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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一楼很热闹,三人从饮品店出来后,又去了别的店里。

    方以恒落后几步,他几乎克制不住自己,只是一直观察着她。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自虐行为,他想看看,别人究竟在她身上留下过多少痕迹,她究竟改变了多少。

    她步伐轻快地越过了曾经她最爱逛的精品店。

    看都没看一眼。

    在方以恒的记忆中,每次放学后她最喜欢逛的就是精品店,只当那里是快乐天堂,对什么都充满了兴趣。喜欢在镜子前试戴宽檐帽,还会冲他回头比剪刀手。

    她总是盯着那些瓶子漂亮的香水,还会喷一下试用装,眼里有光地问他,方以恒,好不好闻?是不是很香?

    她最喜欢的还是造型别致可爱的护手霜。

    冬天的时候书包里起码有四五支,用腻了一支后就扔给他,狡黠一笑,方以恒,你也要好好保养你的手哦!

    可是,她现在经过这种店面,她竟然看都没看一眼,更别说再进去看看。

    走了几步后,孟听雨进了一家装修简单的店铺。在方以恒沉默的注视中,她动作娴熟地试闻那些香氛,跟导购交流也丝毫不怯场,好像对这方面了如指掌。他看她,越来越陌生,他甚至都快找不到过去那个孟听雨了。

    孟听雨前世很喜欢买各类香氛用品。

    刚重生的时候是没有条件,现在大半年过去了,她的存款越来越多,自然会想要延续之前的兴趣爱好。

    兴致上来了,买一点也可以,她现在可以供得起这个兴趣。

    付了钱后,拿着导购包装好的精致香氛,唇角还带着笑意,眉眼轻快地跟方以恒还有章一鸣说道:「你们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章一鸣凑过去,很黏糊地撒娇,「姐,是不是你买单?」

    孟听雨扬了扬下巴,很骄矜地点头。

    小有存款,当然可以挥霍一下。

    不然赚钱有什么乐趣呢?

    方以恒站在一旁凝视着她。他才发现,她真的变了很多很多。

    他竟然才迟钝地察觉到。

    曾经她最喜欢穿的就是短袖牛仔裤,俏丽又干净,她也说这样穿最舒服。可是几次遇到,他再也没见她那样穿过。

    今天她身穿宛如湖光绿色的连衣裙。

    剪裁简单却得体,裙摆熨烫得不见一丝褶皱。一眼看过去,在这炎炎夏日,干净清爽又得体美丽。

    比起青涩的高中时期,现在的她含苞待放。

    是谁改变了她。

    不过才短短一年多……不是吗?

    越观察越心惊。直到他们来了餐厅,三杯饮品放在桌子上时,方以恒视线掠过又顿住,他眼里已经不见一丝笑意。以前的她每次喝奶茶喝饮料时,总会习惯咬吸管,现在她面前的那一杯,吸管头没有被咬的痕迹。

    逛得有些累了,孟听雨下意识地擡手去捏脖子。

    前世因为忙工作,她跟同事们都一样,颈椎有些问题。当时一个后辈还在自嘲,不过二十多岁,什么颈椎病腱鞘炎、甚至腰椎盘突出都找上门来了!

    孟听雨是从三十六岁重生而来。

    很多细微的习惯,是她更改不了的,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有了这些习惯以及小动作。

    擡手看去手腕上的时间,她皱了下眉头。

    现在正是吃饭的点,估计上菜也会很慢。

    等服务员送上菜单纸,方以恒跟章一鸣都不爱点菜,这个任务只好落在了孟听雨身上,她用服务员给的笔在后面划钩,然而这支笔没墨了,根本写不出字来。服务员要去换笔,孟听雨连忙道:「不了,我有带笔。」

    接着,她从包里拿出一支钢笔。

    方以恒垂下眼眸,掩饰了眼里的悲凉。他知道她的脚步不会为他停留,他以为自己可以接受,可真正地直视别人或者说是时间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时,他钝痛难忍。

    ……

    殷明跟王远博正在吭哧吭哧搬着桌子往楼上走,一边走一边破口大骂,「我算是被你们俩坑了!你说我贱不贱啊,怎么就答应跟你们同流合污了呢?」

    「徐朝宗这个周扒皮,你说他是不是抠门到家了?明明也有钱,他倒好,电梯房不租,非要租步梯房!还是五楼!!」

    王远博气喘吁吁地,「你少说几句好不好?」

    其实他也想不通。他觉得徐朝宗有毛病。

    当时看房子的时候,明明二楼就有空屋,但徐朝宗跟着了魔似的,非要五楼的这一间。这不是有病是什么?二楼难道不比五楼好?现在好了,搬个家都得自己来。

    徐朝宗租了这两室一厅作为自己的工作室。

    虽然目前这个工作室只有三个人……

    「他倒知道偷懒!」殷明懊悔不已,「我是脑子抽了才答应跟你们一起干!!」

    他去网吧上网不香吗?

    王远博的嘴,骗人的鬼。当时他就被忽悠着,傻乎乎地点头答应了,现在回想一下,王远博不是在给他画大饼是什么?

    还什么跟着徐朝宗干,以后有钱了自己开个十家八家的网吧玩个够?

    吹得天花乱坠,好像徐朝宗未来会变成身家百亿的大老板……而他也会顺带沾光,不说身家百亿,身家过亿一点问题都没有。

    他现在就想摇摇头,是不是脑子里进了水,不然怎么会被这种牛皮打动?

    「王远博你误我!」殷明咬牙切齿地说。

    王远博:「……」

    徐朝宗回来时,殷明跟王远博正在沙发上躺尸。他打包了三份喝的,殷明跟王远博一跃而起,三个人也不讲究,坐沙发的坐沙发,蹲地上的蹲地上,一边喝东西一边聊着该怎么布置这里。

    徐朝宗环顾一圈,目光里有着淡淡的眷念。

    为什么非要选这间?

    因为他曾经跟孟听雨在这里住了快两年。好像回到了这里,当初的心情也都回来了。

    两室一厅被他们布置得很温馨,准确地说,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家。一间作为卧室,一间作为两人的书房,有空的时候,他们还会手牵着手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做饭,吃完后他洗碗,她就在旁边切水果,她还会投喂他一块,笑意盈盈地问他,徐朝宗,甜不甜?

    他们喝完了饮料,扔进了垃圾桶里。

    一共三杯,两杯的吸管都被咬扁,只有一杯的吸管没有痕迹。

    徐朝宗其实也不爱喝这种东西,但孟听雨很喜欢,有一段时间她想减肥但又馋,她会让他买一杯回来,她只喝三分之一,剩下的他来解决。每次到了徐朝宗手上,那吸管都不能看,他无奈地跟她申请,她一点一点地改了,然后笑眯眯地看他将她没喝完的都喝掉。

    「来,我们列个清单,分头购买。」

    徐朝宗在口袋里摸出一支钢笔来,随手撕了张纸,跟殷明还有王远博商量着要去哪里买电脑配件然后自己组装。

    ……

    餐厅里,方以恒跟章一鸣一起去了洗手间。

    方以恒险些失态。

    两人洗手时,章一鸣擡头看向镜子里,见方以恒神色变幻莫测,周身气压极低,愣了几秒,试探着问道:「小方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该不会是中暑了吧!

    方以恒低着头,面无表情地任由水冲着自己的手,他静默片刻,关上水龙头,擡眸看向章一鸣,声音有种压抑着的沙哑,「一鸣,你姐姐她……」

    「什么?」

    方以恒的脑子转得很快,一幕又一幕在他脑海中上演。

    他之前以为,是她的前任留下的痕迹。

    可现在他的直觉还有他观察到的告诉他,不是的。

    是另一个人。

    是谁呢?

    方以恒想起什么,缓缓问道:「我记得你之前说,你的家教老师喜欢你姐姐,是吗?」

    「是啊!」章一鸣点头,却也纳闷,小方哥跟徐老师好像啊!之前徐老师给他打电话时,好像也是这样的语气,现在小方哥也是……

    这是怎么了?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方以恒将所有的郁气全部都忍耐下来,神情重新变得温和,「他长什么样?」

    「徐老师?」章一鸣才想起来自己都没徐老师的照片,他靠着洗手台,回想着徐朝宗的容貌,大喇喇地说,「徐老师长得很帅啊,很高,比小方哥你要高一点……」

    让章一鸣来描述别人的相貌,这实在太难了。

    他的词汇量太少。

    翻来覆去也是那么几句,高、帅、冷。

    没由来地,方以恒便断定,前两天在酸奶摊前遇到的那个男人,就是章一鸣口中的徐老师。

    原来是他。

    方以恒心想,是他。

    章一鸣看着方以恒这般模样,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总觉得,这一个两个都怪吓人的。

    徐老师是这样。

    小方哥也是这样。

    吃完饭后,章一鸣跟其他同学约好去电玩城,孟听雨正好有事要跟方以恒说,便提议来了商场四楼的咖啡厅。

    在她身上,早已没了当年的青涩。

    举手投足间,只见从容,不见慌乱。

    她大方而熟练地点单,似乎对咖啡的种类了解很深。

    所有、所有都刺痛了方以恒。

    孟听雨给自己点了后,将餐单递给他,「你看看你想喝什么,我听说这家的咖啡还不错。」

    方以恒注视着她,目光沉沉,「一杯白开水就好。」

    孟听雨一怔,对服务员礼貌一笑,「那就给他上一杯白开水,另外再上一份柠檬香草慕斯。麻烦了。」

    等服务员走后,卡座这边只剩他们。

    咖啡厅里播放着舒缓的音乐。

    孟听雨迟疑了几秒后,才试探着开口问他,「你真的决定学医了吗?」

    方以恒只是看着她,没点头,也没摇头。

    直到这一刻,孟听雨终于确定了那个答案。她看着这样的方以恒,想到十几年后的方医生,心里弥漫着的悲伤跟难过几乎快将她湮灭。

    可是,他们之间早就……已经分开了。

    她没办法坐视不管。就像当年看着他颓废度日时,她不能视而不见,因为他曾经是她非常非常喜欢过的人。

    是他给她启蒙,让她知道究竟该怎样爱一个人。

    就算曾经失败过,失望过,现在她还想重拾旧日的勇气,再拉他一把。

    「方以恒,你最近有空吗?」孟听雨看着他,是看他,也是在看那个在她最失落最无助时出现的医生,「我这几天有时间,想出去走走,要不要一起?」

    「去……哪里?」方以恒愣怔着问她。

    没想到她会约他出去走走。

    他不知所措,脑子很乱,他已经不再了解她了,甚至都看不清她说这件事背后的意思是什么。

    他终于在她面前,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傻子。

    孟听雨收敛了唇角的笑意,认真而从容地说,「芦市。」

    方以恒听到这个地名,脸色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