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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五:莫道百姓好欺,谁都不是傻瓜 1.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清醒五

  ——莫道百姓好欺,谁都不是傻瓜

  1.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古人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们谁能说这不是经典?有人说:“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连幼儿园的小朋友的心灵里都已经埋藏下了“官本位”的影子,我们还有人不为名利二字而当领导的吗?

  我们当领导或是为了那“千钟粟”,也或是为了那“颜如玉”,但很少有人当领导的目的就是“当官一任、造福一方”。看有些千方百计想进权力场的年轻人,他们无非是羡慕当领导者的奢华与排场,更是羡慕他们的气势和张扬。

  是不是市场经济的大潮太过汹涌,太多的铜臭和市侩声已经污染了我们的心灵;是不是社会的冷漠已经使我们无法正确地判断方向,是不是……人们有太多的疑问,也有太多的迷惑。这一切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一个民族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的能力,还取决于当领导的执政能力,取决于他们为了“什么”而当领导。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大任还是要落到当领导的肩上,但是,许多人说,看看我们有些当领导的状态,人民能见到希望吗?

  以上这些,其实都只是片面的看法,其实好领导还是相当多的。正义永远是长存的。许多人由于各种原因,夸大了社会的负面因素。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愿的人,他们才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今天依然一样有。

  我作为一个检察官,20年来,我是头顶着法律,心系着百姓来履行职责的。

  2000年,宁乡县有一个电力事故的案子,案情并不复杂:一个破产停办的砖厂,因欠债,厂里的变压器被债主拆走,连接变压器的电线悬在原放变压器的水泥墩上面。电工曾多次向电力部门反映,但线路一直处于输电状态。一个九岁的男孩放学后因好奇,爬上水泥墩去扯线头,双手被电残废,其中一只手完全丧失功能。

  被害人提起赔偿的诉讼后,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电力部关于由属权所有单位负责赔偿的规定,判决由砖厂赔偿受害人40余万元。但砖厂早已倒闭,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孩子的损害实际上没有得到任何救济。

  该案上诉到中院后,中院认为砖厂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电力局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孩子可以获得17万元的赔偿。但电力局不服判决,到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县检察院以二审判决违反了电力部的相关规定为由,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业务部门经研究认为,县检察院建议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理由成立,同意提请省院抗诉。

  我审查完案子后,心情格外沉重,案卷里孩子灿烂和帅气的脸蛋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本来可能一生伴随着阳光和幸福的孩子,因遭此厄运,注定了这一生将充满坎坷和凄苦,并且他需要获得如此一点可怜的救济都那么曲折。因此,我认为这个案子不能抗诉。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全社会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第二,电力局对全县人民的安全用电负有教育责任。第三,电业局对全县人民安全用电有管理责任。砖厂停产后,你要管理,变压器被人拆走了,电线吊在那里,还通着电,有人反映了以后,你们不采取措施,你们只要停电后,什么事都没有啦。那么,只找产权单位负责,难道你电力管理部门没有责任吗!

  我将我的意见与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交换之后,他们也同意了我不能抗诉的意见。

  后来,电业局局长直接找到我。我给他讲了不抗诉的理由后,告诉他,外地类似的案例赔偿标准是500~600万元,你负次要责任,赔200~250万元也是应该的,更何况一个孩子的健康与前途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这位局长无话可说。

  很遗憾,这个案子还是被省检察院抗拆了。重审时,调解,只赔了7万元。我听了心都是寒的。我很困惑,他们怎么能这样履行职责,如此忍心对待一个受到这么严重损害、渴望得到法律救援的孩子?也不知他们是否想过“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训。此时,我只恨我的权力太小了,不能为这个孩子伸张正义。

  很多人会反问,当领导不为钱、权,那究竟又为了什么?

  最先定位的应该是毛泽东,他明确指出“当领导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后来刘少奇在接见淘粪工人时说,“你当淘粪工人,我当国家主席;我们的岗位是一样的,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岗位不同,但“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变。

  如今,中国的权力场上还有许多邪气。这些年我们看到不少“万般皆下品,唯有升官高”和“升官发财”的典型事例。正因为如此,为着高就,人们才不惜“卧薪尝胆”、不惜出卖人格、不惜闯红灯搞那些非法的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为了保领导才有“局长杀副局长”的命案,更有那为村领导的落选而杀人,可见“当领导的确比命重要”。

  从市场化的责任体系说,承担了责任而得到相应的报酬也是合理的,但问题是权利得到了,责任却没有。如我们都知道的“红心鸭蛋”流通事件,竟然没有人负责!我们的领导,国家给了我们权力和俸禄,应是人民公仆吧,我们理应尽心尽力地负起责任。然而我们有些人当领导是为了什么,是给自己捞好处,是为自己谋利益。

  从理论上讲,我们共产党的领导应该是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可惜的是,我们见到的一些领导谋求“进步”的目的并非真的是为老百姓服务,而是在为自己的长期利益服务。

  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为了新中国的建设,我们的确看到很多任劳任怨、克己奉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典型,也正是这种奉献精神才形成了我们的党魂。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有些领导都陷入了迷惑,不明白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当领导。

  我们都希望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强大,希望我们的人民变得更加富裕;希望我们的未来变得更加美好。但是这一切希望的基础是什么,这一切首先需要我们当领导的怎么做?那就是我们到底在为“什么”而当领导,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而当领导。

  新任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在最近一次讲话中,曾说了这么一句意味深长、发人深省的话:领导干部要“围着百姓想,围着百姓转”。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的具体化。

  “围着群众想”,应该是领导干部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一切从群众角度、百姓诉求和人民利益方面着想,以“群众赞成不赞成,需要不需要,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最高目标和唯一标准,心甘情愿地当好人民公仆,为人民的福祉鞠躬尽瘁。时时牵挂百姓的安危冷暖,常常惦记群众的柴米油盐。

  春至,去农村困难户家探望他们怎么度过饥荒;

  夏临,给街头蹬三轮车的下岗职工递上一杯饮料;

  秋到,起个大早和环卫工人一起清扫缤纷的黄叶;

  冬来,走进孤寡老人的家中给炉子更换一块煤球。

  下雨了,想着谁家的屋顶漏水;

  飘雪了,挂念哪家的被褥单薄;

  刮风了,思考露天的排档群要着手搬迁……

  要真正做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围着群众转”,就是各级领导要目光下倾,身子下沉,脚步下落,深入并生活在群众之间,和百姓打成一片,把自己的喜怒哀乐与群众的荣辱兴衰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

  农民朋友建设新农村的现场,有你奔波忙碌的身影;

  企业改革重组的会上,闪现你果敢坚毅的面容;

  学校危房绽开的裂缝,你是第一个目击者;

  城市巷道路灯不亮,你是最先的知情人……

  手机为群众开着,家门为群众敞着,办公室欢迎群众常来坐坐。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牵动着自己每根神经。为百姓之忧而忧,为百姓之乐而乐。“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围着群众想,围着群众转”,是检验领导干部权为谁所用、情为谁所系、利为谁所谋的试金石和分水岭。是对上级挖空心思、投其所好、献媚逢迎、溜须拍马,热衷于迎送往来,推杯交盏,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之中;还是为群众呕心沥血,殚精竭虑,苦思冥想,夜不能寐,沉浸于加快发展,繁荣经济,建设小康,共创和谐之中;是“上午围着轮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还是“早上围着居民的菜篮子转,中午围着投资商的机器转,晚上围着棚户区的房子转”;是把心思用在跑门子,托人情,拉关系,还是把精力投入工作上,为群众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观和价值观。

  前者,无疑淡化了宗旨,扭曲了观念,偏离了党性,冷漠了百姓,最终滑向了居高临下、追求自我、膨胀权利、脱离人民的泥潭,必将被人民所抛弃;而后者,与人民群众身心一体,血肉相连,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是人民群众既得利益的捍卫者,幸福生活的引路人,权利义务的代言人,必然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万事民为先”,一个共产党员、一个领导干部从本质上来说,就应该是为老百姓造福,为老百姓谋利益,就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如果没有老百姓的好日子,哪来领导干部的好日子呢?

  “当领导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干部。特别是当共产党的干部,如果首先想到的不是老百姓,不是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那么这样的干部将失去共产党员的本色,失去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失去干事创业的力量之源。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