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听雨回家后,跟父母交待了一声,后天她会跟方以恒一起出去散散心。
饭桌上,重新听到方以恒这个名字,孟父擡头看了女儿一眼后陷入了沉默中。
这个名字,一度是他们家的禁忌。
也是他跟妻子曾经非常痛恨过的一个名字。
气氛变得安静,孟听雨仍然等待着父母的回应。她知道,他们会答应的,好像从小到大就是这样,不管她想做什么,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只要她想,他们都会支持。也因为如此,她才更不愿意让父母失望,无论多么难过,她始终都会再次振作起来。
孟母思忖片刻,唇角微微扬起,「再过半个多月你就十九岁了,很多事情你自己都可以做决定。去吧,出去散散心也好。听说芦市那边人杰地灵,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旅游胜地。」
孟父虽然不赞同,但看到女儿坚定的神情,也叹了一口气,给女儿夹了一块排骨,沉声道:「穷家富路,你多拿点钱出去,在外面不要不舍得花钱,钱不够了就给爸打电话。」
吃过饭后,一家三口分工总是很明确。
孟父扫地拖地。
孟母则洗碗,孟听雨在家的时候都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母女俩挤在厨房里,一边洗碗一边聊天。
「是刚开学那会儿去接一鸣时碰到的。」孟听雨低声说,「他复读了,我一直以为他已经放下了。但他没有,妈,他心里还有一件事,我之前也答应过他的,总不能食言。我还是想帮他解开心结。」
「你一向有主意。」孟母麻利地洗着碗,厨房里都是阵阵水声,「有件事我跟你爸一直都瞒着你,原本以为你跟小方就这样算了,我们也没打算提,既然你们现在又联系上了,这件事如果再瞒着你……」
孟听雨接过妈妈递过来的碗放进消毒柜里,闻言回头,疑惑地问,「什么事?」
在孟母的视角里,那是非常为难的一件事。
母女是这个世界上最紧密联系的关系。身为母亲,她比谁都知道女儿对方以恒的执着以及喜欢。
她并不是那种知道女儿早恋后便要想尽办法拆散小情侣的母亲,因为她也曾经走过这样一段路,她不愿意伤害女儿。高一时,她会含笑听女儿害羞地提到后桌的男生,还会问女儿,那个男孩子长得帅不帅呢?
一直到现在,她还记得女儿脸颊绯红、眼睛明亮地直点头,超级超级超级帅的!!
高二时,她听女儿在家里欢快地转一圈,叽叽喳喳地说,妈,我跟方以恒约好了,我们都要留在燕市读大学,以后还要一起考研读博!
高三时,女儿越来越消瘦,有一阵子她很消沉,会双目无神地说,妈妈,我真的好难受,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为什么不可以等到我们考上大学后再碰到呢?
她心如刀绞。
她该怎么告诉她的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喜欢上了什么人,你就不会一直开心,开心跟伤心是同时存在的。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作为母亲,在女儿还未成熟之前,她不允许任何人影响到她的孩子的未来。
高考前那个晚上,她跟丈夫都知道那个孩子在楼下等着。
可她不能让她的女儿知道,更不能让她的女儿下楼。
她生养了十八年的女儿,未来如何,就在此一搏,她绝不会让任何人来毁了她的孩子。
所以,她跟丈夫什么都没说,丈夫守在女儿的房间外面一整夜,而她站在窗前,目光平静地看着楼下那个消瘦的孩子。
孟母的声音柔缓:「听雨,这件事是我跟你爸爸心里的一根刺。你怪我们也可以,但如果再给我跟你爸爸选择的机会,我们还是会这样做。」
孟听雨怔怔地站在厨房里。
灼热的温度几乎要将她烫伤,她呼吸都变得缓慢。
她已经不是真正的十八九岁,听了这件事,她心里难受得快窒息,可她也不知道,不确定自己在十八九岁时知道这件事后她会怎么做。
时隔二十年。
她听到这件事,所有的反应都是迟钝的,就好像是收到了一封二十年前的老旧书信。
她甚至有一种……这件事的主人公其实并不是她、她只是旁观者的错觉。
再也回不到当年的心情了。
深夜,孟听雨呆呆地躺在床上,孟母给她泡了一杯牛奶进来看到这一幕,几不可察地叹息一声,脚步放轻来到床边坐下,伸手抚上她的额头。
感受到母亲掌心的温度,孟听雨才回过神来,勉强挤出一个笑来,「这么晚了,您还没睡啊?」
「哪里睡得着。」孟母神情温柔地看着她,低声问,「你现在想做什么?跟方以恒重新在一起吗?」
似乎担心女儿会迟疑,她又说道:「现在你都十九了,很多事情你自己也能想清楚,你要跟他在一起,我跟你爸爸也不会再反对了。」
孟听雨摇了摇头,很轻地回:「算了吧。」
她脸颊枕着柔软的枕头,依恋地看着母亲,「我没想到他一直都没放下,我以为他跟我一样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他没有。所以,我想拉他一下。」
就像当年那样。
孟母若有所思地点头,「小方也是个固执的,如果他还是不愿意呢?」
孟听雨眼里有一抹水光,却很快地平复,一字一句慢吞吞地回,「我努力过了。」
*
去芦市的这天,天气很好。
方以恒到楼下来接的她,两人坐车去了车站。燕市跟芦市相隔并不算近,坐火车也要近十个小时。这还是两人头一次一起出远门,孟听雨想到,高二上学期的寒假,她跟方以恒像是要冒险的探险家,两人跑到车站来,仰着头看着大屏幕上去往芦市的车次,她拉着他的手,小声说,方以恒,等我们高考后,我就陪你过去,好不好?
方以恒迟疑了几秒,但在她的注视下,还是期待地点头。
两人还在人来人往的车站,很幼稚地拉钩。
孟听雨去取票,方以恒站在人潮中央,凝视着她的身影。
从来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晰地意识到,他们再也回不到当年了。
他不再对芦市、对一个答案有执念。
孟听雨取了票回来,穿过人群,走向方以恒。两人对视着,越靠越近,方以恒甚至有一种,她好像是穿越了很多年此刻才来到他面前的错觉。
一路上,方以恒都意外的沉默。
暑假期间,票都很紧张,他们没买到卧铺车票,对孟听雨来说,这是很怀旧的体验了,她很多年没坐过火车了,后来出门都是乘坐飞机跟高铁。火车哐当哐当的声音,令她稀奇,她好像真的只是来旅行的,拿着相机拍呼啸而过的风景,拍正在打扑克牌的年轻人,还有正在玩卡片的小孩子。
孟听雨还将自己拍的照片递给方以恒看。
两人靠得很近。
方以恒一阵心悸,擡眸看她,她的神情跟眼神都很平静。
「是不是拍得很有感觉?」孟听雨唇角带笑,「我认识的一个学姐是摄影社团的,她特别厉害,拍了好多好多照片,上个月还拿了照片去参赛,估计能拿个奖。我以前想的是怎么把照片拍得好看,她跟我说,她为原生态沉迷,照片不是美化记忆,而是记录记忆。」
方以恒静静地听着。
孟听雨一点一点地说着她的所见所闻,她不知道,她说起这些时,脸上满是憧憬,眼里也有着光。
像是记忆中的她,但又不像。
她走出了他所了解的范围,而他依然还留在原地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背影,他被什么扼住了喉咙,连一句「回头看看我」这样的话都没有勇气说出口。
是什么?
是他的胆怯,是他的懦弱。
等他们到达芦市时,已经是傍晚七点多了。两人放好行李后离开了酒店,并肩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
孟听雨神采飞扬,脚步轻快,走出几步后,又回头看他,将手背在身后,一脸惬意,「这里晚上真的好舒服,一点都不热,我们明天去海边好不好?」
方以恒笑着点头,「好。」
她没急着提来的用意。
她比以前更加体贴,好像是想让他先习惯这座城市,整理好了心情后再迈出那一步。
两人来了当地人推荐的一家海鲜餐厅。终于排到他们,上菜速度却很慢,孟听雨被店里那巨大的鱼缸吸引了注意,鱼缸里的小金鱼成群,周围的蓝色灯带一闪一闪地,仿佛这鱼缸是小金鱼们的一片海洋。
她不由自主地拿起相机,对着在喝茶的方以恒哢嚓拍了一张后,扬唇笑道:「我去那边拍金鱼啦。」
方以恒也要起身。
她制止了他,「你就坐着休息吧,看你脸色也不太好。」
方以恒只好作罢。
孟听雨拿着相机去了鱼缸这边。除了吸引了她以外,这片小海洋也吸引了店里几个小孩,他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一个小胖墩指了指里面欢快的小金鱼,问道:「这些鱼可以吃吗?小鱼炸着吃味道特别好!」
「……」孟听雨被逗笑。
小朋友们见她拿着相机,一个个有些害羞,却又期待着被拍照。
孟听雨征求过他们家长的同意后,哢嚓哢嚓给他们拍了好多张。
气氛十分热闹。
方以恒还能听到她跟小朋友们的笑声,端起茶杯,神情舒缓了许多。就这样吧,当这次过来是跟她的旅行,其他的事情根本就不重要,不重要……
正在他做着心理建设,只当这是一场旅行、心情也逐渐平静愉悦的时候,孟听雨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振动起来。
方以恒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克制着自己不去看。
可手机铃声就萦绕在他耳边。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以及嫉妒。
他一边看向鱼缸那边,见她被几个小孩缠着,一边收回视线,垂眸思索几秒,伸出了手——
拿起她的手机。
屏幕上的来电是一串号码,没有备注姓名。
是陌生来电吗?
这一刻,一幕一幕强势地钻入了他的脑海中。
她那些细微的习惯变化。
鬼使神差地,他竟然按了接通键,耳机贴在耳边,那头传来了男人低沉却也愉快的声音,「听雨,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你绝对想不到。」
一瞬间,方以恒攥紧了手机,几乎要将它捏碎,手背上青筋暴起。
他记得这个声音。
他的呼吸声一点一点变重,那头的人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试探着问道:「听雨?你在听吗?」
下一秒,方以恒将通话掐断。
他起身,拿着那个手机,走向了鱼缸。
离孟听雨越来越近,他将手机递给她,一脸歉意地说:「刚才你手机响了,我准备给你拿过来的时候不小心按了接通。」