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域至长安,路途遥远,然在莫文远看来却比他去的时候快了很多,就像是在山上爬坡的旅人,初上山时,不知道山有多高,坡有多陡,每走一步颤颤巍巍,心中不断估摸何时能够攀爬到山顶,回去时心中有数,走路时盘桓在脚底的摩擦又由向上的阻力变成了向下的动力,速度就快许多了。
慧智和尚原本想要跟着他们一起走,但大黑羊非常反对,他就跟感觉到强敌靠近的大型猫科动物一样,慧智法师一靠近就低伏身体,喉咙中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
猫科动物呼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特别舒服,被主人爱抚时,还有一种则是感到紧张时,呼噜呼噜没完,大黑羊就是后者。
莫文远是个夹在好友与师父之间的可怜人,他万万没想到两人会敌对,真是说谁也不是。最后他接收到了大黑羊可怜兮兮的眼神,就像是受伤的小动物,莫文远受到了良心上的暴击,心说慧智法师虽然是师父,传授了他很多降妖除魔的知识,但大黑羊是他厨艺上的搭档,灵魂上的知己,是万万不能割舍的,所以他只能苦巴巴对慧智道:“师父您看,要不等我回长安再孝敬你吧。”
慧智目瞪口呆,徒弟你怎么了,你怎么成为昏君了,只要羊不要师父,成何体统!
但慧智法师的壳子捂得很好,一点都不像是观音菩萨的壳子,早就在莫文远心中留下了不大庄重的印象,所以他只能挥挥手道:“无事无事,我本就是因为顺路才跟在你等身边,等出了西域我便要到其他地方云游了,不必费心。”
莫文远听后更加愧疚,只觉得自己愧对了师父,一个劲地道歉,大黑羊看他还挺不爽的,不过想到之后菩萨的人间化身就不会在他们这里蹭吃蹭喝,就心情舒畅了。
往长安送的信件永远比几人到的要早,在距离长安城还有几月路程时,李三娘就收到了归信。
……
现已是贞观十八年农历八月,最热的苦夏已经过去,凉意未至,介于夏与秋之间的天气最是宜人,凉风轻拂,阳光灿烂,丰收的喜悦即将浸润人们的心田。
莫大郎的归信伴随着秋风,传遍长安城,光德坊内的居民最是兴奋,在“莫大郎俗讲系列”成为唐朝家喻户晓的,几乎人人都听过的俗讲之后,他俨然成为了唐玄奘之后的另一顶级流量,但和玄奘不同的是,他是个定点人物,行迹绝不飘忽不定,只要在长安、洛阳或者江南呆的时间长,又喜欢往李三娘食肆跑,就准能见到他。
唐人听说他回乡的心态,就跟现代人对当红小生的态度一样,知道小生要来本城市的某某会场活动,即便不是他的粉,出于凑热闹的心也要去看看的。
李三娘食肆的生意本来就火爆,近日更是到了挤都挤不进去的地步,想来等到莫文远回乡那一天,定然是走廊上角落缝中都塞满了人,无落脚之地。
“三娘,闻说大郎要回?”
“具体乃何日?”
“哎,一别两年不知大郎何样了。”
“定是长成了俊俏的少年郎。”
这些还是好的,李三娘遇见问莫文远相关事情的人后还能兴致颇高地回应两句,比较麻烦的是络绎不绝上门的媒人。
十八岁正当婚龄,莫文远虽身负佛子之名,但不是还没有剃度吗,既然没有剃度,那就是有成婚可能的。
想当年只要是玄奘法师落脚的寺庙就会有许多娘子上门烧香,年轻的小娘子还好,脸皮比较薄,瞄的时候也是偷瞄居多,那些上了年纪的就干脆目不转睛看。
唐代的女性较其他时代还是比较开放的,更何况爱美之心人人皆有,谁不喜欢英俊又身负传奇色彩的郎君?便是和尚,只要能还俗她们也是愿意嫁的。
莫文远尚未剃度,却因为年纪还有名声成为了婚嫁市场上的顶级抢手货,家中只有他一人,阿娘又是长安城有名的富商,小小年纪就事业遍地开发,做得吃食好吃,帮圣人出使天竺,还能降妖除魔,最最重要的是,听说长得俊俏脾气又温和。
天啊,这般郎君究竟是怎么长出来的,是神仙下凡吗?
媒婆们都快把李三娘院子前的门栏踩断了。
“三娘啊,我这有一女子家境优渥……”
“三娘啊,这位娘子年轻貌美……”
“三娘……”
“三娘……”
“三娘……”
李三娘头晕脑胀,便是连算十几日的账单,忙得像是不停旋转的陀螺,也从来没有如此晕头转向过,她只能勉强笑道:“我家儿尚未归家,他又是个惯有主意的,我这阿娘做不了他的主,还要他亲自来看。”
“三娘着你就不对了,婚嫁大事,无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等他回来再说罢!”
在按照李三娘之命送走媒人后,且别说是她,就算是莫小狗赵二娘都心有余悸,莫小狗拍拍胸脯顺气道:“这也太……”可怕?恐怖?统共就这些词在他的喉咙口不断转悠。
赵二娘却道:“大郎确实到了成亲年岁。”想当年莫小狗与他成婚时也不过就是十八岁的光景。
李三娘却道:“我观他送来书信,还是一如既往醉心厨道,男女之事皆不入眼,怕等到大郎回来,便是媒人磨破嘴皮子也是说不动他的。”
做母亲的最了解儿子,且别说是莫文远有没有那心,以她观察,自家儿子虽然没有读甚传奇,但心中却也不大喜欢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倒是更加向往同莫小狗赵二娘一般有感情基础的,细水长流的爱情,她当年同莫郎也是如此,故而对媒人的说辞不是很同意。
“哎,一切等大郎回来再说。”她道,“若是过几年再成亲,也是可以的。”然而李三娘心中却有一念头隐隐缠绕,自古以来,神仙人物少有儿女情长之事,特别是那些神仙托生下凡历劫的,无非是人间走一遭,功成名就后回天庭,尘世间的情情爱爱都入不了他的法眼。
我儿来历定是不同寻常,就不知他是否也跟那些神仙人物一样,不会娶亲。
……
莫文远等人回京师的时间比较巧妙,再过几日就是秋日难得的大节日秋社了。
秋社的社是社日的社,自汉唐以来,社日一直都是民间最盛大的狂欢节,便是在近现代,鲁迅都有写社日看戏的文章,略微提到了这节日。
一般情况下,社日在乡村举办得最为盛大,它与农民、土地、耕作、收获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像是秋社就是为了祈祷丰收而举办的。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唐代的经济被称为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农活是绝大多数百姓生活的主流,什么农闲时轮休、借用牛马、种苗插秧经常都是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的集体农活,既然有集体,就需要组织,需要有人调度时间,与“村长”“里长”等职业不同,负责调度农活的组织是乡镇居民自发成立的,而其中的职位也是民主选举的。
这自发组织的机构名为“社司”。
社日的社也同样是社司的社。
社日的活动主要有二,一是祭祀“社神”与“稷神”,二则是祭祀过后的歌舞活动。
按理来说长安城是唐代最大的城市,除非到了城郊否则是没有乡镇可言,即便如此他们也是不会放过可以狂欢的盛大节日的。
长安城城市居民没有社司,却有坊,而且过狂欢节是不需要理由的。
莫文远与王玄策等人已经到了长安城城郊,他们议论此事道:“此番回长安城,应不会被太关注,众人皆在忙社日。”
有使团成员唏嘘道:“无人关注,还真有点不习惯。”
他们一路从西域回来,越往内陆走,受到的欢迎就越热烈,莫文远的故事并非是在长安城里传播,而是辐射到了全国,出来围观众人的娘子郎君就不少,甚至还有些寺庙较真的俗讲僧拿着本子询问莫文远写得对不对的。
其中的尴尬只有莫文远可知。
使团众到没觉得自己被忽视,他们早就被莫文远的厨艺俘虏了,更何况在西行一路中莫文远对团队做出的贡献可以说是最大的,身兼数职,厨师法师什么活都给他干了,要是没他,西天取糖之路肯定不太平。
“哎,就苦了我们莫大郎,明明是衣锦还乡,却无太多人可看,倒不如之前路过别城了。”
莫文远疯狂摇头道:“不不不不不,不苦不苦,我倒是希望无人关注。”他愁眉苦脸道,“我分明就是个厨子,何苦如此。”
使团成员看他的眼神还挺无语,是,没错,你确实是个厨子,但你真的不仅仅是个厨子。
哎,莫大郎实在是太妄自菲薄了。
……
才临近城门,守城的执金吾就从大黑羊中认出了莫文远一行人,他先用众诡异的,热切的,不含恶意的眼神将莫大郎上上下下扫射好几遍,才慢吞吞道:“尔可是莫大郎,西天取糖的莫大郎。”
莫文远已经很熟悉这眼神,故而淡定回答道:“确实是我。”
执金吾还是慢吞吞道:“此乃黑羊?他头上的莫不是龙角?”
大黑羊咩咩咩咩咩满口答应道:就是龙角嘿嘿嘿。
“是。”
执金吾还是慢吞吞道:“大郎可进城了。”他又读一下终于不好意思道,“不知莫大郎进城前可否让我,摸、摸一下你的手。”
莫文远:“……”
“还是握手吧。”摸就别摸了。
执金吾更高兴了,立刻道:“握手好,握手好!”
这一握他的话匣子都打开了,前脚说“我笃信佛教,经常去大兴善寺参拜”,后脚又道“李三娘食肆吃食甚美,我常去吃,大郎的俗讲我是都听过的”。
莫文远知道现在大凡酒肆都有俗讲僧或者百戏艺人驻扎,但其源头,还有李三娘食肆是个啥情状却是不晓得的,听执金吾之语,他心头升腾不好的预感,久违的羞耻心再度冒头,惴惴不安在胸口盘旋。
“实是感谢。”他抽出自己的手,抽了一下,手稳稳当当没动。
莫文远的嘴角抽了一下,再抽。
还是没动。
大黑羊咩咩咩咩咩道:松手哎!
莫文远再度努力,这回终于抽出来了。
执金吾慢吞吞道:“等进门后莫大郎切要小心,尔等回长安之日早已被众人所知,我便是因知晓了才值班的。”
莫文远摸一把额头上的汗珠道:“这、谢过郎君。”
“莫朗多保重。”
执金吾的话让众人有点慌,他们卡在门口窃窃私语,以求最后一段安稳时光。王玄策等人与莫文远相处久了,有革命友谊存在,踌躇片刻后挺身而出道:“不若让我等站前面,莫大你后跟着。”
莫文远思忖道:“不妥不妥,若是牵连尔等反而不妥,我与羊较为敏捷,若有突发情况也能躲避一二。”先前在某城中他被一些娘子的“高空坠物”吓到了,唐人表达热情的方式与现代人略有相似之处,都喜欢砸东西,绝大多数人砸花,但是激动起来扔贵重物品也有,扔罕见的瓜果美玉等等等等,仅一回莫文远就被过于狂热的爱吓得半死。
大黑羊非常有担当,此时他像是真正的男子汉,挺起角咩咩咩咩咩道:莫小远不必担心,万事有我。
他看起来就像是英雄。
“那就拜托羊了!”
……
城门的隧道很短,几步就走进去了,执金吾网开一面让众人在门洞间停留,然而京师大门来来往往之人甚多,他们蜷缩在门洞内时,已有人将莫文远一行人归来的消息带入城中。
“取糖队回来了!”
“莫大郎回来了!”
声音在低空盘桓,久久不消散。
闻说莫大郎回归,无论在做何事之人都要伸头凑热闹,更不要说那些原本就等着的郎君娘子。
大道上好些,没有站满人,但左右两排停滞脚步的人实在是多,眼睛要不黏在莫文远投上,要不黏在羊身上。
“莫大郎!”
“好俊俏的人!”
“羊,是羊!”
“两年未见,莫大郎可好?”
他认识的,他不认识的,在今日好像都忽然认识莫文远似的,想来这些人到外乡闲谈之时,少不得加上一句我同长安莫大郎是认识的,我们还说过话。
荣归故里怕就是这样。
莫文远不是很享受在“镁光灯”下的生活,他的嘴角僵硬,手却还是要摇摇摆摆同两边人打招呼,心中猛地腾升出总错觉。
同志们辛苦了——
首长好——
此错觉让他的表情囧了一下。
大黑羊倒是很享受,他天生就是张扬的性子,又很为自己的样貌神通得意,有人关注他再好不过,哪有避之不及的道理?
进入光德坊后,那现场才是真正的火爆,饶是大黑羊都被唬了一跳,漫山遍野都是众众众众众,人群仿佛是拥挤在罐头中的沙丁鱼,被高垣限制死在一地,莫文远便是想走,都寸步难行。
实在是夸张极了。
李三娘等人被卡在房门口,拥挤的路况让他们都不得出去接莫文远,也难怪两年不见想来溺爱儿子兄弟的家里人没有来找他。他们根本出不去!
他们家人的身量都长,李三娘在女郎中都是难得的高挑,此时为了醒目脚踩胡床站起来,同莫文远招手,身边人知他们爱子/弟心切,将胡床的位置空出来,否则少不得谴责他们没有公德心,可是不知光德坊今日寸土寸金?竟然占用公共资源!
莫文远囧着脸挥手道:“阿娘!大兄!”
大黑羊发出声绵长的咩,以示招呼。
两声像是点燃炸弹包的火引子,人群沸腾,尖叫声伴随着鲜花瓜果向人与羊飞驰而去,莫文远与羊避之不及,前者身形纤细,此时完全不讲兄弟爱,踩着羊的背,足尖使力,飞身上一层楼的屋檐顶,好似身怀绝世轻功。
羊没想到莫小远关键时刻很没义气,发出一连串难以置信心碎欲绝的咩咩咩咩咩声,仿佛在指控,莫小远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把我丢下?
羊身埋没在了人群中。
莫文远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惜,但下一秒他的面目变得坚定,像是没有感情的,杀了很多羊的厨子。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食材与厨子的友谊小船翻船了!
……
顺利回家后,莫文远的任务十分艰巨,不仅要应对阿娘等人的嘘寒问暖,还要挽回大黑羊千疮百孔的心。
友谊的小船帆船后,大黑羊忽然硬气了,他用屁股对着莫文远,表示自己心情很糟糕。
莫文远讪讪笑了,他自然知道自己行为有缺,对大黑羊想要弥补一二,便咳嗽两声道:“今日是我不对,你想吃甚我给你做,权当补偿。”
吃货大黑羊表示自己要吃这糖衣炮弹,但他绝不很轻易原谅莫文远,他要以此为要挟多提点要求,他咩咩咩咩咩道:想让我解气可不容易,你以为做一顿菜就能收买我吗?告诉你你错了!
起码要十顿才行啊!
莫文远在心中道就这么多年的点菜吃饭他们别说是十顿,十个一百顿一千顿大概都要有了,但对大黑羊小小的闹脾气他表示理解并且决定给予他宠溺的安抚,自然是百依百顺道:“好好好,十顿就十顿。”
眼下社日正是狂欢狂饮狂吃的好时节,不若就在此时大展身手,顺便讨好大黑羊。
李三娘道:“在家中呆几日可好?不去见圣人?”
莫文远道:“圣人的征召未至,想来是秋社临近,事务繁忙,应接不暇,便是要进宫也要等到社日之后。”
李三娘道:“也是。”
“此两年间长安城中改变不小,家中也是如此,因是社日我暂时放那些帮工回去了,店这几天也是不开的,待节日过去你可要好好看看为娘的新成果。”
“这是自然。”
……
莫文远到长安当晚,便有老者来寻他,此老者被称为方伯,乃是光德坊的德高望重之辈,他被推举为社日的社正。
社正是社司的最高主管。
来找莫文远是与他向上社日参加祭祀一事,街坊邻居一致认为他身为佛子,又很有名望,若他不当祭祀,其他人就当不了了。
此项工作莫文远之前也是做过的,只要是过了十四在唐代就算小半个大人,从那年以后他只要是在长安就会承担祭祀之职,还有人提议让他做主持,前几年是因为年岁太小拒绝,而今年是时间紧凑,他风尘仆仆,方才归京,主持工作繁重,众人体谅他不会让他做。
莫文远点头道:“可,此事交予我便是。”
社日开始前需要斋戒沐浴一天,莫文远换上干净的衣服,李三娘还颇为风雅地在家里点了香,想要让香味洗涤一下身心,大黑羊与莫文远藏着打了几个喷嚏,心说这香味一点都没有万家灯火的烟火气好闻。
世界上最好闻的就是厨房的香火味。
大黑羊眼巴巴看着他,语气变弱:如若、如若你太忙,那吃食之约可以先缓缓。
竟然还挺体贴?
莫文远宛若回头的浪子深情道:“我已辜负你一次,自然不会有第二次。”
大黑羊的脸烧起来了:矮油,你干嘛这样说话啦!
虽要沐浴焚香,但莫文远这祭祀人员干的事情不大风雅,他负责宰杀祭祀要用的牲畜,刀工一出,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看那被解剖成骨头与肉,体态优美的羊,众人打趣次坊的杀羊官道:“我观莫大郎的手艺,都要超于你了。”
杀羊官坦然道:“确实如此,我只是杀羊,而莫大为此事,行云流水,赏心悦目。”他聪明道,“然让大郎杀羊分明是杀鸡用牛刀,一年一回便差不多了。”
大黑羊远观莫文远之技术,深深陶醉,一点都意识不到被戕害的是自己的“同类”。
围观者看他心中默默道:是头狠羊!
……
向社稷两神献酒还有赛神之类的娱乐活动,莫文远没有参加,他很会躲懒,拉着大黑羊趁人不备就溜回家了。
社日时圣人会发各种物产到社司,以示慰问,他知莫文远爱做菜,故而发了一堆新鲜捞上来的海味,质量很好,同大黑羊捕回来的相比不遑多让,其中最让莫文远看好的就是一桶螃蟹,各个个头肥大,生龙活虎,举着钳子跃跃欲试,随时都想把他的手指夹下来。
蟹有非常多的吃法,整蟹、煮蟹、醉蟹、呛蟹……不同的螃蟹以不同的手法烹饪,所迸溅出的美味也完全不同。
他巧妙地拿起螃蟹,任凭它挥舞爪钳却触碰不到自己,莫文远道:“今儿就用螃蟹做个你没吃过的。”
大黑羊的尾巴背叛了他的意志,转成了电风扇。
好、好期待哦!
那莫文远究竟准备怎么做蟹?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说考验技术也考验技术,他准备做的正是螃蟹中做法相对不那么简单的避风塘炒蟹!
避风塘炒蟹属于粤菜菜系,可以说是香港的十大名菜之一。这里的避风塘指的是铜锣湾避风塘,他在十九世纪末落成,塘中渔船众多,在这些渔船中置有海上食堂,此地诞生了许多流传时间挺久的美味。
当然,菜的历史知不知道是无所谓的,菜的做法与味道才是最重要的。
时至今日,没有干辣椒已经阻止不了莫文远做出辣味了,经过天竺一行,他的鼻子更加敏锐,对香料的运用也更加自如,复合香料能够让他模拟出干辣椒的滋味,此法需要灵敏的鼻子一记精准的控制力,否则就算是差一点点都会走味。
他却偏偏不差那一点点。
刷刷刷刷刷,锋利的刀将螃蟹切块,小牙签倒倒将那些腌臜物小心翼翼地去除,再用清水冲洗干净,丢进盆里。
大片大片的生姜、葱段、黄酒被倒入盆中,盐是早就洒落在盆底的,他下手搅拌,让螃蟹块充分吸收到调味料的美味,蟹壳与肉的空隙很紧,却不是没有,重点腌制有薄薄蟹壳的部位,可以让酒的香浓与葱姜的辛辣越过壳透进去。
蟹块吸满了酱料后再在干淀粉上裹一圈,莫文远很有心机地在干淀粉中加入了面包糠,一会儿裹挟着面包糠一起炸,可以让其口感更加酥脆。
油水入锅,火起,最先炒的永远是碎碎的蒜蓉,大蒜整瓣整瓣进嘴的感觉可能不大好,但是与油翻炒时,那香味能用声势浩大来形容,它们以横扫千军之势钻进人的鼻孔,让人无暇顾及其他事。
在蒜蓉的味道充分混入油中后,莫文远把他们捞出来放至一边,随后又加入代替辣椒的香料,他的目的不是让蟹与他们一起翻炒,而是将其风味留在油锅之中
最后下锅的是干干净净的蟹肉块,一点点豆酱,一点点盐,一点点糖,面包糠与淀粉在翻炒中变成了金黄色,紧紧地包裹住肉,油锅面上冒噼里啪啦的小气泡,蟹肉的香味似乎被辛香料盖住,又似乎没有。
最后金灿灿的蟹块连同那些薄脆的面包糠被放在大黑羊的面前,他的眼睛已经不会转了!
“吃吃吧。”
蟹肉、面包糠、辣味、香料、葱姜蒜,每一种调味料都很有存在感,口感、香气、色泽、滋味,无论哪点都无可挑剔。
当大黑羊吃第一口时,他的脑海中宛若想起了仙乐合奏之声,不过声音要更加振奋,更加具有存在感。
哎,他到底应该怎么形容这道美食,是咯吱咯吱磨牙的金色面包糠俘虏了他,还是被炒至酥脆可以一同咀嚼的蟹壳更加抢眼,又或者是其中的蟹肉,或者是和面包糠相互纠缠的,流油的蟹黄……
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完美。
莫文远看吃的擡不起头的大黑羊,深深松口气。
耶,大黑羊该是不会同他置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