得帮他们收拾烂摊子,还不如回到亚洲去,所以我还挺支持Mike去亚洲的。”

    说到李博士和他的烂摊子,我问林染:“Amy怎么样了?”

    林染叹了口气:“她搬回从前和李博士一起住的房子去了。李博士搬走了,Amy本来想换个环境换个房子住,但是合同没到期,她一时也找不到人接手她的房子,只好暂时先住着。你看,说到底,我们在纽约还是穷人,得为了这些客观因素低头。”

    “是啊。”我答应着。我们各自又叹了一口气。

    “算啦,不聊这些丧气的。唉你看这条裙子怎么样?”林染的情绪果然变得快,一眨眼的功夫,她已经两眼放光的把我拉进了J.Crew店里,津津有味地开始逛了起来。

    每一个爱逛街的女人都有过人的生命力,这是陪林染逛街之后我无数次揉着酸胀的小腿得出的结论。J.Crew正好在减价,林染在店里足足逛了一个小时,试了得有不下20件衣服,才大包小包的从店里离开。

    “我要是真回国了,大概是要怀念J.Crew的呀。”出得店门,林染说。

    “国内现在没有吗?”

    “有也不会是这个价钱啊!每次在J.Crew买打折的东西,都恨不得能开展个代购业务才好。”

    “那你要是真回了国以后我帮你买不就行了。”

    “哎你别说,我真回国咱俩琢磨下开个代购店吧,你负责买,我在国内发货。”

    “不干。”

    “别呀,你靠上了法兰克这棵大树,我们还得自力更生辛苦挣钱呢。”

    我们嘻嘻哈哈地进了Dean&Deluca,打算喝一杯饮料稍作休息。林染把她大大小小的袋子扔在地上:“你呢?你打算回国吗?”

    我摇摇头:“我准备调到投行部,正在走内部程序呢。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有其他打算。”

    “真的?!”林染仿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记得那天我去跟K女王说我打算加入投行部的时候,她露出一个“我早知道你会接受”的笑容,说:“欢迎入行,你不会后悔的。”我没办法告诉林染,Mike的事让我觉得律师也不再是传说中的铁饭碗了,那既然如此,还不如去前台试试水,也许坐在驾驶位上的感觉更好,也未可知。

    于是我告诉了林染相对的真相:“前几周投行部的老大问我有没有兴趣留在银行加入投行部,我觉得也挺不错的,就答应了。”

    林染眯着眼睛看着我:“看不出来啊王微,你还有这雄心壮志呢。什么时候做了MD,苟富贵勿相忘啊。”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林染,投行部显然是一个更加残酷的名利场。“我哪里想得到那么远,不过觉得眼前这个机会不错而已。”

    林染对我举起她的饮料杯:“祝贺你成为我们当中第二个脱离律师这一低级趣味的行业的人,变成了李博士的一丘之貉。”

    “你这是在夸我吗?”

    “当然不是啦。哎快喝快喝,我还要去逛Zara.”

    像每一次陪林染逛街的下场一样,我逛到筋疲力尽回家。法兰克和Kevin继续在他家切磋厨艺,我到家的时候,正好遇上饭菜一一上桌。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啊!”我高兴地在饭桌边坐下。

    “今天买到什么东西吗?”Jane问我。

    “完全没有,纯粹是帮林染提包去了。”我给他们讲了下林染告诉我的情况,包括Mike可能会去亚洲的事。“其实我觉得林染要是真跟Mike一起回去的话还挺可惜的。她都已经三年级了,再留在美国一两年多积累下经验多好。”

    “她没考虑过暂时和Mike两地分居?”Kevin问。

    “那怎么行!”Jane立刻说。“我是绝不能接受两地分居的。如果Kevin一定要去一个我不想或不能去的地方,我就立刻和他离婚!”Jane这么一个说话温言软语的人忽然说出这么一番强硬的话来,居然很有喜剧效果。我和法兰克都笑了,Kevin赶紧安慰她,说自己念完MBA就立刻搬回纽约,绝不会让Jane有长期两地分居的顾虑。

    分别的时候来的比我们想得还要快。Mike很快决定要搬去亚洲,却不是去任何一家律所,而是去香港加入一个创业团队。据Mike说,他的表哥前两年MBA毕业以后直接去香港创业,现在稍有起色,正是加盟的好时候。经过这一次的挫折,他也觉得律所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去试试创业。林染暂时还留在纽约,但也已经开始和所里谈调去香港的事宜,希望在近几个月内就能成行。

    我们在朵颐给Mike践行。还是我初来纽约时在朵颐吃饭的那批人,只不过李博士已经消失了。我们细细盘问Mike的新创业计划,原来他表哥在香港开幼儿的早教和体操中心,现在第一家颇受欢迎,准备再开分店。

    “看不出来你对伺候孩子还有兴趣啊!”Amy打趣地说。

    Mike丝毫不以为意:“咱唐人街混出来的,哪一行干不了啊。实在不行,我再回纽约来开餐馆!”

    大家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边吃火锅边说,一直吃到朵颐要打烊了,才恋恋不舍的结账离开。推开店门,原来外面已经下过一场冬雪,街道上积了厚厚一层,有黄色的铲雪车缓慢开过。我们哈着白气在朵颐门前告别,大伙儿一一和Mike拥抱,祝他旅途顺利。轮到法兰克,他们俩握住手拥抱在一起,许久没有分开。

    刚下过雪,室外的气温接近零度,我和法兰克一边哈着白气一边慢慢往家走。

    “还在为Mike要走了难过呢?”我问法兰克。

    他沉吟了一会儿,好像有点难为情,不过最终还是开口说:“我一向不太擅长和朋友分开。七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和他父母搬回巴西去了,我因此消沉了好久,本来最爱的棒球课都不想去上了。”

    我想起栗原的故事。“我从前有一个同事,也像你一样不擅长分离。她小时候的朋友回了日本,于是她从此开始爱上了日本文化,并且学了日语,最后嫁了个日本人。你看,你还不如当时也发奋图强学个葡萄牙语什么的,说不定因此娶个巴西名模回家,不用无以遣怀的跟棒球课过不去了。”

    法兰克终于笑了:“你这样说可真奇怪,难道喜欢一个巴西人就要喜欢整个巴西吗?我特别清楚的记得我当时的心理活动,我就是觉得,如果他搬到美国的其他地方去,我还可以去看他,可是一下去了遥远的巴西,哪怕再用力维持友谊,也一定会慢慢变淡的。”

    这句话忽然就击中了我。“是啊,距离太遥远,再用力维持友谊也很难持续下去。”其实哪只是友谊呢,在太长的距离面前,爱情也一样脆弱不堪。想到这儿,我不禁有感而发:“林染很快也能跟着回亚洲真好,不然还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数。其实这样想想,做professionalservice也有好处,机动性强,能根据需要随时换工作地点。”

    法兰克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们俩很有默契的沉默了一会儿。

    也许是特意为了打破沉默,法兰克问:“红楼梦是不是有一章讲大观园里的这些人在一个雪天聚在一起的?”

    “嗯。‘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讲他们在雪天吃鹿肉起诗社的。”

    法兰克点点头:“你又要笑话我了。小时候我妈妈让我看红楼梦,我好不容易看到这一章,然后就再也看不下去了,所以对这一章印象深刻。我们今天聚会,是不是也算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我笑了:“今天这雪,只能勉强沾边吧。你要是看过《红楼梦》的电视剧,这一场戏里那白皑皑的雪才算呢,大概就跟波士顿下过一场大雪的样子差不多。”

    法兰克忽然把他的手机拿出来,不知道在查什么。我自顾自的想着《红楼梦》:“不过你这样一说,《红楼梦》里这次诗社起过,大观园确实也就渐渐的散了。今天Mike走了,回头林染也走了,我们这个小群,大概也渐渐的散了吧。说来也奇怪,我小的时候看《红楼梦》,总是只看到那些聚的情节,年纪大了以后重新读,慢慢就看到了散,这难道是年龄的关系吗?”

    法兰克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他把手机收回口袋里:“我们明早去波士顿好不好?”

    我愣住了:“为什么忽然去波士顿?难道就为了看像《红楼梦》里面一样的雪?”

    法兰克欣赏了一会儿我不知所以然的表情,才欣欣然开口:“明天下午是MemorialChurch今年的ChristmasCarolService,而且我刚才查了,波士顿刚下了大雪,你正好可以如愿。”

    “好啊!”我脱口而出。

    时隔一年半再回到波士顿,我和法兰克都很兴奋。只是学校的宿舍再也不会收容我们,得像其他游客一样住在酒店里了。法兰克定了位置最方便的CharlesHotel。进入我们的房间,我四下张望了一阵,对法兰克说:“我觉得我当年OCI的时候好像来过这间屋子诶,墙上的这幅画我好像有点印象。”

    “那你的记忆力真好,两三周之内要应付三十个面试,还能记得面试的地方。”

    “诶,说真的,住在这间酒店里你不觉得会做恶梦吗?尤其是那些不怎么好的面试回忆,把你据掉的那些所。”

    法兰克好像认真的想了想:“我觉得还好。我面试得少,而且好像只有一家我误填的做专利的所把我拒了。”

    我气愤得随手拿沙发上的靠垫扔他,他笑着躲开了。

    安顿完毕,时间还早,我们决定下楼去查尔斯河边散步。大概天气太冷,除了偶尔经过的狂热跑步爱好者,河边静悄悄的,MemorialDrive上似乎也没几辆车。我一边走一边给法兰克说笑话:“我这一届HLS有个同学叫Sarah,她和另一个同学谈恋爱。结果有一天高田忽然来问我:‘Sarah和某某是不是在谈恋爱?‘我问他:‘你怎么知道?‘他说:‘我看见他俩在波士顿十一月的雨天坐在查尔斯河边野餐,显然是在热恋中冲昏了头脑啊。‘”

    我们俩一起大笑。法兰克说:“那我们这种在大雪天来散步的又算什么呢?”

    “半斤八两呗。”我不假思索的回答。

    一转眼MIT的TangHall已经遥遥在望。法兰克忽然说:“你知道吗?我当年申请大学的时候很想念MIT的,结果没考上。”

    我促狭地望着他:“还有你考不上的地方?”

    他点点头:“是啊,所以我到现在都很羡慕MIT的学生。”

    “我也很羡慕他们啊,每次有大周末的公共假期,我们常常不放假,MIT要放两天!据说是防止学生学得太苦了想自杀。”

    “放假也可以去实验室啊。连着两天放假都要去实验室的话,会不会更想不开?”

    我们一路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很快又走回了HarvardSquare。Cambridge还像我记忆里的一样。我们离开了一年多,与它毫不相干。燕京自有新来的中国留学生光顾,AuBonPain门口的黑人大叔也还是逢人便拦。我最爱的咖啡店Toscanini&Sons倒是关了,大约是在衰退的经济中难以承受HarvardSquare过高的房租,我握着星巴克的咖啡和法兰克在教堂门口排队等开场时,还在遗憾没喝到Toscanini&Sons家加炼乳的越南咖啡。

    好在音乐和从前一样温暖人心。有些曲目是年年重复的,有些是每年更新的。转眼间又唱到《SilentNight》,上一次我站在法兰克身边唱这首歌还是刚来美国没多久的时候,转眼时光流转,我们居然又能以不同的身份和关系站在这里唱相同的歌。我这样想着,不禁觉得有些感慨,而法兰克仿佛也心有所感,默默伸出一只胳膊环住了我的肩膀。

    Service结束,大家鱼贯而出。穿着长袍的领位员候在门口,拿着丝绒布兜请大家自愿布施。我翻了翻钱包,拿出一张20的钞票放进去。

    “怎么忽然想起要捐钱?”法兰克问我。

    我讪讪地回答:“因为工作了嘛,不好意思再白听了。”

    他笑了。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法兰克牵起我的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们在暮色中穿过MemorialHall,往燕京图书馆的方向走。还没到那条街,法兰克带我拐了弯,进到一栋小楼里面。

    “你带我到欧洲研究中心来干嘛?”我问他。

    “嘘。”法兰克冲我比了个手势。他看了看四下无人,转身去转旁边一间屋子的门把手。吱呀一声,门开了。

    法兰克露出一个得意的表情,侧身走进了房间里,我赶忙也跟了进去。

    这是一间面积不算很大,却有三层楼那么高的屋子。屋子里空荡荡的,唯有一侧有一排矮阶,上有一架管风琴。我明白了,这是法兰克从前跟我说过的,百威家族捐给学校的那架巨大的管风琴。

    法兰克示意我留在原地。他拾级而上,在管风琴面前坐定。很快,一种庄严而华丽的声音响起,并立刻充斥了整个房间。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教堂里总是选用管风琴,它的声音确是宝相庄严,令人敬畏心起。

    法兰克弹的曲子并不长,我却觉得自己像呆立了一个世纪之久。一曲终了,还未等我回过神来,法兰克快步从台阶上走下来,拉起我:“快走。”

    我傻乎乎的问:“为什么?”

    “再不走可能保安就要来了。”

    法兰克拉着我一直跑到Langdell门口,确认后无追兵,才松开我的手。我俩站在图书馆门口相对着大口喘气。

    平复了一会儿,我问他:“你刚才弹的是什么?”

    法兰克没正面回答我:“你觉得那支曲子欢乐吗?”

    我摇摇头:“不觉得。”

    他摆摆手:“我也不觉得。刚才那首是门德尔松的妹妹写的婚礼进行曲。传说门德尔松的妹妹一直希望她哥哥给自己写一首婚礼进行曲,结果一直拖到婚礼前夜门德尔松还没写出来。一怒之下,她自己写了一首。也许是情绪感染所致,绝大多数的听众都觉得这首曲子愤怒有余,喜庆不足。”

    “那你怎么想起来要弹这首?”

    “一时想不起来其他短曲子,太长的怕还没弹完就被抓住了。”

    我们都笑起来。

    经过这雪夜的冒险,我觉得法兰克的心情比昨天改观许多。吃晚饭的时候他主动说:“其实我觉得Mike的选择挺好的,试试不同的东西,也许就闯出了新的天地来呢。”

    “是啊。”我由衷的同意。“我觉得做实业很可能更适合他的性格。况且现在他年纪还轻,如果失败了想要再回到律师行业也是可以的。与其在纽约转到一个二三流律所去,还不如去亚洲。都是华人的地方,发展的空间也大些。”

    法兰克点头:“我同意。虽然他走了我有些难过,但也还是为Mike高兴的。我也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机会。只可惜以后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我握住他的手:“现在已经不是你七年级的时候啦。自从有了互联网,天涯若比邻嘛。再说,下次我回国的时候,你也可以跟我一起回去顺道去看Mike啊。”

    法兰克腼腆的笑了。那个七年级的男生好像终于找到了不必和自己的好朋友终成路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