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罪之有?!
高崖的工作效率很高。既然确定不会收到什么律师意见,起诉书很快写好并送了出来。苏醒收到消息比较晚,是林予知通知她开会的时候,顺便发过来的。
开会就用了五分钟,还得算上在会议室等了两分钟的时间。林予知匆忙进来,把复印好的起诉书交给苏醒,告诉她准备开庭,然后笑眯眯的比划了个加油的手势,就结束了。
小柳看的目瞪口呆。
苏醒等林予知离开了才翻了翻眼前的起诉书,厚厚的,看起来做了不少工作。看到高崖的手写体签名,苏醒顿了一下,屈起的手指忽然伸直了,从签名上慢慢滑过。
“苏律,您看我……”小柳是苏醒的助理,但是这个案子俩律师只有他一个助理,而且头上这俩律师分明是正邪不两立的态度,他帮谁不帮谁,甚至干不干活,都敏感万分。而且如果只是林律师,大不了躲开就是。可是再牵扯史律师……小柳想起史律师说过的话,后背不由发冷。
苏醒道:“这个案子,听林律师的吧。不过——”苏醒本来想说“注意刑事合规”,却突然截住话头。打量了一下柳衡川,忽然觉得这个孩子挺陌生的。
她并不习惯提携陌生人。
小柳还在等,小心的擡头,看到苏醒打量的目光,赶紧借着低头躲开了。
苏醒拿起起诉书:“不过,做了什么,应该告诉我。当然了,你就算不说,也没人怪你。”
苏醒离开,柳衡川愣在那里,咋摸着苏醒的话,一股寒气从脚心透了上来。就在昨天早上,史律师在他说完丛近月的案子后,对他也说了一模一样的话:“苏律师做了什么,应该告诉我。当然,你就算不说,也没人怪你。”
不过,苏律师说的应该是指林律师吧?这三个人,就好像三条蛇,头咬尾的缠斗成一个难解的圈。
小柳揣度着,还是决定不掺和他们的内斗。毕竟他们都久经历练,蛇毒什么的根本不在乎。自己还未修炼成形,别说被大家伙咬一口,喷一口都能要掉半条命!他只做该做的事,别让人揪着把柄就好。
回到座位,收拢了资料,抱起来看了一眼林律师的座位,空无一人。又看了看史律师的办公室,黑着灯呢。于是,敲响了苏律师办公室的门。
“其实林律师没让我做什么。这几天他给了我一些钱苗苗的资料,让我写一个她的生平简历。我写过两稿,林律师都说不行。我想问问,这个该怎么写?老实说,我觉得这个和案件关系不大。”
柳衡川规规矩矩的站在苏醒面前,把一个厚厚的文件夹放到了桌子上。
苏醒打开慢慢翻着:“这些是你去找的?”
“不是,我没去找过。我从来没和钱家的人有过私下的接触。”小柳坚决否认,犹豫了一下又说,“您不是说,如果有什么怀疑和需要澄清的,应该让公安或者检察去查么?”
苏醒看了看小柳,没说话但是点了点头,然后继续翻看资料,“这些东西要弄出来可需要功夫,林律师能有这个时间么?”
小柳摇头:“应该不是林律师弄得。除了邹金生这个案子,林律师还有个祝曼青的案子。之前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但是据说最近好像怀孕了,林律师正在处理这个事儿。”
“祝曼青?什么罪名?”苏醒随口问。
“目前是非法携带毒品。”小柳说,犹豫了一下,继续道,“是——高检的案子。”
苏醒愣了,下意识的问:“多少克?”
“冰毒30克。”
苏醒摸了摸下巴,喃喃自语:“不像高崖的作风啊。”擡头看到小柳,随即一挥手,“不用管它了,林律师自己会处理的。你这个方便先放我这里么?我需要时间看一下”
小柳赶紧点头,退了出去。
取保候审期间怀孕,量刑的时候肯定有影响,而且毒品案出现这种情况,要说没有故意,谁都不信。只怕当初同意取保的高崖,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了。
苏醒看着手机,犹豫间已经拿了起来。然后重重的叹了口气,扔到文件筐里:“关你什么事啊!”
转身拿起钱苗苗的文档,不再理会。
怎么写是不需要教给小柳的,真不会写他就去问林予知了;能拿到这里,说出口的都是借口。
苏醒很清楚,翻看的时候压根没想过该怎么写。简单看了一遍,苏醒叹了口气,靠向椅背看着窗外:她大概知道自己那个案子,林予知的功夫都下在哪里了!
道听途说,似是而非,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和猜测被串联到案子中,像一根根细细的蜘蛛丝黏上你后,慢慢的把你扯到他设定好的陷阱里。
在钱氏父母嘴里,钱苗苗是个乖巧内向敏感的女孩子。但是小柳拿过来的文件夹里,拼接出来的却是一个双重人格、乖张暴戾、笑贫不笑娼没有下限的女子。
不过,这通篇的“某某说”,削弱了这张拼图的说服力,也许这正是林予知迟迟没有动作的原因?
当然,这不能阻挠林予知按照设定的意图,扒出钱苗苗不堪回首的过去。因为,只有把钱苗苗描述成一个“荡妇”,邹金生才能不仅获得法律的轻判,还能取得舆论上的胜利。
——虽然你是受害者,但是你是自找的:因为你生活中就是那样一个不检点不知羞耻甚至放浪的人,那惹上这种事怪谁呢?如果你坚持说,放浪形骸也不意味着可被强暴,你就上当了。yin-we,这就等于在众人面前默认了自己的放浪。苏醒在庭上的回答,便是在这里着了林予知的道。
这种法律上的正确,却是“常情常理”所不能容忍的。而法律,在白纸黑字的背后,还有法官的心证。
长久以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的社会认知里,“荡妇”比“杀人犯”更可恨。
一个人杀人了,他是个恶人;如果这个人杀的是个荡妇,那他就算不是英雄,也是“情有可原”。
最典型的,莫过于武松杀了潘金莲。扪心自问,多少人觉得潘金莲之该死,是因为杀了武大,还是因为“放荡”?
放荡,成为一种不入刑法的罪名,成为一种可以减轻伤害者罪责的原因。可是谁能说得清,什么是“放荡”么?
容貌?身材?穿着?一颦一笑?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午夜独行,独身不嫁?
没有规则。
便是这样一个没有规则不是罪名的名词,成了林予知这样律师手里的利器,成了苏醒这样受害者终身无法摆脱的耻辱。
只要你可能是“荡妇”,被凌辱被欺骗甚至被杀害,都是活该,是“罪”有应得。而那些杀人强奸猥亵诈骗的,却凭空多了份“替天行道”的光环!
难道美丽也是一种错误?
难道魅力也是一种罪?
甚至像钱苗苗这样的,没有美丽没有魅力只是被欺凌过,就成为她的罪过?
苏醒攥紧了拳头。
林予知挖出来的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里,有一件事非常确定:在十六岁那年的暑假,钱苗苗曾被强奸!
这件事被林予知非常详细的还原出来了。
如果苏醒是因为穿着性感,处事大方而成为林予知描述的“荡妇”,钱苗苗毫无疑问会被林予知倒果为因:之所以曾经被强奸,是因为放荡;所以现在:因为放荡,所以被奸杀。
这个逻辑很荒谬,却是我们默认且乐于接受的。人们太容易因为懒惰就轻率的给某个特定的人贴上一个他“看起来顺眼”的标签了事。至于这样做的后果——只要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人愿意去认真的考虑。
“我们?”苏醒冷笑一声,她讨厌这个词。
这让她想起寺庙入门的金刚护法,高大威猛严肃,巨大的脚板下踩着无数丑陋扭曲狰狞的小鬼。
“我们”,就是金刚,是金刚背后的生灵;而自己,包括16岁的钱苗苗和婚礼上的丛近月,都在某个身不由己的时刻后,滑落成了金刚脚下的小鬼——尽管她们并没有做错什么。
苏醒深吸一口气,过于愤怒的情绪让她的心脏跳动有些不规则起来,一股憋闷烦躁的感觉提醒她注意控制。站起来走了两步,干脆拿起文件夹,站在窗边看了起来。
叮,手机响了。
苏醒拿过来一看,是小柳发过来的一个微博链接:邹金生案出现重大转折,辩护律师苏醒认为邹金生是无辜的!
苏醒放下手机,喝了口保温杯的热水:开始了。
关于更新的一点说明:
亲们,目前发生了两件事,对我的影响很大。
第一,是娃放暑假啦!!!!我家神兽,他回来了!泪目~~~
第二,是我的存货差不多用完了,目前还剩大概十章左右。当然只是存货,并没有写完。看目前的架势,史志远只是第一个boss而已,我还没有弄倒他。后面至少还有一到两个。但是,这个故事写得比较慢,而且经常会出现写到后面改前面的情况。之前提前了有二十章,这种修改不影响发布,但是现在只剩十章了,很可能会出现已经发布了,但在我的稿子里又被修改了。公号yi天只有一次发布的机会,如果修改会非常麻烦。所以——当然不是停更——
综上所述吧,我希望放慢一下更新速度,多攒点存货(估计很难,家有神兽,只能希望吧)。
所以,更新改为每周二、四、更新。本周承上启下,是周一,周二,和周四更新三章。从下周开始,就是周二周四了。希望大家谅解哈!
最近读书发现很多写的好的,痛快的小说,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作者能把关键的,最核心的意思用最直接的话表达出来。反观自己,有时候意思在,但是就是点不破那层窗户纸。可能是天赋,也可能就是水平不够。好在意识到问题,我也会尽量去注意。当然这也会导致我写的更慢……
同时,有个我很尊敬的姐姐,看了这个故事后给我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我也打算一并在这段时间修改了。如果等成形再修改,怕是整个故事都要大动了。
总之这段时间,任务重,事情多,更新慢,希望大家多多谅解哈!(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